汗出偈复注

10 段

汗毛竖立偈

不离等问题之解释

479于“汗毛竖立偈”中,“tahinti”指那个人。在结文处说到:“所谓不适当的共处,即指淫欲法等。”“此问题由善巧者所思考”一句,是依性别的倒换而说,其意为:此问题由善巧者所思考。

“十”指十种不应礼敬者。“十一”指黄门等十一种。“于喉结以上不说”,以此表明口中无淫欲法。“于脐以下避开”,以此指大便道与小便道。

这是就比丘尼进入属于村落范围的河流对岸所作的解释:这里,河流属于该比丘尼的村落,对岸则属于其他村落范围。在对岸,以第一掷土量所量的村落区域以河流为界,因此对岸连一宝石量的林野也没有;而且对岸被草木等遮蔽,并无‘视域途径’可得。于己方村落中无罪,而在对岸,只要她的脚落在第一掷土量所摄的村落区域内,便已称为‘从僧团中脱离’。于中间的水域,依阿毗达摩所说之理,她跨越自己村落中已成空旷处而行,应知即是从僧团中脱离。

于比丘僧中得一方具足戒者,是指以摩诃波阇波提为首的五百位释迦族比丘尼。因为摩诃波阇波提自己也接受了阿难长老所给的教诫,故称为于比丘僧中得具足戒者。

波罗夷等问题之解释

480因藉由布衣也能构成行淫的违犯,故说‘指布屋等’。这是就性别转变而说:当发生性别转变时,由于舍弃了所受持,自己取来食用是不允许的。

481“如善住榕树般”,是就一由旬、二由旬等极广大之大榕树而说的。

汗毛竖立偈之解释已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