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萨等问答复注

5 段

布萨等问答注释

332“Saṅghaṃ, bhante, pavāremi”等语,于诸结集要点中名为“自恣语”。

义利因由篇注释

334334.已于第一波罗夷的注释中说过,这是指对“为僧团之利益”等义的注释。所谓“以十次组合而成百句”,其义应如此理解:在以一个根本方式作十次组合时,与在连锁方式中所说的句子合在一起,共成百句。否则,仅在一个根本方式中,不可能获得百句。将根本方式中的前句与后句合在一起,每一轮各说九句,以十次组合只得九十句。因此,这九十句在连锁方式中,以环环相扣的方式组合时,再加入所成的十句,才可称为百句。除此之外,在这两种方式中,如何各自成就百义与百法,我们已在第一波罗夷的注释中展示,应依彼处所说之法来理解。由于将前句与后句合成一体而说为“百句”,因此说“其中,依后句而得百义,依前句而得百法”。在这百句之中,依“僧团利益”等所说的前句而得百法,依“僧团安乐”等所说的后句而得百义,这是其意旨。

《大品》注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