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犍度·锻匠剃头者等事的讨论

1. 大篇义注 · 110 段

锻匠剃头者等事的讨论

98-9“锻匠光头”是指头光秃如同秤杆支点般平滑的人,也就是金匠的儿子,这里说的是五髻这个年轻男孩。“为剃发之事告知僧团”,意思是:我允许为了剃发之事向僧团请求许可。这里请求许可的方法是:把界内的比丘们召集起来,将想要出家的人带到那里,然后说三遍、两遍或一遍:“尊者,我为这个男孩的剃发之事告知僧团。”在这里,说“我为这个男孩的剃发之事告知僧团”,或者说“我为这个男孩的出家作沙门之事告知僧团”,或者说“我为这个男孩的出家之事告知僧团”,或者说“这个人想成为沙门”,或者说“这个人想出家”,这些说法都是可以的。

如果那里是一个同类区域,确定有十位、二十位或三十位比丘居住,那么即使走到他们站立或坐着的地方,也应当按之前的方式请假。即使不带求出家者,也可以派年轻比丘或沙弥去,用“尊者,有一位求出家者,我们为他剃发之事请假”这样的方式,让他们代为请假,这也是可以的。

如果有比丘进入住处或树丛之类的地方睡觉,或者在做沙门该做的事,而想请假的人虽然到处找也没见到他们,心里就认为“我们已经向所有人都请过假了”,那么出家本来就是一件轻便的事,所以出家的人算是好好出家了,让他出家的人也没有犯戒。

如果那是一座大寺,住着几千位比丘,要把所有比丘都召集起来都很困难,更不用说按次序一一请假了。这种情况下,可以让他站在界内,或者到河边、海边等地方为他剃度出家。但如果他是刚剃头的人、还俗的人、尼乾陀等外道中的某一种人,或者头发只有两指长、不足两指长,那就不需要剪发,因此不用为剃发的事请假,也可以让这样的人出家。但如果头发超过两指长,哪怕只留一小撮发髻,就必须先为剃发的事请假,然后才能让他出家。优波离的事例,在《大分别》中已经说过了。

100所谓“蛇风病”,就是瘟疫。这种病一旦在哪里爆发,那一家的所有人畜都会死光。如果有人打破墙壁或屋顶逃出去,或者跑到别的村子等地方,就能活下来。在这里,父子们也是这样逃过一劫的。因此说:“父子们是剩余者。”

驱鸦者:如果有人左手拿着土块坐着,能够把飞来的乌鸦赶走,好让自己吃放在面前的食物,这种人就叫驱鸦者,可以允许他出家。

102“短暂的”是指少量的;意思是只住几天。

103“以少众”是指人数不足的众,也就是比丘僧团人数很少。“以不精通者”一直到“终生”这句:在这里,如果他找不到比自己年长的老师,那么即使他已经受具足戒六十年或七十年,也还是要在比他晚出家但精通的人面前,蹲坐着、合掌,说:“贤友,请你做我的老师,我依止您而住。”这样说三遍之后,就应该受依止。即使是请假入村的时候,也要蹲坐着、合掌,说:“老师,我请假入村。”这个方法适用于一切请假的情况。关于五法和六法中没有依止的人应该具备多少所闻,在《比丘尼教诫注释》中已经说过。因为没有那个,所以是少闻;因为有那个,所以是多闻,应该这样理解。其余部分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理解。

关于锻匠剃头者等事的讨论终

罗睺罗的故事

105向迦毗罗卫方向游行而去——这里有一段前后经过的说明。据说,净饭大王从菩萨出家那天起,就一直竖着耳朵听消息,想知道“我儿子出家时说‘我要成佛’,他到底成佛了没有”。他听到世尊精勤修行、证得正觉、转法轮等事情后,又听说“现在我儿子住在王舍城一带”,就命令一位大臣:“孩子啊,我老了,年纪大了,但愿我活着的时候能见到儿子。”那位大臣答应“好”,就带着一千人前往王舍城,礼拜世尊的双足后坐下。世尊为他说法,他生起信心,请求出家并受具足戒。于是世尊以“善来比丘”的方式让他受具足戒。他和随从们证得阿拉汉果后,就留在那里享受果定的快乐。国王又用同样的办法派了另外八位使者,他们也都和随从一起证得阿拉汉果,留在那里。对于“他们因如此这般缘故不回来”这一点,连一点消息都没有人向国王报告。

那时,国王想派一个名叫迦留陀夷的大臣去,此人与菩萨是同一天出生的。国王像之前那样请求他,他说:“如果我能出家,我就去让他见您。”国王便派他去,说:“即使你出家了,也要让我见到儿子。”他也带着一千人随行前往,同样和随从一起证得了阿拉汉果。有一天,当所有谷物都已收割完毕、农活都已放下、乡间百姓闲暇无事、陆生和水生的花都已盛开、道路适合行走的时候,他礼敬世尊,用大约六十首偈颂赞叹了旅途。世尊问:“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尊者,您的父亲净饭大王已经年迈,他派我来,说:‘趁我还活着,让我见见儿子。’尊者,恳请世尊摄受亲族,现在正是启程游化的时候。”世尊说:“既然如此,去通知僧团,让比丘们完成远行前的准备工作。”“好的,尊者。”长老照办了。世尊由来自鸯伽和摩揭陀的一万名良家子弟,以及来自迦毗罗卫的一万名比丘,总共两万名漏尽者围绕,从王舍城出发,前往距王舍城六十由旬的迦毗罗卫。他每天走一由旬,打算两个月到达,于是不紧不慢地踏上了游化之路。因此经中说:“他向迦毗罗卫方向游化而去。”

世尊这样离开后,优陀夷长老从出发那天起,就在净饭大王的家里受用饭食。国王先供养长老,用香粉擦净他的钵,装满最好的食物,放在长老手里说:“请交给世尊。”长老也照这样做了。于是世尊在旅途中,一直享用国王供养的钵食。长老每天吃完饭,都会向国王报告:“今天世尊已经走到这里了。”他还讲说与佛陀功德有关的法义,让释迦族人对世尊生起信心。正因为这样,世尊把他列为第一,说:“比丘们,在我的比丘弟子中,最能令在家人生起信心的,就是迦留陀夷。”

释迦族人听说世尊快要到了,也都聚在一起,说:“我们要去见一见亲族里最尊贵的人。”他们一边打量世尊住的地方,觉得榕树释迦园很幽静可爱,就让人把那里全部收拾布置好,然后手里拿着香、花等物去迎接。他们先派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年幼城童和城女,接着又派了王子和公主,随后自己才跟上去,用香、花、香粉等供养世尊,把世尊迎到榕树园。在那里,世尊被两万漏尽者围绕,坐在铺设好的殊胜佛座上。释迦族人生来就傲慢,又固执于傲慢,他们心想:“悉达多太子比我们还年轻,是我们的弟弟、外甥、儿子、孙子。”于是对年幼的王子们说:“你们去礼拜,我们坐在后面。”

当他们这样坐着时,世尊观察了他们的心意,心想:“我的亲族不肯礼拜我,来吧,我要让他们礼拜。”于是,世尊进入以神通为基础的第四禅,出定后以神通力升上空中,把脚上的尘土洒落在他们头上,就像在甘达姆巴树下显现双神变一样,示现了神通。国王看到这稀有之事,说道:“世尊,在您的诞生庆典那天,您被抱到婆罗门面前礼拜时,您的双脚翻转过来,落在婆罗门头顶上,我见到后便礼拜了您,这是我第一次礼拜。在播种庆典那天,您躺在阎浮树荫下的吉祥床上,我看到阎浮树荫没有移动,便礼拜了您的双足,这是我第二次礼拜。如今,我又见到这前所未见的神变,再次礼拜您的双足,这是我第三次礼拜。”

净饭大王礼拜世尊之后,释迦族里没有一个人还站着不拜,全都礼拜了。就这样,世尊让亲族们都行了礼,然后从空中降下来,坐在准备好的座位上。世尊坐下后,亲族聚会达到了最隆重的程度,所有人都一心一意地聚在一起。这时,大云降下莲花雨,红褐色的雨水往下倾流,发出声响,但没有任何人身上落下一滴。大家看到这个景象,都感到惊奇稀有。世尊说:“不是今天亲族聚会才降下莲花雨,过去也降过。”就着这个因缘,世尊讲了《须大拏本生》。听完说法,所有人都起身礼拜,右绕之后离去。没有任何一个国王或大臣说了“明天请到我家受供”之后才离开的。

第二天,世尊在两万比丘的簇拥下,进入迦毗罗卫城乞食。没有人出来迎接,也没有人邀请他,或者接过他的钵。世尊站在城门的门槛石上,心里盘算:“过去诸佛在故乡城市里乞食时,是怎么走的呢?是不按顺序、专往有权势的人家去,还是次第挨家乞食呢?”接着他观察诸佛的做法,发现没有哪一尊佛是挑着人家乞食的,于是下定决心:“我现在也要继承这个传统、这个规矩,将来我的弟子们也学我的样子,圆满履行乞食的行仪。”于是世尊从城边第一家开始,一户接一户地依次乞食。 “圣者悉达多太子在乞食!”这个消息传开后,人们纷纷从四五层高楼宫殿的狮子窗里探出头来,争相观看。罗睺罗的母亲耶输陀罗王后也心想:“听说圣者太子当年在这座城里,以盛大的王威,乘坐金轿等巡游,如今剃除了须发,身穿袈裟,手拿瓦钵在乞食,不知道还端不端庄?”她打开狮子窗向外望去,只见世尊以种种光色照亮了城中的街道,具足佛陀的威仪,光明赫赫。于是她从顶髻一直到脚掌,用八首名为“人狮偈”的偈颂赞叹世尊,然后来到国王面前,禀告说:“您的儿子在乞食。” 国王听了,心里震动,用手整理好衣袍,急急忙忙地出去,快步走到世尊面前站定,说道:“尊者,您为什么要让我们羞愧呢?为什么要乞食呢?难道您觉得这么多比丘得不到饭食吗?”世尊回答说:“大王,这是我们的传统做法。”国王说:“尊者,难道我们释迦族的大选王王统不算王统吗?在那个王统里,连一个刹帝利种姓的人乞食都没有过啊。”世尊说:“大王,那是你的王统,而我们的王统是佛陀的王统,过去诸佛都是乞食的。”世尊就站在街道中间这样说——

“要精勤努力,不要放逸,要好好修行善法。

依法而行的人,在这一世和下一世都能安乐地生活。”

他说了这首偈颂。偈颂结束时,国王证得了入流果。

“应行善法,勿行恶法;

行持正法的人,在这一世和下一世都能安住于安乐。

他听完这首偈颂后,证得了一来果;听完《护法本生》后,证得了不来果;临终时,他躺在白伞盖下的吉祥卧榻上,就证得了阿拉汉果。对国王来说,并没有林居精勤修行这件事。

国王证得入流果后,接过世尊的钵,把世尊和随行大众一起请上大宫殿,用精美的嚼食和啖食供养。饮食结束后,除了罗睺罗的母亲以外,所有后宫眷属都来礼拜世尊。她虽然被侍从们劝道:“去礼拜圣太子吧”,却说:“如果我真有功德,圣太子自己会来;他来了,我就礼拜。”于是没有去。这时世尊让国王接过钵,与两位上首弟子一同前往公主的寝宫,说道:“公主随心礼拜时,什么都不要说。”然后坐在铺设好的座位上。她迅速赶来,抱住世尊的脚踝,用头顶触碰世尊的脚背,反复转动,随心礼拜。

国王对世尊讲述了公主对世尊所具有的慈爱、敬重等种种功德。世尊说:“大王,如今她智慧已经成熟,在你的保护下能守护好自己,这并不稀奇。过去她无人保护,在山脚下游荡,智慧还未成熟时,就已经能守护自己了。”说完,世尊便讲说了《月紧那罗本生》。

就在同一天,难陀王子举行了剃发、加冠、新居落成、婚礼和白伞这五种大庆典。世尊让难陀拿好钵,说了祝福的话,就从座位上起身离开了。国中第一美女看见王子正往外走,就伸长脖子望着他说:圣尊夫君,您可要快点回来啊。难陀虽然想对世尊说请把钵拿回去,却不敢开口,就这样一路走到了寺院。世尊不顾难陀心里不愿意,还是让他出家了。就这样,世尊来到迦毗罗卫城后,在第二天让难陀出了家。

第七天,罗睺罗的母亲把王子打扮好,派他到世尊那里去,说:孩子,你看那位被两万沙门众围绕、肤色如金、形貌如梵天一样的沙门,他就是你的父亲。他曾经拥有巨大的财富,可自从他出家离开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那些财富。去吧,向他讨要遗产。孩子,我将撑起华盖做转轮王,我需要钱财,把钱给我。因为儿子本来就是父亲财产的主人。罗睺罗王子一到世尊跟前,就感受到父亲的慈爱,心里欢喜,说道:沙门,您的身影真清凉啊。他还说了许多其他适合自己身份的话,然后站在一旁。世尊吃完饭,作了随喜祝福,就从座位上起身离开了。王子也跟着世尊后面走,一边走一边说:沙门,给我遗产!沙门,给我遗产!因此经中说:次第游行,来到迦毗罗卫……沙门,给我遗产。

这时,世尊吩咐具寿舍利弗。世尊没有让王子回去,随从们也不敢阻拦跟着世尊走的王子。到了寺院后,世尊心想:“这孩子想要属于父亲的财富,可那是随顺轮回、充满过患的。不如我把在菩提树下证得的七种圣财给他,让他成为出世间遗产的主人吧。”于是吩咐具寿舍利弗。吩咐之后又说:“那么,舍利弗,你来让罗睺罗王子出家吧。”因为王子正在求取遗产,所以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让他获得出世间的遗产,你应当度他出家。

现在,世尊当初在波罗奈以三皈依开许了出家与具足戒。后来,世尊废止了具足戒,改为以依止师的身份来安立,并以白四羯磨开许了具足戒。然而,出家既没有被废止,也没有被重新开许。因此,未来的比丘们会产生疑惑:“这种出家,过去和具足戒是一样的,那现在到底也应该像具足戒那样通过羯磨仪式来完成,还是仍然通过三皈依来完成呢?”世尊知道这个情况后,想再次以三皈依来开许沙弥出家。于是,法将舍利弗明白了世尊的心意,想请世尊重新开许出家,便说道:“尊者,我该怎么让罗睺罗王子出家呢?”

当时,具寿舍利弗让罗睺罗王子出家:大目犍连长老为王子剃掉头发,给了他袈裟,并授了三皈依。大迦叶长老担任教诫师。不过,因为出家与具足戒都以戒师为根本,在这件事上戒师才是主导者,而不是教诫师,所以经中说:“当时,具寿舍利弗让罗睺罗王子出家。”

净饭王听到“王子出家了”这个消息后,心里生起极大的震动,但他还是能把该说的话都说出来。这里要说明:出家人靠乞食过活,如果他对人说“我求一个恩惠”,对方回答“你求吧”,这话并不合适,也不是诸佛的习惯做法,所以经文里说:“乔达摩,诸如来已经超越了恩惠。”意思是:尊者,我求的是对您来说可以给、没有过失的事——您能给,又没有过失,而且我接受之后不会被有智慧的人责备,这就是我求的事。同样的情形,对难陀是这样,对罗睺罗就更严重了。据说,就像对菩萨一样,在吉祥日那天,相师们也为难陀和罗睺罗预言说“会成为转轮王”。于是国王心想:“我要看到儿子当转轮王的荣耀。”他满怀热望,却因为世尊出家而遭受了巨大的失望。后来他又想:“我要看到难陀当转轮王的荣耀。”于是又生起热望,可世尊也让难陀出了家。他忍受了那份痛苦之后,又想:“现在我要看到罗睺罗当转轮王的荣耀。”再次生起热望,世尊却也让罗睺罗出了家。因此,他心里生起了更大的痛苦:“现在家族血脉也断了,还谈什么转轮王的荣耀?”所以经文说:“同样的情形,对难陀是这样,对罗睺罗就更严重了。”不过要知道,国王后来证得了不来果。

“善哉,尊者们!”他为什么这样说呢?据说他是这样想的:“像我这样,身为佛的弟子、法的弟子、僧的弟子,在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出家时,都受不了与亲人分离的痛苦,其他人面对儿孙出家,又怎么承受得了呢?所以,但愿别人先不要遭遇这样的痛苦。”于是他这样说了。世尊说:“国王是在讲导向出离的教法。”说完法谈之后,世尊制定了学处:“诸比丘,没有得到父母允许的儿子,不应让他出家。”

这里,“父母”是指亲生父母。如果父母都还在,两个人都要征得同意。如果父亲已经去世,或者母亲已经去世,就征得还在世的那一方的同意。即使父母已经出家了,也一样要征得同意。征得同意时,应该自己亲自去请求同意,或者派别人去,或者就对那个人说:“你去,向父母请求同意之后再回来。”如果他说“我已经得到同意了”,就应该相信他的话,让他出家。如果父亲自己已经出家,也想让儿子出家,那也必须先征得母亲同意才能让他出家。如果母亲想让女儿出家,也必须先征得父亲同意才能让她出家。如果父亲不要妻儿,跑掉了,母亲把儿子交给比丘们说“请让他出家”,被问到“他父亲在哪里”时,她说“跑去玩‘心之游戏’了”,这种情况可以让他出家。如果母亲跟某个男人私奔了,父亲说“请让他出家”而把儿子交出来,这里也同样适用。如果父亲出门在外,母亲同意儿子出家,说“请让他出家”,被问到“他父亲在哪里”时,她说“你们管他父亲做什么?我来负责”,这种情况可以让他出家。这是《库伦达疏》里说的。

如果父母已经去世,孩子是在继母等人身边养大的,那么当他要出家时,亲属们可能会争吵或指责,所以为了避免争执,必须先征得同意才能让他出家。如果没有征得同意就让他出家,并不犯戒。小时候把他接来抚养的人,就算是他的父母,对他们也同样适用这个规则。儿子依靠自己生活,而不是依靠父母。即使他是国王,也还是必须先征得同意才能出家。如果已经得到父母允许出了家,后来他又还俗,哪怕还俗再出家一百次,每次回来时都还是要重新征得同意才能让他出家。如果父母这样说:“这人还俗回家后不给我们做事,出家后又不尽你们的义务,以后不用再问他了,他什么时候来,你们就什么时候让他出家。”像这样被父母放手之后,即使不再征得同意,也可以让他出家。

如果有人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就把他交出去,说“这孩子给你们了,你们想让他出家的时候就让他出家”,那么这孩子后来再来时,不用再征求同意就可以让他出家。但如果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已经同意说“尊者,请让这孩子出家”,后来孩子长大了,父母又不同意,那就不可以不经同意让他出家。有人和父母吵了架,跑来说“请让我出家”。如果对他说“先去征得同意再来”,他却说“我不去。你们要是不让我出家,我就烧掉精舍,或者拿刀砍你们,或者对你们的亲戚和护持者毁坏园林等等,给他们制造灾祸;或者从树上跳下来死掉;或者钻进盗贼堆里;或者跑到别的国家去”——那么为了保住他的命,就应该让他出家。如果他的父母后来跑来质问:“你们为什么让我们的儿子出家?”就把事情告诉他们,说:“我们是为了保住他才让他出家的,你们与儿子知晓(自行处理)。”如果他爬上树说“我要跳下去”,已经松开手脚,这时候让他出家也是应该的。

一个人即使独自去了外地,请求出家,如果他出发前已经征得了父母同意,就可以给他出家。如果没有征得同意,就应该派一个年轻比丘去替他征得同意,然后再给他出家——如果路途太远的话;也可以先给他出家,再让他和比丘们一起去见父母。不过《库伦达注》里说:“如果路途遥远,又要穿过大片荒野,心里想着‘我们去了以后再征得同意’,就可以给他出家。”如果父母有很多儿子,他们这样说:“尊者,这些孩子里您想度哪个出家,就度哪个吧。”那就先观察一下孩子们,然后随自己的意愿给其中哪一个出家。即使整个家族或整个村庄都已经允许了,说:“尊者,在这个家族里或这个村庄里,您想度哪个出家,就度哪个吧。”那也是随自己的意愿给哪一个出家。

而所谓“他努力到何种程度”,也就是他能力所及的范围。

罗睺罗的故事终

学处罚业事例讲述

106在十条学处里,违犯前五条是驱摈的事例,违犯后五条是惩罚的事例。

107不恭敬:比丘们不把他安立在上座的位置、有权威的位置上。行为不相应:不能共同生活,意思是生活方式不同。为无利而努力:想方设法让他们得不到利养。为损害:为了带来灾祸。为无住处:努力想着“怎样才能让他们不住在这个住处”。辱骂、诽谤:辱骂并且用恐吓来威胁。离间:搬弄是非来离间。作障碍:阻止说“不要进这里”。所住或所归之处:他住的地方或进入的地方;这两者都是指他自己的精舍和雨季分配给他的坐卧处。

对入口之食作障碍,意思是阻止说“今天不要嚼,不要吃”,就这样拦着。比丘们,不应该对入口之食作障碍。在这里,无论是说“不要嚼,不要吃”,还是心想“我要阻止他吃东西”而把钵和袈裟收起来,在所有这些做法里都是恶作。不过,对于行为不端、不听教导的沙弥,执行了体罚之后,把粥、饭、钵或袈裟拿给他看,说“体罚做到这个程度,你就能得到这个”,这样说是可以的。因为世尊说的只是障碍性的体罚。但结集法的长老们说,按照所犯的过失,也可以让他去搬水、搬柴、搬沙等,所以那也是应该做的。而且这必须出于怜悯,心想“他会收敛、会停下来”,不能以“他会完蛋、会还俗”这类邪恶心态,打着“我在执行体罚”的旗号,让他躺在热石头上,或者把石块、砖头等放在他头上,或者让他进入水里。

关于学处与罚则的因缘故事终

没有事先请示的障碍等事缘的讲述

108诸比丘,“不禀告戒师”在这里的意思是:如果已经三次对戒师说“你们的沙弥犯了这样的过错,请你们处罚他”,而戒师仍然不作处罚,那就适宜自己来处罚。即使戒师一开始就说“我的沙弥若有过失,你们作处罚”,那也适宜自己处罚。对沙弥是这样,对共住弟子和近住弟子也同样适宜作处罚。

“引诱”的意思是:用“我们会给你钵、会给你衣”这样的话,为了让他们来服侍自己而把他们拉拢过来。诸比丘,不应引诱属于他人的众:在这里,不论是沙弥还是已受具足戒的人,甚至哪怕是破戒比丘,只要他属于别人的众,就不可以把他分裂出来拉走。但可以对他说明过患:“你因为依止破戒者而住,就像为了洗澡而来,却被涂了一身粪。”如果他自己明白过来,去请求戒师或依止师,那就可以给他。

诸比丘,我允许对具足十支的沙弥加以摈除。在这里,关于《棘刺学处》注释中所说的三种摈除,所指的就是剥夺身份这一种摈除。因此,如果有人犯了杀生等任何一条,就应当以剥夺身份的方式摈除他。比丘在杀生等事上有种种不同的犯戒程度,沙弥却不是这样。沙弥即使只是杀死一只小虫、弄破一个蚁卵,也就到了应当被摈除的地步,就在那时,他的皈依、依止师摄受和住所分配都当即失效,得不到僧团的利养,只剩下一个形相而已。如果他确实是过失累累,将来不能安住在防护中,就应当把他赶走。如果他是偶然失念犯了错,心想“我做错了”,愿意重新安住在防护中,那就不需要再作剥夺身份的处理。只需让他穿着原来的衣服,重新给他皈依、给他依止师即可;学处通过皈依本身就成立了。因为沙弥的皈依相当于比丘的具足戒羯磨语,所以就像比丘有四遍清净戒一样,沙弥借此也就等于受持了十戒。即便如此,为了让他戒行坚固、将来能安住在防护中,还是应当再授一次。如果在前一次已经重新受了皈依,那么后一次他就能得到雨安居的利养。如果是在后一次才受的,那就需要先征得僧团同意,才能给予利养。

偷盗方面,哪怕只是拿了一根草签那么小的东西;非梵行方面,在三种道中的任何一处有了违犯;妄语方面,即使只是出于开玩笑的心态说了假话,他就不再是沙弥,达到应当被摈灭的程度。但饮酒方面,比丘即使不知情,只要从种子开始酿成的酒,喝了就犯波逸提。沙弥如果知道而喝,就犯破戒;不知道则不犯。至于其余五条学处,即使犯了,也不应被摈灭,只应给予处罚。至于学处,无论重新授予还是不曾重新授予,都可以。但通过处罚加以惩戒之后,为了让他将来能安住于防护,还是必须重新授予。沙弥饮酒,如果是故意喝的,就是波罗夷的事。这就是差别所在。

如果有人用毁谤的方式说佛陀的坏话,比如拿“阿拉汉、正自觉者”这些功德的反面来说;或者用毁谤的方式说法的坏话,比如拿“善说”这些功德的反面来说;或者用毁谤的方式说僧团的坏话,比如拿“善行道”这些功德的反面来说——总之就是在毁谤三宝、批评三宝、指责三宝,那么师长、戒师等人应当用“不要这样说”来劝阻他,并给他指出说坏话的过患,让他停下来。如果劝到第三次他还是不肯停,就应当以“棘刺灭摈”把他摈灭——这是《库伦达》里说的。不过《大注释》里说:“如果这样劝说时他能舍弃那种邪见,那就对他执行处罚,让他忏悔罪过。如果他不肯舍弃,还是照样坚持不放,那就应当以剥夺身份的灭摈把他摈灭。”这个说法是合理的。因为这里所说的,正是这种灭摈。

对持有邪见的人,也是同样的处理方式。如果一个人执持常见或断见等某种邪见,经过师长等人教导劝诫后愿意放弃,那就对他施加处罚,让他忏悔罪过。只有不肯放弃的人,才应当将他摈灭。这里说到“污比丘尼者”,虽然已经被包含在“非梵行者”里面了,但为了说明这一点:非梵行者如果愿意今后好好守护戒行,可以给他授三皈依,然后让他受具足戒;而污比丘尼者,即使愿意今后好好守护戒行,连出家都不允许,更何况受具足戒。为了表明这个道理,所以把“污比丘尼者”单独列为第十条,应当这样理解。

关于未事先请示、障碍事等的讨论终

黄门事论

109“年幼的”就是指年轻的。“摩利伽”是指身体粗壮的人。“象仆、马仆”是指管象的人和管马的人。

关于“般哒格比丘”这一条,这里有五种般哒格:被灌般哒格、嫉妒般哒格、手术般哒格、半月般哒格和无性般哒格。其中,如果有人用口含住他人的男根,因不净之物灌入而止息了热恼,这就是被灌般哒格。如果有人看见他人行淫,因生起嫉妒而止息了热恼,这就是嫉妒般哒格。如果有人通过手术被去除了睾丸,这就是手术般哒格。另有一种人,由于不善业果报的力量,在黑半月期间成为般哒格,到了白半月期间热恼就止息了,这就是半月般哒格。还有一种人,在结生时就以无性的状态出生,这就是无性般哒格。在这五种当中,被灌般哒格和嫉妒般哒格不被禁止出家,其余三种则被禁止。其中,半月般哒格在他成为般哒格的那个半月期间,出家被禁止——这是《库伦达》注中所说的。这里,针对凡是被禁止出家的人,才这样说:“未受具足戒者不应给予受具足戒,已受具足戒者应当灭摈。”他也应当以灭摈法来灭摈。此后凡是说“应当灭摈”的地方,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黄门事缘解说终

贼住者事缘解说

110“旧族子”是指一个原本古老、后来逐渐衰败的家族的儿子。母系亲族和父系亲族中,良家出身的人已经死尽、灭尽、不在了,所以叫“良家已尽者”。“未得”就是没有得到。“令增长”就是让它增长。“来吧”是表示催促的虚词。“被询问”是指被带到一边,被问到自己剃除须发、接受袈裟、皈依、请师、羯磨语和依止法这些事情。“告知此事”是指他从自己出家开始,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这里说的“贼住比丘”当中,贼住者有三种:相贼、共住贼、两者兼具的贼。其中,有人自己出家之后去到寺院,却不计算比丘的戒腊,不接受按戒腊长幼次序的礼拜,不用座位来推让,也不参加布萨、自恣等集体活动。这个人只是偷了出家的外表形相,所以叫相贼。

还有一种情况:有人虽然是被比丘们度化出家的沙弥,却跑到外地,撒谎说“我有十年戒腊”或者“我有二十年戒腊”,然后按比丘戒腊来算,接受按戒腊长幼排的礼拜,用座位来推辞,还参与布萨、自恣等活动。这种人只是盗取了共住的身份,所以叫共住贼。因为在这里,计算比丘戒腊等一切行为表现,都应该理解为“共住”。即使有人舍了戒之后,心想“没人知道我”,照样这么去做,道理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种情况:有人自己出家之后,去到精舍里计算自己的比丘戒腊,接受按戒腊长幼次序的礼拜,用座位来推拒他人,在布萨、自恣等集体活动中露面参与。这种人既偷了出家人的形相,又偷了共住的身份,所以叫“双贼”。这三种贼住者当中,还没受具足戒的,不应该给他授具足戒;已经受了具足戒的,应该把他灭摈驱逐;即使他以后再来请求出家,也不应该允许他出家。

在这里,还应当知道这一段杂项内容,目的是为了不迷惑。

“或因畏惧国王、饥馑、荒野、疾病、怨敌,

或为求得袈裟,于此披上僧服、现出家相。

只要他内心清净,就不接受共住;

尔时,此人还不名为贼住者。”

这里详细说明:比如有人惹国王生气了,他心想“这样我就能保住性命”,就自己拿取出家相逃跑。有人看到后报告给国王。国王说:“如果他已经出家了,就不能对他做什么了。”于是对那人的怒气就平息了。这人想:“国王带来的恐惧已经平息了”,没有进入僧团,就以在家人的样子回来,这种情况应当准许他出家。又或者他想:“我是靠着佛教才活下来的,现在我要出家”,生起了紧迫感,就以那身出家相前来,但不肯接受客比丘的义务;不论比丘们问还是不问,他都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请求出家,那就应当先去掉他的出家相,再让他出家。但如果他接受义务,表现出乐于出家的样子,那就按前面说过的全部程序来办,包括计算戒腊等各项规定,这种情况就不应当准许他出家。

在这里,有些人碰上饥荒,活不下去,就自己穿上出家人的样子,靠吃各种外道的施食过活。等饥荒过去了,他没有进入僧团,就直接换回在家人模样回来。这情况和前面说的完全一样。

又有另一种人,想穿越一片大荒野,商队首领带着出家人们一起走。他心想:“这样商队首领就会带上我了。”于是自己也取了出家相,跟着商队首领一起穿过荒野。到了安全的地方以后,他没有进入僧团,就直接取了在家相回来。这一切都和前面说的一样。

又有另一种情况:当疾病带来的恐惧出现时,他活不下去,就自己穿上出家人的标志,靠吃各种外道信徒的食物过活。等疾病恐惧平息后,他没有进入僧团中去,就换上在家人的样子回来了。其余一切都和前面说的一样。

另有一人,和一个仇人结了怨,那仇人怒气冲冲,想杀他,到处找他。他心想:“这样我才能平安。”于是自己取了出家的样子逃走了。仇人到处找他,问“他在哪里”,听说“他出家逃走了”,就想:“既然他出家了,就不能再对他做什么了。”于是对那人的怒气就平息了。那人知道“仇人对我的威胁已经平息了”,没有进入僧团,就直接取了在家人的样子回来了。这一切都和前面说的一样。

又有另一种情况:一个人去了亲戚家,舍弃了学处,还俗成了在家人,他心里想:“这些袈裟留在这里会坏掉。如果我拿了这些袈裟回寺院,路上有人会把我当贼抓住。不如我把它们当作随身衣物穿在身上回去。”于是,为了带走袈裟,他穿好袈裟、披好袈裟,前往寺院。沙弥和年轻比丘们远远看见他走来,就迎上前去,向他行礼问讯。他不接受,如实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果比丘们说“我们现在不会放你走”,想强行让他重新出家,那就应当让他脱掉袈裟,再重新为他授出家戒。但如果他想“他们不知道我已经还俗了”,于是仍然承认自己是比丘,并按照前面所说的计算戒腊等一整套做法行事,那么这个人就不应当再为他授出家戒。

还有一位大沙弥,回到亲戚家后还了俗,因干农活太辛苦,又想着:“现在我还是回去做沙门吧,长老们也不知道我已经还俗了。”于是拿起原来的衣钵回到精舍。他也不把这件事告诉比丘们,仍然自称是沙弥。这个人就是贼住者,不能出家。如果他在拿起衣钵的时候就想:“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即使到了精舍后说了,光凭拿起衣钵时的心态,就已经是贼住者了。如果他在拿起衣钵时想:“我到精舍时会说明”,但到了精舍后,被问“贤友,你去哪儿了?”时,他心想“现在他们不知道我”,就骗过去不说,在他放弃承当的那一刻,这个人也同样是贼住者。但如果他在拿起衣钵时就想:“我会说明”,到了精舍后也确实说了,这个人就可以再次出家。

还有另一种情况:一个年轻的沙弥,或者虽然年纪大却很愚笨,他像前面说的那样还俗以后,不愿意在家里做放牛之类的活。亲属们就把那套袈裟重新给他穿上,把碗或钵塞到他手里,说“去吧,你还是去做沙门吧”,然后把他从家里赶出去。他来到寺院,比丘们不知道“这个人还俗后又自己出家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出家的人就叫贼住者”。如果为年满二十岁的他授具足戒,那他就是善受具足戒。但如果在还没受具足戒的时候,他听到正在进行的律藏裁决中说“这样出家的人就叫贼住者”,他就应该对比丘们说“我做过这样的事”,这样他还能重新出家。如果他想“现在没人知道”,而不去说明,那么在他放弃承当的那一刻,就成了贼住者。

比丘舍弃了学处,没有脱掉出家相,不管有没有做过破戒的事,之后又按照前面说过的计年等一整套程序来做,就是贼住者。如果没有舍弃学处,还保持着出家相,行了淫法,之后又按照计年等一整套程序来做,就不是贼住者,只是重新得到出家而已。不过《暗夜注》里说这种人是贼住者,这个说法不能采纳。

有一位比丘,对袈裟还保有那份热忱,却换上白衣行了淫欲之事,之后又重新穿上袈裟,按照计年等种种规矩来行事,这个人也不算贼住,只是得到一次重新出家而已。但是,如果他舍弃了对袈裟的这份承担,换上白衣行了淫欲之事,之后又重新穿上袈裟,按照计年等种种规矩来行事,那就成了贼住。

沙弥只要还保持出家相,即使犯了行淫等非沙门的行为,也不成为贼住者。即使他穿着袈裟时仍有心修行,脱掉袈裟去行淫欲之事,之后又重新穿上袈裟,也不成为贼住者。但是,如果他对袈裟放弃了担当,裸体或者穿白衣,通过行淫等行为成了非沙门,然后再穿上袈裟,那就成为贼住者。即使他想要还俗,把袈裟叠起来,或者用别的方式穿在家人的下衣,目的是试探“在家相对我合不合适?合不合适?”,这时候只要还在试探、尚未认可,就还算是在守护阶段。但一旦认可“合适”,然后再次接受出家相,就成为贼住者。穿白衣进行试探和认可的情况,道理也一样。

如果他在已经穿着的袈裟上面再穿上白衣,然后去试探或表示接受,那还是算守护。比丘尼也是同样的道理。她如果想着还俗,把袈裟当作在家人的下衣来穿,目的是试探“在家人的样子对我来说好不好看、合不合适”,这时候还是算守护。如果她表示“好看、合适”,就不算守护了。穿上白衣之后去试探或表示接受,道理也一样。不过,要是在已经穿着的袈裟上面再穿上白衣,不管是试探还是表示接受,都还是算守护。

如果有年长出家人,不算戒腊,也不依律制,从一旁走过来,见大钵等器皿中饭团正被勺子舀起,便伸钵去接,像老鹰抓肉块那样拿了就走,这不算贼住。反之,若他算了比丘戒腊之后才拿,那就是贼住。

自己本来就是沙弥,却在沙弥的排序中虚报戒腊来领取,不算贼住者。比丘在比丘的排序中虚报戒腊来领取,则应按物品价值予以处罚。

贼住者事例的解说终

已归向外道者解说

这里,“外道离去者比丘”是指已经离开(佛教)、进入外道中的人,就叫外道离去者。这样的人不但不该给他受具足戒,连让他出家都不可以。对此的判断是这样的:一个已经受具足戒的比丘,心里想“我要成为外道”,就以自己现有的比丘形相前往外道的住处,每走一步都犯恶作罪。一旦接受了他们的形相标志,他就成为外道离去者。如果有人自己想“我要成为外道”,于是穿上苦行衣、草衣等,也照样成为外道离去者。但如果有人裸身洗澡时,看看自己,心想“我这邪命外道的模样挺好看,我要做邪命外道”,于是不拿袈裟,光着身子前往邪命外道的住处,每走一步都犯恶作罪。不过,如果他在半路上生起了惭愧心,把所犯的恶作罪忏悔了,就能脱免。即使已经走到他们的住处,或者被他们教导,或者自己心想“这些人的出家太苦了”而回头,也照样能脱免。

如果被问“你们的出家有什么殊胜之处?”他回答“拔除须发等”,并即使让人拔掉一根头发,或者采用蹲踞苦行等仪轨,或者穿上孔雀羽毛等服饰,执取那些外道的标志,或者生起“这种出家最殊胜”的想法而认同其殊胜,那就不能脱免,成为外道离去者。但如果是为了考察“外道的出家对我是否合适,是否不合适?”而穿上拘舍草衣等,或者结发髻,或者拿起担杖,只要他还没有接受,他的见解就还在守护他;一旦接受,就成了外道离去者。然而,衣服被夺的人披上拘舍草衣等,或者因为害怕国王惩罚等原因而执取外道标志,由于并没有真正归信那种见解,就不成为外道离去者。

这里说的“外道离去者”,是由已经受具足戒的比丘说的。所以,沙弥即使以沙门的样子去了外道的处所,仍然可以再得出家和受具足戒,这是《库伦达》里说的。而前面说的“贼住者”,是由未受具足戒的人说的;所以,已经受具足戒的人即使虚报戒腊,也不会成为非沙门。即使犯了波罗夷,却仍然保持沙门的样子和精进,计算比丘戒腊等,也不成为贼住者。

关于外道离去者的讨论终

畜生道的事解说

111“厌患那伽之生”:在这里,虽然他在那一世中因善果报而享受着类似天界的权势与成就,但因为他是由不善果报结生的,所以当他和同类行淫以及放逸沉睡时,那伽的身体就会显现出来,成为在水中游动、吃青蛙的身体,因此他厌患那伽之生。“羞惭”就是羞愧。“厌恶”就是厌恶自己的身体。“那位比丘出去之后”:就是那位比丘出去的时候;或者,意思是那位比丘的出去。“放逸而沉睡”:当那位比丘还没出去时,他因为害怕泄漏而不敢放失正念,但当他出去之后,就因为放逸而沉睡了。“发出泄漏声”:因恐惧而舍弃沙门想,发出怪异的大声。

你们确实是:这里的“你们确实是”就是“tumhe kho attha”,是把“a”音省略后说出来的。你们这些龙,因为不能证得禅那、观、道、果,所以在这个法和律中属于不能成长的法,不能成为成长的法——这就是这里的简要含义。“与同类”:就是与雌龙。然而,当与人类女性等其他种类行淫时,那时就像天子一样。在这里,依据在生存中反复显现自身的情况,而说了“两种缘”。而龙在五个时刻显现自身:结生时、蜕皮时、与同类行淫时、放逸沉睡时、死时。

“诸比丘,畜生趣者”:在这里,不管是龙,还是金翅鸟童子等中的任何一种,甚至包括帝释天王在内,凡是属于非人的种类,在这个意思里都应理解为“畜生趣者”。这种人不能给他授具足戒,也不能让他出家;如果已经受了具足戒,也应当灭摈。

畜生趣事例的解说终

杀母者等事例的解说

112112. 在杀母者等事例中——“令其离开”,意思是让他出走、离去、被驱逐。“诸比丘,杀母者”这一句:如果有人故意夺走人类女性所生的亲生母亲的生命,而他自己也是人类,这个人就因为无间杀母业而成为杀母者,他的出家与受具足戒都被禁止。但是,如果被杀害的是人类女性、但不是亲生母亲,而是养母、大母或小母,或者是亲生母亲但不是人类女性,那么他的出家不被禁止,也不构成无间业。如果自己投生为畜生,杀害了身为人类女性的母亲,他也不构成无间业,但因为属于畜生道,他的出家被禁止。其余内容浅显易懂。杀父者也是同样的道理。即使他是妓女所生,不知道“这是我的父亲”,但如果他杀害了那个因与之结合而使他出生的人,他仍然被算作杀父者,并且触犯无间业。

114杀阿拉汉的人,也要按照人类阿拉汉的情况来理解。因为在人类当中,哪怕是一个还没出家、已经断尽烦恼的男孩或女孩,如果有人故意夺走他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杀阿拉汉的人,会触犯无间业,也被禁止出家。但如果杀的是非人出身的阿拉汉,或者是人类出身的其他圣者,就不构成无间业,出家也不被禁止,不过这个业仍然很重。畜生即使杀了人类阿拉汉,也不构成无间业,但这个业很重——这是这里的判定标准。“他们被带去杀害”,意思是他们被带去处死,被带去杀死。至于圣典里说的“sacā ca mayaṃ”,它的意思就是“sace mayaṃ”(如果我们)。因为本来应该说“sace”的地方,这里却用了“sacā ca”这个不变词。或者应该读作“sace ca”。其中“sace”是表示假设的不变词,“ca”只是用来补足句子。也有读作“sacajja mayaṃ”的,意思是“sace ajja mayaṃ”(如果我们今天)。

115115. 在“诸比丘,污比丘尼者”这一句里,如果有人在三种途径中的某一种上玷污了一位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这个人就叫作“污比丘尼者”。他的出家与受具足戒都被禁止。但如果只是通过身体接触使她失去戒德,那么他的出家与受具足戒并不被禁止。即使是用暴力强迫她穿上白衣,在她不愿意的情况下玷污她,这个人仍然是污比丘尼者。但如果用暴力强迫她穿上白衣后,在她愿意的情况下玷污她,这个人就不是污比丘尼者。为什么?因为当她同意处于在家身份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不是比丘尼了。然而,如果后来玷污一位已经一度毁坏戒律的比丘尼,或者对在学尼、沙弥尼作不净行,这个人既不是污比丘尼者,也能得到出家与受具足戒。

在“诸比丘,破僧者”这一句里,如果有人像提婆达多那样,把法说成非法、把律说成非律,并通过四种僧羯磨中的任何一种来分裂僧团,这个人就叫作“破僧者”。他的出家与受具足戒都被禁止。

“出佛身血者”一语中,如果有人像提婆达多那样,以嗔恨心、杀害心,在如来还活着的身体上,哪怕只弄出像小苍蝇吸血那么一点点血,这个人就叫“出佛身血者”。他的出家与受具足戒都被禁止。但如果有人像耆婆那样,为了治病,用刀切开,取出腐肉和血,让病人舒服起来,那么这个人能生起很多功德。

关于杀母者等事例的解说终

双性人事项的解说

116116. “诸比丘,双性人”是指:由于既有能生出女性特征的业,也有能生出男性特征的业,所以这个人同时具有两种性征,因此称为双性人。“作”是指用男性性征与女人行淫。“令作”是指教唆他人,让他在自己的女性性征上行淫。这种人分为两种:女性双性人和男性双性人。

在这里,女性双性人的女性特征明显,男性特征隐蔽;男性双性人的男性特征明显,女性特征隐蔽。女性双性人若对女人行男人之事,她的女性特征就隐蔽,男性特征就明显;男性双性人若对男人充当女人,他的男性特征就隐蔽,女性特征就明显。女性双性人自己能够受孕,也能让他人受孕;男性双性人自己不能受孕,却能让他人受孕。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别。《库伦达》中则说:“如果结生时是男性特征,于相续中生起女性特征;如果结生时是女性特征,于相续中生起男性特征。”关于这里的详细抉择次第,应当从《法集论注·殊胜义论》中了解。但在这里应当知道:这两种双性人都不能出家,也不能受具足戒。

关于双性人的讨论终

关于没有依止师等情形的事项解说

117“那时”是指世尊还没有制定这条学处的那段时间。“没有依止师”是指完全没有请一位依止师,彻底没有依止师。这样受具足戒的人,在法和利养两方面都得不到摄受,只会退失,不会增长。“诸比丘,没有依止师的人不应受具足戒”,意思是:没有请依止师、没有依止师的人,不应给他受具足戒。如果给他受了,就犯恶作罪。这是说明从学处制定之后开始,这样给人受戒就犯这个罪;但羯磨本身并不会失效。有人说羯磨会失效,这种说法不能采纳。在“由僧团”“由依止师”等句子里,一直到“两性人依止师”为止,也都应该按同样的道理来理解。

关于无依止师等事例的讨论终

无钵等事论

118“以手受食而行乞”是指:凡是能在手中得到的食物,他们就是为了这个而四处行乞。就像外道那样——比如那些名叫邪命外道的出家人,他们把汤和菜肴混在一起,直接放在手心里托着吃。犯恶作罪:这样给人授具足戒的人,就犯了这条罪,但羯磨本身不会失效。无衣等情形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谓“借来的”,就是通过请求“请先借给我们,等我们完成具足戒再说”而拿来使用的;意思是只在这段时间内临时用。因为用这样的钵、衣或钵衣来给人授具足戒,授戒者本人就会犯戒,但羯磨本身不会失效。所以,应当用完整齐全的钵和衣来授具足戒。如果他本人没有,而他的戒师、依止师愿意给他,或者别的比丘以无所牵挂的心舍出来,那就应当把堪受持的钵和衣给他。不过,对于想出家的人,即使是用借来的钵和衣,也可以让他出家;在同类情形下,凭信任取来之后让他出家,也是可以的。

如果他是带着还没烧制的钵和可以做衣的布来的,那么在他烧制钵、缝制衣服的这段时间里,对住在精舍里的他,可以给未经手触的团食,可以让他用钵进食;午饭前,可以给他和沙弥同等份的食物。但卧坐处的分配、筹食、指定食、邀请食等则不适用。午饭后,也可以给他和沙弥同等份的油、蜜、糖等药品。如果他生病了,可以为他准备药物,并且可以像照顾沙弥一样,做一切照料的事。

关于无钵等事的讨论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