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僧残篇·5. 媒嫁学处注释

2. 僧残篇复注 · 48 段

5. 媒嫁学处注释

296296. 第五项中,“智者的状态”就是智慧,这是智的同义词。“有行径者”,指具有智的行径。“智者”,是就此自性智而具足而言;“练达者”,是就此在女子事务中无所畏惧之慧而言。因此说“知道方法、无所畏惧”。“聪慧者”,指具足所谓“处生智”,即对于种种应做之事,事情一旦摆在面前,当下便能生起智慧。因此说“看到什么就能做到什么”。“善巧者”,指在煮粥做饭等事上很在行。“具足勤奋精进者”,指具足身精进:不像其他懈怠者那样,坐着就只是坐着、站着就只是站着,而是以奋发之心成就一切事务,这是此处的含义。“女童”一词中,是依格表原因之义,或者是表原因的具格。因此说“因为女童之故”。迎娶名为娶妻,即以摄受之义令女子被娶,令其被给予则是嫁女。因此说“对男子”等。

297-298297-298. 说到煮饭,才说“使煮”;说到不论是谁的烹调,才说“使烹”。为了说明“投生到恶劣的家族就是堕入恶趣”这个意思,才说了“无论去了哪里”等话。这里的“取来”(āhāra)是“取来/带来”(āharaṇa)的意思;“没有取来”就是没有给。“买”是取得,“卖”是给予,把这两者合在一起,就说成“交易”。在“装饰与打扮”中,用外在的物品来美化叫“装饰”,把头发等自身的东西整理好叫“打扮”。

300“不应做未曾有的事”这句话,说明这是恶作。由于已说“应由败者给予”,若他不给,则应以舍弃职责来处置。他在不久的时间内负有职责,所以叫“不久时职责”,也就是媒嫁。或者读作“不久时行为者”,意思是他在不久的时间内有行为、有违犯,所以叫“不久时行为者”。

善来比丘和皈依受具足戒的比丘,虽然也会犯媒嫁等制戒所禁止的罪,但他们并非一切时都犯这样的罪;世尊为了把他们排除在外,而安立了适合一切时的传承。在这里,为了说明以白四羯磨受具足戒的比丘,世尊也作了这样的分别:“其中,那位比丘……此即在此义中被意指的比丘”,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犯媒嫁等罪。因为即使漏尽者,若寡闻,虽不犯世间罪,却因不精通制戒,也会犯诸如建造精舍、建造小屋、同处一室、同宿等身门之罪;会犯媒嫁、逐句教诵、超过五六语、实说等语门之罪;也会因接受存放物的方式,犯下意门的捉持金银罪。

301301. “行走”就是媒人,某人具有这个,所以是“媒人”,他的状态就是“媒嫁”。因此说“行走的状态”,意思是在男女之间走动的状态。“在妻位”和“在夫位”是依处格,表示特征,说的就是为了成为妻子的状态、为了成为丈夫的状态。“为了妻的状态”就是为了成为妻子。“为了夫的状态”就是为了成为丈夫。虽然在分别这个词语时,依女性语法说了“你将成为情妇”,但因为“在夫位”这一表述通用于两性,所以也按男性语法来连接并显示含义,说了“把女人的心意告诉男人,就是在夫位上告知”等。因为在这里,把“你将成为情夫”这样女人的心意告诉男人,就叫做在夫位上告知。不过巴利圣典中只按女性语法作了连接,按照这个道理,也可以按男性语法来连接。

现在,为了依照巴利圣典中所说的方法来显示含义,所以说了“再者”等话。“你将成为丈夫”这一已经说过的含义,用“你将成为主人”这个同义词加以特别说明。而“在情夫位”这一表述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该开示通用于两性。“你将成为暂时之妇”是针对没有丈夫的女人说的,“你将成为情妇”是针对有丈夫的女人说的。“乃至刹那之女”这只是举例,因此说“以此方法”等。

303随心所欲地生活,就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自己的支配,就是自己的权威。种姓,就是乔达摩种姓等种姓。法,就是般达兰伽游行者等人的法,或者那些各自家族的法。种姓这个词用在有相同种姓的人身上,法这个词用在有相同法行的人身上,所以说“与同种姓者”等等。其中,“与同种姓者”就是与相同种姓者,意思是同一家族所生的人。“与同法者”就是与在同一导师的教法中应当共同修行的人,或者与有相同家族规矩的人。因此说“同一导师”等等。其中,用“以同一导师为依止而出家者”这句话,说的是般达兰伽游行者等人;用“属于同一团体者”说的是属于花匠等同一团体的人。

有夫之妇,就是有守护者的女人。凡是她出门时,国王立了刑罚的,她就是有刑罚守护的。最后两种——有守护者和有刑罚守护者——因为她们是有夫之妇,所以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就是邪淫。至于其余八种,也就是母护等,因为她们没有丈夫,所以与其他男子交往不算邪淫。因为只有偷取属于丈夫的触受、对别人产生欢喜,才算邪淫;而母亲等人并不是她们触受的主宰者。母亲等人守护她们,并不是为了自己享受触受,纯粹是为了遮止恶行而阻止她们与其他男子交往。但对男子来说,在这八种女人身上确实都有邪淫,因为她们被母亲等人以“不得与男子共住”的方式守护着,他偷取了别人所守护、保护的触受而得以接触。

用财物买来的,是指为了成为妻子这个身份而用财物买来的。因此说“然而因为”等等。因财用,是指以财用为原因。因为是为了财用而住,所以称为“财用居者”。获得后,是指从安置她的人手里获得后。碰了水钵而娶得的,就是触水钵而取者。因此说“两者”等等。以旗带来,这里因为与旗相关,用“旗”这个词来指军队,意思是被高举旗帜的军队带来的。因此说“高举旗帜的”等等。

305“在外已查问”是指已经向别处告知了。“他将要办成这件事”,是说告知她之后,不管这件事办得成还是办不成,都是就办成这件事的能力来说的。要知道:即使没有让男孩和女孩本人知道,只要由他们的父母等人向对方的父母等人那里派了使者,而具足了传递、查问、回报这三个环节,仍然犯僧残。所派使者是为谁而派,就是针对那个人;当告知她的母亲等人时,因为所缘是同一件事,母亲等人也属于福田,所以同样算是侵入了福田。为了说明这一点,才举出“我舍弃佛”等话。“与此相合”在这里的意思是:就像自己不告知、而让别的弟子等人去告知的情况没有疑惑一样,自己不向她告知、而对母亲等人说以便让他们去告知,也同样没有疑惑。“持家者”就是家主。“就根本处而言”:这里,男子的母亲等人因为是派使者的根本,所以称为“根本处”。“对母护女,母亲派比丘”,应当理解为:母亲派比丘到自己女儿那里,说“愿她成为某人的妻子”;或者派比丘到男子那里,说“愿我女儿成为某人的妻子”。其余情况也是同样的道理。“如前所说之理”,就是如第一僧残中所说的道理。

338就从那里离开:意思是,回来之后没有告诉派他去的人,就从那个地方离开了。因为还有其他该做的事:这是为了说明出行原因是清净的。没有表示赞同:这是针对这样去做的人说的;即使心里是赞同的,只要没有告诉派去的人,就不算“查问”。依照第三句所说的方式:就是依照“他没有赞同她的话”等所说的方式。按对象计数:如果有许多男女,当男女数量相等时,就按一对一对男女作为对象来计数;如果某一方有多出来的,就应当知道,是按多出来那一方的数量来判定罪的区分。

339-340在巴利圣典的第四种情形里,虽然没有明说“去的时候没办成,回来的时候让对方失望,无犯”,但按意义来说已经包含在内了,所以说“第四种情形无犯”。“工匠”指木匠等。刨工、铁匠、织工、染工、理发匠,这五种匠人称为“工匠”。“对于如是……无犯”:这是说,那样的在家服事也不成立,所以说无犯。

从身体生起:对于不知道那是施设(概念性指认),或者不知道“可以与之言说”这一状态的人,就从身体生起。从语言生起: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从身和语生起:应当知道,即使已经知道那是施设,但不知道“可以与之言说”这一状态的人,也是从身和语生起。成为可以与之言说者:是指依照地方风俗,通过给予信物等方式而被托付的人。而“知道施设”这里也应当看作“或者知道可以与之言说的状态”。正因为如此,在《论母注释》中说:“如果知道这两者,以这三种方式犯的人,那三种就因为是知道这两者的心,而成为有心犯。”因此,“以知道施设的心”这里也应当说是知道这两者。如果不告知比丘,而把自己的意图写在信上交付,拿信去的人也同样犯。不应因为这条学处是无心的,就认为不犯。然而,因为巴利圣典中说“告知”,而且注释各处也只显示“告知”,所以应当知道:只有以身或语告知的人,才构成犯。

341在“粗恶等”里,“等”这个字也把媒嫁包括进来了。不过这里虽然说“女人”是指人类女性,不是女夜叉、女饿鬼或畜生;“男人”是指人类男性,不是男夜叉等等,但这里真正指的仍然是人类男女。因此,构成媒嫁有五个条件:双方都是人类,不是不可与之言说者,以及接受、询问、回报。

媒嫁学处注释终

6. 造屋学处注释

342第六戒的注释。“以此量”是指用这样数量的木材等。“未限定尺寸”是指木材等没有限定尺寸。为了砍取根部而向人乞求,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必须先把它从他人所有中解脱出来,变成自己的所有物,然后再乞求,这样是不可以的。同样地,为了砍取根部,如果是在非亲属、未受邀请的场合向人乞求,那么因为向非亲属乞求,就犯恶作。即使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接受奴隶,也同样犯恶作,因为经中说“远离接受奴婢”。不过,如果是在亲属或受邀请的场合,为了砍取根部而向人乞求奴隶,则因接受而犯恶作。“不应乞求自己的工作”,这是为了守护不杀生学处而说的。“即使没有指定,也不应乞求”,这是因为人们可能会以其他方式理解而说的;但以清净心乞求手工劳作,则没有罪。

为了说明一切都可以如法:也就是说明在一切情况下都可以如法。可以说“请给本钱”,因为对方先说了“我们会给本钱”,所以不构成暗示索取;又因为所说的“本钱”是通称,并非不如法的说法,所以可以说“请给本钱”。未被占有的,就是没有被执取的东西。不应给不如法的钱币等:虽然不接受不如法的钱币等,而以如法的名义来给是可以的,但那样并不合适。而且人们会认为“他有某种财物”,从而觉得可以来侵扰,所以禁止给不如法的钱币等。同样地,煮好之后:就是只靠自己亲手做来煮好之后。即使只被问“尊者,做什么?”也可以说明自己进来的目的,因为这是对所问问题的回答。

“可行”是指行为上可以做,并不构成犯戒,这是这里的意旨。让人做成允许的东西之后再接受:这是为了能顺利受用而说的;即使树枝上附着的灰尘已掉进钵里,即使存在想折断树枝来吃的欲望,也是这样说的。说“从河里……乃至……拿来”是可行的,因为那是没有归属的水。从家里……乃至……应当受用:因为那是已有归属的水,如果通过暗示去求取,就犯恶作,这是意旨所在。不应让无惭者……乃至……去做:这是针对入口的食物而说的,因为它属于上品戒条。至于外部受用之物,即使让无惭者做手工劳作也是可以的。

不过,不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断根的方式让人把牛牵来。如果让人牵来,就犯恶作,因为这是向非亲戚暗示索求,所以犯恶作。即使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接受,也同样犯恶作,因为经里说“他远离接受象、牛、马、母马”。所以他说:“即使是在亲戚家或受邀之处,也不可以用断根的方式去乞求。”守护,就是像防止盗贼偷走那样去守护。照料,就是用给草料等方式来照料。不应接受,是因为已经禁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接受牛,所以才这样说。

说“把车给我”……(中略)……是不可以的:不可以抱着断根的心态说“把车给我”。如果只是暂时借用,那就可以;把它当作暂时用物,在任何地方乞求都可以。对于藤蔓之类属于他人摄持的东西,也应套用同样的原则。至于“仅限达到重物程度”的藤蔓等物,这里“等”字应当理解为包括竹子、文殊草、灯心草、草和黏土。但有些东西按体积算很小,按价值算却很大,比如雌黄、朱砂之类,即使没达到重物程度,据说也不可以乞求。

嗏帝是在执取暗示乞求。而在这里,暗示乞求应当理解为:通过间接说等任何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因此他说“以一切所有”,意思就是“以一切方式”。由此说明:即使只是用间接说等方式来表达意图,也是不可以的。因为间接说、明示和暗示行为,在衣和钵食这两种资具上都是不可以的。现在,为了说明在房舍资具上,所想要的暗示乞求与间接说等有所不同,他说“仅说‘拿来,给’这样的暗示乞求本身是不可以的”。在这里,间接说、明示和暗示行为是可以的。其中,“间接说”是指用迂回的方式说话,比如“比丘僧团的房舍很拥挤”这类话。“明示”是指不直接说出来,但让意图变得明显,比如这样说:“近事男们,你们住在哪里?”“在宫殿,尊者。”“可是,近事男们,宫殿对比丘们来说是不合适的”这类话。“暗示行为”是指针对资具,用行为让人明白意图,比如有人为了房舍在做地面平整等工作时,被问“尊者,您在做什么?是谁让您做的?”就回答“没有人”这类话。

现在,为了说明在病患资具上,暗示乞求等一切方式都是可行的,他说:“然而在病患资具上……”等。那么,病好了之后,已经出现的药还可以受用吗,还是不可以?对此,持律者说:“世尊以病为由,开启了受用之门,所以即使无病时也可以受用,不构成罪。”但持经者说:“虽然不构成罪,却破坏了正命,所以对于安住于头陀行的人来说是不可受用的,会破坏头陀行。”“离去”就是消失。

344344. “颈上有宝珠”就是“宝珠颈”;或者,颈以宝珠为标志,所以叫“宝珠颈”,应当看作中间词省略的复合词。“天色”就是天人的状态。“净信所作”就是净信者应当做的事,说的是被称为身体服务的侍奉。因为以乞求宝珠的缘故,他不来,自己反而得到增长,所以说“我需要宝珠”;或者应当看作是以咒语词句的方式这样说的。

345“正在发生的近处”一语,指的是正在发生的当下之近旁的过去。这样说也是可以的:本来该说“你来了”,但由于接近正在发生的当下,就可以用表示现在的说法说“你来”。此处的判定规则,要依语法学来理解。同样的道理,本来该说“我来了”,说成“我来”,这同样是在正在发生的近处使用现在时的说法——以此来说明。

348-349348-349. 不过,单靠乞求是做不成任何事的,所以这里说的是“以自己乞求来的资具”这个意思。朝上的一面涂了,叫“上涂”;朝下的一面涂了,叫“下涂”。可是,朝上涂的时候,多半涂的是内侧;朝下涂的时候,涂的是外侧,所以说“上涂就是涂内侧,下涂就是涂外侧”。这里面,所谓“上涂”,是指用石灰或黏土涂在屋顶内侧,并且要和墙壁相接合;只是梁、椽交接处、窗户、烟囱孔等地方不能涂,这些要除外。所谓“下涂”,就是按同样的方式涂屋顶外侧。所谓“上涂下涂”,就是按同样的方式把屋顶内侧和外侧都涂上。

“言辞相符”的意思是:以表示使役主体的方式举出的“kārayamānenā”这个词,其注释同样以表示使役主体的方式用“kārāpentenā”作成,所以言辞相符。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对那个词作“做者或令做者”的分别解说呢?回答说:“然而,因为……”等等。由于有“自己已开始做,却让别人来完成”等说法,所以说“即使是自己做,在这里也应按所说的方式来做”。其中,“按这里所说的方式”就是按这个学处中所说的方式。“两者”指做者和令做者。问:“kārayamānenā”这个词是否已经包含了这两者?怎么包含的呢?因为令做者并不叫做做者。不过,这里应当这样理解其意旨:因为无论是自己做还是令做,都应按照这里所说的方式来做,所以当说“令做者应如此做”时,自己做的情况自然也就被包含进去了,因此世尊说了“kārayamānenā”。由此,当说“kārayamānenā”时,依其内在含义所能得到的意义,也就被这个词所包含了。“言辞会相违”的意思是:因为“kārayamānenā”并不是“karontenā”的另一种说法,所以如果按词义分别解说为“做者或令做者”,言辞就会相违——这就是其意旨。“仅是意义而已”是指:无论从词义还是从内在含义所能得到的,都只是意义而已。

“诵出”就是应当诵出。“无关紧要”是指不算数。没有说“长度和宽度”,而用了表示选择的“或”字,是为了说明即使只在一侧加长,也同样犯戒,所以接着说“若有比丘……”等。“三肘”是按建筑工匠的肘来算的三肘。“合乎尺寸的床”是按标准拃来算的九拃长的床。“应建造合乎尺寸的”,这是就最大尺寸而说的,因此有人可能会疑惑:只有符合最大尺寸、又没有指定地基的房舍才不允许,小于尺寸、没有指定地基的房舍应该允许。为了消除这个疑问,所以说了“即使小于尺寸……”等。其中,“小于尺寸”是指小于经中所说的尺寸。从四肘起才算具备房舍的特征,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了“四肘乃至五肘”。“泥浆涂抹”是指用某种黏合剂涂抹,或者用铜色泥土等稀泥涂抹。“仅仅是涂抹而已”的意思是无关紧要。“椽接合处”就是门楣。“即使观察后”是指即使不事先观察,通过白二羯磨的方式也可以做,这是要表达的意思。

353就像狮子等出去觅食时,不适合走固定不变的路线;同样,大象也不适合走固定不变的路线。“他们”指的是狮子等。“行走之地”就是觅食的地方。“没有被占据”意思是没有被禁止。“为了健康”就是为了没有病痛。“其余的”指的是依赖谷物等的东西。“依赖谷物”在这里,“谷物”这个词指的是谷物生长的地方。所以说“七种谷物……乃至……站立”。“在这里击打”就是屠宰场。“具有切割手足等功能者”就是具有切割手足等功能的。为了说明所说的“仇家之屋”这个意思,所以说了“为了杀害”。

“无法拨开”是说,由于有切断边缘之类的情况,所以无法拨开。“东侧”是指应当在房舍地基附近堆置并发愿的地方。这里与不与取的情况一样,前行努力和俱行努力本来没有差别;但为了分别说明它们,并为了在“切断后应再建造”处显示房舍破坏的界限,才在这里作了这样的说明。“为此目的”就是为了削凿的目的。“如此建造”是指建造了未指定地基或超出尺寸的房舍。“以木材建造的墙在此处”就是木墙房舍。“石墙房舍”等也是这样理解。“叶屋”是指外面须用叶子覆盖、已经内外涂抹的房舍本身。因此说:“我将涂抹有墙有顶的房舍。”

针对只想用内部涂层就完工的情况,才说了“或在内部涂层”等话。说到“或在外部涂层”时,也是同样的道理。应当接上“在那扇门或窗户安好时放置”。所谓“它的位置”,就是那扇门或窗户的位置。所谓“或者再扩大之后”,是说如果先前放置的地方太小,就打破之后再扩大。所谓“涂层接不上”,是说先前涂上的涂层和门或窗户接不上,不能连成一体而保持,就是这个意思。所谓“它”,就是那扇门或窗户。所谓“一开始就是僧残”,是因为涂抹的工作已经完成,所以在放置门或窗户之前就已经是僧残了。关于“留下八指宽没有覆盖”,这里有人说:如果他想“这样我就不会犯戒”,在墙壁或屋顶上哪怕只留下一指宽的地方不用涂层接上,那是可以的。因为泥土隔墙本身就算作泥土涂层,所以说:“如果用泥土做隔墙,在和屋顶涂层相接时,就犯戒。”所谓“两者都无犯”,是因为先前的涂层没有接上,而且第二次也不存在以自己为受益对象的情况,所以两者都无犯。因此,即使不是以日常职责的名义,没有受他吩咐而为他做,两者也无犯。如果是受他吩咐而做,那就只有根本者犯戒。

354所谓三十六种四分组,是指在“比丘建造小屋……”等第一轮中,有未指示地点的四分组、已指示地点的四分组、超过尺寸的四分组、符合尺寸的四分组、未指示地点且超过尺寸的四分组、已指示地点且符合尺寸的四分组,共六种四分组;同样,在等起轮等其余五轮中也各有六种,所以总共三十六种。这些是为了显示犯戒类别的差别而说的。因为在论母中不加区分地说“若比丘在有争议之处、无通行空间之地……”,有人可能错误地执取为“在有争议及无通行空间处也构成僧残”,为了破除这种错误执取,所以说明:在有争议及无通行空间处是恶作,因未指示地点和超过尺寸才构成僧残。这样就是为了显示犯戒类别的差别而说的。

355-361原本应该说“以两种僧残”,但因为格的变化和用语的变化,所以说成“二种僧残”,因此注释说“以两种僧残……应当知道这个意思”。由于有“或者应给予他人”的说法,所以即使有人得到未完成的小屋后为自己建造,也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做,所以说无罪。“应拆除”就是应破坏。“使与地面齐平”就是使与建屋的地基齐平。

364这里说“涂层不相合”,是因为没有屋顶涂层才这么说的。不过,因为另外有开许,所以如果是为了在洞窟内部上方做彩绘等事而给涂层,那是可以的。就施涂层来说,没有以涂层方式做成的砖窟等,在义疏里被称为“窟”。用草或叶子覆盖的小屋,被称为“鸡窝屋”;说了“鸡窝屋可以”之后,又用“屋顶以枝条……”等话进一步说明它,指的就是用草叶覆盖的小屋。“屋顶以枝条做成网状绑缚”,是指把纵横放置的枝条像网一样绑起来。“编入”,是指把草等编进去。“当涂层与壁涂层相合时”:这里所说的“涂抹、涂抹”,是就屋顶而言的;因此才这样说:壁涂层即使并无必要,只要屋顶涂层在四周及墙壁上与之稍微相合,那么即便没有壁涂层,也仍然犯戒。仅仅为了防白蚁而在下面砌石墙,不涂抹石墙而只涂抹上面,这不叫“涂层相合”,是无犯的。这种注释说法和那不相符。对此,有人说:“因为没有涂抹墙壁的意图,所以屋顶涂层即使和石墙相合,也说为无犯。”这也不合理。因为说了“仅仅为了防白蚁”,就可以知道对石墙确实没有想再涂抹的意图,正因如此才说“不涂抹石墙”。因此,“涂抹等状态……是就屋顶而说”这句话,是为了显示即使没有壁涂层,屋顶涂层也不犯戒,也就是显示屋顶涂层才是主要的,而不是为了显示没有壁涂层也犯戒。这里,就是指草屋。

在这里,引用《附随》来说明草屋在任何情况下都无罪,是为了表明: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草屋也同样可以轻松地成立无罪。而且,一旦草屋在任何情况下都无罪这一点成立,那么依同样的道理,在洞窟、山洞等处,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也可以了知是无罪的。因此才说了“然而,若……”等话。确实如此,当草屋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也无罪这一点成立时,依同样的道理,为他人建造时,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也无罪,这在意义上就已经显示出来了。这样一来,如果一位比丘吩咐说“请为我造小屋”之后就离开了,而他吩咐的是:应当指示地基、无挑衅、有环绕空间;但为他造的小屋却未指示地基、有挑衅、无环绕空间。那么,律藏中说“造作者犯三个恶作”,为什么在为他人建造时,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也说了恶作呢?把这一质疑放在心上,才说了“然而,若……中略……是因未按所吩咐的去做而说”这段话。这里的意图是这样的:为他人建造时,即使以有挑衅等为缘,也根本无罪。而“造作者犯三个恶作”这句话,并不是为了说明为他人建造时以有挑衅等为缘而有罪,而是为了说明因未按所吩咐的去做而有罪。因为在许多版本以及经过百次校订、被认为可靠的旧版本中,看到的正是这样的经文次序,所以这里就依照所见到的经文次序来阐明义理。不过,在某些版本中,于“即使达到弯曲相的小屋……中略……无罪”之后,写有“然而,若……”等文;若如此,那里的意图就很明显了。说了“无罪”之后,在“将成为布萨堂,我也将居住”等情形中,因为并未限定只是为了居住场所,所以才说了“无罪”。

以超出规定尺寸建造小屋为特征的,本身就是“作”。它既是“未指示地基”为根源之罪的组成部分,也是“超出尺寸”为根源之罪的组成部分。把这两者合在一起,就说为“作与无作”。应当知道:无论是没有让人指示地基、却建造了符合尺寸小屋的人,还是让人指示了地基之后、以“无作”和建造小屋的“作”两者为等起的人,其造作都是依“作与无作”而生起的。“非有心”是指:以不知道戒律已被制定的心而成为“非有心”。涂抹等中的任何一种、低于最小尺寸的存在、未指示地基、超出尺寸、为自己而作、作为居住场所、涂抹的接触——这些就是此处六种或七种组成部分。

造小屋学处的注释终

7. 造住处学处注释

365365. 在第七个学处中,“名为这样的城市”指的是憍赏弥城。据说,那座城市的园林、池塘等各个地方,憍赏弥树长得特别茂盛,因此得名憍赏弥。另有一种说法:因为这座城建在拘孙巴仙人隐居处的不远处。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拘孙巴仙人的居住地就是憍赏弥,城市因为建在他附近,所以也得名憍赏弥。据说,那座园林是一位名叫瞿师多的长者所建。那么,谁是瞿师多长者?这座园林又是怎么由他建成的呢?据说,从前有一个叫阿迪拉的国家。那时有个名叫拘杜诃罗迦的穷人,因为害怕饥荒,带着妻子儿女前往食物丰足的国家。途中他抱不动儿子,就把孩子丢下走了。母亲折返回来,抱起孩子跟了上去。他们走进了一个牧牛人的村庄。当时牧牛人们准备了很多乳粥,他们得到乳粥后就吃了。后来,那个人因为吃了太多乳粥,消化不了,夜里就死了,随即投生在当地一只母狗的肚子里,生为小狗。这只狗很受牧牛人喜爱。那牧牛人供养一位独觉佛。独觉佛吃饭时也会给这只狗一个饭团。狗对独觉佛生起了感情,就跟着牧牛人一起去草舍。如果牧牛人不在,到了吃饭的时候,它自己就会去草舍门口吠叫,通报时间;在路上如果看见凶猛的野兽,也会吠叫着把它们赶跑。后来,那只狗以柔软的心对独觉佛,命终之后投生到了天界。在那里,它的名字就叫“瞿沙天子”。

他从天界死后投生到憍赏弥城的一户人家。据说,有一位没有儿子的长者把他的父母的财产给了他,把他收作养子。后来,这位长者自己有了亲生儿子,就开始七次要害死他。他因为福德深厚,七次都躲过了死亡,最后靠一位长者女儿的计策保住了性命。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长者的地位,名叫瞿师多长者。憍赏弥城还有另外两位长者——鸡长者和帕瓦利迦长者,加上他,一共三位。

那时,这些富豪朋友的五百位常出入其家的仙人们住在山脚下。他们时常为了食用咸酸食物而来到人烟之处。有一次,在夏季,他们前往人烟之处,穿过无水的广大荒野,在荒野尽头看见一棵大榕树,心想:“这棵树这样的样子,必定有大威力的天神住在这里。善哉!如果他能给我们饮用水或洗漱用水就好了。”天神知道了仙人们的心意,心想“我要帮助他们”,便以自己的神力从树枝间流下一道犁头大小的水流。仙人们看见像银团一样的水流,用自己的容器取水饮用后,心想:“天神给了我们饮用水,但这里是无人的大森林。善哉!如果他能也给我们食物就好了。”天神为了满足仙人们的需求,给了他们天界的粥、硬食等,让他们感到满足。

仙人们心想:“天神把我们喝的水和食物等一切都给了我们。这位天神真好!要是他能让我们看看他自己就好了。”天神知道他们的心思,就显现了半个身体。天神啊,你有这么大的福报,是造了什么业才得到这福报的?没造什么大业,只是造了点小业。原来,这位天神的福报是依靠半布萨业得到的。据说,这位天人在给孤独长者家里做佣人。在长者家里,每逢布萨日,从奴仆佣工算起,所有人都持布萨。有一天,这个佣人独自一早起来就去干活了。大长者查看领食物的人,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去了森林,就给了他一份傍晚的食物。做饭的女仆只煮了一个人的饭,等他从森林回来,就把饭添给他。佣人心想:“别的日子这个时候,家里一片喧闹,今天却特别安静,这是怎么回事?”那女仆告诉他说:“今天这家里所有人都持布萨,大长者只给了你一个人的食物。”是这样吗,大妈?是的,主人。大妈,你去问大长者:“这个时候受了布萨的人,算有布萨业,还是没有?”她去问了,大长者说:“不算完整的布萨业,但算半份业,他是持布萨的人。”佣人没吃饭,漱了口,受了布萨,回到住处躺下。他身体已经没了食物,夜里风大起来。他在天亮时死了,凭着半布萨业的果报,投生为大榕树天神,住在城门口。

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那些仙人。仙人们问:“我们以前从没听过‘佛、法、僧’,是您让我们听到了。佛陀真的已经出现在世间了吗?”“是的,尊者,已经出现了。”“那现在住在哪里?”“住在舍卫城的祇园,尊者。”仙人们听了满心欢喜,说:“你们先待着,我们去见导师。”于是他们出发,一路走,到了憍赏弥城。城里的几位大富豪听说“仙人们来了”,就出城迎接,邀请说:“尊者们,明天请接受我们的供养。”第二天,他们给这群仙人做了盛大的布施。仙人们说:“我们吃完就走。”富豪们问:“尊者们,你们以前来的时候,住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才走,这次昨天才来,今天就说要走,这是为什么?”仙人们回答:“是的,居士们,佛陀已经出现在世间了,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所以我们急着赶路。”“那这样吧,尊者们,我们也一起去,你们跟我们一起走吧。”“你们是在家人,事情多,你们先待着,我们先走一步。”他们出发后,在一个地方住了两天,又急忙赶路,到了舍卫城,就直接去祇园精舍见导师。在那里听了甘美的法语后,他们全都出家,证得了阿拉汉果。

那三位富豪也各自用五百辆车,满载着酥油、蜂蜜、糖蜜等物品以及精细的绢布等,从憍赏弥出发,一路逐渐到达舍卫城,在祇园附近扎营,然后前往导师那里,礼拜、问候之后,坐在一边。导师为这三位朋友讲了甜美的法语。他们生起强烈的欢喜,就邀请导师,第二天做了盛大的布施;再次邀请,第二天又做,这样布施了半个月后,他们趴在导师脚边请求:“尊者,请答应到我们的地方来。”世尊说:“居士们,如来喜欢住在空寂之处的地方。”居士们领会到:“这样就算是答应了。”又想到:“世尊已答应我们了。”他们趴在十力尊的脚边礼拜后离去,在归途上每走一由旬就建一座寺院,逐渐回到憍赏弥后,告诉大家:“佛陀出现在世间了。”三个人各自在自己的园林里投入大量财物,为世尊建了精舍。其中,鸡富豪所建的叫鸡园;波伐梨富豪在芒果园中所建的叫波伐梨芒果园;瞿师多所建的叫瞿师多园。关于这件事,有话说:“据说那座园子是名叫瞿师多的富豪所建的。”

那位在菩萨出家时跟着一起出走、又在导师般涅槃时被施以梵罚的人,就是指菩萨时期的侍者阐那。而这里要说明的是:中部《教诫阐那经》里记载的那位,虽然生病、也受到法将的教诫,却还是忍受不了临终的苦受,用利刀割断喉管;当死亡的恐惧生起、趣相现前时,他意识到自己还是凡夫,心生警惧,于是开始修观,观察诸行,证得阿拉汉果,成为等首者而入般涅槃——这个人并不是前面所说的那位。在恭敬语的用法中,因为于施事格也想用属格,所以说了“村落所尊敬者”。这里的语法规则,应当依据声明论来理解。“每一部分”,就是每一份。

366“从造作而有生起”这一说法,只是否定单从纯粹的造作生起。但应当知道,由于基物的未指定以及造屋的造作,它是从造作与非造作而生起的。在这个学处中,“比丘们或不可引导者”这里的“或”字,应当看作决定义,就像“这位或那位大龙”等中的用法一样。

《造住处学处》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