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逐释分的注释·2. 抉择理趣会合的注释

道生起复注 · 105 段

2. 抉择理趣会合的注释

53“以善法为所缘”这句话,是仅就为了善法而生起(渴爱)这一点来说的,并不是说善法在这里成了所缘缘,因为此处“善法”指的是出世间法。事实上,非顺取的法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为执取的所缘。由于对果法生起的渴爱被执取,所以才说“善……应当见”。这是在《教说理趣》的涵摄组合中说的。那么,问难者凭什么说它怎么可能是善的呢?他只是抓住“善”这个字眼就来质问罢了。这应当看作只是一个举例而已。而且它也是断除的因,这一点问难者想必也会认同。接着以“慢也有两种”等文句说明:慢和那种渴爱之所以应当被修习,是因为它们是断除不善法、生起善法的助缘。

依于出离的忧,是指因为懊悔“我没能证得圣者的境界”而生起的忧。这是它和前后文的关联。如是,就是按照巴利经文所说的方式这样连接起来:先让希求现前,当悦意的所缘在六门中出现时,从无常等角度建立起观。这里说“悦意的所缘”,是为了表明前面所说的懊悔之忧之所以生起,是因为所执取的对象实际上并不可意。为了解释“如何依出离”这句话的意思,才说了“依观之力”等。或者说,除了观之外,以初禅等方式所说的善法,在这里就是出离。由于提到了随念,就已经包含了近行定,所以才说“以初禅等之力”。其中的“等”字,收摄了从第二禅开始直到最胜果的一切更殊胜的法。也就是那慧解脱。

以舍与念清净的状态,也就是具有由舍所生的念清净的本质。业相应,是指适合、契合于观修等修行工作。不信,是指以不信为因,也有人读作由不信,意思是一样的。入于光明,是指进入智慧的光明。虽然前面已经说过慧,但为了表明不只是不信等,其他烦恼的摧破也是靠慧才得以成就,而且这慧就是这样的状态,所以接着说:入于光明者,在烦恼的黑暗中不动摇。

愤怒就是嗔。不悦意的忧就是忧受。神变智等六种神通是众所周知的,为了说明“两种殊胜”所说的法,才说“意所成神变和观智”。垢染是贪等烦恼。随烦恼是贪欲、不正的贪等。随顺就是与它们同处一境。悸动是微弱的散乱生起。强猛的是不能安住。一切邪执都来自不如理作意和邪思维。其中,不如理作意是不善心的生起,属于它范围内的邪思维则伴随着散乱,所以说“是邪执之因,属于见的一面”,也因此说“思维也是见的立足处,不如理作意也是见的立足处”。

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动摇就是心的颤动,是依于见的恐惧。正如经中所说:那些不知不见的沙门和婆罗门,他们的感受已落入渴爱,就只是在那里恐惧和颤动罢了。不安住就是无法安住,是依于见的思维。正因为这样,凡夫时而执取常见,时而执取断见,不断跳入种种邪见的执取之中,就像迷失的盲人,就像被丢进大海的船,就像被套在机械上的牛,就这样到处乱转。因此才说,见也是见的立足处,思维也是见的立足处。而在这一层解释里,由于它是邪执,又由于它是邪执的因,所以它有两个面向,应当理解为这是用一部分来暗示其余的省略说法。

“如是”这些词,是用来显示它与“那个上方的”等经文之间的关联。为了说明“嗔恚想”这个词是处格意义的转成词,注释里才说“在嗔恚想等之中”。“色界想”:这是以“想”为标题,来指称色界的禅那。“种种想”:指种种自性的想,或者指以种种自性为所缘而生起的想。除了嗔恚想之外,其余欲界的想就是这些。“他超越了那些”:意思是他连同那些色想、种种想以及它们的所缘,都彻底超越了。

色界禅那的光明也以遍为所缘。因为无色界禅那的生起,正是遍的流衍。“见”是指看见遍色。与断除贪欲和嗔恚一起发起的精进、作为助力的止,以及念和轻安,前面已经说过是修观的资具。既然不存在没有念的思择,所以说“那现前而不忘失的念,这就是观”,以此显示以念为首统摄了观。接着说明断除迷乱,这就是上下文的关联。

5454. 对于现在乐、未来乐果、唯作、无漏、非下劣人所修习这些方面,经中其余地方已经宣说了这个定的寂静、殊胜等差别,那些内容在这里也都收摄进来了。为了说明这些词句的含义,注释说“由于支的寂静性”等。其中,“由于支的寂静性”是指果定禅那诸支已经寂静。“由于烦恼尘垢的寂静性”是指烦恼尘垢已经止息。“殊胜”就是广大、崇高。“以心一境性”是指以称为道定的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就是心安住于一处。对于世间定,必须镇伏与它相反的障碍,也就是五盖、对初禅的贪爱等,还要遮止其他烦恼。但对于这阿拉汉果的定,因为烦恼已经止息,所以没有什么需要镇伏,也没有什么需要遮止。它是在道心之后、在等至的那一刹那,不需刻意加功用行就证得的;又因为它是安住不退失而证得的,所以它不属于“需要以加行来镇伏和遮止”的那一类。

“达到念的圆满”这一说法,是在说明:即使念没有持续现起,但因为念极为丰足,仍然可以称为具念者。“按照所限定的时间来说”这一说法,是在说明:因为念是有所限定的,所以称为具念者。

“将要说的”,是指紧接着后面要讲的“喜遍满”等内容。不过,巴利原文中出现的是“喜遍满性”这个词。这是就“五支正定”来说的,因为慧是作为定的一支被列举出来的,所以才这样说。也正因如此,注疏里才对“喜遍满性”等词的含义作了解释。其中,应当依照“他以远离所生的喜与乐,浸润、充满此身”这样的方式,来理解喜的遍满和乐的遍满。其余部分就很容易明白了。

从定的角度说“止被举出”,意思是:止是就它自身的本性而被举出的,不是从助益法的角度被举出的。这就是这段话的意趣所在。

55因为定与贪对立,所以说“正在修学增上心学”。所谓“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就是指“通过消除乐愿等而成为无愿”等等。这里应当知道:对于如实照见诸行刹那坏灭的人,贪无法站住脚,所以无常随观被说为适合贪行者;同样,对于如实照见诸行本性是苦的人,在本性已是苦的事物上再生起苦,就像往伤口上浇碱水一样,嗔无法站住脚,所以苦随观被说为适合嗔行者;同样,当诸行被如实拆解、破除密集,以无我的空性显现时,痴无法站住脚,所以无我随观被说为适合痴行者。因为定与贪对立,所以说“正在修学增上心学”。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余两者。这里剩下的内容很容易理解。

忍耐力强的人,能克服已经生起的不悦和不喜而安住,因此轻松地证得定。所以说,以忍耐为首要这一点,也被说为倾向于止这一分的人能够成就的原因。“精进得以成就”说的是身体方面的精进达到圆满。经中所说的正业和正精进有身行等不同分类,应当理解为:这是就它们以身体行动为生起基础来说的。

“快速证得”这句话,是在说明圣道修行的状态。“通过观而证得解脱”这句话,是在说明依靠观的力量所证的断除解脱,就像依靠止的力量所证的镇伏解脱一样。Lokiyehi这个表述是从格。Mahantāna的意思是广大、殊胜,也就是胜妙的意思。

56所谓“抉择理趣”,是指对贪等那些作为欺诳之因的恶法进行简择。“净化”,是指以这样的方式净化:让对皈依等对象所生的无知等杂染不再生起。“圆满”,是指以这样的方式圆满:让戒以无破损等状态而具足圆满,没有欠缺。

“Tathāpaṭipajjanto”这句话,表明导师的大报答已经圆满;所以在第一段论述中,才说“见地以及修地”。

为了这个目的,就是为了断除这个、那个。如此行道的人,是指像这样以不净禅那等作为基础,从而证得不来道等的人。

被杀,就是被杀害。

“作为人出生”这句话,要联系前后文来理解:应当和“父亲是作为人出生的漏尽者”连接,同样也要和“母亲是作为人出生的”连接。按照分类的宣告和宣说,或者用符合分类的话语来告知。

57“人身”指生为人类。“性根成就”指具备男性身份。“因”指连同意愿与语愿得以成就的过去因缘具足。“见师”指导师亲自现前。“功德成就”指获得神通与等至。“责任”指不顾惜自身身体而为导师做事。“欲”指为成佛而生起的坚定愿求,具有不退转的性质。

“不生起”这一说法是有依据的,比如“我没有老师,没有与我相等的人”这类话。世尊是立足于这个世界而说的。有人问舍利弗尊者:“如今还有别的沙门或婆罗门,能在正觉上与世尊相等吗?”舍利弗被这样问时,回答说:“尊者,没有。”为了说明其中的理由,法将舍利弗正是通过这部经——“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这个道理,在同一个世界里会出现两位阿拉汉、正自觉者”——来表达:排除这个作为佛田的世界,在其他地方说不生起。这就是他的用意。

已经划定了田界,也就是说,已经这样认定:这叫做佛田。

像这样,已经达到了是处与非处的状态: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成为了是处;或者按照所说的道理,其他法也各自相应地以是处与非处的方式生起。成为众生施设的基础:这是针对与根紧密相连的诸蕴而说的。

58果的现证性,就是对“此业感得此果”这样各自业果的了知。无不予果,是指在因缘和合时,业必定产生果报。因此他说“已造作、已积聚的”。

59以渴爱的执著而耽著的事物,就是“执取的事物”。以色有、无色有等来说,就像有爱那样,它自己就显示出来了。

按三蕴来说,就是戒蕴、定蕴、慧蕴这三蕴。按道的分类来说,就是按“能往一切处”等不同的道来区分。

能往各处者:指在地狱到涅槃这两类应往处中,习惯随处而去的。能往一切处者:指在如上所说的一切处所中,习惯随处而去的。

等活、黑绳、众合、号叫、大号叫、炎热、大炎热、无间,这八个是大地狱。每一个大地狱各有四个门,每一个门各有粪塘地狱等四种,这样就描述了十六个近边地狱。

帝释、夜摩等是上首天王。像生主、婆楼那、伊舍那这些,则是第二等及以下的随从侍者。

在“烦恼欲”这一项里,这是按照《大义释》中“意图是欲,贪是欲,意图贪是欲”所说的“意图”来讲的。因为这种意图也会逼迫、灼烧,它生起本身就是烦恼性的,所以叫烦恼欲,并不是因为它是烦恼的所依处。“与欲相应”是指与称为欲贪的那种欲相应,或者说是被欲系缚。还应当知道,虽然其他与欲相应的心法也存在,但“欲”这个词专门用在“寻”上,是作为界的名称而约定俗成的,这是因为寻在生起欲寻时力量特别强。在嗔恨界等当中,道理也是一样。“害”就是令他人或自己受苦。不过这里说的是不正当的害,也就是邪害。

应当根据种子等界的差别,了知蕴等的差别。所谓“蕴”,就是两种类别的聚合体。

60“意乐界”指的是意乐的自性。就像粪便等有它的自性,只会跟粪便等类的东西混在一起;同样,人们的意乐也有这样的自性:破戒之类的人只会跟破戒之类的人混在一起。

因为善行以信为根本,所以经中说“凡依于信”等语。正如经中所说:“信是种子。”(《经集》77)应当这样搭配理解:凡依于贪,也依于信;凡依于嗔,也依于信;凡依于痴,也依于信。“依于精进”,就是依于正精进。“依于慧”,就是依于道正见。

不善业已被造作、已获得机会,这在圣典中也有明文,所以才说“被异熟障所覆”。不过应当知道,这只是举例,因为“被业障等所覆”也同样包含在内。就像所举的提婆达多、拘迦利、善星、离车族之子那样。世尊虽然看到他们不可能通达证悟,就不为他们开示导向证悟的法,但仍然为这类人宣说属于习行分的法,因此说出了“实谛的证得”等话。“阿阇世等”中的“等”字,应当知道包含了萨遮迦等人。世尊也是为他未来的习行而说法。因为导师预见到“未来教法将在铜掌岛立足,这个人会投生到那里的善家,出家后成为名叫黑佛护的长老,具足无碍解,成为大漏尽者”,所以为他说法,而他也确实如预见的那样成就了。

“不圆满”是指完全没有达到能成熟果报的程度。“业不圆满”这句话,是针对与见依止、与见相应的业而说的。因此说:“显示了夹杂烦恼障的业障。”

6161. 在这里,由于它意指戒禁取,所以经中把“见”作为主要因素来把握。正如经中所说:“譬如牛行者富楼那,以及裸形狗行者。”正是因为他们的邪见业受持不圆满,世尊才为他们宣说“富楼那,有这四种业……”等法。通过那次开示,他们舍弃了那种见,安立于正见之中。

6262. 因为熟练而清净,就是熟练清净。正是从初禅等出起之后,成为证得第二禅等的条件,所以叫做“出起”,因此说“出起即熟练清净”。有分出起就是有分的生起。因为有分心生起时,具足该心的人就叫做从等至出起。想与感受的息灭,就是远离解脱。

这个“出起”,是指前面所说的善巧,因为它是出起的因,所以叫出起。正如经文里说的:“清净也是从各种定中出起。”(《分别论》828)不过,因为从灭尽定出起没有被这段“出起”的经文所收录,所以《除迷论》里说:“从灭尽定出起,叫做经文之外的出起。”(《分别论注》828)如果有人声称“从灭出起到果等至”在经文中不存在,那就应该用这段经文来驳斥他:“对于从灭出起的人,非想非非想处以无间缘作为果等至的缘。”(《发趣论》1.1.417)

63这里说“这是他的依止”等等,应当理解为:通过了知依止等方式,说明以哪些根、以哪些胜劣差别,众生成为善的依止、恶的依止等,对这些的了知就是这里所要阐明的。这样说来,也就成立了根胜劣智与随眠依止智各自不共,以及根胜劣智与种种胜解智各自成为力。

这里说到“有力者”时,应当知道:所谓“有力趣向”,是指只属于欲贪等、不与其他人共有的特有自性。正如《无碍解道》3.21 中所说:“有力者舍断随眠。”

仅仅靠转向就能忆念,因为它是随愿而运作的。确实有这样说:“佛陀世尊的智系于意愿,佛陀世尊的智系于作意……”等等。因为就像一切知智一样,世尊的一切智都不依赖预备努力。

6464. 从随烦恼解脱:这里,心等本身就是随烦恼,或者是能生业的障盖烦恼。在遍业、遍作修习、禅那成就、遍的状态、十四种调心、神通引摄等一切处,精进力都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由精进修习力所产生”。似天等:存在于天中的,称为天;就像所说的净天眼,“似天”指最高的神通智。天住是四种色界禅那。由于依这四种禅那而生起和证得,所以称为天;以那些天为原因,所以称为天——这样说以显示其含义。依止天住:是由色界第四禅作为依止缘而生起的,所以由天所依止,因此称为天——这样说以显示其含义。文字学者们在游戏等中诵读“天”字,所以说那一切都应随顺声明家的教导。因为前三种含义是依“游戏”义而说明,其余的则是依“光耀”与“趣向”义而说明。

“人的活动范围”,即人界。因为它是刹那当下的,时间极短,所以无法看见。以“临近死”等说法,是依相续当下来说明“正在死时、正在结生时”。以“与愚痴流注相应”等说法,是显示众生低劣、优胜等状态皆以愚痴等业为因,并且是流注果。这些是天眼的近因,所以是天眼的基础,因此说“与天眼一同成就”。它们其实就是天眼的资具智。

“领受”就是承担、接受。那些有业之领受的法,就叫作业领受。前一种解释是:有应当被领受的种种业。第二种解释则是:能让人领受业,所以叫业领受。由邪见所致的业领受,称为邪见业领受。这里用的是工具格,表示原因。

所谓“那语”,就是指诽谤圣者的那种话。所谓“那心”,就是指能发起这种诽谤的心。所谓“那见”,就是指以错误执取去诋毁圣者的那种邪执、邪固守。这里的意思是这样的:就像一位因缘具足的比丘,戒律清净,又修成了定并安住其中,即使他生起觉察稍慢,也能在现世中迅速以通慧证得正智,或者在还有剩余执取时证得不来果。同样,如果有人诽谤圣者,不离开上面所说的那种心和见,反而以不相称的方式说“尊者,我对您说了上面那些话”,却不通过认错来求得对方原谅,那么他身坏命终之后,必定堕入地狱。对于这些人,若是对圣者生起净信,那么向他求原谅,并且舍弃、放下那些恶语等,就是这里的“弃舍”。没有比这更有罪过的了,因为它会带来一切不利,毁坏一切利益与安乐。

“身坏”中的“身”字,在这里是“自身”的同义词,所以说“舍离执取蕴后”。“紧接着那之后”就是指那被称为死的蕴舍离之后。“后”这个词,有“再生蕴”的意思,也可能是指“以非先前存在之事物为所缘”,或者只是用来限定界限。在这几种含义中,针对第一种说“于摄取再生蕴”,针对最后一种则说“从死后向上”。

所谓“以相反的方式说”,就是指“善行、妙行”这类说法。“杀戮”就是杀害。

“因与非因”就是“处与非处”。这里把思与思相应法——也就是通向地狱等趣和涅槃的道,即业——拿来理解后,才说“唯是业的判别”。“业果差别”是指业果的差异、业果的分别。它不能决意,就像第八力、第九力那样;也不能变化,就像类似的神变智那样;这就说明它不具备与那些力相似的能力。或者说,不能像禅那等智那样决意和变化。虽然这里把禅那等的省察智称为第六力,并说它是有寻有伺的,但因为离开禅那等就没有省察,所以是把与禅那等俱行的智也包含在内而这样说的。又或者,为了说明一切知智不能像禅那等的作用那样完成一切力的作用,所以《分别论根本复注》说:“不能成为禅那而决意,不能成为神通而变化。”不过,不应认为任何力本身就是禅那或神通。

《抉择理趣会合》的注释终

3. 合理理趣会合的注释

6565. 当善法被对立面强力压制时,它们根本没办法生起;即使已经生起,也没能力正确完成自己的作用,所以就跟还没生起一样。为了说明只要挡住对立面,善法就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说“以意为第六……将会成为”。所谓“住者”,是指安住的因由。这里的“住者”也是同样的道理,由此表明:因为守护了心,就会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决定性地趣向正思惟的所缘。所谓“像前面所说的那样”,是指不给邪思惟留下机会,因为已经清净了出离寻等寻。所谓“不颠倒”,是指从身体等的不净等执取。“堕落的怖畏”是对恶趣的怖畏。而这一切义,也都是“正思惟的所缘将成为正见”等中所说的义,因为依道理而相应,并非无因。

《合理理趣会合》的注释终

4. 足处理趣会合等的注释

66或者,因为已守护心者就杂染而言,能使三种善行得以圆满,所以说“守护心”。在这里,这种心得守护的状态,就是身善行等三种善行的近依处。应当这样理解这里的含义。“依靠自己的”是指不依赖他人。

正因为“由此”这个说法抓住了原因,也就同时抓住了结果。

68这里“iti”这个词,说的是“被守护”。

73-4在巴利文中说“五根被三蕴所摄”。这里,信根、精进根、念根摄取了应当清净的巴帝摩卡等三种戒,因为戒是需要清净的。所谓“由这些根”,就是说戒蕴被它们所摄。定根和慧根则摄取了定蕴和慧蕴,这个道理很明显。其余的部分也是这样,所以说“从这以后……都只是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

76这里说的“因、从因生起、缘、从缘生起”,其中因缘的分类,下面已经讲过了。

关于足处理趣组合等的注释终

杂理趣结合注释

现在,因为在诸经中,理趣结合的开示是指明诸理趣的运用方式,而不像《理趣分别》的开示那样仅指明理趣的自体,所以,为了依照《藏论》中传来的方式,用另外一些相反的角度来说明理趣结合的方法,便说了“再者”等话。其中,为了说明明与无明——也就是善心与不善心的生起——当中的无贪与贪、无嗔与嗔,也是以辗转相续的方式生起而成为起因,所以说了“六法……是根”。而且,正如以起因的方式成为前导,同样,通过自己掌控的作用,也能获得前导性,因此说“对有增上者,是增上;对一切心生起,是根”。“无贪的”,是指与无贪相应的心生起。“以出离欲”,是指以善欲而言。“出离”这个词常用于出家等场合。正如所说:

“出家、初禅、涅槃和观,

所有善法,都被称为‘出离’。”

在这两者当中,这里指的是善法。因此说“以善欲”。这是以出离欲作为亲依止缘,而不是作为增上缘。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如果有一个以无贪为主导的心生起,那么意就以作为亲依止缘的出离欲为前导,而成为该心的前导。剩下两句也是同样的道理。

从诸法以意为前导的那一刻起,意就成了它们中最上、最殊胜的,所以说“意为胜”,也就是“意对它们诸法来说是最殊胜的”等等。“意所成性”是指由意所造等状态;而这个状态正是意以俱生等缘的方式成为它们之缘的状态,所以说“意所成……是缘”。“而它们”这里,“而”这个字是用来显示特殊含义的,它表明:虽然对诸法来说,欲等也是缘,但因为是区别于根等缘的特别之缘,所以特别依据意而说“意所成”。其中,“由欲所发起而引导”是指以前面所说的出离等欲,正确地向上引导而生起,从那里产生出来的意思。正因为是从出离寻等生起的,所以是无浊思惟所生起。由于与相应的意识界触共同安立,所以是触所集起。正如所说:“诸比丘,触了才感受,触了才认知,触了才思惟。”“这是意业”:不造作身表和语表的动作,由具足信、净信的心所转起的,这就是善的意业。而它有三种:与无贪俱行、与无瞋俱行、与正见俱行。

“说”的意思是:通过不妄语等方式,以语支动摇所转起的语表,去成就应当成就的事。因此,从身门转起的善语业也被包含在内。正如后文将会说:“由于语表的扩展,也由于这样地认可,所以说。”一切语业,按真实等分为四种。“作”的意思是:以由身支动摇所转起的身表,就对自己和他人有益或有害、有原因或无原因之事,去成就应当成就的事。因此,从语门转起的善身业也被包含在内。后文也将这样说:“由于身表的扩展,也由于这样地认可,所以作。”(《尼提道义注》76 杂迦哈罗集释)如果从业道的角度来把握,按杀生等,这可分为三种。因此说“这样显示了十善业道”。按十福业事来说,这首偈颂的意义也能成立。正如后文将会说:“他具有净信心”等等。“说”或“作”,或者纯粹由意转起——句中的“或”表示不确定的意思。解释正是依据这一点。

所谓“十种善业”,指的是十善业道之业,或者按照后面将要说明的方式,指的是被称为十福业事的善业。有人问:在那里不是只说了布施等三种福业事吗?确实如此,但那是因为其余的福业事都包含在这三种里面。

“乐跟随”是简略的说法。为了详细说明乐如何跟随,才说了“在此,有人”等等。其中,“如此存在”即这样的状态,意思是:此人尚未断除随眠,而是由能生起乐受的触所生起的。

在这里,通过“那,意……”等偈颂的意义来抉择四圣谛。因为最初在确定蕴等法时,是以蕴为入口来宣说诸谛的;又因为众生的意乐各不相同,为了让修行者在种种观行方法上获得善巧,也为了显示前后文的关联,所以才这样说:“如此……应当抉择”。在以谛为入口抉择了乐味等之后,为了把教说理趣会合结合起来,所以说了“其中,以集……”等,它的意义和前面所讲的一样。这里还有一些在意义上没有详细解释的内容,应当知道是因为前面已经讲过的道理,以及它的意义本来就很明显的缘故。

“以思量为特相”这句话,是指以思量为因;另一种读法是“由于思量相”。因为不存在热望,也不存在造作活动。由于具备那种净信,意才被称为“净信”;把那种净信的作用安立在意上之后,就说“由于不浑浊,由于对所缘的信解,以清净的意”。同样,“由于认可”这句话,不必等到用言语说出,单凭触就已经认可、接受了。第二个“同样,由于认可”,是指身体应当做的事,就像已经做了一样,通过言语的安排而完成。同样,“由于致力”,意思是乐怎样随行,就怎样积集。由于那些原因,也就是以清净的意、言语和行为等为因,所以说“由此”。在“不向他处”这个意义上,“由此”就是正由于那些原因。一个人以清净的意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乐就正是由此追随他。由于是乐受的状态,即乐受的性质;由于是可意的状态,即可爱的性质。因为业有能力引生异熟果报,而不是异熟果已经生起,所以说“作了……追随”。这是依于所作之因来说的,意思是业以已作之事为因。“不相续”是指在某个相续中生起的业,不会转移到别的相续去。

由于具足增上缘,即依俱生增上的力量而具有增上相应。因为这里所说的“前导”,是指俱生诸法以与它们相应的意为主导。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说“由此”,即仅仅因为具足增上缘。“意的”是宾语用法,与“那些法”相连。善的状态能够成立,是因为净信以如理作意为因。有人问:在分别说答复中,不是说“那些声闻生起信”吗?这不是信,应当知道,那只是以类似信的方式把不善法如此称呼而已。正如后面将要说的:“这不是净信”等等。乐跟随,这一说法能够成立,是因为业有能力给予果报。也就是说,如同所作的业有能力给予果报,这样所作的业就被称为已积集。

这里的“意思索”,应理解为依出离而生的喜俱思索与舍俱思索,因为这部分是以善为主题的。然而,这些思索只依于心才生起,不依于其他,所以说“意是意思索的近因”。在“善一方的近因”中,先说善的触:它通过俱生等方式,成为善的受蕴、想蕴、行蕴的缘。经中说:“比丘们,触了才感受,触了才认知,触了才思虑。”受等也应这样理解。至于信等作为缘,那更不必多说。“一切”指四地。欲界的善法,按各自情况,也能成为四地善法的缘;其他地的善法也是如此。

因为已经说过“以清净的信心而说”,所以这里特别指的是以正语为条件的言语,因此说“说就是正语”。这里的意思是:“说”这个词,就已经包含了正语。同样地,“做”就是正业,这里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只有安住在身业和语业都极其清净的人,才有活命的清净,而不是其他人,所以说“它们是正命的立足处”。这里的“它们”指的是正语和正业。再者,因为安立在活命第八戒即活命清净戒上的人,能够断除已生起的不善法、不让未生的不善法生起,也能让未生的善法生起、使已生的善法圆满;同样地,只有安住在正精进的人,才能生起摧毁对身体等生起的净想等的正念,因此说“正命……中略……立足处”。上等戒就是巴帝摩卡防护,它是依靠信心而成就的,所以说“那是戒的立足处”。

“它们”指的是身业和语业。所谓“以业为缘”,意思是它们以善业为因。

词义也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即“因为能思量,所以叫意;因为能了知所缘,所以叫识”等等。

这个“回转”是指按同类法和异类法而说的回转。这里,对善根、正道等的辨别,是同类法的回转;对无明、有、渴爱的辨别,是异类法的回转。

在区分理趣中,关于安立处与地的区分已经按照所说的方式讲过了,而且很容易理解。为了显示法的分别,才说了“此非”等话。其中,先指出“不应按字面来理解”这部经,说明它是需要引申义才能理解的经,然后用“凡是……”等话加以解释。为什么说“唯随苦”呢?难道在任何情况下,心怀利益他人之愿的都只是善法吗?这里并不是针对这种情况说的,而是针对那类错误的决意——把非法说成法、把法说成非法,这种错误决意是针对外道师而说的,他们是一切无益的种子,排斥一切利益与安乐的方便,由于人们推崇他们不真实的功德,这种邪决意便随之生起。世间若有人依靠邪恶的见解,去阻挡别人哪怕只想做一点点功德,这样的人尚且应受呵责,更何况去阻挡在圣者教法中正行道的人呢?所以,对他们的推崇、赞美和亲近,只会带来苦的结果。正如经中所说:“愚人!我并非吝惜阿拉汉果,但这确实是你自己的恶见……长久以来带来不利和痛苦。”又说:“称赞应受呵责者”,以及“一切无益的根本,就是亲近愚人。”

这里说的“经”,是指《法句》的第一首偈颂:“心为先导……句”(《法句》1、2)。“它的”,是指正在被注释的这部经。

作用施设,是指对被称为增上缘的作用所作的安立。主施设,是指对主导性的安立。俱生施设,是指对那些法与心一同生起的安立。

“大种等”里的“等”字是表示列举未尽的意思,凭这个“等”字,一切离不开大种而独立存在的色法就都被包含进来了。

“意先导”这个复合词里,“意”只是这个词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说“并非字面上的清净”。因此才说“单从字面看,‘意先导’是字面上的清净”。“如影随形,不离不弃”这句只是用来说明快乐跟随的一个比喻,并没有完整表达这里真正要说的意思。而“快乐就跟随他”这句,才完整表达了这里真正要说的意思,所以说它“既做到了字面上的清净,也做到了开端上的清净”。

“单一性”是就“意先导”等共同的特性来说的。其余几句也是这样。“差异性”则是说:就“意先导”等共性所说的法而言,那上面的信不再停留在执持上,而是安立在被称为“净信”的特殊状态中。其余几句也是同样的道理。信以润泽为本性,能去除像无信那样的粗涩过失,所以说“由镇伏嗔恨”。“于外”是就可信的对象而说的。“随信解”是指不进入所缘、不投入所缘,只是信解。

“可施物等”在这里,“等”字包含了悚惧、愧、遍业处、圆相等。“可爱所缘等”在这里,“等”字应当理解为摄入了可爱所缘、中等所缘、门法、作意等。同样地,“触”也是如此——就像受等以可爱所缘等为缘,触也是这样,这里的“如是”一词只是在表明这种缘的共通性。“受等”指的是受等三个蕴。而对于识来说,“受等”是就名色而说的。

“戒所成的无嗔是它的近因”这句话,是因为戒以安忍为核心。所谓“他依止”,就是持续投入、令它生起。所谓“他”,就是这样修习善心的人。从“未生”等语句开始,是在说明通过修习而断除和确立的过程,依着能导向穿透的方面,辨析偈颂的含义后加以确立;也可以这样理解,所以依着能熏习的方面,在近因的解释中被引用。

像这样,先通过“诸法以意为先导”这首偈颂,说明了“理趣分句摄接”的解说方式;现在再用另一首偈颂来说明,所以说了“如此布施者所得福……”等。其中,“修所成”就是指由智慧修习所成的。

“无贪是善根”等说法,是因为布施等以无贪等为主导才如此宣说的;而且在每一处,都要把“所说”这个词带进来配合理解。“它们”指贪等。“出离”则只是就般涅槃而言。

具有舍离之戒、以无贪为意乐、在诸欲中看见过患的人,才能真正圆满其戒。因此说“布施者……近因”。在这里,粗的烦恼是指违犯位,它的断除应当以彼分断来了知。中的是指缠缚位。细的是指随眠位。所作地是指漏尽者的境地。

布施的人:以与道相应的无贪,对包括天界众生的世间给予无畏的布施。福:指出世间的善。自制的人:以道所包含的正语、正业、正命,从见一处等杂染中,靠道的自制而自制。怨:指杀生等恶行。善巧的人:以道的正见而善巧、明智。舍离恶:依各条道,对各自应当断除的恶法,逐一舍离、彻底断除。因此说“道已被宣说”。

先前用“布施者”等话,没有区分地举出了善根;现在要加以区分,所以举出“世间善根”等。

凡夫地和有学地之所以被展示出来,是为了说明断除烦恼还没完成;无学地之所以被展示出来,是为了说明无余依般涅槃。

通往天界的行道,也就是前行道。

说到福德时,福德的果报其实也一并说到了,所以经文里说“布施者……说开示”。为了说明离开谛的业处就无法断除杂染,因此说“善巧者……说开示”。

怨这个词,也用在偷盗等恶法上,所以说:“同样地,一切学处都应详细解说。”两种解脱,即有学解脱和无学解脱,以及有余依解脱和无余依解脱。正如接下来要说的:“寂灭,就是两种涅槃界”等等。

以原因来比喻结果,或通过获取原因来获得结果,所以说“两种善趣”等等。轮回和还灭这两种成就,是这次开示所要说明的果;而布施、持戒、修习,是达成这个果的方法。“想要得到这两种成就的人,在布施等善行上不应该放逸”——这就是世尊在这里的教导。正是为了指出这个含义,才说“果等应当根据情况来了知”。

“简择”指的是抉择理趣会合,这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接下来的内容,解说方式也一样。通过“三种施所成”等语句,显示了句义上的简择;借此,味等以及其余抉择理趣所摄的句义,都已在意义上被清晰辨析了。至于“舍离了色等所缘”这句,则说明它和前文的关联。“一切”:就是全部、毫无剩余,因为其作用已被完整表述了。

乐于布施的人,他的舍离决意会走向圆满,所以经文说“布施者……近因”。安住在离妄语和真实语中的人,他的真实决意会走向圆满,所以经文说“自制……近因”。由于与善巧相应以及断除恶法,智慧会走向圆满,所以经文说“善巧者……近因”。当贪等烦恼被无余地断除时,寂止就现前了,所以经文说“贪等……近因”。

所谓“善巧”,是就补特伽罗来说的善巧正见,所以论中说:“善巧者……乃至……因为以道支等作为存在方式,所以具有同一相。”用“等”这个字,把菩提分法等层面的内容也一并收摄进来。“应当被耗尽的状态”,就是指应当被断除的状态。

“无怨”就是没有敌对。“以诸善法”是指没有过失的法,这里的意思是果与涅槃。对布施有大果报、由戒等功德而成为世尊无上应供处,以及无取著般涅槃——对这些的观察就是这布施的起因;这个道理在经文里本来就是确定下来的。词源和起因的关联是容易理解的,所以说“应当说明词源和起因的关联”。

通过说明对立面来讲“集”,是为了教学。这里说的与悭吝等杂染同类的集,就是靠说明它的对立面来确定下来的。以无贪等……布施等法:凡是靠无贪等而生起布施等法的,那些无贪等本身就已经被“布施”等词涵盖进去了,所以注释书就判定这些是善根,说“这三样是善的”。“它们”指的就是这些善根。

因为害怕而给,是以送礼等方式来给。因为贪爱而给,是为了得到同类的东西。因为贪图利养而给,是以贿赂等方式来给。或者是出于悲悯,在悲悯的福田上给;出于恭敬,在功德田或恩惠田上给。因怖畏而退避,就是由于怖畏而退缩。通过这样的自制,确实不会积聚怨仇。如此,一切不善的果报都是恶的,应当这样结合起来理解。

就像用“施予者”这类说法,通过否定布施来显示反转一样,同样也应该通过否定断除来显示反转,因此说:然而,不善者并不会舍弃。

相信业果,在布施的行为上努力,按照应当布施的方式去做,在这个过程中让正念现前、让心专注、以正见为先导,这样就是在布施上正确地行道。因此说:“布施即是……”。

在经文里,修习断除和安立这些内容,按照它们本身的样子就能直接理解。为了说明近因、同义词与安立,所以说了“那是戒的近因”等等,这很容易理解。另外,这里还有一些在义理上没有详细分别的内容,应该知道,它们既是因为按照已经说过的方式就能了解,也是因为含义本身就很浅显易懂。

《持法结合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