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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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 道论

《道论》注

237现在是对「道论」所作的逐词注释。此道论为开示能断除三种颠倒的圣道而说。其中,「所谓道」意为:在佛陀教法中被称作「道」的,究竟是以何种含义而成为道的呢?在「为断邪见」等十种阐述中,前一种阐述了各道支所直接对治的烦恼。 「既是道,又是因」:为完成各自的作用,以「行道」义而称为道;以「能到达」义而称为因。如此,便说明了道的行道义与到达义。因为,在「此是道,此是行道」等经文中,行道即是道;在「道之出离义即因义」等语句中,能到达的即是因。如此,便以两两对应的言句,解答了「所谓道以何义而为道」这一提问。 「为资助俱生诸法」:指对于与之同时生起的无色法,以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等方式给予资助。 「为遍尽诸烦恼」:即为了断除各道所应断之烦恼,以及如前所述的其余烦恼。 「为清净通达之始等」:在此,依「何者是诸善法之始?即极清净的

从“见道”等开始,直至最后,都是通过彼法的特征来阐明“道”的含义。所有这些文句,其义皆与“应被遍知”的解释中所说相同。如是,此处随其所应,既说世间道,亦说出世间道。而“以因的含义为道”此语,即指八支圣道。又因这就是究竟无余的道,故不再另称为“道”。至于“以增上的含义为根”等说法,则是依根等的作用而宣说,并非依道的含义。此处的“诸谛”指谛智。这一切法,依于通往涅槃的行道之义,而被称为“道”。然而,最后所说的涅槃,乃是被轮回之苦所逼迫、渴望出离的善士们所寻觅、所寻求的对象,因此也称为“道”——应作如是理解。

道论注释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