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品·第2《说法经》的注释

3. 三集义注 · 119 段

第2《说法经》的注释

3939. 在第二种方式(dutiye pariyāyena)中:这里的“pariyāya”一词,在“你应当把它记作‘蜜丸教说’”(中部Ⅰ.205)等说法中,指的是“教说”。在“婆罗门,确实有一种理由,依此理由可以正确地说我:‘沙门乔达摩是无作论者’”(波罗夷5;增支部8.11)等说法中,指的是“理由”。在“阿难,今天轮到谁去教诫比丘尼了?”(中部Ⅲ.398)等说法中,指的是“轮次”。而在这里,“轮次”和“理由”两种意思都说得通。因此,“比丘们,如来的两种说法,或者依相应的理由而说,或者依轮次而说”——这就是这里的含义。因为世尊会随顺所教化众生的意乐,有时以“这些法是善的,这些法是不善的;这些法有过失,这些法没有过失;这些法应当修习,这些法不应当修习”这样的方式,分别善法与不善法,在不混淆善法与不善法的情况下开示它们,从而宣说“应当把恶看作恶”这样的法。有时则以“比丘们,杀生若被反复实行、修习、多做,会导向地狱、导向畜生道、导向饿鬼道;即使是最轻微的杀生,也会导向短命”(增支部8.40)这样的方式,揭示过患,让人从恶法中生起厌离等,从而宣说“应当厌离、应当离贪”这样的法。

“存在”是指它们存在、生起、运转。“要把恶看作恶”:应当把一切恶法——无论当前这一世还是未来世——都看作带来不利与痛苦、低劣不堪的。“对此要厌离”:对那恶法,要以正慧从多种角度观察它的过患,例如:“因为它极其低劣,所以叫‘恶’;因为它从不善巧所生,所以叫‘不善’;因为它破坏了本性清净、明净之心的明净等状态,所以叫‘杂染’;因为它一再产生轮回之苦,所以叫‘导向再生’;因为它总和苦恼、焦热一起生起,所以叫‘带有苦恼’;因为它只成熟为苦,所以叫‘苦果’;因为即使经过无量时间,它也会在未来引生生老病死,所以叫‘未来有生老病死’;它能摧毁一切利益与安乐。”像这样以正慧观察这些种种过患,并观察舍弃它所带来的利益,人就会厌离,就会达到厌离;而在厌离的同时,观慧增长,通过证得圣道,便从恶中离贪,获得解脱。或者,借着道以断除的方式离贪;之后借着果以止息的方式获得解脱。再者,“恶”是从低劣这一角度说的恶。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说的就是那以无常、苦等状态而显得丑恶、被圣者们所厌恶的轮回之苦。因为它把人引向那种苦,所以叫“恶”。那它究竟是什么呢?就是三界中的一切法。先按上面所说的意义把它看作恶,再以“无常”“苦”“病”“痈”“箭”“祸”“疾”等对它增长观慧,这样的人就会厌离。这是第二种。也就是说:先如实阐明不利与无益,再从中分离出来,这就是第二种法的教导。

在偈颂中,“佛陀”指一切知佛。“悲愍一切众生”指本性以广大悲心哀愍一切众生。“方便之说”指以方便方式说的法,也就是说法。“你看”是在呼唤大众,或者是针对大众中的尊长说的。不过也有人这样说:“世尊是针对自己而说‘你看’。”其中,“于彼”的意思是:对那些恶法应当离贪,也就是断除贪爱。其余内容如前所说。

第二经注释终

《明经》的注释

40在第三首偈颂中,“前导”是指以俱生和依止这两种方式成为前导、先行者、主要因。因为离开无明,不善法确实不可能生起。“等至”是指证得,也就是获得自性、生起的意思。其中,由于无明覆蔽不善生起的过患、作为不如理作意的缘,又因为未被断除,所以可以看出无明是不善法的依止缘。

这样,因为病、死等苦都以它为依托处,所以这里的一切趣都是恶趣。或者说,被贪等烦恼所染污的趣,也就是身、语、意的活动,所以是恶趣,即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于此世”指在这个世间,或者在人趣中。“于他世”指在除此之外的其他诸趣中。“这一切都以无明为根”是说,那一切恶行的败坏,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都以无明为前导,所以确实都以无明为根。“欲贪所积聚”:以寻求尚未得到的对象为特征的欲求,以及以贪恋已经得到的对象为特征的贪,由这两者积集、增长,所以叫欲贪所积聚。

由于是指:因为以无明为因,被无明覆盖着。有恶欲者是指:由于被无明遮蔽,看不见恶欲的过患,凭着对并不存在的功德的虚妄想象,做出谄诳等行为,所以是有恶欲者;应当知道,这里也包含了由贪心所引起的过分贪求。不敬者是指:由于作为世间之主的愧之缺失,对同梵行者缺乏恭敬。因此是指:以无明、恶欲、无惭无愧为因。产生是指:积集身恶行等种种恶业。以此走向恶趣是指:以这样产生的恶业,走向并投生到地狱等恶趣之中。

因此,因为正是这些欲、贪、无明,以及由“ca”一词一并包含的无惭无愧,是一切恶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恶趣和杂染的因,所以要以离弃和彻底断除的方式将它们去除。怎样离弃呢?回答说:“生起明”:也就是沿着观禅的次第和圣道的次第逐步提升,在自己的心相续中生起阿拉汉道之明。“一切恶趣”,是指一切被称为恶行的恶趣,或者说,因为它们是轮回之苦的依托处,所以是苦;这一切,乃至全部五趣,都应舍弃、断除、超越。因为仅仅断除了烦恼轮,业轮和果报轮也就随之被断除了。

第三经的注释终

第一诵分注释终

《慧退失经》的注释

41第四经中,“极度缺失”就是彻底缺失。哪些有情“于圣慧缺失”呢?就是那些有情:他们既没有通过观照五蕴的生灭、也没有通过通达四圣谛而安住于远离烦恼,因此缺失了圣洁清净的观慧和道慧。这些有情在世间和出世间的成就上极度缺失,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们是谁呢?就是那些具有业障的有情。他们因为陷入了决定邪性,所以完全缺失、不圆满,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说“可以预期堕入恶趣”。具有果报障的也是缺失者。另外,从善的方面来说,不缺失的就是远离了这三种障碍、具有正见并拥有业自作智的人。其余内容可以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理解。

在偈颂中,“由慧”这个词是表示“从……”的格,意思是由于观智和道智的缺失。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属格,意思是前面所说的那种智的缺失。这里所说的缺失,就是本该生起的智没有生起。“执著于名色”是指对名色,也就是五取蕴,以“这是我的”等方式,依靠贪爱和邪见的力量而执取、紧抓不放,正因为如此,就认为“这是真实的”,也就是认为“只有这个才是真实的,别的都是虚妄的”。“包括天界的世界中”这一句里,格位的形式要相应转换过来。

就这样,先通过第一首偈颂显示了杂染的一面;现在,为了说明慧的威力——因为如果没有生起这种慧,就会由于对名色的虚妄分别和执著,而使烦恼之轮继续转动;而一旦生起这种慧,就能切断这烦恼之轮——所以说了“慧确实是世间最胜的”这首偈颂。

在这里,“世间”指的是行世间。就像在一切众生中正自觉者最为殊胜一样,在诸行之中,也没有任何法能与慧相比。因为一切善法都以慧为最上,当慧成就时,一切没有过失的法也就自然成就了。正如经中所说:“有正见的人,正思惟就会生起”等等。这里所赞叹的,正是这种最殊胜的慧。为了说明它是怎样运作的,经文接着说了“那趣向通达的”等话。它的意思是:这种慧,对于以前从未通达、从未破除的贪蕴等,能够穿透、破除而前进、运作,所以叫“趣向通达”;依靠这种慧,能在各种各样的有、胎、趣、识住、众生居处、众生群体中,对诸蕴的最初产生——也就是所谓的“生”,以及以它为特征的业有,正确而不颠倒地了知、证知其彻底灭尽,也就是涅槃和阿拉汉果。这种伴随观照的圣道慧,在世间中是最上的。

现在,为了称赞那些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具足智慧威力、已经漏尽的人,说了最后这首偈颂:“天和人羡慕他们……”它的意思是:对这些人来说,因为他们在四圣谛上的遍知等十六种作用都已经完成,所以是依四谛的现观而正觉的;因为念已经达到圆满,所以是具念的人;因为已经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断除了迷乱,智慧达到圆满,所以是喜慧者;或者,因为从修行前期戒等开始圆满时起,一直到证得涅槃,始终充满喜悦、愉快和欢喜,所以是喜慧者;因为已经完全断尽一切再有结缚,是持有最后身体的人,所以这些漏尽者,天和人都羡慕他们、喜爱他们,想要达到他们那样的境界:“啊,智慧的威力!啊,但愿我们也能够像这样,超越一切苦!”

第四经的注释终

第5篇《白法经》的注释

4242. 第五经中,“白”并不是因为颜色白才叫白,而是因为它能带来白净、达到最极清净的状态,所以从成就意义上的白而称为白。就本性来说,一切善法本身就是白的,因为它们正好与黑(不善)法相反。当这些善法生起时,心就变得光明、清净。“法”指善法。“世间”指有情世间。“守护”指通过支持和维持来守护界限、建立规范。“惭”和“愧”:这里,对应当感到惭耻的事感到惭耻,或者通过这种心所而感到惭耻,就叫“惭”。正如《法集论》所说:“对应当感到惭耻的事感到惭耻,对造作种种恶不善法感到惭耻,这称为惭。”(《法集论》30)对应当感到怖畏的事感到怖畏,或者通过这种心所而感到怖畏,就叫“愧”。正如《法集论》所说:“对应当感到怖畏的事感到怖畏,对造作种种恶不善法感到怖畏,这称为愧。”(《法集论》31)

在这里,惭从内在因素生起,愧从外在因素生起。惭以自己为增上,愧以世间为增上。惭立足于羞耻的本性,愧立足于恐惧的本性。惭的特相是恭敬,愧的特相是害怕过失、见到过失的危险。

在这里,由内在因素生起的惭,通过四种原因生起:省察自己的出身、省察自己的年龄、省察自己的勇气、省察自己的多闻。怎样生起呢?心想:“造恶业这种事,不是出身高贵的人该做的,而是出身低贱的人、比如渔夫之类的人才会做的。像我这样出身高贵的人,做这种事是不合适的。”这样省察自己的出身之后,不去做杀生等恶业,惭就生起了。同样地,心想:“造恶业这种事,是年轻人该做的,像我这样已经上了年纪的人,做这种事是不合适的。”这样省察自己的年龄之后,不去做杀生等恶业,惭就生起了。同样地,心想:“造恶业这种事,是软弱无能的人该做的,像我这样具足勇气的人,做这种事是不合适的。”这样省察自己的勇气之后,不去做杀生等恶业,惭就生起了。同样地,心想:“造恶业这种事,是愚痴无知的人该做的,不是智者该做的。像我这样有智慧、又多闻的人,做这种事是不合适的。”这样省察自己的多闻之后,不去做杀生等恶业,惭就生起了。就这样,由内在因素生起的惭,通过这四种原因生起。生起之后,把惭安放在自己心中,就不再做恶业。这样,惭就叫作由内在因素生起的。

什么是“从外生起的愧”呢?就是心里这样想:“如果你造作恶行,就会在四众之中遭到呵责。”

“智者将呵责你,犹如城中人厌弃秽物;

既为持戒者所摈弃,比丘,你将何以自处?”

一个人审察的时候,确实会因为从外面生起的愧而不去造作恶业。这样,愧就是从外面生起的。

怎样才叫“以自己为增上”的惭呢?在这里,有位良家子把自己当作最高、最尊的标准,心想:“像我这样,因为信仰而出家,多闻,又奉行头陀行,如果去做恶业,那实在不合适。”于是他就不做恶业。这样,就叫作“以自己为增上”的惭。因此,世尊这样说——

他以自己为最高准则,断除不善,修习善,断除有过失的,修习无过失的,保持自身的清净。

什么叫“以世间为增上”的愧?这里,有位良家子把世间当作最高、最尊,因此不造恶业。就像经里说的——

这个世间共住确实广大。在这广大的世间共住中,有些沙门婆罗门拥有神通、具足天眼、能了知他人之心。他们从远处也能看见,近在眼前却不被看见,也能以心去了知他人的心。他们也会这样知道我:“看哪,这位善男子出于信心,从在家出家,却与种种恶不善法混杂而住。”也有些天女拥有神通、具足天眼、能了知他人之心。她们从远处也能看见,近在眼前却不被看见,也能以心去了知他人的心。她们也会这样知道我:“看哪,这位善男子出于信心,从在家出家,却与种种恶不善法混杂而住。”于是,他以世间为增上,舍弃不善。

这就是以世间为增上力的愧。

“以惭耻为本性而住立”这句话里,“惭耻”指的是羞耻的心态,以这种本性而住立的就是惭。“怖畏”指的是对恶趣的恐惧,以这种本性而住立的就是愧。这两者在避开恶行时表现出来。其中,就像两个铁球,一个冰冷但涂满了粪便,另一个炽热燃烧。对于这两个,智者因为厌恶那个冷的涂了粪便而不去拿,因为害怕被烧而避开那个热的。同样,智者由于惭而厌恶恶行,所以不造恶;由于愧而害怕堕入恶趣,所以不造恶。这样,惭是以惭耻为本性而住立,愧是以怖畏为本性而住立。

惭以有尊重恭敬为特征,愧以畏惧过失、见到可怕为特征,这该怎么理解呢?有些人通过四种原因——回顾出身的高贵、回顾导师的伟大、回顾遗产的殊胜、回顾同修梵行者的尊贵——对这些生起尊重,从而发起具有尊重恭敬特征的惭,不造恶。有些人通过四种原因——害怕自我谴责、害怕他人谴责、害怕刑罚、害怕恶趣——对过失感到恐惧,从而发起具有畏惧过失、见到可怕特征的愧,不造恶。在这里,惭和愧从内心生起等特性,在各处都是明显可见的,但它们任何时候都不会彼此分离。因为羞耻不可能没有恐惧,而对恶的恐惧也不可能没有羞耻。

比丘们,如果这两种清净的法不守护世间——比丘们,如果这两种没有过失的法不保护世间,如果世间守护者不存在,那么在这里就认不出母亲了。也就是说,在这个世间,亲生母亲不会因为“这是我的母亲”这份尊重恭敬的心而被认出,没法确定“这是母亲”。剩下的词句也是同样的道理。“姨母”就是母亲的姐妹。“舅母”就是舅父的妻子。“尊长们”是指祖父、叔父、兄长等应当受到尊敬的人。“混杂”就是混乱,或者说是界限被破坏。这里用“羊等”来打比方。因为这些众生不会用“这是我的母亲”或者“这是姨母”这样尊重恭敬的心去认知,即使是对自己所依止的对象,也会做出颠倒的行为。所以举出羊等来做譬喻。这里的简要意思是:就像羊等畜生,没有惭愧,不把母亲等当作母亲,破坏界限,到处混杂而行;同样地,如果护世的法不存在,这个人世间也会到处混杂而行。然而,正因为这些护世的法守护着世间,所以没有混杂。

在偈颂中,“若人无惭无愧”这一句里的“若”只是个虚词。对于哪些众生来说,惭和愧在任何时候、一切时中都不存在,都找不到。说他们“已越出善根”,是因为:他们要么造了能断绝善根的业,要么作为善法根基的惭和愧本身就不存在,因此他们背离了善法而安住于退堕之中,所以叫“越出善根”。又因为他们具有一再出生、衰老、死亡的本性,所以是走向生死的,不能超越轮回。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

而那些心意清净的众生,则具有惭与愧。这些法在任何时候,不论昼夜,在新学、中辈、长老时期,都正确地现前安住,对恶行厌恶、恐惧,以彼分断等方式舍断恶行。梵行已增盛,是指在教法梵行与道梵行中达到增盛。他们证得最上之道,因一切烦恼彻底寂灭,故为寂静者;或因具有寂静的功德,故为寂静者;又因后有已被灭尽,故成为后有已尽者。

第五经的注释终

6. 不生经的注释

4343. 第六,“有,比丘们”这一句是怎么来的?据说有一天,世尊用种种方式说明轮回的过患,又围绕止息轮回、与涅槃相应的主题讲了一场法。比丘们听了之后心想:“世尊说这个轮回是有原因的,以无明等为因;可是对于作为彼止息的涅槃,却没说什么原因。那这个没有原因的涅槃,在究竟意义上怎么能被证得呢?”于是世尊为了消除这些比丘的疑惑和困惑,也为了破斥那些像顺世派之类走错路的人——他们以为“涅槃涅槃”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因为在究竟意义上涅槃根本找不到、也不存在——以及为了破斥外道各种邪见的错误说法,为了说明大甘露涅槃在究竟意义上确实存在,并显示它具有出离等功德和力量,就以法喜涌动的优陀那方式说了这部经。事实上,这部经也收在《优陀那》里(udā. 72-74)。

在这里,“存在”是指以究竟真实的意义上可以被证得。“无生”“无有”“非作”“无为”这些词,彼此都是同义词。或者说,像受等诸法那样,由被称为因缘和合的原因条件聚合而生起、被产生,而涅槃不是这样生起的,所以叫“无生”。没有原因、自己并不存在、不显现、不生起,所以叫“无有”。正因为如此无生、无有,所以不被任何原因所造作,叫“非作”。名色等有为法,其本性是有生、有、有作的,而涅槃的本性不是这样——为了显示这一点,所以说“无为”。或者反过来讲:由种种因缘和合共同造作而成的,是有为;不是这样造作的,就是无为,也就是不具备有为的特征。这样,在否定了“由多种原因所生”之后,可能有人会想:“那是不是由某一个原因造作的呢?”为了说明“不是由任何原因所造作的”,所以说“非作”。虽然没有原因,但可能有人会想:“难道它是自己存在、自己显现的吗?”为了排除这个疑问,所以说“无有”。而为了显示它的无为、非作、无有,完全是因为它本身就是无生的法,所以说“无生”。应当知道,这四个词各自都有这样的作用。

世尊这样说了“诸比丘,存在无生、无有、非作、无为”,从究竟义上说明了涅槃的存在,然后为了指出其中的理由,又说了“诸比丘,如果没有此……”等话。这段话的要点是:诸比丘,如果那个具有无生等性质的无为界不存在、不会有,那么在这个世间,对于具有有生等性质、被称为色等五取蕴的诸行,就无法了知、无法证得、不可能有彻底的出离,也就是无余的寂止。因为以涅槃为所缘而生起的正见等圣道法,能无余断尽烦恼,所以在这里,一切轮回之苦的不生起、消失、出离才得以了知。

世尊这样通过否定的方式显示了涅槃的存在之后,现在又要通过随顺的方式来说明它,所以说了“又因为……”等话,这些话的意思和前面所说的完全一样。在这里,世尊出于对一切世间的悲悯,已经在很多经典里教导过涅槃界在究竟意义上是真实存在的,比如“非缘起之法、无为之法”,“比丘们,存在那样一个处所,在那里既没有地……”,“这也是一个难以见到的境地,即一切行的寂止、一切依着的彻底舍弃”,“比丘们,我要为你们宣说无为法以及通向无为的道路”,还有这部经里“比丘们,存在无生”等等。因此,不应该否认涅槃的存在。对于尚未亲证的智者来说,这里根本没有任何疑惑或犹豫。但是,为了消除那些缺乏智慧的人的疑惑,这里通过确定意趣的方式来进行推理分析:就像欲界和色界这些还有更上之法可被遍知的事物,存在着与它们相对立、性质完全不同的出离,可以被智慧了知;同样,对于具有那种性质的一切有为法,也必定存在着与它们相对立、性质完全不同的出离。这个出离,就是无为界。还有,以有为法为所缘的观智,即使是随顺智,也不能以断除的方式断除烦恼;而以世俗谛为所缘的初禅等智慧,只能以压制的方式暂时去除烦恼,不能以断除的方式断除。既然以有为法和世俗谛为所缘的智慧不能以断除的方式断除烦恼,那么能够以断除方式断除烦恼的圣道智,它所缘的对象就必须具有与这两者相反的性质,那就是无为界。同样,“比丘们,存在无生、无有、非作、无为”这句话,是在宣说涅槃在究竟意义上存在,因为是世尊所说的,所以它的含义没有错谬。凡是世尊所说的,含义都没有错谬,都是究竟意义上的,就像“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一样。同样,“涅槃”这个词在某些场合,是指如实的究竟意义为对象,因为存在假借的用法,就像“狮子”这个词一样。或者,无为界在究竟意义上确实存在,因为它具有与其余一切事物相反、完全超脱的性质,就像地界、受等一样。通过以上这些方法,从道理上也可以知道无为界在究竟意义上是存在的。

在偈颂中,“已生”是从生起这个意义上说的,也就是已经达到了生的相。“已存在”是从存在的意义上说的,也就是原本没有而后出现。“已集起”是从俱有的状态生起的,也就是与俱有之法一起生起。“已作”是由作为原因的诸缘所造出来的。“有为”就是由那些缘共同和合而造作的,所以叫有为。这些都是缘所生之法的别名。因为没有常、实质等,所以是“无常”。它必定与老和死相接合相混,所以是“老死集合”。也有人读作“老死相触”,意思是受老和死逼迫、折磨。它是眼病等种种疾病的巢穴,所以叫“病巢”。因为它的自性以及由外力作用都极易坏灭,所以是“易坏”。

四种食,以及被称为渴爱的引导,是它的来源和生起之处,所以叫“食导为源”。或者,一切缘都可以说是食。但在这里,因为是通过渴爱来把握引导,所以应当知道这是排除渴爱之后的说法。因此,食和引导是它的来源,所以叫“食导为源”。或者,食本身就有引导、运转的意义,因此就是引导,这样也叫“食导为源”。“不应欢喜于彼”:那五取蕴就是这样依缘而存在,正因如此是无常、是苦,不应该用渴爱和邪见去欢喜它、贪著它。

对于“它的出离”:前面所说“已生、已存在”等的那个有身,它的出离、脱出,因为不存在那种不寂静的贪等烦恼和一切行,又因为具有寂止和殊胜的性质,所以是“寂静的”;因为不是寻思之智所能触及的境界,所以是“非寻思所行”;因为具有恒常之义,所以是“坚固”;正因如此,所以是“无生”、“无产生”;因为没有忧愁的原因,所以是“无忧”;因为远离了贪等尘垢,所以是“离垢”;因为是被轮回之苦逼迫的人应当修行的道路,所以是“足处”;因为是生等苦法的灭除之因,所以是“苦法的灭”;因为是一切行寂止之因,所以是“行的寂止”;正因如此,因为是极度的安乐,所以是“乐”。他以这一切词句赞叹大甘露涅槃。如此,世尊在第一首偈颂中以遮遣的方式,在第二首偈颂中以随顺的方式,阐明了涅槃。

第六经的注释终

7. 涅槃界经的注释

44第七项中,“两种”就是指这两种。“林”是渴爱的称呼;从林中出来,或者这里没有林,又或者当这个境界被证得时渴爱就不存在了,所以叫涅槃。它本身因为无众生、无命,以及保持自性的意义,所以叫界,也就是涅槃界。涅槃在究竟意义上虽然没有差别,但按方便说法则可以被区分。为了说明这种方便上的区分,说了“比丘们,有两种涅槃界”,接着为了展示所意想的区分,说了“有余依”等。其中,因为被渴爱等以果的方式执取,所以叫取依,也就是五蕴。取依的残余就是取依余;与取依余同在的,就是有余依;因为没有这个取依余,所以是无余依。

阿拉汉,就是烦恼已经远离的人,意思是烦恼远去了。世尊确实这样说过:

比丘们,怎样的比丘是阿拉汉呢?那些恶的、不善的、杂染的、导致再有的、带来祸患和苦报的、未来会引生生老死的法,都已经远离了他。比丘们,这样的比丘就是阿拉汉。

漏尽者:欲漏等四种漏,对阿拉汉来说已经灭尽、彻底断除、舍弃、止息,再也不可能生起,被智慧之火焚毁了,所以叫漏尽者。已住完成:他在师长共住中、在圣道中、在十种圣住中,已住、已遍住、已圆满安住、已安住而住,践行了所行之道,所以叫已住完成。所作已办:从善凡夫算起,七种有学依四道而修应作之事,而漏尽者的一切应作都已成办、圆满,为了证得苦的灭尽再无余事可作,所以叫所作已办。这也曾被这样说过——

“对于这位已正确解脱、内心寂静的比丘,

对于已作之事,不再有新的积累;再也没有什么应当去做的了。”

已放下重担:重担有三种——蕴的重担、烦恼的重担、行作的重担。对这位阿拉汉来说,这三种重担都已放下、卸下、舍弃、抛开了,所以叫“已放下重担”。已到达己利:就是已经到达了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自己的目标;这里是把 ka 音转成了 da 音。因为他已经借此到达了己利,所以叫“已到达己利”;而“己利”应当理解为阿拉汉果。因为阿拉汉果从系属于自身、不离开自身、是自身最胜、是自身真正利益这几个意义上,成为自己的目标,所以叫己利。已灭尽有结:欲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疑结、戒禁取结、有贪结、嫉妒结、悭吝结、无明结——这些结把众生绑在种种有中,或者让有与有之间互相连结、系缚,所以叫有结。对阿拉汉来说,这些有结已经彻底灭尽、断除,被智慧之火烧尽了,所以叫“已灭尽有结”。以正智解脱:这里的“正智”就是正确地了知之后——也就是说,正确地如实了知诸蕴的蕴义、诸处的处义、诸界的空义、苦的逼迫义、集的生起义、灭的寂静义、道的见义,或者正确地如实了知“诸行无常”等种种分类,去了知、判断、衡量、辨明、弄清楚之后。“解脱”:解脱有两种——心解脱和涅槃。因为阿拉汉从一切烦恼中解脱,所以既以心解脱而解脱,也于涅槃而解脱。因此说“以正智解脱”。

只要那位阿拉汉作为最后一生之因的业尚未耗尽,他的眼等五根就仍然持续存在。“因无损害故”,是说它们未以无生之灭的方式被灭尽。“悦意与不悦意”,是指可爱与不可爱的色等所缘境。“感受”,就是领纳、获得。“感受乐与苦”,就是领受作为果报的乐与苦,也就是通过那些根门去获得。

到这里,已经说明了有余依;现在为了说明有余依涅槃界,才说了“tassa yo”等话。其中,“tassa”指那位处于有余依状态的阿拉汉。“Yo rāgakkhayo”就是贪的灭尽、已尽的状态、不存在、毕竟不再生起。这个说法也适用于其余两者。到这里,贪等的灭尽就被显示为有余依涅槃界。

就在这个生命体当中。一切被感受的,是指乐受等一切无记受;至于善受和不善受,则在之前就已经断除了。不被欢喜,是指不被渴爱等所欢喜。将会变得清凉,意思是:由于彻底的寂止,诸行的躁动止息,因而变得清凉;也就是由于不再有结生而灭尽。并不只是被感受的受而已,实际上,一切漏尽者相续中的五蕴都将灭尽,这里只是以受为代表来作开示。

在偈颂中,“具眼者”是指具有佛眼、法眼、天眼、慧眼、普眼这五种眼的人。“无所依着”是指不依着于任何法——不依着于渴爱和邪见,或者说不被贪欲的束缚等所捆绑。“如此者”是指以六支舍的方式,在一切可爱与不可爱等境界中保持平等一味,这种特质称为“如此相”,具备这种特质的人就是“如此者”。“现法”是指在现在这个身体中存在的、当下正在发生的。“由于有的引导线被灭尽”是指作为有之引导线的渴爱被彻底灭尽。“来世”是指在来世,即五蕴坏灭之后的未来阶段才生起的。“在那种中”是指在那种无余涅槃之中。“诸有”这里是用语法性别倒置的方式来说的,意思是种种再生有都将毫无剩余地全部彻底熄灭,不再生起。

他们就是那些如此心解脱的人。由于证得法之精髓:因为这部法与律的精髓就是解脱,而他们证得了诸法中最精华的部分——阿拉汉果。于灭尽:他们乐于、欣喜于贪等灭尽的涅槃。或者也可以说,因为涅槃是恒常的、是最殊胜的,所以它是诸法中的精华,称为法之精髓,也就是涅槃。正如经中所说:“离欲是诸法中最殊胜的”,以及“离欲被称为它们之中最高的”。为了证得这个法之精髓,他们乐于灭尽,乐于一切行彻底灭尽的、无余的涅槃。他们舍断了:就是他们舍弃了。“他们”这个词在这里只是语法上的虚词。其余部分和前面说的一样。

第七经的注释终

8. 独坐经的注释

4545. 在第八经中,“乐隐居者”:从种种众生行中退离之后而独处,就是独自安住、独居一处,意思是身体远离。他们乐于、欢喜那种隐居,所以叫“乐隐居者”。也有写成“隐居为乐者”的读法。如前所说,因为隐居值得亲近,隐居就成了他们的乐处,所以叫“隐居为乐者”。“你们安住”:意思是成为那样的状态而安住。“喜爱隐居者”:就是对隐居喜爱、投入、充满喜悦。到这里,已经显示了警寤策励,以及作为它表现形态的远离身。应当知道:警寤策励、戒防护、守护根门、饮食知量、正念正知——这些法若不具备就无法运作,所以它们在这里的含义中也已经被说到了。

致力于内心心寂止的人:就是致力于自己内心的心寂止。“内心”和“自己的”这两个词意思相同,只是用词不一样。这里的“内心”是处格,而“寂止”因为和随词的关联,用的是业格。未退失禅那的人:就是禅那未被向外取出,或者没有败坏失去的禅那。取出或败坏,这里的“nirākata”就像“除去支撑后安住于无风之处”等说法中的用法一样。具足观的人:就是具备七种随观。七种随观就是:无常随观、苦随观、无我随观、厌离随观、离贪随观、灭随观、弃舍随观。这些在《清净道论》里已经详细说明了。

“增长空寂处者”:就是使空寂处增长的人。这里,“空寂处”指任何寂静、适合投入修行的地点。比丘们以止和观作为业处,日夜进入空寂处,为了投入修行而坐在那里,就应当知道他们是“增长空寂处者”。另外,那些住在单层楼阁等处的禅修者,也应当知道他们就是增长空寂处者。

在这里,对于“比丘们,你们要乐于独处,喜爱独处”这句话所设定的身远离,它是针对戒清净的人说的,不是针对无戒或戒不清净的人,因为后者根本做不到让心从色所缘等对象上回转。所以从意义上说,这里显示的就是戒清净——这个意思前面已经讲过了。通过“内心专注于止息、不放弃禅那”这两个词,显示了定的修习;通过“具备观”这个词,显示了慧的修习。这样就是在讲世间的三种修学。

现在,为了说明安住于这些(远离等)的人必定会获得果报,所以说了“乐于独处……”等话。其中,“已修习”是指已令增长。“两种果”是指第三果和第四果。“可被期待”是指应当希求、必定会实现。“正智”是指阿拉汉果。因为阿拉汉果不超越下位道智所了知的范围而了知,所以是圆满的了知,并且在此之上再没有了知的作用,因此称为“正智”。或者,“当有余依时”是指还有烦恼残余、还不能断尽的时候。因为当智慧尚未成熟时,那些应当由成熟智慧断除的烦恼就不会被断除。针对这一点,所以说“当有余依时”。只要烦恼还存在,由蕴所构成的生死相续就仍然存在。如此,在这部经中开示了不来果和阿拉汉果这两种法。就像在这部经中一样,接下来两部经中也是如此。

在偈颂中,“那些心寂静者”,是指那些瑜伽行者,由于以彼分断和镇伏断的方式令烦恼止息,所以心得寂静。“明智”说的是慧,因为具足慧,所以是明智者。这一句显示的是他们守护业处的智慧。“具念而修禅那者”:在行、住、坐、卧等当中,由于有不舍离业处的念,所以是具念者;由于有以审察所缘为特征的禅那,所以是修禅那者。“他们正确地观法,对诸欲无期盼”:这是说他们先前就已经通过“诸欲如骸骨喻”等,从事欲和烦恼欲的过患方面作了省察,因此对诸欲无期盼、无希求。他们舍弃了欲贪,以已经证得的近行定或安止定作为基础,把握名色及其诸缘,再通过聚的推度等次第,正确而不颠倒地观五蕴之法为无常等。

乐于不放逸:是指对前面所说的止观修习乐于不放逸、欢喜踊跃,就凭着这份不放逸,日日夜夜地度过。存在者:即有情。也有传本写作“众生”,意思是各个有情。见放逸中有怖畏者:是指见到放逸会招致堕入地狱等怖畏的人。不可能退失:像这样的人,不可能从止观之法或道果上退失。因为已成就的止观不会退失,尚未证得的也能证得。就在涅槃的近处:是指就在无取著般涅槃的近处,不久便能证得它。

《第八经》的注释终

9. 《学利益经》的注释

4646. 第九,“以修学为利益”:这里,应当修学的就是“学”,它有三种: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这三种学就是他们的利益,不是利养、恭敬和名声,所以叫“以修学为利益”。“你们应当安住”:意思是,你们要作为以修学为利益的人而安住,也就是在三学中看到利益,把从这些学处应当得到的利益看作唯一值得观察的,这样安住。“以慧为上”:在这些学中,被称为增上慧学的慧,对他们来说是最上、最首要、最殊胜的,所以叫“以慧为上”。因为凡是以修学为利益而安住的人,他们就成为以慧为上的人。“以解脱为核心”:被称为阿拉汉果的解脱是他们的核心,所以叫“以解脱为核心”,意思是只把前面所说的解脱执取为核心而安住。因为凡是以修学为利益、以慧为上的人,不希求更高的存在,反而希望不存在,只以解脱为核心而努力。“以念为主导”:以最胜的意义来说,念是他们的主导,所以叫“以念为主导”;主导就是前导的意思。意思是,在四念处中善巧安住心,以身随观等为入口,致力于止观的修习。

或者,“以学为功德”的意思是:比丘们,在这样难得的时机出现时,你们要把修习三种学——戒学、心学、慧学——当作功德来安住。这样安住时,你们要以慧为最上,具备出世间慧而安住。成为这样的人之后,你们要以解脱为核心,以涅槃为核心,不把别的东西当作核心而安住。要达到这种状态,方法就是:你们要以念为主导而安住,要投入念处的修习,或者说,在任何地方都以具念守护的心而安住。这里的含义应当这样理解。世尊这样劝导比丘们修习三学,先简要说明了三学应当怎样修习、靠什么才能圆满;现在,为了通过显示依教奉行者的殊胜果报,来说明这种修行不会白费,于是说出“以学为功德……”等话。这些话的意思就是前面所说的那样。

在偈颂中,“已圆满修学”是指因为证得最高果而达到的清净修学,意思是“无学”。“非可舍法”在这里,“可舍法”指的是会退失的解脱。因为“可舍法”就是会退失、会变坏的法。“非可舍法”就是不会退失的法,即不动摇的法。巴利原文也有作“不可舍法”的,意思一样。“灭尽本身就是终点”,所以叫“灭尽终点”;以生的灭尽为终点,就是“生灭尽终点”,也就是涅槃。或者,“灭尽”指死亡,以生的灭尽为终点就是涅槃。因为他已经见到了这个,所以是“已见生灭尽终点者”。

因此:因为通过修学的圆满,才有这种以超越老死为最终归宿的功德利益,所以说“因此”。“常”:指一切时候。“乐于禅那”:乐于两种禅那,即专注于观察特相的禅那和专注于所缘的禅那,正因为如此,才成为“得定者”。“战胜魔与魔军”:战胜了烦恼军和非福益军所伴随的四种魔,无一剩余。对于天子魔,在损害功德时,因为烦恼能充当它的帮手,所以烦恼被称为“军”。同样,疾病等非福益之事属于死魔的军。正如所说:

欲是你的第一支军队,第二支叫作不乐;

第三支是你的饥渴,第四支称为渴爱。

第五支是你的昏沉与睡眠,第六支称为恐惧。

第七是你的疑,第八是掩饰和顽固。

利养、名闻与恭敬,以及以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声誉;

凡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者。

“这就是你的军队,魔罗,黑魔的进攻力量。

不勇猛的人战胜不了它,战胜了就能得到快乐。”

就像这样说的:

“今天就该精勤努力,谁能知道死亡明天会不会来?

我们和那率领大军而来的死神,根本没有什么约定可言。”

你们要超越生与死,到达彼岸:意思是你们应当成为超越生与死、走向涅槃的到彼岸者。

第九经的注释终

10. 《警寤经》的注释

4747. 第十经的注释中,“警寤”指清醒不眠、远离睡眠、致力于警醒的人。意思是:日夜不停地投入业处的作意并适当努力。正如所说的:

比丘们,比丘怎样在初夜和后夜都勤修警寤呢?这里,比丘白天通过经行和静坐,把心从障碍法中净化出来;初夜也通过经行和静坐,把心从障碍法中净化出来;中夜时,他右胁而卧,作狮子卧,两脚相叠,保持正念和正知,心里作意“要起来”的想法;后夜时,他起来之后,通过经行和静坐,把心从障碍法中净化出来。比丘们,比丘就是这样在初夜和后夜都勤修警寤。

“Ca”这个词有总集的意思,它把接下来要说的“具念”等状态总集在一起。“Assa”是“可能是、会是”的意思。也有人读作“Jāgaro ca bhikkhu vihareyyā”。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不舍弃业处,因为正念没有丢失,所以是具念者;以七处正知和四种正知的作用,所以是正知者。“Samāhito”是说他以近行定和安止定而入定,心得一境性。“Pamudito”是说他因为看见修行的利益、因为不断证得更殊胜的成就、因为看见精勤努力不会白费,所以欢悦,充满喜悦。“Vippasanno”是说他正因为如此,对作为修行内容的三学以及教导修行的导师,有深厚的信心,所以非常清净。“Sabbattha assa”的关联是:在一切情况下“会是”,或者“应安住”。

其中,“适时观察”以及“在诸善法中”的意思是:在那个时刻能观察,或者,在那种业处的修习中能适时观察,也就是随顺时机而观察。这话说的是什么呢?就是说:建立起观之后,以聚的思择等方式进行审察,避开住处等七种不适合的事物,亲近适合的事物,中途不半途而废,心志坚定,留意心等持的状态,认真而持续不断地让无常随观等运转起来。当观的心变得消沉时,就在那个时刻修习被称为择法、精进、喜的这些善而无过失的觉支法;当心变得掉举时,就在那个时刻修习被称为轻安、定、舍的这些善而无过失的觉支法。如此,在那个时刻,或者在那项业处的修习中,能随顺时机而观察。而念觉支则在一切情况下都需要。因为确实这样说过:“诸比丘,我说念在一切情况下都是需要的。”(相应部5.234;弥兰陀王问经2.1.13)到这里为止,通过以人为中心的教导方式展示了警寤之后,接着阐明:依靠哪些法,警寤的修习才能成就。

世尊就这样用简要的方式,为已经开始修观的比丘,连同那些有助于修行的法,开示了审察的修行方式。现在,为了说明这样修行的人,他的修行不会白费,世尊又说:“诸比丘,对于警寤的比丘……”等等。其中,在警寤的修习里,念、正知与受持(这三者)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能带来欢喜和信心。这里所说的“适时观”,是指观智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就像胎儿在胎中已经发育成熟一样。因为当观智摆脱了种种杂染,在修行道上运作得锐利、强而有力时,修行者就会生起极大的欢喜和信心,而殊胜的证悟也就近在眼前了。关于这一点,确实有这样的说法:

每当如实观照诸蕴的生起与坏灭,

他获得喜悦和欢欣——对懂得的人来说,这就是不死。

“满怀喜悦的比丘,对佛陀的教法具有净信,

他会证得寂静的境界,也就是一切行止息后的安乐。”

在偈颂中,“你们这些清醒的人,请听”——这句话,完全是为了把你们从放逸的昏睡和无明的昏睡中唤醒。你们这些清醒的人,就是依靠念与正知等法的结合而致力于清醒修行的人,请听。“睡着的人,你们要醒来”——意思是:那些因上述那种昏睡而睡着、进入梦中的人,你们要通过致力于清醒修行,把信等根、力、觉支调动起来,努力修观,依不放逸的实践,从那种昏睡中醒过来;或者也可以说,“清醒的人”就是指清醒的状态正在现前。“请听”中的“此”,指的是什么话呢?就是“睡着的人,你们要醒来”等开示。其中,“睡着的人”是指被烦恼的昏睡所睡的人,你们要通过圣道的觉悟而醒来。“从昏睡中醒来、保持清醒更好”,这句话是在说明应当醒来的理由。因为对想要利益自己的善男子来说,从上述那种昏睡中醒来,获得所说的这种清醒、这种觉醒,是更好、更值得称赞、能带来利益和安乐的,所以你们应当醒来。“对清醒的人来说,没有恐惧”,这是在显示其中的殊胜利益。一个人具备信等清醒之法,成为清醒者,保持觉醒,不陷入放逸的昏睡,那么对他来说,自责的恐惧、他人指责的恐惧、刑罚的恐惧、恶趣的恐惧,以及生等一切轮回的恐惧,都不存在。

“适时”是指已经得到住处合适等条件的时候。“so”只是一个小品词。“如理全面审察正法”的意思是:以正确的方法,对作为观智所缘的三界之法,按照生起厌离、离染等方式,全面地审察、以一切方式修观。“已成一境”:“一境”是指单独作为最优者而现起,也就是定。此一境已经生起、产生于他,所以叫“已成一境”。这里“已生”一词,应像“火已被取”这类词一样,理解为被修饰的部分。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证得一境,所以叫“已成一境”。在这里,“一境”指的是圣道定;而“已入定”中的“定”,则包括作为基础禅那的定和观定。另一种解释:“适时”是指圣道现起的时机;“如理全面审察正法”是指以正智,通过遍知等现观,审察四圣谛之法,以单一的现观而彻悟;“已成一境”:“一境”是指唯一优胜、无伴而现起的精进,能成就四种作用,这精进已经生起,就叫“已成一境”。其余解释同上。“应摧毁黑暗”的意思是:如此修行的圣弟子,应当以阿拉汉道将无明的黑暗毫无余留地摧毁、斩断。

世尊这样显示了修行不会白费之后,现在为了让人在这件事上坚定地投入,就说了结尾的偈颂:“因此,确实……”其中,“因此”的意思是:因为对于清醒不眠的人来说,由于正念不失、不放逸等,止观修行得以圆满,圣道依次显现,从此他再也没有任何轮回的恐惧,所以说是“因此”。“确实”是指决定无疑、坚定。“应亲近”就是应当修习。这样亲近清醒不眠、具备热忱等功德的比丘,断除了诸结之后,就能触证、获得那被称为最胜果智的无上正觉,没有任何比这更高的。其余部分和前面说的一样。

第十经的注释终

11. 恶趣经的注释

4848. 在第十一经中,“堕恶趣者”是指将投生于恶趣的人;“地狱生者”是指将投生于地狱的人。“不舍此”的意思是:不舍弃接下来要说的两种恶行,也不放弃依那种实践与执取而转起的语、心与见。“非梵行者”:行最胜梵行的人叫“梵行者”,或者说,行为如同梵天神那样最胜的人叫“梵行者”;不是这样的人就叫“非梵行者”,意思是伪装成梵行者的破戒者。“自称梵行者”是指自称“我是梵行者”。“圆满”是指没有缺损、断裂等,完足;“清净”是指没有随烦恼,所以是清净;“以无根”是指离开见、闻、疑等举罪的根本,也就是没有这些举罪的理由。“以非梵行”是指以不殊胜的行持。“诬陷”是指明知“此人是清净的”,却以波罗夷事进行毁谤、破坏、举罪或辱骂。

在偈颂中,“说非真实者”是指:没有看到别人的过失,就凭空捏造不实之词,用妄语去诬谤他人。“作了之后”是指:有人造了恶业之后,却说“我没有做那件事”。这两种人死后都变得一样,意思是:这两种人从此世去到下一世之后,因为都投生到地狱,所以在去处上是相同的。这里只是确定了他们的去处,并没有确定他们的寿命长短。因为造恶多的人,会在地狱里长时间受苦;造恶少的人,受苦的时间就很短。然而,这两种人的业都是低劣的,所以说“这些人在他世成为低劣业的人”。而“在他世”这个词,要和前面的“死后”连起来理解——在他世,也就是从今生死后去到那里之后,他们同样成为低劣业的人。

世尊这样通过诬谤不实和掩盖真实过失这两种方式,显示了妄语的果报之后,现在为了警策坐在那个地方的众多恶比丘,让他们看到恶行所招的果报而生起警醒,便说了两首偈颂。其中,“袈裟缠颈者”是指因为被染成黄色的袈裟布所包裹,颈项被袈裟布缠裹的人。“恶法者”是指品性低劣的人。“不调伏者”是指身等方面没有律仪约束的人。“恶人”是指这类恶人,他们因恶业而投生后,就像《相应部·相经》等中所说“他的身体也燃烧、炽燃、化为火焰,他的僧伽帝也燃烧”那样,必定遭受极大的痛苦。

第三首偈颂的简要含义是这样:假如一个破戒的人、一个没有戒行的人,身体等各方面都不约束自己,却自称“我是沙门”,接受国民出于信心布施的国食,拿来吃下去,那么他吃这些,还不如吞下一颗烧得通红、像火球一样的铁丸更好、更殊胜。为什么呢?因为吞铁丸的话,最多只是这一世的身体被烧灼;可是破戒的人吃了信众布施的食物之后,却会在百生乃至更多生中,不断投生到地狱里去。

第十一经的注释终

12. 《见取经》的注释

49在第十二经的注释中,“以两种恶见”这里的“恶见”就是指见本身,就像“粪所成、尿所成”等说法中的用法一样。或者,因为执取之相是空的,这些见只是被执持的状态,所以叫“恶见”,即由那些恶见。“被缠缚”是指被征服或被障碍;因为“缠缚”这个词也有障碍的意思,比如“盗贼在路上缠缚”等用法。“天”指化生天众。他们以最殊胜的五欲功德和禅那等娱乐,或以神通力随心所欲地到达并获得目标,所以叫“天”。“人”是因为意根增盛,所以叫人;这是依最胜说而说的,如“导师是天人的”那样。“某些停滞”是指以“我及世界是常”这样对有停滞、有执著的常见,某些天、人退缩、附着、蜷缩,不能从中出离。“奔驰”是指:对于从究竟义上看虽各自具有自性、但以因果方式相关联的那些法,不把握其因果关系,反而执取种种分别,从而四处奔驰;所以他们以“我及世界断灭,死后不再存在”的断见,或以排斥诸行的有灭之道,而奔驰、超越。“有眼者则见”中的“则”字表示区别。由于宿世修行的成就和智慧的成熟,有智慧眼的天和人则以那智慧眼,不堕入常见和断见这二边,以中道之见而现见。他们确实如实见:“这只是名色,是缘起的,所以非常,也非断灭。”

为了从“人”的角度说明退缩等情况,世尊才说了“诸比丘,如何……”这一段。这里,“有”是指欲有、色有、无色有。另外还有三种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还有三种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在这些有里面游戏、欢喜,就叫“以有为乐”。在有里面喜爱、非常喜爱,就叫“贪著有”。在有里面非常高兴、喜悦,就叫“于有极欢喜”。“为了有的灭尽”,就是为了让那些有彻底灭尽,不再生起。“当法被宣说时”,就是指如来所开示的、能导出的法正在被宣说时。“不投身其中”,因为固执于常见,又因为法被简略地说,所以不进入、不沉入。“不净信”,就是不生起净信,不相信那法。“不住立”,就是在那个说法中不住立、不决意。这样,由于固执常见,他们就在诸有中退缩。

被压迫:看到有当中的老、病、死等,以及杀害、捆绑、割截等,由于惊惧而与他们相应,被有本身所逼迫,感到痛苦、不乐。羞惭:感到羞耻、厌恶。厌嫌:因为觉得可憎而厌弃。非有:就是断灭。欢喜:以贪爱和邪见的欢喜而执取、喜悦。“从何时,尊者”等,是显示他们欢喜的方式。其中,“从何时”就是当……的时候。“尊者”是称呼语。“此我”是就作者等身份而虚妄计度的我来说的。断灭:就是被灭尽。破坏:就是不显现,走向破坏、无。“死后不再有”:死之后便不再有。“那是寂静的”:此自我的断灭等,因为是一切有的寂灭、一切热恼的寂灭,所以寂静;因为寂静故胜妙;由于真实不虚故如实。其中,说“寂静、胜妙”是依渴爱之欢喜而说,“如实”是依邪见之欢喜而说。“如是”:依如上所说的断灭执著。

“真实”指五蕴。因为五蕴由缘而生,并且从究竟意义上说是存在的,所以称为“真实”。因此说:“诸比丘,你们应当观察这真实。”他从真实、不颠倒的自性,从自相和共相两方面来观察。因为这五蕴只是名色。其中,他这样观察:“这些地等法是色,这些触等法是名,这些是它们的自相等,这些是无明等它们的缘”——如此,以见到有缘的名色的方式来观察;又“所有这些法,未生而生,已生而灭,所以是无常;因为无常所以是苦;因为苦所以是无我”——如此,以无常随观等的方式来观察,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到这里,显示了初阶观慧的终点,也就是观的阶段。“为了厌离”,是为了厌离那称为真实的三界诸法之集,以此显示强力的观。“为了离贪”,是为了离贪、为了不染着,以此显示道。“为了灭”,是为了灭尽,这也显示道;或者表示与寂灭止息一起的无余涅槃。“诸比丘,有眼者如是见”,是说这样具足慧眼的人,以道之前分阶段的慧眼,照见四谛之法。

在偈颂中,“凡见真实为真实”说的是那些圣弟子,以和观慧一起生起的道慧,把真实的五蕴当作真实、当作不颠倒的自性来看见。由此显示遍知现观。“真实之超越”显示修习现观,因为圣道超越真实,或者说通过它超越,所以称为“真实之超越”。“于如真实中解脱”是指在以不颠倒的谛为自性的涅槃中信解、决了,由此显示证现观。“由有渴爱的遍尽”是指把对有渴爱彻底舍弃、断尽,由此显示断集。

在“他,那遍知真实者”这句话里,“他”只是一个虚词。那位遍知真实者,通过超越真实的途径——也就是道,由于有渴爱的彻底灭尽,已经遍知了诸蕴,因此就信解于如实的涅槃。“于有、非有”是指对微细的和广大的存在,或者对断见等见解,已经离了渴爱、断了烦恼。比丘由于那称为取蕴的有身之非有,以未来不生起,不再来后有,唯入于不可施设的状态——这是以无余涅槃界作为说法的归结。

这一品里,第十一经说的是轮转,第三、第四、第五经和最后一经说的是轮转与还灭,其余各经只说了还灭,应当这样理解。

《第十二经》的注释终

《小部》注释书《究竟义阐明》

《如是语》二集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