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三集义注

全篇 443 段

二集

第一品

《苦住经》的注释

2828. 在《二集》的第一品中,“以二”是数量上的限定。“以法”是指出所限定的法。“以二法”就是两种不善法。“具足”就是相应。“于现法”就是在这一生当中。“苦住”是说在四种威仪中,因为烦恼的苦以及身体的苦和心的苦而住于苦。“有损恼”是说既有心的恼害也有身的恼害,所以有损恼。“有恼”是说既有烦恼的恼乱也有身体的疲惫,因为强烈的劳累而有恼。“有热”是说既有烦恼的热恼也有身体的热恼,所以有热。“身坏”是指舍弃所执取的诸蕴。“死后”是指在紧接着再生取蕴之时。或者,“身坏”是指命根断绝,“死后”是指从死亡之后。“当可预期堕恶趣”是说应当预期必定会投生到称为恶趣的四种悲惨去处中的某一种,意思是必然会发生的。

不守护根门,就是没有关闭根门。那么,在哪里不守护根门呢?回答说:“在诸根上。”这是说对以意为第六的六根不加约束。由于在受取和享用食物时不知道适量,所以叫“于食不知量”。也有人读作“以不守护诸根,以于食不知量”。

怎样算是根门不守护,又怎样算是根门守护呢?其实,在眼根上并没有真正的守护或不守护。因为依靠眼净色,并不会生起正念或失念。可是,当色所缘进入眼的范围时,有分心连续生灭两次之后,唯作意界生起并执行转向作用,然后灭去;接着眼识执行看的作用;然后异熟意界执行领受作用;接着异熟无因意识界执行推度作用;再接着唯作无因意识界执行确定作用,生起后灭去;紧接着速行心生起。即便如此,在有分阶段,或在转向等任何一个阶段,都没有守护或不守护。然而在速行的刹那,如果生起破戒、失念、无智、不能忍或懈怠,那就是不守护。虽然如此,这仍被称为“眼门的不守护”。为什么呢?因为当它存在时,门也不守护,有分以及转向等路心也都不守护。好比什么呢?好比一座城的四座城门没有关闭,虽然城内的房屋、门廊、内室等都关得很好,但城里所有的财物仍然得不到保护、无人看守,因为盗贼从城门进来后,想拿什么就能拿走。同样地,当速行心中生起破戒等时,由于这个不守护存在,门也不守护,有分以及转向等路心也都不守护。反之,当速行心中生起戒等时,门也守护,有分以及转向等路心也都守护。好比什么呢?好比城门关闭了,虽然城内的房屋、门廊等没有关,但城里所有的财物仍然得到很好的保护、妥善看守,因为城门一关,盗贼就进不来。同样地,当速行心中生起戒等时,门也守护,有分也守护,转向等路心也守护。因此,即使在速行刹那生起的,也被称为“眼门的守护”。其他门也是同样的道理。应当这样理解根门的守护和不守护。

那么,怎样才算在饮食上不知量,怎样才算知量呢?如果一个人贪欲很大,接受供养时就不知道限度。贪欲大的人就像卖龟壳的商人,手里拿着装饰品,把本该放在衣兜里的东西也塞进衣兜,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吆喝:“买这个!买那个!”同样地,他哪怕只有一点点戒行、或多闻、或头陀功德,甚至只是住在树林里这么一点小事,也要在众人知道的情况下加以吹嘘,吹嘘之后,即使有人用车把资具送来,他也不说“够了”,照样接受。因为有三样东西是填不满的:火用柴填不满,大海用水填不满,贪欲大的人用资具填不满。

“火堆、大海,还有多欲之人;

就算给再多的生活用品,这三样东西也还是填不满。”

贪心重的人,连亲生母亲的心都抓不住。这样的人,还没得到的利养没办法弄到手,已经得到的利养也会失去。这就是在接受方面不知量。可是,如果有人对如法、公平得来的食物,贪恋、迷醉、沉溺其中,看不到它的过患,没有出离的智慧,就像食手者、衣仅足者、住立回转者、乌鸦摩沙迦、食吐者、婆罗门这些譬喻里的人一样,不按道理、不用正确方法,吃到撑满肚子,然后沉溺在躺得舒服、触得舒服、睡得舒服里过日子。这就叫在受用方面不知量。

如果有人这样认为:“即使可施之物很多,施主只想布施少量,那就按施主的意愿取少量;可施之物很少,施主想布施很多,那就按可施之物的限量取少量;可施之物很多,施主也想布施很多,那就先了解自己的承受能力,只取适量。”这是在接受时懂得适量。另外,依照“经过审察,如理地受用食物,不是为了嬉戏,不是为了骄慢”等(《法集论》1355),以及“对所得的团食不贪著、不迷恋、不沉溺,看见过患,具有出离的智慧而受用”等方式,经过省察、以审察的智慧了知之后,在受用食物——也就是以受用和在接受时懂得适量——这方面成为知量者,这就叫“于食知量”。应当如此理解:于食不知量和于食知量就是这样。

在偈颂中,对于“眼”等词:“能看,所以叫眼”,意思是它品尝色,或者像在指示平坦与不平坦。“能听,所以叫耳。”
“能嗅,所以叫鼻。”命的因由——食物的味道就是命,它呼唤命,所以叫舌。“可厌之物的来源,所以叫身。”
“能思量、能了知,所以叫意。”不过古代论师说:“能测量,所以叫意”,意思是像用管子量、像用大秤称那样了知所缘。这里应当先这样了知词义。

从实质上看,眼有两种:肉眼和慧眼。其中,慧眼又分五种:佛眼、普眼、智眼、天眼、法眼。这当中,“诸比丘,我以佛眼观察世间而见”——这就是佛眼。“普眼,称为一切知智”——这就是普眼。“眼生起了”——这就是智眼。“诸比丘,我以清净、超乎常人的天眼而见”——这就是天眼。“远离尘垢的法眼生起了”——这就是指下三道所摄的法眼。

肉眼也分两种:有聚体的眼和净色眼。其中,那个安住在眼窝里的肉团,下面以眼窝骨为界,上面以眉骨为界,两边以眼睑为界,里面以脑髓为界,外面以睫毛为界。简要来说,就是四种界,加上色、香、味、食素、生起、形态、命根、性色、身净色、眼净色,一共十四种组成成分。详细来说,四种界以及依止于它们的色、香、味、食素、形态、生起,这十种因为四种生起方式而成为四十种;命根、性色、身净色、眼净色这四种则纯粹是业所生起的。这样,依据这四十四种色法,就有四十四种组成成分。世人在认取“白色的、圆形的、肥厚的、铺展的、宽广的眼”时,其实并没有认识到真正的眼,而是认识了眼的所在处。那个安住在眼窝里、由筋络与脑髓系连的肉团,其中有白色、有黑色、有红色,也有地、水、火、风。因为痰偏盛而显白,因为胆汁偏盛而显黑,因为血液偏盛而显红,因为地偏盛而变硬,因为水偏盛而流溢,因为火偏盛而灼热,因为风偏盛而颤动——这叫作有聚体的眼。而依止于此、执著于此、依托四大种而生的净色,则叫作净色眼。这净色眼就作为眼识等的依处和门,相应地生起作用。

耳等也是如此。耳有两种:天耳和肉耳。这里说的“以清净、超越常人的天耳界,能听到两种声音”,这就叫天耳。而肉耳又分为有聚体的肉耳和净色耳两种,这一切都要按照讲眼时所说的方式来理解,鼻和舌也一样。至于身,则有能动身、所生身、聚集身、净色身等多种。其中:

“智者用身体守护自己,也用言语守护自己。”

这里说的“能动身”,是指能移动的身体。而“所生身”,就是经里说的“从这个身体变化出另一个身体”的那个身体。至于“聚集身”,则是从识等聚集的角度说为“身”,种类很多。比如“贤友,有这六种识身”等经文里,说的就是识的聚集;“六触身”等经文里,说的是触等的聚集。同样,“身轻安、身轻快性”等,说的是受蕴等的聚集。“于此,有人观地身为无常,观水身、火身、风身、发身、毛身为无常”等经文里,说的是地等(四大和发毛等)的聚集。“以身触到所触”这句,说的是净色身。这里也应当理解为净色身,因为它作为身识等的依处和门,相应地生起作用。至于“意”,虽然一切识都可以称为意,但这里强调的是它作为门的性质,所以应当理解为作为门的伴随转向的有分心。

这位比丘的这六扇以意为第六的门,因为没有正念、陷入放逸,所以没有被正念的门扇关住。“于食物……得到”这一段是说:这位比丘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对食物不知适量,对诸根也不守护。这样一来,他在今生会因为疾病等而得到身苦;在来世会因为堕入恶趣而得到身苦;还会因为贪等烦恼的灼烧以及欲望得不到满足而得到心苦。总之,他在一切方面都只是得到苦、获得苦。正因为如此,这个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日日夜夜都被这两种苦火所烧——身体被烧,心也被烧,始终都只是住在苦里,根本谈不上什么安乐的住处,更不用说超越轮回之苦了。

第一经的注释终

2. 《乐住经》的注释

29第二部经的含义,要按前面所说的相反方式来理解。

第二经的注释终

3. 《应悔经》的注释

30第三经中,“能令热恼的”:这些法在今生和来世都会烧灼、逼迫、折磨人,所以叫能令热恼的。或者说,热恼本身就是苦;这些法在现世和来世都能生起并助长这种苦,所以是有益的,因此叫能令热恼的。又或者说,因为能由这些法引生追悔、懊恼,所以叫热恼;这些法是它的因,所以叫能令热恼的。“未作善者”:善就是福德、吉祥,因为他没有造作过,所以叫未作善者。剩下两个词是它的同义词。福德之所以被称为善,是因为它能带来利益和来世的快乐,具有吉祥的含义;又因为能断除卑劣、动摇等,所以叫善;还因为能保护怕苦、怕轮回的人,所以叫畏者的庇护。“已作恶者”:因为他已经造作、积累了恶,所以叫已作恶者。剩下两个词是它的同义词。不善业因为低劣,所以叫恶;又因为它在生起和成熟时本性凶暴,所以叫惊吓;还因为被烦恼所染污,所以叫罪恶。就这样,世尊先以法为立足点指出“两种法能令热恼”,再以人为立足点说明未作的善法和已作的恶法。现在为了显示它们能令热恼的性质,说道:“我没作善也热恼,我作了恶也热恼。”意思是:以心中的焦灼而烧灼、追悔、忧悔。

在偈颂中,“恶行”是指行为邪恶,或者因为被烦恼所腐烂而称为恶行,也就是恶行。以身造的恶行,或者从身门生起的恶行,就是身恶行。语恶行和意恶行也应当这样理解。这里所说的身恶行等,是指已经构成业道的行为。至于那些还没有达到业道的不善法,就是针对它们而说“以及其他与过失相伴的”。它的意思是:那些因为还没有达到业道的程度,所以不能正式称为身业等的不善法,由于与贪等烦恼相杂,所以是与过失相伴的不善,造作这些也算在内。地狱:因为没有喜悦,或者因为没有滋味,所以称为地狱,这是泛指一切恶趣;或者说,以排除名为好运的快乐,在一切善趣和恶趣中都存在的地狱之苦。造作这种业的人就会投生到那里。这里的意思应当这样理解。

在这里,关于身恶行具有热恼性这一点,应当讲述南陀夜叉、南陀青年、南陀屠牛者和两兄弟的事例。据说,他们杀了一头母牛,把肉分成两份。然后弟弟对哥哥说:“我孩子多,把这些内脏给我吧。”哥哥就说:“所有的肉都已经分成两份了,你还想要什么?”说着就打他,把他打死了。他转过身来看他,发现他已经死了,心里想:“我做的实在太严重了,我竟然无缘无故地把他杀了。”于是生起了强烈的懊悔。从此,无论站着还是坐着,他总是想着那件事,心里得不到一点快乐,吃下去、喝下去、嚼下去的食物也不能滋养身体,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后来有一位长老问他:“居士,你瘦得太厉害了,只剩皮包骨,你是得了什么病,还是造了什么让人热恼的业?”他回答:“是的,尊者。”然后把一切都说了出来。长老就对他说:“居士,你造了很重的业,在对方没有过错的地方犯了过错。”他因为那业,命终之后投生到地狱。关于语恶行,应当讲述善觉、释迦、果咖离咖、旃遮摩纳等人事例;关于意恶行,应当讲述郁伽罗、胜、巴旃等人事例。

第三经的注释终

第4经 不热恼经的注释

31第四经的含义,应当按照第三经所说的相反方式来理解。

第四经的注释终

5. 第一戒经注释

3232. 第五中,“以恶戒”:他们说,所谓恶戒,就是破坏戒、不防护。在这里,如果不防护就是无戒,因为它属于恶戒的状态,那为什么还称之为“戒”呢?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就像世间把没看见的说成“看见了”,把无戒的人说成“有戒的人”,同样,这里也把无戒和不防护说成“戒”。或者,按照“木匠,什么是恶戒?就是不善的身业、不善的语业、邪命”(《中部》2.264)的说法,不善的法里面也有“戒”这个名称,所以,由于反复串习而变得像天性一样自然的一切行为习惯,都称为“戒”。其中,由不善巧而产生的,就是不善,也就是低劣的意思,针对这一点说“以恶戒”。“以恶见”:一切邪见都是恶的,特别是无因见、无作见、无有见这三种见更加恶劣。其中,具足恶戒的人,在行为上败坏;具足恶见的人,在心态上败坏。这样行为和心态都败坏的人,必定堕入地狱。因此说:“比丘们,具足这两种法的人,就像被搬来扔在那里一样,就这样堕入地狱。”这里,“具足两种法”应当理解为一种特征性的表述,而不是对教法的分类说明。就像世间说:“这些生病的人,应该给他们这个药。”在其他类似的地方,也是同样的道理。“愚痴”就是没有智慧。

第五经的注释终

6. 《第二戒经》的注释

3333. 第六经中,“以善戒”:指的是身善行等四种清净戒。因为这种戒具备不破损等戒德,本身是善妙的,又能带来止观等善的功德,所以称为“善戒”。“以善见”:指的是业自性智和业道正见。其中,具备善戒的人在加行上圆满,具备善见的人在内心意乐上圆满。这样加行和意乐都圆满的人,会往生天界。因此说:“比丘们,具备这两种法的人,就像被带来安置在这里一样,如此往生天界。”“有慧”:就是有智慧的人。其余的内容很容易理解。

第六经的注释终

7. 《热诚经》的注释

34第七经中,“不热诚”:以烧灼烦恼为含义,所谓“热”就是精进;一个人具备这种精进,就叫“热诚者”;不具备的,就叫“不热诚者”,也就是说,他是远离正勤的懈怠者。“有愧”是指对恶行有所畏惧。具备这种有愧,就叫“有愧者”;不具备的,就叫“无愧者”,也就是没有愧的人。另一种说法是:与热诚相对立的是“不热”,即懈怠;一个人具备懈怠,就叫“不热诚者”。正如所说:“对应当惭愧的事不惭愧,对造作种种恶不善法不惭愧”,这就是无愧,即无愧。具备这种无愧的人,就叫“无愧者”。这里的含义应当这样理解。

不能证得,就是没有能力。“为了正觉”,是为了圣道。“为了涅槃”,是为了烦恼彻底止息,也就是不死的大涅槃。“为了无上安稳”,是指阿拉汉果。它因为没有比它更高的,所以叫无上;又因为不被四种轭所困扰,所以叫安稳、无所畏惧,因此称为安稳。“为了证得”,是为了获得。“热诚”,就是有精进。他具备经文所说的这种精进:“为断除不善法、为成就善法而住于已发精进,有力量,坚定努力,在善法上不放下担子。”(《长部》3.345)因此他彻底烧尽烦恼,所以叫热诚。“有愧”,就是具备经文所说的愧:“对应当羞愧的事感到羞愧,对造作种种恶不善法感到羞愧。”(《法集论》31)因此他有羞愧的习性,所以叫有愧。这里说的就是有愧的人。由于愧和惭不可分离,他也一定具备惭,所以是具足惭愧的人,对极微小的过失也看到危险,在戒上圆满行持。这样就显示了他戒的成就。通过“热诚”这一说法,以烧尽烦恼来说明他致力于止观的修习。而且如前所说,精进不能离开信、念、定、慧,所以使解脱成熟的信等五根,实际上也已经被说到了。这些一旦成就,无常想、苦想、无我想、舍离想、离染想、灭想这六种有助于通达的想也就成就了。如此,具备这两种法的人,世间戒定慧得以成就,因而能够证得道果涅槃。为了显示这一点,所以说“热诚……为了证得”。

在偈颂中,“懈怠者”:因为常常生起邪寻思,与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这些被称为卑劣不善法的东西纠缠在一起,所以叫懈怠者。或者说,从正道上沉没退堕,把da音变成ta音,因此叫懈怠者。“少精进”:就是没有精进,在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中都不肯精进努力。由于不断生起以无策励、不堪任为本质的心迟钝(昏沉),以及以无力、破坏为本质的身迟钝(睡眠),所以叫多昏沉睡眠。由于没有以厌恶恶行为特征的惭,反而具有与它相对的、以无惭为本质的无惭,所以叫无惭。由于没有惭、愧、精进,对正道就没有尊重,所以叫不尊重。从两方面说,对如是的法与人以及两种行为都没有尊重。“触”:就是接触。“无上菩提”:就是证得被称为菩提的无上阿拉汉果,不能达到,这是意思。

“具念”是指:因为具备能忆念久远所说、久远所做之事的念,并且这种念是善巧的,又与四念处相应,所以称为具念。“贤善”是指:因为具足了被称为七处善的智慧,以及被称为守护业处的智慧,所以称为贤善。“入禅者”是指:通过所缘审察禅那和相审察禅那这两种禅那而修禅的人。“不放逸”是指:按照“白天经行、宴坐,从障碍法中净化其心”等方法,在业处的修习中不放逸。“断除生与老的结缚”:生与老会结缚众生,所以称为“结”,也就是以欲贪等为首的十种烦恼。通过根除随眠,从根本断除。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断除生与老的结缚”就是断除了生与老的结缚。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诸结没有被断除,他的生与老就无法断除;如果诸结已被断除,那么他的生与老也就断除了,因为原因已被根除。因此,正在断除诸结的人,就是在断除生与老,所以说“断除生与老的结缚”。“于此即触证无上正觉”:就在此有身之中,触证、达到最上道或阿拉汉果。

第七经的注释终

8. 第一不诈经的注释

3535. 第八句里的“nayidaṃ”(非此):这里的 na 是否定词,和“vussati”(住)相连,y 是连接音节的插入音。“idaṃ”这个词,在“ekamidāhaṃ, bhikkhave, samayaṃ ukkaṭṭhāyaṃ viharāmi subhagavane sālarājamūle”(有一次,诸比丘,我住在伍咖达城的善幸运林沙罗王树下)这类句子里,只是个小品词。而在“Idaṃ kho taṃ, bhikkhave, appamattakaṃ oramattakaṃ sīlamattakaṃ”(诸比丘,这不过是微末的、浅近的、仅仅属于戒律的东西)这类句子里,它是用来指眼前当下可见的事物。

“这正是那座祇园,为诸仙圣僧团所依止,

我这样说:法王所住的地方,让我生起喜悦。”

在“等”这类将要说明的场合中,指的是近在眼前、直接可见的;在这里也一样,应当把将要说明的内容理解为近在眼前、直接可见的。

“梵行”这个词——

汝之誓愿为何?梵行复为何?

何等善修,感得此果?

神通、光明、力与精进之成就,

龙神啊,以及你这广大天宫。

我和妻子在人间的时候,

我们俩都曾是有信的施主。

那时我的家就像一口公共水井,

沙门婆罗门都得到了满足。

“此为我之誓愿,此为我之梵行;

彼善修者,此即其果报。

神通、光辉、力量与精进的成就,

智者啊,这也是我的大宫殿。”

这段出现在《布纳咖本生》里,讲的是布施。

因为什么,手能施与所欲?因为什么,手能流出蜜汁?

你靠什么样的梵行,让福德在手中得以圆满?

“由此,手能施与所欲;由此,手能流出蜜汁;

由此梵行,我之福德于手中成就。”

在这篇《嫩芽饿鬼事》里,“梵行”指的是服侍。在《鹧鸪本生》中——“比丘们,这就是那只鹧鸪的梵行”——这里的“梵行”指的是五学处之戒。在《大典尊经》中——“五髻,那种梵行不是为了厌离,不是为了离贪……只是为了往生梵天界”——这里的“梵行”指的是梵住。在《削减经》中——“别人会行非梵行,而我们在这里要行梵行”——这里的“梵行”指的是远离淫欲。

“我们不逾越妻子,

妻子们也不逾越我们。

除她们之外,我们修持梵行;

所以,我们年轻人确实不会死。”

在《大护法本生》中,说的是满足于自己的妻子。在《毛发竖立经》中说到精进:“舍利弗,我确实记得,我曾修习具足四支的梵行——我曾是苦行僧。”(《中部》1.155)

“以低劣的梵行,会投生到刹帝利族中;

以中等程度的梵行,能生到天界;以最上的梵行,则得到净化。”

在《尼米本生》里,为了调伏自己而受持八支伍波萨他。在《大典尊经》里说到圣道:“五髻,这梵行纯粹导向厌离、离贪……这就是圣八支道。”(《长部》2.329)在《清净经》里说到涵盖三学的全部教法:“这梵行已成就、兴旺、广布、为众人所知、广泛流传,乃至为天与人所善巧宣说。”(《长部》3.174)在这里,同样是指圣道和教法。

被住就是被居住、被安住的意思。为了欺骗众人:是为了让世间的众生感到惊奇,比如会说“这位尊者具戒、具足行仪、少欲、知足、有大神通、大威力”等等。为了引诱众人说话:是为了让人们以清净的信心说出“供养这样一位尊者会有大果报”,并让人们对他说“您需要什么?要拿什么来?”,从而促使人们开口。 现在说为了利养、恭敬、名声的利益。这里指的是由持戒的功德所带来的四种资具的获得。正如经中所说:“比丘们,如果比丘希望‘愿我成为衣服、饮食、住处、病缘医药资具的获得者’,他就应当圆满持戒”(《中部》1.65)。此外,还有以恭敬布施四种资具为特相、以敬重推崇为特相的恭敬;以及因为“具戒、多闻、持法、精进”等功德而传扬开来的赞誉声名。这些就是修梵行的人在现世获得的利益,本节正是为了说明这一点。 希望人们这样知道我:就是说,在这样修梵行的时候,“希望人们这样了解我、尊重我:‘这个人有戒、有善法’”,即使只是凭自己真实具有的功德而希望得到尊重,也不是为了这个而修梵行。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有些人则这样解释:所谓“为了欺骗众人”,是指一个恶欲者、被欲望支配的人,通过三种欺骗手段——暗示、装模作样的威仪、以及借受用资具来攀缘——以欺骗的方式让众人感到惊奇。所谓“为了引诱众人说话”,同样是指恶欲者借由暗示等言语方式,怀着引诱或谄媚的心态,为了让众人开口说话。所谓“为了利养、恭敬、名声的好处”,同样是指恶欲者看重利养等,为了促成所谓利养、恭敬、名声这些好处的产生。所谓“希望众人这样知道我”,同样是指恶欲者怀着想让人们尊崇自己本不具备的功德的意图,想着“众人应当这样知道我”,他们并不是为了修习梵行。他们在这里就是这样解释的。不过,前面那种解释才是更核心的。

这里,“atha kho”中的“atha”是表示另外意义的不变词,“kho”是表示强调决定的词。由此说明:然而,比丘们,这梵行是为了除欺骗等之外的其他目的而修的。现在,为了说明这个目的,说“正是为了防护和断除”。其中,防护有五种:巴帝摩卡防护、念防护、智防护、忍防护、精进防护。

在这里,按照“以这个巴帝摩卡防护而具足、完全具足”(《分别论》511)等这样的方式所说的,就是巴帝摩卡防护,也被称为戒防护。按照“守护眼根,在眼根上达到防护”(《长部》1.213;《中部》1.295;《相应部》4.239;《增支部》3.16)所说的,就是念防护。

“世间那些流——阿逸多啊,世尊说——

正念能挡住它们。

我说:守护诸流。

以智慧,这些就被关闭了。”

智防护是依照“能忍受寒冷炎热……”这类经文而来的。忍防护是依照“能忍受寒冷炎热……”这类经文而来的。精进防护是依照“不让已经生起的欲寻持续下去……”这类经文而来的。从义理上说,戒防护就是以舍弃杀生等行为、履行应做和避免不应做的方式而生起的思和离。简要地说,一切身业和语业的约束就是戒防护;详细地说,完全不违犯七种罪聚就是戒防护。念本身就是念防护,或者以念为主导的善蕴也是念防护。智本身就是智防护。以忍耐为本质的无嗔,或者以无嗔为主导而生起的善蕴,就是忍防护——也有人说是慧。以不忍受欲寻等而生的精进本身就是精进防护。在这五种防护中,应当这样理解:第一种因为能防护身恶行等恶戒,所以叫防护;第二种因为能防护失念;第三种因为能防护无知;第四种因为能防护不忍;第五种因为能防护懈怠、能遮止懈怠,所以叫防护。因此,为了成就这种防护,就是为了防护、为了圆满防护的意思。

断除也有五种:彼分断、镇伏断、正断断、止息断、出离断。其中应当说明的内容,在下面《一集》第一经的注释里已经讲过了。对这五种断来说,它们各自以相应方式,通过舍离贪等烦恼,或通过超越贪等烦恼,所以叫“为了断”,意思就是成就这种断。在这里,有人说:通过防护,能阻止烦恼进入心相续;通过断,既能阻止烦恼进入,也能根除烦恼。不过应当知道,这两种方式在各自适当的情况下,都能实现这两种作用。因为戒等法本身,由于能防护,所以叫防护;由于能断除,所以叫断。

在偈颂中,“anītiha”(非依传说)一词:灾害被称为“īti”,包括现世的灾害和来世的灾害。能击破、摧毁、断除这些灾害的,就是“ītiha”,即教法梵行和道梵行。另一种解释:与灾害等无益之事一起打击、行进、运转的,就是“ītihā”,也就是渴爱等随烦恼。这里没有“ītihā”,所以叫“anītiha”。或者,按前面所说的含义,“ītihā”指外道的教义,与此相对的就是“anītiha”。也有读作“anitiha”的。它的意思是:由于对诸法不能一向确定地执持,“疑”就叫作“itiha”;但这是正自觉者所宣说的,依照教导修行的人能因此达到无疑的状态,所以这里没有“itiha”,因此叫“anitiha”,意思是不依赖他人。正如经文所说“是智者各自亲证的”,又说“非寻思所能及”。不过,为了偈颂读起来顺口,诵读者把它读成长音的“anītiha”。

所谓“导向涅槃沉浸的梵行”,意思是:它能通向那称为涅槃的深处、安立之处和彼岸,所以叫“导向涅槃沉浸”;也就是纯粹能把具有解脱之味的有情引导到涅槃。这就是那导向涅槃沉浸的梵行。而那位圆满了三十种巴拉密、摧破了一切烦恼、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世尊,宣说了它、开示了它。或者,“涅槃沉浸”指的就是圣道。因为离开圣道,就不可能沉浸于涅槃;而圣道如果不以涅槃为所缘,也不会生起;它又必定趣向涅槃,所以叫“导向涅槃沉浸”。再者,“导向涅槃沉浸”是指进入涅槃内部、以涅槃为所缘而在其内部运行、转起的道梵行。“由大雄们”是指由那些心胸伟大、志向崇高的圣者们所追随、所修行的。所谓大雄们,就是追求伟大的涅槃,或者追求伟大的戒蕴等法的诸圣者,比如佛陀等。他们按照佛陀所教导的那样去实践:正如我这位正自觉者,以应了知等方式如实宣说了应了知等法;同样,那些为了这个目标而修习此道梵行和教法梵行的人,对于我这位导师就现世利益和后世利益所作的应机教导,都会遵行教诫、依教奉行,从而彻底终结整个轮回之苦,使它不再生起;或者,他们将亲证苦的尽头——涅槃。

第八经注释终

9. 第二经《不诈经》的注释

3636. 第九经中,“为了证知”:就是以最殊胜的智慧,按照善与不善的分类、按照诸蕴等的分类,正确无误地了知一切法。“为了遍知”:就是为了以“这是苦”等方式,彻底了知三界内的一切法,并超越它们。在这里,对所应证知法的证知,是以四圣谛为范围的。而对应当遍知的对象进行遍知,虽然也是以苦谛为范围,但如果不借助断、证、修这些现观,就无法生起,所以应当知道,这里也包含了断、证、修等。其余内容,和紧接着的下一部经所讲的相同。

第九经的注释终

第10经《喜悦经》的注释

3737. 在第十经中,“多住于乐与喜悦”这句话里,“乐”指身体上的乐,“喜悦”指心上的乐。因此,如果有人身心两方面的乐不断生起,就说他“多住于乐与喜悦”。“生处”:在“舍利弗,有这四种生处”等经文里,“生处”是指蕴的一部分;而在“布米迦,这正是证得果的原因”等经文里,则是指原因。

我不因为他的出身或母胎血统就称他为婆罗门。

比如“由业而生的风把他生成后,使他头下脚上地翻转,然后送入母亲产道的开口”,这里的“yoni”指的是产道。但在当前这段经文里,要表达的是“原因”。“Assāti”是用这个来说明。“Āraddhā”是指已经建立、已经提起、已经伸展,或者已经圆满、已经完成。

在“为了诸漏的灭尽”这句话里,所谓“漏”,是因为它们会流出来。也就是说,从眼……乃至从意流出来、持续生起,这就叫漏。或者,从法来说,一直流到种姓智;从处所来说,一直流到有顶天,所以叫漏。意思是说,它们在这些法和这个处所之内活动。这个“ā”前缀,本来就是“在内”的意思。又因为长久存住的意思,像酒等东西一样,所以叫漏。世间上,存放了很久的酒等东西,就被叫作“漏”。如果按长久存住的意思来说,只有这些烦恼才配叫漏。因为经里这样说过:“比丘们,无明的前际不可知,在这之前没有无明。”等等。又因为它们流泄、涌出长久轮回中的苦,所以也叫漏。在这些词源解释里,前面几种适用于把烦恼称为漏的地方,最后一种也适用于业。而且不只是业和烦恼叫漏,各种灾患也叫漏。因为在《阿毗达摩》里说:“四种漏——欲漏、有漏、见漏、无明漏”,这是把欲贪等烦恼称为漏。经里也说:“春达,我不是只为了防护现法中的漏而说法”,这里是把诤论根源的烦恼称为漏。

“依靠这个业,他往生到天界,或者成为乾闼婆,或者成为能在空中飞行的众生;

凭这个业,能去往夜叉的境界,也能舍弃人的身份;

我的那些漏已经灭尽,被摧毁,被彻底消灭。”

在这里,指的是三地所属的业以及其余的不善法。而在“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对治来世诸漏”(《经分别》39)这句话里,指的则是伤害他人、追悔、杀戮、捆绑等行为,以及作为恶趣之苦的种种灾祸。

这些漏,在《律藏》里分成两种出现:“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对治当来诸漏。”在《六处相应》里分成三种出现:“贤友,有三种漏——欲漏、有漏、无明漏。”(《相应部》4.321)其他经典里也是这样。在《阿毗达摩》里,同样是这些漏再加上见漏,分成四种出现。但在《决择说示》里,则分成五种出现:“比丘们,有趋向地狱的漏,有趋向畜生道的漏,有趋向饿鬼界的漏,有趋向人界的漏,有趋向天界的漏。”(《增支部》6.63)这里所说的“漏”,指的就是业。在《六集》里,则按“比丘们,有应当通过防护而断除的漏……”(《增支部》6.58)这样的方式分成六种出现。在《一切漏经》里,同样是这些漏,加上见所断的法,分成七种出现。但在这里,应当知道,是依照《阿毗达摩》的方式,指四种漏。

在“为了灭尽”这一句里,“漏的灭尽”是指诸漏的灭尽、消逝、破坏、彻底破坏、无常、消失,这是就诸漏自性的破坏而说的。而在“比丘们,我对于知者、见者,说漏的灭尽”(《中部》1.15)这一句里,“漏尽”是指诸漏已尽的状态、不存在、绝对不再生起。

“正在修学的有学人,沿着正直之道而行;

在灭尽中,最先生起的是第一智,从那之后,正智紧接着无间生起。”

在这里,圣道被称为“漏尽”。而在“因为诸漏灭尽,所以成为沙门”(《中部》1.438)这句里,说的是果。

“总是盯着别人的过错,心里老是抱怨不满的人,

他的诸漏不断增长,他离漏尽还很远。”

这里指的是涅槃。不过,这里是就果而说“为了诸漏的灭尽”,意思是:为了证得阿拉汉果。

在能让人生起悚惧的处所:就是能引生悚惧的、以生等为内容的悚惧事。生、老、病、死、恶趣之苦、过去以轮回为根本的苦、未来以轮回为根本的苦、现在以觅食为根本的苦,这些就是所谓的悚惧事,也就是能让人生起悚惧的处所。此外,像“世间聚落如同着火,已被驱赶、已上路,却走在邪道上;世间被牵引,不能长久;世间没有救护、没有依靠;世间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舍弃而去;世间有欠缺、不满足,是渴爱的奴隶”等等(《无碍解道》1.117),在这里也应当理解为能让人生起悚惧的处所。以悚惧:就是由于生等悚惧事而生起的、以怖畏为特征的悚惧。从意义上看,悚惧就是与愧相应的智。

对于已生起悚惧的人:是指因为入胎等方式,对生等种种不同的苦已经生起悚惧的人。也有人读作“令悚惧之后”。“以如理精进”:是指以方法上的精勤,意思是正精进。因为他这样精勤,不善法得以断除,善法达到修习圆满,又能成就最上的状态,所以称为“精进”。在这里,由于悚惧,他在有、生等当中看不到任何救护、庇护和皈依,对那里不退缩、心不执著,又因为与那相反,被厌离想所转,一心只倾向于涅槃、趣向涅槃、斜向涅槃。他依靠善知识,多作如理作意,有清净志欲的加行,在止与观中相应策励,对一切行所摄的所缘都厌离、离染,策发现观。在这里,所谓“多作如理作意,有清净志欲的加行,在止与观中相应策励”,由此应当知道他在今生多具喜悦与悦乐。而所谓“安立于止之后,在观中相应策励,对一切行所摄的所缘都厌离、离染,策发现观”,由此应当知道他已勤策本源,为了诸漏的灭尽。

偈颂里说的“应当生起悚惧”,意思就是确实要生起,确实要发起悚惧。也有人读作“生起悚惧之后”,意思是按前面所说的方式生起了悚惧。“贤智者”,就是有智慧的人,这里说的是具有三因结生的人。“以慧善观”,就是依照生起悚惧的方式,用智慧如实观照那些令人悚惧的事;或者理解为“用智慧如实观照之后”。其余各处都很容易理解。

第十经的注释终

以上就是《胜义明灯》中《如是语》注疏的(内容)。

《二集》第一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