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利益品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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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义经》的注释

1在《十集》的第一经里,“以无追悔为目的”意思是把无追悔当作目标;“以无追悔为利益”意思是把无追悔当作功德。这里要说明的是:所谓无追悔,只是戒生起时的一点状态,就像一棵已经长大的树所投下的树荫和开出的花;而真正要依靠它去成就的,是定等其他更殊胜的功德。因为经上说“只要还处在道非道智见清净的阶段,就还属于初期的观”,所以,在脱离随烦恼的生灭智之后,这种观也就离染了;就像对妻子已经离贪的男人一样,瑜伽行者对诸行离贪,因此称为离贪。

《有何义经》的注释终

2-5. 《应作思经》等经的注释

2-5第二经中,因为轮回大瀑流的彼岸就是涅槃,凡是证得它的人,它就会把他渡过去、送到那边,所以叫“彼岸”,也就是涅槃。因为它离得太远,这里没有彼岸,所以叫“非彼岸”,也就是轮回。因此说“此岸就是三界轮转”等等。第三经等则没有什么需要解说的。

《应作思经》等经的注释终

6. 《定经》的注释

6第六经里,在“寂静、寂静,入定而坐”等地方,说的是“寂静、寂静”“殊胜、殊胜”这类话。应当知道,以这种方式证悟之后,当心朝向那里时,名为果等至的心生起,就是这样发生的。其余各处都很浅显易懂。

《定经》的注释终

《利益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