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益品复注

11 段

功德品

《有何义经》释义

1在第十集的第一经中,“以无追悔为目的”是指以无追悔为义;“以无追悔为利益”是指以无追悔为功德。由此表明,所谓无追悔,仅是戒的生起,犹如长成之树的树荫与花朵;然而依此还需成就的,是定等更为殊胜的功德。根据“只要还处在道非道智见清净,即属初期之观”的说法,在超越了远离随烦恼的生灭智之后,此观便离染;犹如对妻子已离贪的男子,瑜伽行者于诸行中离贪,故称为“离贪”。

《有何义经》注释完毕。

2-5. 《应作思经》等释义

2-5在第二经中,由于是轮回大瀑流的彼岸,凡证得它者,它便使其到达,故称为“彼岸”,即涅槃。因其极其遥远,此处没有彼岸,故称为“非彼岸”,即轮回。因此说“此岸即是三界轮转”等。第三经等没有需要解说的内容。

《应作思经》等注释完毕。

《定经》注释

6第六经中,于「入定而坐」等处,宣说了「寂静、寂静」「殊胜、殊胜」等语。应知以此方式证悟之后,当心于此作意时,得入名为果等至之心,便如此生起。其余各处,文义浅显易了。

《定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功德品》的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