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 想品复注

8 段

(7) 2. 想品

1-5. 想经等注释

61-65在第二品第一经中,“大果、大功德”——这两者在意义上是一回事,只是文句不同,因此才说“大果”等。在“居士们,有此五种功德”等句中,“功德”一词也是“果”的同义词。因为是出世间大乐之因缘,故为“大功德”。不死之深处:即在不死之内、已入不死者,因为照见涅槃后,便不再流转。因此说“以不死为终极”。这些法以不死为终点、为结束,故为“以不死为终极”。“死想”:即与随念死之智相应的想。“于食厌逆想”:指以吞咽等方式对食物作厌逆执取者所生起的想。“厌离者”:即厌嫌、于一切处皆不执著者。第二经等意义明了。

想经等注释结束。

6-10. 共命经等注释

66-70第六经:‘于此共同活命’,故称‘共命’(sājīvo),即指问题的提问与解答。因此说‘共命,即发问问题与解答问题’等。‘已造作的’:即已积集的。第七经等意义明了。

共命经等注释结束。

想品注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