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 战士品复注

32 段

第八集 第三 战士活命品

第一、心解脱果经等的注疏

71-72第七十一和七十二经。第三集第一经:‘无明闩’。此处的‘无明’,指轮回根本的无明。此无明因大多数人都无法将其拔除,且有折磨之义,又障碍进入涅槃之门,故称为‘闩’(如门闩)。因此,说此人‘已拔除闩’,即因为他已将之拔除。‘有后有’:指能造作后有、或当受后有果报的,即名为‘有后有’,意为能带来后有。‘生轮回’:指作为那些以生起与流转为性的后有诸蕴之缘的业行,这是用果报来称其因名。又因它一再成为生起之因,将相续围困,故称‘壕沟’,因为它围困了相续。因此,说他已经‘填满壕沟’,因为他已将其填满、分散、彻底舍弃、摧毁。

所谓‘渴爱’:此处的‘渴爱’,指轮回根本的渴爱。因其深入、坚固之义,故称为‘柱’。(要)拔出并连根拔起。‘下分结’:指能生起下分、为投生欲有之缘的结,即欲贪结等。它们如同门扇般,将心城之门关闭而住立,故称‘门闩’。由此,此人因已出离并打破它们,故称‘无闩’。‘已弃幢’:由最上道舍弃了慢的幢幡,故如此说。‘已卸担’:他已卸下蕴的负担、烦恼的负担与行的负担,故说‘已卸担’。‘已离系’:从四种轭及一切烦恼中离系。‘我慢’:即于色中执为‘我是’之慢,于受、想、行、识中亦执为‘我是’之慢。不加以分别而执取五蕴所生起的,即是我慢。

为防护城门的险阻并便于清扫,于城门两侧竖立门柱安置,故说“在城门竖起的门柱上”。由于城墙遭到破坏,壕沟便与地面齐平,故说“破坏城墙,填散壕沟”。“如是”等是将譬喻结合。存在的、现行的法的聚集,即是“有身”,指五取蕴。三十二种由业所造之苦,即苦蕴所含摄的苦,如眼疾、头痛等。另有九十八种疾病,以及王难等二十五种大怖畏。第二经易于了解。

第一、心解脱果经等的注疏结束。

第一、法住者经等的注疏

73-74第七十三、七十四经。第三集中,“自身内”:指自己的相续。“以慈”:以慈心摄受的方式,寻求利益。“以悲”:以悲悯的方式悯念。“遍取”:周遍执取,即遍满之义。“遍作”:周遍造作,亦即周遍充满,义同。也有读作“缘”(paṭiccā)的。“勿放逸”:对于已明示“应修禅那”的止与观,不应因不精勤修习,或因其他任何放逸的因缘而放逸。在此能引生利益的教法中,不行应行之事,即等同于行不应行之事,是为放逸。“衰败时”:指七种不适等衰败现象出现之时。教法中的一切功德皆汇集于此,故说“应修禅那!勿放逸……乃至……教诫”。第四经无可说处。

《第一法住者经》等的注释结束。

5. 《第一战士活命经》注释

75第五经中,“yujjhanaṃ yodho”:战斗即是战士,以此为生计者,故称“yodhājīvā”(战士活命者)。因此世尊说“yuddhūpajīvino”(以战争为生)。“Santhambhitvā ṭhātuṃ na sakkoti”:即便被捆绑、具有坚忍毅力之人,也无法站稳。“Samāgate”即是“到达时”(sampatte)。“Byāpajjati”即是“发生变异”(vikāramāpajjati)。因此说“舍弃平常状态”(pakatibhāvaṃ jahati)。

「Rajaggasminti」是自身中的位格,因此注释说:“什么?那个补特伽罗的尘垢是什么?”“Vinibbeṭhetvā”指放开紧紧抓住的东西,即解开执取。“Mocetvā”指从身上清除。

《第一战士活命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6. 《第二战士活命经》的注释

76在第六经中,「camma」(皮革)一词,指用皮革制成的、缝制的皮制品,也包括藤盾、板甲等其他防具。「Dhanukalāpaṃ sannayhitvā」(装备好弓箭袋):即把弓和箭筒装备并准备好。弓杆的拉紧弓弦、调整其状态等,也称为弓的装备。因此注释说“装备好弓和箭袋”。「Yuddhasannivesena ṭhitaṃ」:指按照两军对阵的部署方式所形成的阵型站立,即依军队阵型的安排排列。「Ussāhañca vāyāmañca karoti」:在战斗中激励与努力。「Pariyāpādentī」:让他们走到以死亡为终结的另一边。因此说「pariyāpādayanti」,意思是他们使生命终结,即导致死亡。

在「不守护身」等句中:若人摆动手脚、扭转脖子,即名为不守护身。说种种粗恶语,即名为不守护语。思惟欲寻等,即名为不守护心。「念未现前」:指身至念未现前。「为贪所随逐」:即被贪所侵袭。「为贪所制伏」:即被贪所触,犹如被毒蛇所触。

「燃烧」之义,指不如理行。也指现在与未来有大热恼之义。因其本性不稳固,故有短暂现起之义。因其悦意仅须臾之间,故有暂时之义。因其易被智者所降伏,故有摧破一切肢节之义。因其为割截、破裂等事之因由,类似折磨,故有严重逼迫之义。因其于无疮处生疮、深入内部为自性,故有穿入之义。因其是现世与来世不幸之相,故有可畏可惧之义。

第二《战士活命经》的注释结束。

7-8. 第一未来怖畏经等的注释

77-7877-78. 在第七经中:为了获得殊胜,即为了证得殊胜。「vīriyaṃ」是指策励的精进。然而,当以经行方式来修习时,它也可被称为「身精进」,故说为「两种」。「刀风」:指如同用刀割断关节联结般生起的风。因此说「如刀……等」。「已作业者」:指那些作了贼业的人。据说这些已作业者,会向他们所祈求的神明祈愿,若事业成就,便杀人取喉血酬谢神明。他们以为「若杀其他人会引起骚动,而出家人则无人寻找」,于是捉住比丘杀害。这里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说。「未作业者」:指那些从荒野来到村庄,为了事业成就而想先作献祭的人。因此说「作了贼偷后出发的,名为已作业者……等」。第八经中则无可说明。

第一未来怖畏经等的注释结束。

9. 第三未来怖畏经注释

7979. 在第九经中,「文句甚深」:因文句而甚深、不可测度、难以下入,如同《箭喻经》。因为《箭喻经》以「无相、不知……等」开头,仅属文句甚深,而非义理甚深。诚然,彼处某些偈颂以难解的形式存在。「甚深」之意,即由于难以被智慧所了解,故难以下入。在这里,某些偈颂的难解性,实际上仅在于难以下入,因此是依文句而甚深。「义理甚深」:依义理而甚深,如同《大吠陀罗经》。《大吠陀罗经》的义理甚深性是显而易见的。「超越世间故为出世间」:这些经具有作为其义理的出世间法,故为出世间。因此说为「开显出世间法」。「与空相应」:即开显有情空之法。因此说为「与蕴、界、处、缘起之开显相应」。「应受持、应遍学」是以性与数之倒置而说,故说「应受持与应运用」。诗人之所作名为诗作。对于某人而言,某作品即由他所造,故说「诗作即由诗人们所造」。「所谓诗即诗歌」,诗歌即诗人之所说。因此说「这是它的同义词」。「庄严文字」指形态优美的文字。后者是它的同义词。「立于教外」即不属教法之内。「由外道弟子」指由那些不称「佛」者之弟子。「将会倾听」——将会聆听。

第三未来怖畏经注释结束。

10. 第四未来怖畏经注疏

80「以五种杂染」(pañcavidhena saṃsaggena):即闻杂染、见杂染、对话杂染、共受用杂染、身杂染这五种杂染。由于依此而染著,故称为杂染,也就是贪染。以听闻为因,或随听闻而生起的杂染,名为闻杂染。其余各项也是如此。而身杂染是指身体的接触。其中,听到他人讲述美好的容貌等成就,或自己听到清凉柔美的歌声时,沿耳识生起的贪染,即是闻杂染。观看不适宜的对象时,沿眼识生起的贪染,即是见杂染。由招呼、交谈而生起的贪染,即是对话杂染。比丘接受并受用比丘尼的物品,或比丘尼接受并受用比丘的物品,由此生起的贪染,即是共受用杂染。由握手等身体接触而生起的贪染,即是身杂染。

「多种的」(anekavihita):指通过食物的储存、饮料的储存、衣物的储存、交通工具的储存、卧具的储存、香料的储存、食料的储存等,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种类。「储藏后的」(sannidhikata):这是为了表明,在“sannidhikāraparibhoga”(储藏而受用)(《法集论·三法解说》10)中,“kāra”(作)这个词表示所做的行为。或者说,就像“ācayaṃ gāmino”(应说为“走向积聚”)通过省略鼻音而说成“ācayagāmino”一样,这里也是把“sannidhikāraṃ paribhogaṃ”(做了储藏之后的受用)省略鼻音说成“sannidhikāraparibhogaṃ”,它的意思是:做了储藏之后再来受用。

然而,在「储藏物的受用」(sannidhikatassa paribhoga)这个主题上(《长部注》1.12),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根据戒律,另一种是根据少欲的角度。从戒律的角度来说:任何食物,如果在当天接受了,到第二天就变成了储存物;如果受用,就犯波逸提罪。但是,如果把自己得到的食物给了沙弥们,再从他们那里得到,第二天食用,这是允许的,不过这样做并不合乎少欲的精神。饮料储存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衣物储存方面,没有做‘确定’或没有‘舍给他人’的衣物,就成了储存,而且会破坏少欲。上面是直接、了当的说法。从间接(权说)的角度来说,应该满足于三衣;如果得到了第四件衣,就应当施舍给别人。如果不能施给任何人,但却有想要施舍的对象,他为了学习或提问而外出,一旦回来就应该施与,不能不施。如果袈裟不敷使用,或者有人答应供养而尚未送来,可以在允许的时间内暂时存放。如果找不到针、线或者制作袈裟的人,可以按照律藏的程序处理好之后再存放。但是,如果心里想着‘这件穿破以后,哪里还能得到这样的衣服呢?’而把它存起来,这是不可以的。这样既构成了储存,也破坏了少欲。

在「交通工具储存」中,交通工具指轿子、车、货车、小车、扁担等。然而这些并非出家人的交通工具,出家人的交通工具是凉鞋。对一位比丘来说,最多可以有两双凉鞋:一双用于住阿兰若时,一双用于洗脚处。若得到第三双,便应施予他人。若心想“这双穿破后,从哪里还能再得一双呢?”而将其存放起来,是不可以的,如此既构成储存,也破坏少欲。在「卧具储存」中,卧具指床。对一位比丘来说,最多可以有两张床:一张在寮房,一张在白天休息处。若得到更多的床,便应施予其他比丘或僧团;不能不施。否则便构成储存,并且破坏少欲。在「香料储存」中,若比丘患有癣疥、皮肤病等,可以使用香料。需要香料者可托人取来香料;疾病痊愈后,应将这些香料送给其他有病的比丘,或用在门房、五指小屋的熏香等处。若心想“将来再生病时再用”,而将其存放起来,是不可以的。如此既构成香料储存,也破坏少欲。

「食料」(āmisa):应视为前面所说的剩余部分。即:有一类比丘,心想“于彼时会派上用场”,便让人取来芝麻、米、绿豆、马萨豆、椰子、盐、鱼、熟酥、陶器等物而存放起来。在雨安居期间,他一大早就让沙弥煮粥,自己食用后,对沙弥说:“沙弥,踩着泥水进村很辛苦,你去某家,告诉他们我正住在寺院里,从某家取来乳酪等物。”就这样差遣。当比丘们说:“尊者,我们要进村吗?”他却答道:“贤友,现在村子很难进。”他们便说:“好吧,尊者,您们且住,我们去乞食后带回来。”说罢便离去。随后沙弥取来乳酪等,备好饭菜端上来。他正食用时,护持者也送来了食物,他便从中拣取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来吃。之后比丘们带着托钵食归来,他同样从中拣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来吃。如此度过了四个月。这被称为“比丘过着光头居士般的生活,而非沙门生活”。像这样的人,就是所谓的“食料储存”。然而在比丘的住处,允许存放一竹筒米、一块糖、一勺熟酥——为防非时遭遇盗贼,存放这些是适当的。若盗贼得不到这点食物的款待,可能会夺其性命,因此如果没有这些储备,便不适宜。

第四《未来怖畏经》注疏终。

《战士活命品》注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