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 盖品复注

26 段

(六)1. 盖品

1-2. 盖经等注释

51-5251-52. 第二经初分:“障碍”(āvaraṇā)之所以称为障碍,是因为它们障碍(āvarantī)善法;“盖”(nīvaraṇā)之所以称为盖,是因为它们遮止(nīvārayantī)善法。此处,“障碍”是指在最初阶段便阻挠善法生起;“遮止”是指无余地予以阻挡。因此,“从障碍的角度”是说从最初便阻挡善法生起的角度而言;“从盖的角度”是说从无余地阻挡的角度而言——这里的含义应如此理解。当五盖生起时,它们不允许尚未生起的世间与出世间智慧生起;对于已经生起的八等至或五神通,它们也会令其中断、退堕,因此才被称为“令智慧羸弱”。在这里,中断与退堕,其实就是令那些尚未生起的智慧根本无从生起。这样,对于广大与无上的智慧,以及一部分微细的智慧,盖法成为其不生的因;对于其他的智慧,盖法则破坏其能力,所以说它们“令智慧羸弱”。不借助修习时的作意,众生依其本性便能引发的法,称为“人法”(manussadhamma)。

“如实知见”一名,可指天眼、观、道、果、省察智,乃至一切知智。例如“不放逸者成就了如实知见”(《中部》1.311)此段经文中,如实知见即指天眼。“他将心引导、投向于如实知见”(《长部》1.234)中,指观智。“你们对于智、对于见、对于无上的正觉是无能为力的”(《增支部》4.196)中,指道。“我证得了这超越人法、圣者般的如实知见殊胜,这是一种安住轻利的状态”(《中部》1.328)中,指果。“智与见在我心中生起:我的解脱已不动摇,这是最后一生,不再有后有了”(《相应部》5.1081;《大品》16;《无碍解道》2.30)中,指省察智。“智与见在我心中生起:阿罗罗·迦蓝在去世后七天……”(《中部》1.284;2.340)中,指一切知智。不过,在此段经文的语境中,它特指出世间法。这里之所以把天眼称为如实知见,是因为它能了知色处,如同眼识能看见一样。

盖经等注释结束。

3-4. 勤支经等注释

53-5453-54. 第三经中:勤修者,即专注修习的瑜伽行者。他所安住的修习状态,就是勤修。具有“勤”这一特质者,名为勤者,但此处将ka音转为ya音,故称“勤支者”。因为经中说“从发起愿心开始便已具备”,所以不仅是菩萨,辟支菩萨与声闻菩萨也同样具有这种从发愿以来便有的信,即“辗转而来的信”。不过,此处是以最殊胜的方式表述,所以才特别点出是“一切知菩萨”的信。此外,还有一种由证得而生、与最上道果相应的信,名为“证得的信”,此信被视作入流者的构成要素之一。此处所说“不动性”,是指不被对立面所倾覆,因而具有决定不变的性质。“净信”,即全心投入的信解,于值得净信的对象生起欢喜与信赖。所谓“善通达”,即彻底洞彻。就像

“appa”一词意为“无”,如同在“少声的……乃至……复又……”等语境中,故说“无病”。“能平等消化”,指能按所食之物,以均衡的方式将其消化的习性。因为消化之火若过于炽盛地消化,便因火大增盛而导致胆汁失调等疾病;若过于微弱地消化,则因火力不足而导致风病等。因此说“不太冷、不太热”。又因众生消化火有强弱,故依次而有耐寒耐热的能力,因此说“极度受持寒冷者”等。如实地发露过错,名为显露自己,故说“如实地揭示自己的缺点”。“导向生灭的”,指能通达诸行之生灭,此即此处之义,故说“生与灭”等。“清净的”,指无杂染的。“能穿透的”,指能以彼分断的方式殊胜地断除烦恼。“导向彼苦之灭尽”,是就那种苦而言:若未证得此智,彼苦便有可能生起;若已证得,则彼苦不复生起。正因如此,这位瑜伽行者被称为“小须陀洹”。第四经之义已明。

《勤支经》等注释完毕。

《母子经》注释

5555. 第五经中,“信任”:指没有隔阂、相续的状态。“陷入”:指心在那里进入。“把握”:指稳固其立足之处。“耗尽”:指消耗了善法的时机。

“Ghaṭṭeyyā”:意为通过践踏等方式逼迫、损害。“以三遍知”:以知遍知、度遍知、断遍知等三种遍知。由于从任何处都不会有恐怖,故称“无有恐怖”,即无所畏惧之义。到达了四种瀑流的彼岸,或者说到达了轮回大瀑流的边际,因此说“彼岸,即是所谓涅槃”等。

《母子经》注释完毕。

6. 亲教师经注释

5656. 第六经中,所谓“身体沉重”:指身体的僵硬,这种僵硬以沉重感为先导,故说“已生沉重性”。“不显现”:指不显示、不清楚,因种种缘由而无法现前。因此他说:“四方与四隅皆不现于我之前。”本经其余文句,意义明显。

《亲教师经》注释完毕。

《应时时省察处经》注释

5757. 在第七经中,「老法」:此处的「法」字,正如“无忘失法涅槃”等用法,是本性、本质的同义词。因此,「老法」意指老的本性、老的性质,故说“老自性”等;其余各句也是同一道理。「业遗产」:业所应给予的,他承受,所以称为业遗产,意思是自己领受所积之业的果报。不过,那“遗产”是就因作转喻而说的,即“业是我的遗产,属于我”,正如“诸比丘,由采纳善法,这功德便这样增长”一般。种子与果在自性上虽然不同,却仿佛不分彼此般紧密相系,所以说“业是我的生起因”。由于执取我所而被结缚在一起的,称为「亲属」,包括亲戚和同血统者;然而业是绝对关联的,所以说“业是我的亲属”。「依止」即是支撑,因为对于众生而言,没有像业那样可靠的依止。

缘于年轻而起的骄慢,是指那种认为“等年老了再行善,我们现在还年轻”,依仗年轻而产生的骄傲。健康骄慢是指:“我无病,已过了六十或七十岁,连一片诃梨勒果都不用吃,其他人却说自己某处疼痛、要吃药,四处奔波,还有谁能像我一样无病呢?”如此骄慢。对于一切有情,生命原本就是脆弱且伴随痛苦的。若不观察这脆弱与伴随痛苦的两面,反而执取生命相续不断、资具容易获得,便起这样的想法:“我曾长寿,我正长寿地生活,我将长寿地生活;我曾快乐地生活,我正快乐地生活,我将快乐地生活。”由此生起的骄慢,即是命骄慢。

「无依」是指没有欲依。有四种依:欲依、蕴依、烦恼依、行依。欲之所以被称为“依”,是因为它是“缘于五种欲功德而生起的乐与喜悦,这是诸欲的味”中所说之乐的立足处,基于“乐于此被依止”这一词义。蕴是依蕴而起之苦的立足处,烦恼是恶趣苦的立足处,行是轮回之苦的立足处。其余各义容易了知。

《应时时省察处经》注释结束。

第八至第十·《离车族童子经》等注释

58-60在第八经中,“有财产者”:“财产”指的是财富;拥有它的人即是财富的主人。因它能带来利益,故“有财产者”意指财物、财富。随自己的意愿处理村中事务的人,称为“村主”,村主也就是村长。

“依彼而活者”:是指随顺、依靠他人而生活的人,因此经中说“那些依止此而生活的人”。依靠一个大家族,会有五十乃至六十个家族赖以生活,这是针对那些人而说的。其余内容容易理解。第九经等意义明了。

《离车族童子经》等经典的注释,到这里就结束了。

《盖品》的注释,到这里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