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阿拉汉果品复注

17 段

第八品 阿罗汉品

1-3. 《苦经》等注释

75-7775-77. 第八品的第一经等,无可说处。第三经中的“三种诈取事”,是指由依缘受用、周边攀谈、示现威仪这三种所构成的诈取事。“抬高”,即是以“大富者、大船主、大施主”等语奉承赞扬的说话方式。“贬低”,即是以“此人的生命有何用?他不过是个吃种子为生的人”这样轻蔑的说话方式。

《苦经》等注释结束。

4. 《乐喜悦经》注释

7878. 在第四经中,之所以说“他多具乐与喜悦而住”,是因为对于前述之法等,那以烦恼为相的痛苦不会侵入于他。他常有身乐与心所喜悦,故称“乐喜悦多者”。因为果似乎与它混在一起,所以称为“源”,即唯一的原因。“对于”指前述那位比丘。“圆满”即无缺陷、无剩余。

《乐喜悦经》注释结束。

5. 《证得经》注释

79在第五经中,“到来”指依止它,善或不善便到来,也就是善与不善生起的原因。这里的“善”指对“到来”善巧的人:如此,他对法作意时,便了知善或不善法会增长。“离去”指依止它,善或不善便离去,也就是那些善与不善不再生起的原因;这里的“善”指对“离去”善巧的人:如此,他对法作意时,便了知善或不善法不会增长。“方便善巧”是指具备知道于适当情况下令法生起的智慧。而且,当紧急之事或危险生起时,为对治它,应透过了解彼时生起之因来理解此义。

《证得经》注释结束。

6-7. 《大因缘经》等经的注释

80-81在第六经中,“到达”指到达烦恼。第七经意义明显。

《大因缘经》等经的注释结束。

《第二地狱经》等经的注释

82-84在第八经中,“身轻率等”的“等”字,涵盖了语轻率和意轻率。第九经等意义明显。

《第二地狱经》等经的注释结束。

阿罗汉品注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