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力品

17 段

力品

未曾闻经注释

11第二品中,就第一则而言:「了知」,即是以最殊胜的智慧而了知。「如来依八种事理而得名」:也就是依「如此而来,故为如来」、「如此而去,故为如来」、「证得如实之相,故为如来」、「于如实之法,如实而现等觉,故为如来」、「具如实见,故为如来」、「具如实说,故为如来」、「具如实行,故为如来」、「以征服之义,故为如来」——由此八事而得名。「此是牛王之位」,即牛王处,也就是最胜处。因此说「牛王位即最胜处」。以上偈颂所示,是结合后面将阐明的「力」之义,说明他发出不虚诳的吼声宣说「我是具足十力者」。所谓「梵轮」:在此处,「梵」即是最胜的同义词。因为用了「梵」这个名称,所以称其为「最胜轮」。而此轮,即是法轮。

未曾闻经注释结束。

略说心经注释

13第三经中,在与欲相应诸法中,稳固性虽也可称为“力”,但面对敌对法时,那种不可被撼动的特性才是更为殊胜的“力”义,故说“于失念时亦不被摇动”。

略说心经注释结束。

广说经注释

14第四经中,“以念的审慎”指以念的审慎,其义为敏锐、清晰、勇悍的状态。然而在注疏中,“审慎”之名指慧,依其意图而说“审慎被称为慧”。这样似乎就成了指涉另一个法。而“具念”一词则把握了具有殊胜相的念,因此从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念的作用:“对久作与久说的,能够忆念、随念”,这只是念的作用,并非慧的作用。因此,“以念的审慎”完全可以理解为“以念所具有的审慎状态”。由于缘的差别,念不观待其他法便展现出强大的力量,正因如此,即使在与智不相应的心中,也能进行诵读与观察。

“久作”指自己或他人以身久远所作,如圆满塔庙庭院等重大义务的履行。“久说”指自己或他人以语久远所说,如以郑重教授、令他人教授、忆持法、开示法、亲近侍坐、谈论法义、随喜等方式所发起的语业。“忆念、随念”:在以身久作之中,“身”名为身表;在久说之中,“语”名为语表,这两者都是色法;生起这些的心与心所则是无色法。如此,这些色法与无色法“如此生起又如此灭去”——能够忆念及随念,亦即生起念觉支,此即其义。这里所指,正是能生起觉支的念。依于此念,一次性的忆念称为“忆念”,反复一再地忆念称为“随念”,应如此理解。

广说经注释结束。

5-10.《应见经》等的注疏

15-20在第五经中,「只在自己的范围」(savisayasmiṃyeva),是指各各在自己所属的范围内。「讲说世间与出世间法」(lokiyalokuttaradhamme kathetuṃ),是指依各自的运作特相,来讲说世间法与出世间法。「在四种入流支中」(catūsu sotāpattiyaṅgesu),是指: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在这四种入流道的因之中。诚然,在这些支中,念等法也是应当希求的,因为没有它们,这些支便无法生起;但应了解,在这里信是特别起作用者。因为只有具足信心的人,才会亲近善士、听闻正法、依无常等如理作意,并且随顺圣道而修行,所以说:「在这里应见到信力」。依此道理,对其余诸力的含义,也应如是见。

「在四正勤中」(catūsu sammappadhānesu),是指四种正勤的修习。「在四念处中」等,也应同理理解。在这里,就如同在入流支中信特为殊胜,在正勤修习中精进特为殊胜那样,在念处的修习中,由于「调伏对世间的贪忧」这句话,在预备阶段,从作用来说,念是更应被希求的;同样,对于修定业处者,定更应被希求;怀有「圣谛的修习即是慧的修习」之想,慧在预备阶段也更应被希求——这个道理极为明显。然而,在证得的刹那,如同定与慧一样,一切力——信等,都应只希求彼此的均等。正因为如此,才会在诸处强调「在这里是信力」等。

现在,为了用譬喻阐明信等各自在那些地方具有的超胜作用,因此说「犹如」等言。此中譬喻的对应如下:令解脱成熟的五力,犹如以国王为第五人的五位朋友。如同他们为了娱乐而一同走入街道,诸力也一同进入观道;如同朋友中的第一位、第二位等各自先在家中准备就绪,信等也在成就入流支等之后,成为前导。如同其他朋友在某些场合保持沉默,其余诸力在那些场合也仅仅随顺那作为前导的力,跟随其作用而行。因为在那个时候,其余力的作用并不像地大等中的水大等那样明显,而是唯有信等的作用变得显著而安立,因为心相续早已被那样的缘所造就。此外,在此为了说明修观者的修习特以慧为最上,先用国王作譬喻,然后再提「慧根」。从第六项开始的诸根,都很容易了解。

《应见经》等的注释结束。

《力品》的注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