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4. 住处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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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住者品(Āvāsikavaggo)

住者经注释(Āvāsikasuttavaṇṇanā)

231第四品第一经中,「不具足威仪」指不具足沙门威仪。「非可修习者」指不可令增长者。第二经文义明了。

善妙经注释(Sobhanasuttavaṇṇanā)

233第三经中,“有能力者”(paṭibalo)指具足身力与慧力,故称有能者。

多所助益经注释(Bahūpakārasuttavaṇṇanā)

234第四经中,“破损毁坏”(khaṇḍaphulla)指破损处与破裂处。“修复”(paṭisaṅkharoti)即恢复原状。“告知”(āroceti)——这是对已作邀请的在家众而言。

慈悯经注释(Anukampasuttavaṇṇanā)

235第五经中,“增上戒”(adhisīlesu)指五戒。“于法见中安立”(Dhammadassane niveseti)即于四圣谛法见中安立。“应供皈依”(Arahaggata)意为:应受一切供养的皈依处、即是三宝;也就是在三种对象上生起恭敬尊重之心。第六经文义显然。

第二不应称赞经注释(Dutiyaavaṇṇārahasuttavaṇṇanā)

237在第七经中,“贪著住处者”意指:由于强烈的贪著,犹如将住处吞下一般而住著。其余一切皆浅显易明。

住者品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