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众品复注

18 段

5. 众会品注释

43第五品第一经:「具足掉举」(uddhaccena samannāgatā)指那些将不如法视为如法,将如法视为不如法,将无罪视为有罪,将有罪视为无罪者,其本性即是掉举。实则,那些于戒律中不明了、于杂染与清净诸法不善巧、常行有执著之举,因而多有追悔之人,其未生起的掉举便会生起,已生起的则增长广大。所谓「naḷa」,即芦苇,因其中空无实,故说为芦苇。关于慢,则说「高举的芦苇」(unnaḷā),即如长得极高的芦苇。因此,有「抬高虚妄我慢」(uṭṭhitatucchamānā)之说。慢于‘我与胜者等同’或‘我与他人相似’时生起,特为虚假不实,故称为虚妄。「cāpallena」即放逸的状态(capalabhāvena),指由贪爱所生的贪著。

「散乱语(vikiṇṇavācā)」指放逸的言谈,因为说杂秽语(samphappalāpa)而说话没有边际。因此说「不护语(asaṃyatavacanā)」等等。「忘失正念(vissaṭṭhasatino)」指缺乏正念(sativirahitā)。由于缺少必要的缘(paccayavekallena),即使有正念也无法发挥念的作用,所以这样说。「不觉知(na sampajānanti)」即无正知(asampajānā)。这里加上否定前缀‘a’形成这个词,就像「无因法」(ahetukā dhammā)、「无比丘住处」(abhikkhuko āvāso)一样,所以称为「无慧(nippaññā)」,意思是缺少智慧(paññārahitā)。在经文中,「迷乱心(vibbhantacittā)」指狂乱的心(ubbhantacittā)。由于没有定(samādhi),掉举(uddhacca)得到机会,让那些缺少定的人心在各种所缘(ārammaṇa)中四处游荡,好像山林里的猕猴在树枝间跳来跳去。「根门显露(pākatindriyā)」指因为缺乏防护(saṃvarābhāvena),各个根门就像在俗家时那样敞开着(vivaṭaindriyā)。因此说「像本来那样住立的人(pakatiyā ṭhitehi)」等等。‘敞开(vivaṭehi)’的意思就是不防护(asaṃvutehi)。

44第二经:「争(bhaṇḍana)」是指诤论(kalaha)的前导(pubbabhāgo),也就是作为诤论原因的谩骂(paribhāsā)以及类似的让人不欢喜的行为(aniṭṭhakiriyā),这称为争。「起诤论(kalahajātā)」指通过互相抓打(hatthaparāmāsādi)等方式,使诤论发展到顶点,并且在他们身上生起,所以称为‘起诤论的人’。这里应当这样理解。「邪说(viruddhavāda)」指说‘这是法,这不是法’之类的相违背的言论(vivāda)。这里因为言语以口为依处,所以把话语(vācā)理解为‘口(mukha)’,于是说「恶语就是口舌之剑(mukhasattiyoti vuccanti)」。四种僧伽业(saṅghakamma),因为由界内等分的具格比丘们一同执行,所以叫作「同一业(ekakamma)」。五种巴帝摩卡(pātimokkhuddesa),因为要一起诵持,所以叫作「同一诵持(ekuddesa)」。而所制定的学处(sikkhāpada),因为一切有惭的人(puggala)都要平等地修学,所以叫作「平等学(samasikkhatā)」。「乳水交融(khīrodakībhūtā)」:就像奶和水混在一起,彼此融合不分,好像成为一体。虽然在究竟义(paramattha)上这两种聚相是别异的,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分辨出奶与水已经交融在一起的差别,看起来仿佛完全混合在一起。同样,由于和谐相处,内心趋向一体的状态,就像这乳水交融一般,应当这样来理解。「以慈眼(mettācakkhūhi)」:指安住于慈心(mettācitta)后,以这样的心观看的眼睛。由于这能表明亲切可爱的状态,所以称为「慈眼(piyacakkhūni)」。

45第三经:「有尊胜者(aggavatī)」中的「尊胜(agga)」一词,是‘最上(uttama)’的同义词。这里指的是殊胜的人(puggala)或殊胜的修行道路(paṭipatti),所以解释为「有尊胜者」就是拥有最上人(uttamapuggalavatī)等。因为渴爱没有断除,所以取用各种各样的资生具,取用很多的人就叫「多取(bahulā)」。「多取的人」就称为「bāhulikā」,就像「律者(venayiko)」这样的构词。因为他们专门追求资具的众多,所以又称他们为「专务衣服等丰富的人(cīvarādibāhullāya paṭipannā)」。「懈怠者(sāthalikā)」:由于对学处(sikkhāpada)没有恭敬尊重,所以抓取的时候松懈不坚牢(sithilaṃ adaḷhaṃ gaṇhantī),因此称为「懈怠者」。‘松懈(sithila)’是以中性词来描述状态,或者由与sithila同义的sāthala一词,而构成sāthalikā一词。「以趣下之义(avagamanaṭṭhena)」:就是向下走的意思(adhogamanaṭṭhena),也就是下劣性(orambhāgiyabhāvenā)。「依止远离(upadhiviveke)」:指由于弃舍(paṭinissagga)一切依止,而于依止中远离(upadhivivitta)。「卸下重担(oropitadhurā)」:即放弃奋进(ujjhitussāhā)。「两种精进(duvidhampi vīriya)」:指身体方面的精进和心理方面的精进。

46第四经中,“此是苦”一句,是为了表明尚未现量把握苦圣谛的状态而说。“仅此是苦”,是为了表明将其限定之后仍未把握的状态而说。“由此以上更无苦”,是为了表明尚无余遗地未把握的状态而说。“不如实了知”,是指不能通过通达自性相而无迷惑地证知。“无迷惑通达”的意思是:当那样的智慧生起时,对于苦的色法等各个部分进行分析而无有迷惑,如此生起。“毕竟尽”,即作为毕竟尽之相的涅槃。“不再生起”,此处道理相同。那涅槃作为道的所缘缘,也即是因,依此涅槃,那两者(爱与取)亦得灭尽,那两者的不再生起——即涅槃,被称为苦灭。

47第五经中,因为将形容词后置,所以本该说“污浊的众会”,却说成了“众会污浊”。因此注释书说明“污浊的众会”等。原本应说“污浊的众会”,却说成了“众会污浊”。“众会中的明珠”一句,道理也是一样。此处的其余内容都很清楚明了。

48第六经中,“甚深”,即深不可测、难以通达之意。“以圣典为据”,以此说明法无碍解所行境的甚深性。因为通达法极为困难,而法在圣典上又是深奥难测的,故说甚深。在说出“以圣典为据而甚深”之后,接着说“如《箭经》一般”,这是因为该经由“无相、未曾知”等圣典形式而具有甚深性,故能如此说。确实,那里那些偈颂是以十分难解的形式存在的。由于智慧难以了知,深不可测,故称“甚深”。此处某些偈颂的前后关联也因其难解而深奥难测,故说“以圣典为据而甚深”。依此方法,对于“以义理为据而甚深”,也应当如此理解其含义。《大吠陀罗经》中以义理为据的甚深性,是容易明白的。“渡越世间”,即是出世间,指九种无量法。他们以此义为体,故称为“出世间者”。因此说“出世间义之阐明者”。

“有情空、唯法”:空无有情、无自我,唯有法而已。“应领解、应遍学”:因性、数倒置而说,故注释中说“于应领解与应遍学”。诗人的作品称为诗,凡其所作即由他们所创作,故说“诗”指“由诗人们所创作”。“其余”指诗歌,所说的即是诗歌;而诗歌即诗人所说,因此说“那是它的同义语”。“音韵美妙”:指各种美妙的字母组合,足以表达意义。“在于教外”:指不属于佛教的范畴。“于他们之弟子中”:指那些不知名的各个老师的弟子们。“他们既不互相质问”:教授者与听闻者彼此不追问义理等,仅以读诵和听闻便感满足。“不行游行”:因无通达义理者,且与其前后行为相违,故不会为询问“何处有懂义理者”而四处游走。“怎样安立”:以何种方式安放。“义理”:透过自性、连结、关联、前后、始终来了解,即正确了知,故说“什么义理”等。“未开显”:因字母组合等而未显了。“疑”:即疑惑。

49第七经:会被烦恼所触,故称为“食”,指四种资具。他们重视彼而不重视法,故称“重食者”,因此说“执取出世间法为低劣而安住的会众”。“俱分解脱”:从二方面解脱,即两度解脱。“慧解脱”:不依止于止,唯以最胜道慧而得解脱者,故说为“干观者、漏尽者”。“以身”:指名身。触证了名为八等至的禅那触后,再以名身作证先前所观见的灭——涅槃,这样的人称为“身证者”,然并非已解脱,因尚有部分漏未尽故。“见至者”:见边际即所见的边际——紧接着的那个刹那,指紧随称为“见”的入流道智之后而证得的人。从初果乃至最上道,皆称“见至者”,因此说“此二者于六处中可得”。

“信而解脱者”:为显示并非全分解脱者仅凭信心而有解脱的状态,以阐明信解脱者为有学位;或“信解脱者”即“依信而解脱”之义。“于六处”:从初果开始,有六个阶段。“随念法”:随念名为初道慧的法;对“随念信”亦同此理,此二者唯处于入流道位。为何执取此人?当如此纯善的圣者们被执取时,为何仍执取这个纯受呵责、低劣、破戒的人?虽于一切时、一切处,于同类事物中均可见之,然差别不显;唯有不同类事物存在时,差别方得以显现,犹如布的正反面,因此说“然而于某些……”等。“被缠缚”:为系缚所缚。“陷于迷乱”:陷入迷乱、迷惑。“为了除去欲贪”:为去除欲贪。“无出离慧”:缺少能导向出离的智慧。

“慧之轭”:指致力于观。“已进入”:指已踏入观之道。“在那个时候”:指在入流道的刹那。名为“法随行者”,因为以称为慧的法而随念圣道之流。名为“身证者”,因为以名身作证那应作证的涅槃。依镇伏与断除而有两次解脱:由无色界禅那从色身解脱,由最上道从其余身解脱。这是从两种分说,此处是从格。“已见边际者”,或因见而到达,即“见至者”。其中,“已见边际者”指达到那称为见的入流道智的无间。所谓“因见”,指因为那称为四谛见的慧,已见到了灭。缺少禅那触、单凭殊胜慧而解脱的,称为“慧解脱”。其余部分依前所说道理,便易了知。

50第八品:“不平坦”即“不平等”。由于身业等的不平等,因而容易由此产生过失,故说“有陷跌之义”。“无过失之义”:即无陷跌。“背离法者”:指偏离法。“背离律者”一词,其理亦然。

51第九品:“不如法者”指从事非法之人。故说“无法者”,意为缺乏法者。

5252. 第十部:「执取」指使其转起。「而且彼此不使了知」:从该诉讼的根源直至如何平息,彼此都没有能让对方正确了解。若是为了让对方了解而集会,即应通过适当的做法来达成共识,然而他们却不为此事而集会。「不使观见」:从该诉讼的根源开始,彼此都不让对方看清楚。像这样不让对方了解,而执取己方见解的力量,因此被称为「无令知之力者」。「不如理议论」:由于固执己见、执取错误、难以弃舍,而作出不如理的议论。因此说「强力」等。由于从反面解释黑暗面,其义便易把握,故意义甚易了知。

会众品的注释结束了。

「第一五十经组」至此完毕。

2. 「第二组五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