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正觉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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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正觉品

1. 1. 《正觉前经》注释

104104. 在第三经的第一部中:“在正觉前”——指于成正觉之前,也就是证得圣道之后的那段时期,这样说。“未正觉者”:指未通达四谛的人。“菩萨即有”:指作为正在觉悟的有情,或为了证得正等正觉而开始努力的有情,又或作为执着于正觉的有情而有。因为自从在燃灯佛世尊足下,由八种法集合而成就大愿开始,如来便一直对有情的正觉执着:“这应当由我证得”,为了证得它,从未放弃努力而来,所以称为菩萨。“什么是”:到底是什么。“世间”:指行世间。“味”:即甜美之相。“过患”:即不应欣喜之相。“彼我”:即对于如此作为菩萨有情的我。“欲贪调伏、欲贪的舍断”:由于依止涅槃、关于涅槃、缘于涅槃,欲贪被调伏、被断除,所以涅槃被称为“欲贪调伏、欲贪的舍断”。“这是世间出离”:指此涅槃因为从世间出离,故称为“世间出离”。“到何时”:指所限定的时间。“我以无比智了知”:指我以殊胜的圣道智了知。“智及见在我”:这两句说的是省察智。其余部分,此处易解。

3. 2. 《第一味经》注释

105第二经中,“遍求味”:为遍求味而行动。从何时开始?从善慧时代开始。“以慧”:指与观相应的道智。“善见”:即善巧通达。依此方法,一切处皆应如是解义。第三经各处其义自明。

5. 4. 《沙门婆罗门经》注释

107第四经中,“沙门性义”指四种圣果。其余是它的同义词。或者,以沙门性的意义指四道,以婆罗门性的意义指四果。然而,这四部经中所说,皆为蕴世间。

7. 5. 《哭泣经》注释

108第五经由因缘所起。是何因缘?因六群比丘之不正行。据说他们唱歌、跳舞、嬉笑而游走。比丘们向十力世尊禀告。世尊召请他们,为教导他们而开示此经。其中,“哭泣”指哭泣行为。“疯人行为”指疯人所为。“童子”指童子之事。“露齿拍笑”指露齿、拍手而大笑。“歌唱是破坏”:意为唱歌会成为你们戒行的破坏,故应舍离有因缘的唱歌。跳舞亦然。“足够”即合宜。“对法欢喜者”:此中“法”指因缘,即随因缘而欢喜之人。“微笑仅为微笑”:当你们有微笑的因缘时,笑应仅为露齿相、展现喜悦之面容,如此方为合宜。此即如是宣说。

《无饱足经》的注释

109109. 第六经:“soppassa”指睡眠。对受用不会感到满足:不论如何反复受用,始终只会喜爱,故说无有满足。其余两句也是如此。假使大海之水悉皆成酒,且有一嗜酒之鱼投生其中,那么无论它在其中游动或躺卧,都不会有满足。此经唯是就轮回而说。

《无保护经》的注释

110110. 第七经:“成为漏泄”指为欲所染、变得湿漉漉的。“死则不佳”,因是趣向恶趣结生之缘,故为不可得。寿尽是其同义词。在白分方面,因是趣向天界结生之缘,故为好、为可得。但这绝对只适用于入流者等三种圣弟子。此中其余文义自明。

《败坏经》的注释

111111. 第八经:“败坏”指偏离本来状态而安住。其余内容与前经所说方式一致。

第一因经的注释

112第九经:“因”指原因。“为了业的集”是为了积集趣向轮回的业。“由贪所作”是指由贪所作的业。“有罪的”是指有过失的。“那个业导致业的集”:那个业也是为了积集其他趣向轮回的业而生起。“那个业不导致业的灭”:然而那个业不会为了趣向轮回的业的灭而转起。在白分方面,“为了业的集”是为了趣向出离轮回的业的集。依此方式,应当从义理上了解一切。

第二因经的注释

113第十经:“诸业”是指趣向轮回的业。“欲贪的所依处”是指作为欲贪之因的事物。“关于”是指依靠、关于、缘于。“欲”是指渴爱之欲。“心的染着”:凡是心的贪、染着、已经染着的状态,我说这是“结”,是“束缚”,这就是它的含义。在白分方面,“诸业”是指趣向出离轮回的业。“使其转向彼”是指使它转向彼。或者,当由它(业)而了知、通达了果报时,那时他便使那些法及那个果报转向。这句话,说的是“观”;“使其转向彼以后”这句话,说的是“道”。“以心洞察以后”指的也是“道”。“以慧洞察而观见”是指与“观”一起,以道慧洞察之后而观见。就这样,所有地方都应当这样理解义理。不过,这部经里讲述了轮回与出离。

「正觉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