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 盐块品义注

37 段

(10)5. 盐叶品

1. 紧急经注释

9393. 第五经第一:‘紧急的’指迫切的。‘应当作的’指必须履行的义务。不是必须去做的,称为‘事务’;必须去做的,才称为‘应当作的’。‘迅速、迅速’指以极快的速度。此处‘确实’仅是语气助词。‘无此神通或威势’意思是:没有那种神通,也没有那种威势。‘北雨云’指第三天。‘随顺时节转变’指获得了时节的转变而存在。‘发芽’即在第三天长出白嫩芽,第七天变为青绿嫩芽。‘怀孕’指经过一个半月后怀胎。‘流产’指经过三个月后流产。实际上,佛陀并不需要居士或庄稼,但在教法中,为说明相应的补特伽罗或义理,常引用种种譬喻。因此,为了说明那个义理而引用此喻。

2. 远离经注释

9494. 第二经:‘袈裟远离’指由袈裟所生的烦恼远离的状态。其余二者,即饮食远离、住所远离,同理。‘麻衣’指麻布衣。‘杂布衣’指杂布制成的衣服。‘尸衣’指从死尸丢弃的衣物,或以芦苇等编织成的下衣。‘粪扫衣’指丢弃在地上的破布。‘树皮衣’指用树皮做成的布料。‘鹿皮’指黑鹿等兽皮。‘鹿皮附蹄’是将那块兽皮中间割开而成,也称带蹄者。‘吉祥草衣’是用吉祥草编织成的衣服。‘树皮衣’和‘叶衣’同理。‘发毛毯’指用人发制成的毯子。‘兽毛衣’指用马毛等制成的毯子。‘鸮翼衣’是用鸮的羽毛编织成的下衣。

「食菜者」:指食用新鲜蔬菜者。「食稗者」:指食用稗米者。在「野生稻」等中,野生稻指森林中自然生长的稻类。「残皮」:指皮革匠刮削皮革后丢弃的碎屑。「哈塔」:指菌类、苔藓,以及翅子树等树木的树胶。「糠」:即米糠。「粥清」:指粘在锅边的焦饭,也指从丢弃处捡来食用的饭汁。麻饼等也是众所周知的食物。「食落果者」:指食用掉落果实的人。「糠屋」:即打谷的棚舍。

「持戒者」:具足四遍清净戒者。「其恶戒已断」:即五种恶戒已断除。「正见者」:指具有如实见者。「邪见者」:指不具有如实见者。「漏」:指四种漏。「达至极顶者」:指达到戒的极顶。「达至核心者」:指获得戒的核心。「清净」:即遍净。「立于核心者」:指安住于戒、定、慧之核心。

「譬如」:即如同。「成就的」:指完备、充满成熟稻谷的。「令收集」:即让人聚集起来。「令搬出」:即让人运到打谷场。「糠」:即谷壳。「令捣舂」:即让人放入臼中,用杵舂打。「达至极顶」:指达到米粒的顶端。对于「达至核心」等,道理相同。其余的道理很浅显。而此处所说的“其恶戒已断、其邪见已断”等,应知是就依预流道而断除来说的。

3. 秋经注释

95在第三经中,「散开」是指因雨云消散而远去。「天空中」意指在虚空里。「冲破」即冲破之后。「何时」指某个时候。「无垢」指没有贪欲等的垢染。由于那些垢染已不存在,因此称为「离垢」。「法眼」是指能通达四圣谛法的预流道之眼。「无结」指他没有两种结,而剩下的结也无法再把他带回此世间,所以称为「无」。本经中说明了被称为禅那不还者的圣者。

4. 众经注释

96在第四经中,「不贪求众多资具」是指不成为资具众多的人。「不怠惰」是指不放松三学、不受持懈怠。「于退堕中舍离重担」:「退堕」从退离的意义来说,即五种盖;在这些盖中舍离了重担。「以远离为先」是指以身远离、心远离、依远离这三种远离为先。「发起精进」是指提起两种精进。「未得者」指尚未获得的禅那、观智、道果等殊胜成就。其余两句亦同此理。「后辈众」是指共住弟子、依止弟子等。「随顺所见而行」是指效法阿阇梨与亲教师之所行。凡是那些后辈众对于阿阇梨与亲教师所见的,随顺而行,便称为随顺所见而行。「诸比丘,此名为最胜众」意思是:诸比丘,这样的众会被称为具备最胜者的众会。

「好诤者」是指已起诤论的人。「好斗者」是指已起斗诤的人。在此,「诤」是斗诤的前阶段;以动手抓拉等违犯行为为特征的,称为「斗」。「陷入争论者」是指陷入对立言论的人。「以口舌」:因为能刺伤功德,粗恶的言语被称为「口舌」;他们即用这些口舌。「刺伤而住」是指以刺伤他人而安住。

「和合」:团结一致。「相喜」:彼此具足喜悦。「如乳水合一」:像牛奶与水那样相融。「以慈眼」:以寂静的慈爱之眼。「喜生起」:五种喜生起。「身轻安」:名身与色身皆远离躁动不安。「轻安之身」:无躁动之身。「感受乐」:感受身乐与心乐。「得定」:心于所缘正确安住。

「粗滴」:大颗雨滴。「山、山洞、岩裂、支流」:其中,「山洞」指被名为“ka”的水切割、冲刷而成的山体部分,也称为“山麓”或“河湾”。「岩裂」指连续八月下雨后地面龟裂之处。「支流」指流入小水沟的小水道。「小水沟」:小水坑。「大水沟」:大水坑。「小河」:小溪流。「大河」:如恒河、阎牟那河等大河流。

5-7. 第一贤马等经注释

97-99在第五经中,「以诸支」:以功德之支。「王应」:值得国王、适合国王。「王受用」:为国王所受用。「王之支分」:因与国王的手足等支分类似,故称支分。「具色」:具足身色。「具力」:具足身力。「应请」:适于接受名为供养的团食。「应宾客」:适于宾客的饮食。「应施」:因以信施舍弃十种布施事,故适于称为信施的供养。「应合掌」:适于合掌致意。「世间无上福田」:于一切世间,无与伦比的生长福德之处。

“具色”指具足功德之色。“具力”指具足精进力。“具速”指具足智速。“有坚力”指具备智慧的力量。“坚固精进”指精进坚稳。“不舍负担”即“不弃担者”,意为已挑起负担、高举重担,谓“未证阿拉汉果之前,我决不放下精进的担子”,是依此而行的人。在此经中,以四谛说入流道,借入流道显示具足智速。第六经中,以三向与三果,用三道果来说明具足智速。第七经中,以阿拉汉果说明道的作用。而果,因其以速疾的方式生起,故也可称为“速”。

8. 书经注释

100第八经中,“新”是就制作而言。“书”指由树皮纤维制成的衣。“中等”指在使用上属于中等。“破旧”指在使用上已破旧。“拂拭钵”指用以擦拭钵的布。“恶戒”指无戒。“因丑陋”指因缺乏功德之色而丑陋。“随顺所见而行”指效仿他的所作而行。“非大果”指从异熟果的角度而言不是大果。“非大利益”指从异熟利益的角度而言没有大利益。“因微劣”指就异熟价值来看是微劣的。“迦尸衣”指用三种棉纱织成、且唯产于迦尸国的衣。其余的文义易知。这里所说的戒是杂戒。

第九 盐块经注

101第九经中,“正如这样那样”意为“正如这样这个”。“这样那样”意为“如此如此的业”。这是说:若有人如此说——“人如何造业,便如何感受其果报。因为已造之业的果报无法遮止。因此,造多少业,就必定感受多少果报。”“若如此存在”即“如果是这样存在的话”。“便无梵行住”:因在修道之前已造作的、将于未来受报的业,必然要受报,故即便修习梵行也等同未修。“便无机会完全尽苦”:既然如此,便有业的积聚与果报的领受,依此理路,彻底终结流转苦的机会便不可得了。

“随其所应受”:即依种种方式所应了知的业。“如是如是感受其果报”:即以那些方式领受其果报。意即:在七个速行心中,若具足因缘,第一速行心的业获得受报机会,便成为现法受业;若无因缘,则称为无效业。第七速行心的业,若具足因缘,即成为当来受业;若无因缘,即为无效业。中间五速行心的业,只要流转尚在,便称为后后受业。在这些情形中,那人造作了依何种方式所应了知的业,即称为他以那种方式感受果报。因为注释中说,唯有得到受报机会的业,才名为“随应受业”。“比丘们,若如此,则有梵行住”:对于能尽业者,由于存在可被尽的业,梵行住方名为梵行住,意即“已住即是善住”。“便可能完全尽苦”:因为如此一来,依各别之道,以行与识的灭尽,于种种有中,未来的流转苦便不再生起,故完全尽苦的机会可得而见。

现在,为显示此随应受业的本质,而说:“比丘们,于此,有一类人……”其中,“微小”:指少量、微少、薄弱、低劣的恶业。“如同那样”:指与彼业同类的业。“现法受”:即彼业于现世成熟、得到受报机会,名现法受业。“连微尘也不显现”:在第二生中,连微尘许的果报亦不显现,意即于第二生中不给予极少量的果报。“很多吗?”:而是会显现很多果报吗?这是说法者的意思。“身未修习者”等文句,是显示未修身、尚处流转的凡夫。“狭小者”:功德狭小之人。“于我小者”:“我”指自身;因功德狭小,纵然自身高大,亦只是“于我小者”。“少苦而住者”:因少许恶业而成为多苦而住之人。“身已修习者”等文句,是显示诸漏尽者。他由名为身随观的身修习而成为身已修习者;或者,由已修习、已增广身,故称身已修习者。“已修习戒者”:已增广戒者。其余二句亦同此理。或者,以五门修习为身已修习,以此表示根律仪戒;以“已修习戒者”表示其余三种戒。“非狭小者”:非功德狭小之人。“广”

“小皿”:指小容器。“水瓶”:指水碗。“牧羊人”:指羊主。“杀羊者”:指屠夫。“使他损失”:以财产亏损来损害他。也有读作“jhāpetuṃ(烧恼)”的,意义相同。“或者随其所应而作”:指随己意而行。“羊财”:指以羊估值的本钱。对于他,若愿意,便给予;若不情愿,便抓住脖子驱逐出去。其余应以先前所述方式了知。于此经中,已宣说流转与还灭。

第十 尘垢洗除者经注

102在第十经中,「洗」即冲洗。「善加洗」即充分地洗、反复地洗。「洗净」即除去污垢之后再洗。「未除垢的」指未去除瑕疵、未清除污垢的。「易碎的」指本性易碎,除了需要小心处理的部分,仅以拳头一击即碎。「薄片」指用金片捶打而成。「颈饰的」指用于颈部的装饰物。

「增上心」指修习止、观的心。「对……专注」指正在修习的状态。「有念者」指具足正念者。「聪慧种性者」指具有智者种性的人。在欲寻等中,缘于欲而生起的寻是「欲寻」。与嗔、害相应的寻,称为「嗔害寻」。在亲属寻等中,以“我们的亲属众多、富有福德”等方式缘于亲属而生起的寻,是「亲属寻」;以“某处安稳、食物易得”等方式缘于地方而生起的寻,是「地方寻」。生起“但愿别人不轻视我”的寻,是与不轻视想相应的寻。「其余的法寻」即十种观随染寻。「那是定,既不寂静」:那剩余的法寻,即此观之定,因烦恼尚未寂静,故称不寂静。「非殊胜」指尚未练达、还不精纯。「未得轻安」指尚未获得烦恼止息的轻安。「未成就一境」指尚未达到心一境性。「有行折伏防护而行」:这是指依靠刻意的加行、有所用力地折伏并防护烦恼之后才获得防护;并非从烦恼彻底断尽之处生起,而是通过防护烦恼之后才生起的。

“比丘们,适时”在此处,「时」指获得五种适合机缘——气候适宜、食物适宜、住处适宜、人际适宜、听闻佛法适宜——的时刻。「那心」指彼时的修观之心。「唯内住」即唯安住于自身之中。此处,「内」指自身的内部,亦可理解为行境之内,即舍弃种种所缘,唯安住于涅槃这一行境之中。「善安住」即善巧地安住。「成为一境」即成为专一的心。「等持」即正确地安住。在“寂静”等词中,因与之敌对的烦恼已止息,故称寂静;以无恼热的含义而称殊胜;因已获得烦恼止息的轻安,故称「得轻安者」;因已达到心一境性,故称「成就一境者」;因从烦恼断尽之处生起,而非通过功用折伏、防护烦恼之后才获得防护,故称「非有行折伏防护而行者」。达到这一程度,这位比丘从轮回中出离,便名为证得阿拉汉果。

现在,为了显示漏尽者具念的证知行,而说“对于任何……”等。在此,“所应证知的证知”,是指对先已通达、而后须现证的事物进行证知。“当有彼念处时”,是指具备了作为前因的、以及现在应获得的诸念因缘——也就是以证知基础禅那等为类别的念因缘之时。然而,关于证知的详细解说,应依《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 2.365等)所述来理解。而此处的“诸漏尽”等,当知是从果定的角度而说的。

11. 相经注

103103. 在第十一经中,“增上心”同样是指修止与修观的心。“三相”是指三种原因。“适时”指在不同的时间点,也就是在合适的时候。在“应于适时作意定相”等处,意即善加观察各个时机,于心一境性合适之时作意心一境性。因为在这里,心一境性被称为“定相”。此处的词义是:定本身就是相,故称定相。其余两句的道理也一样。而“策励”是精进的名称,“舍”是指中舍的状态。因此,在精进合适之时应当作意精进,在中舍合适之时应当安住于中舍。“有此因缘,该心可能会转向懈怠”,意思是存在着某种原因,凭借此原因,这颗心会停留在懈怠的状态中。其他那些说法,道理也同样。至于“唯应作意舍相”,其内在含义是:应当让智慧运作,保持中舍。所谓“为诸漏尽”,目的是为了证得阿拉汉果。

“应准备熔炉”指应备好炭火钵。“应生火”指放入炭,点火后以吹管鼓风使火燃起。“应投入坩埚”指拨开炭后,将金子放在炭上或放入坩埚中。“中舍观察”指辨别它净与不净的状态。

“为诸漏尽而正安立定”:即为证得阿拉汉果而正确地安立定。至此,那位修习观并证得阿拉汉的比丘便已显示。现在,为了显示这位漏尽者的证知行道,经文说“对于任何……”等。这应依前面所述的方法来理解。

盐釜品,是第五品。

第二五十经结束。

第三集五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