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3. 布施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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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品」注释

142第三经的第一个词:“布施”,是指通过施与的行为而称为布施,这是所施之物的名称。或者,有依处的思称为布施,这是对所获之物舍离的名称。“财布施”,是指通过施与四种资具而称为财布施。“法布施”,是指在此,有人通过讲说不死的行道而以此施与,这称为法布施。

143第二经:“供施”,以奉献四种资具故,称为供施;以奉献法故,亦应知为供施。

144第三经:‘财施’是指对财物的施舍,‘法施’是指对法的施舍。第四经:仅是前缀不同。

146第五经:‘财受用’是指对四种资具的受用,‘法受用’是指对法的受用。第六经:仅是前缀不同。

148第七经:‘财分配’是指对四种资具的分配,‘法分配’是指对法的分配。

149第八经:以四种资具摄受,称为财摄受;以法摄受,称为法摄受。

150第九经:以四种资具摄护,称为财摄护;以法摄护,称为法摄护。

151第十经:以四种资具慈悯,称为财慈悯;以法慈悯,称为法慈悯。

第三品:布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