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独处品

2. 受相应复注 · 16 段

《独处经》的注释

259“凡任何感受”这句话,指的是所说的乐、苦、不苦不乐这三种感受,都包含在苦里面,从某种角度来说都可以称为苦,这就是它的意思。因此说“这一切都是苦”。在“此”等语句中,“此”指的是诸行的无常性,也就是“先有而后消失”的那种状态;也指坏灭的本质、毁灭的本质,以及通过老和死两种方式而变异的本质。针对这一点,我说“一切感受都是苦”,这就是简要的含义。“此”就是诸行的无常性。感受也是无常的,因为感受本身就是行法。而感受的无常就是死亡、就是坏灭,所以没有比这更苦的了。因此一切感受都称为“苦”,正如经中所说“凡是无常的,就是苦”,以及“五取蕴是苦”。这是经文本身的内容。“四无色”指四种无色定。“在此”是指在止息这一部分中。

《独处经》的注释终

《屋经》注释

262“东方”这个说法,是省略了格位变化来表述的,或者这里是把主格用于从格的意义。“以初禅等为依”,就是依初禅和第二禅。“以随念为依”,这只是举例说明,因为依靠有寻有伺的近行定所生的离染的乐,也能得到。或者也可以说,“它的初禅等”这里的“等”字,应当理解为也包含了这种情况。那些因欲而受苦的人,他们的苦受就是与欲食相应的有染受。“无上解脱”指的是阿拉汉果。当有人生起这样的愿望:“我什么时候才能成就并安住于那个境界?”在还没有证得时,以这种渴望为缘,就会生起忧受。依靠出离的舍受,就是离染的、不苦不乐受。为了显示其中的差别,才说“以第四禅为依而生起的不苦不乐受”。

《屋经》的注释终

5-8. 第一阿难经等的注释

263-266263-266. 这里应当依据前面所说的方式来看待,不过要知道,那是对他们随应受教者意乐而作的开示。这里“此”指的是这四部经当中。前两部经,从“入初禅者,语行止息”这样的方式开始,一直讲到漏尽者的烦恼止息,因为开示是贯穿到那个程度的,所以说它们是“圆满止息”。后两部经,因为还没有把止息完整地开示出来,所以就说“后二经是半止息,就开示而言”等等。

《第一阿难经》等的注释终

9-10. 《潘恰坎嘎经》等经的注释

267-268杖、锤、最上等的象鼻锤、黑线投掷器、黑线管,以及斧等五种工具属于他,所以叫“五支”。他按照建筑学所讲的方法,安置那些应当建造的住所,所以叫“木匠”。这里指的是贤者优陀夷长老,不是拉鲁优陀夷长老。关于“两种阿难”,是从注疏中提取出来的词句;而在经文里则是“阿难,我也有两种”。依靠净色身的受是身受,依靠心的受是心受。以增上的意义来说,乐本身就是根,所以叫乐根。“以伺的方式”,是指对色等对象加以伺察的方式。在过去的目标上。所谓“现在”,是指时间上的现在。这样合起来就是一百零八。

“单独的连结”是指:与提问的连结等各自分开、不与它们混杂的单一连结。虽然只说到一种受——引述“诸比丘,对此,多闻圣弟子”之后,说“触缘受”——但世尊在说了第四禅的舍受之后,又说“阿难,有比此乐更殊胜的其他乐”等话。他这样说,就是在支持木匠的主张。因此,舍受因为其寂静的本性,就被说为“乐”。“更可意”是极其可意、更加令人心悦。“更美好”就是由此而说。“更殊胜”是因为被带到最胜的状态,所以更加崇高。“更无热恼”就是由此而说。说它为“乐”,是因为它能好好吞噬敌对法,或者因为它容易提供机会。“灭是乐”,是因为完全没有生灭。因此说:“以无苦状态所称为乐的意义。”

所谓“只在乐中”,就是把它设定为“正是乐”。“以灭尽定为顶端”,就是把关于灭尽定的开示当作最上首。因为先以略说让听众生起信解,再详细展开,所以说“这是依应被引导的人而说”。第十经的意义,因为紧接着的经里已经说明了方式,所以内容浅显易懂。

《潘恰坎嘎经》等经的注释终

《独处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