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罗睺罗相应复注

25 段

第七 罗睺罗相应

第一品

1-8. 眼经等注释

188-195「独住者」:于四种威仪中皆独自而住。「远离处」:即远离之处,故称「无声」。「以念不远离者」:安住于念不相离,恒常不舍而持续。「精勤者」:具足精进,为全面烧毁、折磨烦恼而持续精进。「已置心者」:心已投向殊胜的证得,心倾注于此、朝向于此。「以成为后非有之相」:生起之前本不存在,由诸缘和合而生,生后又以「坏灭为究竟」的非有相终结。「无常」:无有恒常坚固之性。「具有生灭性」:于一一刹那中生而即灭。「暂时性」:即刹那性。「以变坏为究竟」:具有变坏的性质。因依于眼等而产生变异,便经历变坏、消亡、逼迫。「常的遮遣」:恒常性应被彻底遮遣,丝毫无存。「以苦性义」:无间断之苦,故应以苦性而忍受。「以苦为基义」:为种种苦之所依。「以恒逼迫义」:本性恒常带来热恼。「乐的遮遣」:乐的状态应被彻底遮遣。渴爱的取著,呈现为「我所」之态;慢的取著,呈现为「我是」之态;见的取著……

只取净色,是因为它被看作已达(眼等之)门位。‘观察行之心’的意思就是‘作为门的心’。

于第六所缘,三界诸法是观察行者的意许所缘。正如第一经中只取五种净色,而不取扶根尘的眼等;同样,第三经中并非只取以净色为基之心,也不取与其相应的诸法。因为唯有如此简别才有意义,否则便没有应被其排除的东西了。‘一切处’指在所有第四经等当中。‘达到速行’指与速行心相应。

眼经等注释终。

9. 界经注释

196196. 因虚空界是色的界限,而摄于色法,这便是经中说‘其余为色’的用意。‘名色’即指三界中的名与色。

《界经》的注疏到此结束。

10. 蕴经注疏

197「以总摄为分判」:即通过法之汇集而总括分类。「此处」:指于此经中。「三界」:应当执取,因为这正是修习遍察者所需。

《蕴经》的注疏到此结束。

第一品的注疏到此结束。

2. 第二品

11. 随眠经注疏

200第二品中,「自我」:具寿罗睺罗指自己的有识之身。「他人的」:指他人的无识之身。或者,这是在其它相续中,不取无色法而只执取色身来说的。另有一些人说:‘这是就无想有情的“有身”而说的。’「前者」:即‘在此有识之身中’这一句。「后者」:即‘在外’这一句。「这些烦恼」:即被称为见、渴爱、慢的烦恼。「在这些所依上」:指内与外的所依。「正观察」:在加行阶段,以观智通过遍察而观察;在道刹那,则以现观通过自证智正确地观察。

《随眠经》注疏结束。

12. 离经注疏

201‘我是此’:指我执等已被无余断除,从而彻底舍离。

《离经》注疏结束。

第二品注疏结束。

“二”:指第一品等。由于开示是在无学地所讲,故称无学地。“第一品”:是对以“善哉,尊者,世尊”等语请求的人而说;“第二品”:则是随顺那位未请求的长老之心意而说。名为“解脱成熟法”的,便是依止于出离的信根等法。然而,因为观已被讲说,这些法也就被一并讲说了。实际上,长老正是依循这些开示,令那些法达到成熟。确实,世尊即使未被请求,也开示了第二品。

《显扬真义——相应部注疏》

对《罗睺罗相应》的注疏中,那些隐秘含义的阐明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