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品 非次第品·8. 《入出息念经》的注释

2. 无间品义注 · 41 段

8. 《入出息念经》的注释

144“如是我闻”这句,说的就是《入出息念经》。其中“与其他”是指:除了经文中提到的十位长老之外,还和许多其他广为人知的大弟子们在一起。据说当时的大比丘僧团,人数多到无法计算。

他们教诫、教导,是指通过物质上的摄受和法上的摄受这两种摄受方式来摄受,然后以业处教授和教诫来教诫、教导。“而他们”中的“而”字只是经文连音的衬字。“了知前后殊胜的差别”,意思是:从持戒圆满等前一种殊胜,了知后一种更殊胜的遍处遍作等差别。

145“已发勤”就是欢喜。“为了未得的获得”,是为了证得还没得到的阿拉汉果。剩下的两个词也是同样的意思。“月光四月满月日”,是指后迦提月的四月满月日。那个满月日因为有睡莲,所以叫“睡莲日”;又因为它是雨季四个月的末尾,所以叫“四月满月日”。“我将等待”,就是我会期盼着;今天先不自恣,一直等到那天到来,期间哪里都不去,就住在这里。世尊以此允许比丘们自恣摄,这样说道。

所谓“自恣摄”,是通过白二羯磨授予的。那么,这个授予谁,不授予谁呢?首先,对无所作为的愚痴凡夫,不授予;同样,对已发起观修的修行者和圣弟子,也不授予。但对止或观还很薄弱的人,则授予。世尊那时观察比丘们的心念动向,知道他们的止观还很薄弱,就想:“今天我若自恣,各处雨安居结束的比丘都会聚集到这里来。那时这些比丘的住处被上座比丘占了,就没办法证得殊胜的成就。就算我外出游化,他们也很难找到住处。但我若不自恣,比丘们就不会聚集到舍卫城来,我也不外出游化,这样这些比丘的住处就不会有障碍。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住处安稳而住,让止观变得强固,就能证得殊胜的成就。”于是世尊那天没有自恣,而是允许比丘们行自恣摄,说:“我将在迦提月满月日自恣。”因为一旦获得自恣摄,即使依止师长而住的比丘,当亲教师和戒师外出游化时,他也可以想:“如果有合适的师长能授依止,我就到他那里受依止。”这样他就能一直住到热季最后一个月。即使有六十岁的大比丘来了,也不能占他的住处。而且这个自恣摄,即使只授予一个人,也等于授予了所有人。

进入舍卫城这句话,是因为世尊允许了自恣集会。这是针对那些在听闻教法之处,如其本性般住了一个月,在迦提月满月日做了布萨之后才进入舍卫城的人说的。前和后在这里的意思是:先修习尚弱的止观,使止观变得有力,这叫做前的差别。之后,以得定的心观照诸行,有些人证得入流果……乃至有些人证得阿拉汉果,这叫做另一种更殊胜的后差别。

146“足够”是指合适、可以。“由旬计数”:一由旬就只是一由旬,十由旬也只是由旬,超过这个数量,才叫“由旬计数”。但这里指的是上百由旬,甚至上千由旬。“即使背着行囊”:“puṭosa”就是旅途用的干粮。意思是,即使带着干粮,也还是应该前去。也有写成“puṭaṃsenā”的读法,它的意思是:肩上有行囊,也就是“用肩背着粮袋”,换句话说,就是“即使用肩背着粮袋”。

147147. 现在,为了说明这里有具足如此行持的比丘,世尊说了“诸比丘,有……”等话。其中,“四念处”等语,是为了指出那些比丘所专修的业处。在这里,讲了三十七菩提分法,包括世间和出世间的。因为在那时正在修习圣道的比丘,他们的菩提分法是出世间法;而对于已开始修观但尚未证果的比丘,则是世间法。“致力于修习无常想”这一句,是以“想”的名义来说“观”。不过,因为这里大多数比丘都是专修入出息念这一业处的,所以先简略地说了其他业处,然后详细讲解入出息念业处,而说了“诸比丘,入出息念……”等话。这个入出息念业处,在《清净道论》中已经从各个方面详细解释过了,因此,它的经文含义和修习方法,都应该按照那里所说的来理解。

149“身中某一种”:在地界等四种身当中,我说是其中一种,意思就是我说风身。或者,色处……乃至抟食这二十五种色聚,称为色身。在这些当中,入出息因为归入触处,所以是身中某一种,因此也这样说。“是故”以下:因为他在这四种身当中,随观其中一种——风身,或者在二十五种色聚的色身当中,随观其中一种——入出息,所以说“于身随观身”。一切地方都应这样理解其含义。“受中某一种”:指三种受当中的某一种,这里是就乐受而说的。“善作意”:指以觉知喜等方式生起的善妙作意。那么,作意就是乐受吗?不是。这只是说法上的引导。正如在“专修无常想”那里,是以“想”的名称来说慧;同样,这里也应理解成是以“作意”的名称来说受。在这组四法中,第一句以“喜”为名说受,第二句则直接以“乐”本身说受。在两个“心行”的句子里,依据“想和受是心所法,这些法系属于心,是心行”的说法,以及“除了寻和伺,其余一切与心相应的法都摄在心行中”的说法,所以是以“心行”的名称来说受。把这一切都总摄到“作意”的名称下,因此这里说“善作意”。

就算这样,因为这种受并不是所缘,所以受随观就不成立。并非不成立。因为在《念处注》里也确实说过:“以各种乐等的基础作为所缘,才只是受在感受;而只是依于那种受的转起,才有‘我在感受’这种说法而已。”另外,在解释“觉知喜”等语句的含义时,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的解答。因为《清净道论》中确实这样说:

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被清楚地知道:从所缘的角度,以及从不迷惑的角度。 怎样是从所缘的角度清楚地知道喜呢?当他进入带有喜的两种禅那时,在他入定的那一刻,由于证得禅那,喜就从所缘的角度被清楚地知道,因为所缘被清楚地认清了。 怎样是从不迷惑的角度清楚地知道喜呢?当他进入带有喜的两种禅那之后,再从定中出来,以灭尽、坏灭的方式观照与禅那相应的喜,在他观照的那一刻,由于通达了特征,喜就从不再迷惑的角度被清楚地知道。 这一点在《无碍解道》中也已经说过:“对于那个以长入息的方式,了知心的一境性、不散乱的人,念安立起来了;依靠那个念、那个智,那喜就被清楚地知道。” 剩下的那些词句,也应当按同样的道理从含义上理解。

就像通过获得禅那,喜、乐和心行这些法以所缘的方式被清楚地觉知;同样地,通过获得与禅那相应的、被称为受的作意,受也以所缘的方式被清楚地觉知。因此,这句话说得很对:那时,比丘在诸受中随观诸受而住。

比丘们,我说“失念、不正知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比丘按“我觉知心而入息……”这样的方式修行时,所缘虽是入出息相,但他是先在那所缘上树立了念与正知、然后才让它生起的,所以这时他实际上就是“于心随观心”。因为失念、不正知的人根本修不了入出息念。因此,就所缘而言、从觉知心等方面来说,那时这位比丘就是“于心随观心而住”。他能以慧见到贪忧的断除,见到之后,成为善于行舍的人——这里“贪”指欲贪盖,“忧”指嗔恚盖。这四句一组纯粹是依观来说的;而法随观又按盖分等分为六种,其中盖分是开头,盖分中这两类盖又是开头,所以为了指出法随观的开端,才说“贪忧”。“断除”是指像“以无常随观断除常想”那样,能执行断除作用的智慧。“以慧见了”是说:以进一步的观慧,见到那名为无常、离欲、灭、弃舍之智的断除智;再以更进一步的观慧见到它,这样就显示出观慧一层层递进。“成为行舍的人”是说:对止乘行者行舍,对一味安住也行舍,这样有两种行舍。其中,有对俱生法的行舍,也有对所缘的行舍,这里指的是对所缘的行舍。因此,比丘们,按“无常随观者入息……”这样的方式修行的人,不只是对盖等法,对以贪忧为首所说的那些法也是如此:他以慧见到它们的断除智,因而也成为行舍的人。所以应当知道:“那时,比丘于诸法中随观诸法而住。”

150“择取”是指以无常等角度去观察。另外两个词只是同一个意思的另一种说法。“无杂染的”是指没有烦恼。“平息”是指:随着身体和精神上的躁动被止息,身体和心都平息下来。“入定”是指被正确地安放,就像达到了安止定一样。“成为行舍者”是指:以俱生舍而成为行舍者。

比丘以这十四种方式观察身体时,在那身体上,正念就是念觉支;与正念相应的智慧就是择法觉支;与正念相应的身心精进就是精进觉支;喜就是喜觉支,轻安就是轻安觉支,心一境性就是定觉支;对这六种觉支既不退缩也不过度、保持中立的状态,就是舍觉支。就像马车平稳行驶时,车夫不会因为某匹马慢了就去鞭打它,也不会因为某匹马太快就去拉拽它,只是这样看着、保持不动;同样,对这六种觉支既不退缩也不过度、保持中立的状态,就叫舍觉支。到这里说明了什么?说明在一个心识刹那中,具有种种不同特征的观觉支。

152“依远离”等语,只是前面已经解释过的内容。不过在这里,执取入出息的念属于世间;世间的入出息使世间的念处圆满;世间的念处使出世间的觉支圆满;出世间的觉支使明与解脱之果——涅槃圆满。因此,说到世间法的地方,讲的就是世间法;说到出世间法的地方,讲的就是出世间法。但那位长老说:“其他地方是这样,但在这部经里,出世间法在后面才出现。其实是世间的入出息使世间的念处圆满,世间的念处使世间的觉支圆满,世间的觉支使出世间的明与解脱之果——涅槃圆满。因为这里‘明与解脱’这个词,指的正是明与解脱之果——涅槃。”

《破除迷执》中部注疏

《入出息念经》的注释终

9. 《身至念经》注释

153-4“如是我闻”这句,说的是《身至念经》。其中,“依家”指依赖五种欲乐。“驰念”指奔逐的念头;因为“sara”有奔流、奔跑的意思。“内”就是指在自己行境的范围内。“身至念”则既指摄持身的念,也指以身为所缘的念。说“摄持身”的时候,讲的是止;说“以身为所缘”的时候,讲的是观。这两方面合起来,就把止和观都讲到了。

再者……(中略)……比丘们,比丘这样修习身至念,这就是在四念处中以十四种方式所说的身随观。

156“含于自身之内”:诸善法已完全包含在那位比丘的修习之中。“明分的”:在这里,因为与明相应而分享明,所以叫“明分的”;也可以说,是在明的部分、明的类别里运作,所以叫“明分的”。其中,观智、意所成神通和六种神通,合起来是八种明。按前一种含义,与这些明相应的法也是“明分的”;按后一种含义,其中任何一种明是“明”,其余的是“明分的”。因此,无论是明本身,还是与明相应的法,都应理解为“明分的”。“以心触达”:这里有两种触达,即水遍触达和天眼触达。其中,进入水遍定之后用水触达,叫水遍触达。这样触达时,一切流入大海的河流都含于其中;再者,增强光明之后,用天眼看见整个大海,叫天眼触达。这样触达时,一切流入大海的河流也都含于其中。

入口就是缝隙、孔洞。所缘就是烦恼生起的条件。得入口就是能够进入,穿透之后一直走到尽头的意思。放置处就是安放的地方。

157像这样,先用湿泥堆等比喻来说明没有修习身至念的人,现在再用坚实门板等来比喻已经修习身至念的人,于是说出“譬如……”等话。其中,“门板”就是门扇。

158乌鸦可饮:坐在碗沿上,不低头就能喝到。应被证悟的:应以证智亲证的。达到能作证:达到现前亲证的状态。在因缘具足时:即当有因缘之时。那这里什么是因呢?证智本身就是因。堤塘所缚:被界限所束缚。

已作(如)乘车所作。已作基础,即已建立。已随行,即已随转。已亲近,即已修习。善发勤,即善好发起、善摄持。其余处处皆明显。

《破除迷执》中部注疏

《身至念经》的注释终

第10篇 行生经的注释

160“如是我闻”这一段,就是《行生经》。其中,“行生”指的是诸行本身的再生,不是有情或人的再生;或者也可以说,是由福行所引生的、属于趣往新有的诸蕴的再生。

161具足信:信等五种法只是世间法。“放置”就是安放。“决意”就是确立。“诸行与诸住”:就是连同愿求一起的信等五种法。“于彼处往生”:就是为了在那个地方受生。“这是道,这是行道”:就是连同愿求一起的五种法。因为,如果有人具备五种法却没有愿求,他的去向就不确定;如果有人有愿求却没有五种法,他的去向也不确定;如果有人两者都有,他的去向就确定。就像把木棍抛向空中,它可能以顶端、中段或根部落地,并没有一定;众生的结生也是这样,没有一定。所以,造了善业之后,应当在一个地方发愿。

165余甘子果就是余甘子。就像眼睛清净的人,能把整颗余甘子看得清清楚楚;同样,那位梵天神和与他一起生在那里的众生,也能把千世界看得清清楚楚。这个道理在一切处都适用。

167善妙:就是美好。有矿源:指天生就带着矿藏般的质地。善加打磨:经过清洗等工序,好好打磨修治过。放在红毯上:被安置在红色的毯子上。

168“十万”是指在十万个世界都放大光明的梵天神。“金币所造”:用金币做成的装饰品。所谓“金币”,就是五钱纯金。金子不足一金币,做成的饰品就经不起摩擦和打磨;金子超过一金币,虽然经得起摩擦和打磨,却没有光泽,显得粗糙。用正好一金币的金子做成,既经得起摩擦和打磨,又有美丽的光泽。“阎浮河金”:产于阎浮河。大阎浮树的每一根枝条都伸展到五十由旬,枝条间有大河流过。这些河流两岸,阎浮果掉落的地方会生出金芽。这些金芽被河水冲走,渐渐流入大海,因此叫“阎浮河金”。“由善巧的铁匠之子在炉口善加锻打”:由善巧、技艺娴熟的铁匠之子,在炉口熔炼之后,善加锻打。“炉口”就是熔炉。“善加锻打”:洗涤、锤打、擦净。《衣喻经》和《界分别经》里说的是“金块净”,而这部经里说的是“成品净”。

另外,对于在每一段落中都说的“遍满后、胜解后”,这里“遍满”有五种:心遍满、遍处遍满、天眼遍满、光明遍满、身体遍满。其中,心遍满是指在千世界中了知众生的心。遍处遍满是指在千世界中展开遍处。天眼遍满是指增强光明后,用天眼看见千世界。光明遍满也就是这个。身体遍满是指以身体的光明遍照千世界。无论在哪里解说,都不应破坏这五种遍满。

不过,三藏小无畏长老却说:“在宝珠譬喻里,看起来像是遍处的遍满;在金饰譬喻里,看起来像是身体的遍满。”由于并没有名为义注的典籍支持他这种说法,所以驳斥他说:身体的遍满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有的,应当在不破坏这四种遍满的前提下才作说明。“胜解”这个词只是“遍满”这个词的另一种说法;或者也可以说,“遍满”是铺展开来,“胜解”是了知。

169在“光”等词里,并没有单独叫作“光”的天人。少光天等三类天人叫作“光”,少净天等以及遍净天等则叫作“净”。至于广果天等那一类,则是明明白白的。

先修习这五种法,然后受生在欲界,这暂且不论。可是,受生在梵天界的人,又怎么能证得漏尽呢?这五种法就是戒。他立足于这个戒,修习遍处的准备工作,再修习各种等至,就受生在有色梵天界;修习无色禅那,就受生在无色梵天界;以等至为所依处,修习观,增长观智,证悟不来果,就受生在五净居天;再修习更高的道,就证得漏尽。

《破除迷执》中部注疏

《行生经》的注释终

第二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