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释

203 段

杂项解说

253二百五十三

是谁令白莲绽放?

谁是那如日轮的依怙智者?

红莲是谁?白莲又是谁?

谁能启迪世人?

254二百五十四。

世间随心而转,

世间为心所牵引

心之一法

一切皆随其支配

255

沙门胜于国王与副王,

将军骄慢自大;

得见住法之智者,

不应为现前之义而生偏执。

256二百五十六。

灯的光辉,照彻九方。

非属下劣,亦非同类;

当观他人之过失,

亦当省察自身过。

257二百五十七。

智者在世间,应说有益果报之语,

应说有正当因由之语;

愚者说无因之果。

此为二者之相。

258二百五十八。

凭其所言,便可了知

那心思迂曲者,无论愚智;

仅凭言语形貌,便与人结交为友

应当舍弃坚固的言辞。

259二五九。

忧虑心重者之忧虑,

说恶语者的言语,

行恶者的行为,”

这便是愚者的特征。

260二百六十。

善思者之所思,

善言者之所言;

善行者所作之业,

此为智者之特征。

261

愚痴者导入歧途。

他推卸重担,

难以调伏却自以为是,

被如法劝说时便生忿怒;

而不懂戒律的人,

不见他,即是善。

262

智者引导正道。

不行非道;

善导者最为殊胜;

正说而无瞋恨。

他通达律仪。

与他相会是善的。

263二百六十三。

无领袖者,则灭亡;

多领袖者,亦灭亡;

女领袖者,则灭亡。

善导师不灭。

264二百六十四。

于低贱诸业中,

应如无知者一般行事;

明知却故作不知而行,

卑劣之人必将招致怖畏与苦患。

265

恶人之业,

如乳之与善人相伴;

恶人于诸恶业中,

善人乐于善行;

266

智者、敌人与愚者,

愚者之敌,难以胜伏。

智者不因放逸而怀怨,

如此怨恨终不能恒久得胜。

267二六七

隐秘者,其所作唯以隐秘为善。

因为隐秘之事,不应显露于外。

是故智者,当以不显不彰而安忍。

应如述说已成就之义,随宜而谈。

268

不应开显秘密之义,

当如守护宝藏般护持它;

隐秘之义,一经显露,便非善事。

对于已知其义者,更是如此。

269

秘密不应向女人吐露。

与无友者中的智者;

或以财物得以调伏者,

或心藏盗贼之人。

270

白昼时,当远离人群,独自秘密诵说;

夜晚时,亦莫过度放逸言语;

因窃听者实能听闻密语啊,

因此,计谋迅速导致破坏。

271二百七十一。

不泄露秘密者,

于隐秘处,善加守护;

虽处恐惧之中,亦不舍弃应尽之责;

为善友,作随顺者。

272二七二

行难行之善事,

正直忍受难忍之事。

自己施舍难施之物,

如此之人,即是真正的善友。

273二七三

亲切的话语,永为良友,

从不索取所爱之物;

带着期许的布施,

『苏-达罗』者,指坚硬、粗糙之义;『苏-皮约』者,指可爱、宜人之义。

『塔丹-伽托』者,谓往来于彼;『恰-希涅那』者,指懦弱或下贱之人。

『阿-皮约』者,谓不受喜爱;『比吉亚诺』者,谓为憎恶厌弃。

274此为第二百七十四节。

‘得希’者,谓于乞求中生起惭耻;

‘悉里’者,谓身之神祇护佑;

溃败者四散奔逃,

不向他人乞求所得。

275

自己所获的肉体,

得骨骸便满足欢喜;

狮子面对近旁的野兽,

舍弃大象,追逐而去。

276二百七十六

如是,随顺欲乐,

人们希求果报。

大欲者犹如巨大,

小欲者犹如微小,

277

种种欲望,大王,

独居一室;

我愿得上等村落,

及百头婆罗门牛。

278

有幼子驾着良马战车,

有少女佩戴宝石耳环;

若此处所言者为这位女子,

便对正直之人亦生怀疑。

279

处所、友伴、财物与事业。

善具精进,所得极为难得。

他修此坚固难行之事,

以智慧、念与定。

280二八〇。

于如法所制的药物中清净

于佛等三宝

应恒常修习净信

亲近善士,且具德行

281

国王持国以法

愚人为恶行所困

女子纵以饰物严饰,

于诸欲乐亦不餍足。

282二八二

少欲而以头陀行

以精进而发勤

于大众中,善巧无畏

以舍离而为施者

亦闻善法

智者犹不满足

283二百八十三。

长者之声含笑而笑,

中者之声柔和甜美;

世间中的耸肩摇头,

是愚人的哄笑;

这些是过度的笑,

笑应有节。

284二百八十四。

恶人之中,无导引可依。

那既非正法,也非善说;

应从恶法中出离,

因为他于善士不悦乐。

285

正直之语难得

安稳的圣者难得

相称的妻子难得

既难得又受人喜爱的人。

286二百八十六。

旗帜是战车的智慧,

烟是火的表征;

王是国土的表征,

夫是女子的表征。

287二百八十七

‘难知’者,家族清净

子因溺爱而衰亡

『燃燃』者,不因贪而牵累亲属,

放纵于轻慢与无惭。

288二八八。

父母对于子女,

不应施予过多的严厉威吓;

贤明的母亲则应少言,

应说训诫之言。

289二百八十九。

应慈育五年。

……十年间,

年届十九岁时,

……如同朋友般对待儿子。

290二百九十

疼爱女儿多忧患,

护持之中多功德;

女儿应常行善业。

愿母亲们善加观察。

如叫做“杂项解说”。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