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声品

696 段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词形成就

论著开篇

[此处为原文略语或表音字符]

具足清净正法千光者,

善觉悟与正觉,如山岳而升起;

于三佛刹中,如日轮之胜者;

及正法与僧团,以头顶礼。

第二品

礼敬迦旃延尊者,

依止迦旃延注疏等;

为令愚者开悟,我今作简明注释。

阐明善品、词形成就。

1. 连音品

为显示通达胜者教法以文字善巧为根本,故应成就此善巧,而宣说此明示所诠与作用的语句。

1一、义由文字而了知。

任何世俗、出世间等各类语句的意义,皆唯依文字而得以了知。若于轻音、重音等文字上有缺失,意义便难以通达,因此文字善巧于佛语中大有助益。此处,词也因是文字聚合之相,故同样摄归于文字之中。

因此,希求利益者,应当成就文字善巧;

以起立等五种方式,正确奉事、恭敬师长。

名称规定

在此,首先为阐明声相中的惯用法,开始施设名称的规定。

2二、文字的数量为四十一。

字母等共四十一。它们随顺胜者之教说,以 a 等为始、以随韵为终,恰为四十一音,各各名为字母。即:a、ā、i、ī、u、ū、e、o;ka、kha、ga、gha、ṅa;ca、cha、ja、jha、ña;ṭa、ṭha、ḍa、ḍha、ṇa;ta、tha、da、dha、na;pa、pha、ba、bha、ma;ya、ra、la、va、sa、ha、ḷa、aṃ——这些便是字母。

“不灭”故名为字母。以 a 等为其初始,故称“以 a 等为始”。而此 a 等字母之次第,乃依发音处所等而安立。因为音声依于处所、发音器官及勤勇而生。其中,依喉、腭、头、齿、唇、鼻而有六处。

其中,a、k 组及 h 为喉音。

i音、c组、y为腭音。ṭ组、r、ḷ为顶音。t组、l、s为齿音。u音、p组为唇音。e音为喉腭音。o音为喉唇音。

v音为齿唇音。

随韵为鼻腔所生。

ṅ、ñ、ṇ、n、m 诸音,各从本位生,亦从鼻位生。

h 音与第五音及内位音结合时,

此处说为胸音;若不与他们结合,则为喉音。

作具:腭音以舌中为作具,头音以舌端为作具,齿音以舌尖为作具,其余诸音各以自位为作具。

方便,即闭合等作具的特殊状态。a 音为闭合,其余元音与 s、h 为开放,诸组音为触,y、r、l、v 为微触。

如是,在依处、作具、方便、音声、时间各异的诸字中,元音为能依,其余诸字为所依。其中——

诸元音说为能依,诸辅音则依于彼;

由同组所生者众多故,依处之轻安次第。

如是所说:

复次,依五种处所,亦依其次第;

依止等诸差别,已说他们之次第。

四十一减一,以此划定数目:

自此之后,若超出四十一字,则为有余字母。

‘非佛语’者,乃由诸师之首所阐明。

取用‘api’一词,是为兼顾前文已说之义。

3其中,以o结尾的音有八个。

在这些字母中,从a开始、以o结尾的八个字母,称为韵(sarā)。即:a、ā、i、ī、u、ū、e、o,这些是韵。

以o为结尾者,称为odantā,其中的d音是连声所生;它们因自行流转,故名韵(sarā);又因令辅音流转,亦名为韵。

此处承上『于彼』之语义而续说。

44. 短韵有三,是为轻量。

在八种韵中,有三个韵因轻量而称为短韵,即a、i、u,这三者便是短韵。

“轻量者”,是指以轻短的量为标准者。此处“量”一词,指弹指、眨眼所计的时间。依此量,短韵为一量,长韵为二量,辅音为半量。而此处说“轻”,是为了在韵律中也包含一个半量的情形。因与短时间相应,故为短韵;或具有短时间者,即是短韵。

“韵母短韵”等表述也同样适用。

55. 其余则为长韵。

在八种韵母中,与短韵不同、具有二量的五个韵母,称为长韵。即:ā、ī、ū、e、o,这些是长韵。

“其余”这一说,亦为涵盖一个半量的情况。与长时相应,或以其为性者,名为长韵。在一些情况下,位于复合辅音之前的e和o,虽为长韵,却被说如短韵。例如:ettha, seyyo, oṭṭho, sotthi。为何说“在一些情况下”?如:Maṃ ce tvaṃ nikhaṇaṃ vane. Putto tyāhaṃ mahārāja.(在这些例子中则不视为短韵。)

66. 于二合中为重。

“二”合为“二合”,即两个辅音的组合。在此二合中,当复合辅音字母居后时,其前的短韵母便称为“重”。例如:datvā、hitvā、bhutvā。

称为“重”。

77. 长韵母亦是重。

长元音也称为“重”。例如:nāvā、nadī、vadhū、dve、tayo。与重相异的,应知为“轻”。

88. 其余诸音为辅音。

除八个元音外,其余诸音为半拍音,即以“ka”为首、至随韵为止的三十三音,名为“辅音”。此外所说的“其余”,由“vuttehi”一词所摄。所谓“辅音”,是取“由这些音而显明义”之意。其列举如下:ka、kha、ga、gha、ṅa,ca、cha、ja、jha、ña,ṭa、ṭha、ḍa、ḍha、ṇa,ta、tha、da、dha、na,pa、pha、ba、bha、ma,ya、ra、la、va、sa、ha、ḷa、aṃ——这些即是辅音。在ka等字母中,所附带而有的“a”元音,仅为发音便利而附加。

即称为‘辅音’。

99. 诸组依五五为类而确立。

这些辅音中,从 ka 起至 ma 止的二十五个辅音,依每五个为一组的划分,称为‘组’。即:ka、kha、ga、gha、ṅa;ca、cha、ja、jha、ña;ṭa、ṭha、ḍa、ḍha、ṇa;ta、tha、da、dha、na;pa、pha、ba、bha、ma——此即诸组。

它们依首字母而称为ka组、ca组等名称。vagga即“组”之义。在其中,或依五五之分,或谓“它们各有五个”,故称pañcapañcaso。凡以m结尾者,称为mantā。

1010. aṃ即是随韵(niggahīta)。

a元音是方便发音之用,而“iti”一词则用以指示紧随其后所说的内容。在“a”之后所说的那个点(bindu),即名为随韵(niggahīta)。它依于短元音而被感知,或由抑制发音器官的动作而被感知,故称随韵。

抑制发音之动作,以口未张的方式所发之声;

即称为随韵(niggahīta)——也就是说,那个跟随在元音之后的点(bindu)。

在此,为能摄受(即理解之用),当有必要应用他人所施设的名称时,故作此说明。

1111. 他称之运用。

而于梵文典籍中,或其他文法家所施设的名称,如音声、非音声、擦音、辅音结合、性标志等,若被运用时,于此亦得适用。

他人所立或他人间之名称,名为他称;即于语法中,或学习语法者所用的名称,是为其义。运用者,即使用、应用之义。

其中,各组的第一、第二字母及sa音,名为非浊音。各组的第三、第四、第五字母,以及ya、ra、la、va、ha、ḷa,此二十一音名为浊音。

在此,各组第二、第四字母亦名重音,其余则名轻音。音之消失者,名为删除。短元音与长元音彼此为同音,亦名同形。元音间无间隔的辅音,名为连缀。除词根、词缀、语尾外,有意义者为词干。带有语尾者,为词。如是等。

如是名称规定。

元音连音规定

现在讲述元音连音。

“世尊”“无上士”“慧根”“此三者”“此实非”“比丘尼教诫”“侍奉母亲”“尊者请来”“胜处”“我有财富”“一切皆”“三法存在”“不存在者于此不见”——这些是在“元音”等名称中,为了在所有连音处分离辅音而说的通规。

1212. 应将前一个下置的非元音与元音分离。

“与元音”是从格用作具格,或表示伴随。应将与应连音的元音相伴的前一辅音,不超越地使其成为下置的非元音,然后与元音分离,即应将辅音与元音分离。在此,由于取了“非元音”一词,依其力而得到“辅音”之义。

1313. 元音于元音前消失。

所有元音,当后面有元音时,都获得消失。“消失”即不显现、不发音。此处“元音”是对应作之事的说明。此处用复数,是为了显示在每一个元音之前,多个元音消失。“在元音前”是对征象的说明,这是征象第七格;由于征象的取用之力,当有音量和时量间隔时,连音作用不发生。“消失”是对应作之事的说明。此句在上文制定后元音消失的规则后,应视为制定前元音消失的规则。因此,在一切第七格表述中,应知是对前者制定规则,而非对后者。

“非元音”、“下置”等词继续有效,在清晰解说中说此通规。

14十四、当被引导至相邻处时,元音可有变化。

“引导至相邻处”的意思是:在引导至相邻处时,应将不含元音、处于下方、属于其他音节的辅音字母引至其位。此处特别指出“已结合的”,是为了避免对随韵进行引导。因此,对于像“akkocchi maṃ avadhi maṃ”这样的句子,便不会产生是否需要引导至相邻处的疑惑。

如:lokaggapuggalo(世间最上士)、paññindriyaṃ(慧根)、tīṇimāni(这些三种)、nohetaṃ(此实非)、bhikkhunovādo(比丘尼之教诫)、mātupaṭṭhānaṃ(侍奉母亲)、sametāyasmā(尊者来集)、abhibhāyatanaṃ(胜处)、dhanā matthi(我有财)、sabbeva(一切皆)、tayassu dhammā(他们之三法)、asantettha na dissanti(此处不存在者,则不可见)。

诸如“yassa idāni, saññā iti, chāyā iva, kathā eva kā, iti api, assamaṇī asi, cakkhu indriyaṃ, akataññū asi, ākāse iva, te api, vande ahaṃ, so ahaṃ, cattāro ime, vasalo iti, moggallāno āsi bījako, pāto eva”等情况中,前词尾元音省略发生时,依“sare”规则进行;而在此处,则依“因义所需而变格”的原则,于“saro, saramhā, lopa”等规则现行时——

15十五、后随元音若为不同音类,可发生脱落。

从不同类元音之后,后续元音可得脱落。“sarūpa”指形相相同者,“asarūpa”指形相不同者,即音类不同者。然而,“vā”字如同前缀“ā”,在表示界限与遍摄时有两种用法:有时表选择,有时表对已定形相的把握。此处为后者,故“vā”字于此显示常与无常、有与无的区分。在“当引向他处”的规则中,应引向他处。

Yassadāni,即 yassa idāni;saññāti,即 saññā iti;chāyāva,即 chāyā iva;kathāva kā,即 kathā eva kā;itīpi,即 iti api;assamaṇīsi,即 assamaṇī asi。“眼根”是常。Akataññūsi,即 akataññū asi;ākāseva,即 ākāse iva;tepi,即 te api;vandehaṃ,即 vande ahaṃ;sohaṃ,即 so ahaṃ;cattārome,即 cattāro ime;vasaloti,即 vasalo iti;moggallānosi bījako,即 moggallāno āsi bījako;pātova,即 pāto eva。

此处不发生——pañcindriyāni, saddhindriyaṃ, sattuttamo, ekūnavīsati, yassete, sugatovādo, diṭṭhāsavo, diṭṭhogho, cakkhāyatanaṃ, taṃ kutettha labbhā 等等。

而在限定性分别中,则是存在的。

除从非元音开头的“元音、给予”等词之外,后续的元音;

长元音不被删除,重复等所排除的情况除外。

如“bandhussa iva, upa ikkhati, upa ito, ava icca, jina īritaṃ, na upeti, canda udayo, yathā udake”等例所示:在此,当前词尾元音与后随元音的脱落完成后,依照“paro, asarūpe”规则进行;同样,依据“ivaṇṇo yaṃ navā”规则,从此处应援引“ivaṇṇa”的提及;依据“vamodudantānaṃ”规则,从此处应以狮子行援引“u”的提及。

16第十六章。在某些情况下,当前面的元音省略时,成为非同类音。

若后面的音是i音或u音,而前面非同类元音省略时,在某些情况下,它成为非同类音。所谓非同类音,是指没有同类音的音,即e与o;于此,由于发音部位相近,i音与u音转为e与o。

诸如:bandhusseva、upekkhati、upeto、avecca、jineritaṃ、nopeti、candodayo、yathodake。“某些情况”指什么?指:tatrime、yassindriyāni、mahiddhiko、sabbītiyo、tenupasaṅkami、lokuttaro。“脱落时”指什么?指:cha ime dhammā、yathā idaṃ、kusalassa upasampadā。“非同类”指什么?指:cattārimāni、mātupaṭṭhānaṃ。

在此,虽然下文有“或”字,但由于说了“在某些情况下”,应知此处的规则仅适用于元音不同时脱落的情形。因此,这里不发生(变化):diṭṭhupādānaṃ, pañcahupāli, mudindriyaṃ, yo missaro。

此处,当前一音节的元音省略时,例如:tatra ayaṃ, buddha anussati, sa atthikā, paññavā assa, tadā ahaṃ, yāni idha bhūtāni, gacchāmi iti, ati ito, kikī iva, bahu upakāraṃ, madhu udakaṃ, su upadhāritaṃ, yopi ayaṃ, idāni ahaṃ, sace ayaṃ, appassuto ayaṃ, itara itarena, saddhā idha vittaṃ, kamma upanissayo, tathā upamaṃ, ratti uparato, vi upasamo。

“在某些情况下”是总摄之语,“后面的”和“脱落时”则是随顺前文而说。

17十七、长音

当前面的元音省略时,后面的元音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长音;因为发音部位相近,短元音会变成同类长音。

此处例如:buddhānussati, sātthikā, paññavāssa, tadāhaṃ, yānīdha bhūtāni, gacchāmīti, atīto, kikīva, bahūpakāraṃ, madhūdakaṃ, sūpadhāritaṃ, yopāyaṃ, idānāhaṃ, sacāyaṃ, appassutāyaṃ, itarītarena, saddhīdha vittaṃ, kammūpanissayo, tathūpamaṃ, rattūparato, vūpasamo 等等。

所谓“在某处”指什么?例如:aciraṃ vata'yaṃ kāyo, kimpimāya, tīṇimāni, pañcasupādānakkhandhesu, tassattho, pañcaṅgiko, munindo, satindriyaṃ, lahuṭṭhānaṃ, gacchāmahaṃ, tatridaṃ, pañcahupāli, natthaññaṃ。所谓“在脱落时”指什么?例如:yathā ayaṃ, nimi iva rājā, kikī iva, su upadhāritaṃ。

在后方元音省略的情况下,例如:lokassa iti, deva iti, vi ati patanti, vi ati nāmenti, saṅghāṭi api, jīvitahetu api, vijju iva, kiṃsu idha vittaṃ, sādhu iti。

“在脱落时”与“长音”的规则,在此处同样延续。

18十八、前(词尾)的(元音)。

当位于前面的元音在后面的元音前被省略时,有时该元音会变成长音。此处举出“ca”字,是为了将省略与长音的规则一并引带过来,以此表明这样一条原则:被引带过来的规则,在后续之处便不再适用。

如“lokassa”(世间)、“devā”(诸天)、“vītipatanti”(超越)、“vītināmenti”(度过)、“saṅghāṭīpi”(僧伽帝衣也是)、“jīvitahetūpi”(为了活命也是)、“vijjūva”(如闪电)、“kiṃsūdha vittaṃ”(在此什么是财富)、“sādhūti”(善哉)。

“有时”是指什么呢?例如:yassadāni(如今谁的)、itissa(此人的)、idānipi(现在也是)、tesupi(在他们中也是)、cakkhundriyaṃ(眼根)、kinnumāva(究竟为何)。

当词首的元音被省略时,例如:adhigato kho me ayaṃ dhammo(此法确实已被我证得)、putto te ahaṃ(我是你的儿子)、te assa pahīnā(他的那些已被断除)、pabbate ahaṃ(我在山上)、ye assa(他的那些)——

19十九、词尾e转为y。

当处于词尾的e后接元音时,有时会变为y。此规则仅适用于“akārameteyasaddādi”(以a、e等音开头的词)等情形。“y”指y这一形式,“e”指词尾的e,“ādeso”指在应被替代之处予以替代,故称“替代”。在论述“辅音”之后,接着讨论“长音”,故称“长音”。

例如“adhigato kho myāyaṃ dhammo”(此法确实已被我证得)、“putto tyāhaṃ”(我是你的儿子)、“tyāssa pahīnā”(他的那些已被断除)、“pabbatyāhaṃ”(我在山上)、“yyāssa”(他的那些)。

“有时”是指什么?如“te nāgatā”(他们未到)、“puttā matthi”(有儿子们)。为何要举出“词尾”?如“dhammacakkaṃ pavattento”(转法轮)、“damento cittaṃ”(调伏心)。

诸如“yāvatako assa kāyo”(其身若何)、“tāvatako assa byāmo”(其寻即若何)、“ko attho”(何义)、“atha kho assa”(然则于彼)、“ahaṃ kho ajja”(我确于今日)、“yo ayaṃ”(此者)、“so assa”(彼之彼)、“so eva”(彼即是)、“yato adhikaraṇaṃ”(以此为缘)、“anu addhamāsaṃ”(每半月)、“anu eti”(随行)、“su āgataṃ”(善来)、“su ākāro”(善相)、“du ākāro”(恶相)、“cakkhu āpāthaṃ”(入于眼境)、“bahu ābādho”(多有疾患)、“pātu akāsi”(令其显现)、“na tu eva”(然非如是),于此处——

20二十、词尾o与u转为v。

位居词尾的o与u,当其后有元音相接时,在某些情况下会转为v。此处所举的,是那些以ka、kha、ya等为开头的词中的o。

他的身体有多大,臂展就有多大;‘何处’指什么意义;然而他的;我今天;那位;他自己的;正是那位;由于什么原因;每半个月;他们去了;欢迎;好的行为;坏的行为;进入视野;多病;他做了;但绝不。

‘何处’是什么?即什么意义;然而某一位;那个我;那个我;这四个;欢迎;善友啊;愿如此。‘执取极端’是什么?即可听闻的;他们叫喊。

他有亲切款待之行,一切快乐得以体验;音节得到解释;河流临近;此处以蛙的行进方式,称为‘于非形状’。

2121.元音i,那个“navā”。

当前面的元音i,在遇到不同类的后随元音时,便转为y音,或如“navā”所说。i音即元音i,而“navā”一词为“kvaci”的同义词。

他的亲切款待之行,一切快乐被体验,音节,被解释,河流临近。

“navā”是什么?以五支,自身中的那些,我去,已解脱的施舍者,不骄慢。“asarūpe”是什么?如此在此,如火,存在。

超越末端、过于白、依赖铁、带回、回归、他的这个、这个这个等等,在此,当“元音i的那个navā”发生y音替换时——

2222. 一切,而且。

此处是指对“ati”“pati”“iti”中的“ti”音。

任何以“ti”结尾的音,当后面有元音时,在某些情形下会变为c音。通过说明“ti”可知,这条规则仅针对未发生y音替换的情况;否则,“kvaci”这一取用以及“atissa cantassa”这一经句便成无义。“paradvebhāvo ṭhāne”是指重叠。

极端的,过于白的,条件,拿回,回来,他的这个,这个这个,等等。

「有时」(kvaci)所指为何?即指「itissa」一词,当期望出现「iti」这一形式时。

「Te na vāivaṇṇe」这条规则,以及前述「na ivaṇṇe」的规则,依然适用。

23第二十三则:Atissa cantassa。

「Atissa」指前缀 ati 的末音 ti,后接 i 类元音时,不适用前述“sabbo caṃ tī”规则所成的形式。Atissā 是仿拟前缀 ati 之例,故此处并无语尾省略。而此处的“anta”一词,依声律遮止品,唯指 ati 词末的 ti 音,不应视为指 i 类元音。否则,此条文本身便毫无意义。

此处,“I 类元音、此、新”等规则,因属非同类元音之章节故;

于 i 类元音,在同类音中,y 的替换亦无可能。

字母c表无上的合集之义,因此iti与pati的词末亦不发生(前述)变化。例如:ati isigaṇo变为atīsigaṇo;同样,atīto、atīritaṃ、itīti、itīdaṃ、patīto。

abhi akkhānaṃ、abhi uggato、abhi okāso——于此,当y音应出现时——

“于元音前”之规则,继续适用。

24第二十四则:abbho abhi。

「abhi」一词,若后接元音,则整体替换为「abbho」。

「Abhī」是以第一格结尾的词,在注释中作第六格连接。

因随顺词源而说,譬如‘aṃmo’等词。

前部辅音脱落,例如abbhakkhānaṃ、abbhuggato、abbhokāso。

adhi agamā(向上而来)、adhi upagato(向上接近)、adhi ogāhetvā(向上潜入),即如是等例。

2525. “Ajjho”即“adhi”(上、于、向)。

凡以adhi开头的词,后接元音时,即发生ajjhādesa(替换为ajjho)。例如ajjhagamā、ajjhupagato、ajjhogāhetvā。

abhi为“所愿”,adhi为“所起”,于此(itīdha)而言。

亦云:“abbho即abhi,ajjho即adhi。”

2626. 而此二者,于i类元音之前,或不作变化。

而这abhi与adhi二前缀,当其后接i类元音时,或变成前述之形abbho、ajjho,或不作此变。此乃依据元音失落等后续规则所成。例如abhicchitaṃ、adhīritaṃ。所谓“或(vā)”是何义?即表示亦有abbhīritaṃ、ajjhiṇamutto、ajjhiṭṭho等形式。

此处有一例:ahantīdha。

2727. dha也会变为do。

当以dha开头的词后面遇到元音时,有时会变成d音。这一规则仅适用于ekasadda一词之后的idha中的dha,同时伴随元音省略与元音延长,例如ekamidāhaṃ。所谓“有时”是何义?即指有时不发生变化,如idheva。

有时,善士的‘dha’音会转变为‘ha’音,例如:sāhu dassanaṃ(善见)。

此处‘如同那样’即是‘正是那样’之义。

‘navā’一词继续沿袭,同时‘saramhā’一词也继续沿袭。

28eva等词前的元音变为短音。

此处说明对yathā与tathā两种情况的把握。当长元音后接eva等词时,其开头的e音变为ri音,同时前面元音变为短音,此属‘或然’(navā)。例如:yathariva、tathariva。为何说‘或然’?因为也存在yatheva、tatheva的形式。

例如ti antaṃ(三边)、ti addhaṃ(三半)、aggi agāre(火在家中)、sattamī atthe(第七义)、pañcamī antaṃ(第五边)、du aṅgikaṃ(两肢)、bhikkhu āsane(比丘在座)、puthu āsane(各别在座)、sayambhū āsane(自生者在座)等,在这些情形中,当yava等音替代发生时——

“saññā”(想/名称)一词沿用。

2929. i 音与 u 音称为 jhala。

i 音与 u 音依次得 jhala 之名。提及“音”(vaṇṇa),是为涵盖同类音。

jhala 之称如同 pasa 之称,不依于语基词尾而成立;

可于动词中、语基中间,以及两类语基词尾之处得见。

3030. 若处 jhala 音之后,元音 i、u 可变作相应的半元音。

当后续为元音时,jhala 与 iyauva 等会变成这些替代形式,并且删除元音。

如 tiyantaṃ、tiyaddhaṃ、aggiyāgāre(火舍,第七格义)、pañcamiyantaṃ、duvaṅgikaṃ、bhikkhuvāsane(比丘座处)、puthuvāsane(普通座处)、sayambhuvāsane(自然座处)。为何说“vā”?即亦作 agyāgāre(家,第七格义),bhikkhuāsane nisīdati(他坐于比丘座)。

此处的 go ajinaṃ(牛与羊皮)、go eḷakaṃ(牛与山羊)等词汇。

当进入复合词时,‘go, avo’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3131. 位于元音前时,o 变为 ava。

Go 一词的 o 音,当其位于元音前并进入复合词时,变为 ava。例如:gavājinaṃ(牛羚羊皮)、gaveḷakaṃ(牛山羊)。又,通过‘ca’字的引用,还表示了 u 音亦有 u 与 ava 之类的替代。例如:bhuvi(在地上)、pasavo(牲畜们)。

此处指“Putha eva”等。

3232. 当后接元音时,putha 有时会在词尾插入 g 音。

对于不变词 putha,当后接元音时,其词尾有时会插入 g 音。Āgacchati 意为“添加”,即原本没有的事物生起。而此处所言“于元音前”,依邻近之理,应理解为 putha 的词尾。例如 Puthageva(即 putha eva 的插音形),以及 putha eva(不插音形)。

此处所说的“Pā eva”等。

关于“在元音前”、“go”、“插入”、“有时”的规则,此处同样适用。

3333. Pā 的词尾变为短音。

对于“pā”一词,当其后接元音时,有时会插入辅音“g”,且“pā”的末尾元音变短。例如“pageva”,即是“pā eva”的变化。

同时,“或者,于元音前”这一规则也继续适用。

34三十四. 可插入ya、ma、da、na、ta、ra、la诸音。

当后接元音时,可插入以ya为首的八种增音。ca字表示也可增入g音;而此处的vā字意为“随情况而定”。

其中,ya增音见于以i、e等元音起头的词。例如yathā idaṃ变为yathayidaṃ;涉及辅音时,依“rassa”规则转为短音,如yathā idaṃ vā变为yathayidaṃ vā,yathā eva变为yathāyeva或yatheva;同样,mā idaṃ变为māyidaṃ,mā evaṃ变为māyevaṃ,taṃ idaṃ变为taṃyidaṃ,taṃ eva变为taṃyeva,na idaṃ变为nayidaṃ,na imassa变为nayimassa,na imāni变为nayimāni,na vata ime dhammā变为navayime dhammā,buddhānaṃ eva变为buddhānaṃyeva,santi eva变为santiyeva,bodhiyā eva变为bodhiyāyeva,sati eva变为satiyeva,pathavī eva变为pathavīyeva等。

同样,于元音前亦有音位变换等。例如vi añjanā变为viyañjanā或byañjanā;同样,viyākāsi变为byākāsi。pariantaṃ变为pariyantaṃ,同样有pariyādānaṃ、pariyuṭṭhānaṃ、pariyesati、pariyosānaṃ,这些是固定的。ni āyogo变为niyāyogo。在此不发生此变化者,如parikkhato、upaparikkhati。

va音插入于“ti”等词之后、a或u元音之前。例如“ti aṅgulaṃ”成为“tivaṅgulaṃ”,同样有“tivaṅgikaṃ”;“bhū ādayo”成为“bhūvādayo”;“migī bhantā vudikkhati”;“pavuccati”;“pāguñña vujutā”成为“pāguññavujutā”。

ma音插入于“lahu”等词之后、元音之前,用于保持韵律等目的。例如“lahu essati”成为“lahumessati”,同样有“garumessati”;“idha āhu”成为“idhamāhu”;“kena te idha mijjhati”;“bhadro kasāmiva”;“ākāse abhipūjayi”成为“ākāse mabhipūjayi”;“ekamekassa”;“yena idhekacce”成为“yena midhekacce”;“āsati eva”成为“āsatimeva”。

da音插入于u前缀之后,以及saki、kenaci、kiñci、kismiñci、koci、sammā、yāva、tāva、puna、ya、te等词之后。其中,在u前缀之后的插入是固定的,例如“u aggo”成为“udaggo”,同样有“udayo”、“udapādi”、“udāhaṭaṃ”、“udito”、“udīritaṃ”、“udeti”。

不变化词之后也会发生插入。例如“saki eva”变为“sakideva”;同样地,根据《摩诃菩提》经文,“sakadāgāmi”中的 i 变为 a。又比如,“kenaci eva”变为“kenacideva”,“kiñci eva”变为“kiñcideva”,“kismiñci eva”变为“kismiñcideva”,“koci eva”变为“kocideva”;“sammā attho”变为“sammadattho”,元音随之缩短。与此相同的还有“sammadakkhāto”、“sammadaññā vimuttānaṃ”、“sammadeva”、“yāvadatthaṃ”、“yāvadeva”、“tāvadeva”、“punadeva”。

名词之后,则有“yadatthaṃ”、“tadatthaṃ”、“yadantarā”、“tadantarā”、“tadaṅgavimutti”、“etadatthaṃ”、“attadatthaṃ”、“sadatthapasuto siyā”等形式,这些都是在与 ya、ta、eta 等词组成的复合词中出现的。

以“ādi”一词为例,还有“aññadatthaṃ”、“manasādaññā vimuttānaṃ”、“bahudeva rattiṃ”、“ahudeva bhayaṃ”等形式。

“Vā”者何义?指某位希求利益者,正确了知后,乃至我、乃至我、又复、自利。

“Na”字,表“延续”等义。如:从此延续、从此引导、长久引导。

“Ta”字,表“因为此、所以此”及“从今日起”等义。如:因为于此,所以于此,从今日起。

‘Ra’字用于‘ni’、‘du’、‘pātu’、‘puna’、‘dhī’、‘pāta’及‘catur’等词首。如:ni antaraṃ即无间、恒常;如是nirālayo无所执着、nirindhano无燃料、nirīhakaṃ无造作、niruttaro无上、nirojaṃ无味。Du atikkamo即难超越、durāgataṃ难到达、duruttaṃ难说。Pāturahosi即显现了,pāturahesuṃ即显现了。Punarāgaccheyya即再来,punaruttaṃ即重复说,punareva即又再,punareti即又回来。Dhiratthu即可厌弃。Pātarāso即早餐。

以‘catu’(四)开头的词:caturaṅgikaṃ(四支)、caturārakkhā(四护卫)、caturiddhipādapaṭilābho(获得四神足)、caturoghanittharaṇatthaṃ(为渡越四暴流)。Bhatturatthe(为丈夫之利益)、vuttiresā(此是所说)、pathavīdhāturevesā(此是地界)。

同样地,于‘sara’、‘iva’、‘eva’等音韵中,为护持韵律而用。例如:nakkhattarājāriva tārakānaṃ(如星王于众星),vijjurivabbhakūṭe(如闪电于云峰),āraggeriva sāsapo(如芥子于针尖),sāsaporiva āragge(如针尖于芥子),usabhoriva(如牛王),sabbhireva samāsetha(应与善士共处)。

“Vā”是何义?两种所依,显现后,又再次。

字母“ḷ”与数字六相关联。“l”与“ḷ”二者无别。如“cha abhiññā”(六神通)亦作“chaḷabhiññā”;另有“chaḷaṅgaṃ”(六支)、“chaḷāsīti”(八十六)、“chaḷaṃsā”(六角形)、“saḷāyatanaṃ”(六处)。

“Vā”是何义?六神通,即六种神通。

如是,元音连声规则已结束。

阴性。

接下来说明阴性词。

以a结尾的阴性名词并不常见。

以ā结尾的阴性名词,如“kaññā”一词。在安立“kaññā”时——

176176. 阴性时,于词基末尾附加āp后缀。

当词基用于阴性时,若以a结尾,则于其后加āp后缀。

表示词干本身意义的阴性后缀,正如syā等格尾一样。

ṇa等后缀既表示后缀本身的意义,也表示词干自身的意义。

当以“元音省略”等规则省略了前一元音,并进行了后续操作后,由于“除词根、后缀与语尾之外,有意义者为名词性”这一规则已说,即使后缀部分本身并非名词,在语尾尚未生起的情况下,依“taddhitasamāsakitakā nāmaṃ vā'tavetunādīsu cā”中的“vā”一词所概括,阴性后缀也被称为名词。如同之前一样生起格尾,再依“其余情况省略si与gas”而省略si。即sā kaññā(那位少女)。

在复数中,从“呼格中,si称为ga”取“称为”,从“te是阴性词的po”取“阴性词”,这两条规则继续适用。

177177. 长音ā属gha类。

当词干末尾的长元音ā为阴性时,便称为gha。处于gha的称谓下,依“gha之后,yo的复数语尾可省略”之规则,可选择性省略yo。即tā kaññā, kaññāyo(那些少女们)。

在呼格中,从“sakha之后,gas可有替换”这一规则里,“gas的”之规则在此处依然适用。

178178. 在 gha 之后也是如此。

当以 gha 结尾的词干后接词尾,并发生元音省略等情况时,其末音 a 变为 e。例如:bhoti kaññe(呼格单数)、bhotiyo kaññā kaññāyo(呼格复数)。

在词尾 aṃ 前,因元音省略及恢复本形,成为 kaññaṃ;另有 kaññā、kaññāyo 等形式。

在第三格等格位中,“āya catutthekavacanassa tu”与“āyo, ekavacanānaṃ”这两条规则继续适用。

179179. 对以 gha 结尾的词干,后接 nādi 组词尾时。

凡称为 gha 的词干,其词干末的 ā 在后接乃至以 smiṃ 收尾的 nādi 组单数格词尾组时,变为 āya。元音省略等依例类推。例如:kaññāya(单数具格、从格、属格、处格),kaññāhi、kaññābhi(复数具格、从格),kaññāya(单数属格),kaññānaṃ(复数属格),kaññāya(单数处格),kaññāhi、kaññābhi(复数具格、从格),kaññāya(单数从格),kaññānaṃ(复数属格)。

处格单数词尾 smiṃ、mhi

180180. 以 gha 与 pa 结尾的词干,后接词尾 smiṃ 时,可变为 yaṃ。

以 gha 与 pa 结尾的词干,其后 smiṃ 处格词尾可变为 yaṃ;其他情形下则变为 āya。例如:kaññāyaṃ、kaññāya(处格单数),kaññāsu(处格复数)。

其余一切,也是如此;

信、慧、智、明,思惟、策谋、琵琶、渴爱;

欲求、迷恋、渴望、幻术,慈、量、学处、乞食。

小腿、颈、舌、言语

影子、希望、江河、船只

偈语、军队、书写、厅堂

花环、时节、供养、嬉戏。

渴爱、感受、想,思、贪求、众生;

天神、鹌鹑、鬣蜥,苍鹭、群众、会堂。

虚空、跳蚤、锡兰,签筹、沙粒、火焰。

维萨迦、街巷、树枝,菖蒲、石子、发髻、水罐。

最年长者、象鼻、争论,悲悯、妇女、藤蔓。

谈论、睡眠、甘露、成就,气味、尸沙树、罪恶。

光明、界、忍耐、妻子,

刹帝利、碎石、烈酒;

秋千、秤、石头、嬉戏

腰带如装饰品般闪耀

母马、悬垂物、鼠、箱、苏拉萨、方向

鼻、月光、洞穴、渴望、滑液、大地等。

仅在对母亲等称呼时,词形有所变化。如:母亲、母亲、母亲们。

当“ghate ca”中的“e”音应当出现时——

181不始于“母亲”等词。

对于以“母亲”(amma)、“食物”(annā)等词开头的呼唤复数形式,不发生e音变化,而依“或为ā音”的规则变成短音。

“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们。”同样地,“食物,食物,食物们;尊贵的食物,尊贵的食物,尊贵的食物们。”“母亲,母亲,母亲们;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尊贵的母亲们”等等。

长阿音结尾类。

以“i”元音结尾的阴性名词,如“ratti”(夜)。

依此,单数主格等词缀生起而“si”词缀脱落,即成“ratti”。

在复数形式中,前文所述“saññā”规则以及以“i”元音或“u”元音结尾的词等规则仍然适用。

182182. 凡属阴性名称(itthikhyā)者,加上词尾“po”。

阴性名称(itthikhyā)即是阴性名词之称号。凡词干以i或u类元音结尾,且为阴性名称者,便称为“附阴性名称”(pasaññā)。于附阴性名称中,依“ghapato cā”等规则,词尾yo被省略;依“yosu kata”等规则,词干元音延长。例如:rattī, rattiyo, ratyo(诸夜);呼格单数:he ratti;呼格复数:he rattī, he rattiyo。

依“aṃmo”等规则,词干末音变为随韵(niggahīta)。例如:rattiṃ(夜,业格单数);rattī, rattiyo(主格、业格复数)。

在第三格等的情况中,亦适用“单数格格尾”与“以nā等起首的格格尾”之规则。

183183. 于阴性名词词干后,接语尾yā。

凡属于阴性名词(pasaññā),其词干末尾为i类或u类元音者,其后以nā等起首的诸单数格格尾,悉皆替换为yā。例如:rattiyā(具格单数),rattīhi、rattībhi、rattihi、rattibhi(具格复数),rattiyā(与格、属格单数),rattīnaṃ、rattinaṃ(属格复数)。

在第五格中——

184184. 从阴性名词词干之后,smiṃ与smā词尾可依次替换为aṃ和ā,此为可选。

从该阴性名词词干之后,smiṃ与smā二词尾可依次替换为aṃ和ā,此为可选项。此处的“vā”表示有条件的可选性,故以u音结尾者不进行此替换,以i音结尾者则视具体使用情形而定。

而且,“于元音前插入y”的规则同样适用;依据狮子与青蛙的比喻,这也包括单数和复数诸格。

185185. 关于附阴性名称词干

当以i类元音结尾的附阴性名称词干之后,接以元音开头的单数或复数格语尾时,应插入y。此处需注意,由于y的插入规则专属于附阴性名称,故“附阴性名称”一语仅指以i类元音结尾者;而“ca”一词则用于排除如“ratto”等形式。例如:ratyā, rattiyā(具格单数);rattīhi, rattībhi, rattihi, rattibhi(具格复数);rattiyā(与格/属格单数);rattīnaṃ, rattinaṃ(属格复数)。至于依处格(smiṃ),则替换为aṃ并插入 y,成ratyaṃ。或依“ghapato smiṃ yaṃ vā”的规则,替换为yaṃ,成rattiyaṃ。

于他处,对“aṃ、smiṃ”或“vā”等规则亦通用。

186186. 于词首,亦替换为“o”。

自“ādi”等词起,处格单数词尾可随意代换为“aṃ”或“o”。由“ca”字可知,于其他词亦可将“ā”代换为“aṃ”或“o”。例如:ratyā、rattiṃ、ratto、rattiyā,以及rattīsu、rattisu。

其他种种法也是如此——

得、相应、言说、名声、解脱、满足、忍辱、爱欲;

寂静、相续、成就、清净、神通、增长、觉、菩提。

地、生、喜、产、欢喜、合、筛、顶

见、增长、满足、杖、线、堤、管、戏

念、慧、趣、死、坚定、少女、变形

乐、喜爱、光芒、闪电、衣、药、指、尘、鼓、槽、林、皮等以i结尾的名词。

以i结尾。

以ī结尾的阴性名词,例如“itthī”(女人)一词;

“ittha”一词,此处兼有“于女性”与“词缀”二义。

187于nadi等词,或非nadi等词,附加词缀ī。

Nadādito vā anadādito vā:在阴性中,从词干附加ī词缀。说“或”是为了囊括非nadi等词的情况,由此,一般牛等词也附加ī。

元音省略后,依据“有时于相异元音省略时”之规则,在相异元音条件具足时,回归本形,此即称为名词词干;由此产生格词尾。Itthī、itthī,依“喉短音化”等规则短化,成为itthiyo。呼格则依“喉唇短音化”规则短化。呼格单数:bhoti itthi;呼格复数:bhotiyo itthī itthiyo。

在第二格单数的语法规则中,关于“gha等之后以smiṃ变为yaṃ,或可不变”,其中的“或”(vā)字是承续上文而来。

188第188条规则:若aṃ词尾位于从pasañña类词而来的ī音之后,则变为yaṃ。

若aṃ词尾位于从pasañña类词而来的ī音之后,则变为yaṃ,或可保留不变。例如:itthiyaṃ、itthiṃ,itthī、itthiyo,itthiyā,itthīhi、itthībhi,itthiyā,itthīnaṃ,itthiyā,itthīhi、itthībhi,itthiyā,itthīnaṃ,itthiyaṃ、itthiyā,itthīsu。

如此则成“nadī, nadī”。若不省略格尾,依“tato yonamo tū”等规则——此处以“tu”字表示格尾yo可替换为naṃ——以及依“pasaññassa cā”等规则,长ī变为ya;再依“yavataṃ talana…”等规则,将“dya”中的“d”变为“j”,并重叠。于是有“najjo sandanti”,亦作“nadiyo”。

在此,对于如是成立的“najjo”等词,注疏中以“ānatta”等引述来成就,应知这是为了显示,如同“atraja”、“sugata”等词那样,亦另有成就的方法。

呼格单数作“he nadi, he nadī”,呼格复数作“he najjo, he nadiyo”;对格单数作“nadiyaṃ, nadiṃ”;主格复数作“nadī, najjo, nadiyo”。

在“am”等经中,依“ā pato”的区别瑜伽,有时也会发生鼻音等的转变,由此成就诸如“na jaccā vasalo hoti”“pathabyā ekarajjena”等例句的转变,如同前文所述,可出现y、j等音的二重等变化。

该词依格位呈现如下变化:具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具格复数有“nadīhi, nadībhi”;与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属格复数有“nadīnaṃ”;从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从格复数有“nadīhi, nadībhi”;属格单数有“najjā, nadiyā”;属格复数有“nadīnaṃ”;处格单数有“najjaṃ, nadiyaṃ, nadiyā”;处格复数有“nadīsu”。

此外亦有其它的变化形式——

摩希河、韦多罗尼河、池塘、芭蕉、芭蕉树、水罐;

女子、少女、妙龄女子、瓦卢尼酒、婆罗门女、闺友。

乾闼婆女、紧那罗女、龙女、天女、夜叉女、母羊、母鹿;

母猴、母猪、母狮、母鹅、母鸦与母鸡——

上述这类词,与阴性名词相同。

同样地,从舅父等词干加上词缀ī时——

189189. 舅父等词加ī词缀时的词形变化。

对于mātula(舅父)、ayyaka(祖父)、varuṇa(瓦卢纳)等词,当后接ī词缀时,词末发生词形变化。此变化基于属格关系,并伴有元音省略等规则。例如mātulānī(舅母),同样还有ayyakānī(祖母)、varuṇānī(瓦鲁纳尼),其余变格与阴性名词相同。

在anadā等词类中,puthu词干加ī词缀。依据“o sare cā”规则,此句中ca字表示u变为av。如puthavī(地)、puthaviyo(诸地)。从sasmā格到smiṃsu格,变格形式有puthabyā、puthaviyā等,例如puthabyā、puthaviyā,以及puthabyaṃ、puthaviyaṃ、puthaviyā等。

从go词干,依据“nadādito vā ī”规则加上ī词缀。或依《大释》中“gāva se”之说,以gāva一词通过分别释,将o变为ā的方式。如gāvī(母牛),单数、复数等形式,与阴性名词的变化相同。

此处“mānava”一词,依“itthiyaṃ, vā, ī”规则构成。

190以ṇava、ṇika、ṇeyya、ṇantu结尾的阴性词干,加上ī词缀。

凡以ṇava、ṇika、ṇeyya、ṇantu等后缀结尾,且用于表示女性的名词,皆加后缀ī。“或”字之用,意在于某些情形下取消该规则,如元音省略等变化。由此得:mānavī(学童女),同理有nāvikī(女船师)、venateyyī(维那达耶之女系)、gotamī(乔达弥)。

“具德者加ī”——此处“或”字承前继续适用。

191“学童”一词,此处依上文“于女性,或加ī”的规则继续适用。

当后续接īkāra词缀时,整个ntu后缀或变为takāra;在其他情况下,则有元音省略等变化。guṇavatī,guṇavatī guṇavatiyo,guṇavantī,guṇavantī guṇavantiyo等,其变格与itthī(女人)一词相同。

如此,则有kulavatī(具族姓者)、sīlavatī(具戒者)、yasavatī(具名声者)、rūpavatī(具容色者)、satimatī(具念者)、gottamatī(通达族姓者)。

从mahanta(大)一词,依「nadā等之后或加ī」之规则加ī词缀;其中ntu之称谓形式,则可有条件地替换为takāra。由此得mahatī、mahantī。

「bhavanta 加 ī」—— 于此,「īkāre」的规则适用。

192192. bhavata 变为 bhoto。

当阴性词缀 īkāra 随后时,整个 bhavanta 词干变为 bhotā。例如:sā bhotī, bhotī bhotiyo;呼格:he bhoti, he bhotī bhotiyo 等。

此处,“比丘(bhikkhu)”一词的规则,承上文“itthiyaṃ”(于阴性)及“vā”(或)而来。

193193. pati(主)、bhikkhu(比丘)、rāja(王),及以 īkāra 为尾之词,加 inī。

当 pati(主)、bhikkhu(比丘)、rāja(王)等词,以及以 īkāra 结尾之词,用于阴性时,加后缀 inī。

在“saralopo'mādesa”等经文中,因有 tu 的提及,于某些情况下遮止了前词干尾音的脱落,故依“vā paro asarūpā”句,此处所行的是元音省略,如 bhikkhunī、bhikkhunī bhikkhuniyo 等。

从 gahapati(家主)一词加上 inī 后缀,即顺着“atta”等规则而成。

194194. 于 patissinī(顺从女)一词中。

当后接inī后缀时,pati一词内部的a音变为ī,如gahapatānī。同样,当后接元音被省略时,依“pubbo ca”规则,前部元音变长,如gahapatānī。

同样,由rāja(王)一词加inī后缀,因元音省略与词干还原,成为rājinī(女王)。在以ī结尾的词中,由daṇḍī(持杖者)一词加inī后缀,发生元音省略等变化,成为daṇḍinī,其变格如daṇḍinī、daṇḍiniyo,依此类推有hatthinī(母象)、medhāvinī(聪慧女)、tapassinī(苦行女)、piyabhāṇinī(爱语女)等。

此处“pokkharinī”一词,依“tesu vuddhī”等规则,ī音与n音分别变为a音与ṇ音,成为pokkharaṇī、pokkharaṇī。复依“tato yonamo tū”经句,由其中的“tu”字而有阳性词尾o,且ī音变为y音;再依“yavata”等经句,由“kāra”一词,使ṇy变为ñ并发生重叠,如pokkharañño、pokkharaṇiyo等。

“或”(vā)字的作用是表示未列举的其余情况。因此,即使是“通达者”“夜叉”等词,也构成 inī 后缀的形式,如 paracittavidunī(知他心女);由于元音省略而出现简略,例如 paracittavidunī 与 paracittaviduniyo、yakkhinī 与 yakkhiniyo、sīhinī 与 sīhiniyo 等。

以ī音结尾。

以 u 音结尾且为阴性的 yāgu(酸粥)一词。

这便是 ratti 一词的变格方式。不同之处仅在于没有发生 a 音替换等。

yāgu(粥)一词的变格如下:yāgu, yāgū yāguyo, he yāgu, he yāgū yāguyā, yāguṃ, yāgū yāguyo, yāguyā, yāgūhi yāgūbhi yāguhi yāgubhi, yāguyā, yāgūnaṃ yāgunaṃ, yāguyā, yāgūhi yāgūbhi yāguhi yāgubhi, yāguyā, yāgūnaṃ yāgunaṃ, yāguyaṃ yāguyā, yāgūsu yāgusu.

同样地,界、母牛、坑、癣、疥、痒、绳、母象、荜茇、婆婆等词。

这是“母亲”一词的变格。其词形变化方式与“父亲”一词相同。在“Āratta”的修习解说中,由于没有“āra”等音,唯以“pato yā”的“yā”替代,即以此为差别。

母亲(主格单数)、母亲们(主格复数)、尊贵的母亲(呼格单数)、尊贵的母亲(呼格单数)、尊贵的母亲们(呼格复数)、母亲(宾格单数)、母亲们(宾格复数)、由母亲(具格单数)、母亲的(属格单数),并通过“tesu vuddhi”等规则发生u音的省略与缩短。与母亲们(具格复数)、母亲的(属格单数)、母亲们的(属格复数)、母亲们的(属格复数)、在母亲中(处格单数)、在母亲们中(处格复数)。

同样地,女儿、女儿们,女儿、女儿们等。

以u音结尾。

以ū音结尾的阴性名词“阎浮树”。

阎浮树、阎浮树们,呼格:喂阎浮树、喂阎浮树们,宾格:阎浮树、阎浮树们等,其变格与'女人'一词相同。

同样地,媳妇、犀牛、美女、军队,

以及美腿者、象鼻般大腿者,这些词的变格方式确与阎浮树相同。

以ū音结尾。

以 o 音结尾的阴性名词“牛”。

其词形变化方式与阳性名词“牛”相同。

少女、夜晚、河流、女人、舅母及比丘尼。

持杖女、粥、母亲,以及阎浮树、牛,为阴性词之集合。

阴性已完毕。

中性

次说中性名词。

以a结尾的中性名词,如citta(心)一词。

如前一般,此处依格尾变化生成“citta si”——

而“于中性词及以a结尾者,恒常如是”这一规则亦持续适用。

195195. Siṃ.

“si”与“aṃ”——此为二词。凡以a结尾的中性词,其后的单数体格语尾si恒常变为aṃ,并依元音省略、恢复原形等规则,遂成cittaṃ。

在复数中,“从中性词,yonaṃ变为ni”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196196. 凡以a结尾者,恒常如此。

对于以非a结尾的中性名词,属格复数词尾yonaṃ恒常变为ni。在“sabbayonīnamāe”中,ni有时带ā音。在别处,则依“yosu kata”等规则而作长音变化。例如:citta → cittā / cittāni。

当yonaṃ变为ni时,即便已成立(siddha),亦无差别;

从“ato nicca”起首,此处的āettaṃ在某些地方有几种不同形式。

呼格发生元音省略(galopa):he citta, he cittā, he cittāni。在宾格中,ni有时转为e音。cittaṃ, citte, cittāni。其余变化与purisa一词相同。

其他诸词亦然。

功德、恶、果报、色、资具等词,

耳、鼻、乐、苦之因

布施、戒、财富、禅那、眼

根、岸、力、网、吉祥

莲花、相、面容、肢节、水、水生

沙、谷物、黄金、无上之味

莲花、色、墓园、林、武器

心、衣、布、家、根。

眼、面、车乘、米饭、阶梯、饮。

家、世界、金属、火炭、喙、卵、座。

作、死、智、所缘、林、救护。

行、城、岸、伞、孔、水。

等等。

“业”这个词在第三格单数等形式中的形态变化。

业(单数主格)、诸业(复数主格)、业啊(单数呼格)、诸业啊(复数呼格)、业(单数宾格)、诸业(复数宾格)。

“vā、u、nāmhi、ca”等规则继续适用。

197197. 以及非以“业”结尾者。

以“业”声结尾者,在nāmhi语尾前,u和ā可有替换。以“anta”一词的摄取,也说明了以thāma等结尾者。以“ca”一词的摄取,以yuva、maghavā等结尾者在nāsu等语尾前有时变为ā。如:kammunā、kammanā、kammena(或),kammehi、kammebhi。

在sasmā等语尾中,依据“u nāmhi ca”此规则中的ca一词,以puma、kamma、thāma等结尾者在sasmā等语尾前可有cu音。如:kammuno kammassa, kammānaṃ, kammunā kammā kammamhā kammasmā, kammehi kammebhi, kammuno kammassa, kammānaṃ。

于格中,在“brahmato tu smiṃnī”这条规则里,“tu”字表示有时可用“ni”。因此,“业”一词的变格为:kammani, kamme, kammamhi, kammasmiṃ, kammesu。

如是,“以力量”作 thāmunā、thāmena 或 thāmasā;“力量之”为 thāmuno、thāmassa;“从力量”为 thāmunā、thāmā。“以路程”为 addhunā,“路程之”为 addhuno 等,其余类推。

“具德”一词接主格单数语尾“si”时,前述“连同语尾变化”及“ntu词尾在si前”等规则亦于此适用。

198【第一百九十八则】于中性词中,用“aṃ”。

与中性词相关联、带有格后缀的“ntu”后缀,在主格单数后缀“si”时变为“aṃ”。例如:guṇavaṃ cittaṃ(具德之心)。

而在接复数主格后缀“yo”时,依“ntussanto yosu cā”的规则,词尾变为“ant”,并加入“i”。故而有 guṇavanti、guṇavantāni 等形式,其余可类推而知。

“去者”(gacchanta)接主格单数后缀“si”时,依“simhi gacchantādīnaṃ ntasaddo a”规则,词尾变为“aṃ”,故有 gacchaṃ、gacchantaṃ;复数主格则为 gacchantā、gacchantāni。

以 a 结尾者。

以 ā 结尾的中性词,例如“assaddha”(无信)。

当“assaddhā”处于句中时——

依“复合词”规则,再依“中性词中元音缩短”规则,复合词末的音节得以缩短;因是复合词,故获得名词之称,进而衍生出格尾等。其余与“citta”相同。

例如:assaddhaṃ kulaṃ(无信之家),assaddhā assaddhāni kulāni(无信之诸家)等。

同样地,“口鼻”一词也是如此。因其为相违释复合词,具有单一性,故在一切格中均用单数。其变格为:mukhanāsikaṃ(口鼻,单数主格/宾格),he mukhanāsika(口鼻,呼格),mukhanāsikaṃ(口鼻,单数宾格),mukhanāsikena(由口鼻,单数具格)等。

以ā音结尾者。

以 i 音结尾、属中性的“骨”字(aṭṭhisaddo)。

依格等词尾生起后,复将词尾消去,即成 aṭṭhi。

“或者”(vā)这一规则继续有效。

199于中性词之后,诸 yon 词尾变为 ni。

于中性词之后,所有 yon 词尾亦可变为 ni。

aṭṭhīni(诸骨);其余场合,y 词尾必定脱落,且元音延长,成为 aṭṭhī;如是,呼格有 he aṭṭhi, he aṭṭhī, aṭṭhīni;宾格有 aṭṭhiṃ, aṭṭhī, aṭṭhīni;具格 aṭṭhinā 等,其变格与 aggi 词相同。

同样地,satthi(腿)、dadhi(酪)、vāri(水)、akkhi(眼)、acchi(眼)、acci(火焰)等词也是如此。

以i音结尾者。

以ī音结尾、属中性名词的“带来安乐者”(sukhakārī)。

此处,“带来安乐者”一词因属中性,故在si词尾上依“agho rassa”等规则发生元音缩短,随后词尾脱落。其变格如下:sukhakāri dānaṃ(带来安乐的布施,单数主格);sukhakārī, sukhakārīni(复数主格);he sukhakāri(单数呼格);he sukhakārī, he sukhakārīni(复数呼格);sukhakārinaṃ, sukhakāriṃ(单数宾格);sukhakārī, sukhakārīni(复数宾格)等。

其余与 daṇḍī(杖)一词相同。同样地,sīghayāyī(速行者)等也如此。

以 i 结尾者。

以 u 结尾的中性名词 āyu(寿命)。其变格方式与 aṭṭhi(骨)一词完全相同。

āyu、āyū、āyūni;he āyu、he āyū、he āyūni;āyuṃ、āyū、āyūni;āyunā、āyusā——依“意等群”而成立。āyūhi、āyūbhi;āyuno、āyussa;āyūnam 等。

同样地,cakkhu(眼)、vasu(财)、dhanu(弓)、dāru(木)、tipu(锡)、madhu(蜜)、hiṅgu(阿魏)、siggu(木槿)、vatthu(处)、matthu(凝乳)、jatu(漆)、ambu(水)、assu(泪)等词也是如此。

以 ū 结尾者。

以ū结尾的中性词gotrabhū(种姓)。

Gotrabhū si,因为中性,元音缩短,si脱落。Gotrabhu cittaṃ, gotrabhū gotrabhūni, he gotrabhu, he gotrabhū he gotrabhūni, gotrabhuṃ, gotrabhū gotrabhūni, gotrabhunā等——阳性变化与abhibhū(胜者)一词相同。

同样的,对 abhibhū(胜者)、sayambhū(自在者)、dhammaññū(知法者)等词,也是如此。

以 u 结尾者。

cittagu(意为“有斑纹牛之族”)一词,是以 o 音结尾的中性词。

在表达“此族之牛有斑纹”(cittā gāvo assa kulassā)的意义时,作有财释。依“中性时元音缩短”(saro rasso napuṃsake)的规则,o 音因发音部位与努力相近而缩短为 u 音。接着产生名词格语尾(syādi)等,并发生语尾省略(silopa)。例如:cittagu kulaṃ,以及 cittagū、cittagūni 等形式,其变格与 āyu(寿命)一词相同。

以 o 结尾者。

心是适业的、无信的、迟钝的、能带来乐的;

寿命、种姓者、知法者、知心者,这些都是中性词。

中性词性已完成。

一切代名词

接着讲述一切代名词。

一切、哪个、哪些、两者、其余、另外、某一、任一、先、后、次、右、上、下、那、彼、此、此、某、何、一、二、三、四、你们、我们——这二十七种是一切代名词,因其为一切代名词,故有三性。

其中,“一切”一词意指无余。当它表示阳性特定意义时,则有词形变化。如前所述,生起格语尾,“so”中的 o 字母,以及元音省略等后续规则。一切人。

在复数中,“一切”与“那”等词,依“随他名使用”的规则,一切等词得一切代名词之称。

继而,“那”字现起。

200200. 一切代名词中,此为第一格。

一切阴性、阳性、中性之名称,皆是一切代名词。于这一切称为一切代名词的性中,从“a”音之后,第一格“那”字即出现。例如“一切人”。

在复数形式中,若取“所有者”之义,则称为“他人缘合”,即对于所有者名词的认知。

呼!一切(女性呼格)、呼!一切(男性呼格)、一切(中性主格)、一切(男性主格)、以一切(具格)、从诸一切(从格)等。

当第四格单数以āya替代的形式出现时——

「ato, ā e, smāsmiṃnaṃ, āya catutthekavacanassā」等句亦继续适用。

201201. 且唯从这些代词。

对于以非a结尾的代词之后的smā、smiṃ等,以及第四格单数的ā、e、āya等替代,皆不发生,故无āya替代。ca字是为在某些处遮除否定而设,由此,对于pubbādi等词,smā、smiṃ的ā、e替代得以发生。一切(中性单数主格)。

「akāro, e」等句亦随之延续。

202202. 一切代词在语尾 naṃ 中亦转变为 e。

一切代词的末尾 a 音,于语尾 naṃ 中即转为 e。

「从代词」一句亦同此理。

203203. 于一切代词之后,naṃ 变为 saṃ、sānaṃ。

于一切代词之后的 naṃ 词尾,有 saṃ、sānaṃ 等替代形式。

sabbesaṃ sabbesānaṃ, sabbasmā sabbamhā, sabbehi sabbebhi, sabbassa, sabbesaṃ sabbesānaṃ, sabbasmiṃ sabbamhi, sabbesu.

在阴性中,依“itthiyamato āppaccayo”而有 āp 词缀。除 sa、naṃ、smiṃ 的语尾变化外,其余与 kaññā 词相同。sabbā pajā, sabbā sabbāyo, he sabbe, he sabbā sabbāyo, sabbaṃ, sabbā sabbāyo, sabbāya, sabbāhi sabbābhi。

在第四格单数中,依“sabbanāmato vā”,此形式源自 sabbato,故此处亦作“sabbato”。

204204.对于 ghapata、smiṃ、sa 等词,得 saṃ、sā 作为替代。

对于 sabbato(即一切代词)、ghapa 之标记、smiṃ 及 sa 诸项,依次有 saṃ、sā 等替代形式,或作此。

“saṃsāsvekavacanesu ca”这一规则仍得适用。

205gho 变为短音。

以 gha 为标识的 ā 音,在 saṃ、sā 等单数语尾变化之前,变为短音。

“sāgamo”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206206. 且于 saṃ、sā 等单数语尾中。

对 saṃ、sā 等居于单数位的语尾,在其前的词干之后增入 s 音。

sabbassā sabbāya, sabbāsaṃ sabbāsānaṃ, sabbāya, sabbāhi sabbābhi, sabbassā sabbāya, sabbāsaṃ sabbāsānaṃ。

在 smiṃ 语尾的情形中,“从一切代词”与“从 ghapa”的规则继续适用。

207207. 以 netā 等词为例,其 smiṃ 格位语尾转为 āya。

对于这些被称为 ghapa 的一切代词,其后所接的 smiṃ 语尾并不会出现 āya 等替代形式,因此没有 āya 的变化。而根据“或可”的补充规则,有时亦会出现,例如 dakkhiṇāya、uttarāyā 等。

其替换后的形式为:sabbassaṃ、sabbāyaṃ、sabbāsu。

中性词形:sabbaṃ cittaṃ、sabbāni;呼格:he sabba、he sabbāni;业格:sabbaṃ、sabbāni。其余变化可参照阳性词形类推。

同样,像katarā这样、乃至以aññatama结尾的词,其三性词形变化的方法亦应如此了知。

其中,katarā与katama是表示疑问的词。

ubhaya一词指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集合体。

itara一词表示与前述相对者。

añña一词表示“其他”“另外的”。

aññatara与aññatama二词表示不确定义。

于此,“yo, sabbanāmakārate paṭhamo”这一规则亦得延续。

208或处于双复合位置。

在双复合位置时,从一切代词词基之后,第一个语尾 yo 变为 ettaṃ 形,或如此。例如:kataro 与 katamo 合成 katarakatame 或 katarakatamā 等。

pubbādayo(前等)这一类词,是表示方位等确定意义的词语。

pubbo kālo(前时)。就复数而言,由于“从动词根、语基之后,诸缘(paccayā)”这一句中,以“parā”(之后)所作的说明,在 pubbādi(前等)词之后,yo 语尾的替代形式可带 i 音。

pubbe(前)的变格为:pubbā, he pubba, he pubbe he pubbā, pubbaṃ, pubbe, pubbena, pubbehi pubbebhi, pubbassa, pubbesaṃ pubbesānaṃ。由于“Smāsmiṃnaṃ vā”规则,可有 ā 与 e 的替代形式。pubbā pubbasmā pubbamhā, pubbehi pubbebhi, pubbassa, pubbesaṃ pubbesānaṃ, pubbe pubbasmiṃ pubbamhi, pubbesu。

阴性词中:pubbā disā(东方)、pubbā pubbāyo 等,一切变格与 sabba(一切)一词相同。

中性词的变化:pubbaṃ ṭhānaṃ(前处)、pubbāni、he pubba、he pubbāni、pubbaṃ、pubbāni,其余形式与阳性相同。同样,para(后)、apara(后)、dakkhiṇa(右)、uttara(上)、adhara(下)等词也如此。

“从一切名词”与“双处”这两个主题继续有效。

209209. 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 在双处复合中,从名词词基之后,除了ettaṃ之外,yo语尾不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因此没有saṃsāna等替代形式。例如:pubbāparānaṃ, pubbuttarānaṃ, adharuttarānaṃ。由“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这一规则,即使没有统领规则,也可通过关联将其用于第三格复合。例如:māsapubbāya, māsapubbānaṃ。

此处‘pubbā’为阴性名词,意指‘东方’等方向;‘pubbā pubbāyo’等同义词甚为丰富,用以加强方位的表达。

「不作其他名词性变化」这一规则仍然适用。

210210. 在多财释中也是如此。

在有财复合词中,所有代词的构词规则也并无别异。例如:piyapubbāya(对以前所爱者)、piyapubbānaṃ(以前所爱者们的)、piyapubbe(在以前所爱者中)。

通过加入‘ca’一词,表明在有财复合词中,方位意义代词的代名词构词规则方始成立。

当表达南方与东方二者之间的区域这一意义时,构成有财复合词。例如:dakkhiṇapubbassaṃ(在东南之间)、dakkhiṇapubbassā(东南之间的);同样,uttarapubbassaṃ(在东北之间)、uttarapubbassā(东北之间的),等等。

当以‘ya’、‘eta’等词为起始时,其词形便不出现。‘ya’一词表示不确定的意义。

有财复合词中,凡适用一切名词通则者,不应另立规则。例如:〔与格〕单数:为爱前者;〔属格〕复数:诸爱前者之;〔位格〕复数:于诸爱前者中。

‘ta’、‘eta’、‘ima’、‘amu’、‘kiṃ’这些词,分别表示远指、近指、极近指、远指及疑问的意义。

这是关于“ta”词的变化。此处,“ta”与“si”——

“非中性词,在si语尾前,其词干末音变为sa”,这一规则继续适用。

211“eta”与“ta”这两个词,若非中性,在si语尾前,其末音“ta”变为“sa”。例如:so puriso(那位男子)。

以上所述的‘ta’、‘eta’等词,当为非中性时,在si语尾前,其末音‘ta’变为‘sa’。例如:so puriso(那位男子)。

再者,‘一切代名词’的统摄,以及从此处开始的‘ta’等词的统摄,也同样适用。

212或者,在一切处,‘ta’词中的‘ta’变为‘na’。

因此,此一切名称中的t音,于一切性中皆非‘attā’(我),或说,于一切性中皆无‘我’。即:ne te, naṃ taṃ, ne te, nena tena, nehi nebhi tehi tebhi。

且(经中)如是说:“于一切,或于彼,于一切处。”

213213. Sa、smā、smiṃ、saṃ、sā,即:彼、从彼、于彼、彼、彼(阴性)。

由此,“一切”此词的所有形式本身便含有 atta;或者说,在 sa、smā、smiṃ、saṃ、sā 等诸词中,不论何种性别,皆含有 atta。即:assa、nassa、tassa;nesaṃ、tesaṃ、nesānaṃ、tesānaṃ。

从“smāhi smiṃ naṃ mhā bhimhi vā”这一语句,便有“smā smiṃ naṃ, mhā mhī”之说。

214213. 并非由他们所造作的行相(na te mehi katākārehi)。

这些,凭借这些已作之相,于他方并不成为 smā、smiṃ、naṃ、mhā、mhi 等教法。

自然连声法则(Pakatisandhividhāna)。

其次,当连声运作时,便只说元音的自然状态。

并且说:“元音即是自然。”

3535. 元音有时(kvaci)。

意思是:当元音之后接元音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因韵律差异或为便于发音,以及在不需连声之处——它们保持本来面貌,不发生省略或增音等变化。

其中,所谓“保持自然形态”是指:在呼格末尾、在“iti”一词中、在不护韵律时、在非复合词中、词末长音、名词词末的i与u音,以及在名词词末过去时等之前,如是等。

首先,在呼格末尾:如“katamā cānanda aniccasaññā, katamā cānanda ādīnavasaññā, sāriputta idhekacco, ehi sivika uṭṭhehi, upāsakā idhekacco, bhoti ayye, bhikkhu arogaṃ tava sīlaṃ, siñca bhikkhu imaṃ nāvaṃ, bhikkhave evaṃ vadāmi, pañcime gahapatayo ānisaṃsā”等例子中,保持原本形式,既不发生前部元音省略,也不插入y或v等音变。

通过“kvaci”一词,在“iti”中为守护韵律而产生连音,例如:sakkā devīti, namo te buddha vīratthu。

“在元音前”是指什么?例如:sādhu mahārājāti, evaṃ kira bhikkhūti。

在非复合词中,词末长音的实例如:āyasmā ānando gāthā ajjhabhāsi、devā ābhassarā yathā、tevijjā iddhippattā ca、bhagavā uṭṭhāyāsanā、bhagavā etadavoca、abhivādetvā ekamantaṃ aṭṭhāsi、gantvā olokento、bhūtavādī atthavādī、yaṃ itthī arahā assa、sāmāvatī āha、pāpakārī ubhayattha tappati、nadī ottharati、ye te b

不变词当中也同样如此:are ahampi、sace imassa kāyassa、no abhikkamo、aho acchariyo、atho anto ca、atha kho āyasmā、atho oṭṭhavacittakā、tato āmantayī satthā。

通过“kvaci”一词的涵摄,在“akāra”“itī”等情形中也发生连音。例如:āgatattha、āgatamhā、katamāssu cattāro、appassutāyaṃ puriso、itthīti、ca marīva、sabbeva、sveva、eseva nayo、parisuddhetthāyasmanto、nettha、taṃ kutettha labbhā、sacesa brāhmaṇa、tathūpamaṃ、yathāha。

所谓“非复合词”(asamāseti)是指哪些呢?例如:jivhāyatanaṃ, avijjogho, itthindriyaṃ, abhibhāyatanaṃ, bhayatupaṭṭhānaṃ。所谓“未守护韵律”(acchandānurakkhaṇeti)是指哪些呢?例如:saddhīdha vittaṃ purisassa seṭṭhaṃ, yo missaro。

在名词词尾的i与u音变化的情形中,例如:gāthāhi ajjhabhāsi, pupphāni āhariṃsu, satthu adāsi。

此处“kvaci”所指为何?例如:manasākāsi。

36元音处于辅音之前时,保持原状。

诚然,元音在后续辅音前,大多保持原本形态,即没有因长音、短音或脱落而产生的变化。例如:accayo, paccayo, bhāsati vā karoti vā, vedanākkhandho, bhāgyavā, bhadro kasāmiva, dīyati, tuṇhībhūto, so dhammaṃ deseti。

如是,原状连声规则至此结束。

辅音连声规则

接下来说明辅音连声。

“于辅音之前”为主导规则,“母音”及“有时”亦承前继续适用。

37第三十七则:延长为长音。

诸母音在辅音之后,有时得延长为长音——这一长音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令经文诵读流畅,维护偈颂格律,以及顺应诵持之需。

此中言:“已舍他们已舍者,则为自有;犹如蜜,愚者执以为蜜。如是,牟尼于村落中行。忍辱是至上的苦行、安忍。我将不困惑。善说。如我。由欲生忧,由欲生怖。帝释端正且极端正。无恼害。难护持、难克胜、善护持、难得持。”

“有时”者何?例如:“今天”、“他的”、“隐退”等词是也。

世间中,或供养,或祭祀,或于声闻弟子——那些见法之人,彼即名为“称尊者”者;彼即随其品德如是成就。如是于此:

仍属前文同一统领规则之下。

38第三十八则:转作短音。

元音后接辅音时,有时会缩短为短音;这发生在维护偈颂格律、增音及复合辅音三种情形。

首先,在护持欲乐方面:世间中所谓祭祀或供奉,抑或弟子之中,那些见法之人,随其功德而被称为‘尊者’。

于圣典中,即此义:已被善巧宣说。

于连合释中:parākamo即parakkamo(精进),āsādo即assādo(味),如是则渴爱灭尽;于禅那的获得者、自在者中,为粗重罪过。

所谓“某处”是为何义?即:此不应被误解,应以心而知的解脱者,依其次第,应当解说、施予、听闻。

此必将灭尽,他离去后不再回转——于此有偈云:

即在同一章节中——

39第三十九:此处亦有ā音的脱落。

诸元音在辅音之前,于某些情形下会发生脱落;而在脱落之处,又有ā音的增入。这便是etasa一词末尾元音的脱落。

此确将作尽灭,他去而不复还;如是,这就是法,此是已达者,彼是牟尼,彼是具戒者。

所谓“某处”是何义?即“此是法,彼是牟尼,彼是具戒者”。

因为有ca字,etasa的词末音在某处也会脱落。例如:esa attho(此是义),esa ābhogo(此是专注),esa idāni(此是现在)。

通过变化,“从元音,辅音的”此说亦得以沿用。

40第四十:辅音重叠之处。

在元音之后,后续辅音于特定位置上发生重叠。所谓“二重”,即两个之状态,此即重叠。

这里的“处”,是指:从短元音之后,对以 pa、pati、paṭi、kamu、kusa、kudha、kī、gaha、juta、ñāsi、su、sambhū、sara、sasa 等为首的辅音发生重叠;对以 tika、taya、tiṃsa、vata 等为首的辅音也发生重叠;对以 vatu、vaṭudi 等结尾的辅音也发生重叠;对在 u、du、ni 等前缀以及 ta、catu、cha、santa 等词之后的辅音也发生重叠;对在非词末的 nā 等长元音之后,以及 ya 等辅音处,也发生重叠。

于 yavataṃ 等词中,有 tala 等词的元音替换,以及 saya 等词的变化。

词干末端的替换随词根一同发生;还有从 tap 等词而来的 sīsa 等词。

为护持韵律而有:例如 ghara、jhe、dhaṃsu、bhama 等词的词首辅音重叠;在短元音之后,辅音组中的第四与第二辅音等,凡此种种。

其中,先就前缀 pa、pati、paṭi 而言:如 idha pamādo 成为 idhappamādo;同样地,有 appamādo、vippayutto、suppasanno;sammā padhānaṃ 成为 sammappadhānaṃ,以及 rassattaṃ、appativattiyo、adhipatippaccayo、suppatiṭṭhito、appaṭipuggalo、vippaṭisāro、suppaṭipanno、suppaṭipatti。

在 kamu 等词根中:有 pakkamo、paṭikkamo、hetukkamo、ākamati、akkamati;同样地,有 parakkamati、yathākkamaṃ。

有 pakkosati、paṭikkosati、anukkosati、ākosati、akkosati。

akkuddho、atikkodho。

dhanakkīto、vikkayo、anukkayo。

paggaho、viggaho、anuggaho、niggaho、candaggaho、diṭṭhiggāho。

灯明、照耀、光明。

知恩者、了知者、慧、识、许可、可意、通称。

依怙、依止、积聚(身)。

寡闻者,驰名者,多闻者,诸漏,随漏。

正在轻安者,而信赖。

高声者,发出音声,随念。

呼气者、信赖者、大呼气者、吸气、呼气。

不弃舍者、弃舍者、全弃舍者、灾祸、污染、害友者、收支、取出,等等。

‘Saramhā’是什么?相应、俱生、覆盖、正在行走、摄益。

何为‘处’?莫放逸、所执取、应防护语之忿怒,放逸者犹如已死,应防护意之忿怒,现世喜悦,来世喜悦。

于三法等中:善三法、喜三法、因三法、受三法、三世间、三菩提、三所依;三十一、三十二、三十四;戒禁、善戒者、有喜者、具足者、一再,等等。

于‘vatu’‘vaṭu’等词尾,如:转起、适合、见、触等等。

当前缀等后的 u、du、ni 等发生音变时:ukaṃso 成为 ukkaṃso(增上/最上),dukaraṃ 成为 dukkaraṃ(难行),nikaṅkho 成为 nikkaṅkhe(无疑/无惑)。

同样地,有 uggataṃ(上升)、duccaritaṃ(恶行)、nijjaṭaṃ(无结/无缠)、uññātaṃ(被轻视)、unnati(提升)、uttaro(更上)、dukkaro(难行)、niddaro(无怖)、unnato(高举)、duppañño(劣慧)、dubbalo(羸弱)、nimmalo(无垢)、uyyutto(已致力)、dullabho(难得)、nibbatto(已生)、ussāho(精勤)、dussaho(难忍)、nissāro(无坚实)等词。

同样地,有 takkaro(行彼者)、tajjo(由此生者)、tanninno(倾向彼者)、tappabhavo(以彼为源者)、tammayo(由彼所成者)等词。

Catukkaṃ,四支或四组;catuddisaṃ,四方;catuppādo,四足;catubbidhaṃ,四种;catussālaṃ,四厅或四柱堂。

Chakkaṃ,六支或六组;channavuti,九十六;chappadikā,六足者;chabbassāni,六年。

Sakkāro,恭敬;sakkato,被恭敬;saddiṭṭhi,正见者;sappuriso,善士;mahabbalo,大力者。

此处的‘处’(ṭhāne)指什么呢?Nikāyo(部类)、nidānaṃ(因缘)、nivāso(住处)、nivāto(静处)、tato(从彼)、catuvīsati(二十四)、chasaṭṭhi(六十六)。

以 ya 等字母开头的则有:nīyyati(导出)、sūyyati(被听闻)、abhibhūyya(征服已)、viceyya(简择已)、vineyya(调伏已)、dheyyaṃ(应安立)、neyyaṃ(应引导)、seyyo(较胜)、jeyyo(应胜)、veyyākaraṇo(授记)。

以‘ādi’(等)一词包含 etto(从此)、ettāvatā(至此)。

何谓“不取行相”?即如 mālāya(花鬘,具格)、dolāya(秋千,具格)、samādāya(受持)。

何谓“处”?即如 upanīyati(被带来)、sūyati(被听闻)、toyaṃ(水)。

在 yavatam 替换的情形中:jāti andho(生盲)、vipali āso(颠倒希望)、ani āyo(无利)、yadi evaṃ(若如是)、api ekacce(或某些)、api ekadā(或有时)。此处,依“ivaṇṇo yaṃ navā”(i 类音转为 ya)的规则,对 i 字母作 ya 音转化后,……

所谓“一切之或”,即依此“蛙行”中的“或”而作解说。

41舌音与齿音的辅音,皆转为腭音。

带y的舌音与齿音复合辅音,依次转为腭音,或作此说。

举出“kāra”(音),是为了说明s、k、c、ṭ等组(sakāra、ka、ca、ṭa等)之义;同样,是为了说明t、d、ṇ等音转为ch、jh、ñ等音之义;由此,此处即有二种情形。

生盲、颠倒、无知,或如其所是;某些人、某些时。

四十一、至于舌面音之声母,因发音而有动作气息。

具有声相特征的舌面音,是由接合音与声母相合,随相应动作而产生变化的气息。

从tap等词根加上sim后缀——如tapassī(苦行者)、yasassī(有名声者)。

于护持欲中——‘不应舍弃往昔的色力,于正直者中更为殊胜,他们趣向善趣。’

然而,在第四组与第二组中,于同一论题之下,也说“在另一双重性的情形中”。

当第四组与第二组的双重性因类似而得以成立时,为明确限定而作此说。

4242. 于组中,有声与无声的第三与第一。

在同一组中,当浊音与清音字母失去其原有的响度时,它们便依序转为该组的第三个与第一个字母,成为二合音;所谓‘位置’处,即依据位置相近的原则,在该组中它们即成为第三个与第一个字母。

于此,依所确立的规则,‘浊音与清音’这一称谓正指第四与第二个字母;若不如此,便会造成非所欲的后果。是故,在‘kataññū, tannayo, tammayo’等词中,第五组字母虽具有浊音性,也不会转成第三个字母,或可谓因‘位置’更具优势故。

如‘ghara’等词,在遇到‘pa, du, ni’等前缀后的第四字母时,即有以下变化:pagharati 变为 paggharati;同理,uggharati、ugghāṭeti、dugghoso、nigghoso、eseva cajjhānaphalo、paṭhamajjhānaṃ、abhijjhāyati、ujjhāyati、viddhaṃseti、uddhaṃsito、uddhāro、niddhāro、niddhano、niddhuto、vibbhanto、ubbhato、dubbhikkhaṃ、nibbhayaṃ、tabbhāvo、catuddhā、cabhubbhi、chaddhā、saddhammo、sabbhūto、mahaddhano、mahabbhayaṃ。

关于‘yavata, mādesa’等词,举例如:bojjhaṅgā, āsabbhaṃ, bujjhitabbaṃ, bujjhati。

为何说‘在处所’?如:sīlavantassa jhāyino, ye jhānappasutā dhīrā, nidhānaṃ, mahādhanaṃ。

在短元音之后,对于第二组字母:pañca khandhā 成为 pañcakkhandhā,同样地,rūpakkhandho, akkhamo, abhikkhaṇaṃ, avikkhepo, jātikkhettaṃ, dhātukkhobho, āyukkhayo。Setachattaṃ 成为 setacchattaṃ,同样地,sabbacchannaṃ, vicchinnaṃ, bodhicchāyā, jambucchāyā, samucchedo。Tatra ṭhito 成为 tatraṭṭhito,同样地,thalaṭṭhaṃ, jalaṭṭhaṃ, adhiṭṭhitaṃ, niṭṭhitaṃ, cattāriṭṭhānāni, garuṭṭhāniyo, samuṭṭhito, suppaṭṭhāno。Yasatthero, yattha, tattha, pattharati, vitthāro, abhitthuto, vitthambhito, anutthunaṃ。

就元音而言:ākhāto 变为 ākkhāto,同样,taṇhākkhayo、āṇākkhettaṃ、saññākkhandho 亦如是;āchādayati 变为 ācchādayati,同样,ācchindati、nāvāṭṭhaṃ、āttharati、āpphoṭeti 亦如是。

“从有声音者”指什么?即:saṅkhāro, taṅkhaṇe, sañchannaṃ, taṇṭhānaṃ, santhuto, tamphalaṃ。

“于位置处”指什么?例如:pūvakhajjakaṃ, tassa chaviyādīni chinditvā, yathā ṭhitaṃ, kathaṃ, kammaphalaṃ。

nikamati、nipatti、nicayo、nicarati、nitaraṇaṃ——在“do dhassa cā”这一规则中,“ca”字具多重含义,故依其用法可有多样替换形式。

例如:前缀“ni”之后的kamu、pada、ci、cara、tara等词根的首个字母,依此规则变为第二组字母的二合音:nikkhamati、nipphatti、nicchayo、niccharati、nittharaṇaṃ。

同样地,对于“bo”及kuva、diva、siva、vaja等词根,其二合形式中的双“va”变为双“ba”,例如:kubbanto;同样地,kubbāno、kubbanti,此乃词根末尾音替换后的二合。divati变为dibbati,同样地,dibbanto、sibbati、sibbanto;pavajati变为pabbajati、pabbajanto;nivānaṃ变为nibbānaṃ;nibbuto、nibbindati、udabbayaṃ等等。

有时,以“lo”替换“ra”,用于“taruṇa”(年轻的)等词。例如:“paripanna”(已陷入的)变为“palipanna”;同理,“palibodha”(障碍)、“pallaṅka”(床座)、“taruṇa”变为“taluṇa”、“mahāsāla”(大娑罗树)、“māluta”(风)、“sukhumāla”(柔嫩的)。

有时,以“ṭo”替换“ta”,用于“dukkata”(恶行)等词。例如:“dukkataṃ”(恶行)变为“dukkaṭaṃ”;同样,“sukaṭaṃ”(善行)、“pahaṭo”(被击打的)、“patthaṭo”(被铺开的)、“uddhaṭo”(被拔出的)、“visaṭo”(被散布的)等。

有时,以“ko”替换“ta”,用于“niyata”(确定的)等词。例如:“niyato”(确定的)变为“niyako”。

有时,以‘yo’替换‘ja’,用于‘nija’(自己的)等词。例如:nijaṃ puttaṃ(自己的儿子)变为 niyaṃ puttaṃ。

有时,以‘ko’替换‘ga’,用于‘kulūpaga’(常去某家者)等词。例如:kulūpago(常去某家者)变为 kulūpako。

同样地,有时以‘ṇo’替换‘na’,用于以‘pa’、‘pari’等开头的词。例如:panidhānaṃ(誓愿)变为 paṇidhānaṃ;同样,paṇipāto(礼拜)、paṇāmo(敬礼)、paṇītaṃ(殊胜的)、pariṇato(成熟的)、pariṇāmo(转变)、ninnayo(决定)变为 niṇṇayo;同理,uṇṇato(高举的)、oṇato(低下的)等。

例如:patiaggi(逆火)、patihaññati(被反击)——此处所示。

43有时,以“paṭi”代替“pati”。

此前缀“pati”,当其后接元音或辅音时,有时变为“paṭi”,且其前之元音消失。例如:paṭaggi(逆火)、paṭihaññati(被反击)。

‘Kvacīti’(有时)是何义?指paccattaṃ(各自)、patilīyati(退缩)。

例如,puthajano(凡夫)变为puthabhūtaṃ(凡夫),在此处,‘anto’规则依然适用。

4444. 在辅音前,‘putha’有时变为‘puthu’。

当后面有辅音时,此处的末音 sara 变为 ukāra,并生起二重音。例如:puthujjano(凡夫)、puthubhūtaṃ(广大的)。

为何提及‘辅音’?即 putha ayaṃ 这样的情况。虽然‘puthassa a putha’这一复合词本身即可成立,但由于末音取受的规则,有些情况下,即便不是 putha 的末音,在元音前也会发生 utta 变化。

mano aññaṃ 变为 manuññaṃ,evaṃ imaṃ 变为 evumaṃ,此中发生了辅音脱落;iti evaṃ 变为 itvevaṃ,则是 ukāra 转为 vakāra。

avakāso(机会)、avanaddho(被系缚)、avavadati(教诫)、avasānaṃ(终结)——即此处所说。

“在某些辅音前”这一规则,亦同样适用。

4545. 有关“ava”的规则。

前缀 ava 在某些辅音前,其末音变为 okāra。例如:okāso(机会)、onaddho(被绑缚)、ovadati(教导)、osānaṃ(终结)。

为什么说“在某些情况下”?例如:avasānaṃ(终结)、avasussatu(愿干涸)。

为什么说“辅音”?例如:avayāgamanaṃ(不离去)、avekkhati(观察)。

avagate sūriye(在日落时)、avagacchati(理解)、avagahetvā(理解后)——此即此处之义。

“ava”这一规则以及 oggahaṇa(摄持)也同样相续适用。

4646. 在与前述相反的情况,以及有近接词的辅音前。

当‘ava’音处于前置词(upapada)位置时,其音素‘o’会转化为相对的形式,且后接辅音。

‘tassa viparīto’即‘它的相反形式’,‘tabbiparīto’即‘彼之相反形式’;被前置于此而发出的词称为‘upapadaṃ’;‘okāraviparīto’是对‘o音转为相反形式’的专门指称。句中‘ca’字在某些处有回转之义,且重复出现。如‘Uggate sūriye’(太阳已升起时)、‘uggacchati’(上升)、‘uggahetvā’(已升起后)。

首先,‘atippakho’、‘parasataṃ’、‘parasahassaṃ’这些词,在此处的含义是:

此处所说为‘āgamo’(增音)。

4747. 有时在辅音前增入‘o’音。

当后面为辅音时,有时会增入‘o’音。因此,在‘atippa’与‘parasa’等词中,依‘yavamada’等经句中的‘ca’字,不仅于‘atippa’后增入‘o’音,亦增入‘ga’音。

‘atippago’、‘parosataṃ’、‘parosahassaṃ’——其中,依‘sarā sare lopa’(元音相遇时前元音省略)的规则,前面元音删去。

‘manamayaṃ’、‘ayamayaṃ’——此处,‘manogaṇādīnaṃ’这一规则仍在沿用。

4848. 这些词词尾脱落之时。

当删除格位词尾时,这些‘manogaṇa’等词的末尾会变为‘o’音。

例如‘manomayaṃ’、‘ayomayaṃ’,同样地,‘manoseṭṭhā’、‘ayopatto’、‘tapodhano’、‘tamonudo’、‘siroruho’、‘tejokasiṇaṃ’、‘rajojallaṃ’、‘ahorattaṃ’、‘rahogato’。

由‘ādi’一词,亦包含‘āpodhātu’、‘vāyodhātu’。

第四十八条。此类失音。

辅音连声规则至此结束。

鼻音符号连声规则

其次,说明鼻音连读。

如“作渴爱者”“舍战斗者”“安立者”“持光辉者”“共死者”等,于此即是“鼻音”的增补,在“辅音”中相续。

49“节终”或作“节终处”。

在「节已成」的附加音(鼻音)之后,紧接着下一音节的阻塞音时,此处即为「节终」之所在,也是标志附加音的第五星标志。此处语句为例释分解。由此说明本句是对义理阐述的句头。其内含义永远不变,如“渴爱制造者、敌对者、聚合者、火焰持有者、所承认者”等词。

「制造」即「做」,「渴爱渴爱」即反复「渴取」,「聚集」为「集合」,「绷紧」和「紧闭」;「实行法行」,「遮盖」,「生起」,「知晓」;「立地」,「扑灭」,「伸展」,「稳固」;「赠与」,「出生」和「财富」,「永远」等,以上皆为等义词组,用以说明音节中词形变音的惯例。

此处不成立,如“所作之业不善”、“我皈依”等。

若上方有取词,或于间隔中有取词,此处取词之作法,是为了令知他义。由此,对于随韵及带前缀的阳性词,其l音增为ll音。例如:paṭisaṃlīno 成为 paṭisallīno,同样有 paṭisallāṇo、sallakkhaṇā、sallekho、sallāpo;puṃliṅgaṃ 成为 pulliṅgaṃ。

自各如是,彼如是,彼之彼即彼,汝等亦如是——此处为“或”之章节。

50由这些。

当后接字母e时,随韵确实变为ñ音;或者,在e音前,ñ的替代形式则发生双倍化。

Paccattaññeva即paccattaṃ eva;taññeva即taṃ eva;tañhi tassa即tañhi tassa;evañhi vo即evañhi vo。

‘vā’字具有限定和分别的意义,所以除了在不变词‘eva’之后,它不会在其他地方以这种含义出现。例如:evametaṃ、evaṃ hoti。

saṃyogo、saṃyojanaṃ、saṃyato、saṃyācikāya、yaṃ yadeva、ānantarikaṃ yamāhu——在这些词中,所说的正是‘ña’。

5151. Sa ye ca.

当随韵后接 y 音时,它确会与 y 音一同转变为 ñ 音,又或者,ñ 的替代形式会发生双写。

如 saññogo 即是 saṃyogo;saññojanaṃ 即是 saṃyojanaṃ;saññato 即是 saṃyato;saññācikāya 即是 saṃyācikāya;yaññadeva 即是 yaṃ yadeva;ānantarikaññamāhu 即是 ānantarikaṃ yamāhu。

正是因为 vā 字具有限定与区分的意味,以及为了达成语义的圆满,在所有名词后接 ya 音时,随韵便不会发生其他的音变。例如:etaṃ yojanaṃ, taṃ yānaṃ, saraṇaṃ yanti。

在此,本应说‘saha ye ca’,却说‘sa ye ca’,应视为为了在经典中便于发音而作的摄略音。由此便形成了paṭisaṅkhāya yoniso即paṭisaṅkhā yoniso,sayaṃ abhiññāya sacchikatvā即sayaṃ abhiññā sacchikatvā,pariyesanāya即pariyesanā等语形。

诸如Taṃ ahaṃ brūmi, yaṃ āhu, dhanaṃ eva, kiṃ etaṃ, nindituṃ arahati, yaṃ aniccaṃ, taṃ anattā, etaṃ avoca, etaṃ eva——在此,这些均为比量智所缘的诸法。

52第五十二项:Madā sare。

当随韵被抑制时,确实会出现以m音或d音替代后随元音的情况。在此,由于“vā”字所指范围具有限定与分别的特性,因此d音仅出现在“yata”“eta”等词之后。

当知:“此为无常”者即“此为无我”;“此”即“此所言”之义——如此乃以正智正念,反复深思,亲证正见,深究其义而了知。

我于此言—彼言乃财物;彼言何以成为可非议者?当言:此为无常,此为无我,此即此欲言之义也——

在此,由于连声的分别,m音亦可出现于辅音之前。由此,“buddhama saraṇama gacchāmī”(我皈依佛)等表达方得成立。

“于她们近旁,我是智者之首,我给予他”——在此处,这便说为“sare”(用于元音前)。

5353. 于某些处,则有省略(脱落)。

确实,随韵点(ṃ)在元音前,为守护诵习习惯及便于发音,于某些情况下会发生省略。前元音省略时,后一音节若无随韵相连,则变为长音。

诸如“于她们近旁”“智者之首”“我给予他”“我即如来”“我如是说”“我何作”——于这些语中。

“某些情况”是指什么?即如“他如是”“我何作”等语。

“见圣谛,此即诸佛之教,染着、贪着、骄慢、不调和、久客、欲去、想去”——于此处,即属“某些情况下的省略(脱落)”。

5454. 及于辅音前。

随韵(ṃ)在辅音前,于某些情况下确实会发生省略,如为守护韵律等而省略。在 r 音与 h 音之前,前缀末尾的元音变为长音。

“见圣谛”,此即诸佛之教;“染着”、“贪着”、“骄慢”、“不努力”、“久客”、“二分”、“欲去”、“想去”。

“某处”是何义?这便是最上的吉祥。

诸如“已作”、“何故”、“欣喜”,如“炽热”、“轮”,“今之失利”、“今之何”、“你是”、“此亦”、“更上亦”、“能施亦”、“相似”——在这些词中,即说为“随韵音的失落”。

55随韵音之后的元音可失落;随韵音转为相应的组音。

例如:“已作”“何故”“欣喜”,又如“炽热”、如“轮”,或“今之失利”“今之何”“你是”“此亦”“更上亦”“能施亦”“相似”。

所谓“或”是何义?如“已作”“何故”“能施亦”“自己即”。

所谓“完成”,所谓“意欲”,“所欣喜者”,如升起之物,犹如车轮;如今不足,如此时你存在,此事亦存在;如更增上的,甚至能给予的,确实此处称为“止住此地,弃绝”。

第五十五项:他者亦是精华。

止住此地,他者亦是精华,能获得弃绝。此处讲述止住的段落次第。

56所谓完成、所谓意欲、所欣喜者,犹如升起的,如同车轮,如今不足之处、拘泥之处,对你、此物、甚至更上之物、给予之物,如同相似。

当随韵后的元音被省略时,若辅音为系合,便转为不系合——即系合中前一辅音之消失。

二辅音同处而立,名为系合;此处以“相系缚”故为系合,是前音;彼离系合故为不系合,是后音。

若释此例,如『其有邪染,花朵因缘而生』,此形初成,后因缘中生法相反转,谓之“彼处、此处、反转处”三种状态之区别。

“Lutteti”是什么意思?就是如此。

以“ca”字,可使三个辅音的同形相连转为离散。例如:agyāgāraṃ(火祠堂)、vutyassa(其偈)。

此处,“眼生起”(cakkhu udapādi)、“低头”(ava siro)、“诸比丘,只要在此”(yāvacidha bhikkhave)、“粗细”(aṇuthūlāni)、“彼相应”(ta sampayuttā)等词中,“于元音、增音、某处、于辅音”(sare, āgamo, kvaci, byañjane)等规则适用。

5757. 以及随韵(niggahita)。

随韵(niggahīta)亦成增音,或在元音前,或在辅音前,于某些易发音处。因随韵带有短音特性,故于此视为短音。

“cakkhuṃ udapādi”为眼生起,“avaṃsiro”为低头,“yāvañcidha bhikkhave”为诸比丘,只要在此,“aṇuṃthūlāni”为粗细,“taṃsampayuttā”为彼相应,“evaṃ taṅkhaṇe”为如是于彼刹那,“taṃsabhāvo”为彼自性。

为何说“某处”(kvaci)?因为并非由这些,而只是在此处。

当这样说时,(他说:)“善哉!”一时,世尊如同扇火一般,在此(经)中,当省略、替换等作用发生时,大多是为了遮止它们而说。

58在辅音前,随韵转为“aṃ”。

随韵在后续辅音前,确实变为“aṃ”。

字母“a”用于发音,或者依照“saralopo”等规则,省略前面的元音。

如此说已,善哉!一时,世尊犹如吹火。

在此,对于未特别说明者,也依已说之理加以类推而说。

5959. 未特别指明者,依已说之关联。

凡是此处我们未特别指明的接头词、不变词等,应依已述的关联、已述的方法,并随顺已述于自音连声等处的方法,而了知其词形成就。

因此,在‘do dhassa ca’这一经句中,由‘ca’字表示,pari等前缀中的r、ha等音,会随ya、va等而发生变易。例如:pariyudāhāsi, payirudāhāsi;ariyassa, ayirassa;bahvābādho, bavhābādho;na abhineyya, anabhineyya。

在‘taṃ imināpi jānātha’此句中,当‘paro vā saro’所涉的元音被删除时,依‘tatrākāro’的瑜伽分别,鼻音转为‘a’音及‘d’音,即成‘tadamināpi jānātha’等,应如此了知。

如是,鼻音连读规则已毕。

想之规则,是为元音连声,

禁制,则为辅音连声;

凡于连声规则中,对鼻音的善抉择,我今于此亦已说毕。

此即《词形成就》中所说的连声品。

第一。

止息作用表现为标志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