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一切名同类名名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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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切代词与类似代词的名词词列

此后,我将宣说一切代词及其同类;

以及由不同名称而有差别地组合之名。

那些具足三性的词,以及那些随顺的词;

依三性之差别,这些词于名称上得以确立。

从义而言,正是‘一切通名’;

它们称为一切代词,共计二十七种。

其中有些与色结合,有些则与其他结合;

然而,有些词兼具这些特征,这便是它们的特征。

脱离此特征者,即非代词;

因此,诸如“过去”等词,被称为功德名。

所谓“一切代词”,即:一切、哪一、何者、两者、其他、另一、某另一、最另一、前、后、后后、南、北、下、彼、此、这、某、何、一、二、二、三、四、你、我——这些是二十七种。

在这些词中,“一切”一词表完整、一切之义,此义应通过“一切”与“诸般”等的用法来理解。“哪一”与“何者”二词表疑问义。“两者”一词表由两部分构成的集合体。“其他”一词表与已说之物相对者。“另一”一词表已认知之外的其余者。“某另一”与“最另一”二词表不确定义。 “前”等词,以“后”为终点,是表示方位、时间等区分的词语。具体而言,“前”“后”“彼”“南”“北”等词,于阳性时用于表示时间、处所等;于阴性时用于表示方位等;于中性时用于表示地点等。“下”一词亦是表低处义的区分词,此词通三性,如“下唇”(阳性)、“下薪木”(阴性)、“下器皿”(中性)。“某”词表不确定义。“彼”词表面朝外者。“此”词表邻近者。“是”词表极近者。“彼处”词表远处者。“何”词表疑问义。“一”词表数目等。

“一”词见于其他义、最胜义、无伴义、数目等之中。正如其在“常恒的自我与世界,唯此为真实,其余皆虚妄——在此,有些(人)如是说”等句中,见于其他义。在“心之专一状态”等句中,见于最胜义。在“独自远离”等句中,见于无伴义。在“诸比丘,唯有一刹那与一时机,为修梵行而住”等句中,见于数目义。

在表示数目时,此词唯用单数。‘两者’是‘二’的同义词。‘二’、‘三’、‘四’等表示数目的词,恒为复数。‘你们’是对说话对象所用的称法。‘我们’是对自身所用的称法。

现在,我们讲述这些词的名词变格系列——

sabbo、sabbe。sabbaṃ、sabbe。sabbena、sabbehi、sabbebhi。sabbassa、sabbesaṃ、sabbesānaṃ。sabbasmā、sabbamhā、sabbehi、sabbebhi。sabbassa、sabbesaṃ、sabbesānaṃ。sabbasmiṃ、sabbamhi、sabbesu。bho sabba、bhavanto sabbe。

于此,以“一切众生、诸众生”等,及“一切男子、诸男子”等为例,一切词应与所有阳性名词配合使用。而双论大长老在阳性与中性范畴中,对“一切”、“哪一”、“何者”等词所阐述的其他词形,如下:

“sabbā”等词形,在从格和处格中;

“sabbe”等词形,由双论大长老所阐明。

瑜伽行者对此审察之后,应采纳合理的部分。

因为一切名词的词形多种多样,难以了知。

sabbā, sabbā, sabbāyo. sabbaṃ, sabbā, sabbāyo. sabbāya, sabbassā, sabbāhi, sabbābhi. sabbāya, sabbassā, sabbāsaṃ. sabbāya, sabbassā, sabbāhi, sabbābhi. sabbāya, sabbassā, sabbāsaṃ. sabbāyaṃ, sabbassā, sabbassaṃ, sabbāsu. bhoti sabbe, bhotiyo sabbā, sabbāyo. 此为阴性名词的词形变化系列。

于此,以“一切有情、诸有情”及“一切少女、诸少女”等为例,一切阴性代词应与所有阴性名词配合使用。其中,“sabbassā”一词依具格、为格、从格、属格、处格而有五种变化,正如“与彼少女一起”等具格用法所示。依此五格,则有“为一切少女所作”“给予一切少女”“此少女劣于一切少女,形貌丑陋”“此少女胜于一切少女,容貌端正”“离一切少女而去”“一切少女之财富”“安住于一切少女中”等例。

【中性“一切”词变格表】主格单数:一切(中);主格复数:一切(中,复数)。业格单数:一切(中);业格复数:一切(中,复数)。具格单数:以一切(中);具格复数:以一切(中,复数,两种形式)。属格单数:一切之(中);属格复数:一切之(中,复数,两种形式)。从格单数:从一切(中,两种形式);从格复数:从一切(中,复数,两种形式)。属格单数:一切之(中);属格复数:一切之(中,复数,两种形式)。处格单数:于一切(中,两种形式);处格复数:于一切(中,复数)。呼格单数:哦,一切(中)!呼格复数:哦,一切(中,复数)!以上为中性词的名词变格表。

在此,如“一切众生、一切众生(复数)”“一切心、一切心(复数)”等所示,中性代词“一切”应与所有中性名词配合使用。如是,“一切”一词依三性而有变格表。

现在应了解它与另一词所成的复合词,例如“一切共通者”和“一切敌对者”。其中,“一切共通者”指与一切共通者。“一切敌对者”指一切之敌,或一切为其敌者,这是此复合词的分解。又,正如“一切”一词的词形以三种性别来构成,从“哪个”等词起,直到“下方”一词,也应当这样构成。

此中,除“两者”一词外,阳性词的略说如下:

哪个(阳单主)、哪些(阳复主)。哪个(阳单业)……(省略)……哦,哪个(阳单呼)、哦,哪些(阳复呼)。哪个(阳单主)、哪些(阳复主)。其他(阳单主)、其他(阳复主)。另一(阳单主)、另一(阳复主)。某一(阳单主)、某一(阳复主)。某(阳单主)、某(阳复主)。前(阳单主)、前(阳复主)。后(阳单主)、后(阳复主)。其他(阳单主)、其他(阳复主)。南(阳单主)、南(阳复主)。北(阳单主)、北(阳复主)。下方(阳单主)、下方(阳复主)……(省略)……哦,下方(阳单呼)、哦,下方(阳复呼)。

而此处是包含“两者”一词的中性略说——

哪个(中单主)、哪些(中复主)。哪个(中单业)……乃至……哦,哪个(中单呼)、哦,哪些(中复呼)。哪个(中单主)。两者(中单主)。其他(中单主)。另一(中单主)。某一(中单主)。某(中单主)。前(中单主)。后(中单主)。其他(中单主)。南(中单主)。北(中单主)。下方(中单主)、下方(中复主)。下方(中单业)……乃至……哦,下方(中单呼)、哦,下方(中复呼)。

现在说明阳性、中性词“后”等的其他形式。因为在《迦旃延》中,可见“parā”作为主格复数,如同“purisā”。此类形式在“后、一切、哪个”等九个词中,直到“某”为止,并不通用;若可得,则于前、南、北、下方四词中可得。同样,在巴利圣典等中,可见“pubbe”作为处格单数,如同“purise”;在《真实略说》中可见“itare”;在《迦旃延》中可见“pare”作为处格单数。此类形式在“一切、另一”等词中并不通用;若可得,则在“哪个、哪个”等其余十二词中,直到“下方”为止,可得。同样,从格单数形式如“sabbā, katarā”等,如同“purisā”,在巴利圣典等中并不通用。虽然如此,此形式若经反复审察而认为适当,则可采纳。

此即兼有‘两者’一词的阴性复注省略用法——

哪个(阴单主)、哪些(阴复主两种形式)。哪个(阴单业)……(省略)……哦,哪个(阴单呼)、哦,哪些(阴复呼两种形式)。哪个(阴单主)。两者(阴单主)。其他(阴单主)。某一(阴单主)。某(阴单主)。前(阴单主)。后(阴单主)。其他(阴单主)。南(阴单主)。北(阴单主)。下方(阴单主)、下方(阴复主两种形式)。下方(阴单业)……(省略)……哦,下方(阴单呼)、哦,下方(阴复呼两种形式)。

然而,由于在圣典等文献中,可见这些词汇中的‘其他、另一、某一、某’有‘itarissā’等形式,因此需要说明其中的一些差异。是故,在第四格与第六格的单数位置,应当组合为‘itarissā, itarāya, aññissā, aññāya. Aññatarissā, aññatarāya, aññatamissā, aññatamāya’。同样地,在第三格与第五格的单数位置,由于可见‘tassā kumārikāya saddhiṃ. Kassāhaṃ kena hāyāmī’这样的具格与从格用法,在第七格的单数位置,则应当组合为‘itarissā, itarissaṃ, itarāya, itarāyaṃ, aññissā, aññissaṃ, aññāya, aññāyaṃ, aññatarissā, aññatarissaṃ, aññatarāya, aññatarāyaṃ, aññatamissā, aññatamissaṃ, aññatamāya, aññatamāyaṃ’,因为可见巴利文‘aññataro’的用法。

其中,“一切”一词于四种范畴中见其用法:一切之一切、部分之一切、处之一切、自身之一切。譬如,在“一切诸法以一切相于佛世尊智门中呈现”等句中,用于一切之一切;在“舍利弗,一切善说以方便(为你们)”等句中,用于部分之一切;在“诸比丘,我将为你们说一切,谛听,善作意,我将说……诸比丘,何谓一切?即眼与色……乃至意与法”中,用于处之一切;在“一切从一切想”等句中,用于自身之一切。其中,用于一切之一切者,当知是无余;其余三者,为有余。如是——

于一切之一切、部分之一切,以及处之一切中,

与自身之一切中,此‘一切’一词于四者中得以通用。

在 katara 与 katama 二词中,katara 一词用于少分,可指一、二、三乃至稍多;katama 一词用于多分,可指一、二、三乃至众多。因此,katara 的范围较小,katama 的范围较大。举例如下:“应以何路前往?”“此是哪个海?”“彼时有哪个触?”“哪些法是善?”“十方 ——东、西、南、北、四维、上、下之中,龙王住于何方?”等等。Ubhayo 一词有 ubhayo、ubhayaṃ、ubhayo、ubhayena 等形式,其余变化与阳性 sabba 相同。例如 ubhayo janā tiṭṭhanti(两人站立),ubhayo jane passati(见两人)。正如 ubho puttā(两子)、ubho putte(两子)。因为“ubhayo”如同“ubho”,以复数词尾通行,而非单数。于此——

一夜之间,两者——你与持弓者;

两者——天与人,皆唯欢喜食物。

“两者——你的父与兄弟”,应当了知这是成立彼义的例证之句。然而,诸位尊者若见“ubhayo”为单数词尾时,则应善加留意。除却具足经教与证悟、已得无碍解者,谁能于具足义注、庄严无量理趣的三藏胜者教中,无余彻见理趣而开示之呢?

“añña(其他)词、pubba(东方/先前)词、dakkhiṇa(南方/右)词、uttara(北方/上/超越)词、para(他方/其他/更高)词;

这些皆摄于代名词中,亦摄于非代名词中。”

这些词在代名词中的归属,其实已经分明。

现在说明非代名词中的归属:其中,先说 añña 这个词,当它充当“愚者”之义时,便不能称为代名词。由于它是非代名词,所以在一切情况下,都只应按照 purisa、kaññā、citta 的方式去组合。其词义解释为:因为不知,所以称为 añño(愚者),即愚男子;因为不知,所以称为 aññā,即愚女子;因为不知,所以称为 aññaṃ,即愚家族。如此了知之后,在阳性方面,应以“añño、aññā、aññaṃ、aññe”等,只依男子方式构成名词序列;在阴性方面,应以“aññā、aññā、aññāyo”等,只依女子方式;在中性方面,应以“aññaṃ、aññānī”等,只依心的方式。

在这个特定的义理区别中,如果有人想表达愚众,却不讲“aññā janā”而说“aññe janā”,那么他所说的言语便不能达成他的本意,因为那会被理解成别的含义。同样,如果不讲“aññānaṃ janānaṃ”而说“aññesaṃ janānaṃ”或“aññesānaṃ janānaṃ”,他所说的言语也不能达成他的本意。同样,如果不讲“aññānaṃ itthīnaṃ”而说“aññāsaṃ itthīnaṃ”,不讲“aññānaṃ kulānaṃ”而说“aññesaṃ kulānaṃ”或“aññesānaṃ kulānaṃ”,他所说的言语也不能达成他的本意。然而,依代名词的性质,在想表达“其余的人”这个意义时,就应该说“aññe janā”等,而不应说“aññā janā”等。理由如下:以“aññā janā”等方式所说的言语,不能达成他的本意,因为那会被理解成别的含义。因此,凡是适用“aññā janā”等语之处,“aññe janā”等语便不适用;凡是适用“aññe janā”等语之处,“aññā janā”等语便不适用。善加观察此义差别而转起的智慧,便是他心智自在通。

在 pubba、dakkhiṇa、uttara、para 这些词当中,pubba 一词若作“主要”义,以及在“semhaṃ pubbo”等例句中作“脓”义时,于这些场合它并非代词。作第一义时随三性变化,作第二义时则仅随单一性变化。而表示“最上”义的 uttara 词与 para 词,也仅是非代词、随三性变化。同样,在“dakkhiṇassā vahantimaṃ”此句中,dakkhiṇa 词作“善巧、熟练”之义。而在“petānaṃ dakkhiṇaṃ dajjā”等句中,表示“布施物”义的 dakkhiṇā 词,则决定只是阴性、非代词。如此,añña、pubba、dakkhiṇa、uttara、para 等词亦能作为非代词使用,因此应当了知它们于代词与非代词中的归属。

现在,阐明『哪一』等词与后词结合的复合词:『哪一村落的居民、何者村落的居民、两村落的居民、另一村落的居民、某一村落的居民、东方、他人、南方、北方、下唇』。其中,『哪一村落即哪一村落,何者村落即何者村落,两村落即两村落』等,依各自情况进行复合词的分解。然而,诸师欲将『哪一』词与『何者』词合成复合词,而有两种形式:『哪一与何者——哪一何者等』或『哪一何者等』。因此,依代名词规则于纯名词中以男性规则,对『哪一』与『何者』词的名词词干表加以配合,故在此二词的与格、属格等格位上,应有『哪一何者之』(形式一)、『哪一何者之』(形式二)、『哪一何者等之』(形式三)三种形式。若以『哪一(阴)与何者(阴)合成哪一何者(阴)』如此依阴性所构成的复合词,则依代名词规则,于纯名词中以少女规则配合之。若以『哪一(中)与何者(中)合成哪一何者(中)等』如此依中性所构成的复合词,则依代名词规则,于纯名词中以心识规则配合之。

在此亦应了知这一区别:“前”、“后”等词进入相违复合等方式之后,便不再保有原本的词形。具体而言:pubbāparā(前与后)、adharuttarā(下与上)、māsapubbā purisā(月初的男子)、diṭṭhapubbā purisā(已见的男子)、tathāgataṃ diṭṭhapubbā sāvakā(已见如来的弟子)——这是阳性第一格复数形式,其中作为替代的“a”音并不出现。pubbāparānaṃ(前与后的)、adharuttarānaṃ(下与上的)、māsapubbānaṃ purisānaṃ(月初的男子的)——这是阳性第四格与第六格复数形式,其中作为替代的“aṃ”与“ānaṃ”并不出现。diṭṭhapubbānaṃ purisānaṃ(已见的男弟子的)、diṭṭhapubbānaṃ purisīnaṃ(已见的女弟子的)、kulānaṃ(家族的)——这是三性第四格与第六格复数形式,其中作为替代的“aṃ”与“ānaṃ”亦不出现。māsapubbā(月初的,f.sg.)、piyā(亲爱的,f.sg.)——这是阴性第七格及第四、第六格单数形式,其中作为替代的“aṃ”与“ā”并不出现。māsapubbānaṃ itthīnaṃ(月初的女人们)、piyānaṃ itthīnaṃ(亲爱的女人们)——这是阴性第四格与第六格复数形式,然而其中作为替代的“ānaṃ”并不出现。其余亦应随顺配合。“前”、“后”等词的复合词离释,我们将在复合词章节中加以阐明。

现在,宣说‘彼’字的名词词干表——

阳性变格:主格 yo, ye;业格 yaṃ, ye;具格 yena, yehi, yebhi;属格 yassa, yesaṃ, yesānaṃ;从格 yasmā, yamhā, yehi, yebhi;与格 yassa, yesaṃ, yesānaṃ;处格 yasmiṃ, yamhi, yesu。此为阳性。中性变格:主格 yaṃ, yāni;业格 yaṃ, yāni;具格 yena;其余与阳性相同。或者,主格为 yaṃ, yāni, yā;业格为 yaṃ, yāni, ye;具格 yena;其余与阳性相同。其中,偶有 ni 音脱落;在偈颂中,ni 音则会转为 ā 音,或出现 ā 音替代。

往昔诸菩萨,结跏趺而坐;

“征相皆显现,今日当显现”等等。

“少年,你有何珍宝,竟令那赌徒战胜你而夺走?”等,这是巴利语的例证。此为中性。

阴性:主格 yā, yā, yāyo;业格 yaṃ, yā, yāyo;具格 yāya, yāhi, yābhi;属格 yāya, yassā, yāsaṃ;从格 yāya, yāhi, yābhi;与格 yāya, yassā, yāsaṃ;处格 yassaṃ, yāyaṃ, yāsu。此为阴性。如此,‘ya’一词依三性而有变格表。此中无呼格形式。‘ta’等词之变格等亦复如是。

此处,“彼”字释义如下:作“自体”义时,见于“尊者,我于三十三天诸天当面所闻、当面所受者,我向世尊禀告之”等处。作“受格”义时,见于“汝未答我所问,我等另问一事,请即说之”等处。作“具格”义时,见于“诸比丘,无有是处,于一世界界中……”等处。作“处所”义时,见于“毗婆尸佛、阿拉汉、正自觉者出现于世间”等处。于此有偈颂云:

“于自体义与受格义,于处所义与具格义,

于此四种场合,‘彼’字悉皆运作。”

『彼』字与后词结合的复合词亦应了知,如『彼诸蕴等』、『彼诸德』、『彼诸德』等。其中,『凡属诸蕴等者,即彼诸蕴等』;『凡属诸德者,即彼诸德』,此为复合词之分解。确如《清净道论》中“此乃以彼德为标帜之名号,为显明那些诸德,而说此颂”一语,于此句中,应作如是训诂:“诸德即彼诸德,以彼诸德为标帜即以彼德为标帜,由此而生者名为‘世尊’,此即以彼德为标帜”。至于“彼诸德”,此处训诂为“属于彼者之诸德,即彼之诸德”。确如——

纵然具足一切知智,若不能了知“yagguṇa”之义;

那么,谁能了知那位具足功德的佛陀呢?应当礼敬他。

在古代诗人的作品中,应当探求“yassa guṇā yagguṇā”(其功德所在者)的词源解释。

在复合词中,“ya”字与其他词结合时,

或者会有随韵音的插入,或者会有二重形式,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

如是,当善巧了知词语之连缀。

今说‘ta’字之名词语尾变化系列:

【阳性】主格:so, te。业格:naṃ, taṃ, ne, te。具格:nena, tena, nehi, tehi, nebhi, tebhi。属格/与格:assa, nassa, tassa, nesaṃ, tesaṃ (āsaṃ)。从格:asmā, nasmā, tasmā, namhā, tamhā, nehi, tehi, nebhi, tebhi。属格/与格:assa, nassa, tassa, nesaṃ, tesaṃ (āsaṃ)。处格:asmiṃ, nasmiṃ, tasmiṃ, amhi, namhi, tamhi, tyamhi, nesu, tesu。此为阳性词形变化。此中,有关‘āsaṃ’之词形,以‘nevāsaṃ kesā dissanti, hatthapādā ca jālino’(他们之发不可见,手足亦具网缦相)此偈为证;且此词形应视为通三性。至于‘tyamhi’词形之存在——

当他获得戒、慧与清净时,

他便信赖于彼,却不守护其秘密。

此偈为例证。在此,应注意到这一特殊词形——或依圣者律,或依善士律。在经典文本中,可见到‘ese, se, eke’等词作为单数主格形式,却用于复数意义,这些‘ta’字词以‘e’结尾的表述亦可见到。

然而,这里解说‘ta’字的意义引申——‘te’字在‘na te sukhaṃ pajānanti, ye na passanti nandanaṃ’(不见欢喜园者,不知他们之乐)等句中,依‘ta’字用作主格复数;在‘te na passāmi dārake’(我不见那些孩童)等句中,用作业格复数。在‘Namo te purisājañña, namo te purisuttama. Namo te buddha vīratthu’(礼敬汝,人中之骏;礼敬汝,人中之最上;礼敬汝,佛陀、英雄)等句中,依‘tumha’字用于为格,他们说其义为‘tuyhaṃ’(于汝)。在‘kinte diṭṭhaṃ kinti te diṭṭhaṃ, upadhī te samatikkantā, āsavā te padālitā’(汝何所见?汝如何见?汝已超越依着,汝已破诸漏)等句中,用于具格。在‘kinte vataṃ kiṃ pana brahmacariyaṃ’(汝之戒行为何?汝之梵行为何?)等句中,用于属格。

于主格、业格、具格、与格,

及属格中,此‘te’字见于五种意义。

【中性】单数业格为 taṃ;复数业格为 tāni。单数主格为 taṃ;复数主格为 tāni。单数具格为 nena、tena 等。其余形式与阳性相似。以上为中性词形变化。

【阴性】单数主格:sā;复数主格:tā, tāyo。单数业格:naṃ, taṃ;复数业格:nā, tā, nāyo, tāyo。单数具格:nāya, tāya;复数具格:nāhi, tāhi, nābhi, tābhi。单数属格与与格:assā, nassā, (tissā,) tassā, nāya, tāya;复数属格与与格:nāsaṃ, tāsaṃ, sānaṃ, āsaṃ。单数离格:assā, nassā, tassā, nāya, tāya;复数离格:nāhi, tāhi, nābhi, tābhi。单数属格与与格(另一组):assā, nassā, (tissā,) tassā, nāya, tāya;复数属格与与格:nāsaṃ, tāsaṃ, sānaṃ, āsaṃ。单数处格:nāya, tāya, assaṃ, nassaṃ, tissaṃ, tassaṃ, nāyaṃ, tāyaṃ;复数处格:nāsu, tāsu, tyāsu。以上为阴性词形变化。

此处,因见有如下用例:“那些女性的精进得以显现,智者不瞋那些女性;游戏于那些女性中安立,喜乐于那些女性中确立;种子于那些女性中生长。”是故,所列出的 sānaṃ、āsaṃ、tyāsu 等形式,正是令语法学者智慧之眼迷乱之处。如是,远指代词 ta 的名词变化表便告圆满。

此处应当述说如下:

在‘你去那里请求吧’等句中,此代词居句中位;

句首的‘taṃ’、‘te’等形式,则与‘naṃ’等形式不同。

诸如‘naṃ’、‘ne’、‘nena’等形式,犹如‘vo’、‘no’等形式一般;

此于胜者教法中,就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已有所阐明。

如‘然后他对他们说而他不回应他’;

像这样的用例,应由智者加以展示。

对此,谁能论说——

犹如河流与道路,饮屋、会堂及供水处;

同样,所谓世间女子,智者不为此忿怒。

于此——

即使在非词末之处,也能见到“nāsaṃ”一词的用例。

“ādo”等形亦应取用,而非“ne”等常例。

然而,他应被如此告知:“在你的主张中,并未获得‘nāsaṃ’一词;

「无声者即是无声,得到无声者亦然。」

因此:“智者不因女子的‘āsaṃ’而生嗔”;

其义如是成立,智者当善持守。

或者,因为在《尼鲁提毗笈》中有“naṃ purisaṃ passati, ne purise passatī”等表述,即便不在词尾,也使用了“naṃ, ne”等词,因此依循此理,这些词在非词尾处有时也可能出现。然而我们只是依巴利圣典的理路来说明其用法,对此处应当善加审察。

此处,还应知道“ta”一词与后词可构成复合,如“taṃputto, taṃsadiso, tanninno, tappoṇo, tappabbhāro, tabbhūto, tagguṇo, tassadiso”。

此词在复合中,与其他词一起时。

前分末尾有随韵插入,后分则成双。

如是,应了知此词之复合。

现在,说明此词的名词词形变化表——

Eso, ete. Etaṃ, ete. Etena, etehi, etebhi. Etassa, etesaṃ, etesānaṃ. Etasmā, etamhā, etehi, etebhi. Etassa, etesaṃ, etesānaṃ. Etasmiṃ, etamhi, etesu. 此为阳性。

Etaṃ, etāni. Etaṃ, etāni. 其余词形与阳性相似,此为中性。

Esā, etā, etāyo. Etaṃ, etā, etāyo. Etāya, etāhi, etābhi. Etāya, etissā, etissāya, etāsaṃ. Etāya, etāhi, etābhi. Etāya, etissā, etissāya, etāsaṃ. Etāya, etissaṃ, etāsu. 此为阴性。如此,此词的名词词形变化表明已建立。

此处应知此词与其他词构成的复合词,如“etadatthāya lokasmiṃ, nidhi nāma nidhiyyati. Etapparamāyeva devatā sannipatitā ahesu”等句中所示。

此词在复合中与其他词连用时;

前分可有随韵插入,或没有。

今说明此词的名词词形变化表——

Ayaṃ, ime. Imaṃ, ime. Anena, iminā, ehi, ebhi, imehi, imebhi. Assa, imassa, esaṃ, esānaṃ, imesaṃ, imesānaṃ. Asmā, imasmā, imamhā, ehi, ebhi, imehi, imebhi. Assa, imassa, esaṃ, esānaṃ, imesaṃ, imesānaṃ. Asmiṃ, imasmiṃ, amhi, imamhi, esu, imesu. 此为阳性词形。

Idaṃ, imāni. 其余与阳性词形相似。此即中性词形。

Ayaṃ, imā, imāyo. Imaṃ, imā, imāyo. Imāya, imāhi, imābhi. Assā, assāya, imissā, imissāya, imāya, imāsaṃ. Assā, imissā, imāya, imāhi, imābhi. Assā, assāya, imissā, imissāya, imāya, imāsaṃ. Assaṃ, imissaṃ, imāya, imāyaṃ, imāsu. 此为阴性词形。如是,此 idaṃ 词的名词变化形态表便告完成。

然而在《迦延》中,“imassidamaṃsisu napuṃsake”是以 ima 词为词基而说的;但此处则是以 idaṃ 词为词基,因为在“idappaccayatā”中显示了“ida”这一词基。正如所说:“这些缘即此缘,此缘本身即此缘性,或者这些缘的集合即此缘性。”其中,“此缘本身即此缘性”是以 tā 后缀扩展词形,并无其他含义,犹如“天本身即天神”。“这些缘的集合即此缘性”则是以集合义而说 tā 后缀,如同“众人之集合即人群”。在《小释词》与《释词藏》中,也是以 idaṃ 词为词基而说的。

在复合词中,此 idaṃ 词与后词结合,

便成为“idappaccayatā”这一形式,由两个词合成,后面的部分有所变化。

今说 amu 字的名词词形表——

asu、amu、amū。amuṃ、amū。amunā、amūhi、amūbhi。amussa、dussa、amūsaṃ、amūsānaṃ。amusmā、amumhā、amūhi、amūbhi。amussa、dussa、amūsaṃ、amūsānaṃ。amusmiṃ、amumhi、amūsu。此为阳性词形。

aduṃ、amūni;余者与阳性词形相似。此为中性词形。

asu, amu, amū, amuyo。amuṃ, amū, amuyo。amuyā, amūhi, amūbhi。amussā, amuyā, amūsaṃ, amūsānaṃ。amuyā, amūhi, amūbhi。amussā, amuyā, amūsaṃ, amūsānaṃ。amuyā, amuyaṃ, amussaṃ, amūsu。此为阴性词形。以上即是 amu 词的名词词形表,但其复合词形式尚不通行。

其中,由于见到“dussa me khettapālassa, rattibhattaṃ apābhata”这一用例,我们安立了“dussā”这一词形。又因插入 k 音的缘故,亦有一些其他的非代词词形。今依这些词形,说示三性的名词词形表如下——

如“asuko, asukā; asukaṃ, asuke”等,以及“amuko, amukā; amukaṃ, amuke”等,亦可得阳性变化形式。如“asukā, asukāyo”等,以及“amukā, amukāyo”等,亦可得阴性变化形式。如“asukaṃ, asukānī”等,以及“amukaṃ, amukānī”等,亦可得中性变化形式。此处这些词形虽非代词,但为显示因插入 k 音而产生的差异,故如此说明。

今示“kiṃ”词的名词词形变化表——

表属格与与格:谁之、何者之、他们之;表离格:由谁、由何者、由哪些、由哪些;表属格:谁之、何者之、他们之;表处格:于谁、于何者、于何、于何、于哪些之中。此表为阳性变化。

此处当知,有其形相上的差别。依据“哪些乾闼婆、罗刹、龙,哪些紧那罗与人,哪些智者能施一切欲,长久为我之夫;哪些是卑劣的波提迦子,又有哪些,是对如来、阿罗汉、正等觉者的诽谤”等巴利文所示。然而,在“哪些乾闼婆、罗刹、龙”等巴利文中,“ke”虽以 e 结尾,却也用作主格,故于此应当明了“ke”有形相差别。同理,对“为某一法,乔达摩,你赞许杀戮”、“因何事,我的尸毗族愤怒”、“于何时,英雄,你曾希求最上菩提”等引例文句,亦应如是了知。此外——

在“大王,谁是你的力量”等巴利文中,当知此“ko”音,意为“谁”。

当知此“ko”音,用于表“kva”词之义。

我曾亲见彼饿鬼,沙门,你究竟是谁,竟还活着?

在经文中,此“ko”音亦用于表示“kathaṃ”一词所诠之义。

此“ko”音即见于此二义之中。

因音声相同,此音当视为不变词。

中性词:kaṃ、kāni。kaṃ、kāni。其余应与阳性词类似地组合。或者,依据“何心?何色?何是堕落之面?汝欲求何?”等用例所示,说“kiṃ、kāni。kiṃ、kāni”之后,其余应与阳性词相似地组合。此法更为合理。此为中性词。

此为阴性词。疑问代词“kā(谁/何,阴性)”的名词词形变化如下:主格:谁、谁、哪些;宾格:谁、谁、哪些;具格:以谁、以哪些、以哪些;属格/与格:以谁、谁之、哪些之、哪些之;离格:由谁、谁之、由哪些、由哪些;属格:以谁、谁之、哪些之、哪些之;处格:于谁、谁之、于谁、于谁、于哪些之中。

此处,当有“kāyo”一词时,应见“kāyo amoghā gacchantī”(诸身无虚而行)为其例示。此为阴性词。如是,kiṃ词的名词词群便得以成立。今说其义之提取:kiṃ词在“何王不护世间?汝等究竟认为我应被说为何?”等句中,用于责备。在“凡过去、未来、现在之色”等句中,用于不定。在“瓦卡利,见此腐身,有何用?瓦卡利,见法者即见我”等句中,用于无用。在“我岂不遵汝言”等句中,用于承诺。在“世间何财为人最上”等句中,用于询问。而询问又依原因问等多种差别而有不同,故应广知kiṃ词亦随原因问等而转起。如是,此词在“御者,何故急掘坑?何故不乐生?何因汝有此容色”等句中,用于原因问。在“以坑将何为”等句中,用于作用问。在“何是戒?何是定”等句中,用于自性问。在“汝食何?汝饮何”等句中,用于对象问。在“汝食何?汝饮何”等句中,用于行为问。至于未显之问等五种问,于kiṃ词义提取中不应采纳,故作未述。此处说此。

于责备、不定与无益之中;

在接受和询问中,‘何’(kiṃ)音便生起。

其与它词构成的复合词,应如此了知:‘kiṃsamudayo(何所生起)、kiṃvedano(何所感受)、kiṃsaññojano(何所结缚)’。在此,‘ko, ke; kā, kā, kāyo; kiṃ, kānī’——这些依三性变格的、由kiṃ音所成的词,在构成复合词时,仍以kiṃ的原形而存在。然而,与名词相复合时,可见有两种变化形式:‘kinnāmo(何名)、konāmo(何名)’。所有这些词,都应依阴性、阳性、中性及复数形式进行组合。

疑问词‘何’(kiṃ)之音在复合词中,与名词音相结合;

‘kinnāmo’与‘konāmo’,如此有两种形式。

例如:‘你的戒师以何为名?’——此即此处之示例。

在带同称(sahañña)的复合词中,只听见“kiṃ kiṃ”这样的音声。

例如,在“kiṃcitto tvaṃ bhikkhu(比丘,你心为何)”、“kiṃkārapaṭissāvinī(随顺何所作者)”等句中,kiṃ音不失其自身形态而存在。在此,心有某者即“kiṃcitto”。如“我作何事,主人?”依此,“何作”即是“作何”,发音为“kiṃkāro”;随顺彼者,即为“kiṃkārapaṭissāvinī”等,应对这些作如是诂解。然于“kinnaro(紧那罗)”、“kiṃpakkamiva bhakkhita(如食何物者)”等中,该诂解便不能成立,仅闻kiṃ音作为词的一部分而已。如此,kiṃ音于某处作为词的一部分,于某处则与nu、nukho、kāraṇa等词连用而被听闻。其用例如下:esā te itthī kiṃ hoti(此女是你何人);ete manussā tumhākaṃ kiṃ honti(这些人于你们是什么人);kimpurisānuciṇṇo(人所习者);kiṃ nu bhītova tiṭṭhasi(你为何怖畏而住);kiṃsuchetvā sukhaṃ seti(洗何物乐卧);kiṃ nukho kār

或是作为独立的词素,或由nvādi等所组成;

‘何’(kiṃ)音与诸词结合,即见于善逝教法。

随顺巴利理则,余等亦可能生起;

通达正法理趣之智者,当依差别而了知。

现在,对于已经处于代词状态的ko、kaṃ等音,需要说明它们与同音的其他ko、kaṃ等音(纯名词)之间名词词簇的差别。这一差别已在下文“三性混合分别节”中阐述。然而,由于它们并非代词性,故唯依士夫与心的理路加以分辨。即:当ko音表梵天或莲茎之义,kaṃ音表头或乐之义时,这些词就不是代词。为什么呢?因为它们并非由kiṃ音构成,缺少代词相所施设的不共相,而且是从疑问义转而表示他义。但在此处,由于同音的关系,为了显示义理的差别而说ko音、kaṃ音;确切而言,在代词性中只是kiṃ音,在纯名词中只是ka音,应当这样理解。如此——

于身、于梵、于风,于头、于水之乐中。

“ka”音运行于阳性、三性与中性。

如此,应知一切代词形式的‘kiṃ’词之用法。

此处所说种种义,今作总摄;

能令智慧增广者,今以一分而说。

什么与‘kiṃpakkā’相似?身以何为因?请说。

欲乐犹如‘kiṃpakkā’之果,身乃渴爱等所生。

酷热之时,人们渴望水;口渴者亦渴望水。

怨敌渴望水,痛苦者渴望水。

此身是谁的?谁是其主人?

这地面上,谁是众生的庇护者?

禅那所生之乐,谁得拥有?

在诸肢体之中,又属何者为胜?

如前所述,由我等依三性区分而分析的名词词列——即所谓“全代词”者,在阳性和中性位上,应舍弃“kebhi, kissa, kasmā, kamhā, kamhī”这些词形;在阴性位上,应舍弃“kāyo, kābhi, kāsānaṃ, kāyaṃ, kassa”这些词形。从各处所余之词中,随宜插入 cisadda、canasadda 及 canaṃsadda,应当采用如此这般的词形。如下:

Koci, keci, kecana。Kiñci, kiñcanaṃ, keci, kecana。Kenaci, kehici。Kassaci, kesañci。第五格单数因巴利圣典中未见,故缺。Kehici。Kassaci, kesañci。Kasmiñci, kismici, kesuci。上述诸形应依阳性与中性来理解。至于此处 kismici,乃依随韵省略而说。

若依阴性,则诸词形为:kāci itthī, kāci itthiyo;Kāci, kāci;Kiñci, kāci;Kāyaci, kāhici;Kāyaci, kassāci, kāsañci;Kāyaci, kāhici;Kāyaci, kassāci, kāsañci;Kāyaci, kāsucīti。

于此,当知如“iti bhāsanti kecana, na naṃ hiṃsāmi kiñcana”等用例。如此,依三性所说的 koci, kāci, kiñci 等词,应知是表示少量、总括之语。

现在,我将随宜将这些词与‘yaṃ’字结合,再作开示——

任何一个、任何一些。任何事物、任何一些。以任何一个、以任何一些。属于任何一个、属于任何一些。从任何一个、从任何一些。属于任何一个、属于任何一些。于任何一处、于任何一些处。

于此,应知‘yo koci maṃ aṭṭhi katvā suṇeyya. Ye kecime atthi rasā pathabyā, saccaṃ tesaṃ sādhutaraṃ rasānaṃ’等用例。此为阳性词形。

Yaṃ kiñci 与 yāni kānici。Yaṃ kiñci 与 yāni kānici。其余变化与阳性相似。于此,应知“yaṃ kiñci ratanaṃ atthi, dhataraṭṭhanivesane”、“Yaṃ kiñci vittaṃ idha vā huraṃ vā”、“Yāni kānici rūpānī”等用例。此为中性词形。

Yā kāci itthī, yā kāci itthiyo。Yaṃ kiñci, yā kāci。Yāya kāyaci, yāhi kāhici。Yāya kāyaci, yāsaṃ kāsañci。Yāya kāyaci, yāhi kāhici。Yāya kāyaci, yāsaṃ kāsañci。Yāya kāyaci, yāsu kāsuci。

于此,应知“yā kāci vedanā atītānāgatapaccuppannā”等用例。此为阴性词形。如是,依三性所说的 yo koci、yā kāci、yaṃ kiñci 等,应知为无余遍取之词。而所有这些并非不变词,应知是似不变词,随音声变化而转。若是不变词,则应在三性、七格中皆以同一形式存在,但它们并非如此,故非不变词,只是似不变词,随音声变化而转。

再者,诸如 ya、ta、kiṃ、eta 等代词,依其性别相应,加上 ttaka、ttika 后缀,在表达所欲说之义时所成就的词,即成为限定词,唯非全代词。其名词词列应依 purisa、citta、kaññā 的方式进行组合。具体如何呢?

“Yattako jano, yattakaṃ cittaṃ, yattikā itthī. Tattako, tattakaṃ, tattikā. Kittako, kittakaṃ, kittikā. Ettako, ettakaṃ, ettikā”——这些词虽非全代词,但为显示智者于词缀所生之种种意义中的善巧,故而说之。

现在,将说明数词等词类中,单数词的名词词列:

Eka一词兼具数词、“不相似”、“无伴”、“部分”及“混合”等义。当它用作数词、不相似词或无伴词时,则为单数形式。

Eko, ekaṃ, ekena, ekassa, ekasmā, ekamhā, ekassa, ekasmiṃ, ekamhī——如是,作为数词等的eka一词为单数。正如“eko dve tayo”在数字范畴中,eka一词唯是单数;“Ekomhi sammāsambuddho. Eko rāja nipajjāmī”在表示不相似、无伴时,亦唯是单数。这便是单数全称代名词列。

然而,当要表达众多“可数”且“无伴”的事物时,则从eka一词插入k音,成为ekakā, ekake, ekakehi, ekebhi等形式。应依男性词格复数构成名词词列。因为可数事物亦可以是众多的,如说“cattāro ekakā siyuṃ”。无伴者亦可以是众多的,正如在说“这位居士独自前来,这位也独自前来”时,便要说“ime gahapatayo ekakā āgatā”。此用法因无共通之形,不归入全称代词类,唯为说明不同意义而说。

当其表示“部分”义时,应说“eke, eke, ekehi, ekebhi, ekesaṃ, ekehi, ekebhi, ekesaṃ, ekesu”。此亦为复数的全称代词名词词列。此处“eke”意为“某些”。其余亦同此理。当其表示“混合”义时,则应依男性词格,以复数说“ekā, eke, ekehi, ekebhi, ekānaṃ”。如经文所示:“Pañcālo ca videho ca, ubho ekā bhavantu te”。此用法不归入全称代词类,因其无共通之形,此处只为说明差异义而说。其中“ekā bhavantu”意为“成为一、合为一体”,犹如恒河水与耶牟那河水全然融合为一,此即词义。

然而,诸阿阇梨不作如此区分,仅取“eka”一词的全称代词性质,如同“sabba”词一般构成名词词列。如何构成?

Eko, eke. Ekaṃ, eke. Ekena, ekehi, ekebhi. Ekassa, ekesaṃ, ekesānaṃ. Ekasmā, ekamhā, ekehi, ekebhi. Ekassa, ekesaṃ, ekesānaṃ. Ekasmiṃ, ekamhi, ekesu。应知此为全称代词名词词列。

有些人说:“‘eka’一词有数词、相似、无伴、其他等义。当用作数词时,于一切处唯是单数词形;于表示他义时,亦有复数词形。eko, ekā, ekaṃ 等,于一切处与‘sabba’词相同,唯在复合词中有别。”他们如此说三性的构成方式,却未显示其中的区别。我等为使听者于用例中得生善巧,今显示其区别而说。

此外,此处亦应了知这一差别:在经文段落‘eke ekaṭṭhe same samabhāge’中,可见表示‘个别、单个’之义的‘eka’词有以‘ekā’结尾的表述。以下为阳性词形。

Ekaṃ, ekāni. Ekaṃ, ekāni. 其余形式与阳性词形相似。其中‘ekāni’意为‘某些’。此理亦适用于其余复数格。以上为中性词形。

Ekā, ekā, ekāyo. Ekaṃ, ekā, ekāyo. Ekāya, ekāhi, ekābhi. Ekāya, ekissā, ekāsaṃ. Ekāya, ekāhi, ekābhi. Ekāya, ekissā, ekāsaṃ. Ekāya, ekāyaṃ, ekissaṃ, ekāsu。在此,于复数位的用法中,“ekā”即是“某些”(复数体格),“ekāhi”即是“以某些”(具格),“ekāsaṃ”即是“某些的”(属格),“ekāsu”即是“在诸某处”(依格)。以上就是阴性词形。所有这些全称代词,既依单数说,亦依复数说。

再者,当“一”这个词为表达“逐一”之义而使用时,其三性形式皆唯单数。为何如此?

Ekeko、ekekaṃ、ekekena、ekekassa、ekekasmā、ekekamhā、ekekassa、ekekasmiṃ、ekekamhī——以上为阳性形式。

Ekekaṃ, ekekaṃ,其余与阳性形式相似——这些是中性形式。Ekekā, ekekaṃ, ekekāya, ekekissā, ekekāya, ekekissā, ekekāyaṃ, ekekissaṃ——这些是阴性形式。

所有这些都可称为“遍计代词”。然而,由于没有实际用法,这里不存在复数形式。因此,对于这些为表达“一一”之义而示出的三性形式,不应作复合词之想,因为遍计词是不可解释的。正如在“pabbaṃ pabbaṃ, sandhi sandhi, odhi odhi hutvā tattakapāle pakkhittatilā viya taṭataṭāyantā saṅkhārā bhijjanti”等句中,前辈老师们并未开示过 pabbapabba 等词的复合词形式解释。而且,表达“一一”之义的叠词是依世间共许而成立的,并非依语法规则而成立,因此于此不应生起复合词的思惟。

现在讲述 ekacca、ekatiya、ekacciya 这些词的名词词形变化——首先,阳性:ekacco, ekacce。Ekaccaṃ, ekacce。其余变化与 purisa 词相似。在此,ekacce 仅是主格复数,因其形态不共通,故与代词形式相似。“Idhekacco kulaputto. Idhekacce moghapurisā”是示例句。

Ekatiyo, ekatiye。Ekatiyaṃ, ekatiye。其余的变化与purisa一词相同。此处的ekatiye,也仅仅是主格复数,与代词形式相似,因为它属于不共通的形态。Ekatiye manussā(某些人)。

“不应只信赖某些人,”

不论是在家人,还是出家人,也是如此;

善者也会变为不善,

不善者之后又成为善者。”

这是示例句。而关于“ekacciya”一词的存在性——

确实,据说世间有些人这样说:

一块浮木尚且更好,而非某个(不善的)人。

“某一餐食”等为示例词。ekacciyo(某一男子)、ekacciyā(某一女子)、ekacciyaṃ(某一事物)、ekacciye(于某一事物)——一切情形皆依阳性词变化。此为阳性词形。

Ekaccaṃ(某一事物),ekaccāni(某些事物)。Ekaccaṃ,ekaccāni,其变化规律与阳性相同。Ekatiyaṃ(某一事物),ekatiyāni(某些事物)。Ekatiyaṃ,ekatiyāni,其变化规律与阳性相同。Ekacciyaṃ(某一事物),ekacciyāni(某些事物)。Ekacciyaṃ,ekacciyāni,其变化规律与阳性相同。以上为中性词形。

“Ekaccā, ekaccā, ekaccāyo”等,应依少女词形变化规则相应连接。同样地,“ekatiyā, ekatiyā, ekatiyāyo. Ekatiya”等,以及“ekacciyā, ekacciyā, ekacciyāyo. Ekacciya”等,亦应依少女词形变化规则作相应连接。以上为阴性词形。

现在说明以ekākī、ekākiya等词为例的名词词形变化:

阳性词形:Ekākī(独一者),ekākī(呼格),ekākino(复数);Ekākiṃ(宾格),ekākī(呼格),ekākino(复数)。这些应依‘持杖者’之变化得解。Ekākiyo(复数),ekākiyā(复数);Ekākiyaṃ(宾格),ekākiye(复数);Ekākiyena(工具格)。这些应依‘男子’之变化得解。以上为阳性词形。

中性词形:Ekāki kulaṃ(独一的家族),ekākī(复数),ekākīni(复数);Ekākiṃ(宾格),ekākī(复数),ekākīni(复数);余者与阳性相同。Ekākiyaṃ(单数),ekākiyāni(复数);Ekākiyaṃ(单数),ekākiyāni(复数);余者与阳性相同。此为中性词形。

阴性词形:Ekākinī(独一女子),ekākinī(呼格),ekākiniyo(复数);Ekākiniṃ(宾格),ekākinī(呼格),ekākiniyo(复数);Ekākiniyā(工具格)等,与‘女人’词形相仿。Ekākiyā(工具格),ekākiyā(呼格),ekākiyāyo(复数);Ekākiyaṃ(宾格),ekākiyā(呼格),ekākiyāyo(复数);Ekākiyāyā(处格)等,与‘少女’词形相仿。此为阴性词形。然当知,此诸形式并非通常之代词形,唯为显明别义而说。

现在说明ubha(两者)一词的名词变格系列,该词是dvi(二)的同义词,恒用复数语尾,属代词性词。

「两者(主格)、两者(宾格)、以两者(工具格甲式)、以两者(工具格乙式)、属于两者(属格)、以两者(离格甲式)、以两者(离格乙式)、属于两者(属格)、于两者(处格)」——这是依经文规范所举示的词形。以下为实际用例:两位少年被赎回;两位妇女站立;两个心识生起;他将两个儿子施予;他见到两位少女;折断了双足,我将制伏你们;以两手;以两臂;以两个心识;属于两人;属于两位妇女;属于两个心识;在两位男子之中;在两位妇女之中;在两侧之中——此为我等之见。然而,诸位老师亦主张「以两者(工具格另式一)、以两者(工具格另式二)、于两者(处格另式)」等形式。咖咤那文法中亦有「两个财主复合词」之说。凡此种种,皆应铭记于心。「两」字之复合词形则不通用。以上为通于三性之词形。

现在说明数词dvi(二)与catu(四)的名词变格系列,二者恒用复数语尾,属代词性词。

Dve(二),dve(二),dvīhi(以二),dvībhi(以二),dvinnaṃ(属于二),duvinnaṃ(属于二),dvīhi(从二),dvībhi(从二),dvinnaṃ(属于二),duvinnaṃ(属于二),dvīsu(于二)。然而,在《小语法》中却收有“dvinnannaṃ”这一词形。这些词形如同“我(ahaṃ)”声等词一样,虽不受阴性等性别的限制,却能通用于三性,例如“dve purisā(二位男子)、dve itthiyo(二位女子)、dve cittāni(二个心识)”等。这些形式也是三性通用的。

“Dve”这一形式,即是“dvi”此词入于复合词时所成。

它依不同的语基替换,可有二相或三相的形态。

如 dvibhāva、dvebhāva、dviratta、duvassaka 等。

dohaḷinī 与 dupatta,在派生词中各有两种形式。

tayo, tayo, tīhi, tībhi, tiṇṇaṃ, tiṇṇannaṃ, tīhi, tībhi, tiṇṇaṃ, tiṇṇannaṃ, tīsu。这些是阳性形式。

tisso, tisso, tīhi, tībhi, tissannaṃ, tīhi, tībhi, tissannaṃ, tīsu。这些是阴性形式。在《小义释》中,有“tissannanna”作为第四格与第六格的复数形式出现;而在《尼鲁提藏》中则为“tiṇṇanna”。这些形式若于三藏佛语中经反复审察确实存在,即可采纳。

tīṇi, tīṇi, tīhi, tībhi, tiṇṇaṃ, tiṇṇannaṃ, tīhi, tībhi, tiṇṇaṃ, tiṇṇannaṃ, tīsu。这些是中性形式。然而,在某些巴利语段落中,“tīṇi”一词的ṇ音亦会脱落,如“dve vāti vā udakaphusitāni”。而“tiṇṇannaṃ kho bhikkhave indriyānaṃ bhāvitattā bahulīkatattā piṇḍolabhāradvājena bhikkhunā aññā byākatā”这一句,正是“tiṇṇanna”形式存在的例证。

以上所述诸形式,即“tisso、tīṇi、tayo”;

在复合词的范畴中,它们表现为三种形式。

因为“ti”在复合词中,与后面的词结合时,

便可表述为“tivedana”(三受)、“ticitta”(三心)和“tiloka”(三界)。

此处(于复合词中)呈现中性形式,乃是随顺后词(pāsaṃsa)的惯用法。

此处他们也意指阳性,即“三有显现”。

cattāro, caturo, cattāro, caturo,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unnaṃ,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unnaṃ, catūsu。以上为阳性词形变化诸形式。

catasso, catasso,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assannaṃ, catunnaṃ,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assannaṃ, catunnaṃ, catūsu——上述为阴性词形变化诸形式。在阴性位置上用“catunnaṃ”,是因为《小语法》、语法藏、巴利圣典及注疏中都有用例。即:《小语法》阴性位置出现了“catunnaṃ”;语法藏中出现了“catunnaṃ kaññānaṃ(四女子的)”;巴利圣典中《种德经》等处出现了“沙门乔达摩为四众所喜爱、悦意”;注疏中,经藏注疏出现了“具足四希有未曾有法,为四众所喜爱、悦意”;《七矛跳本生注》出现了“而其师了知四矛腾跃之技艺”。

cattāri, cattāri,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unnaṃ, catūhi, catūbhi, catubbhi, catunnaṃ, catūsu——上述为中性词形变化诸形式。

“cattāro(阳性)”、“catasso(阴性)”、“cattāri(中性)”——如是宣说。

在复合状态中,其词形依四类而成。

于此指示词中,精通格次第者依格次第而了知;

即如“四种、四堂、四谛”这样被指示。

这些以“二”等开端的代词,唯是复数,而非单数。然而,《小语法》中于三性里说为“catassannaṃ”,此说似难苟同。

现在解说“你”与“我”等词的名词词根,其中,对说话所涉及的对象称呼时,即成为“你”之诸词。

tvaṃ, tuvaṃ, tumhe. taṃ, tuvaṃ, tvaṃ, tavaṃ, tumhe. tayā, tvayā, tumhehi, tumhebhi. tuyhaṃ, tava, tumhaṃ, tumhākaṃ. tayā, tvayā, tumhehi, tumhebhi. tuyhaṃ, tava, tumhaṃ, tumhākaṃ. tayi, tvayi, tumhesu. 于这些中,应如“tvaṃ puriso(你是男子)”“tvaṃ itthī(你是女人)”“tvaṃ cittaṃ(你是心)”等加以配合。

在反身用法中,即成为表示“我们”的诸词。

我、我、我们、我们。我(宾格)、我(宾格)、我们(宾格)。我(具格)、我们(具格)、我们(具格)。我的、我的、我们的、我们的、我们的。我(具格)、我们(具格)、我们(具格)。我的、我的、我们的、我们的、我们的。我(位格)、我们(位格)、我们(位格)。

然而在此,由于巴利圣典中有“我们如何作?”的表述,故应知如同“你们”有主格形式一样,“我们”也有主格形式,并且还应认许“ahakaṃ”这一异形。其存在可由“ahakañca cittavasānugā bhāsissaṃ”(我且随心而说)这句圣典为证。在此,“ahakaṃ”的意思就是“我”。于此,应结合“我是男人”、“我是女人”、“我是心”等例。这些也是通用于三性的形式。

然而,在《迦旃延小尼卢致》与《尼卢致藏》中,则说“tumhākaṃ amhākaṃ”为第二格复数。在《迦旃延》中,说“tumhānaṃ amhānaṃ”为第一格与第二格复数,说“tumhaṃ amhaṃ”为第四格与第六格单数,也说为第一格与第二格复数。而在《小尼卢致》与《尼卢致藏》中,则说“tumhaṃ amhaṃ”为第二格单数,说“tumhe amhe”为第四格与第六格复数。对此应加审察,若见于附有义注的经典中,则可采纳。

然而,表“你”“我”之词在与其它词复合时,有“maṃdīpā”(以我为洲者)等用法,出自如来等圣者之口。例如,如来曾说:“诸村主,这些是以我为洲者、以我为庇护者、以我为皈依者”;通达语法者则有“tayyogo”(与你的结合)、“mayyogo”(与我的结合);而在《诗镜》中,有“你面如莲,无他能比”,以及“你面与月同美”。

其中,“我是这些人的洲”故称“以我为洲者”(maṃdīpā),“我是这些人的庇护”故称“以我为庇护者”(maṃleṇā),同理有“以我为皈依者”(maṃsaraṇā)。“与你的结合”为tayyogo,意即与“你”一词的结合;“与我的结合”为mayyogo,意即与“我”一词的结合。“你的脸”为tvaṃmukhaṃ。依复数也可解释为“你们的脸”,即tvaṃmukhaṃ。在此,因巴利圣典中可见“maṃdīpā”等例,故应采纳《诗镜》等所举的“tvaṃdīpā”等,以及由“tvaṃmukhaṃ”等所显示的“tvaṃvaṇṇo”(你的容色)、“tvaṃsaro”(你的音声)、“maṃmukhaṃ”(我的脸)、“maṃvaṇṇo”(我的容色)、“maṃsaro”(我的音声)等。其中,“你是这些人的洲”故称“tvaṃdīpā”,或“你们是这些人的洲”故称“tvaṃdīpā”;“你的容色”为tvaṃvaṇṇo;“我的脸”为maṃmukhaṃ,或“我们的脸”为maṃmukhaṃ。

在复合句中,“你”与“我”之词同其他词结合时,确有特定形式。

如“tvaṃmukhaṃ”(你面)、“maṃdīpā”(以我为洲者)、“tayyogo”(与你的结合)、“mayyogo”(与我的结合)等。

此处若问:“‘你’、‘我’之词的形式仅止于此,还是另有别种?”答:“另有,如‘te me’等形式。”若如是,何以在词表中未单独列出?不列是有原因的。此处即说明其缘由——

因为‘te me vo no’等形式,是由其他词形转变而来;

因此,它们并未被列入名词的序列之中。

在此,我们辨析 me、vo、no 等词的意义——te 词的意义已如前述。由于义注诸师说,在 mayaṃ 词位上也可用 mayā 词,在 mayā 词位上也可用 mayaṃ 词,因此我们也随顺此说。mayaṃ 词在‘anuññātapaṭiññātā, tevijjā mayam asmubho’(我们被许可、被认可,我们乃三明者)等句中,用作‘我’义。在‘mayaṃ nissāya hemāya, jātā mandosisūpagā’(依于我们而生,如金,成为慢与嗔之所依)中,用作假名。在‘manomayā pītibhakkhā sayaṃpabhā’(意所成、以喜为食、自身光明)等句中,用作‘所生’义。所谓‘不由外缘、唯由心所生者’,即是‘意所成’。在‘yaṃnūnāhaṃ sabbamattikāmayaṃ kuṭikaṃ kareyyaṃ’(我何不造一全泥之小屋)等句中,用作‘变化’义。在‘dānamayaṃ sīlamayaṃ’(布施所成、戒所成)等句中,……

me 一词,在“kicchena me adhigataṃ, halaṃ dāni pakāsituṃ”(我辛苦所证得,今已不必宣说)等句中,作具格(karaṇa)使用,义为“由我”。在“tassa me bhante bhagavā saṃkhittena dhammaṃ desetu”(尊者世尊,请为我简要说法)等句中,作与格(sampadāna)使用,说者为示“为我”之义。在“pubbeva me bhikkhave sambodhā anabhisambuddhassa bodhisattasseva sato”(诸比丘,在我成正觉之前,还是未成正觉的菩萨时)等句中,则作属格(sāmiattha)使用,表“我的”之义。如是分别。

此词于具格、与格及属格之义中现起。

是故,具眼而通达理趣的智者,当知此 me 词之义。

在此,我们依据注疏师们对me语词义的详细解说,为开显其意趣、断除听者疑惑而作判别。正如注疏师们依与格义将这些me语词释为“tuyhaṃ mayhaṃ”之义,而依属格义则释为“tava mama”。如此,他们所示的无混杂之规则,在有注疏的三藏佛语中何处可得?事实上,表达那些me语词义的tuyhaṃ、mayhaṃ等词与tava、mama等词,在与格和属格义中本是无规则出现的。

以下是其用例:‘我把这个给你。我指定用于你。婆罗门,我将以你的肉、脂与头骨献供。这位人中之狮是你的父亲。而你的母亲在何处?只应布施于我,而非他人;只应布施于我的弟子,而非他人。此女非我妻。我的草庵造得舒适。一切知智是我所爱的。亲爱的,我母亲的面容是一副样子,你们的是另一副。我的丈夫如今将死。为你所赞,为我所赞,出家令我喜悦。你的儿子。父母两人都是我的。’可见,它们是无规则出现的。

在《小训诂》中,双大长老曾说:“第四格与第六格在一切处无别,第三格与第五格则有多数形式。”若依此,注疏师们在“namo te purisājañña. namo te buddha vīratthu”等句中,依tuyhaṃ一词而释为与格义,因其义即是“tuyhaṃ”;在“kinte vataṃ kiṃ pana brahmacariya”等句中,则依属格义而释,因其义即是“tava”。他们如此解说时,岂有“作不合理之解释”与“应见而未见”的过失?实无。他们的解释是合理的,也见到了应见之处。正如他们出于悲悯他人,从声明论中取其理趣,依与格义将那些me语词释为“tuyhaṃ mayhaṃ”之义,而依属格义则释为“tava mama”。因为在声明论中,第四格与第六格的形式全然不同,而在教法中却是相似的。因此,出于悲悯他人,将教法中通泛出现的第四格与第六格形式,与声明论中个别出现的第四格与第六格形式视为同一趣向,从而显示了tuyhaṃ、mayhaṃ等词在与格义中的出现规则,以及tava、mama等词在属格义中的出现规则。

然而,在此有人或许会这样说:“难道不是这样吗——义注师们依据声明论理,对用于属格义的me等词,以‘tava mama’的释义,在‘tuyhaṃ maṃsena medena, na mayhaṃ bhariyā esā’等属格范畴中,显示了格变异理趣;同样,依据声明论理,对用于与格义的me等词,以‘tuyhaṃ mayhaṃ’的释义,也于‘bhattaṃ tava na ruccati. pabbajjā mama ruccati’等与格范畴中,显示了格变异理趣?”不能这样说,因为如同在偈颂中,在长行处tuyhaṃ、mayhaṃ、tava、mama等词也是毫无定则地在两种意义中出现的。在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偈颂还是长行,都不应希求格变异。只有在‘tassa rajjassahaṃ bhīto. kiṃ nu kho ahaṃ tassa sukhassa bhāyāmi’等场合才应希求。

如果依据声明论理,在‘tuyhaṃ maṃsena medena’等句中须希求格变异,那么在‘brāhmaṇassa piyaputtadānaṃ adāsi. brāhmaṇassa pitā adāsi’等句中,依据声明论理,也应以‘brāhmaṇāya’等形式宣说格变异义,因为第四格与第六格形式在义理上是分别说的。若如此,有什么过失呢?确实有过失,因为在附有义注的三藏佛语中,与布施相应或与敬礼相应、带有āyādesa的第四格与第六格形式,是找不到的。因此,以‘brāhmaṇāya’等形式宣说格变异义,其过失便在于执取不存在的东西。既然在这样的地方作格变异是有过失的,所以在‘tuyhaṃ maṃsena medena’等句中,也不应希求格变异。

第四格与第六格形式实被视为无别,如“purisassa adāsi, purisassa dhanaṃ brāhmaṇānaṃ adāsi, brāhmaṇānaṃ santakaṃ”。同样,在圣典中,naṃ等语词通泛地出现在与格和属格义中,其出现情况应以“aggassa dātā medhāvī”等用例来说明。在“aggassa dātā medhāvī”中,当“aggassa”一词缘于接受行为而在与格义中出现时,它依“最上三宝的施与者”的意义而出现;当它缘于行为而以业的身份在属格义中出现时,它依“最上应施法的施与者”的意义而出现。如此,在一切情况下,格变异都不是你们的依归。同样,依声明论理趣,你们所坚执的“与格说”中,mayhaṃ一词依属格义在教说中也有所见,因此格变异确实不是你们的依归。正如——

有一种鸟名叫“我所”,穿梭于山脊与洞窟之间;

它攀上成熟的胡椒树,啼叫着“我的、我的”。

这里的“mayhaka”是一种鸟的名称。此鸟因贪婪的习性,不断啼唤“这是我的,这是我的”,故得名为“mayhaka”——这是由词根“ke”、“re”、“ge”等音加上“mayha”一词构成的。

此处作词句辨析:若“tuyhaṃ”“mayhaṃ”等词固定用于与格义,而“tava”“mama”等词用于属格义,则通达世间用法的遍知者便不应将那种鸟命名为“mayhaka”——因其内含与格义——而应命名为“mamaka”,因其内含属格义。若谓“mayhaka”乃格位颠倒之说,亦不成立,盖命名范畴中格位变化既不合宜,亦无余地。

再者,此中“mayhaṃ”一词在形式上作为格位语尾存在,因与“ka”音合成一词;即便如此,表示特定鸟类的“mayhaka”一词,本身虽处体格,亦能微显属格之义,如“sujampati”“rājapurisa”等词。以此理由,格位颠倒亦不能成为你们的依据。是故,在“mayhaka”这一命名中,作为构词成分的“mayha”并无格位颠倒;借此可知,于“tuyhaṃ”“tava”“mama”等词中亦不应视为格位颠倒,此理得成。故应了知,注释书论师们依循语法规则,出于悲悯,对通常用于与格及属格的“tuyhaṃ”“mayhaṃ”“tava”“mama”等词,作了如上所述之规定。如是——

“tuyhaṃ”“mayhaṃ”等词,诸师解为用于与格。

“tava”与“mama”这类词用于属格,依师承之理而定。

即便如此,圣典中对此亦无定规;

而我等所见它们之间的某些差别,请听。

当属格义和与格义二者并存之处,

'tuyhaṃ'、'mayhaṃ'等词,其用例并不少见。

'tava'、'mama'等词,大多用于属格;

它们虽用在与格,然而实际用例极为稀少。

tava、mama、tuyhaṃ、mayhaṃ 这些词,于教法中,

在数十万诵文中,皆作属格的意义而使用。

所有这些法则极为微细、极难洞察,智者应当善加留意。

在 vo 与 no 等词中,vo 一词可用于表示主格、对格、具格、与格、属格,亦作填充词。例如,在“Kacci vo anuruddhā samaggā sammodamānā”等句中,用作主格;在“Gacchatha bhikkhave paṇāmemi vo”等句中,用作对格;在“Na vo mama santike vatthabbaṃ”等句中,用作具格;在“Vanapatthapariyāyaṃ vo bhikkhave desessāmī”等句中,用作与格;在“Sabbesaṃ vo sāriputtā subhāsitaṃ”等句中,用作属格;在“Ye hi vo ariyā parisuddhā kāyakammantā”等句中,则仅作填充词。于此,有偈颂说:

“于主格、对格、具格及与格中,”

于属格中,以及用作填充词时;

在这六种情形中,vo得以使用。

no一词用于表示自性、对格、具格、与格、属格、决定、询问、否定,以及仅作不变词的意义。此词在“gāmaṃ no gaccheyyāmā”中,即表自性。在“Mā no ajja vikantiṃsu, rañño sūdā mahānase”等语句中,表对格。在“Na no vivāho nāgehi, katapubbo kudācanaṃ”等语句中,表具格。在“Saṃvibhajetha no rajjenā”等语句中,表与格。在“Satthā no bhagavā anuppatto”等语句中,表属格。在“Na no samaṃ atthi tathāgatenā”中,表决定。在“Abhijānāsi no tvaṃ mahārājā”等语句中,用于询问的意义,也可说是在疑问句中。在“Subhāsitaññeva bhāseyya, no ca dubbhāsitaṃ bhaṇe”等语句中,表否定。在“Na no sabhāyaṃ na karonti kiñcī”等语句中,则仅作不变词。

于自性、对格、具格、与格中,

于属格、决定、询问与否定中,

同样地,仅作不变词时,no这个词得以使用。

现在,将随宜以简略的方式说出一切名词的混合词列:

阳性单数:yo so, ye te。中性单数:yaṃ taṃ, ye te。阳性单数具格:yena tena。余者应详释。阴性单数:yā sā, yā tā。中性单数:yaṃ taṃ,阴性复数:yā tā。阴性单数具格:yāya tāya。余者应详释。中性单数:yaṃ taṃ,中性复数:yāni tāni。余者应详释。依此方法,应作三性连接。

应以“eso so, ete te. ayaṃ so, ime te. so ayaṃ te ime”等方式,随宜连接词串。正如“yo so bhagavā sayambhū anācariyako”(彼世尊是自生者、无师者)、“ete te bhikkhave ubho ante anupagamma majjhimā paṭipadā tathāgatena abhisambuddhā”(诸比丘,那些是如来不趋近两端而正觉的中道)、“ayaṃ so sārathi eti”(这位是那调御者)等,可见种种不同的运用。如是,应连接一切代名词的混合词串。

我在一切处成就者、一切处见者的教法中,

为令听者于一切处教法中悉得善巧,而善巧地

以非代名词的名词与代名词,

贤者已说,一切名词与其一同被说出。

对于这些已建立关联者,能了知微妙的义理;

由于不难通达,将不会有疑惑。

如是,为了智者们于九分教、带义疏的三藏中,在言辞之运用上的善巧,

于所作的《声论》论书中,

名为“一切代名词与类似代名词的名词词串分别”,

第十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