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等无间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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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无间缘

缘法的分别与缘所生法的分别,与无间缘相似。

以何义名为等无间?以全然无间之义,故名等无间。譬如石柱等中的色聚,虽似连成一体,但色法依其本性是有形的,中间实有限定色;两个色聚之间,的确存在所谓空间或间隙。然而,前后两组心与心所之间则非如此。由于它们依非色法的本性,是无形的,中间没有任何名为“限定法”的虚空或间隙,故全无间隔。世间也看不到两个聚之间有什么“中间”,有情因此便执心为恒常、稳固、不动、不变易之法,对心生起常想。如是,以全然无间之义,故为等无间。而所谓“以无间之义”,即是如前所说:令与自己相似的另一法,在自己无间之处生起之义。

若如此,在灭尽定中,前心即非想非非想处心,后心即圣果心,二心之间或一昼夜、二昼夜……乃至七昼夜,都是无心的。在无想有情地,先前于欲有的死心为前心,后来于欲有的结生心为后心,在这二心之间,有情住立于无想有情处,经五百大劫而无心。对此,那两种前心难道没有令与自己相似的另一法,在自己无间之处生起的缘力吗?并非没有。然而,由于被强大的修习力与誓愿力所遮止,前心灭去时,实是带着令另一法于无间处生起之力而灭去;后心生起时,并非在彼刹那的同一相续中生起,而是于长时之后方得生起。不能仅凭此就说:‘前心没有令另一法于无间处生起之力’,也不能说‘它们不是无间缘的缘法’。譬如国王拥有战士,国王有时适时地说:‘你们现在不要作战,未到作战之时,待某时再战。’他们那时便不作战,只是巡行。即便如此,也不能说他们没有作战能力,也不能说他们不是战士。

于此,有人或许会问:“对于此缘,曾说到‘它们依非色法的本性,是无形的,中间不存在任何名为限定之法,因此全无间隔’。既然如此,先前在所缘缘中,以鼓声、琴声为譬喻,说诸心刹那刹那生灭,我们又如何能信受呢?”答道:“因为世间可见,种种彼此相异的心,即使仅一刹那,也有前后转起。此义已在前面的《心双论释》中详细阐明。”等无间缘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