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复合词章·杂类集

4. 复合品解释 · 212 段

杂类集

378于后分。

此义为:当后分存在时,前分应行规则。此为增上规则之经。

在“非婆罗门、非圣者、非比丘、无边际”等复合词中,当后分存在时,na-词干变为a与ana。

379爪等。

“爪”等词语,依“na”词干规则而成立。

他没有乐,故为爪(nakha),‘kha’意为乐与苦;他没有家族,故为无家族者(nakula),如此称呼的婆罗门;男性的自有为男性(puṃsaka),没有男性于此中,故为无男性者(napuṃsaka);跛行、残缺之行为为缺损(khatta),没有缺损于此中,故为星宿(nakkhatta);‘ka’称为乐,与之相反故‘aka’称为苦,没有苦于此中,故为天界(nāka);不释放,故为魔罗(namuci)。不坠落、不亡坏,故为城镇(nagara);在家应说为‘agāra’而成立。

380或无生命者,依巴你尼。

对于无生命的事物,“nago”的说法亦可成立。

“不行走”,故为nagā,即树;nagā,即山。agā,即树;agā,即山。

为何说“于无生命者”?“ago”指贫困者,“vasalo”指卑劣者,“kiṃ tena”是责备语,另外亦有“以寒冷之物”的读法。同理,“neke, aneke, nekāni, anekāni”等也是如此。

如是na-集。

381于他义之中,‘saha’变为‘so’。

于表他义的复合词中,若有后分现前,‘saha’或可变为‘so’。

与儿子一起生活者,即是‘有子者’(saputto),或称为‘共子者’(sahaputto)。

“于他义中”是什么意思?如同“saha katvā”(共同而作)、“saha yujjhitvā”(共同而战)。

382于名称中。

于名称中,当后分存在时,“saha”变为“so”。

‘saha’与‘āyatta’结合,成为‘sāyatta’;与‘palāsa’结合,成为‘sapalāsa’。这是不重读‘a’的名称。

383于不现前。

当所表达的是不现前之义,而后分存在时,‘saha’变为‘so’。

以此而捕捉,故为‘oḍḍi’,即网罗。与网罗共住者,为‘soḍḍi’,即鸽。此处‘oḍḍi’一词不显。也有读本作‘sāggi, kapoto’;带有绒毛者,为‘sapicukā’,即旋风,此亦不显,应见到它在空中旋转的绒毛团才能了知。也有读本作‘sapisācā vātamaṇḍalikā’。同样地,‘sarajā’(有尘)、‘vātā’(风)、‘sarakkhasi’(有罗刹)、‘ratti’(夜)亦然。

384于非时,则为自义。

若以自义为主的‘saha’一词,在非时且接续后分时,则变为‘so’。

与梵共(sabrahmaṃ),与轮共(sacakkaṃ)。

“于非时”是什么意思?它指的是“共上午”、“共下午”,意思是与善星宿一同生起的上午和下午。

385在结末与增上当中。

结之末称为结末。正如迦旃延结的末尾是uṇādi章,增上的状态名为ādhikya。当‘saha’一词出现在结末与增上义中,且后分随后时,便转为‘so’。

与uṇādi一同学习,故称为‘soṇādi’,意为学习全部的《迦旃延》。与须臾(muhutta)一同学习全部星宿学,则称‘samuhuttaṃ’,‘joti’即是星宿学。

在增上义中:如sadoṇā、sakhārī、sakahāpaṇaṃ、sanikkhaṃ、samāsakaṃ、sakahāpaṇaṃ。此经是恒常义。

386在“翼(pakkha)”等词中,“samāna”变为“sa”,或然。

在“翼”等后分中,“samāna”变为“sa”,或然。

相同的翼即是友,即“同翼者”(sapakkho);或者,拥有相同翼者,即“同翼者”(sapakkho);或者,“相同翼者”(samānapakkho)。同样,有“同生”(sajāti)、“相同生”(samānajāti)、“同国土”(sajanapado)、“同夜”(saratti)。

若她有相同的丈夫,则她为‘同夫者’(sapati)。同理,有‘同脐’(sanābhi)、‘同亲属’(sabandhu)、‘同梵行者’(sabrahmacārī)、‘同名’(sanāmo)。‘avhaya’意为名,若某人与月有相同的名,则为‘月同名者’(candasavhayo);‘同氏族’(sagotto),若某人与因陀罗有相同的氏族,则为‘因陀罗同氏族者’(indasagotto);‘同形色’(sarūpaṃ)、‘同处’(saṭṭhānaṃ)。‘hari’意为金,若某人与金有相同的颜色,则为‘金色者’(harissavaṇṇo),此处‘sa’为双写。同样地,‘角金环色者’(siṅgīnikkhasavaṇṇo)、‘同岁’(savayo)、‘同财’(sadhano)、‘同法’(sadhammo)、‘同类’(sajātiyo)。

为何说‘于翼等中’?即‘同戒者’(samānasīlo)。

387表“腹”时,用接尾词“iya”。

当带有“iya”的“udara”存在时,“samāna”可变为“so”。

从同一腹中生者,即“同腹者”(sodariyo),亦名“相同腹者”(samānodariyo)。

所谓“iya”是指什么?即“samānodaratā”(同腹性)。

同样,在其他情况中,‘samāna’亦变为‘so’。具有与月等同光辉的,称为‘月辉者’(candassasirīkaṃ),即面。同样,‘莲辉者’(padumassasirīkaṃ),即面容。

依照大注释,‘santa’等词亦变为‘so’。有毛存在之处,即为‘有毛者’(salomako)。同样,‘有翼者’(sapakkhako);漏存在于他们中,故为‘有漏者’(sāsavā);缘存在于他们中,故为‘有缘者’(sappaccayā);有比自己更上之法存在于他们中,故为‘有上者’(sauttarā);善存在之人,即为‘善士’(sappuriso)。如此,‘善人’(sajjano)、‘正法’(saddhammo)、善存在的状态即为‘善性’(sabbhāvo)等。

如此,是有堆。

388这便是它的替换形式。

当后置词存在时,此(ima)的替换形式为“ida”。

此义即是此,故为‘有此义’(idamatthī),复合词末有‘ī’,‘有此义’之性即为‘有此义性’(idamatthitā)。诸缘即是此,故为‘此缘’(idappaccayā),‘此缘’之性即为‘此缘性’(idappaccayatā)。亦有人解释:‘这些缘即是此缘,此缘即是此缘性’。‘Ida’也是不变词,如:‘比丘们,若此色是我,则此受……此想……此行……比丘们,若此是我’等。

389当后置词存在时,‘puṃ’为‘puma’的替换形式,或可作此替换。

当后分存在时,‘puma’可替换为‘puṃ’,或者也可作此替换。

‘puma’的性为阳性(pulliṅga),‘puma’的本质为男性本性(pumbhāva)。既是‘puma’又是杜鹃鸟,即称‘雄杜鹃’(puṅkokila);既是‘puma’又是牛,即称‘雄牛’(puṅgava)。依‘go tvacatthe…’规则,无词缀,为中性。

‘Vā’(或)是何义?即‘pumitthī’(男与女)。

390对于“nta”“ntu”词尾,替换为“ṭa”。

当后词出现时,“nta”“ntu”在某些情况下替换为“ṭa”。

以“有”(bhavaṃ)为依止者,即“以有为依止者”(bhavaṃpatiṭṭhā),并增入bind音。以“世尊”(bhagavā)为根本者,即“以世尊为根本者”(bhagavaṃmūlakā),指诸法。同样,“以世尊为皈依者”(bhagavaṃpaṭisaraṇā),也指诸法。

依据“bahula”规则,当其后有“tara”等后置词时,在“mahantīnaṃ”中,以殊胜故为“大”(mahā),即“更大者”(mahattarī);在“rattaññūnaṃ”中,“大”之性为“大性”(mahattaṃ),即“知夜之大性”(rattaññumahattaṃ)。同理,“生之大性”(jātimahattaṃ)、“德之大性”(guṇamahattaṃ)、“福之大性”(puññamahattaṃ),而阿拉汉之性则为“阿拉汉性”(arahattaṃ)。

391替换为“a”。

后接后置词时,“nta”、“ntu”替换为“a”。

“以有为依止者”(bhavantapatiṭṭhā),mayaṃ 意为“我们”;“以具德者为依止者”(guṇavantapatiṭṭhā),mayaṃ 意为“我们”。

392当以“rrikkha”“ka”为后缀时。

当以“rrikkha”“ka”为后缀且后接其它词时,samāna 变为 so。

由于是常结合(niccasamāsa),故用他词作解释。“存在”(saṃvijjati)即“相同”(samāno),意思是在当前心中领受。彼看似相同者,称为“相似”(sadī)、“相似”(sadikkho)、“相似”(sadiso);而他们看似相同者,则称为“相似”(sadisā)。

393对于以nta、kiṃ、ima结尾的词,则依次替换为ṭā、kī、ṭī。

其中,当这些后续词存在时,以nta为后缀的词、kiṃ词、ima词,依次变成ṭā、kī、ṭī。

看似如‘有’(bhavaṃ)者,即成为‘bhavādī’‘bhavādikkho’‘bhavādiso’;看似如‘何’(ko)者,即成为‘kīdī’‘kīdikkho’‘kīdiso’;看似如‘此’(ayaṃ)者,即成为‘īdī’‘īdikkho’‘īdiso’。

394对于‘sabba’等词,词尾变为‘ā’。

当名为‘sabba’等的 ‘ya’、‘ta’、‘eta’、‘añña’、‘amha’、‘tumha’等词处于后位时,其末尾变为‘ā’。

‘yādī’、‘yādikkho’、‘yādiso’;‘tādī’、‘tādikkho’、‘tādiso’;‘etādī’、‘etādikkho’、‘etādiso’。

395对于“eta”一词,〔替换为〕“eṭa”。

当这些后置词存在时,“eta”可有替换形式“eṭa”,或有此替换。

例如:‘edī’、‘edikkho’、‘ediso’;‘aññādī’、‘aññādikkho’、‘aññādiso’;‘amhādī’、‘amhādikkho’、‘amhādiso’;‘tumhādī’、‘tumhādikkho’、‘tumhādiso’。

396当‘tumha’与‘amha’用于单数时,依次可替换为‘tā’与‘mā’。

当这些词作为后置词、用于单数时,‘tumha’与‘amha’可替换为‘tā’与‘mā’。

看似如‘我’(ahaṃ)者,即名为‘如我者’(mādī、mādikkho、mādiso);看似如‘你’(tvaṃ)者,即名为‘如你者’(tādī、tādikkho、tādiso)。

‘于单数’是何义?若他们看似如‘我们’(amhe),则称为‘如我们者’(amhādino、amhādikkhā、amhādisā);若他们看似如‘你们’(tumhe),则称为‘如你们者’(tumhādino、tumhādikkhā、tumhādisā)。此处唯取比喻义的同一性,故他们看似如‘我’者,亦可相应称为‘如我者’(mādisā);他们看似如‘你’者,亦可相应称为‘如你者’(tādino、tādisā)。有圣典云:‘唯如我者是真胜者,他们已证漏尽’。这些词在后《论藏》中亦将出现。

397当‘tumha’、‘amha’之后出现非‘rī’、‘rikkha’、‘ka’的后缀时,替换为‘taṃ’、‘maṃ’;或于某处亦可有此替换。

除了‘rī’、‘rikkha’、‘ka’等后缀的情况之外,当后置词出现时,‘tumha’和‘amha’的替换形式分别为‘taṃ’和‘maṃ’,这种替换有时也会出现。

那些以“你”(tvaṃ)为庇护者,称为“以你为庇护者”(taṃleṇā);那些以“我”(ahaṃ)为庇护者,称为“以我为庇护者”(maṃleṇā)。同理,有“以你为洲者”(taṃdīpā)、“以我为洲者”(maṃdīpā)、“以你为皈依者”(taṃpaṭisaraṇā)、“以我为皈依者”(maṃpaṭisaraṇā)。

398当‘mana’等词和‘āpa’等词带有后缀‘maya’时,它们替换为‘o’。

当后置词及‘maya’后缀存在时,‘mana’等词和‘āpa’等词替换为‘o’。

‘意最上’(manoseṭṭhā)、‘意所成’(manomayā)、‘尘垢’(rajojallaṃ)、‘尘所成’(rajomayaṃ),此处应说一切‘意群’(manogaṇo);亦如‘水界’(āpodhātu)、‘水所成’(āpomayaṃ)。‘随行于诸方’(anuyanti disodisaṃ),‘汝活百年’(jīva tvaṃ saradosataṃ)。

399于数词之后,‘para’替换为‘o’。

在数词之后,‘para’的替换形式为‘o’。

‘超过百’(parosataṃ)、‘超过千’(parosahassaṃ)、‘超过五十法’(paropaṇṇāsa dhammā)。这里的‘para’一词,如同在‘根之超越智’(indriyaparopariyatta)中一样,是表达‘超越’义的异词,并非代词。

400在‘jana’之后时,‘puthu’的替换形式为‘u’。

当后置词“jana”存在时,“puthu”的替换形式为“u”。

因“与圣者各别故,此人”而为“凡夫”(puthujjano)。又依圣典的用法,“puthu”一词本身便常见。“凡夫”(puthujjanā)者,谓生起种种烦恼故;“凡夫”者,谓仰望种种不同师长之面故;“凡夫”者,谓被种种不同的暴流冲走故。有言“依想之种种各别,而有渴爱之种种各别”。“来,亦问其它众多沙门婆罗门”。“我将游行于村落之间,教导众多弟子”。“广大且众多”,“以种种电光之色”,“种种身、种种存在者”等。因此,在“各别即”(puthageva)、“于各别作”(puthakkaraṇe)等处,“th”中的“u”音变为“a”音,是合理的。

401当后置词“cha”与“āyatana”存在时,“so”的替换形式为“so”,或是可有此替换。

或者,在六处中,他即是那六种的拥有者。

六天,称为‘sāhaṃ’。有‘sāhaṃ’的生命,‘sāhassā’即是 sāhaṃ + assa 的拆分。六处。

“vā”是什么意思?就是被六所覆盖的罪、六处。

402对于以ltu结尾的pitā(父亲)等词,可有āraṅ与raṅ。

当复合词的后分有后续词时,以ltu词缀结尾的pitā等词,依次可变为āraṅ与raṅ。

见到导师,即satthāradassana。这便是对kattāra(作者)一词的说明。母亲与父亲合称mātarapitaro,在父母中养育的,称为mātāpitarasaṃvaḍḍho。

“vā”是什么意思?指导师之见、作者的说明、父母。

403与明和胎相关的词,在表示第四格意义时变为ā。

在第四格复合中,与明和胎相关、以ltu结尾的“父亲”等词,当它们置于后面时,变为ā。

例如“mātāpit┓mātāpitaro”等。

“tatra”是何义?母亲的兄弟称为“mātubhātā”。

在此,教授明与技艺的师长,对弟子而言,被称为“与明相关的父母”。

404关于“putta”一词。

当“putta”置于其后时,与明、胎相关的、以ltu结尾的父亲等词,变为ā。

母子们去,父子们去。依大疏,它们又有i的替换:mātipakkho, pitipakkho。母方得苦,父方得苦;母方之财,父方之财。此处,母亲所有的称为māttika,父亲所有的称为pettika,且具双重增强。从母方、从父方,兄弟即是bhātiko,即兄弟王。

405当“pati”位于后位时,“jāyā”词形变为“jāyaṃ”。

当“pati”位于后位时,“jāyā”一词变为“jāyaṃ”。

能生于者称为“jāyā”,妻与夫合称为“jāyampatī”。或者,“jāyampatī”此词依连声规则即可成立,因此可有“jampatī”的读法,如“devarājā sujampatī”,又如梵文典籍中的“dāro ca pati ca dampatī”。但在此处,依《大疏》,当“pati”位于后位时,“sujātā”变为“sujaṃ”,“dāra”变为“daṃ”;同样地,“jāyā”与“pati”应定为“jampatī”。

注释中说:‘jānipatī是由词干变化而成,同样dampatī。’此处,生子者称为jānī。jānī与夫合称jānīpatī,这是合理的。另有‘tudampatī’的读法。在迦旃延文法中说:‘jāyāya tu daṃjāni patimhi’。其中,tu字仅作填充音节之用。

406在专有名词中,udaka变为uda。

当表达专有名词之义,且位于后分时,udaka变为uda。

能持水者,名为udadhi(海);能持大水者,名为mahodadhi(大海);在其中饮水者,名为udapāna(井);以此而饮水者,名为udapāti(饮器)。

407又或于kumbha(瓶)等词之后。

当kumbha等词作为后分时,udaka(水)的语形可变为uda,或也可不变。

“水罐”:udakumbho或udakakumbho。同样,udapatto、udakapatto、udabindu、udakabindu。依《大疏》,在syādi等格尾变化中亦有省略,如圣典中:“nīlodā pokkharaṇī”。

408在sota等词之前,出现省略。

当sota等词位于其后时,udaka中的u被省略。

水之流(dakasotaṃ),水中罗刹(dakarakkhaso),以水为住处者(dakāsayā,即众生)。据《大疏》,在带格尾的变化中亦有其例,如圣典中云:“dake dakāsayā senti”。

409在“前、后、今日、晚间、中间”这些词之后,“ha”变为“ṇha”。

当aha位于pubba等词之后时,变为ṇha。

晨分(pubbaṇho)、午后(aparaṇho)、今日分(ajjaṇho)、黄昏分(sāyaṇho)、正午分(majjhaṇho)。

各种词干之集终

不变词之集

410ku等词,在非格尾变化中,常与带格尾的词合为一义。

除格尾变化的情况外,ku等和pa等词常与带格尾的词合为一义。

低劣的婆罗门:kubrāhmaṇo,微温:kaduṇhaṃ,显现而存在:pātubhūto,显露而存在:āvībhūto,沉默而存在:tuṇhībhūto,首要向导:panāyako,以种种方式造作:pakaritvā,以种种方式所造:pakataṃ,或指最初所造:pakataṃ,丑恶之人:duppuriso。同理:dukkaṭaṃ,善美之人:supuriso。同理:sukataṃ,abhidhammo,abhitthuto,极黄:ākaḷāro,极缚:ābandho等等。

pa等词在表示‘已造作’等义时,与第一格合为一义。如已造作的老师,即师中之师:pācariyo。同理:payyako,他人的弟子:pantevāsī,他人的儿子:paputto,他人的孙子:panattā。

ati等词在表示‘超越’等义时,与第二格合成。如超越了床的范围:atimañco。同理:极愚之人,极长之时。

ava等前缀在与第三格结合时,表示“被抛弃”等义。被杜鹃鸟抛弃的树林:avakokilaṃ;他们认为“avakuṭṭha”即是被抛弃。同样地:avamayūraṃ(被孔雀抛弃的树林)。

pari等前缀在与第四格结合时,表示“生病”等义。因学习而生病:pariyajjheno。

ni等前缀在与第五格结合时,表示“已出、离开”等义。从憍赏弥出:nikkosambi;从林中出离,即涅槃:nibbānaṃ。

“非带格尾变化”是什么意思?即“朝向树闪耀”。

411以cī结尾的词与表动作义的词相组合。

以cī为后缀的词与表动作义的词合为一义。

强力之作:balīkiriya;显露之作:pākaṭīkiriya;显露之存在:pākaṭībhuyya;显露之有:pākaṭībhaviya。

412与表示装饰、恭敬、不恭敬等义的诸词相连。

alam等词,于装饰等义中,与这些表示动作义的词合为一义。

作了装饰:即加以庄严;作了平等的恭敬:即以恭敬心而为;作了不平等的不恭敬:即以不恭敬心而为;点的变化形式。

于“装饰等”中,是何含义?意为“吃饱喝足后而去”,其中“alaṃ”即“足够”;“恭敬地做后而去”;“令变得庄严后而去”。这是说,如“kacca, kiriya”等简略形式,与不变词结合成就,方有同一词义;而如“katvā”等未简略形式,是单独成就的,并非如此——此即意旨所在。

413此外尚有其他。

其他词也常与带语尾的动词词等合为一词。

“atirekaṃ abhavīti”即 parobhuyya。同样地,tirobhuyya、parokiriya、tirokiriya、urasikiriya、manasikiriya、majjhekiriya、tuṇhībhuyya 也是如此。

此类词也已失去名词性,成为不变词的形式,亦有带语尾的形式。因此,它们同样被收入本经之中。

“有乳的母牛”、“无子的女人”、“有而后成为缘”即 atthipaccayo。同样地,natthipaccayo、“业曾有”即 ahosikammaṃ、“来且看”即 ehipassa,“ehipassa 这样的规定是合适的”即 ehipassiko——这称为后缀复合词。如这些等。

“虽被唤‘来,尊者’却不来”即 naehibhaddantiko,“虽被唤‘站住,尊者’却不站住”即 natiṭṭhabhaddantiko。“习惯说‘来,欢迎你’”即 ehisvāgatiko,或称 ehisvāgatavādī。“以‘来,比丘!’一语即成就的具足戒”即 ehibhikkhūpasampadā。同样地,“古德曾如是说”或“往昔曾如是”而有如此流传的说法,故为 itihāso(历史、古书)。“先前未曾知,今将知”而生起的根即 anaññātaññassāmītindriyaṃ。“某甲如是说、某甲如是说”或“某书中如是说、某书中如是说”这样流传的话语即 itihitihaṃ。“已了知”而被记说的憍陈如即 aññāsikoṇḍañño,等等。

然而,有些人说“sacchikaroti、manasikaroti、pākaṭīkaroti、āvīkaroti、pātukaroti、alaṅkaroti、sakkaroti、pabhavati、parābhavati”等也是一词性。以 tumanta、tvanta 等结尾的词也被包含在此中。“想去”即 gantukāmo,[同样] kattukāmo、daṭṭhukāmo;“此心有想去”即 gantumano;“共谋而取”即 saṃvidhāvahāro,有 y 的消失。如此,“依之而生起的色”即 upādārūpaṃ,“不依而解脱”即 anupādāvimutto,paṭiccasamuppādo、āhaccabhāsito、upahaccaparinibbāyī、aveccappasādo、chakkhattuparamaṃ、sattakkhattuparamo 等等。

不变词堆终

数词堆

此处解说数词的集合。

414在“vidha”等词之前,“dvi”转为“du”。

当“vidha”等词位于其后时,“dvi”即转为“du”。

“有两种方式、类别”名为 duvidho;“有两层布”名为 dupaṭṭaṃ,即袈裟;“具二支”名为 duvaṅgikaṃ,即禅那等。

415在 guṇa 等词前,dvi 变为 di。

在 guṇa 等词前,dvi 变为 di。

具有两层布,故称 diguṇā(指僧伽梨衣);两头牛为 digu;两夜为 dirattaṃ 或 dvirattaṃ。

416Tīsva:在 ti 等词前。

dvi 在 ti 等词之前时,变为 a。

“二或三次”即是 dvattikkhattuṃ,“二或三个钵”即是 dvattipattā。

417当前置的数词既非 satādi,也非他义时,dvi 变为 ā。

在复合词中,若排除他词义,且后续词为 satādi 以外的数词时,dvi 变为 ā。

“二与十”合为“十二”(dvādasa),或“以二超过十”而成“十二”(dvādasa);“二十二”(dvāvīsati)、“三十二”(dvattiṃsa)等,其中均有音节的缩短。

为何说“非 satādi”?例如 dvisataṃ、dvisahassaṃ 即是。

为何说“非他义”?例如由“dve dasa yasminti”而构成“dvidasa”。

418处于 ti 等词之前时。

若后续的数词并非表示“他”义,亦非 satādi 之类时,ti 变为 e。

“三与十”合成 terasa,或“以三超过十”也成 terasa。同样地,有 tevīsati、tettiṃsa。

419在 cattālīsa 等词之前,ti 也可变为 e。

在 cattālīsa 等词之后,ti 可变为 e。

如:tecattālīsaṃ 或 ticattālīsaṃ,tepaññāsaṃ 或 tipaññāsaṃ,tesaṭṭhi 或 tisaṭṭhi,tesattati 或 tisattati,teasīti 或 tiasīti,tenavuti 或 tinavuti。

420对于 dvi,也有变为 ā 的情形。

从 cattālīsa 等词开始,dvi 可变为 e,或也变为 ā。

dvecattālīsaṃ、dvācattālīsaṃ、dvicattālīsaṃ、dvepaññāsaṃ、dvipaññāsaṃ、dvāsaṭṭhi、dvesaṭṭhi、dvāsattati、dvesattati、dvāsīti、dvānavuti、dvenavuti。以 vā 一词表明,在 paññāsa 中无转变为 ā 的形式,在 asīti 中亦无转变为 etta 的形式。

421在 acattālīsa 等前,dvi 亦可变为 bā。

在 acattālīsa 等后续词之前,dvi 可选择变为 bā。

即:bārasa 或 dvādasa、bāvīsati 或 dvāvīsati、bāttiṃsa 或 dvattiṃsa。

所谓“acattālīsa”等,是指什么?即 dvācattālīsaṃ(四十二)。

422当 dasa 为后词时,catu 变为 cu 和 co。

当 dasa 为后置词时,catu 可变为 cu 或 co。

cuddasa(十四)、coddasa(十四)、catuddasa(十四)。

423“五”在“二十”和“十”等词之前时,变为“paṇṇa”和“panna”。

在这些之前,pañca 可依次变为 paṇṇa、pannā。

paṇṇavīsati(二十五)、pañcavīsati(二十五)、pannarasa(十五)、pañcadasa(十五)。

424当 dasa 为后随即时,cha 变为 so。

若 dasa 为后续词,cha 即成 so。

soḷasa(十六)。

425eka、aṭṭha 变作 ā。

当 dasa 为后随词时,eka 与 aṭṭha 变为 ā。

如 ekādasa(十一)、aṭṭhārasa(十八)。

426位于数词之后时,dasa 也可变为 ra。

位于 eka 等数词之后时,后续的 dasa 可变为 ra,此为可选。

ekārasa 或 ekādasa,bārasa 或 dvādasa,pannarasa 或 pañcadasa,sattarasa 或 sattadasa,aṭṭhārasa 或 aṭṭhādasa。凡作 bā 替换与 pannā 替换之处,必定如此。此处不然:catuddasa。

427在 cha 与 ti 之后,dasa 也变为 ḷa 和 ra。

在 cha、ti 之后,其后的 dasa 变为 ḷa,亦变为 ra。

soḷasa(十六)、terasa(十三)、teḷasa(十三)

428在 aḍḍha 之后,catuttha 与 tatiya 分别变为 uḍḍha、tiyā。

“aḍḍhuḍḍhatiyā”即 aḍḍhā + uḍḍhatiyā 的拆解。在 aḍḍha 之后,其后的 catuttha 与 tatiya 依次变为 uḍḍha 与 tiyā。

“以半加于第四”为 aḍḍhuḍḍho,“以半加于第三”为 aḍḍhatiyo。

当同义后缀 ṇya 出现时,则作 aḍḍhateyyo。

429dutiya 与 aḍḍha 相合,即变为 diyaḍḍha、divaḍḍha。

在 aḍḍha(半)之后,其后的 dutiya(第二)与 aḍḍha(半)一起,构成 diyaḍḍha、divaḍḍha(即“一个半”)。

以半加第二,即为 diyaḍḍha、divaḍḍha。

正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些词,各依其义而用;同样,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这些词,亦各依其义而用,并非从“十”这个词所派生。百、千等词,亦应作此理解。

此后,十千名为“那户他”,百千名为“拉迦”,十百千名为“十百千”;这些词都依依主释复合词的方式构成。

二百、三百、二千、三千等,在依主释复合词中已如前所述。

在计数法中,有位、十位、百位、千位、十千位、百千位、十百千位,这七位依次以十倍递增。其中,位即一、二、三等;十位即十、二十、三十等;百位即一百、二百、三百等;千位即一千、二千、三千等;余者类推。每一位上皆有九个词及九个间隔,这称为根本地。

次为俱胝地。于此亦有七个位:个位、十位、百位等。以根本地之最后一位乘以十,即得俱胝地之个位;此处七位亦依次十倍递增,十俱胝百千为其最后一位。

此后为百俱胝地。此处亦有七位。取俱胝地最后一位乘以十,即得百俱胝地之个位;此处七位亦十倍递增,十百俱胝百千为其最后一位。依此方法,应知一切地中上地之转起与位之差别。

此处地之次第如下:根本地、俱胝地、百俱胝地、俱胝百俱胝地、那户他地、尼那户他地、阿说宾尼地、频度地、阿部多地、尼阿部多地、阿哈哈地、阿巴地、阿咤咤地、索甘提迦地、优钵罗地、拘物头地、分陀利迦地、波头摩地、迦他那地、大迦他那地、阿僧祇地——凡二十一种地,计一千四百七十位。

然而,诸地狱地依次名为:阿部多地、尼阿部多地、阿巴地、阿咤咤地、阿哈哈地、拘物头地、索甘提迦地、优钵罗地、分陀利迦地、波头摩地。其中,因巴利语中唯有六位数,而无“十百千”这第七位,故诸师在注释书中越过第七位,从第六位以上解说诸地转起时,便依百倍递增而说,如:百千之百为俱胝,俱胝百千之百为百俱胝等。

在此,“百千之百”实即十百千的十倍,因此即便作此解说,也应知此诸地狱地及一切位数皆成就十倍。又因名为“计数地”的计数方式,随各地居民而有种种不同,故在《岛史》中,除阿说宾尼、频度、迦他那、大迦他那之外,依圣典方式只说十七地。在《迦旃延》中,如前所示有二十一种地;在梵语典籍中,则更为增多;而有些地方更说到以“大势力蕴”为究竟的六十地。

其中,凡超过各自地狱地的事物,即称为“超计数道”。然而,对于那些仅以根本地计量的,即使其事物仅有俱胝之量,也同样是超越计数道的。

再者,‘超计数道’、‘越计数道’与‘阿僧祇’,三者义同名异。因此,这里也是指二十种地依次以十倍递增,名为计数道。而所谓‘阿僧祇’,则是指脱离十倍递增、超越计数道之地。因为从超越大迦他那地开始,乃至无量大地中的一切微尘,都摄入此阿僧祇地。否则,‘阿僧祇’便会与‘计数道地’相违。

《岛史》中说:“从此以上,名为非地、阿僧祇。”此处以“非地”一词遮止了计数道地,但并非说在超越计数道之外另有单独的阿僧祇地。《行藏注》中也说明了此义。阿僧祇地中的阿僧祇,又有小、大等多种差别,应依《施分别经》阐明。

然而,《声论》中依据圣典的方法说:“二十阿部多为一尼阿部多,二十尼阿部多为一阿巴”等,由此说尼阿部多等的数量是二十倍。此说不合理。因为在地狱中,阿部多、尼阿部多等十种地狱之名,正是以二十倍而成立的。然而诸师将那些名称放入以十倍递增的计数道中,因此名称虽然相似,倍数法则却不同。

如此处理之后,巴利圣典《婆迦梵天经》中说:“百千尼罗部陀,梵天神,我知晓你的寿命。”在此,若就计数次第而言,尼罗部陀的二十倍是阿巴巴地,那就不应说“百千尼罗部陀”。《本生注》中也说:“百千尼罗部陀为一阿哈哈,婆迦梵天神在那期生命中的剩余寿命即有如此之多。”因此,到达此计数次第后,便没有二十倍之说,这已经成立。至于阿库毗尼、宾度、卡他那、大卡他那等数目,也可能是从别处采录加入的。如此加入的十四个数目,它们在迦旃延语法中的次第顺序,则是后来才产生的。

以上是《目犍连语法灯》,名为《词义灯》。

复合品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