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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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色分别解释

622于最初所说的诸色中,即紧随心与心所之后所说的色法——如论典开头阿阇梨以‘心、心所、色’等语所说。今我从此开始,将以简要、概括的方式,对此色法进行分别说明。

623所谓“色”,即“被破坏”之义——凡是会被寒冷等违逆之缘所破坏而产生变化的法类。同样地,“令显现”故为色——凡在产生颜色变化时,能显示内心状态与意乐的法类。因此,什么是色?即色处。世尊说:“超越色界与无色界有者,容貌端严者,称之为色。”

625-6“大种”者:所谓大种,即大且存在,其生起依此而有,故称为大种,以此。或者说,因其具有欺诳性,故与大种相似。

630“无取著心”者:即已远离取著的心。

633“彼成就”者:即彼作用之成就。

634“增长味”者:即令增长的作用。

637“于随眠之智”者,在此处,随眠名为——

常见与断见,以及随顺谛的忍;

如实之智,这些称为“意乐”之义。

“迦旃延,‘有’,这是一边;迦旃延,此‘有’一边,即是常见。迦旃延,‘无’,这是第二边,此即断见。‘随顺谛之忍’:即对四谛随顺的智,也就是行舍智。‘如实之智’:即见有缘之名色的智。‘这些称为意乐’:这些即被称为‘意乐’。如上所述之相,名为‘于意乐之智’。‘随眠’:即见随眠等七种随眠。‘诸根之胜劣’:‘胜’即殊胜之义,‘劣’即低劣之义——也就是说,这位众生的信根敏锐,这位信根迟钝,这位信根低劣。对于定根等,也是如此。如是,即了知众生诸根胜劣之智。”

638“一切智智”者:应取具三因的欲界唯作四心。

641于内,以眼眶及脑髓为界。

645“有性之生起与形状”者:即依女性与男性而生起的色处。

647这十组各自有四种生起的资具,依四种缘而成四十。

652‘已安住’:即已确立。

658‘增上者’:指地大偏增者。

660-2“有差别时”:即作为依止的四种大种有差别时,应知完全舍离对一切差别的构想后,唯由业之差别而有净色的差别。

663“被发出”:即被发出。“尝味”:即令尝味。

668“从彼方”:应知,从最初劫以后,于结生时,两种有性便生起。而“即使在转起时也生起”等,是就苏那库马勒等而说。

672“非彼根之因”者:即彼二根并非彼相之因。“彼之”者:即彼相之。

674“拔出”者:即取出。

676-7饮食等事物,虽能引生业生火,但若仅为单独一种,则不能维持命根;多种合在一起时,便能维持命根。

以身、以色身令自之存在被了知者:此存在是依‘身’之执受而随念,即对所执受之身随念,由此称为‘风界变化’之法类,被智者所了知。因此,亦由此故,名为‘身表’。

681在一个转向路中,先由下方六心获得风界所生起的支撑后。

684‘与声俱’者,即与声俱。

690-1当知,对此轻性等三者在转起时的譬喻,依次为:无病好比轻性,如被揉捏之物好比柔软性,如被吹炼的黄金好比适业性。然而,轻性等三者本身不能造业,唯有食生等三者能令轻性等三者生起,因此这三者称为“三法”。

693“所说之行相差别”:此处,行相差别即是依积聚行相与相续行相而说。又或者,是依所化者而说:有些所化者依积聚而了知生色,有些则依相续而了知。因此,依所化者了知的方式,生色被说为二种。

694“自性不舍离”:即不舍离自己的自性时。

那些主张“昏沉是色法”的人应当被驳斥。如何驳斥呢?如果有人说:“尊者,您确实是牟尼、是正自觉者,您没有障碍法。”——在这句话中,若昏沉障碍是色法,那么由于世尊具有色身,“您没有障碍法”的说法便可成立。然而,昏沉睡眠障碍与无明障碍一样,既是障碍也与障碍相应。因此,因为是相应法,而并没有相应的色法存在,所以不能那样说。“非前生缘”的意思是“相互缘”。如果昏沉睡眠是色法,那么在无色界中如何能够相互存在?那是不可能的。意思是:在无色界中,依于欲贪障碍,昏沉睡眠障碍也会生起。由这个说法可知,昏沉也不应是色法——在无色界中又怎能是色法呢?应当驳斥“昏沉是色法”的主张。在无色界中,此昏沉也能生起。通过这能成立的说法,智者应于此得出结论:“昏沉是无色的”。

705-6业生二十种色法,即:八根、事、八不离、相续、积集和虚空,这些是业生色。心生色有:二种表色、声音、轻快性等三、八不离、相续、积集和虚空,是心生色。时节生色有:声音、轻快性等三、八不离、相续、积集和虚空,是时节生色。食生色有:轻快性等三、八不离、相续、积集和虚空,是食生色。

707-17如果那些(老与无常)也生起的话:那些老性与无常性之色法,若也能生起,那么它们的老性与无常性就会有成熟与坏灭。然而,真实的道理是:成熟本身并不被煮熟,坏灭本身并不被破坏。因此,它们并没有成熟与坏灭,那种说法是不成立的。这老性与无常性二者,是已生起的完成色法的成熟与坏灭,所以它们自己并不生起。在此,若有人具有智慧:在这关于老性与无常性的决定章节里,若某人具有智慧与智,就如通过“色的积集”来阐明“生”的生起一样,同样地,让成熟也“成熟”,让坏灭也“破坏”——这样的智慧或许可能存在。但生并不生起。应当由有辨别力者这样理解:生,是正在生起的完成色法的产生,此义被阐明。在那里,若有人有智慧,在那言说中,若有人有智。对于那些有生的完成色法,那个“生”获得了“产生”的假名,即以它为缘的称说;正如那些完成色法依于缘的意义而获得“业生”等称呼一样。同样地,那些完成色法的成熟与坏灭,并不获得“产生”的假名、即以它为缘的称说——这样的智慧也可能存在。对此人应当这样说:正如相续与积集二者是由业等所生,同样地,成熟与坏灭任何时候都不获得那种由业等所生的称呼。

718-23如果你这样认为:“这无常、有为的老死,也被称为无常,如此,老性与无常性二者便生起”——世尊曾这样说,那么“它生起”这句话,世尊就不应说。为什么呢?因为世尊以“这无常、有为,老死也是无常”等说法,通过方式、教示的方便与暗示,指出诸无为的完成色法中,称为老死的自性老死是无常、有为的;如同心生的变化,表色被称为“心生”一样,世尊正是这样说的。如果意义是这样,那么具有恼害相的三相,由于尚未生起,在一切方面、以一切方式,便如同空花般不存在,或者如同无为的涅槃般是常——责难者可能会如此诘难。世尊不应说这两句话:“不存在”与“是常”。为什么呢?因为依赖于地等所依之法而转起,当地等所依存在时,那三相就存在;因此,那三相并非如空花般不存在,而是存在的。当地等不存在时,那三相也不可得,所以并不像涅槃那样,同样地,也不是常。

724-5界限等是非完成色。然而,因为它们正是那些色法——那些完成色法的变化,所以显示为完成色与有为,并成为依其余方式所说的诸法的区分者。其余的意义是明显的。

767

为通达阿毗达摩藏

由法将(舍利弗)所圆成

那位比丘,为求利益

当以恭敬与正确的方式而学

若有比丘想要通达、彻入阿毗达摩藏中由法将所完成的本质,那么这位希求利益的比丘应怀着恭敬与尊重,通过正确的审察、思惟与诵习,来学习这部《阿毗达摩入门》。

以上为《阿毗达摩入门疏》中

色分别解释终了。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