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集类章

83 段

第七,摄集分别

1七十二种法,各有自相,已说如上。

现在,我将随其所宜,宣说它们的摄集。

2应知摄集有四种:不善摄、杂摄、菩提分摄、一切摄。

不善摄

3如何?先说不善所摄:有四种漏——欲漏、有漏、见漏、无明漏。

4四种暴流:欲暴流、有暴流、见暴流、无明暴流。

5四种轭:欲轭、有轭、见轭、无明轭。

6四种身系:贪欲身系、嗔恚身系、戒禁取身系、此实执取身系。

7四种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8六种盖:欲贪盖、嗔恚盖、昏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疑盖、无明盖。

9七种随眠:欲贪随眠、有贪随眠、嗔恚随眠、慢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无明随眠。

10十种结:欲贪结、色贪结、无色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掉举结、无明结,依经中所说。

11另外十种结:欲贪结、有贪结、嗔恚结、慢结、见结、戒禁取结、疑结、嫉妒结、悭吝结、无明结,据阿毗达摩(《分别论》969)所说。

12十种烦恼:贪、嗔、痴、慢、见、疑、昏沉、掉举、无惭、无愧。

13在这里,于漏等之中,名为“欲”与“有”的,是指以它们为所依的渴爱;而戒禁取、此实执取、我语取,则说为如此转起的邪见本身。

14漏、暴流与轭,

三种系缚,依事相而言;

取,概说为二种;

盖,应有八种。

随眠说为六种,结说为九种。

烦恼说为十种,此为九种恶之聚集。

杂摄

15于杂摄中,有六因: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

16七禅支——寻、伺、喜、一境性、悦、忧、舍。

17十二道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邪见、邪思惟、邪精进、邪定。

18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乐根、苦根、悦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19九种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惭力、愧力、无惭力、无愧力。

20四种增上——欲增上、精进增上、心增上、观增上。

21四种食——段食,第二触食,第三意思食,第四识食。

22其中,于诸根之中,入流道智称为‘未知当知根’。

23阿罗汉果智称为‘具知根’。

24中间的六种智,则称为‘已知根’。

25命根依色与非色而有二种。

26在五识中,不得禅支;在无精进中,不得力;在无因心中,不得道支。

27同样,在疑相应心中,一境性不成就根、力、道的状态。

28仅在二因与三因的速行心中,随其所应,方可得一增上。

29六因、五禅支与九道支,就实体而言。

十六根法,及九力法。

四种增上已说,食亦如是,合为七类;

杂摄已说,此中杂有善等法。

菩提分摄

30菩提分摄中,四念处:身随观念处、受随观念处、心随观念处、法随观念处。

31四正勤:为断除已生之恶而精进,为令未生之恶不生而精进,为令未生之善生起而精进,为令已生之善增长而精进。

32四神足: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33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34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35七觉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36八道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37在此,所谓四念处,即是指正念这一法。

38同样地,所谓四正勤,即是指正精进这一法。

39欲、心、舍,以及信、轻安、喜,

正见与正思惟,正精进与三离;

正念与正定——此十四法,就自性而言;

以三十七种分类,于此中摄为七类。

40寻、轻安、喜、舍

欲、心、三种远离

精进有九种

念、定各有四,慧则有五;

信有七处,如是三十七法;

此为法之最胜分类。

41一切出世间法皆有寻与喜?抑或不然?

世间法亦各随其宜,转起于六清净中。

一切摄

42于一切摄中,有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43五取蕴者: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

44十二处者: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45十八界者: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46四圣谛: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圣谛。

47于此,依心所、微细色与涅槃,有六十九法,称为法处、法界。

48意处即依七识界而作分别。

49色、受、想,以及其余诸心所,

与识——此五者,称为五蕴。

50五取蕴者,即为三地所摄。

涅槃以无分别故,不摄于蕴聚。

51由门与所缘的差别,而安立诸处。

依门、所缘及依彼所生之差别,施设诸界。

52苦乃三地之轮回,渴爱是于有之集。

灭名为涅槃,道即是出世间。

53与道相应之果,不摄于四谛。

如此,以五种分类,说一切摄。

如是,在《阿毗达摩义摄》中,名为“摄集摄分别”的部分

第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