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要·2. 第二章解释

149 段

第2章

三蕴略说

第73偈颂

受以三种方式体验,即乐、苦与舍;

其特征为领受可意、不可意及中舍的感受。

第74偈颂

身苦、心苦,以及乐受与舍受;

其中一种唯是心法,依五根之别而有五种。

第75偈颂

想以念为系缚,随不同方式而生起想;

它依六门所生之触,随应而分为六种。

第76偈颂

行蕴是思与触,

作意、命根与住立;

寻、伺与精进,

喜、欲与胜解。

第77偈颂

信、念、惭与愧,施、慈与慧;

中舍性与轻安,身、心二种自在。

第78偈颂

轻快性、柔软性、适业性、练达性与正直性;

悲、随喜,及正语、正业、正命之防护。

第79偈颂

贪、嗔、痴,以及见与掉举;

无惭、无愧,以及疑。

第80偈颂

慢、嫉、悭、恶作、惛沉与睡眠。

如上,这些即是名为行蕴的五十法。

第81偈颂

遍行是思,触是触境,依止处即心的安住。

意之策动与持护,等持不散乱。

第82偈颂

寻、伺、胜解、精进、喜、欲;

精进、喜、欲:欲即想要造作的欲求。

第83偈颂

胜解即决意,信即净信;

净信即皈依,念即忆持;

惭即厌离恶行,

愧,是由于对彼之畏惧。

第84偈颂

无著与不粗暴,舍与慈,以及慧;

如实觉知是为中舍,其特相为平等安住。

第85偈颂

六对:身心的沉重、不尊重、僵硬。

去除不调柔、疾病与扭曲。

第86偈颂

依次对治掉举等、昏沉等、邪见等。

其余如贪等、信等、谄等的对立法。

第87偈颂

悲、喜、随喜——欲拔除苦;

远离语恶行等,是为三种远离。

第88偈颂

贪欲、嗔恚与愚痴,

贪求、暴戾与愚痴;

依次是邪见,难以把捉,

掉举即是散乱。

第89偈颂

无惭无愧,无惧放逸;

疑惑即是犹豫,慢以高举为相。

第90偈颂

对他人的成就,

嫉妒与隐瞒;

嫉妒与悭吝,是苦,

追悔于已作与未作之事。

第91偈颂

昏沉为心的沉滞、不堪作业;

睡眠亦是如此;智者当知此二法的特征与理趣。

第92偈颂

以受等为边际之定,有七种,称为一切摄。

以寻等为边际之胜解,有六种,名为杂类。

第93偈颂

信等离去,无诤者有二十五种。

贪等至昏沉为边际的十四种所依。

第94偈颂

嫉、悭、恶作、嗔,欲界之悲与喜;

于欲界、色界,其余四十六种为三界所生。

第95偈颂

欲、决意、中舍、无敬,是为清净者;

悲等五种、慢等六种,以及十六种。

第96偈颂

欲等五种是决定的,其中另有十一种不属其余;

无惭与无愧,是毁坏世间的二法。

第97偈颂

此二与痴、掉举,合为四种,摄一切恶。

世间守护者有二,名为惭与愧。

第98偈颂

对所缘的审察,即是寻与伺等禅支;

喜、一境性等,如是七种,以三重而说。

第99偈颂

信、念、慧、一境性、精进——这些是世间的灭除者。

此九种力为守护者,无有动摇。

第100偈颂

于此,依信等五者,作四种慧分别;

以受为首,此二百七十六根,依增上之义而说。

第101偈颂

意根与色根,这些一切皆名为根。

二十二种存在,合为二类,摄归为一。

第102偈颂

见、一境性、寻、念、诸离,是道。

八种,由出离等,将初四种析为十二。

第103偈颂

触与思。

此处二者是依“引出”而言。

食有来自人与非人等的种类。

有四种,或其他差别。

第104偈颂

不善法以因、以根为基,

贪等三法所宣说;

善法、无记法也是如此。

即无贪等三法。

第105偈颂

邪见与贪等垢秽,是趣向恶趣的业道;

相反的则趣向善趣;如是,此三即成六道之说。

第106偈颂

轻安等对法有六种,由组成故,列为双对。

念与慧为资助者,因具多资助性故。

第107偈颂

断除烦恼之使。

与节制相应。

由听闻所生的见未清净,见解不明,陷于迷惑昏沉,

因迷惑而致愚痴,贪欲随之而难断,

第108偈颂

以坚固执取生起之见,于此处有三种取著;

以见的过患而成那些结缚,由结缚故,见有二种。

第109偈颂

由于五盖——欲、疑、掉举之过患得以净除的精勤;

而昏沉睡眠则以痴,或说,这些便是六种盖。

第110偈颂

将掉举作为一种,以及昏沉睡眠,而被称为

既从作用与食物,亦从敌对者的残余

第111偈颂

见生起与掉举的过患,以及痴——

疑惑、惛沉、高举等十种

此乃毁坏世间之双轭

烦恼由心之染污而生

第112偈颂

贪、嗔、痴、慢、见、疑、悭;

这些依见而生的结缚,断除之后,便从束缚中解脱。

第113偈颂

这些即痴、掉举、慢、疑、嗔、生起之见;

瞋等之见三种,贪欲,断已,于经中宣说为十。

第114偈颂

见、贪、痴、慢、嗔、疑,于此为二重的嗔恚等;

由生起贪故,说这些众生之随眠。

第115偈颂

邪见即是执取,应如是简略了知;

行蕴之义,依所说而说;

如是,于谛略中,名为“三蕴略说”者。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