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

522 段

第十章

色分别解说

622

前面所说的那种,紧接心生而起的色。

现在,我将对此作一简要的阐明。

623

凡被破坏者,即名为色;凡令变异者,亦名为色。

已超越色有与无色有的,即是善妙之色,即说为色。

624六百二十四。

色有两种,依大种与所造色而分。

大种有四种,所造色有二十四种。

625六百二十五

地界、水界,

火界、风界也是如此;

此四大种,

由大种所教说。

626

所谓广大显现者,即与四大种等同;

由于以不实而欺诳,故被称为大种。

627

眼、耳、鼻、舌、身与色,

声、香、味、女根、男根、命根。

628六百二十八。

心所依处、食,以及身表、语表此二种;

以及虚空,与色的轻快性等三种。

629六百二十九。

积集、相续、老性、无常性;

这些即称为所造色,共二十四种。

630六百三十。

依止四大种,未舍而转起;

我说此为所造色,心无执取。

631六百三十一。

地以坚硬为性,风以推动而存;

火以热恼为性,水以流动而持。

632六百三十二。

现在我将宣说这些色的特相等。

因为当特相等被了知时,诸法便得显现。

633六百三十三。

诸法的共相或自性,被视为特相;

其作用或成就,则被说明为味。

634

或者说,果是现起;或者说,那是现起之理。

而那种近因,即称为足处。

其中,地界以坚硬为特相,以住立为作用,以领受为现起。水界以流动为特相,以增长为作用,以摄受为现起。火界以暖热为特相,以成熟为作用,以令柔软为现起。风界以支持为特相,以推动为作用,以运送为现起。还应了知,每一界都以其余三界为足处。

“眼”即能看,其义为令色显现。

635六百三十五。

其中,眼依慧眼与肉眼之别而说为二种。

其中,慧眼则有五种。

636六百三十六。

慧眼则有五种,依佛、法、僧,及智、天等而得名。

请诸位依序了知它们的差别。

637第六百三十七条。

了知有情之意乐与随眠,了知诸根之胜劣;

“佛眼”,乃具世间眼之牟尼所宣说。

638第六百三十八条。

下三道之智,名为“法眼”;

所知即‘一切处眼’,而智则是‘一切智’。

639

所谓‘眼生起’之处,所指即是那智眼;

由证智心所生之慧,称为‘天眼’。

640

肉眼亦有二种:有资具净与无资具净;

此中“有资具”者,即安住于眼窝中。

641六百四十一。

眼窝骨在下方,眉骨在上方;

两侧为眼眶,内部是脑髓。

642六百四十二。

其外侧以睫毛为界者,

以筋络绑缚,称为肉团。

643六百四十三

此整个世间,犹如莲瓣;

眼根了知其广大、宽广、青蓝。

644六百四十四。

彼非所谓之“眼”,而称为彼之“所依”。

此则被阐明为“具资具之眼”。

645六百四十五。

颜色、香、味、食素,

以及四种元素,

有的生起与形态,

生命亦是如此。

646

『身净色与眼净色』,

资粮有十四种;

同样地,当对此进行广分别时,

以及四种界。

647

色、香、味、食素(营养),

由聚合体所生起的,同样如此;

这十种色由四种因所生,

它们共有四十种。

648第六百四十八条。

眼净色与身净色,性根与命根;

四十种色法,实唯四种。

649六百四十九。

然而,依这些色法所总集的

这被智者们称为‘资具眼’。

650六百五十。

然而,凡于此中有所依止、有所系缚且微细者;

然四大种之净色,乃由业所生。

651

此即具五眼者所称的‘净色眼’;

而此净色眼,即位于那资具眼的中央;

652

被白色圆环完全环绕;

安住于黑圆中央,或安住于所见之圆。

653

以执持等作用,与四界俱;

作了资助之后,又依时节、心等。

654

它为寿命所维持、所守护;

被色、香、味等色法所围绕。

655六百五十五。

成就眼识等的所依与门;

以仅如虱虫之首的大小而安住。

诚如所说——

656六百五十六

「以眼净色观诸色;

此极微细而微小,如虱头。」

657第六百五十七条。

于耳等诸处,智者应知此理亦然;

唯少许差别,我将于此后宣说。

所谓“闻”,即耳根。它位于覆有细软薄毛、状如指套之处,由前述诸界所资助,为时节、心、食所支持,为寿命所护持,成就耳识等的依处与门而安住。

所谓“嗅”,即鼻根。它位于鼻腔内部连同其附属部分、状如山羊蹄之处,依前述方式而住立。

所谓“尝”,即舌根;或谓“唤命”,即舌根。它位于舌中央上方连同其附属部分、状如莲瓣尖之处,依前述方式而住立。

“身”是诸秽恶的来源。然而,只要此身中有任何所执受的色法,身净色便如棉絮中的油分一般,以上述方式遍满而住立于一切处。

在此,我将说明它们的特相等:眼以欲见为因、由业所生、依大种而起的净色为特相,以牵引色境为作用,以作为眼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欲见为因、由业所生的大种为足处。

耳以欲闻为因、由业所生、依大种而起的净色为特相,以牵引声境为作用,以作为耳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欲闻为因、由业所生的大种为足处。

鼻以欲嗅为因、由业所生、依大种而起的净色为特相,以牵引香境为作用,以作为鼻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欲嗅为因、业所生的大种为足处。

舌以欲尝为因、由业所生、依大种而起的净色为特相,以牵引味境为作用,以作为舌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欲尝为因、业所生的大种为足处。

身以欲触为因、由业所生、依大种而起的净色为特相,以牵引触境为作用,以作为身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欲触为因、业所生的大种为足处。

或又有言:

658

眼是火界偏胜诸大种所成的净色;

其余诸根则是空界、风界、水界偏胜诸大种所成的净色。

659

然而,应当这样对他们说:“请出示经典!”

他们确实丝毫也见不到经典。

660

当诸大种有差别时,净色如何能存在呢?

正是因为诸大种平等,净色才得到阐明。

661

因此,对于这四种所依大种,应彻底舍弃对其差异的分别构想。

应即舍弃对它们差别的分别构想。

662

应知,净色的差别,乃由业的差别所致;

因为,并非由大种的差别,而有这些净色的差别。

663六百六十三。

如是,此中眼与耳取未至之境;

而其余鼻等三根,则取已至之境。

所谓“色”,意为变坏,即当它发生颜色变化时,便显露出入于心的状态,这是它的含义。它以撞击眼为特相,以作为眼识之境为作用,以作为眼识的行境为现起,以四大种为足处。正如这个色法如此,一切所造色也是如此。

‘声’者,谓能发声,故名为声。它以撞击耳为特相,以作为耳识的境为作用,以作为耳识的行境为现起。

‘味’者,谓众生以此品尝,故名为味。它以撞击舌为特相,以作为舌识的境为作用,以作为舌识的行境为现起。

‘香’者,谓能令自身散发气味,显示自身,故名为香。它以撞击鼻为特相,以作为鼻识的境为作用,以作为鼻识的行境为现起。

这里所说的是“女根”。

664

此女性状态由业所生,于结生时生起;

而所谓女性特征等,则非是根。

665

女根唯依于女性状态,而女性特征等,

唯于转起时生起,非于结生时。

666第六百六十六偈。

而且,它并非眼所能识知,唯是意所能识知;

女性特征等,或是眼所能识知,或不是。

667第六百六十七偈。

同样的道理,亦当知适用于男性根;

此二者,于最初结生时如此,于转起时亦然。

668第六百六十八条。

“生起”当知,此后于结生时生起;

于转起时已生起,复于转起中而转。

669〔六六九〕

由大恶业,男性状态灭去;

由大善业,男性根生起。

670第六七〇偈

由微弱的不善业,女性特征便灭去;

由微弱的善业,女性状态便生起。

671第六七一偈。

二形者,亦唯有一根;

若尔,第二性相即应无有。

672

云何非无?非因彼相为缘故。

业为助缘,贪欲之心方是其因。

现在宣说此二者的特相等。其中,女性根以女性状态为特相,以显示“这是女性”为作用,以成为女性特征、相貌、举止、仪态之因的方式现起。

男性根以男性状态为特相,以显示“这是男性”为作用,以成为男性特征、相貌、举止、仪态之因的方式现起。

“命”者,即令诸有情得以存活。

673

于命根解说中,此处所应说者,

即依无色界命中所说之方法而说。

应如此了知命根的特相等:守护俱生色为其特相,令他们转起为其作用,令他们安住为其现起,应以被维持的大种为足处。

“所依”是指心所依处。

674六百七十四

在五蕴有中,意界与意识界依之而转起者

那被称为“所依”。

心所依处以作为意界与意识界的依止为特相,以执持这些界为作用,以承载为现起。

所谓“食”,即段食。它带来以食素为第八的色法,故名为食。

675

无论生于何处,诸有情依此食素而得以延续;

此即称为“段食”。

676

饮食等事物,能引生业火;

然而,仅凭这些,却无法维持生命。

677六百七十七。

食素能维持,却不能带来消化之火。

二者共同作用,则既能带来,亦能维持。

从特相等来说,应知段食以食素为特相,以带来色法为作用,以支持为现起,以被作成团状后吞咽的食物为足处。

在身表的解释中:对于以身体表达自己心意者,此心意随‘身’的执取而得知,故称为‘表’。或者,它自身也随身的执取而得以了知,故亦称为‘表’。而‘以身防护为善,以语防护为善’(《法句经》等)中所说、属于‘亲近’义的‘身’本身,即是‘表’,名为‘身表’。因为身体的动作是令意图得以了知的原因,且它自身也如此可被了知,故以身而表,称为‘身表’。

678六百七十八。

其中,与心生大种俱生、为色法移动之因、具有单一形态的变化性,即是身表。

它是色法移动的因,具有单一形态的变化性。

679第六百七十九

此名为‘身表’者,即被视作‘身门’。

其中,由思所成就的身表,则依福德与非福德之力而显现。

680第六百八十

这位谋求众生利乐的导师将它宣说为‘身业’。

而它的现起,亦在语门中生起。

681第六百八十一节。

获得支持后,在单一转向的心路中;

由底下六心,风界生起。

682第六百八十二节。

由第七心,风界生起;

令俱生色动摇,自身与表色俱。

而在语表的说明中——

683683.

心生之缘,在于对所执取色的触击;

任何行相与变异,皆属此地界。

684

语表应被了知,然与音声分位伴随而行;

所谓“语门”,即由释迦族主所开示。

685

若无表识的作用,声音并非由心生起;

正是由于诸界的聚合,声音方得生起。

686

它既具令知的作用,又是应被了知的对象;

因此可称为“表识”,它依于两种作者而生起。

687

二种表识并非如同八种色法,是由心所生;

因为是心所生法的变异,故称为“心所生”。

其中,身表以表达意图为作用,以身之动摇的因为现起,以心等起风界为近因。同样,语表以表达意图为作用,以发出语音的因为现起,以心等起地界为近因。

688第六百八十八。

所谓虚空,并非可被割截者,而是色法之间的空隙。

能划分色法者,即称为虚空。

它以划分色法为特相;以显示色法边际为味;以色法之界限为现起,或以不被触击的状态、间隙与空隙为现起;以被划分的色法为足处。

关于色之轻性等三法的解说——

689六百八十九。

如前面所说的方法,对于色之轻性等而言;

智者当知,这三种色的变化。

690六百九十。

再者,这三种色的次第生起是:

无病者、鞣制的皮革、吹炼的黄金,是譬喻。

691

不能造作诸业,然而轻性等三法;

唯由食生等三法,彼造作之,由此生彼。

其中,色轻性以不迟钝为相,以去除诸色沉重为味,以轻快转变性为现起,以轻色为足处。

其中,色柔软性以不僵硬为相,以去除诸色僵硬为味,以于一切作业中无违碍为现起,以柔软色为足处。

其中,色适业性以身业随顺的堪能为相,以去除不适业性为味,以无羸弱为现起,以适业色为足处。然而,此三者互不相离。

在“积集与相续”的解说中——

692692.

诸色的积聚,即说为“积集”;

它们无间的相续,即称为“相续”。

693第六百九十三节。

从义理上,这二者都被阐发为“生色”。

又或因所化对象之不同,而说法方式有所差异。

若就特相等而言:色的积集,以累积为特相,令诸色从前际生起为味,以显现为现起,或以圆满状态为现起,以已积集之色为足处。

色的相续,以转起为特相,以无间相续为味,以不断绝为现起,以无间相续之色为足处。

在‘老’的解说中:衰坏即是老。

694第六百九十四。

此老有两种:显了与不显了;

在色法中明显,在无色法中不明显。

色的老性以色的成熟为相,以引导至坏灭为味;即使自性消失,亦不呈现自性消失的现起,犹如谷物的陈旧;以正在成熟的色为足处。

色的无常性以坏灭为相,以沉没为味,以尽灭与衰灭为现起,以正在坏灭的色为足处,当如是了知。

如此,应知二十四种所造色。

695六百九十五。

大种色有四种,所造色有二十四种。

一切二十八种色法,悉皆存在。

696六百九十六。

然而,于这些色法之中,此乃仅为不令迷惑而说。

即:聚集、生起、成就与有为。

697六百九十七。

诘问与答复,及一种等方式之理;

我将简要开示,请听此杂集。

其中,“汇合”者,即这一切色,从一切汇合而言,为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眼处……乃至老性、无常性,共二十八种。除此之外,别无他色。然而,有些主张有昏沉色的人说:“有所谓昏沉色。”他们应被驳斥。因为“你确实是牟尼、正觉者,你已无盖障”等语,以及“昏沉睡眠盖与无明盖是盖相应”等相应之说,与《大论·发趣》中“以盖法为缘,盖法生起,非前生缘”等文相违。即使在无色界中,也有“以欲贪盖为缘,生起昏沉睡眠、掉举恶作、无明盖”等语句。因此,昏沉唯是无色。

698第六百九十八条。

即使在无色界,依经典,此昏沉的生起,

智者于此应知:它唯是无色。

又有人说:“与力色合则为二十九色,与起源色合则为三十色,与生色合则为三十一色,与病色合则为三十二色。”对于他们,也应当通过指出这些色各自并无独立自体而加以破斥。当执取风界时,力色即已被执取,并不存在别的力色;水界即是起源色;积集与相续即是生色;老性、无常性等即是病色,别无其他病色。因此,色唯有二十八种。

如是,应从和合而了知。

“生起”指色的四种生起:时节、心、食、业。

699第六九九章。

业、时节、心与食,是色之因缘。

正是由这些因,诸色生起,而非由他。

700第七百。

因此,由同一生起因缘,而生起十一种。

八根与心所依处,以及两种表色。

701第七〇一。

八根与心所依处,纯属业所生;

两种表色,大仙说为唯是心生。

702第七〇二

声音由心与时节二者共同生起;

轻快性等三种,由时节、食素与心所造。

703

颜色、香、味、食素,

以及四种界;

相续、积集与虚空,

这十一类存在于四种生存。

704七百零四。

十一各生一,

二各生一,三各生三;

所谓四与十一

二者非由任何因所生

705

由业生色二十,由心生色十七

由时节所生,有十种与五种;由食所生,则有十四种。

706

依生起的差别而分别,这一切共有六十六种。

而由于老与无常,它们实有六十八种。

707

老与无常,并非由任何特定因所造;

若它们也会生起,那也仅是由于已生者之成熟差异所致。

708

然而即便如此,已生者亦实无成熟之差异。

有成熟,也有坏灭,而无任何事物坏灭。

709

已生起者具成熟与坏灭之相,此二者并不生起。

然而,佛陀或许于某处说:“这是色的积集。”

710

如言语所示:‘生’与‘生起’。

同样,愿熟者熟,愿坏者坏。

711七百一十一

有辨慧者当知:生本身并不生起。

对于正在生起的法,则被说明为“产生”。

712七百一十二。

对于这些法而言,“生”可能正是如此;

依于彼缘而有的称谓,便是“产生”的共许。

713

他们同样确实获得[生];那些成熟与破坏也同样被获得。

以彼为缘的言说,即是生起的假名。

714

如是,这二者亦是由业等所生起;

它们任何时候都得不到‘异熟差别’的言说。

715

何以故?因为能生的诸缘并不存在;

然而,在威力的刹那生起时,依于‘生’而得成立。

716

以彼为缘的言说,即是‘生起’的假名;

因此,它获得‘生’,而不获得其他二者。

717

不应说‘它衰老’,亦不应说‘此二者坏灭’;

因为在它的作用刹那,诸缘并不存在。

718

“无常、有为,此即是老死”,纵使如此说;

既然已说“它生起”,你却如此作想。

719七百一十九

即便如此,也不应这样说,因为这仅是权宜之说;

然而诸行无常,如老死所显,亦复如是。

720七百二十

所说的“无常”与“有为”,犹如所说的表色一般;

若是如此,那么这三者,于一切方面皆是无生。

721七百二十一。

如果说“无有”,便如同虚空花,或如常、无为一般;

然而,为何这两者皆不成立?因为它们是依于所依而说的。

722七百二十二。

然而,因地等所依(法)存在,故有所依(法)存在。

因此,它并非如虚空花般不存在,然而那三者亦非实有。

723七百二十三

因为地等色法的缺失,它才得以被认知;

因此,色法并非恒常,不像涅槃那样。

所谓‘所造色’:此处,四大种,以及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女根、男根、命根、段食、心所依处,这十八种色法名为‘所造色’。其余十种名为‘非所造色’。

724七百二十四。

十八种为所造色,其余则为非所造色;

如果它们是非所造色,则应为无为法。

725七百二十五

这些同样的色法,由于变化,怎么能是无为呢?

它们又怎能是所造色及有为法呢?

如是,应了知所造色及有为法。

关于“诘问与回避”,此处——

726七百二十六

女性性、男性性、生命与出生;

身净色也同样被说为‘一切处’。

727七百二十七。

然而,若诸法如是,则成混杂之失;

眼净色与身净色即成一性。

728

然而,于胜义中,一法不存于另一法之中。

因此,身根与眼净色并不相混。

729

然而,它们以彼此不混杂的方式而转起;

它们的处所差别,非知时者所能言说。

730七百三十。

凡有非执取相续之处,它便在那里。

有身净色,因此这样宣说。

731七百三十一。

即以相状等,亦成种种差别;

如五色旗影,譬喻而逝。

732

因此,当诸法相互交杂时,

通达教理的智者应知,实则不然。

如是,应了知已成就与未成就的状况,以及诘问与回避。

并非一种类别等之理趣——

733

以是世间、非因、有为、有漏故,

一切色法为一种类,以依缘而生故。

734

内、外,及根、非根;

细、粗,及依执受等,有这二种。

735

眼处等,而内者五种;

其余二十三种,说为外在。

736

眼根、耳根等诸根,而根有八种;

其余二十种色,说为非根。

737

眼处等,以及九种触;

这十二种色,被称作粗色。

738

其余诸色,细色则有十六种。

业生者是所执取,非执取者则不然。

如此,则有二种。

再者,依有见有对、无见有对、无见无对,以及业生、非业生、非业生非非业生的分类,有三种。此中,色处为有见有对;其余十一种粗色为无见有对;其余十六种细色为无见无对。由业所生者,名为业生,即八根与所依;由其余缘所生者,名为非业生;不从任何处生者,名为非业生非非业生,也就是老与无常。如此,有三种。

复次,依于所见、所闻、所觉、所知,又从“是门亦是所依,是门非所依,是所依非门,非门非所依”之别,以及“是门亦是根,是门非根,是根非门,非门非根”之别,还有“是所依亦是根,是根非所依,是所依非根,非根非所依”之别,由此而有四种。

其中,所见即是色处,所闻即是声处,所觉即是香、味、触三处,所知即是其余眼处等五处,以及十六种细色。眼处等五处既是门,亦是所依;二表色唯是门,非所依;心所依处唯是所依,非门;其余一切色既非门,亦非所依。于第三组中,是根非门者,即女根、男根、命根,他们唯是根,非门。其余第四组应依前述之理而知。在第四组中,第三项是依心所依处而说,其余则如前理趣。当知依此而有四种。

复次,依于一者生、二者生、三者生、四者生、不从任何处生之别,即:是门是根亦是所依,唯是门非根非所依,唯是所依非根非门,唯是根非所依非门,非根非所依非门。如此区别,而有五种。

其中:

739

八根、所依,及二表色;

此十一种色,说为一生。

740

声是一类,名为二生;轻等三种,名为三生。

其余十一种,则称作四生。

741

老与无常,实不从任何处而生起;

眼等五处既是门,亦是根与所依。

742

二种表色是门,非根非所依;

心所依只是所依,非门亦非根。

女根、男根、命根唯是根,非所依、非门;其余色法则非根、非所依、非门。应知如此有五种。

再者,依业生、心生、时节生、食生、四种生、不从任何处生的差别,以及依眼识所识、耳识所识、鼻识所识、舌识所识、身识所识、意识所识,色法有六种。

其中,八根与所依唯是业生;二种表色唯是心生;声由时节与心生;轻等三法唯由时节与食生;其余十一种名为四生;老性与无常性名为不从任何处生。在第二组六种分组中,眼识所识即是色处……乃至……身识所识即是触处;意识所识即是其余的五种粗色及十六种细色,共二十一种。如此,色法有六种。

再者,依所依与无所依而分,有七种:眼识所识、耳识所识、鼻识所识、舌识所识、身识所识、意界所识、意识界所识。

其中,眼等五所依与心所依合为六所依,其余二十二种色称为无所依——这仅就第二组七种而言。如此便有七种。

再者,依七门与无门而分,有八种。其中,眼门等五门加上身表与语表,共七门;其余为无门。如此便有八种。

再者,依八根与非根的区别,有九种。

再者,依九种业生与非业生的区别,有十种。

再者,依处的区别,有十一种。

又应知,依诸有中色聚转起之差异,种类繁多。

743

此后,我当宣说,于欲有与色有二者中,

诸色于结生与转起中的生起。

744

除地居天外,在天界、地狱与渴爱枯竭处,

前三类胎生并不存在。

745

其余三有与地居天中,亦有四生。

具分别智者当知:“四者存在。”

746

而对于胎生有情,在结生刹那:

生起三十种色,这便是有情的自性。

747

非胎生与卵生者,有二十种色。

然而,依身与所依而有诸色。

748

于此,依所取与未取,有十一种。

应知此方法亦适用于一切十组之中。

749

当与命根俱生时,即于纯八法中生起;

这便是所说的命九法。

750

命九法聚与身净色一同可成为一种。

此即名为身十法聚,如是已详尽说明。

751

此理亦应如此了知,连同性根与心所依处;

智者将眼等组合之后,便有七种十法聚。

752

化生有情投生人间之时;

欲界诸天恒常有七十种色法。

753

眼、耳、鼻、舌、身及心所依处;

以及性根,即依此七种十法聚之力。

754

然而对于有色身的梵天,则依眼、耳及心所依处之力;

有三种十法聚,及一种命九法聚。

755

依四种聚之力,对于有色者,

实有四十四种色法,缺一而成。

756七百五十六

即以命九法聚,阐明无想有情的生起;

然于无有生盲、聋、哑及非男非女者之中。

757七百五十七。

依于心所依处、身与舌之力,最低有三十种;

在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应合宜。

758

而依具足色法之力,对于有情而言;

然色法之生起,智者当知。

759

二十七种色法,为欲界有身者所有;

由于不转起,两种性根之中唯有一种存在。

760

鼻、舌与身如此,两种性根亦然;

然而对于有色梵天,这五种色法并不存在。

761

欲界有四相续,色界有三相续;

无想有情中有二相续,外部有一相续。

762七百六十二。

于一切有情,当色正在生起之时;

最初生起者,唯是业所生,毫无疑义。

763七百六十三。

对于卧处胎中的有情,在结生的刹那;

而它们确实在结生心生起之时即生起。

764七百六十四

当其生起时,三十种色法生起;

同样地,于住时与灭时,也各各生起三十种色法。

765七百六十五。

这一切色,即名为色蕴;

无常、不坚固、非我,纯是苦蕴而已。

766七百六十六。

观色如病、如疮、如外来物、如坏灭;

既见色为苦,应对色舍断欲贪。

767七百六十七。

既已通达经藏与阿毗达摩,

此法由法将(舍利弗尊者)所圆满通达;

那位为求利益而

应当恭敬而正确地学习。

如是于《阿毗达摩入门》中名为色分别

第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