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一章

46 段

11. 第十一品

涅槃之解说

768

在色法之后所宣说的,即是最初便已开示的涅槃;

现在,已到达阐明它的方法次第。

769

因此,为了开示那难证、难解的涅槃,我当尽其所能而宣说;

从此以后,我将阐明这难以了悟的涅槃之义。

在此,“涅槃”一词:因为编织了有与非有,故渴爱被称为“织”(vāna);由于从这渴爱中出离,故被称为“涅槃”,即不死、无为、最上之乐。正如所说:“那一切行的寂止、一切依着的舍离、渴爱的灭尽、离欲、灭——即是涅槃。”

770七百七十。

因证得它,一切烦恼得以灭尽;

善巧涅槃者,宣说它为“涅槃”。

此涅槃应知:以寂静为特相,以不死为味,或以给予安稳为味;以无相为现起,或以出离为现起。

在此,有人问:“难道从究竟义上来说,并不存在一个名为涅槃的实体,如同外道所执的‘我’或兔角一般不可得吗?”答:“并非如此。因为对于那些以智慧眼观察、寻求利益者,通过随顺的修行,它是可得的。凡夫所不能得者,不应说为‘无’。”然而,当法将舍利弗尊者被问“贤友,什么是涅槃?”时,他开示了贪等的灭尽:“贤友,即是贪的灭尽、嗔的灭尽、痴的灭尽。”难道涅槃仅仅是贪等的灭尽吗?并非如此。为何?因为会导致阿罗汉果也仅仅是贪等灭尽的过失。如何说?在问涅槃之后紧接着问“贤友,什么是阿罗汉果?”时,他同样说“贤友,即是贪的灭尽、嗔的灭尽、痴的灭尽。”因此,依你的见解,阿罗汉果也会变成仅仅是贪等的灭尽,但这并不合理,因为无上的出世间果心不可能仅仅是贪等的灭尽。所以,不应只取文句的表面义而作如是说,应当审察两部经的义理。

然而,因为证得了那个法,贪等便得以灭尽。那个法虽不灭尽,但由于它是贪等灭尽的亲依止缘,故以灭尽为借代语,说“贪等的灭尽即是涅槃”。应知这如同说“铅是锡、糖是痰”等,是以果为借代语所说。而阿罗汉果则因为在灭尽之时生起,故说为“灭尽”。若涅槃仅仅是贪等的灭尽,那么一切愚痴凡夫也应成为已证涅槃、已作证灭尽的人了。再者,还会招致“涅槃有多种”等过失。因为贪等灭尽有多种,涅槃也将变成多种;涅槃也将具有有为法的特相;既具有为特相,便属于有为法;既属有为法,涅槃便成为无常、苦。

再者,如果灭尽是涅槃,那么种姓心、遍净心、道心、果心,你说它们以什么为所缘?请说,善贤者!你回答:“以贪等的灭尽为所缘。”那么,贪等在种姓等的刹那,是正在灭尽,还是将要灭尽,还是已经灭尽?你回答:“在已经灭尽时,我说以灭尽为所缘。”善贤者,请仔细思量后再说!如果你说在已经灭尽时以灭尽为所缘,那么种姓心等以涅槃为所缘便不能成立。为什么?在种姓心的刹那,贪等将要灭尽;在遍净心的刹那也是如此;在道心的刹那,贪等正在灭尽,而非已经灭尽;在果心的刹那,贪等已经灭尽。如此,依你的见解,只有果心以灭尽为所缘,其他心则不然。那么,你说其他心以什么为所缘呢?他必定找不到所缘,变得无言以对。此外,所谓烦恼的灭尽,是由善士通过随顺的修行而令生起的。而涅槃则不由任何事物所造作,也不被生起,因此涅槃是不死、无为。圣弟子了知那“非造作”的,故被称为“知非造作者”。正如所说:

771

无信且不知恩,

及破坏和合之人

已断机缘,已吐欲食。

他确实是至上之人。

又因世尊将此说为“出离”,而“出离”正是涅槃的名称。正如世尊所说:“比丘们,有三种法难以通达。哪三种?三种出离界。对于诸欲,其出离即是出离;对于诸色,其出离即是无色;凡一切存在、有为、缘起之法,其灭尽即是出离。”如此,若主张所说的涅槃不存在,便有过失:初禅、空无边处等也会随之不存在。因此,将本不灭尽的涅槃视为有灭尽的过失,是不合理的。所以,灭尽并非涅槃。

“我以智慧善触,世间有出离”,以及“诸比丘,有未生、未有、未作、无为”——由法主、如来、正自觉者在众多经典中依胜义而说,因此应当确定:“有一法,名为涅槃。”又在《小论》中,举出“哪些法是无量?”之后说:“非所摄的四道、四沙门果及涅槃,这些法是无量。”既然说贪等灭尽为无量,如何能成立?因此,从胜义上说,确实有一法名为涅槃,有其自性。然而,那涅槃并非如自性论者的自性,亦非如外道的我,亦非如兔角般不存在。

如果说涅槃仅是施设,那也不合理。为何?因为以涅槃为所缘的心与心所,其缘是不可说的。如何呢?在《小所缘论》中,举出“哪些法以无量为所缘?”之后说:“非所摄的四道、四沙门果,这些法以无量为所缘。”如果这些法以施设为所缘,则“以无量为所缘”便不成立,它们应归入“不可说所缘”一类。而确实有说:“不可说所缘者,即色界的三因、四因禅那,包括善、果报、唯作;第四禅的果报;空无边处、无所有处,包括善、果报、唯作——这些法是不可说所缘。”因此,涅槃并非仅是施设。既然涅槃的施设性不能成立,便应承认:涅槃是道与果的所缘缘,因无生等故为常,因无色自性故为无色,因无戏论故为无戏论,是真实存在的。

772

绝对无尽、寂静、不死、不衰坏。

殊胜而安稳的皈依,是救护、是洞窟、是归宿。

773七百七十三。

吉祥、微妙、真实,灭尽诸苦的无漏法。

极难见的彼岸——无所示现的涅槃。

774七百七十四。

那渴爱灭尽的坚固洲岛,无恼害、无灾患;

无执着、非色、不死、不灭之句。

775七百七十五。

离贪、灭、解脱与解脱离系;

然而,以这些名称,涅槃得以宣说。

776七百七十六。

如此了知后,涅槃亦是不死。

而证得它的方法,智者应恒常修习。

777

能生信解、摧破痴暗的如来教说,

能生智慧,令得清净,若有人了知此法。

义理与文辞兼备,极为甘美,令人叹服其精髓,

在甚深、微妙的阿毗达摩藏中,他达至究竟之句。

如是,于《阿毗达摩入门》中,名为涅槃之解说

第十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