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Dukapaṭṭhāna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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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法发趣论释

在二法发趣中,一切二法组的问答与计数,都应依巴利圣典中所传的理趣来理解。此外,此处有因二法组与因相应二法组的解答,与因二法组的解答相似;同样,因即是、有因二法组,因即是、因相应二法组,以及有缘二法组与有为二法组,其解答也是相似的。此二法组应如“有缘二法组”那样处理——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如同“有缘”那样,“非有缘”也与“有为”相连,但与“无为”无法结合。有所缘二法组、心相应二法组、俱生二法组,其解答也是相似的;同样,漏、暴流、轭、系缚等组也是如此,因为这几类彼此之间的解答是相似的。再者,世间二法组、有漏二法组、系缚法二法组、缠缚法二法组、障碍法二法组、执取法二法组、杂染法二法组,与无漏相应二法组、有漏二法组、系缚不相应二法组、系缚法二法组、缠缚不相应二法组、缠缚法二法组、障碍不相应二法组、障碍法二法组、执取不相应二法组、执取法二法组、烦恼不相应二法组、杂染法二法组、所属二法组、有上二法组——这些二法组的解答也都是相同的。

烦恼二法组与系缚二法组相似。杂染二法组、烦恼相应二法组、障碍相应二法组、见所断二法组、有因二法组,也是相同的。同样,烦恼即是、杂染二法组,障碍即是、障碍相应二法组,烦恼即是、烦恼相应二法组,也是如此。依此理趣,应知一切意义上相似的二法组,其解答都是相似的。然而,在整个发趣论中,没有任何一个二法组是不被某种可认知的二法组所涵盖的。在“漏即是、漏相应”“系缚即是、系缚相应”“缠缚即是、缠缚相应”“障碍即是、障碍相应”“烦恼即是、杂染”这类二法组中,异熟缘和异刹那业缘是不可得的。在非因有因二法组、非因无因二法组中,没有因缘。在“因即是、因相应”“漏即是、漏相应”“缠缚即是、缠缚相应”这些二法组中,非因、非禅、非道是不可得的。而在“系缚即是、系缚相应”“障碍即是、障碍相应”“烦恼即是、烦恼相应”“烦恼即是、杂染”这些二法组中,由于与疑、掉举俱行的痴,可以得到非因缘,而非禅缘、非道缘则不可得。如此,在一切二法组中,应仔细考察可得与不可得的情形,并纯粹依巴利圣典来确定轮转的计数。

二法发趣论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