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品义注

22 段

二十品

一、非故意论释

857-862现在名为“非故意论”。于其中,有些人执取这样的见解:“所谓无间业的对象乃是重大、严重的,因此即使是非故意地侵害了这些对象,亦构成无间业。”例如某些北道派。针对他们,自宗论师以“非故意吗?”提问,他宗论师依其见解而予承认。随后,为了对其进行破斥:“因为所谓无间业,乃是具足业道之业。若非故意亦能构成业道的违犯,那么其余的杀生等也应当可以非故意地构成了”,而说“非故意杀生”等语。他宗论师因无此种见解而予以拒绝。其余内容依巴利原文即可推导。“不应说‘是杀母者’”,这是他宗论师的提问,自宗论师针对在治病等情况时非故意的杀害而予以认可。对于“难道母亲不是被夺去生命了吗?”这一问难,自宗论师也是针对非故意地夺去生命而予以认可。然而,他宗论师未能领会此中意旨,却建立起“倘若……”的见解。该见解因不如理地建立,故而不能成立。于杀父等事中,理亦同此。在破僧者一事中,自宗论师针对“认许法之人”提问:“破僧者是无间业吗?”,他宗论师不如理地执取“破和合僧者,于劫中在地狱受苦”这句话而予以承认。当再问“所有(破僧者)皆然吗?”时,自宗论师针对自宗派中认许法的人予以拒绝,而针对他宗派中认许法的人则予以承认。于“认许法之人”

非故意论释。

二、智论释

863-865现在所论的,名为“智论”。其中,智有两种:世间智与出世间智。世间智包括等至智,也包括依布施等而转起的业自作智;出世间智有决断谛的圣道智和果智。然而,有人不作此区分,而执取这样的见解:“唯独决断谛者才算是智,其他的不是,因此凡夫没有智。”譬如说因派。针对他们而说,自宗提问,他宗承认。又说“慧”等,是为了显示智的同义词。以此阐明:如果他没有智,也就没有慧等;如果他有慧等,也便有智。为什么呢?因为慧等与智并非别异。“初禅”等是为了显示等至智而说。“应布施”等是为了显示业自作智而说。“遍知苦”等是显示出世间道智。然而,并非只有出世间者才是智。

智论释。

三、地狱卒论释

866现在所论的,名为“地狱狱卒论”。其中,有人执取这样的见解:“在地狱中,只有地狱众生的业以地狱狱卒的形相而行惩罚,并没有名为地狱狱卒的众生。”例如暗派。针对他们而说,自宗提问,他宗承认。接着,为了责难他:“如果那里没有地狱狱卒,也就不会有刑罚的执行。因为有执行者,才有刑罚”,故说“在地狱中没有……”等。

867-868说到“在人类中有……”,是为了以现量令人了知。正如在人类中,有执行者便有刑罚,于彼处也是如此——这是此处的意旨。“在地狱中有……”是他宗的提问,自宗承认。他宗从自宗教义中引来经文:“不是毗沙浮,也不是佩提王。”然而,自宗认可那属教说所摄。其中,毗沙浮是一位天神。佩提王是在饿鬼界中拥有饿鬼神通者。苏摩等是众所周知的。这是说:被自己的业从此处驱遣而往他世的人,并非由这些毗沙浮等所杀害。而是那些业将他驱遣到那里,正是他自己的那些业在那里杀害他。此是显示业之自作,而非说明地狱狱卒不存在。然而,自宗所引的“诸比丘,彼……”等经文,是义理已决定的了。

地狱狱卒论释。

四、畜生论释

869-871869-871. 此处为“畜生论”。在天界中,伊罗婆那等天子变现为象形、马形,那里并无畜生趣的众生。然而,有些人见到这些现畜生形象的天子后,便持“天界中有畜生趣众生”这样的见解,诸如暗派等部。自宗针对他们提出质问,他宗表示承认。接着,为了以“若天界中有畜生趣众生,则畜生趣中亦应有天界众生”之理加以难诘,而说“于畜生趣中有……”等语。“昆虫”等语,是为指明那些他宗不欲承认其存在的事物而说。在“伊罗婆那”这一问中,自宗承认其存在,但并非承认那是畜生趣众生。“象倌”等语,是为了以“若彼处有象等,则亦应有象倌等”之理加以难诘而说。其中,“yāvasikā”意为施草者。“kāraṇikā”意为象师等,他们令象等作种种训练。“bhattakārakā”意为为象等备办饭食者。“非”是他宗对此不认可而加以拒绝。

畜生论释。

五、道论注释

872-875872-875. 此处为“道论”。其中,有些人依据“他的身业、语业、活命早已极为清净”(《增支部》3.431)此一契经之句,以及正语、正业、正命不与心相应之理,而持“依了义说,道唯五支”的见解,例如化地部。自宗针对他们,就“五支”进行提问,他宗予以承认。“正语是道支,而它却不是道”等说,是随顺他宗的主张而说。因为在他宗中,正语等虽被视为道支,但由于是色法,故被解释为不是道。而“正见是道支”等说,则是为了显示道支皆具备道的体性、无有非道之性而说。在“他的身业……早已”这一经句中,是为了显示在预备道阶段的清净性,即“唯有戒行清净者,方有道的修习,余人则无”,而说“身业、语业、活命极为清净”,并非为了显示离开这些道支便是五支。所以经文才说:“如此,他的这圣八支道在修习上达到圆满。”自宗所引的这段经文,正是了义之说。

道论注释。

六、智论注释

876-877876-877. 此处为“智论”。其中,关于转法轮中的十二行相智,有些人持“以十二事为所依的智是出世间智”的见解,例如东山住部。自宗针对他们提问,他宗表示承认。接着,为了以“若此智是以十二事为所依,则应有十二种道智”之理加以质疑,而说“十二”等语。他宗着眼于道的单一性而予以否认,又着眼于每一谛上谛智、作用智、已作智的差别而承认智有多种。在“十二入流道”等处,理亦同此。“世尊不是曾说过吗”等语,是连同其经文,显示在前分与后分阶段的智有多种,而非显示圣道有十二种智。因此,此说不能成立。

智论注释。

第二十品。

第四个五十篇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