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十五品义注

42 段

第十五品

缘性论注释

711-717711-717节。今为缘性论。其中,有一类执见认为:凡是以因缘为缘的法,对于这些以它为因缘的法,它并不以所缘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为缘;或者,凡是以所缘缘为缘的法,对于这些以它为所缘缘的法,它并不以无间缘、等无间缘为缘,因此缘性是确定的。例如大众部等,针对他们,自宗论师提问,他宗论师承认。此处其余内容,唯依巴利原文而得。

缘性论注释。

互相缘论注释

718-719718–719节。接下来是“相互缘论”。其中,有些部派执持:“无明缘行”这一句才是定论,“行也缘无明”这一句并不存在,因此唯有无明是行的缘,而行并非无明的缘,例如大众部等。为了显示无明与行等也有相互缘性,自宗论师就此提问,他宗论师予以认可。在“无明以行为缘”的句子里,此处只取了非福行。因此,在“行也缘无明”的句子里,应知是以俱生、相互、有、不离、相应等力而为缘。在“取也缘渴爱”的句子里,应知除了欲取之外,其余三取对于渴爱,犹如无明对于行一般,成为缘。其余内容,仅依巴利原文而得。关于“老死为缘”是向他宗论师提问,“名色以识为缘”则是自宗论师所说。

互相缘论注释。

时分论注释

720-721720–721节。接下来是“时分论”。其中,有部派依“比丘们,有三种论事”这一经,执持名为时分的“时”是实有的。例如某派。自宗论师为了显示“除了假立的时间概念之外,并无任何实有的时分,唯有色等诸蕴才是实有的”这一差别,便问:“时分是实有的吗?”他宗论师承认。接着为了责难他:“若它是实有的,必定是色等中的某一种”,便说“是色吗?”等。他宗论师予以否认。其余内容,仅依巴利原文而得。

时分论注释。

4. 刹那、腊瓦、须臾论释

722-723722–723节。在刹那、腊瓦、须臾论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所有这些刹那等,都只是时分的异名。

刹那、腊瓦、须臾论释。

5. 漏论释

724-725接下来是漏论。于此,因为除了四漏之外,并无其他漏能使四漏成为有漏,所以有些人执取“四漏是无漏”的见解,如因论者等。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他宗论师承认。然后为责难他:“如果你的那些漏是无漏,它们就应具有道等特征”,于是说“是道吗?”等。此处其余内容,意义明显。

漏论释。

6. 老死论释

726-727接下来是老死论。于此,老死并非实有之法,故不可说它是世间或出世间。因为在“世间法、出世间法”的二法集中,老死既不列在世间法下,也不列出世间法下。而有些人无视此特征,执取“出世法之老死是出世间”的见解,如大众部等。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他宗论师承认。此处其余内容,仅依巴利原文而得。

老死论之解释。

7. 想受论之解释

728-729接下来是想受论。于此,想受灭定并非某种法,只是四蕴的灭。因此,它既非世间,也非出世间。然而,有些人执取“因为不是世间,所以是出世间”的见解,如因论者等。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他宗论师承认。其余内容,与前述论相似。

想受论之解释。

8. 第二想受论之解释

730-731730-731节。现在,有人执持这种见解:因为它不是出世间的,所以是世间的。例如因论者等。针对他们,自宗论师提问,他宗论师承认。其余内容与前文相似。

第二想受论之解释。

9. 第三想受论之解释

732732节。现在,有人执持这种见解:对于有情,并没有“某者有死法,某者无死法”的定则,因此即使入了想受灭定,也可能死去。例如王山部等。为了向他们显示:即使入了定,由于有死法,也有死时与不死时,自宗论师提问,他宗论师承认。然后,因为死去的人必有临死时的触等,为以此方式责难,便说“有吗?”等。

当被问及“无触者的死亡”等问题时,他针对其他有情而否认;当被问及“毒会扩散吗?”等问题时,他针对定的威力而否认。在第二轮中,他针对身体的状态而承认。然而,若是如此,定的威力便不存在,因此他追问:“那么,就不是入灭尽定了吗?”

733-734“他不会死吗?”这是对其他宗派者的提问。对于其他宗派者所问“存在那种决定性吗?”,由于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决定性,因此予以否定。“具有眼识者”等语,是自宗论师为了表明“即使没有决定性,也是在死亡之时而死,并非在非死亡之时”而说。此处意旨如下:倘若因为没有决定性便有死亡,那么具有眼识者也应有死亡。如此便会与“不以五识死,不以五识结生”的经典相违。然而,正如具有眼识者不会死亡,入灭尽定者也同样不会死亡。

第三想受论释。

10. 无想有情品论释

735现在开始名为“无想有情处”的论说。其中,依离想而转起的修习,既是无想定,也是灭尽定,称为想受灭定。如此,想受灭定有两种:世间与出世间。其中,世间的是凡夫的无想有情处,出世间的属于圣者,而那不是无想有情处。然而,有些人不作此区分,笼统地执取“想受灭定即是无想有情处”,例如因由论者。针对他们,自宗论师提问,对方承认。然后,为了以“入无想定者有无贪等,而入灭尽定者则无”来责难,而说“存在吗?”等语。

736在“无想吗?”这一问题中,此处因依离想而入定,故承认其为“无想”;在那里,也正因是无想有情。因此,抓住此承认,以诡辩来确立自执者,其执见便得以确立。或者,此处针对灭尽定而承认“无想”;在那里,从此处命终后,不来者(阿那含)的灭尽定亦复如是。因此,即使以此承认来确立,其执见也根本不能成立。

无想有情品论释。

11. 业积集论释

737今有名为“业积集”的论说。其中,有人执取“业积集”是异于业、离心、无记、无所缘的,如安达迦派和正量部。对此,自宗论师提问“业积集是异于业吗?”而对方表示认可。于是,为了责难他:“如果业积集异于业,那么触积集等也应异于触等”,便进一步发问“触是异于触的吗?”等语。对方因无此执见而予以否定。

738-739在“与业俱生吗?”等问题中,针对离心者,他予以否定;针对与心相应者,他予以承认。在“是善吗?”等问题中,也是针对离心者,他予以承认。此后,在“是不善吗?”等问题中,方法也是如此。

740当被问及“有所缘吗?”时,他唯独期望是无所缘,因此予以否定。“心正在坏灭时”的意思是:当心正在坏灭时,业也坏灭。或者,此处是处格用作主格,意为“在心坏灭时”。或者,这就是原文。其中,因为相应者坏灭,不相应者不坏灭,所以他既承认又否定。

741“业存在时,业积集存在”的意思是:当业存在时,便有业积集;或者说,当业已安立时,便有业积集;果报即从业积集而生起。然而,他执取:当那个业灭去后,业积集仍然存在,直到果报生起,如同种子在芽生起之前一直存在一样。因此,他承认这一点。“那个就是业,那个就是业积集,那个就是业果报”——因为他的执见认为“业积集就在业中,并且一直存在到果报生起”,所以为了责难他,才提出这三者的同一性问题。“果报是有所缘的吗?”这也是为了责难而问:正如果报有其所缘,果报法也是系属于所缘的。然而,对方依据其执见,承认其中一个,否定另一个。在反论中,方法也是如此。其余内容,在此如原典所述即可。

业积集论释。

第十五品。

第三五十篇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