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根分别

74 段

5. 根分别

1. 阿毗达摩分法

219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220其中,什么是眼根?凡是依四大种所造的眼净色……乃至……如空村,这称为「眼根」。

其中,什么是耳根……乃至……鼻根……乃至……舌根……乃至……身根?凡是依四大种所造的身净色……乃至……如空村,这称为「身根」。

其中,什么是意根?一种分法的意根——与触相应的。二种分法的意根——有有因的,有无因的。三种分法的意根——有善的,有不善的,有无记的。四种分法的意根——有欲界的,有色界的,有无色界的,有不包摄的。五种分法的意根——有与乐根相应的,有与苦根相应的,有与喜根相应的,有与忧根相应的,有与舍根相应的。六种分法的意根——眼识……乃至……意识。如此为六种分法的意根。

七种分法的意根——眼识……乃至……身识、意界、意识界。如此为七种分法的意根。

八种分法的意根——眼识……乃至……身识,有与乐俱的,有与苦俱的,意界、意识界。如此为八种分法的意根。

九种分法的意根——眼识……乃至……身识、意界、意识界,有善的,有不善的,有无记的。如此为九种分法的意根。

十种分法的意根——眼识……乃至……身识有与乐俱的,有与苦俱的;意界;意识界有善的,有不善的,有无记的。如此为十种分法的意根……乃至……如此为多种分法的意根。这称为「意根」。

其中,什么是女根?凡女人的女相、女标志、女行为、女仪态、女性、女状态——这称为「女根」。

其中,什么是男根?凡男人的男相、男标志、男行为、男仪态、男性、男状态——这称为「男根」。

其中,什么是命根?命根有二种——有色命根,有无色命根。

其中,什么是色命根?凡那些色法的寿、住、维持、持续、运行、转起、保持、生命、命根——这称为「色命根」。

其中,什么是无色命根?凡那些无色法的寿、住、维持、持续、运行、转起、保持、生命、命根——这称为「无色命根」。这称为「命根」。

其中,什么是乐根?凡身的愉悦、身的乐、身触所生的愉悦、乐的所受、身触所生的愉悦、乐的受——这称为「乐根」。

其中,什么是苦根?凡身的不愉悦、身的苦、身触所生的不愉悦、苦的所受、身触所生的不愉悦、苦的受——这称为「苦根」。

于此,什么是喜根?凡是心所的愉悦、心所的乐、意触所生的愉悦、乐的所受、意触所生的愉悦、乐的受——这称为「喜根」。

于此,什么是忧根?凡是心所的不愉悦、心所的苦、意触所生的不愉悦、苦的所受、意触所生的不愉悦、苦的受——这称为「忧根」。

于此,什么是舍根?凡是心所的非愉悦非不愉悦、意触所生的不苦不乐的所受、意触所生的不苦不乐的受——这称为「舍根」。

于此,什么是信根?凡是信、信解、信受、净信、信、信根、信力——这称为「信根」。

于此,什么是精进根?凡是心所的精进发起、努力、勤奋、勇猛、精勤、奋发、奋力、坚固、坚持、不松懈的努力、不舍弃意欲、不舍弃重担、荷担重担、精进、精进根、精进力——这称为「精进根」。

于此,什么是念根?凡是念、随念、回忆、念、忆持、保持、不忘失、不混乱、念、念根、念力、正念——这称为「念根」。

于此,什么是定根?凡是心的住立、确立、安住、不散乱、不散动、不动乱心性、止、定根、定力、正定——这称为「定根」。

于此,什么是慧根?凡是慧、了知……(中略)……无痴、择法、正见——这称为「慧根」。

于此,什么是「我当知未知根」?对于那些未知的、未见的、未达到的、未了知的、未作证的诸法,为了作证,慧、了知……(中略)……无痴、择法、正见、择法觉支、道支、道所摄——这称为「我当知未知根」。

于此,什么是「已知根」?对于那些已知的、已见的、已达到的、已了知的、已作证的诸法,为了作证,慧、了知……(中略)……无痴、择法、正见、择法觉支、道支、道所摄——这称为「已知根」。

于此,什么是「具知根」?对于那些已究竟知的、已见的、已达到的、已了知的、已作证的诸法,为了作证,慧、了知……(中略)……无痴、择法、正见、择法觉支、道支、道所摄——这称为「具知根」。

阿毗达摩分类

2. 问分

221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我当知未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222二十二根中,多少是善的,多少是不善的,多少是无记的……(中略)……多少是有诤的,多少是无诤的?

1. 三法

223十根是无记的。忧根是不善的。我当知未知根是善的。四根或是善的,或是无记的。六根或是善的,或是不善的,或是无记的。

十二根不应说「与乐受相应」,也不应说「与苦受相应」,也不应说「与不苦不乐受相应」。六根或与乐受相应,或与不苦不乐受相应。三根或与乐受相应,或与苦受相应,或与不苦不乐受相应。命根或与乐受相应,或与苦受相应,或与不苦不乐受相应,或不应说「与乐受相应」,也不应说「与苦受相应」,也不应说「与不苦不乐受相应」。

七根非异熟非异熟法法。三根是异熟。二根是异熟法法。一根或是异熟,或是异熟法法。九根或是异熟,或是异熟法法,或是非异熟非异熟法法。九根是已取可取。忧根是未取可取。三根是未取不可取。九根或是已取可取,或是未取可取,或是未取不可取。

九根是不杂染杂染性。忧根是杂染杂染性。三根是不杂染非杂染性。三根或是不杂染杂染性,或是不杂染非杂染性。六根或是杂染杂染性,或是不杂染杂染性,或是不杂染非杂染性。九根是无寻无伺。忧根是有寻有伺。舍根或是有寻有伺,或是无寻无伺。十一根或是有寻有伺,或是无寻唯伺,或是无寻无伺。

十一根不应说为「伴随喜」、「伴随乐」、「伴随舍」。喜根或是伴随喜非伴随乐非伴随舍,或不应说为「伴随喜」。六根或是伴随喜,或是伴随乐,或是伴随舍。四根或是伴随喜,或是伴随乐,或是伴随舍,或不应说为「伴随喜」、「伴随乐」、「伴随舍」。

十五根非以见非以修习所应断。忧根或是以见所应断,或是以修习所应断。六根或是以见所应断,或是以修习所应断,或是非以见非以修习所应断。十五根非以见非以修习所应断之因。忧根或是以见所应断之因,或是以修习所应断之因。六根或是以见所应断之因,或是以修习所应断之因,或是非以见非以修习所应断之因。

十根非积集趣非损减趣。忧根是积集趣。未知当知根是损减趣。已知根或是损减趣,或是非积集趣非损减趣。九根或是积集趣,或是损减趣,或是非积集趣非损减趣。十根非有学非无学。二根是有学。具知根是无学。九根或是有学,或是无学,或是非有学非无学。

十根是小。三根是无量。九根或是小,或是大,或是无量。七根是无所缘。二根是小所缘。三根是无量所缘。忧根或是小所缘或是大所缘,非无量所缘,或不应说为「小所缘」、「大所缘」。九根或是小所缘,或是大所缘,或是无量所缘,或不应说为「小所缘」、「大所缘」、「无量所缘」。

九根是中。忧根是劣。三根是胜。三根或是中,或是胜。六根或是劣,或是中,或是胜。十根是不定。未知当知根是正性决定。四根或是正性决定,或是不定。忧根或是邪性决定,或是不定。六根或是邪性决定,或是正性决定,或是不定。七根是无所缘。四根不应说为「道所缘」、「道因」、「道增上」。未知当知根非道所缘,或是道因,或是道增上,或不应说为「道因」、「道增上」。已知根非道所缘,或是道因,或是道增上,或不应说为「道因」、「道增上」。九根或是道所缘,或是道因,或是道增上,或不应说为「道所缘」、「道因」、「道增上」。

十根或是已生,或是当生,不应说为「未生」。二根或是已生,或是未生,不应说为「当生」。十根或是已生,或是未生,或是当生;或是过去,或是未来,或是现在。七根是无所缘。二根是现在所缘。三根不应说为「过去所缘」、「未来所缘」、「现在所缘」。十根或是过去所缘,或是未来所缘,或是现在所缘,或不应说为「过去所缘」、「未来所缘」、「现在所缘」;或是内,或是外,或是内外。七根是无所缘。三根是外所缘。四根或是内所缘,或是外所缘,或是内外所缘。八根或是内所缘,或是外所缘,或是内外所缘,或不应说为「内所缘」、「外所缘」、「内外所缘」。五根是无见有对。十七根是无见无对。

2. 二法

224四根是因。十八根非因。七根有因。九根无因。六根或有因,或无因。七根与因相应。九根与因不相应。六根或与因相应,或与因不相应。四根既是因又有因。九根不应说「既是因又有因」,也不应说「有因而非因」。三根不应说「既是因又有因」,也不应说「有因而非因」。六根不应说「既是因又有因」,或是有因而非因,或不应说「有因而非因」。

四根既是因又与因相应。九根不应说「既是因又与因相应」,也不应说「与因相应但非因」。三根不应说「既是因又与因相应」,不应说「与因相应但非因」。六根不应说「既是因又与因相应」,或者与因相应但非因,或者不应说「与因相应但非因」。

九根非因无因。三根非因有因。四根不应说「非因有因」,也不应说「非因无因」。六根或非因有因,或非因无因。

有缘。有为。无见。五根有对。十七根无对。七根是色。十四根是非色。命根或是色,或是非色。十根是世间。三根是出世间。九根或是世间,或是出世间;以某些可识知,以某些不可识知。

非漏。十根有漏。三根无漏。九根或有漏,或无漏。十五根漏不相应。忧根漏相应。六根或漏相应,或漏不相应。十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有漏」,是「有漏而非漏」。三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有漏」,也不应说「有漏而非漏」。九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有漏」,或是有漏而非漏,或不应说「有漏而非漏」。

十五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漏相应」,也不应说「漏相应而非漏」。忧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漏相应」,是「漏相应而非漏」。六根不应说「既是漏又漏相应」,或是漏相应而非漏,或不应说「漏相应而非漏」。九根漏不相应有漏。三根漏不相应无漏。忧根不应说「漏不相应有漏」,也不应说「漏不相应无漏」。三根或漏不相应有漏,或漏不相应无漏。六根或漏不相应有漏,或漏不相应无漏,或不应说「漏不相应有漏」,也不应说「漏不相应无漏」。

不是结缚。十根是可被结缚的。三根是不可被结缚的。九根可能是可被结缚的,可能是不可被结缚的。十五根是与结缚分离的。忧根是与结缚相应的。六根可能是与结缚相应的,可能是与结缚分离的。十根不应说──「既是结缚又是可被结缚的」,是可被结缚的而不是结缚。三根不应说──「既是结缚又是可被结缚的」,也不应说「是可被结缚的而不是结缚」。九根不应说──「既是结缚又是可被结缚的」,可能是可被结缚的而不是结缚,可能不应说──「是可被结缚的而不是结缚」。

十五根不应说——「既是结又与结相应」,也不应说——「与结相应而非结」。忧根不应说——「既是结又与结相应」,应说——「与结相应而非结」。六根不应说——「既是结又与结相应」,或可说——「与结相应而非结」,或可不应说——「与结相应而非结」。

九根是结离系而结系所系。三根是结离系而非结系所系。忧根不应说为「结离系而结系所系」,也不应说为「结离系而非结系所系」。三根或是结离系而结系所系,或是结离系而非结系所系。六根或是结离系而结系所系,或是结离系而非结系所系,或不应说为「结离系而结系所系」,也不应说为「结离系而非结系所系」。

非缚。十根是缚所系。三根是非缚所系。九根或是缚所系,或是非缚所系。十五根是缚离系。忧根是缚相应。六根或是缚相应,或是缚离系。十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所系」,是缚所系而非缚。三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所系」,也不应说为「是缚所系而非缚」。九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所系」,或是缚所系而非缚,或不应说为「是缚所系而非缚」。

十五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相应」,也不应说为「是缚相应而非缚」。忧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相应」,是缚相应而非缚。六根不应说为「既是缚又是缚相应」,或是缚相应而非缚,或不应说为「是缚相应而非缚」。

九根是缚离系而缚所系。三根是缚离系而非缚所系。忧根不应说为「缚离系而缚所系」,也不应说为「缚离系而非缚所系」。三根或是缚离系而缚所系,或是缚离系而非缚所系。六根或是缚离系而缚所系,或是缚离系而非缚所系,或不应说为「缚离系而缚所系」,也不应说为「缚离系而非缚所系」。

非流……(中略)……非轭……(中略)……非盖。十根是盖所系。三根是非盖所系。九根或是盖所系,或是非盖所系。十五根是盖离系。忧根是盖相应。六根或是盖相应,或是盖离系。十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是盖所系」,是盖所系而非盖。三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是盖所系」,也不应说为「是盖所系而非盖」。九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是盖所系」,或是盖所系而非盖,或不应说为「是盖所系而非盖」。

十五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与盖相应」,也不应说为「与盖相应而非盖」。忧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与盖相应」,而是与盖相应而非盖。六根不应说为「既是盖又与盖相应」,或是与盖相应而非盖,或不应说为「与盖相应而非盖」。

九根是盖离系而盖所系。三根是盖离系而非盖所系。忧根不应说为「盖离系而盖所系」,也不应说为「盖离系而非盖所系」。三根或是盖离系而盖所系,或是盖离系而非盖所系。六根或是盖离系而盖所系,或是盖离系而非盖所系,或不应说为「盖离系而盖所系」,也不应说为「盖离系而非盖所系」。

非执取。十根是所执取。三根是非所执取。九根或是所执取,或是非所执取。十六根是执取离系。六根或是执取相应,或是执取离系。十根不应说为「既是执取又是所执取」,是所执取而非执取。三根不应说为「既是执取又是所执取」,也不应说为「是所执取而非执取」。九根不应说为「既是执取又是所执取」,或是所执取而非执取,或不应说为「是所执取而非执取」。十根是执取离系而所执取。三根是执取离系而非所执取。三根或是执取离系而所执取,或是执取离系而非所执取。六根或是执取离系而所执取,或是执取离系而非所执取,或不应说为「执取离系而所执取」,也不应说为「执取离系而非所执取」。

七根无所缘。十四根有所缘。命根或有所缘,或无所缘。二十一根非心。意根是心。十三根是心所。八根非心所。命根或是心所,或非心所。十三根与心相应。七根与心不相应。命根或与心相应,或与心不相应。意根不应说「与心相应」,也不应说「与心不相应」。

十三根与心相合。七根与心不相合。命根或与心相合,或与心不相合。意根不应说「与心相合」,也不应说「与心不相合」。十三根是心等起。八根非心等起。命根或是心等起,或非心等起。

十三根与心俱生。八根非与心俱生。命根或与心俱生,或非与心俱生。十三根随转于心。八根不随转于心。命根或随转于心,或不随转于心。

十三根与心相合且心等起。八根非与心相合且心等起。命根或与心相合且心等起,或非与心相合且心等起。十三根与心相合、心等起且俱生。八根非与心相合、心等起且俱生。命根或与心相合、心等起且俱生,或非与心相合、心等起且俱生。十三根与心相合、心等起且随转。八根非与心相合、心等起且随转。命根或与心相合、心等起且随转,或非与心相合、心等起且随转。六根是内。十六根是外。

七根是取。十四根非取。命根或是取,或非取。九根是所取。四根非所取。九根或是所取,或非所取。非取着。十根是应取着。三根非应取着。九根或是应取着,或非应取着。十六根与取着不相应。六根或与取着相应,或与取着不相应。十根不应说「既是取着又是应取着」,是应取着而非取着。三根不应说「既是取着又是应取着」,也不应说「是应取着而非取着」。九根不应说「既是取着又是应取着」,或是应取着而非取着。十根或是应取着而非取着,或不应说「是应取着而非取着」。

十六根不应说「既是取着又与取着相应」,也不应说「与取着相应而非取着」。六根不应说「既是取着又与取着相应」,或与取着相应而非取着,或不应说「与取着相应而非取着」。十根与取着不相应且应取着。三根与取着不相应且非应取着。三根或与取着不相应且应取着,或与取着不相应且非应取着。六根或与取着不相应且应取着,或与取着不相应且非应取着,或不应说「与取着不相应且应取着」,也不应说「与取着不相应且非应取着」。

非烦恼。十根是杂染。三根非杂染。九根或是杂染,或非杂染。十五根不杂染。忧根是杂染。六根或杂染,或不杂染。十五根与烦恼不相应。忧根与烦恼相应。六根或与烦恼相应,或与烦恼不相应。十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是杂染而非烦恼。三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也不应说「是杂染而非烦恼」。九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或是杂染而非烦恼,或不应说「是杂染而非烦恼」。

十五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也不应说「是杂染而非烦恼」。忧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是杂染而非烦恼。六根不应说「既是烦恼又是杂染」,或是杂染而非烦恼,或不应说「是杂染而非烦恼」。

十五根不应说为「既是烦恼又与烦恼相应」,也不应说为「与烦恼相应而非烦恼」。忧根不应说为「既是烦恼又与烦恼相应」,而是与烦恼相应而非烦恼。六根不应说为「既是烦恼又与烦恼相应」,或者与烦恼相应而非烦恼,或者不应说为「与烦恼相应而非烦恼」。九根是离烦恼而杂染的。三根是离烦恼而不杂染的。忧根不应说为「离烦恼而杂染的」,也不应说为「离烦恼而不杂染的」。三根或者是离烦恼而杂染的,或者是离烦恼而不杂染的。六根或者是离烦恼而杂染的,或者是离烦恼而不杂染的,或者不应说为「离烦恼而杂染的」,也不应说为「离烦恼而不杂染的」。

十五根不应以见所断。七根或者应以见所断,或者不应以见所断。十五根不应以修所断。七根或者应以修所断,或者不应以修所断。十五根不是见所断因。七根或者是见所断因,或者不是见所断因。十五根不是修所断因。七根或者是修所断因,或者不是修所断因。

九根是无寻的。忧根是有寻的。十二根或者是有寻的,或者是无寻的。九根是无伺的。忧根是有伺的。十二根或者是有伺的,或者是无伺的。十一根是无喜的。十一根或者是有喜的,或者是无喜的。十一根不与喜俱。十一根或者与喜俱,或者不与喜俱。十二根不与乐俱。十根或者与乐俱,或者不与乐俱。十二根不与舍俱。十根或者与舍俱,或者不与舍俱。

十根是欲界的。三根不是欲界的。九根或者是欲界的,或者不是欲界的。十三根不是色界的。九根或者是色界的,或者不是色界的。十四根不是无色界的。八根或者是无色界的,或者不是无色界的。十根是所摄的。三根是不所摄的。九根或者是所摄的,或者是不所摄的。十一根是非出离的。未知当知根是出离的。十根或者是出离的,或者是非出离的。十根是不决定的。未知当知根是决定的。十一根或者是决定的,或者是不决定的。十根是有上的。三根是无上的。九根或者是有上的,或者是无上的。十五根是无争论的。忧根是有争论的。六根或者是有争论的,或者是无争论的。

问分

根分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