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小戒学根本戒学

小学

1619 段

小戒学

造论序言

(甲)

受具足戒者从最初所应学的戒条纲要。

礼敬三宝已,我当宣说《小学》——

这里就是论母。

第二

四种巴拉基格、九种重罪,以及衣。

染料、钵、碗和自恣。

(丙)

时药与受纳,及肉中非许可者;

尼萨耆亚与巴吉帝亚,沙门行法诸地。

(无对应内容可译)

亲教师与轨范师的义务,以及大小便处的相关规定;

作请假、裸身,沐浴的规定、不应礼敬(的情况)。

Ṅa

皮革、鞋子,还有未经观察而涂抹的眼药。

不如法的卧具,以及同座者。

(c)

非共住之业,以及远离邪命。

行仪、净施、依止和腰带。

(庚)

大地和资具,以及接受、损坏药品的事。

入雨安居,以及不可分物和杂项。

(辛)

开示、与欲等事,伍波萨他及自恣;

律仪、清净、知足,四守护与观。

巴拉基格解释

四条巴拉基格——

第1偈颂

在三道中尚未舍弃学处的人,在已铺展和未铺展之处

在空旷没有遮蔽的地方,哪怕只有芝麻粒那么大的一个相,也已经铺展开了。

第2偈颂

入彼既未铺设、却已据为己有之住处,或复舍之而去;

于入、住、迁出、已入之刹那,彼皆能领受其味。

第3偈颂

会拿取、会拿走、会带走他的行止威仪;

可能动摇、使其从处所离去、越过约定。

第4偈颂

以盗心取未给予之物,或成巴拉基格;

以窃取、强夺、欺诈、隐匿、谋算而取者,

在物品、时间、价值、处所这些方面,这里的受用判定就是这样。

5第5条。

故意令人身与命分离,

或以杀心为其放置夺命之器。

第6偈颂

使人取死亡之法,又赞死亡之德;

由此方便——亲手、抛掷、命令、固定——而退堕。

77.

神通与明所成之时节、衣、武器、威仪路,

行为差别及场合;此六者,教令之所定。

第8偈颂

禅那等之种种分别,不将不存在的自我引向自身;

一一分类而整理之,且依于当下此生。

第9偈颂

不依赖他人的教导,自己照亮自己,非增上慢者。

以身体或言语,在表知的途径上被了知后,便从存在中死去。

第10偈颂

这四种巴拉基格,就像从前一样,不能共住。

他们不可能成为比丘,就像头被砍掉的人不可能活命一样。

1111.

而“方便”和“教令”,则在第三和第二个(问题)中。

唯有教令,在其余场合此二者均不可得。

第12偈颂

怀欲行淫之心,于道而入其道;

智者说此二者,是交媾之二支。

1313.

于他人之物作他物想,于彼物起盗心;

物值堪重、举离本处,是不与取之因。

第14偈颂

人的生命,被认知为生命,以及杀害的意图;

以加行为手段导致死亡,这五种就是杀害的原因。

1515.

己身无恶法,却于自身贪求恶法——

彼之宣扬,即是其人之性。

不是别的说法,而正是那本身的知。

在这里,有五个支分,用来表明“不存在”。

第16偈颂

有四种不共的、对比丘尼不可能的事。

还有十一位还俗者,以及软背比丘尼。

17第17条

用嘴含住他人的生殖器,

就在那里坐下去的人,有四种随顺法。

第18偈颂

所谓“道”中之“道”的插入,即是此处的淫欲行为。

所谓“四”,就是二十四,总摄构成巴拉基格。

2. 桑喀地谢思的解释

关于“重”的说明:

第19偈颂

欲泄白精而令出,

除于梦中;沙门如是,即犯重罪。

第20偈颂

他心里带着“这是女人”的认知,对人间女子有身相触的贪欲;

沙门若刻意去触碰,就会碰到重罪。

第21偈颂

若对能解语之智者,或戏言女根与淫事;

以粗恶语之贪,出言即触重罪。

2222.

说完淫贪者己欲侍奉的赞美之词,

用带着交媾意图的言语,乞求交媾而犯重罪。

第23偈颂

接受了女人或男人的口信之后,

仔细考察之后,沙门若做媒人往返传话,就会触犯重罪。

2424.

以乞求所得资具,造作未指定之处所;

小房超量,为自己而设,彼即触犯重罪。

2525.

或建大精舍,地基未指示;

为自住故,沙门触重罪。

第26偈颂

以无根之事举告,或教令人以此事举告;

欲以巴拉基格令彼退堕,彼解知时,举告者自触桑喀地谢思。

第27偈颂

见他人所作,便以借口举发其罪;

以末后事由令他退堕,则触重罪。

28第28条。

明知犯罪而覆藏,应依尔许日别住;

别住已满,于僧中六夜行敬悦。

已行忏悔的比丘,应由二十人僧团为其出罪。

第29偈颂

未因罪被举,无障

与丰饶,如是假立者。

欲覆藏者,此即覆藏;

日出之时,为十支所覆。

3. 衣的解释

关于衣——

第30偈颂

亚麻布、蚕丝布、棉布、麻布、粗麻布与毛毯,

此六种皆属听许;依其生类而随顺者。

第31偈颂

细布、丝绸与毛料布,苏摩罗与支那所出;

神通所生、诸天神所赐,随各自相应。

第32偈颂

三衣、资具衣、雨浴衣;

应执取、不应分别:擦脸布和坐具。

第33偈颂

三衣于此可作褥具与疥疮覆布,

不得离衣一夜而宿;坐具可留置四月。

3434.

我决意此桑喀帝;决意桑喀帝,名为决意。

此〔衣〕离手及处,余诸衣亦同此法。

第35偈颂

决意桑喀帝等旧衣时;

先收回,再重新决意;对钵的决意也是如此。

36第36条。

我今舍此桑喀帝衣之受持,

智者如是依名唱说诸物,一一舍其决愿。

37第37颂

桑喀帝以下缘最低限度,长五拳。

即使是在最大限度内,比善逝衣短(小)的也还是可以用的。

第38偈颂

三拳横量,单肩衣也同样;

下衣也是这样,长五拳。

两肘半或者两肘,横着量也合适。

第39偈颂

坐具长一拃,宽两拃。

一拃半加十拃,按善逝的拃来算。

第40偈颂

疥疮遮盖布,横量二拃。

长向正好是善逝的四拃。

第41偈颂

雨浴衣也是,长度方向有六拃。

横向也是二拃半,按善逝的一拃来算。

4242.

在这里,裁剪衣物若超过那个尺寸,就犯巴吉帝亚罪。

敷具和擦脸布,按想要的大小来做。

第43偈颂

对于资具布的计数或尺寸,都没有说明。

这样说了之后,应当决意把针线包等物品作为可分配的东西。

第44偈颂

未捣似新之布作桑喀帝,当叠双层;

上衣单层,下衣亦复如是。

第45偈颂

旧布做的桑喀帝要叠成四层;

其余的应该做成两层,粪扫衣则随各人喜好。

第46偈颂

在三件衣中,如果能裁,可以裁成两件或一件;

当所有衣都不够用时,也可以另外借取。

没有裁剪过、也没有正式接受过来的三衣,不应该持有。

第47偈颂

在村落、住处、仓库、殿堂、楼阁

在船、高台、凉亭、园林、商队、田地、打谷场、树下

第48偈颂

或在露地,或在精舍,置三衣已;

未经比丘僧众听许,不得离衣而宿。

49第49条

以病愈或雨季终了为限,疥癣覆衣;

过此则可作净施,其余诸衣则无期限。

50第50条

铺具、资具和擦脸布;

第十个坐具除外,非红染所施与的坐具是允许接受的。

第51偈颂

无衣缘的,只是染了色,其余五衣。

可作为已作净、已施舍之物的坐具,或带贴边的坐具。

第52偈颂

未作属定、已舍之物,作净后受用;

长一肘、广半肘者,则作净而受持。

第53偈颂

对持三衣的比丘来说,这一切都已经讲清楚了。

穿资具布的人如是说已,就决意受持一切。

第54偈颂

截断、施弃、执取与迷乱,

舍净、命终、形变与舍戒学处。

于一切决意分离之因,

及三衣穿破之孔洞。

第55偈颂

吉祥草衣、树皮衣、木板衣,毛毯与毛发所织之衣;

执持粗毛毯、羽毛衣、皮革衣者,犯土喇咤亚。

56第56条

使用芭蕉叶、树皮布以及贝叶书,犯恶作。

一切青、绯红、黄、赤、黑色的。

5757.

大染、大名、染色、树皮衣;

未截长边者、果边花边者,亦复如是。

割截衣者于外套和缠头布获得一切。

4. 尘垢说明

所谓“染料”是指——

5858.

按照根、茎、树皮、叶、果、花来分类;

有六种染料,是导师所允许的。

第59偈颂

在树根处有姜黄,在树干处有茜草,还有栋伽诃罗迦;

叶子里有阿离和蓝靛,树皮里有洛陀和坎杜拉;

红花和金苏迦花应舍弃,一切可得之花皆应舍弃。

5. 钵的说明

关于“钵”的解释——

第60偈颂

铁钵和土钵,这两种从材质来源来说都是如法的。

从量上来说,有上等、中等和下等。

第61偈颂

最上者取摩揭陀两那利米所煮之饭,

并取羹汤及相宜配菜。

第62偈颂

中者正当其半,半于彼者为下;

较之胜者则胜,未达者则为下下。

6363.

多出来的钵可以留着,最多十天,算作自己的。

过了那个时限,劫就成为应舍的。

64第64颂

因被剥夺、布施、拿取,或因还俗、死亡、被驱逐。

因为破坏相学处,就会失去对钵的决意。

第65偈颂

湿钵勿收,勿令曝晒;

勿置热地,勿悬勿挂。

6666.

草垫边、涂抹地边,或膝上、遮阳伞下;

足上或床座,置钵皆不许。

第67偈颂

不应把吃剩的食物、水和嚼过的齿木带出去。

手里拿着钵,就不该用钵去推门。

6868.

在地面上架好、用木棍支好、仔细摆正之后,

把两个钵放好,将其中一个倒扣在地上。

6969.

用木、银、金、宝石、琉璃做成的;

由青铜、玻璃、锡、铅、水晶、赤铜、铁所制成。

第70偈颂

还有由死人头骨、陶罐、葫芦和锅所制成的东西;

所有不如法的钵,已说为恶作事的依据。

6. 盘子部分的说明

关于“碗”等:

第71偈颂

可允许的碗有三种,由铜、铁、陶土制成;

木、金、银、宝石、琉璃所制成的。

第72偈颂

水晶、玻璃、黄铜做的东西,以及俗人拥有的物品,都是不允许的。

属于僧团的、适合的、葫芦与瓦罐制成的、限时持有的。

7. 自恣品解说

关于自恣——

第73偈颂

这人正在进食时,无论以哪种行住坐卧的姿势,只要已经表示吃饱拒绝再吃,

从那里之后,如果与另一人一起食用非剩余食,就犯巴吉帝亚罪。

74第74条

坐处与食、献上、近前,

及以身语拒绝——具足五支,是名拒食。

7575.

米饭、炒麦粉、豆粥、鱼和肉,这些都是食物;

稻米、稻谷、大麦、黍、稗子、瓦拉豆、小麦,

这七种谷物做成的米饭和可以吃的粥。

76第76颂

沙玛卡等草类,及稗子、瓦拉卡、质罗迦;

瓦拉卡与稻米,并野生稻,皆摄于此。

第77偈颂

炒谷粉做成的干粮,以及大麦做成的粗麦糊;

肉被说成是允许的,鱼则生于水中。

第78偈颂

受食之时,若拒如法或不如法之食;

若拒所奉如法之食,或以“此”等言辞推谢,由此构成遮食。

第79偈颂

炒米、炒麦屑饭,牛乳、纯净嚼食;

米粒、炒粉,及扁米、竹笋之类。

8080.

饭、其余所说的食物、味粥和味汤;

纯粥、果等,不产生自恣。

8181.

足食谢供者起身后,未食者对食物;

不应作余食,无论先前是谁、以何所作。

第82偈颂

净食受已复举置,尚在伸手可及中;

正作余食法之时,应言此食已足够。

第83偈颂

即使不派受具足戒者持送,也可令任何人代做;

而享用者,虽非作者,亦得受用。

时限物说明

关于时节——

第84偈颂

已接受四种,按时分的和直到时限的;

夜分药、七日药、尽形寿药。

第85偈颂

饼、根、果、嚼食、乳制品、谷物食品;

粥、汤之类,这些属于时分食。

第86偈颂

蜜味葡萄、莲藕、香蕉、芭蕉、芒果、阎浮果;

扁担杆果、未经火煮的、饮料,以及夜分药。

第87偈颂

除随顺谷物、果生之味、

蜜花而外,一切花汁亦皆如此。

8888.

一切叶汁,除熟菜所生者;

冷水捣压者、日晒而成者,或为夜分药。

第89偈颂

酥、生酥与诸油,蜂蜜、石蜜亦复然;

于不忌肉食之人,酥属七日药。

第90偈颂

油由芝麻、蓖麻、摩头迦与芥子所成;

蜜由细蜂、蜜蜂及蝇所酿。

糖类是甘蔗等汁液做成的加工品,有煮过和没煮过的两种。

第91偈颂

自煮或自办,非人脂适时;

不应为他人煮,唯时限之物。

92第92条

姜黄、生姜、菖蒲、大蒜、白菖蒲;

香根草、香附子、阿提毗舍、迦咤罗醯尼;

还有五根等,这些根是尽形寿(终生)可用的药。

第93偈颂

酸藤子、胡椒、牛栏果、荜茇、白芥子;

三果、蓖麻等果,是尽形寿药。

9494.

咖巴萨、宁巴、库塔迦、巴多拉、苏拉萨等之叶,凡堪作羹菜者,悉皆除之;

除此而外诸叶,即是尽形寿药。

95第95条

除了甘蔗汁以外,

多汁甘蔗的皮。

一切树皮与树胶,

盐、铜、石头亦复然。

第96偈颂

纯净的蜡、苔藓,以及任何被充分煅烧的东西;

维卡塔等各类别,应当知道是尽形寿药。

第97偈颂

根、心材、树皮、边材、叶、花、果、藤蔓;

凡是不为了食物(滋养身体)而受用的,那一切都属于尽形寿药。

第98偈颂

一切时物,于其时一切皆得;

有因缘时,纵在非时,三种时物亦得。

第99偈颂

时过而食,二者俱犯巴吉帝亚;

内宿与蓄积,二过俱由此生。

第100偈颂

七日药过七日已,入巴利律者犯巴吉帝亚,

于酥油等则犯恶作。

101第101条

舍弃后所得的,可以涂抹;但不应对 naked 者(裸者)吞服。

(注:naṅgaṃ 意为“裸者/裸体者”,此处为 najjhohareyya 的宾语,指不应为裸者吞服/不应吞服裸者之物。若按更贴合巴利语序的直译,可作:“舍弃后所得者,可以涂抹;裸者,则不应吞服。”)

在为沙弥分配的七天内,若他决意

涂抹等等行为不算犯戒,即使把它布施给别人也一样。

第102偈颂

时药等类,以手相杂;

令生自性,故如是说。

第103偈颂

先受取七日药或尽形寿药,

混杂余时分药而受用者,犯巴吉帝亚。

104第104条

与时药混合的其余三种时药,

受取之后,应于当日食。

105第105条

与夜分药混合的,其余也应同样理解。

与七日药混合的,则可在七日内受用。

9. 接受的说明

关于“受取”:

106第106条。

想要布施的人拿过来,以及手能伸到、能抛掷的范围。

布施时有三种情况,执取有两种,领受则具备五种。

第107偈颂

不可移处所生者,微细酸豆之属等;

叶上及不堪重担,于彼领受皆不成。

第108偈颂

以学、死与形相,无所顾恋而舍离;

强夺与施予未受具者,执持由是止息。

109第109条

所有未接受过的东西,如果拿来受用,就犯巴吉帝亚。

清净而且不太浓的水,也是可以用的。

第110偈颂

身垢不断附,牙垢眼眵耳垢粪;

盐泪唾液鼻涕痰,尿及便秽诸不净。

111111.

粪便、泥土、尿、灰这类东西;

若没有净施者,就自己拿来用。

第112偈颂

难以妥善受用、被尘垢沾染,不可抓取或接受。

在内宿的、自煮的、内煮的,都犯恶作。

10. 不合宜肉的解释

关于肉,还有不可用的——

113113.

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豹肉;

狮子、老虎、鬣狗、熊和蛇的肉。

第114偈颂

指定为自己杀的肉,以及没有经过观察的肉;

吃人肉犯土喇咤亚;吃其余的肉犯恶作。

115第115条

骨、血、皮与毛,此等皆不合用;

有心者若特为(某人)所作(则犯),其余为无心者。

11. 尼萨耆亚的说明

所谓“尼萨耆亚”,就是……

116第116条

以银换非银,或以他物换银;

若转易银,此处银即尼萨耆亚。

117第117条

卡哈帕那币、白银与金块,及可流通的摩萨迦币;

衣服、珍珠等其余诸物,为如法之物,亦是恶作之基。

118第118条

取此或食此,以此相与,或言“我予”;

如是交易达成,即犯尼萨耆亚。

119第119条

或属自身或属他,或定属僧团;

转此利得而与人,成尼萨耆亚兼巴吉帝亚恶作。

120第120经

没有舍弃应舍之物,就不得使用,也不得送人。

把已经舍弃的东西当成自己的想,犯恶作;当成别人的想,也一样。

12. 巴吉帝亚的解说

巴吉帝亚——

121第121条

妄语、恶口及两舌,亦复如是;

逐句诵法、同室宿,举罪、讥嫌。

第122偈颂

以掌击、以刀击、不敬、令生追悔;

入村不先问,食亦展转。

123123.

没收拾好卧具或床座就出门;

和女人一起走远路,和女人单独坐在一起。

124第124条

恐吓、捶打、异说语,

恼害、显露粗恶、覆藏。

在嬉笑、水中,驱逐出住处;

说为巴吉帝亚,谓侵据床座。

13. 沙门构成的说明

沙门可许

第125偈颂

损害草木众生,是巴吉帝亚罪;

若以指甲,或以火及刀器作净,则成沙门所宜。

126126.

由根种、茎种、节种、枝种、果种所生;

初作时,离草木之种子即恶作。

127127.

已经去掉种皮的种子、非种子所成之物,也都可以用。

把绑在锅中的种子,也可以让人在外面种下。

第128偈颂

种子连成一整块,不管是在容器里,还是在地上;

只要在一个地方做成合乎戒律的净法,就等于在一切处都做成了。

第129偈颂

将根叶弃置后作成净物,根和叶却生长了起来。

那时他应该重新做适宜的,因为当时那还是生命者的村落。

第130偈颂

有叶或无叶,生于苔水;

塔庙等处之苔,已生出双叶三叶。

就像草木丛和种子,当根与叶已经长出时。

第131偈颂

瓶座等上的苔藓、花苞、蛇伞菌,

皆属恶作之事;盛开者则非犯戒所依。

132132.

破坏湿润活树上的紫胶、树脂与伞菌而取者,

得巴吉帝亚;刻字于树者亦然。

第133偈颂

压榨椰子等,用木槌等;

割断、打结,草等亦不应为。

134第134颂

草木与种子,或砍或破或截;

或劈或刺或煮,摄心之后莫宣说。

135135.

请把这件事做成合律的,请拿这个,请把这个带来;

把这个给他,把这个弄干净,这样说才合适。

14. 地的解说

地者——

第136偈颂

众议宣告等,牛卧处与居士地;

于彼合法之地,宿食与烹煮皆允许。

第137偈颂

为居住而造的房舍,无论属于僧团还是属于个人;

可以接受的小屋应该得到,能容得下一起住。

138138.

在家人为僧团或个人建房时,应这样说:

首先安放砖块、柱子等,直到近处宣告。

“我们造合法的小屋,我们造合法的小屋。”

139139.

大多未围护的园林,或整座园林亦然;

人们称它为“牛卧处”,这是僧团共同认可的认许净地。

第140偈颂

除比丘外,由其他人给与者,即属彼等所有;

为作净屋之用,此屋乃已故居士之屋。

141141.

与不净屋舍中宿存的熟酥等混杂者,

应知具内宿性,属前二时药。

第142偈颂

此比丘亲手所煮,尽形寿许作药用;

无肉者如七日之药,有肉者即同自煮。

143第143颂

那些以柱子等物为依托而安立的宣告声所及之界,

即使它们已被移走,它仍然留在其他那些上面。

144144.

一切既已舍尽,于三有不复依止;

纵居屠牛之场围绕之中,余者不过覆障之下的迷乱。

15. 亲教师与戒师的义务行持说明

关于亲教师和老师的义务——

第145偈颂

依靠亲教师和老师而住的人,非常贤善。

应常按时布施齿木、坐具、水和粥。

第146偈颂

在钵的事上要谨慎,进村和回村路上也要照做。

在座位上、洗脚凳上,还有陶片、拖鞋和衣服。

147第147颂

盥洗用水、饮用水及大小便处,

清扫住处之义务,重新铺设亦复如是。

148第148条

比丘洒扫时,勿于逆风及人群中扬尘;

于精舍、饮水处、卧坐处之旁亦勿扬尘。

第149偈颂

浴处浴已当作务:煮染、洗濯与缝衣;

染衣汁滴时,莫踏立者处经行。

第150偈颂

未请示某人,不应给与,

也不应拿取其钵、袈裟或任何资具。

151151.

对某些人,置于身后,或者跟在他后面走;

把施食送出去,并且让人把它从自己身边拿走。

152152.

该做的事,或者准备工作,以及自己剃发;

不管是叫人去做还是自己动手,没有先问过就不该做。

第153偈颂

想前往村落、坟场、界外,或者想去别的方向,

就算是自己的事,不先请示也不可以。

第154偈颂

应当驱除已经生起的不乐、邪见或追悔。

或者,也应当在属于僧团的事务上努力。

155155.

应瞻视病人,彼等来时起迎;

随处以坏规矩,由不恭敬犯恶作。

16. 大小便之处的解释

大小便处——

156156.

不应依戒腊次第行大小便;

厕所、浴室与渡口,先到者得。

第157偈颂

应先示意而后入,不可贸然即闯入;

咳声之后方前行,唯应立于木屐上。

158第158条

不该出声排便,也不该嚼齿木。

不应该在便槽和便池外面大小便。

159159.

勿向井中投木柴,勿向尿槽吐痰唾;

粗糙处莫刮拭,沾秽当清洗。

第160偈颂

不要仓促地脱离而出,不要出去。

不要吧唧吧唧地漱口,也要把残渣清理干净。

17. 请求许可的做法释义

请求允许的做法——

161161.

没有受到长老劝请,就不应该诵巴帝摩卡。

不应说法,不应提问,也不应作答。

162162.

已请得允许而后说法,若更年长者复至;

无须再次请求允许,于食堂随喜者亦如是。

163163.

住在长老的住处却未经请示,

不应自己背诵经文段落,也不应给予提问。

第164偈颂

不要说法,不应点灯,也不应灭灯。

应当打开或关上窗户或窗板。

165165.

在经行处经行时,应随长老而转身;

不应以桑喀帝衣角碰触那位长老。

18. 裸形者的说明

裸露一词——

第166偈颂

裸形者不应上路行走,不应吃,不应喝,不应咀嚼,不应品尝。

不拿取,不给予,不礼拜,也不让别人礼拜。

第167偈颂

不要做准备工作,也不要在遮挡物处行事;

准备时,两件衣覆盖全身,各处都允许。

19. 浴室规定的说明

关于沐浴的规定——

168168.

不应在长老之前或上游沐浴;

对入水者,应让路。

第169偈颂

沐浴之时,不应在墙壁、柱、树桩处以身磨蹭;

不应以乾达婆手(木手摩身具)、以库卢文达草线搓洗身体。

第170偈颂

不得以木块等互相摩擦,也不得以身体摩擦;

陶片、砖片与布卷,则允许。

171第171条

众人皆可用手掌宽者,病者亦可用未制成之洁具;

石、浮石、瓦砾,皆得用作蹭脚之具。

20. 不应礼敬者的解说

不可礼敬者——

172172.

被举罪者、未受具足戒者、不同住者、女人,

新受戒者、犯重罪者、般哒咖,皆不应受礼敬。

21. 皮革分别

皮革,确实——

173第173条

鹿皮、羊皮和山羊皮,允许拿来使用;

赤鹿、黑羚羊、斑鹿,以及麅鹿等鹿类。

174第174条

除了已允许的三种皮革以外,其余的皮革都属于恶作罪的事例。

装东西的袋子和鞋子用的皮,这一切都是允许的,不是人皮。

22. 鞋履的说明

关于凉鞋:

175175.

在中部地区,新的多层鞋与鞋垫不被允许;

在一切僧园中皆被允许,对一切处皆不适者亦然。

第176偈颂

纯青、纯白、纯黄、纯赤、纯黑之鞋;

大染色、大名色所染者,亦名为鞋。

177第177条

整体呈茜草色、杂色的,以及用青、黄等颜色做条纹的;

有鹧鸪斑纹,并以公羊角、山羊角增饰的。

第178偈颂

用皮革绑成的、用布片绑成的,或者用棉花填充的鞋子;

边缘打结、用孔雀尾羽缝缀起来。

179179.

用蝎子装饰、狮子皮、老虎皮、水獭皮和豹皮制成;

还有用猫皮和黑猫头鹰皮包裹的;

有人若穿着鞋行走,就犯恶作。

180第180条

把青、黄等各种颜色全部擦掉,或者只擦掉一部分;

把鞋子的皮饰之类去掉之后,就可以穿了。

23. 不看说明

不被观看——

181181.

贪染女人之根,或瞻施食女面;

于他人钵起嫌责想,或顾自身面容。

在镜子或水钵里看,就犯恶作。

24. 眼药盒的说明

眼药膏——

182第182条

眼药器或圆、或八棱、或十六棱,磨光者亦得受用;

底部三道刻痕、颈部一道,皆为系绳而设。

183183.

无论是哪种图样,比如花环之类的装饰图案、鳄鱼牙形状的纹样,

牛尿形、半月形之类的变形,在这里都不适用。

第184偈颂

用可行的单色线缝袋,同样地,

针盒、钥匙盒和筹签,也都是无彩绘、无雕饰的。

185第185条

由海螺、海螺脐、角、骨、芦苇、牙制成的,同样如此;

用木板、木头、竹子、紫胶或金属做成的,也是一样。

第186偈颂

眼药瓶、签子与烟管都可得到;

同样,小刀柄与鼻药管也用那种材料制成。

不适宜使用的卧具说明

不可用的卧具:

187187.

高足坐椅、木棉褥、大床榻、铺垫、牛纹毛毯;

花绣毯、兽纹毯、双面长毛毯、单面长毛毯。

188188.

库塔毯、蚕丝布、宝石绣罩单,象、马、车乘的垫褥;

胜者传承黑羚羊皮、最上鹿皮垫褥。

189189.

以红色床幔为帐,以两头红色的枕头为枕;

这些是不合律制的,受用的人犯恶作罪。

第190偈颂

除高座等三种外,其余情况下获准坐在属于居士的(坐具)上;

在法座、斋堂,以及家中,也可坐下。

简略而言关于铺地面的覆盖物,也允许躺卧。

191191.

四方的凳子、七支的、五支的、高脚的。

我只在家里坐于铺有棉絮的床和凳子上。

第192偈颂

用布片、树皮纤维、羊毛和树叶,还有草填满;

五种以衣料为表皮的褥垫,在所有地方都是允许的。

第193偈颂

三种棉花、兽毛和禽毛,是褥垫里的填充物;

枕头是允许的,豆枕除了棉花以外。

194第194条

在人发与兽毛所成之座、叶、花、多摩罗上;

纵令清净,未经审察亦不应坐。

26. 同座者释义

关于“同座者”的解释——

195195.

相差三夏腊之内,许比丘们共坐一座;

五夏腊者,得与七夏腊、三夏腊者同坐。

196196.

除了黄门、女人和二根者,牟尼;

他允许所有人坐在长座上。

197197.

长座的最低限度是够三个人坐得下;

在小床或座椅上,可以坐得下两个人。

27. 不共住者的说明

所谓“不共住者”——

198第198条

被举罪者、未受具足戒者、比丘尼、断根者;

异共住、界外住者、住于虚空者。

十一个不具资格者,以及不可共住者,都已阐明。

28. 甘马的解说

甘马也——

第199偈颂

别众作非法甘马,和合众作非法甘马;

别众作如法甘马,和合众作如法甘马。

只有第四种是允许的,其余各种甘马都犯恶作。

200第200条

四众、五众、十众、二十众;

超过二十人的众,五种僧团已得到阐明。

201第201颂

四众之中,不得出罪、受具足戒与自恣;

五众亦不得出罪,中部地区不得受达上。

202第202条

十人僧团除出罪外,可作一切甘马;

另一者于诸甘马中,被称为堪作甘马者。

第203偈颂

四人僧团所应作者,由四位清净比丘(完成);

其余堪任甘马者应授与欲,其余(甘马)亦同此理。

204第204条

应由四人僧团等来做的,属于不共住甘马所相应的事。

把任何一个重罪等类的人,作为凑僧数的人。

已作而变坏的别住等业,以及恶作。

205第205条

非法甘马应当遮止,障碍有两种或三种;

这些见解,每一种都只立足于一个立足处;能遮止它们的人,则超越于此。

第206偈颂

应受甘马的、不与僧团共住的、心智错乱的、被苦逼恼的。

对这些人来说,在僧团中间提出反对是站不住脚的。

207207.

于自然边界内共住、未受治罚之比丘,

纵唯告知紧邻者,其告亦成立。

208第208条

欲坏如法僧事,当面即出反对;

避于前,于身和合之欲,不予同意,犯恶作。

第29节 远离邪命的解说

远离邪命——

第209偈颂

木头、竹子、果实、花朵、粉末、洗澡水和漱口水;

为了拉拢在家人,不该把泥土、牙木等东西送给他们。

210第210条

靠如仆从般侍候、如煮绿豆般的谄媚、看宅地来谋生;

靠替人送信跑腿,或者靠当跑腿差役过活。

211第211条

不应以顺施小惠、以食易食、行医治病而活命;

亦不应以任何为正自觉者所呵责之他法而谋生。

212212.

通过示相、索求、虚妄、伪称、欺诈等方式;

应当避免因毁坏信众家庭之类的恶行所生起的资具供养。

行仪的解释

他们进行——

第213偈颂

来客不应穿鞋进入寺院,

不应撑伞盖、以头巾裹头,也不应以袈裟覆头。

214第214条

不应以饮用水洗脚,对年长者亦然;

应礼敬同住者,并询问卧具与坐处。

215215.

行脚比丘收拾木制陶制器具,

掩闭精舍,交代卧具,然后离去。

216216.

如果没有需要告辞的对象,就应当把东西妥善收好。

如果不这样做,他的离开就不被允许。

第217偈颂

住寺的比丘应该给上座客比丘安排座位;

把洗脚水等和钵、袈裟放在一旁。

218第218颂

迎上前去接住,再以饮水问候。

对来客应当礼敬,并为他安排坐卧的地方。

219219.

应当说明哪些是已住过的地方、哪些是没住过的地方,以及哪些是适合去的行乞处、哪些是不适合去的行乞处。

大小便的地方,以及共住规约和有学圣者的共许。

220220.

要说明进入和离开的时间,以及洗用生活用水与饮用水。

他坐着的时候,就能对新来的年少比丘把这一切都说明清楚。

31. 净施的解说

也就是“净施”的意思——

221221.

当面与背后,此二净施如是说;

作当面净施者,须在一位智者前。

我要把这件衣净施给你。

222222.

至此堪贮而不堪受用,

以其犹未舍除故。

223“可受用、施与或随宜处置我所有物。”

待其(原主)舍置之后,受用等方为许可。

224第224条

另一种当面净施,是在一位比丘面前进行;

取了其中一位的名字,即五位同法者中的一位。

225应该这样说:我把这件衣净施给提萨比丘、提萨比丘尼、提萨沙弥、提萨沙弥尼、提萨在学尼。

那位比丘应当这样说:帝萨比丘、帝萨比丘尼、帝萨沙弥、帝萨沙弥尼、帝萨在学尼的东西,你拿去用也好,送掉也好,或者随你怎么处理都好。

226226.

不在场而作净施时,应于一比丘跟前如是唱言:

“此衣我施与汝,为作净故。”

227对方应当问:“谁是你的朋友或熟人?”另一个人应当这样回答:“三位比丘”,或者“三位比丘尼”,或者“三位沙弥”,或者“三位沙弥尼”,或者“三位在学尼”。

然后,他先说“我把它施给提萨,或者施给提萨”,这样指定之后,应由他本人把它收回:“提萨比丘、提萨比丘尼、提萨沙弥、提萨沙弥尼、属于提萨的女在学尼的东西,你拿去用也行,丢掉也行,或者随需要怎么处理都行。”

228第228条。

应知远、近、单一、众多之别;

在这里,应把“Etaṃ imaṃ”搭配成“etāni, imānī”。

229229.

十天、一个月,或者咖提那衣敷展期间的五个月;

为了圆满那尚未圆满的,如果还对一个月(的时限)存有期待;

不生起尼萨耆亚,即未决意、未分配者。

32. 依止的解说

所谓“依止”是指:

230230.

对通达的比丘来说,戒龄满五岁后,就不需要依止了。

哪怕一辈子不成器,也只能靠依附别人活着。

231231.

把袈裟偏袒在一边肩上,双手合掌举起来。

蹲下来坐着,应当说到第三次。

“尊者,请您做我的老师。

我要依靠尊者而住。”

第232段

依止若因阿阇梨离去、转投异派、或还俗,

以及命终、被令遣离、与亲教师会合而止息。

第233偈颂

初至未曾游之地,莫依无惭者而居;

且留四五日以待,为识比丘众性行。

第234偈颂

行路病者、侍病之人,

及于林中或他处受请者;善观察者当为择取安隐适意之处。

当有同类施主在时,至少可以住下来。

33. 腰带(身缚)的解说

关于身缚:

235235.

未系腰带而入村者,得恶作罪;

若因失念而至,应即在忆起之处系之。

第236偈颂

片状腰带和猪肠状腰带,这是两种腰带;

还有粗布腰带和绳索腰带,以及一种与此相顺应的腰带。

237237.

鱼骨与枣椰叶制成的、光滑的腰带;

十对四亦可获得,末尾是双股线。

238第238条

展示花鬘、蟹钳等纹样,以及股线;

捶打而成的象罩纹样,腰带则不合律。

第239偈颂

瓶形、鳄口等纹样,于十面处皆不许;

两端瓶纹与线条,余处种种彩绘亦不应。

240240.

还有水蛇鼓、穆拉迦鼓、玛达维那琴和葫芦琴;

十种之中有两种不允许,只有中等的那一种才允许。

第241偈颂

竹、象牙、牛角、骨、木、树脂、果实所成者;

螺、螺脐、线、芦苇、金属所成者,亦复如是。

各种类型的东西都算是许可的,那些用同样材料做成的结也是如此。

第一诵分终

34. 地界的解说

大地,即……

第242偈颂

已生与未生两种,是纯净泥砂;

已生之土被烧者,多泥砂。

超过四个月的尘土、尘埃与泥土堆。

243243.

纯净的碎石、岩石、碎石块、粗砂和细沙;

被烧过的地面,以及大部分是砂砾等物的土地;

第二种是所说的堆积,以及未满四个月者。

第244偈颂

一地三分,二分为泥;

此名多泥,余类皆然。

245第245条

挖掘时生土被掘,于生土想者犯巴吉帝亚;

于疑者、于非生土想者犯恶作;教使挖掘者亦尔,无犯。

246246.

一击成一罪,自掘亦然;

一令唯一罪,多令随言分。

247第247条

挖这个地方、这个沼泽、这个池塘吧;

如果说“点火”之类的话,特意限定来说,是不可以的。

第248偈颂

此柱之坑,或泥土,知而莫取;

若作净事——如是之言,方为合宜。

第249偈颂

不著于地的干泥之类;

其薄者堪搅,堪以舀取。

250第250偈

蚯蚓、蚁丘土、鼠洞土;

额外四个月的周期,以及土块等,不要翻动。

251第251条

掉落的水池等,在岸边、靠近水边时;

石头和尘土沾在身上,人又掉进新粪坑里时。

252252.

在蚁丘上、在土堆上,以及站在露天地里时,同样如此。

在大多是砾石的地方,像雕像一样站着不动。

253第253颂

为了抓住柱子之类的东西,把大地摇来晃去、加以破坏;

以水流劈开大地,或者把不平的地方弄平。

254254.

用扫帚擦洗,把荆棘之类的东西插进去;

一边说着“我要示现”,一边破开地面,迈步经行。

255255.

患疥癣病的人,在池岸等处不得摩擦肢体和肢节;

洗手或蹭地,也都不允许。

256256.

把柱子之类的东西竖直拔起来,把石头之类的东西滚动起来;

拖拽树枝等东西,砍劈树木和藤蔓。

第257偈颂

净心之人,清洗屎尿等(排泄物)是适宜的;

除了手湿之时,也可取地上的尘土。

第258偈颂

火没有燃料时,可以放在瓦片或砖上;

当火在地上或住所中时,允许将它倒掉。

35. 资具的说明

所谓“资具”,

第259偈颂

以五色线,内外缝缀;

于伞盖与叶上,剪出山峰、半月等形。

第260偈颂

在杖上刻画壶形或兽形,是不允许的;

在杖端(杖柄处)则可以,状如蛇头伞盖。

261第261条

以同一种颜色缝合,或编织成笼;

为求牢固,用于伞上则合宜,于杖上则如刻纹般系缚。

262第262偈

在袈裟上,无论是边缘、正面,还是辫状、链状,

或用针缝改制的样式,以及其他样式,都不允许。

甚至对作净斑的改动,以及线耳等类,也是不允许的。

第263偈颂

线结、扣襻、布条,还有四角形的,亦为佩饰。

锤子、蟹钳之类的变形器具,在这里是不允许的。

第264偈颂

裁衣用的角线和纽结,在肘部确实很难察觉。

不应把香料、油或紫胶放进染料里。

第265偈颂

不该用螺贝或宝珠去摩擦已染色的布,也不该用别的东西去摩擦。

应该放在石臼里研磨,而不是用拳头去打。

第266偈颂

裁制染色衣时,应依耳角(边角)墨线剪裁;

滤水器上、伞圈上,不得刻画。

267第267条

除了刻标记号以外,珠状凸起、凸起纽结和钥匙。

在pipphala和daṇḍa上,刻划界限是允许的。

第268偈颂

花环等装饰、钵的圆形图案,以及墙壁上的彩绘;

下面两条线,上方像蛇伞一样。

269第269颂

舍弃剃刀柄、针和镊子之后,

任何像山峰等那样外观打磨光滑的东西,都不允许。

270第270条

在枕头、床褥、椅子等坐卧用具上;

在扫帚、倒垃圾的地方和染色的容器那里。

271271.

于饮水器中,于脚凳上,于小凳上;

于钵架、钵盖上,于棕榈扇与扇上。

无论是花环装饰之类的色彩与平整修饰,都未被禁止。

第272偈颂

住处门扇等种种,金制尚且蒙听许;

况于色泽光洁者,何须更论。

第273偈颂

在各种角制、管制、葫芦制等不同样式的油容器中,

远离男女之相,涂饰未被禁止。

36. 药物解说

关于药:

274274.

不能为别人配药、给药、说药;

乞食的请求,只能向自己的同法者提出。

第275偈颂

允许为父亲、侍奉父亲者、依附比丘的剃发童,

以及执事者制作药物。

276第276条

大伯父、小叔父、母亲、兄弟、姐妹等

应当临时给予他们自己的东西。

277第277条

污家与求索、制药等事,

于父母亲属之间,皆不成罪过。

第278偈颂

钵食未为人手所触,母等亦无从遮阻,

堪施六群凶贼,及与掌施之权者。

279279.

对于他们,应当用经水作护卫,而非为自身。

当有人请你说法时,就为他说一点契合教法的简短护卫经。

第280偈颂

若戒、若法、若护卫,来已,当施、当说;

施与说皆得许可——纵为他人所遣,亦可前往。

37. 受持的解说

“受持”的意思是——

第281偈颂

为甘马、塔庙、僧团、他人与大众故,

受持十种宝者,亦犯恶作。

282第282条

在这两者中,为了自利而取,犯尼萨耆亚;在其余两种情况下,犯恶作。

如果未直接指明,就对群体、僧团和个人宣说。

第283偈颂

有人说“我要为塔庙的新建工程布施”,不该拒绝。

对净人说:他们是这样说的。

第284偈颂

施主布施田地、宅地、池塘,或奴仆、牲畜等时,

应先辞谢,后依如法次第而受。

如果说“我布施给寺院田地等”,这样说是可以的。

285285.

新沟渠、田与池塘之作;

掘土为堤,并固沟岸。

286286.

新旧田亩,取逾己份;

未分之田,谷熟时但言“给此等量”。

把金钱存起来积攒,对一切人来说都是不允许的。

287287.

不言耕地、播种等如是之地,

或安立其地,或此分当施,其言止此。

288288.

在地块上种出的庄稼,你们就拿这么多,就拿这么多;

为了拿取,说这样的话:以杖和绳作为量度标准。

289289.

在称量、守护、站在打谷场,以及把谷物搬出去的时候,

在仓库等存放处,这对他就成了不如法的。

290第290条

若藏贮任何属于在家人之物,犯巴吉帝亚;

即使以库藏执事身份,即使是父亲之物。

291291.

父亲们的如法物品,必定应当收存。

把它变成自己的东西之后,才能把它收存起来。

292292.

接受“给我”之后,即使被说了也拒绝;

把它放倒之后,于已去者可得;守护即是障碍。

第293段

在园子里干活的人,比如自己的木匠等;

还有资具和卧具之类的物品,或者是国王宠信的人。

294294.

说“给”而收好后,他们若是出于意愿才说。

不应因为害怕而造作处所,应当示以守护之处。

第295段

以强力令倒地,离去时收拾;

财物如是失时,众人疑彼比丘。

第296段

若于寺舍居处中,拾得众所许珍宝,既已拾取当收存;

在道路或林野中,于如是处亦应如是。

知道主人们要来了,就做得恰当。

38. 污家行为的解说

关于“污家”:

297297.

花、竹子、果实、粉末、齿木和泥土;

为了摄受而布施的人,犯污家恶作。

298第298条

重物属僧由主掌,于此赠者土喇咤亚;

施与者得恶作等,因盗僧团所属物。

299299.

为摄受亲族,亲自种植及教他种植,一切皆不应;

开花结果之树,守护亦非所宜。

300第300条

从相的光显和世俗的言说方式来看;

为了自己享用,种植等做法是允许的。

第301偈颂

医者、奔走传命者及在家事务中的仆役,皆如前述;

唯除父母、光头待度行者与自家侍者。

302第302条

以步计量故犯恶作,于传送信使口信时;

纵未受取其言,最先说者亦复然。

第303偈颂

已生之缘如此,五种也不适合作资具。

虚假的告发、伪装、交易和唆使等。

第304偈颂

让人拿走或自己拿走之后,为了父亲和其余的亲属;

为了给已到达者的基址作供养,可得花来布施;

为了装饰,以及为了供养林伽等,都不允许。

305第305颂

如是果实施病者,及施富贵有势人;

于无资具匮乏者,施与连同他人之物。

第306偈颂

在分发果实和花朵时,应该布施给任何一位已获得钵的人。

经过被认可的人征询同意后,则可由另一个人施与。

307第307条

在精舍里划定范围之后,或者订立了规约,然后;

应该按照划定的范围来布施,或者布施给生病的人或其他人。

对乞求的人讲好条件之后,应当指明树木。

第308偈颂

关于尸利沙涩汁等的,以及对其余粉末的判定;

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这里也应该把“叶子”放进去。

39. 入雨安居的说明

就是入雨安居的时候——

309第309条

前一个和后一个,两种入雨安居。

在那里,对住处的执取,以及这样的口头宣布。

第310偈颂

我在这座精舍里,进入这三个月的雨安居;

在这里我进入雨安居,心对住处生起了贪著。

311311.

不欲入住处,或当日越过;

明知而不往者,犯恶作罪。

312第312条

前安居断而来至,当入后安居;

三月未满,不应他往游方。

313313.

为父母之故,为五同法者之故;

我为病者与侍病者,求索饮食并医药。

314314.

我将询问、我将侍奉,前往而心怀不乐;

我将去除悔恨、恶见及重罪等。

315315.

我将自作,或教他作,除遣与简择;

或还净,或精勤,如是乃至前往等诸语类。

以七日以内能办成的事,或者不论已派未派,都可以获得。

316第316条

为僧团甘马当往,或为闻法受请;

或为师所遣,或往见师。

第317偈颂

不为洗衣、指派、探亲、侍从而相见;

不应受取利养,纵使远行者今日当归。

318318.

由其余亲属派来,以及由依附比丘者派来;

由近事男和近事女指定后派来。

319319.

夏居中断,若因自身厄难,则无所犯;

纵为僧众和合,破夏之人亦不得行自恣。

第320偈颂

在露天处,或于树洞、树杈;

不宜前往尸林小屋、伞盖、瓮器之处。

321第321条

即使无住处者,也不得前往;

若依船、商队、牧栏者,则许自恣。

40. 不可分离品的解说

关于“不可分离”的说明——

322322.

园林和园林的用地,精舍以及它的用地;

床、椅子、褥、枕头等卧具和坐具。

323第323颂

铜锅、釜,

及铜盆、铜罐。

斧、锛、手斧,

锄头与凿子。

324324.

藤蔓、竹子、草、叶子、蒙嘉草、芦苇和泥土;

木制和泥制的物品,这五种是不可分的。

325第325条

分重物者犯突兰遮,虽分而等同未分;

此等名为重物,悉皆不可舍。

326326.

藤蔓粗如半臂,竹子长八指。

草等就算只有一把那么多,叶子就算只有一片,陶土也一样。

327第327颂

或公开五色诸物,石灰、红土之属;

纵仅多罗果大,或他所施,或彼处自生。

328第328条

僧团所护绳缆挽具等,未分配时不可分;

僧团或塔寺之工程完成时,则可分。

329第329经

钵等适合比丘使用的东西,同样还有已做一半和完全没做的。

在金属器具中,可分给的是:锅和脚架。

330第330颂

竹制的可分物:油筒和剪刀柄。

伞柄和伞骨,同样还有鞋柄。

331第331颂

允许使用的刀柄、篮子、脚架;

火燧木、眼药角等,以及比丘资具。

332332.

已经刨光、未做好的木器,以及象牙制品,是可以分割的;

在比丘的用具中,有陶制的洗脚台。

333333.

可以分配的是如法的皮革,羊皮则不可以分配。

重的物品要用重的来换,固定的物品要用固定的来换。

第334偈颂

把固定物拿来交换,这样做了之后再享用。

用增益业获取藤蔓等物,其余则应视为不可分配之物。

41. 杂项说明

所谓“杂项”——

第335偈颂

凡有门闩臼扣之处,

昼卧之人当以闩闭门。

第336偈颂

当有智慧的人在場時,作意也是可以的。

在共住时,躺卧时对该无作(无分隔等)就会触犯恶作。

337第337条

珠宝、女像、谷物、女人严饰,

以及乐器、兵器、诸器;凡触此者,皆犯恶作。

338第338条

用米汤、油、米饭油,或者用梳子、手梳;

如果有人用发刷梳理头发,就犯恶作。

第339偈颂

他们可以各用各的覆被,或同铺一张垫子躺卧;

也可以同床而食,或共用一个钵吃饭。

第340偈颂

比四指短,或者超过八指,也是这样。

不要嚼齿木,没生病时不要吃大蒜。

341第341条

依出身等,将低说高,或将高说低;

或直言,或假托他辞,戏笑而说,皆成恶说。

第342偈颂

长爪长发与鼻毛,皆不应留;

二十爪甲不磨光,隐处剃毛亦不应作。

343343.

不应侵损依戒腊长幼之席位,不应妨碍僧团所派定之僧物;

勿以未洗净或沾湿之足,践踏床座卧具。

就算脚已经洗得干干净净,穿鞋踩上去也是一样(不可)。

第344偈颂

不应把桑喀帝衣用来裹膝坐,也不应靠着墙壁等地方。

对于已经做过净化处理的地面/坐具,在有水时不冲洗则不可。

345345.

接受不许可的东西,以及嬉戏投石。

向同分者发露,及公开显现,则犯恶作。

346第346条

违越承诺时,心清净者犯恶作;

承诺之当下,另一者则犯巴吉帝亚。

347第347条

除非有正事,不该爬树,即使有正事,也只可爬一人高;

遇到危难时,可以随自己的需要爬上去。

第348偈颂

没有滤水器就出行的人,犯恶作。

对借滤水器者,在旅途中不肯借给,犯恶作。

349第349条

割断生殖器者,犯土喇咤亚;

除病缘外,自残其余肢体者,犯恶作。

350第350条

不应自己制作彩绘书本色像,也不应让别人去制作。

别人正在吃饭时,不该叫他站起来——不管是在园林、林野还是房舍里。

第351偈颂

雄畜所驾之车、肩舆、手舆,

以及病者之床舆,皆许乘坐。

352第352条

把佛陀、法和僧团当作开玩笑的对象,

戏弄僧团或他人,也是恶作。

353第353条

不应把身体、大腿或密处展示给比丘尼们。

揭开后,不应以泥水之类的东西泼洒她们。

第354偈颂

不领受教诫的人,也不回应。

除愚者、病人和即将远行的人之外,就犯了恶作。

第355偈颂

不该教人诵习顺世论,也不该令人拔除灰发;

不该从箱子里拿东西吃,也不该玩任何游戏。

356第356颂

不应穿在家人的下衣;

应穿卷褶的下衣,也不应以泥浆涂抹。

357第357条

莫营放贷取息利,莫向非亲非请乞;

为自受用所受施,不应转施与他人。

取最好的那份后,或吃掉,或过两三天再布施。

第358偈颂

受托乞求当保护,执杖者知与不知皆同;

颈被杖击则杖罚在彼,若自教人打,则罚归自身。

根据杖的价值的差别,应当知道有巴拉基格等类别。

第359偈颂

当有人搬走资具时,若有人喊“贼!贼!”

那些为伤害他人而举起棍棒者,滚烫的棍棒就会落到他自己脖子上。

360360.

残食、粪尿、垃圾,弃于墙垣外的空隙处,

未察看,则犯恶作罪。

在青绿的地方,或者种着稻子和椰子等作物的地方。

361361.

不可令人安排、令人驱使,亦不可观看被安排驱使的;

纵是与法相应的舞蹈、歌唱与奏乐,亦不可为。

当有人说“我们来做供养”时,或者(表示)接受时,这是不被允许的。

362362.

王宫、莲池、园林、画堂;

为嬉戏去看,便犯恶作。

363第363条

不应拒绝新衣;热天时不应拒绝坐具与僧衣。

若被上座长老驱逐,应当放下、应当请求原谅。

364364.

在背地里辱骂时,以及以七种罪过;

对比丘或近事男,甚至经由他人,以及恶作罪。

365第365颂

信施之衣,不得毁弃;

唯父母可得,其余亲族亦不可得。

366第366条

已住雨安居者,于他处从他处取份,犯恶作;

遗失朽坏则应偿;被催责时,不应以颈项(担保)而给。

因为放弃责任,他们就该承担财物估价赔偿之责。

367367.

未穿内衣外衣者不宜进入村落,穿鞋者亦不宜;

不应进入,也不应执持牦牛尾拂与蚊拂。

368第368条

无病之人,不应在僧园外以剪刀剪发;

不应从僧园(取物而)持伞,伞为防护而可得。

369369.

不应抓取两边的担子,也不应抓取隔一个的担子;

头担、肩担、腰担与手垂担,皆得开许。

370第370条

没先请求许可就举发别人的罪,犯恶作罪。

对于清净者,以及在无根据之处,同样在机会与事由中。

371371.

不应受用脚高过八指的床;

依世人常指为量,床或高足床皆然。

第372偈颂

受哑戒等(外道戒)者,得恶作罪;

持剃刀器具者,亦如是;曾为理发师者亦然。

第373偈颂

凡为求索而作手工、循此而行;

所得之物,纵不劳作、未开口求,取之亦宜。

让人去做、让人去拿来,无论什么属于别人的东西。

第374偈颂

在家人给守护者时,守护者应接受多少就接受多少。

可以按规定的限度,从僧团和塔庙所属之物中取用。

375第375颂

犯戒有二,以身、以语则有六;

由无惭、无知、追悔、本性,及失念浮荡故。

把不该受用的当成该受用的,或者把该受用的当成不该受用的。

376第376颂

对无惭、无智的罪过,以身和语覆藏;

在比丘身份、僧团、多人众和单独一人这四种情况下,出罪的方式有四种。

377第377条

迂回语、示意、表白,于二资具不可得;

唯于第三资具可得表白,其余一切皆得。

378第378颂

命终之后,布施于五同法者不生;

彼施唯属僧团,施与在家人则生长。

379379.

无论是比丘还是沙弥,若在住处命终;

比丘僧团才是继承者,在这件事上,其余情况也是同样的道理。

380380.

先前已经给了前面那个人,你拿去给那个人。

说“这是给最后一位的”,知道已布施后,才采取这个做法。

他作信赖取,或认定死人衣。

第381偈颂

铁器中之打击物,木器中之木制品;

钵、拖鞋、床榻、椅子,于陶器中(之钵)亦如是。

除了允许的以外,一切陶工做出来的东西都算在内。

42. 教示的说明

宣说

382第382颂

舍弃比丘身份,即巴拉基格的宣说;

依所说而出罪,即重罪的宣说。

第383偈颂

蹲下来坐着,把双手合掌举起来。

应当向一个人面前发露土喇咤亚等罪,就像这样。

384尊者,我犯了一个土喇咤亚罪,我在您面前发露。这样说之后,对方问:“贤友,你见到那个罪了吗?”就回答:“是的,尊者,我见到了。”对方又说:“贤友,以后要防护。”就回答:“萨度,尊者,我会好好防护。”应当说:“尊者,我犯了两个土喇咤亚罪,尊者,我犯了很多土喇咤亚罪,我在您面前发露。”

对于尼萨耆亚的情况,则这样说:“尊者,我这件衣已经过了十天,成了尼萨耆亚,我把它舍给尊者。” “尊者,我这些衣……中略……尊者,我这件衣……中略……尊者,我这些衣已经过了十天,成了尼萨耆亚,我把它们舍给尊者。”

第385偈颂

舍弃之后,那位比丘应当发露自己的罪过。

接受罪过之后,应当把舍弃的衣给出去。

我把这件衣、这些衣、那件衣、那些衣布施给尊者。

386尊者,这件衣我离身过夜了,除非得到比丘的许可,否则应当舍。

尊者,这件非时衣我存放超过一个月了,应当舍掉。

尊者,这件旧衣是我让一位非亲里的比丘尼帮我洗的,犯了尼萨耆亚。

尊者,这件衣是我从非亲里比丘尼手中接受的,除非是交换,否则犯尼萨耆亚。

尊者,这件衣是我在不合适的时候向不是亲戚的居士乞求来的,应当舍掉。

尊者,这件衣是我向不是亲戚的居士过度索求来的,应当舍掉。

尊者,这件衣是我先前未受邀请,就接近非亲里的居士,而陷入(接受)分别(指定)的,属于应舍。

尊者,这件衣是我先前没有受到邀请,就走到非亲非故的居士那里,经过(净施的)分别作意而得到的,应当舍。

尊者,这件衣是我经过超过三次催促、超过六次站等才促成的,应当舍。

尊者,这张混了蚕丝绵的敷具是我让人做的,应当舍掉。

尊者,这张纯黑羊毛的敷具是我让人做的,应当舍掉。

尊者,我没有取用那些白羊毛和赤褐色羊毛各一陀罗的量,就让人做成了这张敷具,这是应当舍掉的。

尊者,这个敷具是我让人做的,还不满六年,而且没有得到比丘们的同意,应当舍掉。

尊者,我让人做这个坐具时,没有从旧坐具的周围取一“善逝拃”的尺寸,这属于应舍。

尊者,这些羊毛我已经带着走了超过三由旬,犯应舍罪。

尊者,这些羊毛是我让一位非亲里的比丘尼洗的,犯了尼萨耆亚。

尊者,我接受了金银。尊者,这属于我该舍弃的东西,我现在把它舍给僧团。

尊者,我参与了各种形式的金银交易。尊者,这属于我该舍掉的东西,我现在把它舍给僧团。

第387偈颂

舍弃[物]后,你们应陈其罪,对在家人说;

以此“你当知我”之语,他应说:我取什么?

第388偈颂

没有说“油”等东西,就该对比丘说明什么是允许的。

他拿来的东西,经过转变处理成如法的之后,就靠那个(如法的东西)来(受用)。

第389偈颂

除留此二份,余者可供受用;

纵从别处所得份,于彼二人亦不应理。

390第390偈

纵是树荫之微,凡由彼生者,亦不应受用;

三种敷具,从初乃至舍而复得,亦皆不合用。

391391.

如果他无法以这种方式获得,就放弃这个疑惑。

比丘也应这样舍弃;如果得不到被认可的(比丘)的话。

392392.

这些之中第二个是钵,其余的则从僧团获得。

在僧团中,或者在某个人群里,也可以用别的语言来说。

393尊者,我做了各种各样的买卖。尊者,这对我来说是应舍的。

尊者,我这个钵已经超过十天了,是应该舍掉的。

尊者,这个钵是我用不满五个缀的钵换来的,属于应当舍弃的。我把它舍给僧团。

394第394条

舍弃之后,应当向接受钵的人发露自己的罪过。

得到僧团同意后,应该把那个钵交给他。

395尊者,这药对我来说已经超过七天了,应当舍掉。

尊者,这件是我的雨季浴衣。我在热季还剩一个多月的时候就去寻找它,在热季还剩半个多月的时候才做成并穿上,这属于应舍之物。

尊者,这件衣是我亲手给了比丘之后又夺回来的,犯了尼萨耆亚。

尊者,这件衣是我亲自讨线之后,让织工织成的,犯了尼萨耆亚。

尊者,这件衣是我先前没有先受邀请,就去找不是亲戚的居士家的织工,提出了要求,犯了应舍的事。

尊者,我这件事急施衣已经超过了衣时,应当舍。

尊者,这件衣是我的,离开我身边已经超过六个夜晚,又没有得到比丘们的许可,所以应当舍掉。

尊者,我知道这是已经指定给僧团的利养,我却把它转归自己所有,这是应当舍弃的。我现在把它舍给具寿您。

396其余的,全都按照相应的情况,像开头那样套用。

397尊者,我犯了一条巴吉帝亚罪。我犯了二条或众多巴吉帝亚罪。

尊者,我犯了应受呵责、不适宜、应当忏悔的罪。我忏悔它。对此应当说法:贤友,你见到那个罪了吗?

尊者,我犯了一条恶作罪,犯了二条、多条恶作罪。

尊者,我犯了一条恶说罪,还犯了二条恶说罪。这些罪我都在尊者面前发露。

尊者,我犯了两个不同事缘的土喇咤亚罪,也犯了众多不同事缘的土喇咤亚罪,我今在尊者面前发露这些罪。说完后,对方问:贤友,你看见那些罪了吗?他答:是的,尊者,我看见了。对方又说:贤友,未来应当好好防护。他应当答:萨度,尊者,我必好好防护。

第398偈颂

宣说了不导向发露之罪以及无罪的情况;

不同共住方式、不同界域住者,以四和五(种方式);

对于以心自然状态存在的人,不应说为非种种。

43. 欲施与的解说

欲施等——

399399.

敲了鼓、敲了钟,到了该办事的时候,僧众都集合齐了;

应向僧团传达欲、清净或自恣。

第400偈颂

来到一位比丘跟前,蹲踞着坐下;

智者合掌之后,应当表达自己的意愿。

401应当这样说:我把欲交给你,请替我带着欲,请代我宣白欲。

在给出清净时,应当这样说:我把清净给你,请为我取清净,请为我宣说清净。

第402偈颂

通过表明清净,他圆满地履行伍波萨他。

自己的和僧团的其余甘马都会受到妨碍。

第403偈颂

通过向僧团表达意愿,他就能为僧团办成两件事,而非为自己。

所以,给出欲求的人,也应当给出清净。

第404偈颂

一人可传众多(欲),但不应辗转传;

辗转所传的欲与清净,不得成办。

405做完一切准备工作后,应当这样作自恣邀请:“我向僧团作自恣邀请,请你们为我传达自恣邀请,请你们为我转告自恣邀请,请你们为了我的利益而作自恣邀请。”

406他告诉僧团之后,来到的比丘应当这样邀请自恣:“尊者,某某比丘以所见、所闻、所疑向僧团邀请自恣,请僧团出于悲悯对他说,他见到后会改正。”

407第407条

取了清净,或者取了欲,或者取了自恣。

携带者还没走到僧团,可能会还俗或者死。

408第408条

或者沙弥等身份,

应当承认(它)是未被带来的。

到达僧团后,也应当这样舍弃;

所带来之物属于带来者。

409第409颂

到了僧团那里却疏忽大意,或者睡着了,没有告知。

非故意者无犯;故意不告知者犯恶作。

44. 伍波萨他解说

关于伍波萨他——

410410.

伍波萨他有二:十四日与十五日;

依诵戒、决意、清净,故成三种。

411411.

僧团伍波萨他是诵戒(别解脱经),而决意伍波萨他属于个人。

对其余个人而言,伍波萨他则是清净伍波萨他。

第412偈颂

先前该做的事和该做的操作都已经准备好,时机也成熟了;

僧团诵出经典,它被分成五种。

第413偈颂

若无障难,则略诵戒法即当禁制;

于此二诵或三诵之中,长老本人即是权威。

因为已经说“在详细解释中”,所以即使不转起也适用。

第414偈颂

若来者数量相等,或诵戒时仅少数人;

已诵之中凡善诵者,其余一切皆当听闻。

415415.

仅于诵出之时,或众中全体、或部分已起立;

若近处人多,当于彼等面前作清净。

在一切分别中做完前行之事后,再另行宣说。

第416偈颂

十五腊者与其余者,若与前者相等,余者当随前者;

若后者多于前者,余者亦当随行。

先前的那些应当随行,对剩下的他们来说,这个方法也是如此。

第417偈颂

初日行者们的伍波萨他,以及其他人的伍波萨他;

原住比丘随意向人数相等或较少者施予和合。

第418偈颂

若众不与伍波萨他,当出界外而作;

和合凭与欲,于众中或出界外。

419第419条

伍波萨他翌日前来之人,此制亦同:

当特意为其宣读戒经令其得闻;若不令其得闻,犯恶作。

420第420条

扫地、点灯、备洗足水与座席;

身体无病者受大长老所遣而不做这些事,同样犯恶作。

421打扫干净、点亮灯火、摆好洗脚水之后,先作组别提案,然后应当这样举行三人的伍波萨他:“诸位大德,请听我说,今天是十五日伍波萨他,如果诸位大德觉得时机合适,我们就互相作清净伍波萨他。”

422把衣偏袒到一边肩上,蹲踞而坐,长老如此合掌,举起合掌说道:贤友,我是清净的,请你们把我当作清净的。这样一直说到第三次。

423完成前行准备之后,这些新比丘应当这样说:尊者,我是清净的,请把我当作清净的。这样一直说到第三次。

424两位长老中,应由长老来做;做完之后,新比丘应当这样说:贤友,我是清净的,请把我当作清净的。应当说三遍。

第425偈颂

应当由新比丘这样三遍告知长老:

“尊者,我是清净的,请您把我记为清净。”

426做完前行事务后,应当独自决意。要说:“今天我的伍波萨他是十五日”或者“是十四日,我这样决意。”如果不作决意,就犯恶作。

第427偈颂

有四人、或三人、或两人住的地方,

带着清净依次传给每一个人。

每次伍波萨他都应做,若不做,就犯恶作罪。

428第428颂

在和合与分裂的群体中,若认为“这是分裂的群体”,或者对此心存疑惑;

以破僧意图而做恶作者,成土喇咤亚罪。

在别众中,若自认为和合而犯,就是有和合想。

429第429条

被举罪者与在家人,并其余同法诸众;

犯巴拉基格者、不堪能者、已舍戒者。

第430偈颂

于坐定众中,同分罪者亦复如是;

以欲与别住者,不应诵说巴帝摩卡。

第431偈颂

没有宣说未犯之罪,也没有显露疑惑;

即使不是伍波萨他日,也不允许举行伍波萨他。

432432.

安住伍波萨他堂者,当日不应离去;

除非有障难,或决意僧团、决意界。

45. 自恣品解说

关于自恣——

433433.

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互相邀请自恣。

一个人自己作决意,其余的人则举行僧团自恣。

第434偈颂

在前期事务和该做的事都完成、时机成熟时,

置立白(甘马文)后,僧团应当这样行自恣。

尊者,请僧团听我说:今天是十五日自恣日。如果僧团觉得合适,僧团就应当行自恣。

435435.

把袈裟偏袒到一边肩上,蹲踞而坐;

僧团由长老举起合掌后当被陈说。

436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之事,向僧团自恣。请诸位尊者出于悲悯对我说,我见到后就会改正。第二遍……中略……第三遍,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之事,向僧团自恣。请诸位尊者出于悲悯对我说,我见到后就会改正。

437437.

长老们在进行自恣时,新受戒的比丘应当蹲踞而坐。

他应当自己完成自恣邀请,直到那时都应当保持蹲踞。

438完成前面的准备工作后,新受戒的比丘应当向僧团提出自恣。

439尊者,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以所闻、以所疑。请诸位尊者出于悲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乃至第三次,尊者,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以所闻、以所疑。请诸位尊者出于悲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

440440.

通过布施、谈论佛法,以及各种争论,度过夜晚;

当三语自恣的机会存在时,因为已耗尽的缘故。

针对十种障碍,按照情况说了提案之后。

441尊者,请僧团听我说:因人们布施、两位比丘讨论法义、争吵,夜晚大部分已经过去了。如果僧团举行三遍自恣,僧团就会成为未自恣的,而这时天就要亮了。这是国王造成的障碍,这是盗贼造成的障碍,这是火灾造成的障碍,这是水灾造成的障碍,这是人造成的障碍,这是非人造成的障碍,这是猛兽造成的障碍,这是爬虫造成的障碍,这是危及生命的障碍,这是危及梵行的障碍。如果僧团举行三遍自恣,僧团就会成为未自恣的,这就会成为梵行的障碍。如果僧团认为时机合适,僧团可以举行两遍自恣、一遍自恣、或者同安居自恣。

442442.

按照符合自恣的方式,依照已经设定好的表白来行。

如果同等资格的人来了,就该在这里取最初的那一份。

443443. 如果是三人或四人的僧团,先作白(宣告),然后应当行自恣:“诸位尊者,请听我说。今天是十五日自恣日,如果诸位尊者觉得合适,我们就互相行自恣。”

444444.

把衣偏袒到一边肩上,蹲踞而坐;

长老双手合掌举起,这样说道。

445贤友们,我向各位尊者提出自恣:如果你们因为看见、听到或有所怀疑而对我有意见,请各位尊者出于慈悲告诉我,我看到了就会改正。第二次……第三次,贤友们,我向各位尊者提出自恣:如果你们因为看见、听到或有所怀疑而对我有意见,请各位尊者出于慈悲告诉我,我看到了就会改正。

新比丘也应该这样说:尊者,我向各位尊者自恣。如果你们因为看见、听见或怀疑而对我有话说,请各位尊者出于慈悲告诉我,我看到了就会改正。第二次……中略……第三次,尊者,我向各位尊者自恣。如果你们因为看见、听见或怀疑而对我有话说,请各位尊者出于慈悲告诉我,我看到了就会改正。

446在两人(比丘)的情况下,长老应作自恣;新比丘作完后,应这样说。

447贤友,我向具寿您行自恣:如果您在见、闻或怀疑方面对我有什么话要说,请具寿出于慈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中略……第三次,贤友,我向具寿您行自恣:如果您在见、闻或怀疑方面对我有什么话要说,请具寿出于慈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

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您提出自恣,请您出于慈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中略……第三次,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您提出自恣,请您出于慈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

448做完前行事务后,独自一人应当这样决意:今天我的自恣是十四日,或是十五日,我如此决意。

第449偈颂

若五、四、三、二人共住,

作自恣后,各各向其余者(自恣)。

第450偈颂

他们做了各自的邀请仪式。

可能会犯轻罪。

其余的内容在伍波萨他中说过了。

这里应当引用那些偈颂。

第451偈颂

僧团已行自恣时,应作清净伍波萨他;

或为破夏者,或未住〔安居〕、未入安居者。

第452偈颂

僧团于第四个月圆日作伍波萨他时,

安居已满者若人数较少,即可自恣。

第46章 防护的解说

“防护”是指——

453453.

以眼、耳等各种根门来区分,以色、声等各种对象作为所缘境,

应当制止贪欲、忧愁等的生起。

454第454偈

要像在田里制服难驯的牛那样,调伏自己的心。

具足正念与正知,应当在一切威仪中行持。

47. 清净的解说

关于“清净”的解释:

第455偈颂

开示、防护、寻求、省察,按这四种来区分。

清净有四种,依巴帝摩卡防护而安立。

通过宣说而得清净,所以称为宣说清净。

第456偈颂

以心的决意来防护——“我今后不再这样做”。

被称为防护清净,也就是根律仪的清净。

457457.

放弃了错误的寻求,依法努力谋生的人,他的寻求是清净的。

因为清净,所以说是寻求清净,这是就依止于活命而说的。

458458.

经过如理审察之后,他才受用僧衣;

像这样,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反复观察而变得清净。

关于省察清净,这是依于资具而说的。

48. 知足的解说

“知足”是这样:

第459偈颂

以少许无过失、又容易得到的东西而知足;

知量、易养活,怀着对正法的恭敬而行。

第460偈颂

不悲叹过去,不热望未来;

靠当下所能维持生活,就被称为知足。

49. 四种守护的解说

四种宣告——

461461.

佛随念、慈、不净、死随念;

值得称为远离尘垢等功德者,正确且自己觉悟的佛陀。

第462偈颂

对正自觉者的随念,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忆念。

佛随念就是忆念世尊的九种功德。

463463.

结界内僧伽、结界内诸天神与诸主宰,

行乞村落之众人,并彼处所居人类。

第464偈颂

愿一切众生都安乐,没有怨敌等等。

一次又一次地划定范围,这就是慈心的修习。

第465偈颂

先依颜色、形状、处所、方位、界限,

次第界定发等诸身分。

466第466偈

不疾而从容,遮止诸散乱;

超越诸施设,次第而舍离。

第467偈颂

通过颜色、住处、形状、气味和空间来修习;

所谓“厌恶”,是指在身体诸分与膨胀等尸体所缘上。

取不净的相状之后,生起的修习就是不净。

468468.

我必将死,我的生命将会断灭;

“死亡,死亡”,如理修习。

第469偈颂

如屠夫现前,由圆满而衰败;

由比量自他而反观己身,由此身与众多(死缘)共有。

470470.

因为寿命脆弱,因为死期已定;

寿量的限定,就是死随念的修习。

50. 观禅的解说

观,就是——

471471.

把握了名色之后,接着再把握它的因缘;

生成之后又消失,所以是无常;被生起与坏灭所逼迫,所以是苦。

第472偈颂

苦以不自在故,无我故,此即三相;

于诸行上安立三相,数数审察。

通过循序渐进地修行,就能灭尽一切结缚。

结语

第473偈颂

关于增上戒、增上心与增上慧的学习,

由此比丘职责,在《小小学处》中已汇集引述。

474474.

对于名声远播、游行人间的伟大者,

疲惫不会产生,就像风一直吹着一样。

第475偈颂

那位法吉祥,是铜掌岛的旗帜;

由长老所造,为通达法与律者所称赞。

第476偈颂

到这里,这部《小小学处》就圆满结束了。

以五百首偈颂为数量。

《小小学处》终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