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品连结

846 段

《大品》义释

第一 大犍度

一、菩提事

既已作两部巴帝摩卡分别之义释,今当为《大品》犍度作释。

我将作大品犍度之义释。

“两者”者,即两者。“巴帝摩卡”者,即巴帝摩卡之分别。以“巴帝摩卡”之取而于此处亦取其分别,或由不分离,或由后词省略故。“犍度”者,即制定之集合。此处“犍度”一词为制定之能诠。律之诸制定称为“犍度”。他们之集合名為犍度。又或,“犍度”者,聚也。盖“犍度”一词是聚义之能诠。律制定之聚名为犍度。“咖”音是显示之能诠。诸犍度之、律制定诸聚之显示者为犍度,即彼犍度。然此处作如是义释:于两部巴帝摩卡结集之后,由通达犍度、善巧于诸犍度之诸大长老所结集之彼犍度,今已至彼犍度之注释次第,故此为彼犍度之非显了义作注释也。

“诸义”者,此为连结。“希”词是词之庄严。“诸”者,即诸词之。“他们”者,即他们义。“应有”者,即应有、能有之义。“他们”者,即诸义之。“何”者,即何利益。“他们”者,即诸义,“为知”者,此为连结。或者,“他们”者,即诸义,“未注释”者,此为连结。“唯他们”者,即唯诸义。然于此处此义释为:于词分别中,诸词之诸义由世尊所显示者,那些诸词者,此为文之余,若我等再说他们义,何时注释之终结、完成应有,实不应有,此为意趣。又诸义既已显了者,他们注释之有何利益,实无利益,此为意趣。以意趣与连结及以意趣与连结及以文词,然而诸义未显了者,他们义、或诸义未注释故不能知,故唯那些诸义之此注释法也。“如是”词是完结义。

1一、于“尔时……乃至……于韦兰若”等中,于作具格中如有特殊原因,于“尔时……乃至……初正自觉”此处虽无,此为义释。此为无比之譬喻。“虽”词是呵责义之显示,“然”词是赞叹义之显示。于“唯以作具格”此处,以“唯”字遮止于格或处格。“称呼”者,向面前义称呼者为称呼,即音声。“从初”者,从韦兰若章。“此”者,即“尔时世尊佛陀于优楼频螺”等之语。说“于其他亦”后,为示彼义而说“从此以后”。

若没有特殊原因,那么说此语有何用处?为提出质疑而说“然则此有何”等语。“此”即“尔时世尊佛陀于优楼频螺”等语。显示缘起即是其用处,这是义释。为阐明彼义而说“凡”等。“凡出家”与“凡达上”为世尊所允许,此为义释。又,凡所允许之诸事,此为连结。“他们”指出家等事。“正自觉者”即是以阿拉汉道智为近因的一切智,及以一切智为近因的阿拉汉道智。“菩提大坛场”即伟大之道智与一切智清净之处——菩提树根下,此是其义。如是等为结语。

“于彼处”,是指经文中“尔时,于优楼频螺”等语所说的那个地方。“优楼频螺”:“优楼”一词为“广大”的同义词,故说“大滩”。以“沙堆中”一语,表明“滩”字有堆积之意,从而排除了时限、界域等其他含义。然而,若“优楼”是沙的名称,“频螺”为边际,那便应理解为“沙之边际”之义;因此才说“因越滩而被带来的沙为优楼,即优楼频螺”。由此说明:以滩之越为滩,是省略了后面词语;以滩所带来之沙为优楼,则是词序颠倒。“此处”,即指“优楼频螺”这一词中。为了阐明其义,故有“昔时据说”等语。于尚未有佛出世时出家,这是语意上的连接。“苦行者出家”,即指仙人出家,而非沙门出家。“约定之规”:“所作之约定”名为“咖达”,依约定而转起名为“咖底咖”,此规则即是约定之规。据说他们奉行此规,这是连接。“某者”,指任何一人。“他人”,指与自己不同的人。彼应撒播,这是连接。“以叶袋”,即以叶片制成的袋。“由彼”,指由制定约定之规。“彼处”,即于该地域。“由彼”,指由生起大沙堆,此为与“外”的语意连接。“彼者”,指该地域。“那者”,指那大沙堆。

关于“菩提树根”:此处为了说明无花果树因邻近而获得“菩提”之名,故说“菩提,是说四道中的智慧”等语。由此,以“觉悟四圣谛,故名菩提”的词义,显示四道之智即名为“菩提”。“此处”,指于菩提,或于菩提之中;此为表示邻近义的地格用法。“树亦”:其中的“亦”字,显示并非单指道智。“根处”,即近旁之处。“初正自觉”:因省略鼻音而形成连声,故说“最初正自觉”。用“成为”一词,显示“最初”在此作为名词化用法。与“于一切人中最先成为正自觉者”相连接。为了显示“单一跏趺坐”为限定复合词,故说“仅以一次跏趺坐”。而以“一次……乃至……结跏趺坐”来显示其限定性的效果。所谓跏趺坐,即双腿交叠的坐姿。关于“体验解脱之乐”:此处,于五种解脱中,以“止息”为名的果定才是此处所指,故说“果定之乐”。果定,即阿拉汉果定。此果定因脱离与之相违的随烦恼,故名为“解脱”;与此相应的快乐,即是“解脱乐”——指第四禅那层次的阿拉汉果定之乐。或者,由彼所生之乐为解脱乐,即一切烦恼苦息灭之乐。以“正在体验”显示“体验者”一词中加尾缀表主动之义,即能够再三善加言说、亲身经历者,为“体验者”。

“缘之行相”,即无明等诸缘生起的行相。为何缘之行相名为缘起?故说“缘之行相确实……”等语。“确实”,意谓真实,或表示原因。以“互相”指示“缘”字的对象;以“共在”说明“起”字之义;以“诸法”指示其自性。“此处”,指此律藏注疏中。“彼处”,指“顺逆”一词中,或于顺逆之中;其文意连接为:彼缘之行相即称为顺逆。以“由自身应作之事的完成”显示“顺”字的本义。“彼缘之行相”,即缘之行相本身。“彼事”,指自身应当完成的事。“不完成彼事”,即不完成自身应作之事;这显示了“逆”字的本义。以“依先前方式”,即依“无明缘行……”等先前的说明方式。“或”,是另一种解释。“流转”,指轮回的流转。“顺”,即随顺、相应。“另一者”,指以“唯无明……”等所说的缘之行相。“彼”,指流转。“逆”,即与之相违。在“顺逆”一词中,应如此了知其义。此处“义”即义本身,是所导致的结果;或者,依“以遮除其余词之义,词语表达其义”之论,为了显示其遮除其余词义,故说“然从最初……”等语。“乃至”一词,表示边际之义,与“带至极端”相连。“由此”,即由所说的此二义。关于“作意……”

“然如”,即通过何种方式。“此”,指此方式。“彼处”,即在“无明……乃至……灭”等语句中。关于“唯无明之”,此处应如同在“唯跋地亚……”等中那样,把词语分割为“跋地亚,如此”,然而这里不应作“无明,如此”,而应作“无明,然则”,故说“无明,然则”。应知如同在“巴阿底摩卡、阿底巴摩卡……”等处以三个前缀来表达,此处也以三个不变词来表达。其中,以“唯”字遮遣众生、命我等;以“然则”字表示另一层面的意义:意谓由顺向作意转入称为逆的另一层面。“无余离贪灭”一词是不合规则的复合词,且是以后词构成的第三格复合词,故说“以称为离贪之道,无余灭”。其中,不将“无余”一词与“离贪”连接,而与“灭”连接来理解意义,这就称为不合规则复合词。通过“以道”显示“离贪”一词的意义:道因离染之义而称为“离贪”。关于“行之灭”,因为是由道所灭,所以是不生灭,故说“诸行之不生灭”。所谓不生灭,就是以不生而灭,因为是以断尽的方式灭尽之故。“如是”,意谓正如唯以无明之无余离贪灭而有行之灭那样,也是如此,这是它的意义。“彼处”,即在“如是此……”等语句中。“全”字是“整……

“了知此义”:为了显示“此”字所指的范围,而说“凡此……”等语。其中语句连接为:凡是此处所说之义,即“依无明等……乃至……灭”。“集起亦生”与此相连。“了知之时”,意为在明了显现之时,也就是著名的那个时刻。这里的“此”字指向所说之事。语句连接为:当彼义被了知之时。“以了知之故”,即通过分别了解的方式而知晓的状态。“与悦俱行之智所生起之”:即与悦以同生等方式相应的智所生起的;或者,与智相应、名为生起的发语就是感兴语,这是语句的连接。其中,感兴语是以什么意义而成为感兴语的呢?是以发语的意义、以喜悦的意义、以游乐的意义。什么是感兴语?是由喜悦的势力所生起的言辞。就好像某种应该用量具来量取的东西,无法被量取而流溢出去,称为“溢出”;就如水无法被池塘容纳而泛滥流走,称为“洪流”。同样地,由喜悦的势力而生起的寻思扩散开来,内心无法安住,变得强盛而内不平静,便从言门流出,不待接受者,这种特殊的言辞就称为“感兴语”。通过“发出悦意之语”显示“发”字根具有“言说”的意义。

“其”,应知这是自说的意义,这是语句的连接。“当……时”:此处为了显示助词 dā 的意义而用句义来表述,故说“于何时”。“have”是不变词,表示“显现”义。“显现”即“明了”的意思。“出现”:此处由于不变词 pātu 的意义已经被不变词“have”说出,因此为了单独显示词根 bhū 的意义,而说“生起”。“顺逆缘相通达之助成者”,即顺向与逆向的缘相通达的助成者。“菩提分法”,即菩提——道智之侧的三十七法。或者,为了显示不变词 pātu 与“bhavanti(有)”一词的义,而说“显现”。依此理路,“have”一词是决定意义的表达者,“have ekaṃsena(决定地有)”就是这个意思。“依现观”,即依道智。因为道智面向四谛而共同前往了知,故称为现观。

“以烧恼烦恼之义”:此句显示“热诚(ātāpo)”的词义,即“彻底烧恼烦恼”。并非泛指精进,而是特指正勤精进,故说“具足正勤精进者”。以此表明“热诚”中的ī词缀具有舍弃之意。“以所缘随观为相”:指以遍等所缘为所缘、随观为自性的禅那,即八等至;以及“以相随观为相”:指以无常等相为所缘、随观为自性的禅那,即观、道、果之禅那。“已舍恶者”:此句显示“已舍离诸恶,以此而为婆罗门”的词义。aṇa一词是恶的同义词。“漏尽者”:显示其特相。“于彼时”:即于彼时成为婆罗门之意。“凡所说之疑惑”:这是连接。以“究竟何者……乃至……说”等理路,及以“何者……乃至……说”等理路,于缘相中所说的,是释义。“非适当之问”:即不相应之问,是难问的意思。“如是”:如此,或异于彼。“以及十六种疑惑所来”:这是连接。“因未通达故有疑惑”:这是释义。“十六种疑惑”:过去所缘有五,未来所缘有五,现在所缘有六,共十六种疑惑。“消失”:即vi apayanti(离去),此处省略了i,是连音变化。前缀vi随顺词根。

2“缘之灭尽”:意为诸缘灭尽之处即无为,这是连接。“于彼”:指第二自说。“诸缘于此灭尽”故为灭尽,即是涅槃,所以称为“诸缘灭尽之涅槃”。“证知”:以此显示“知”中的vida词根具足智义,遮止体验、获得等义。“故消失”:这是连接。“所说之类”:如第一自说中所说之类。“法”:即菩提分法,或四圣谛法。

3“说此自说”:这是连接。“以何道了知”:是释义。“于彼”:指第三自说。“彼婆罗门住立”:这是连接。以已生的菩提分法,或依某圣道而令四圣谛法显现,即以该圣道驱散,这是释义。“所说之类”:如经集中所说之类。“魔军”:贪欲等十种魔军。“驱散”:以此显示“驱散(vidhūpayanti)”中dhūpa词根的驱散义,遮止涂抹等义。“驱散(vidhamento)”:以此显示“驱散”中dhamu词根的破坏义,遮止声音等义。“如日照耀”:为显示“如日”之义,故说“如”等。“日”:即太阳。因其令初劫者生起勇气,故称为日。“已升起”:向上前往虚空,或已升至虚空。abbha一词是虚空的同义词。因为虚空照耀(ābhuso)、发光,故称为abbha(虚空)。此处譬喻的连接是:如同太阳照耀而住立,婆罗门亦已通达诸谛;如同太阳驱散黑暗而住立,婆罗门亦驱散魔军。

“于此”:在这三则自说之中。“第一自说已生起”:此是关联。将本犍度巴利与自说巴利对照后,说“于自说中”等。“于自说中所说”:此是关联。“彼”:指自说中所说之语,“所说”是关联。“以超越”:以超过,为阐明其义而说“彼时”等。“彼时”:指“明日我将从座起”之念于夜间生起作意之时。“世尊作意”:关联。“前二自说偈是显示威力者”:关联。“其”:指缘相了知与缘灭尽的证得。“各一”:于顺逆中各有一。“及初夜”:此是持续关联的业格用法,指无间断的初夜时。“然于此”:然于此犍度中。为详说其义,说“世尊”等。“于彼,世尊说”:关联。“于毗舍佉满月”:于与毗舍佉星宿相应的满月。“‘黎明将升起’是应说之时”:关联。“一切智”:指一切智性,即无障智。“从彼”:从黎明升起时。“彼日”:此是处所义的业格用法,即于彼日;或为持续关联,即彼日时。“如是作意”:即如彼日顺逆作意那样,如是作意。“故”:如是。“于菩提树根……乃至……坐”,如是所说,彼七日,此为关联。

二、阿阇波罗树事

4“世尊不”:此处否定词应与“前往”一词关联,即不前往之义。“从彼定”:从彼阿拉汉果等至定。紧接着不前往,以譬喻显示而说“如”等。并非如是所说,此为关联。“此”:指此义类。“于此”:于“食后躺卧”一句中。“如是”:显示所喻者。“于此亦”:于“尔时世尊”等巴利中亦然。“此”:此义已被显示,此为关联。“于此”:于“尔时世尊”等文句中。

“其余”:指跏趺七日之外的其他七日。“于彼”:在“其余”等语句中。应关联为“世尊坐时”。“诸”字是显示详述之词。“何故”:是表示思量的不变词。“某些”:指那些少威德的诸天。“他们”:指诸天人。“力得处”:以力、以威力所得之处。“以不眨眼”:以不闭眼。“七日”:此是业格用法,或为持续关联。如是时,应知“时”为业格。“彼处”:以不眨之眼所观看之处。“其后”:在不眨七日之后。“宝经行”:在宝所成之经行处。“彼处”:经行之处。“从彼”:从经行七日。“宝屋”:宝所成之屋。“于彼”:在宝屋中思择阿毗达摩藏,此为关联。“于此”:在宝屋中,或在阿毗达摩藏中,此是简别的处格用法。“彼处”:思择阿毗达摩藏之处。

以“如是”等语,是以前一句作为结语,来显示与后一句的衔接。“以彼”指由于牧羊人坐下的因缘。“其”指那棵尼拘律树。所谓“即名为牧羊人尼拘律树”,是就其周围环境而得名的。因为牧羊的婆罗门在此处栖身,故称“牧羊处”;或指在热季时,牧羊人将进入其间的羊群庇护于自己的阴凉之下,故为“牧羊处”;又因它是牧羊处的尼拘律树,所以称为“牧羊人尼拘律树”——这些语义在别处也有显示。“于彼亦”指在那棵牧羊人尼拘律树那里。“从菩提”指从菩提树。“于此”指在那棵牧羊人尼拘律树。应当与“世尊坐时”连接起来理解。“于彼”指在“尔时有一”等文句中。“彼”指那位婆罗门。“名为见吉祥者”,含义是:在见、闻、思三类吉祥者中,称其为见吉祥者。又以“以学童身……乃至……被称为”等文句,说明了“因作‘哼’声而成为哼哼者,具有哼哼者的种姓与本性,故为哼哼种姓者”这一语义。

“以彼”指那位婆罗门。“达顶”意为达到最上。“彼”指优陀那的。“谁”指人,当与“自称”连接。以“非以见吉祥性”这句话,显示其限定性的果。以“已舍恶法性”这句话,显示“依此而舍除恶法者,称为已舍恶法者”的词义。以“以舍哼哼声”这句话,显示“无有哼哼声于此者,称为无哼哼者”的词义。以“以无贪等垢性”这句话,显示“无贪等垢秽于此者,称为无垢者”的词义。以“以修习相应之心性”这句话,显示“已调伏、已相应之自我或心,于此者称为已制御者”的词义。在此,“制御”一词是精进的同义词,源于词根‘制’;“自我”一词是心的同义词。为显示“制御”一词同样由词根‘制’而生起的特点,而说“以戒律仪或”等。以“已制御心性”这句话,显示“因为制御、调伏,故称为制御;制御之自我或心,于此者称为已制御者”的词义。以“知诸谛故为知者”的语义,显示以道智为知,故说“以四道智所摄之知”。应将“四道智所摄”作具格变化后,与“知”字连接。“边”指涅槃,因为它生于诸行的尽头,故称为边。或者,“边”即阿拉汉果,因为它生于道的尽头,故称为边。以“以道梵行之已圆满性”这句话,显示“已圆满道所摄之梵行以此”。

三、穆遮林达事

5“非时云”这一词中,并非因为没有播种等时节而成为非时,而是因为还没有到雨季,所以称为非时,因此说“未到雨季时”。以“已生之云”这句话,说明“在非时生起的云,称为非时云”的词义。“夏季之最后月”指制德月与牟喇月。“从彼”指从那片云。“冷风恶日”这一词中,显示了“以冷风所毁坏的日子,在这周期中,称为冷风恶日”的语义,而说“然彼”等语。应当与“然彼七日周期名为冷风恶日”连接。以“生于池附近”这句话,显示“因生在牟遮邻德池附近,所以称为牟遮邻德”的词义。“牟遮邻德”即尼拘律树,它也被称为尼巴树或毕亚咖树。龙王的色身虽是一个,但因有七个头,所以用“以身”的复数形式表述。“从彼”应与“龙王住时”连接。“彼”指龙王的。“从彼”意思是:因为内部空间如同库房那样的大小。以此显示处所的原因,即“显示处因”,对应于“勿世尊冷”等文句。“彼”指那位龙王。“诸”指真实。经文里应引入“恼害”这一使动动词,因此说“勿以冷恼害世尊”。“于彼”指在“勿世尊冷”等语句中。应当与“七日周期时”连接。“彼也”指热。“勿”指世尊。“彼”指龙王的。“上穿”指上方的孔。“穿”字与“孔”字是同义词。天空被云层遮盖时,就像在近处一样。

“乐远离”者:在此,于临时远离、镇伏远离、断尽远离、寂止远离、出离远离这五种远离中,应取涅槃所摄的出离远离;于身远离、心远离、依着远离这三种远离中,应取涅槃所摄的依着远离,因此说“涅槃所摄的依着远离”。“以四道智之满足”此语,于“满足者”中,乃为遮止钵食满足等义。“已闻法”者:此处“闻”字为遍知之同义词,故说“已显示法”,意为已彰显真谛法。“见者”:此处因肉眼可能被疑为作者,故说“以智眼”。“以不动性”此语,乃为显示“无恼害”中,“恼害”为嗔恚之同义词,而前缀“无”字具“有”之义。“以此”者,即以“无恼害”一词。“慈之前分”者,谓于无恼害之前分,依慈所生之性。“于生类之调御”:此处,因“生类”一词具同义语性,用于有情,故说“于有情及”。“悲之前分”者,谓于调御之前分,依悲所生之性。“谁”者,指谁人之离贪。因以不还道无余断除欲贪,故说“以此说不还道”。“谁”者,因以阿拉汉道灭尽我慢,故说“以我……乃至……说”。“从此”者,从阿拉汉道而言。

四、王处树事

6“东南角”:指东方之角,即东南方之方位。“王榕树”:即乳木。“然于彼时”:此处为显示“彼”字之所指,先问“于何时”后,再行解说。应连接为“当世尊坐时”。为排除其他如生主等天王之所指,故特称“帝释”。“彼”者,指诃梨勒果。应连接为“世尊仅受用后”。这是指世尊端坐之时。

“然于彼时”:以此句显示此义:世尊于王榕树根下就座之时,即是彼时。“郁伽拉州”:来自名为郁伽拉的地方。应连接为:世尊所住之地,即是彼地。“于此”:在“正前往彼地途中”这一句中。“他们”:指商人。因“亲属”与“同血缘者”二词互为同义,故说“亲属”时,同血缘者之义亦随之成立;为显此义,乃云“昔为亲属之天人”。“彼”:指天人。“他们”:指商贾。“从彼”:指消失之因缘。“他们”:指商人。“此”:指消失。“力”:意指供养。“他们”:指商人。为令文句前后相应,特将“配合一切蜜、糖浆等”一句置于中间。“奉侍”:在此,因语根目录中说“māna”根有尊敬与爱重之义,故以尊敬爱重为“供奉”,即以“供奉”之义出现,因此说为“奉侍”。“此是汝等所有”:此句中,“此”字乃尊敬之对象;“汝等”一词于三类“vo”字中,属第二人称代名词之替用,且此处具第四格(为格)之义,故说“此尊敬为汝等所有”。“vo”字共有三种用法:第二人称代名词之替用、关系代名词之替用,以及补足语气。其中,作为第二人称代名词之替用时,有五种格位,即主格、

“从此”指从阿沙荼月白分第五日起。“此许时间”指这段期间,即四十九天。“饥”即想吃。“渴”即想喝。“assā”指世尊。因“内心”与“以心”两词需要关联,为显其关联,故说“自身”和“世尊”。这两个关联词因为不同,关联方式也不同。“自身”指四大天王。复合词以整体为主,语句则以各支分为主,为此说“从四方”。巴利原文中应连结“前来”来解读。“以石所成”即表示石所成也就是岩所成。“此”指“以岩所成之钵”一词。“他们”指青豆色石所成的钵。“从彼”指从献上以帝青宝所成之钵,与后文相连。“他们”指四大天王。连结“四位也都作意”。“如”指以什么方式,连结“于作意时”。“如一”指确定地相似。连结“于所作意之钵”。“于钵”是处格用作工具格,意为“以钵受取”。“paccaggheti”中,“e”字是处格的代用,故说“于极珍贵者”。将“paṭi”与“aggha”分解,“paṭi”有各别的含义,“aggha”是一般性词语,但具有大价值的意义。

五、梵天劝请事

7“世尊前往”为连结。“于彼”即在牧羊人榕树下。“惯常修习”指已行、善行,并非仅一佛所行,而是一切诸佛的惯常修习,是极度、恒常修习之义。为详释略义,故说“因知道”等。“说法”指世尊之说法,或为听法而前往世尊处,或世尊即说法。“从彼”指由劝请之因缘。“hī”意为真实,或因为。因世间共住尊重梵天,故连结“将会生起”。此后为结语。

“于彼”指在思惟相状的经文中。以“耽溺于五欲”这句话,显示“耽溺”的意思是以应喜乐的意味而执著于此,因此五欲称为“所著处”。“耽溺”即执著。也有读作“耽溺于五欲”的,若如此,“耽溺”则以应喜乐的含义而受用,故五欲为“所著处”的词义也成立。“耽溺”即受用。“他们”指五欲。对于“yadidaṃ”一词,可分解为“yaṃ”和“idaṃ”,恐有人怀疑这两个都是代名词,故说“yadidaṃ是不变词”。以此显示:因为它在三性、两数中没有消失、变化或差异,不进行曲折变化,所以称为不变词,然而其意义应当视同代名词。“彼”指“yadidaṃ”不变词的意义,连结“义”。“处”是“处”这个词。“缘起”是“缘起”这个词。其意义也应视为合理。“他们”指行等缘生之法。“缘”指无明等的因。以“唯此为缘”一语,在“idappaccayatā”中,“tā”后缀显示其自身之义,如同“天人”等处的例子。

“于我将有疲劳”:此处为显示“taṃ”字所指的对境,故说“名为不知者之说法”,由此显示“taṃ”字所指的是“我将说”与“他们不能了解”两个动词,而非单一动词。“so”:名为说法的身语运作;以此显示在语句语境中,“taṃ”字依随后面词语的性、数,而在复合词中间,“taṃ”字则依随前面词语的性、数。因此有“无明即是彼,亦是缘”以及“阿毗达摩即是彼,亦是藏”等语。“疲劳”:令身体疲劳之因。以此而生疲劳,故称“疲劳”。“assā”:应有。“sā”:名为身语运作的说法。“扰恼”:令身体受伤害之因。以此生起伤害,故称“扰恼”。然而诸佛内心既无疲劳亦无扰恼,因为已依阿罗汉道断除故。“paṭibhaṃsū”:此处“paṭi”与业格所支配的词连用,故“世尊”一处以属格表示自利之业格,故说“世尊之”。以“随奇妙”之语,排除“非奇妙”的词义分解,意为再三奇妙。“paṭibhaṃsū”:此处“paṭi”有现起之义,“bhā”语根有显现之义,故说“名为现起之智所行境,已成”。以“已成为所行境”,显示所谓显现的本质。

“我”:属我,或由我,连结“所证得之法,为了开示”。对于“逆流”,说对圣道流之逆,即是涅槃,故说“逆流者,谓涅槃”。“趣向涅槃者”:即圣道。因为圣道令趣向涅槃,故称为趣向涅槃者。“于暗聚”:此处“暗”字为无明的同义词,“聚”字有积聚之义,故说“以无明之积聚”。“所覆蔽”:显示“被覆盖”一词中,“vu”语根有遮蔽之义。“少事务之状态”:此处前缀“apa”有无之义,后缀“tā”有抽象名词之义,故说“无欲求之状态”。

8“世间”:有情世间。“大梵天”:大梵天人。“少尘垢种类”:此处,“眼中尘垢少者”为少尘垢眼;“以少尘垢眼为种类、自性者”为少尘垢种类。为说明此词义,故说“慧眼”等语。“慧眼”:以此遮除肉眼之义。“他们”:诸有情。“法之”:与“tu”后缀连用时为第六格,表目的。“以ā为前缀的ñā词根有通达之义”,故说“通达者”。

“染污存在于他们”即是有染污者,指富兰那迦叶等六师。“贪等”一词,是显示染污的自性。“未开启”一词,此处以ava和ā为前缀的pura词根有“开启”之义,故说“开启它”。将v读作p,亦有“开启”的读法。为避免将“甘露”理解为水等义,故说“涅槃的”。“这些有情听闻”是连接上下文。“无垢”一词,此处“vi”前缀有“无”的意思,故说“从无有”,由此显示“无染污存在于彼”即是“无垢”的语义。“正自觉者”一语,是显示其他词义的自性。“应以次第之道觉悟”即是“随觉”,此时应取四谛法,故说“四谛法”。

“石所成”一词,是显示“由石而生,故名石所成”的语义。“以一切知智”一语,是显示遍眼的自性。“世尊,您亦”是连接词。“法”一词是“慧”的同义词,故说“法所成即慧所成”。“忧愁已离于此者”称为离忧者,即指世尊。“沉入忧愁”称为忧沉者,即指众人。“忧沉且为生老所制伏”,应当连接“和”字,以此显示“和”字为省略所表示的内容。

“世尊”一词应连接于“勇者”等称号。“以具精进性”一语,是显示“精进存在于彼”故为“勇者”的语义。“在声论中,对呼格词不应作词析”,这是依呼格的用法而言,但在此处,为显示其义,应当知道已作了词析。“天子……乃至……由已调伏”,是显示“诸魔被此战胜的战斗”即为“战胜战斗者”的语义。此处,蕴魔被死魔所摄,二者一同被战胜。“有情载者”对应于第一字母,“商队载者”对应于第二字母。其中,若以譬喻说为“商队载者”,则对应于第二字母;若以主要含义说为“载运有情”即“有情载者”,则对应于第一字母。而此处是取第一字母,故说“载运有情故为有情载者”。“债不存在于此”即是无债者,指世尊。

9关于“佛眼”:这里,眼有两种,依肉眼与智眼而分。其中,肉眼又有两种,即净眼与扶尘根眼。在那里,净色称为净眼,被眉骨所围的肉团则称为扶尘根眼。然而智眼有五种:天眼、法眼、慧眼、佛眼和遍眼。其中,天眼通智名为天眼,下三圣道名为法眼,阿拉汉道智名为慧眼,根上下智及随眠智名为佛眼,一切知智名为遍眼。而在这里,由于是说“以佛眼”,仅指所说的这两种智,因此说“以根……乃至……智及”。“hi”是确实的意思。“他们”指那些众生。“信等”是以ādi字摄取精进、念、定、慧根。“锐利”即锐利,“钝”是更为微细,“行相”则是原因。这三对是依外义复合而说的。“易令知”指容易了知的人,同样地“难令知”指难以了知的人,为了显示其含义,所以说“他们以所说原因”等。“他世及罪过”指他世的罪过,“从怖畏见他们”指因为怖畏他世罪过而见的人,为了显示含义而说“他们”等。这二对是依kita而说,在这里,于最后一对中,虽没有说出“非少数他世罪过怖畏见者”的第二个词,但在《无碍解道》圣典中是成双而说的。“莲花存在于此”,依语义,丛、蔓、池或林都可称为“莲花林”,而这里说“在莲花林”。“唯沉没而”为连结,“滋养”。

「以覆盖而覆盖」为覆盖者,非覆盖者为不覆盖者。不覆盖者名为从义理开显,故说「开显」。「so」者,圣道也。「hi」者,真实也。「最后二词」者,在偈颂之最上二词。「此即义」者,此将说之如是义应见,为连结。「hi」者,详说也。「我不说」者,于此,由最上人性故说「我」。「在天人中」应说,依单数余格故说「在人中」,故说「在天人中」。

六、五群比丘事

1010.「以因缘生起」者,以因缘而生起。「无垢种姓者」,此之种姓自性无垢,故为无垢种姓。虽然不加区别地说「智」,但从义理而言,唯是无障智,故说「一切知智」。「从此」者,从「我将说法」之思惟日起,与下文相连。然而天人只知阿拉喇之死亡,不知其生于无所有处。世尊则知一切,故说「生于无所有处」。以「已退失」一词,显示此处「大损失者」中「hā」字根之义。「彼之」者,阿拉喇之。应说「大损失者」,但将 k 音变为 y 音,故说「大损失者」。「非时」者,于梵行住无机会,意为无所有处。「昨日」者,前一过去日。「彼亦」者,伍达咖拉玛子亦然。「亦」字相对于阿拉喇而言。其中,阿拉喇咖喇玛获得直至无所有处禅那,故生于无所有处。伍达咖拉玛子获得直至非想非非想处禅那,故应知生于非想非非想处。为显示「多作」与「多利益」二种读法之合理性,故说「多作者,多利益」。「被遣送之状态」,应连接「玛」字。以此显示「被遣」一词中「阿德」字表示身体。

11因与“中间”一词相应,此处“伽耶、菩提”在属格义上使用了业格,故说“伽耶与菩提道场之间”。

为显示偈颂中四个“一切”里,第二个“一切”是无余义,其余为有余义,故说“一切三地法”等。词义极易了知。阿拉汉果也因渴爱灭尽,而说“于渴爱灭尽之涅槃”。“自己”一词是“自我”的同义词,而“证知”一词以“tvā”后缀结尾,故说“自己证知后”。又以“一切四地法”一句,显示动词“知”根的业处。“此是我师”一句,则显示宣示的方式。

以“出世间法”一词,显示对于世间法也有老师。“对等者”:此处“对”字是“对应”之义,故说“相对应之人”,意指没有相似的人。“清凉者”:成为清凉而安住,或达至清凉的状态。

“迦尸诸”者,因以复数说,故为诸地方之名。因地方群体为国名,故说“迦尸国”。以“城”字,显示“布喇”字为城之同义词。“为获得”者,为令获得之目的。以“鼓”字,显示“敦杜毗”字为鼓之表示词。鼓以“敦杜”之声充满两边,故称敦杜毗。将德音与喇音结合,亦有“敦德儒毗”之读法,此为非正读。“我将击”,此处以“击打”一词,显示“将被击打”中以“阿”为首之“哈那”字根之义;以“我将”一词,显示现在时之未来时态中将发生之状态;以“伊提”一词,显示表示行相之“伊提”字之省略。

“无边胜者”:以称为“无边”的一切知智为近因,依阿拉汉道智战胜一切烦恼敌。这里是藉果的邻近施设,显示其无边胜者的状态。“胡韦亚巴伍索”应拆分为“胡韦亚、阿毗、阿伍索”等词:“胡”字根表存在义,“阿毗”表“如是”之名。为显示此义,说“具寿,应如是存在”。又将瓦音转为巴音,读作“胡贝亚”亦合理。

12“为义而行”:以此显示“为众多事义而行者,即多事者”的语义。“精勤”:由于难行之行而精勤。“已失”:显示“迷乱”中,以vi为前缀的bhamu字根具有不安住义,故从意义上说为“已失”。“耳”:此处“耳”字指耳识等,故说“耳根”。“威仪”:此处解释词义:所谓“行动、行为即是威仪”,故指难行之行。“汝等知否”:此处“no”音即是“nu”的意义,故说“汝等知否”。“句”:能表示义理。为显示“令知”的表达方式,故说“我是佛”。

13“如是”:从“作眼”等开始。“句义”:从词与义,或从诸词之义。“如是”:如所说。“确实”:真实。“经文之说”:依经文所说之语。

18“以天众”:以称为梵天之天众。“彼具寿已住立”为连结。“那即是善来比丘具足戒”为结合。

19“于第二日生起法眼”为连结。“第二日”等,是参照太阴日而说。“月之”:指阿萨离月黑分。“彼一切比丘”为结合。“以无我经”:以无我相经。

“第五日”者,即月之第五日。“世间”者,指有情世间。“人中阿拉汉”者,以此显示天界阿拉汉众多之义。

七、出家事

31“旧与随旧”者,属于过去与相续的种种有。“六十一”者,即一加六十,或说超一之六十,故为六十一。

“于彼”者,在那六十一位人阿拉汉中。“前行”者,指先前所作的方便,即前方便之意。“以群结”者,结为群体。“他们”为五十五人。“将烧”者,将燃烧。“带出”者,从村落中带出。“于他们”者,在那五十五人之中。此处须连接“除了五人”。“其余”者,即除此五人外的其余人等。“彼”指亚萨童子自身。“他们亦”指另外四人也如此。“于彼处”指在身体上。“彼一切亦”指亚萨的父母、妻子连同其同伴。“以此”即以此前方便。

“告”,即是说。

32为了说明“天界诸境中的有为之天的贪索”,故说“名为天”等。“贪索”即名为贪的系缚。“不听闻性”在此处是具格的意义,故说“以不听闻性”。“退失”是指以何而退失?因此说“从殊胜证得”。“从殊胜证得”即从名为道果的殊胜证得中退失。

33“作终极卑劣”是为了显示“终极”的词义,故说“卑劣”。“下劣有情”表明终极的自相。此为呼唤语。“彼”指贪索。“嘿”指真实。“彼”指魔波旬。因为连在空中行走者的五神通也是系缚,所以它于空中行、转起;由此词义,魔波旬称贪索为“空中行者”。

34“从种种国土”:即从同一方的种种国土。关于“我听许……出家”等文中的判定,应如此了知:其关联是,应由度人出家的比丘令其出家。“被遮止之人”的关联:“于他”是指于他人,以“诸比丘!不应……令出家”的经文为起始。“他们”指被遮止之人,“彼亦且”指那人自身。应联系为:唯被听许者应令出家。“彼之且”指人之且,或他们父母之且,这是语序的颠倒。应联系为:我将解说听许之相。

“如是”:依以上所说的方法。“且”字的作用是总括句义。意思是:若未剃发,且同一界内还有其他比丘。“其他”是指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剃”即剃发,那项工作称为剃发业。“彼之”是指剃发业的。“机会”指出家的时机。说了“不得机会”之后,为显示其原因而说“若”等。

「未说者亦」者,此中虽说了「亦」字,但何名为说耶?为显示此而说。「令对戒师出家」者,此中出家有四种:苦行出家、游方者出家、沙马内拉出家、达上出家。其中,剃除须发名为苦行出家,因从取树皮衣等之初即应舍弃故。仙人出家亦是彼之别名。仅剃除须发名为游方者出家,因从取袈裟等之初即应舍弃故。剃除须发及披袈裟名为沙马内拉出家,因从受三归之初即应舍弃故。达上出家有三种:来比丘达上出家、受三归达上出家、白四甘马达上出家。其中,于来比丘达上出家,剃除须发等一切仅于一时即成就,因由世尊「来,比丘」之语而生起故。受三归达上出家即与沙马内拉出家相似。剃除须发、披袈裟及受三归名为白四甘马达上出家,因从受羯磨之初即应舍弃故。其中,乃意指沙马内拉出家而说「令对戒师出家」。「对戒师」者,即限定于戒师之侍奉义务处。其义为:于出家羯磨中不作自己之主宰。年少比丘应作三事:剃发、披袈裟、授三归。有些人将「然三归应自授」之读法引至此处,说年少比丘不应授三归,此不应采纳,因年少者已是比丘,且比丘们得令出家故。若戒师不作剃发及披袈裟,仅为出家目的而授三归,出家不成就,因未作出家应作事故。若诵甘马语而令达上,达上成就,因未得衣者达上成立故,且无羯磨过失故。「界内」者,即近行界内之结界。「令出家后」者,乃意指剃发而说,因「披袈裟」对披袈裟另说故。因沙马内拉之授三归不成就,故说「然三归应自授」。「令人出家」为连接。「是」者,即真实。「依命令」者,即依比丘们之命令。「任何人」者,即在家与出家者中任何人。

说“堪能者”之后,为显示其含义而说“有因者”。“有因者”,指依于道果的近依而转起者。“有名声者”,指具足眷属之名声与美誉者。“即使已给机会”是说,即使已给了机会。“自己”,指不应让其他人去吩咐。“只从此处”,指只从见到的地方。“彼”指求出家者。“疥癣或”,指痒或。“疥疮或”也是一种读法,其义为疥疮。“疮或”,指疱疮。“以此量”,指以此量进行摩擦沐浴的量。“不退转法”,指不退转至居士状态的性质。“知恩”,指了知已被施予利益的性质。“识恩”,指使已被施予的利益变得显著明了。

“非出离论”,指诸如“随心所欲地睡眠,随心所欲地进食,戏乐于心念,无有厌倦地安住”等言论。在显示了不应说的之后,为显示应说的而说:“那么,应对他”。“他”指求出家者。为显示告知的方式而说:“由告知者…”等语。“以色、形状、香、意向、处所等方式”,即应以这些方式告知,这是连接。“是”,是为显示果报,即要说告知的果报。“彼”指求出家者。“先前”,指于前生,或是于出家之前。如同想要刺破棘刺而成熟的疮,智便会生起,这是连接。“彼”指求出家者的。“因陀罗之矛”,即帝释天的金刚武器。它由因陀罗投掷、射出,故称因陀罗之矛。如同因陀罗之矛粉碎于山岩,一切烦恼亦被粉碎,这是连接。“如刀锋”,指如同刀的尖端。其义为如同刀业的终点。“是”,意为真实。“因此”,指因已获得,所以如此。“彼”指求出家者的。

“居士味”,指住在家中者的气味。“然而亦”,表示即使覆蔽,这是连接。“彼”指求出家者的。“师”指授皈依的师、或授甘马语的师、或授教诫的师。“仅彼”指仅那位求出家者。“由那位比丘”指由作为师或戒师的比丘。

“非依命令”者,即非依师、戒师之命令。以此显示:若非依师、戒师之命令,任何人不应穿着下衣等。“比丘”者,是师、戒师比丘。“仅彼”者,指那求出家者。“以戒师为根本”者,是以戒师为根本进行着下衣、披覆上衣。“此”为决断。

“于彼处”者,指出家、达上之处。“他们”者,指比丘们。“然”者,指于令其礼拜之后,或礼拜的无间。“如是说”者,以圣典方式的例示,显示注释的方式:“我所说者,你应当说。”“然”者,指此无间。“彼”者,指那求出家者,应授予,如此连接。“即使一句”者,即在三语句中哪怕一句,或在九种格尾词中哪怕一词。“即使一字”者,即在二十四字中哪怕一字。

“一边清净”者,仅由一位羯磨师之处所与作法具足而清净。“两边清净”者,由授予皈依的师与沙弥两者之清净。“处所、作法具足”者,指诸如胸部等处所以及收摄等作法之具足。“说”者,是说处所、作法具足。“不能”者,应理解为“不能说”。

“这些”是指诸皈依。“而”字为接续之词,亦为庄严文句之用。“一连结”意为同一连结。应作鼻音结尾,于授予时,在“佛”与“皈依”二词之间,以及“皈依”与“我去”二词之间不作间隔,唯作同一连结而授予,这是所说的。为什么?因为三词之间无任何间隔字母。“间断”是指作间隔。应作 m 音结尾,于授予时,三词之间不作同一连结,唯作间隔而授予,这是所说的。为什么?因为三词之间有出音 m 作为间隔存在。“在安达咖注疏中所说”是连接之词。“那”是言说,于“无”一词中是作者,于“未说”一词中是所作。“如是”是指:以“尊者,我是佛护”等方式,凡不如此说者,皈依不坏;唯有破坏 bu、da 等字母之情形,或虽具足作法者,皈依方坏,这是意趣所在。

“三次”以此显示一次或二次都不可以。然而超过三次,即使千次也是可以的。“于此”是指于那些出家与具足戒中。“从他”是指从他人。“彼”是指具足戒。但出家则是被允许的,这是连接。“从他亦”中的“亦”字关联前文。“彼”是指出家。“以此”是指以此剃发、披袈裟衣、授予皈依。“因为”是为了显示结果。

“此”是指此沙弥。说“有行”之后,为显示其义而说“具有智者种性”。“若”是指如是之时。“对彼”是指对此沙弥。“于彼处”是指在沙弥地位所安住之处。应连接为:如世尊所教示,应当那样教示。“此”是指“我允许……乃至……离受持金银”的教示。

「那」者,乃安达罗注疏中所说之言。「如巴利」者,「唯」字表确定之义,由此应当唯依巴利而教示,以此为遮止“应离巴利而以他式教示”之说。若离巴利而另式诵“我受持离杀生学处”者,亦无过失。「因为」者,真实义,或因由义。「他们」者,指诸学处。「只要」者,应连属为:只要多久期间尚未知解、尚未善巧。「仅近侍行者」者,唯在师与依止师之近处而行。「对彼」者,对沙弥而言。「净与不净」者,离十学处为净,触摸等为不净,不触摸等为净。「由彼亦」者,由沙弥亦能作。「灭摈支分」者,指相状灭摈之支分。「应善学」者,针对不善学者,有相状灭摈及杖羯磨灭摈,此是意趣所在。

十、第二魔事

35为显示「我的」一词在「已得、已作证」等句中属格作作者之义,故说「我,是义」。以「或者」等句,显示「我的」一词在「从如理作意、从如理正勤」等句中的关联性。「从如理作意、从如理正勤」此中,从格表原因义,故说「以彼为因」。又以「又」等句,将「我的」一词以属主之义连接于「从如理作意、从如理正勤」等句,复以作者之义连接于「已得、已作证」等句,应作格位转换,如是显示。

十一、跋达瓦基亚组事

36「具足善妙之色与心者,故名善妙者。」结缚之聚名为品,依省略后词之法,以品而行者称为品行者。他们既是善妙者,又是品行者,故略去迦音,名为善妙品行者。为明此义,故说「善妙品行者」等句。「'沃'声仅为不变词」,此句遮止对「汝」词及「窝」格作出任何作用。「嘿」者,真实也。「德」者,即指善妙品行者。「伊德」者,守护五戒。「先前业」者,前世所积集之善业。

十二、伍卢韦拉神变事

38「应遍取」者,于此处,达达都之巴利与阿帝二前缀,有制伏之义,故说「应制伏」。

39「后置」者,义谓结集之后,由书写贝叶者所增置。

44「如是说者如从窝那德」,以此句显示「阿哈勒哈托」一词之二次派生性。因口扩展故,缓慢、低劣、极口者,以语义,火盆被称为缓慢口者,故说「被称为火器皿」。

51由于调伏龙的那段时期长久延续、持续进行,故称彼为“长久延续者”;从彼时起便已净信,此为文句连属。为阐明此义,故说“从长时以来”。

52“一切处”,即于“结发者”等一切文句之处。“肩荷”者,于此,水瓶等游方者的资具称为“荷”,以称为“荷”的重担所盛满的担子,即是“肩荷”。为以一分来显示此义,故说“荷担”。

十三、频婆娑罗会见事

55“拉提”一词乃幼树之称谓,如“芒果幼树”等处的用法。此处为表明幼棕榈树名为拉提,故说“于棕榈园中”。“瓦德树”即榕树。此处以“瓦德”一词显示:榕树因多根而善安立,以善安立之义,名为“善立”。又以“树”这一词,显示此处之塔庙语乃就塔庙树而言,排除了神殿与佛塔。“其”指榕树的。“此”即“善立塔庙”这一名称。为显示“尼由德”,即依世俗言说,从十千之数中取出而应结合之义,也就是说,十千名为尼由德,故说“一尼由德即十千”。亦有读作“那由德”的,但并不适当,因其与那由德所称之数混误的缘故。“他们”,指十二尼由德的婆罗门居士。

「因身瘦故」一句,是说明「这些之中谁的身瘦」,即显示「瘦者」的词义。其中的「咖」字在这里是「我」的意思。「教诫者」一词,是说明「教诫」的「于」后缀在此处表动作主体之义。因偈颂格律的关系,短音「阿」变为长音。又,「或者」等句,是说明:自己成为瘦者而又教诫他人,即是「瘦教诫者」的词义。「此」是指这个义类,或这个意义。「汝已舍」是连接。「德」是「你」的意思。「如是所说」是结合。

「欲女」一词,是因为「伊」音脱落而形成连音,所以解释为「欲与女」。「于依」之中,这里是指在欲依、蕴依、烦恼依、行依这四种依中,指蕴依,故说「于蕴依」。

「何行」:这里的「何」字,正如「何为汝力,大王」等句中的用法,是「何处」之义,因此说「何处行」。它只是一个不变词。

为了排除「足」字在「足迹」「足掌」等方面的意义,所以称为「涅槃足」。以「寂静自性故」等说明:此足的自性是寂静的,因此是寂静。这里没有依着,所以是无依。这里没有任何事物,所以是无所有。于三有中不再产生,所以是不着。不会变成别的样子,所以是不异变。不应以任何其他方式引导,即是显示「不应异引」的词义。「以彼」:即以「寂静」等词。「我」:我的;「意」表示连结。这里,「于天人世间我意所喜乐」,我要说什么呢?如此显示这个含义作为结合。

56「彼」:即声闻性。

57「阿萨萨咖」:此处「阿」前缀与「萨萨」词根相连,「阿」前缀与「西萨」词根相似。由于属于第六格(所有格)的用法,并加上表示状态的后缀「ṇvu」,因此说「阿西萨那」(希望)。以「巴塔那」(希求)一词显示「阿」前缀「西萨」词根的含义。「阿萨」:指频婆娑罗王。「塔塔」:于三宝中。「尼差亚嘎玛那梅瓦」:以「萨拉纳」即「皈依」的决定而了知,即已达到。「阿塔桑尼亚达那」:自己将自己交付于三宝。以此显示在自我交付、礼拜、依止、以弟子身份承担这四种皈依中,此处显示的是自我交付的皈依。「阿亚」:频婆娑罗王。「达」:决定的皈依性。「巴尼巴达嘎玛那差」:此处「巴尼」即手。如同「巴达」「巴达」等词通过长短音而形成「遮拉纳」(足)一样,「巴尼」「巴尼」等词表示「咖拉」(手)。因此说「巴尼即手」。「巴达那」为「巴达」,手的「巴达」即「巴尼巴达」(合掌)。从义理上讲,就是合掌礼拜的意思。行与作者的含义。以此显示礼拜的皈依。「差」字也应连接到「巴咖德」(明显)一词。明显地做,这就是它的意思。

58“Siṅgīnikkhasavaṇṇa”:在此,“siṅgī”所称的“nikkha”即“siṅgīnikkha”,与它颜色相同者便是“siṅgīnikkhasavaṇṇa”。为显示词义,故说“与 siṅgī 金 nikkha 颜色相同”。其中,用“suvaṇṇa”一词显示“nikkha”在此处是金的意思,排除了五金等义。以“samāna”一词显示“savaṇṇa”中的“sa”字正是“samāna”的意思。“sabbesu”:于一切眼等诸根之中。“danto”:已调伏。说的就是根律仪。为使此义明显,说“世尊确实”等。

59“Oṇītapattapāṇī”:为显示词义,说“从钵……”等,意即“手已从钵移开者”。用“apanītapāṇi”显示“oṇīta”一词有“移开”的意思,并且应与“pāṇi”一词相连。以“sallakkhetvā”显示,应把余下的经文中的业格“bhagavantaṃ”与“sallakkhetvā”连接起来。“ekamantaṃ”:此中“anta”字有附近或边际的意思,且业格用在这里是处格之义,为了说明这一点而说“于一处”。又因为可能出现“atthika”的用法,所以说“或为礼敬佛陀而来,或为听法而来”。“appākiṇṇaṃ”:此中“appa”字是否定的意思,因此说“anākiṇṇaṃ”(不混杂)。也有“abbokiṇṇaṃ”的读法。“appanigghosaṃ”:此中以“appasadda”一词已经包含了语声,所以用这种遮遣的方法来表示只应取其城市的喧嚣声,说“以城市的喧嚣声为 appanigghosa”。在三种读法中,以第一种读法显示分别:众人之风为 janavāto,离彼即是 vijanavātaṃ。以第二种读法显示分别:众人之论为 j…”},{

14. 舍利弗与摩嘎剌那出家的故事

60「Te」:指舍利弗與摩嘎剌那。「agamaṃsu kirā」:此為連接。「tatrā」:於山頂集會。「athā」:思量之後。「tassā」:指 Sañcaya 的。「pāraṃ」:彼岸。「etthā」:於汝等之說中。「idaṃ」:此說唯此而已之義。「yo」:任何人。「tvañca ahañca amhe, tesu」:於名為「tumha」等三詞中,以單數法應作時,唯應作最後之單數。「tenā」:以作約定之因。

为以广说开显略说之义,故说“此确实”等。“atthīkehī”:以求不死为希求者。“upaññātaṃ maggaṃ”:不死之道已由亲近而了知。既已知又已亲近,故连同前缀转释词义,以显示前缀之义与词根之义彼此各别。或为显示“我等求不死者应追随已亲近了知的不死之道”,故说“或者”等。以道果省察智亲近而应知为“upaññātaṃ”涅槃。为显示“magga”词根有寻求之义,故说“pariyesanto”(寻求)。

舍利弗也提出问题,这是连接。“kamaṇḍaluto”:从水瓶。“paṭisandhāro”:由于自己与他人都不言语,从而在中间封住间隙,故称“paṭisandhāro”。“etthā”:在“na tyāhaṃ sakkomī”这一句中。应这样理解其中的意趣,这是连接。“ettakaṃ”:这样的问题。“imassā”:指那位游方者的。“avisayabhāvaṃ”:指不是自己所能企及的境界。

“hetuppabhavā”:依“因缘而生”的词义,五蕴被称为因所生,为表明此义,故说“名因所生者即五蕴”。“tenā”:以“ye dhammā hetuppabhavā”这一句。“assā”:指舍利弗游方者。“tesaṃ hetu nāma samudayasaccaṃ”:以此显示——依“果从此而生”的词义,集谛名为因。“tañca”:此即集谛。“tesaṃ”:为显示此处“ta”字所涵盖的范围,故说“二谛中的”。“nirodho”:在此以不转起的方式而灭。“tañca”:此即灭。“tenā”:以“tesañca yo nirodho”这一句。“assā”:指舍利弗游方者。“etthā”:在这首偈颂中,或在四谛中。“nayato”:由无间道而引导,或由不离性而引导,或由教导方法而引导。为使此义明显,故说“于灭中”等。或者,以部分相似的一分道,应当取道谛,为显示此义,故说“或者”等。灭与灭的方法合称为“灭”,应作部分相似的一分。“tesañca”:此处以“ca”字未显的集合义,也应取道谛,这样说。这一理趣在注疏中并未说明。

「若」者,以此说明「若」字之义。「仅此许」者,以此说明「仅此」字之义。「从此以上无有」者,以此显示「仅」字之果。「从此」者,即从入流果。「此……乃至……应得」者,以此显示「仅此许」字之义相。「此即法」者,以此说明「此即法」句之义。「通达义」者,「遍」为前缀的「知」界,此处有通达之义,故说「通达义」。「汝等」者,指马胜长老而说。以此显示「通达」者,此处为昨日过去时、为他句、中士夫、复数义之语尾。「劫那由他」者,以劫之那由他,即百千俱胝之百那由他之义。「已超越」者,已超越。义为:被我等未见而令超越。

62六十二、作为所缘之涅槃,因其甚深性,作为能缘之智亦意指甚深,故说「甚深智」。如细布之缝制,意指细针。「诸依之正尽灭义,涅槃名为依灭」,故说「依灭者,于涅槃」。「以彼为所缘」者,以彼涅槃为所缘。「解脱」者,果解脱。「声闻波罗蜜智」者,于上首声闻波罗蜜智。「他们」者,于舍利弗与摩嘎剌那。半月而住立于阿拉汉,是关联。

「过去」者,于超过劫百千之无数劫顶。「彼」者,于佛陀处愿求上首声闻性,是连结。「牟尼处」者,于牟尼之处。彼处,从贪等,或从粗重,贪等平息于此,故称为牟尼处,于彼处。愿求而遣送,是关联。「于彼处」者,于青莲华台。「他们」者,于苦行者之最胜者。

63六十三、「他们」指诸家族。「寡妇性」以此显示“寡妇的状态即寡居”的语义。「寡妇」即离夫者。因她离夫,故称「寡妇」;或因她失夫,故称「寡妇」。「以二者」即指子出家与夫出家这两种。

「散泽耶之」:此处以依止喻所依,故依止中有能依之喻,因此说为“散泽耶的弟子们”。或者,后缀“那”表示“属于彼”之义,故说为“散泽耶的弟子们”。「摩揭陀之」:因为是复数形式,故为国土之名,说为“摩揭陀国”。「王舍城」:此处“瓦迦”意为金刚,故“瓦迦”即山;此城有如金刚之山环绕,故称王舍城,是以山脚环绕之势而筑的城。「大精进者」以此显示“他们具大雄力,如来为大雄”的语义。「以法引导者,何有嫉妒于知者」:此处依迦旃延文法,嫉妒一词在使用时可能涉及为格,若有疑惑,故说“于‘地’义中为主格,或于对格义中”。「于知者」即于了知的如来,或指知者。

15. 依止师的义务之说

64「无亲教师者」:此处,为显示其义——“亲近而审察可犯与不可犯者,名为亲教师;这些人没有亲教师,故为无亲教师者”——而说“可犯与不可犯”等。「举立钵」:以此显示其义:为托钵而举起站立,或以此钵而站立者,称为举立;那举立本身即是钵,故为举立钵。然而,在“于举立中不应放逸”等(《法句》168)中,托钵行乞被称为“举立”。因此,在那里,“为托钵而举起站立”应作为“举立”一词的语义。“为托钵而行持之钵”这句话,应越过“因为人们对此存有残食之想”一句,与“故说为举立钵”相连。因此,由于是为托钵而行持之钵,故说为举立钵。对于人们对此存有何想,则说:“因为人们对此存有残食之想”。其连接是:正是那举立钵,由于是出家者受用之物,人们不应将其丢弃、不应将其抛弃,故人们存有残食之想。意旨是:就出家者而言,由于是为托钵而行持之钵,故说为举立钵;而就人们而言,由于是不应丢弃之钵,故说为残食钵。为显示“举立钵”一词是句子而非复合词,而说“或者”等。以“举起后”显示:“举立”一词在此省略了后缀“已”。以“拿取”显……

“于彼,此为正确行持”——此处为了显示“彼”的所指范围,而说“应正确行持者”。这仅显示动作的所指,而非实物的所指。“此”即所说之人,“彼”即同住者。“为保护洗净之足”:为了保护洗净的脚,避免沾染尘土等。“诸鞋”即那些鞋。“于清晨时分”:从清晨时分起,此处为属格作离格使用。“从彼”:从那三支齿木中,为离格;或指在那三支齿木中。“所取之”:指所取的那支齿木。“尔时”:指取用之时。

“从彼”指从冷水或热水中,或者在冷水或热水中。“享用”即受用。“水”指洗脸水。“从厕所”这一句也涵盖了小便处。“如是”指在打扫的时候。“非空”指因有人的声音而不空寂。“座位”即长老的座位。句义连接为:应为坐在那座位的长老作应作之事。为了显示“此处有杂乱”的意思,而说“被某种垃圾所覆盖”。此处依词义:散落物为“散”,残食为“杂”,聚集为“乱”,故说为“杂乱”。依词义:此处可被梳理、可被系束者称为“梳”;以此被遮覆、被欲求者称为“梳垢”。“以手”的“以”字,也包含“以布片”等方式。

“合而为一”:即合为同一层。为何说“僧伽梨”?答:“一切……”等。以“因已缝合”显示词义:应被缝合,故称僧伽梨。连接句:当亲教师转身回望时,同住者应前往迎接。连接句:或以一步的距离。钵本身属于热、重物类,故为“钵所摄”;钵中所盛的粥等,也属于“钵所摄”。“于托钵处”:即托钵行乞之处。连接句:或指在乞得的粥等处。“彼”:指亲教师。“彼钵”:指属于热物等的那个钵。“或于其他处”:指在寺院等处。“彼”:指亲教师。连接句:在话语未完之时。“从此起”:即从“亲教师正在说话时”这一处所说的否定方式开始。以此显示:前文所说“不应走得太远”等以“不”字遮止的诸事中,无有违犯。“于任何处”:指在“不应于热处放置袈裟”等那些处所中的任何一处。“此”:指恶作罪。“盖”:即真实。为了显示“罪之附近”的含义,乃说“近于罪”。以“近”字显示:“附近”是“近”的同义词,并表明此处为受格作从格用法。连接句:尊者,说这样的话语实属应当。

“比村庄先”:先于亲教师到达村庄。“正以彼”:即以亲教师。连接句:与正在折返的同住者。说“浸湿”之后,为显示同一义,又说“为汗所湿”。这是表明:因汗所湿而湿透,即是“浸”的意思。以“超过而”显示“提起”一词的意趣,即一再向上提起。为了说明后句是前句的原因,故问“何因”。为了显示折叠在中间的过失,而说“使之齐平”等。连接句:从使之齐平折合起,因此常常破损。或者,从中间的折损起,因此薄弱。“此”指“提起四指之角”一语。连接句:以被折合的方式。为了显示“袈裟受用之内侧边际弯曲”的意思,而说“腰带”等。

“yo”指亲教师。先说“在村中”,为进一步说明这一含义,所以又说“在居家之间或在回来途中”。“或在回来途中”即在食堂中。“彼”指亲教师。“得食者”指已托得食钵的人,或其所得到的食物。与“钵食”连读成句。“彼”指亲教师。与“无钵食”连接成义。“自己所得者亦”——这个“亦”字,将“亲教师所得者亦”的意思一并含摄在内。“请拿来吧”——这是表示请求的语气助词,意思是“请拿来吧”。“时”指用餐之时。“已食”即已经进食,与“于此时”连接成义。“将近”指临近正午之时。

“无间隙”:这里“间隙”指隐没在内的东西,如席片、皮片等。“此钵地无间隙”,为显示“无缺损”的意思,故说“无缺损”。或为黑色,或为白灰固定,或为无尘土——这是连接。“钵”即钵。“已洗之砂”即清净之砂。“于彼”指于尘土、砂、石等。“复于彼”指于叶托等。“此语已说”——这是连接。“以面向”指以自己的面向。“倾斜”即倾斜。“然于端”指在衣的边角。“放置者之同住弟子之衣之受用”——这是连接。

“应以粉调和”:此处为了表明“应以粉的调和来导引”的意思,故说“应作团”。“于一无烟处”:以此显示“一边”在这里是“在一端之处”的含义。“火室”:即火堂。那里面确实燃着火,火在其中,故称为火;或因为在此处产生身汗,故称为火,这间屋就是火室。“以供养而作”:为了显示“前行”的意义,施炭等便称为前行。

“非以任何病”等语句,是显示精勤的原因。“实”:即真实。意思是,即便是一位无病的六十岁同住弟子,也应该这样做。“以不恭敬”:指做事情时带着不恭敬。“于与否定词相应”:即与表示遮止的否定词 na 相应的地方。“诸处”:在“不应在老师说话时中间插话”等句子所指的那些处所。“于地”:是以标示的方式来说,因为即便是墙壁也不应摩擦。“及椅凳”:这是用来显示门柱。这里是用“椅”这个词来表示椅凳,或是通过省略后词,或是以部分来通名而显示。“以不触”:以此显示“以不摩擦”,这里展示了“摩擦”这一词根的意义。“以此善护自己及他人”:是“相续”,它也就是“相续物”,以此义来显示虫巢、蜘蛛网、线等名为“相续物”,故说“相续物”等。“向上看”:指的是帷幕。它确实是向上悬挂、系缚着的,所以称为“向上看”,将 c 变作 k,也说成 ulloca。以 to 词来显示 ā 字具有源语的作用。“应除去”:即应移除。也有“应取下”的读法,它的意思是:应向下取、应落下。

“光孔之部分”:此处“部分”一词因并列关系而指别处,前面的词也应各自结合,故说“光孔的部分及角的部分”。为了显示其义,而说“内外”等。以“窗扇”表明“光孔”一词是窗扇的同义词。以“角”表明“角”一词就是角的同义词。

以「如初」等句,是说明唯应如最初所制而制立,不应以他法。此是就适当的最初所制而言。若最初所制变得不适当,也可依他法制立。所谓「正是为此义」,正是为了应如所制而制之义。「若已制立,在如是之时」这是结句。「此」指拆墙而制立。「于敷具、毯中,因有精华、最上者,故说‘敷具精华’」。「转回」指收回。「东方」一词,在此省略了y字母而作说明,故说“puratthimāyā(东方)”。

「应使离去」:于此,kasa词根有行走之义,故说「应带往他处」。其意思是:带着亲教师应去往他处。「他处」指另一处所。「应分离」:于此,为了显示应从邪见分离亲教师,故说「应令舍离」。说了「应当另请一位」之后,以「长老」等显示其方式。「应请彼彼比丘」是连结。「应使他人给予」的意思是:应由自己使另一比丘给予亲教师别住。「以何方便」的意思是:应以何种方便而给予?「iti」一词实为决定之义。复注中也以这个「以何方便」来说明此理则。「一切处」是指在一切「以何方便应退回」等句子中。在七种羯磨中,由于三种举罪甘马的重大,故说「不作举罪」。为了详述那意义,因此说「那么」等。

「应由那位同住弟子乞请」,这是连结。「若正在作时」是指若比丘们正在作羯磨时。「又若正在作时」是指若比丘们正在作举罪甘马时。「尔时」是当那羯磨作了之后。「如是」是指以这样的乞请。「不」是指那位亲教师。

“转回”一词:此处如“抛弃团食者”等处所说,“转回”一词乃动作之修饰语;ka语尾表示分离之义,故说“转回又转回”。“乃至”即“直到”。“乃至”一词实为“直到”的同义语,因此说“不应即刻离去”。只要还有少许染料滴落,便不应即刻离去,这是其中的理趣。“由异类人”者,即由作为作具的异类人。“不应不问戒师而入村”,是说在此情况下,不应为了做其他应做的事而入村。然而,可能有人会疑虑:“若为乞食则应可入”,因此说“或为乞食”等。“不问而”中的“而”字,在此显示“不问”处之ā音为tvā语尾的作用。“乞食之行处”,即为了乞食而行之处,应由戒师前往,这是其中的理趣。“住处”,指戒师的住处。“见”,即见戒师。

“或为见”,即是或为见不净。以此也断除了“仅为住宿不应前往”的疑虑。“事”者,指作为离去之因的事。依于不许可而说“乃至三次”。“彼”指戒师。“有”者,指同住弟子有(如是之事)。“若不成就”,以此显示:若能成就,则不应离去。“唯”字,表示离开诵经等成就。在如是遭到戒师阻止时,这是其中的理趣。“从病(愈)”,以此显示“痊愈”一词具有界限期许的意义。“有”者,指戒师有(病)。“他”者,指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彼”者,指那位比丘。

16. 同住弟子义务之论

67“于正行中的判定,应如是了知”,这是文句的连结。“由诵经等”的“等”字,包含了遍问等。“摄”字在摄取与简略把握的意义上也有使用,故说为“随摄”。或者,当面应作摄受,背后应作随摄。或以资具作摄受,以法作随摄。或为现法利益作摄受,为来世利益作随摄。或为世间利益作摄受,为出世间利益作随摄。“于彼”者,即对所说的“诵经、遍问、教诫、教诫”等事。于其中,诵示经文名为诵经,在词义上显示,读诵圣典即名诵经,因此说“诵经者,即圣典读诵”。“以圣典之义理解说”,以此显示再三地、或全面地询问圣典之义,即遍问之义。“于事”者,于应行、应止之事。“此”指应行之事。“又此”指应止之事。“语”者,以此在词义上显示,教诫即是教诫。于所陷入之事中,“应作此,不应作此”之语,名为教诫,这是文句的连结。“再三之语”,以此显示教诫中“anu”字具有不间断的意义。“若戒师有钵”者,虽以一般方式表述,但并非指其原先使用的钵,而是指多余的钵,故说“多余的钵”。“一切处”,即指一切如“若戒师有衣”等句所说之处。“其他”,指衣钵以外的其他物品。“沙门资具”,指伞、鞋等沙门资具。“于此”,即于共住弟子的行持中。“以理”,即依于道理。

不正行等之说

68“戒师行”者,指对戒师应履行之行仪。“彼”者,指共住弟子。“犯恶作”者,义为彼犯,或彼犯恶作,此为文句连结。“应摈出”者,此处前缀“pa”加于词根“nud”,依义理等,于此作驱摈义,故说“应驱摈”。“过度”者,指超过限量。“家居之爱”者,指慈爱与亲昵。所言“以所说对治之理”者,即依黑分所说对治之理。“足以摈出”者,此处“alaṃ”一字,于“应当”义与“拒绝”义二者中,此处取应当义,故说“应当摈出”。

“有过失者”:此处指超越常态而转起依止,是为过失,是为过患。彼具有此者,即是有过失者,为显示此义故说“有过错者”。为显示其义,故说“犯戒”。“罪”者,指恶作罪。“彼”者,指此行仪。

“他们”者,指共住弟子们。“行”者,指对众多共住弟子所行之行仪。“接受或……乃至……愚者”者,此处为显示愚者之原因,故说“不知接受或不接受”。因不知接受或不接受,故为愚者,此为所说义。为显示不知之原因,故说“愚者”。因愚故,不知接受或不接受,此为所说义。“于他们”者,指于众多共住弟子中。“彼”者,指具足此行仪之比丘。“他们”者,指其余诸共住弟子。

拉达婆罗门事缘之说

69“尊者舍利弗虽知”一句,是与上文连接;以此遮止“岂有不知而问”的疑惑。“世尊欲许可”亦与上文连接。‘pana’字有责备之义,表示“虽如此知道”。‘轻’为含摄于原因中的特定修饰语;意谓因轻而拒绝。‘彼之’指世尊的,与‘意趣’连接。为说明“知意趣”一语的理由,故说“诸佛实……”等。‘实’即真实。‘而此’指舍利弗长老。‘最上’即顶点、极致。‘最胜’即殊胜、最上。

在“善巧比丘、有能力者”一句中,为显示善巧与有能力的差别,故说“名为善巧者……”等。其中,凡能流利诵出附有义疏的律藏者,即名为善巧——应如此连接。“因此”指在律藏诵习的比丘之中。“凡彼”指那比丘。“善受持”即善加受持义疏。“此亦”的“亦”字指向前述比丘。“于此义”即于此一事、于此境界之义。为以遮遣与随顺的方式显示有能力,故说“然凡……”等。“然凡不能”应连接。“为何”故说“或因咳嗽、痨病、痰等……”等。其中,咳嗽、痨病与痰,是这些疾病中为首的,故称咳嗽、痨病、痰等,以“等”字包含羊痫、哑等。唇、齿与舌,是这些部位中为首的,故称唇、齿、舌等,指这些部位。“以句与字”即依文句与字母。“字”一词在此表示字母义。“减损”指因喉咙而减损。“或应以他法说”指应以其他松弛等方式来说。“以他法说”指以其他浓重等方式来说。“彼之相反”指与那无能力者相反的比丘——应如此连接。“从彼”指从应令知者。“凡”指凡此方式,此为主动业;“僧团”此为令作业。此处之令作业,据“吉德”所说。

71“达上后立即”一句中,为遮止“达上者之立即”的误解,故说“成为达上者之后立即”;以‘eva’字遮止长时间。“令拔济”一词中,前缀‘ud-’加词根‘lup’,或以前缀之力,或以义之增上之力,由于词根多义,此处取前缀‘ud-’加词根‘dhar’之义——为表明此义,故说“令拔出”。令起立,或令举起而持,此为释义。为表同一含义,故说“不善……”等。其中,“令从不善起立”以此义与自性之持,显示前缀‘ud-’之义;“令安立于善”以此义与自性之持,显示词根‘dhar’之义。为显示前缀‘ud-’的举起义,又说“或从沙弥身份拔出”。‘依’字在‘依取’中,不取‘近处取’的词义,因约定俗成之义明显,故直接显示其约定意义,即是显示意趣。

73“所依止”于此显示词义:“adhi”意为恒常,即恒常安住、流转,故称“adhiṭṭhitā”,因此说“恒常流转”。问:“为何四缘称为依止?”答:“因为……”等。所谓“四”,即依止四缘,自体安住流转,故为依止,以此显示未予明说的业之义。

18. 师事之说

75“汝等何”一词中,因脱落“e”音而成连音,故说为“kiṃ te ayaṃ”。“应教诫”以此显示“ovadiyo”中“ṇya”后缀的业之义。“为彼之”则因见后句“即此结群者”中的“ya”字,而于前句令知“ta”字,意为“为彼众多”。

76“彼”指游方者巴苏罗。“由彼”指由优陀夷长老。“如法地”即与法相应、与理相应。“善巧”应是前文所说的相貌;然而,“有能力”如何得知?故说“若复能……”等。“若复能”应作连接。“且”意为真实。“此”指有能力性,或指“以五……乃至……能调伏”等语句。

77“于转向外道派者”,指转投于称为外道的教法对立派者。“行仪与正行之教授”,指极应行持的上品正行戒之教授。以此教授行仪,故称为师,这是显示该词的语意。“仅名而已”,指“老师”或“弟子”仅是名称而已。“异”,指有别于依止师或同住弟子。

20. 礼敬与谢罪之论

80“所说之相”,为连接。“应由依止弟子作”,为配合。“出家、受具、法弟子”,指出家弟子、受具弟子及法弟子。“对他们”,指对出家、受具、法弟子等。“于他们”,指于此三种弟子。“对老师”,指出家弟子对出家老师,受具弟子对受具老师,这是其义。“近处”,指依止老师及法老师之近处。“因此”,指因为弟子应对老师正确行持,所以如此。“老师亦”,指依止、出家、受具、法老师亦然。教诫老师亦包含于他们之中。“于他们”,指于四种弟子。

22. 依止舍断之论

告白之抉择

83“于依止止息”,是总体的依处。“依止师已离去或”等,是部分的依处。“欲离住”,以此显示无依恋的状态。如是去者,即如是依止师已去,这是连接。“于其他时亦”,指于其他时亦然,意为依止师令其别住之时。“同一共受用同受用”,指由自己或由依止师,同一资具的共受用及法的共受用。“乃至一日”,“乃至”一词为呵责义,二日以上更不待言,这是其义。“无避免”,指无罪的避免,即无罪的回避、无罪的除去,这是意趣。“有惭耻心、可爱”,指有惭耻心且戒行可爱的比丘,这是连接。“当日即”,指于彼依止师离去之日即可。“如是”,如问“依止师将速来”那样,答“我将速来”,这是其义。“若说”,指若老师说,这是连接。“彼”,指比丘的。“同类”,指有惭耻心且戒行可爱的状态。

“直至来”:直至依止师归来。“不”:指不依止依止师。“令住”一词为使役用法。“于彼处”:于依止师所去之处。“由彼”:由依止师。“进行”:进行。“或因河满而受扰”:此为连接,意为因河水上涨而等待水退,或因遭盗贼等扰害而寻求同伴。“彼”:依止师。

“依止驱摈”:以此显示“命令”一词具有“命令”的语义,因此“依止驱摈”称为“命令”。“依止驱摈”意为对依止师、老师进行驱摈。因此被驱摈——这是连接。“以‘已请问’等”:此处以“等”字含摄“勿请问我墓地行”等句。“由彼”:由同住弟子。“应令容忍”:应令其忍受。

“那些”:指由诸大长老,或先由诸大长老。“往他处”:从依止师的住处前往另一住处。“或许”:连接为“或许能堪忍”之义。“于彼处”:即在他处。“饥馑等过失”:此处以“等”字应含摄亲族别离等过失。“彼处”:自己曾住的那一处。“他人”:连接为“依止师以外的其他比丘”。以此显示:由于被此依止师所舍弃,即使在与依止师合诵的情况下,依止关系也不会止息。

合诵之抉择

「已询问」:指询问过弟子之后。「对他们亦是」:对老师与弟子等也是如此。「何时」:在什么时候。「傍晚或夜间」:指今天傍晚或夜间。「就在那刹那」:即在他接受的那一刹那。

「彼」:指弟子。「从彼处」:从村落。「善逝」:善去,意指依止止息。「又」:再者。说明询问后离去之判定后,为显示未询问而离去的情形,便说「未询问老师」等。「逾越近行界」:当逾越近行界时,或因逾越的缘故。此中所谓近行界,若于有围墙的住处,即指围墙本身;若无围墙,即指应有围墙之处。

「傍晚或夜分」:指今天傍晚或夜分。「明日」:指明天。

「界外」:指近行界之外。「从彼处」:指从界外。「二掷石距」:指距弟子二掷石之远。「越」:指越过近行界外弟子与同住者的住处之后。

「欲脱离」:即渴望脱离弟子身份。「逐出」:以身业与语业逐出。「有依恋」:指对老师怀有依恋。为说明「无依恋」之义,故说「今非」等语。「如是」:即使在卸责时亦然。当双方卸责时,或因卸责之故而止息——这是其中的关联。「被逐出者应行」:这也是一种关联。

为详细阐述前述之义,故说「若」等语。「老师」:指依止师。「或礼敬塔」:应与「和尚」连接;「或正行道」:应与「和尚」连接。「因远」:指由于处在远处。「楼阁之上」:指楼阁的上方。「彼」:指和尚。「坐着」:应与「和尚」连接。

应知:依于听闻而对合诵所作的抉择,此为连接。「亲教师之声」亦应连接。

23. 应授具足戒五法之论

84今此「所说之相」应作连接。「简略」者,不逐项列出支分,而以总括方式说明。「于此」指「诸比丘,具足五支之比丘……」等处。「以无德之支」即以缺乏功德的支分。「彼」指比丘。在「不应授具足戒」处,恐有人怀疑:「是否作为甘马语师即不应授具足戒?」故特别说明「作为戒师不应授具足戒」。「于此」即在此五法之中。「等」字——前文中的「伊帝」是举例之义,「伊帝」声省略,其义为「伊帝等」。「以不相应之方式」即以不相称的方式。「彼」指比丘。「因为」即真实,或因由。「令他人受持」应连接。「于此」指戒蕴等。「守护」即从危难中守护大众,令其脱离。「彼之」即比丘的。「以戒等」一词,在「退失」一词中为从格,在「不增长」一词中为具格。「因此」等,指已成就的功德。「以彼」即以比丘。为何不依犯戒支而说?由此说「因为不……」等。「因为」即因为。「唯彼」即唯指漏尽者。「不应说」:因漏尽者不会生起不乐,故不应这样说。若非仅漏尽者被开许为戒师与亲教师,为何又说漏尽五法?因此说「然而因为……」等。「因为不退失」应连接。

「边执见」:执取常见与断见之劣边,或令他人执取,故称边执见;「以彼」即以此边执见。「以见」即以邪见。「所闻之量」:即比丘尼教诫学处中所说的所闻之量。「以彼」即以所闻。「应以所闻了知犯戒等义」,此应连接。

“不知犯戒”:此处为显示“不知已犯戒”之义,故说“此名为”等。其中,“已犯”一词显示应将“犯戒”一词依“已犯”的语尾变化来连接。

“增上善行”:在此,依于两部律所摄之戒,应特别正行,故名增上善行,即犍度所摄的行持轨仪戒;依彼而制者,为增上善行,即犍度所摄之学,以此。“初梵行”:在此,名为“道”的梵行之开端、边际为初梵行,于其中所施设者即初梵行,即两部律所摄之学,以此。“学制”:以应学之义为学,彼由世尊所制,故称学制;或谓学习为学,为彼学习故由世尊所制,故学制即两部律所摄之学。“阿毗达摩”:在此,胜于经文的巴利、殊胜之法为阿毗达摩,就所说名色分别而言,故说“于名色分别”,即阿毗达摩藏。“阿毗律”:在此,制伏身语而得调御,故为阿毗律;即以此制伏身语而调御,或依此而得调御,故说“于全律藏”。“一切处”:于一切句,或一切句之……“应见义”,当连接。“以因”:在此,以“因”声遮止“从法”中“法”声的自性义等,而显示因义;以“耶那”声显示“德巴”接尾词的特殊意义。“如是”:依如上所说方式,此是义。“第四”:于第四组五法。从第四五法中取三句,从第五五法中取二句合为五法,故说“四个五法”。

如是十六五法抉择之配释已竟。

24. 应授具足戒六轮释

85“Tan”者,即“少于十年”之句。“Sabbatthā”者,于一切六法中。“Tatthā”者,即于六法中。由于说“巴帝摩卡以广说”,故应依分别而理解,故说“依两部分别而说”。以论母分别方式应善为分别者,为善分别;以语言流出方式而于此有妙转起者,为善流转;于经句上应善决择者,为善决择;为显此义,故说“以论母分别方式”等。

25. 外道先前事缘之说

86“Yo panā”指先为外道者。“Añño pī”指除游方者外的另一者。“Idhā”指在此教法中。“Tasmī”指在先为外道者中。“Tatthā”指在“诸比丘,彼另一者”等语中。“Ayan”指别住。说“仅对裸形游方者”之后,为显示其差别而说“对命者或裸形者”。其中,命者仅以一片布从腋下缠覆上身,下身裸露;而裸形者则全身裸露。“So pī”即裸形游方者。“Vālakambalādīnī”指毛毯等物,“等”字含摄发毯等。“Assā”指游方者。“Aññassā”指裸形游方者以外的某一者。“Paṇḍaraṅgādikassā”指身披白衣的白身者,“等”字含摄青身者等。

『如此』,指剃除须发等[事]。与『正在令[外道]出家的比丘们』相接成义。『于彼』者,在先前曾为外道者[仍]坐着之时——与『坐着时』连读。此处地格表不恭敬之意。『彼』者,先前曾为外道者也。『这些』,与『比丘们』相接成义。『彼』者,先前曾为外道者也。

87“如是……乃至……不成就者”此段即为“母论”,应如此连接。“Assā”指先为外道者。“Tassevā”仅指彼母论。“Tatthā”指在分别中。“Atikālenā”的句义:为说明用完餐后正在履行义务之时即名为“过时”,故说“正在履行义务之时”;以此亦显示处格用作具格义。“Tatthevā”指正在俗众家中。“Aññadatthū”意为绝对、一向地,以“作者”一词显示其余文句。如此,此“作者”亦指先为外道者,应如此连接。以“成就者”一语,为显示“不成就者”中“成就”的成就义,而遮止满足等义。

谓“因求交媾而入此处”,故为妓女;或谓佩戴称为美妙形色的饰物,故为妓女。因此说“易得行”等。“Āmiso yeva kiñjakkho appamattakaṭṭhenā”意为:利养即微物,以少许义故;微物一词是修饰性的后分句。或者,利养及另外的微物合称利养微物,其与格即利养微物之与格。微物一词本指须发等,但此处依惯用表示少许。“Vidhavā”:此处“夫”字仅指丈夫,并非指树种,为显示此义故说“死夫者或”等。通过这些语句显示语义:从死或从离去,丈夫离去于这些女人,或以夫离去者为无夫。“Tā”指无夫女。因达到青春或超越青春,故粗大的少女为粗大少女,为显示此义故说“达青春”等。“Paṇḍakā”:此处,在被侵犯的黄门等五种黄门中,意指无性黄门,故说“无性者”。“Samānapabbajjā”:与诸比丘同出家。“Tato”:从信赖。

“于他们中”:即在妓女等人中。“她们”:指妓女。“他”:指先前曾为外道者。“于一切处”:即在寡妇等所有各类之中。为显示可前往之义,故说“若是……”等。“如是”:即如所说可前往之义,如是。

“种种”:此处,向上堆积、增长为“上”;从堆积处分离、离去为“下”。上与下合称“种种”,依词义即大小之义,故说“大小”。“诸业”一词显示“应作”一词的同义。由此显示,“应作”的语义为“应当作”。“于彼”:即于大小诸业中。“于彼不巧”:为显示“彼”字所指的范围,故说“于彼彼新业中”。以“具足勤奋精进”显示“不懈怠”的语义:即此人无懒惰、无懈怠。“于彼”:此处“彼”的语尾在第七格义中表示分别,故说“于彼彼”。为显示所说之词“以处生起之审察”的语义,故说“即此”等。以“于彼时刻所生之慧”显示“处生起”之“处”字表示彼时刻。“足以作”:此处“足”字于庄严、遮止、充足三义中取充足义,故说“有能力作”。

“强欲”即锐利的欲。“强力之欲”用以表明其含义。“世间定修习”即对称为八等至的世间定之修习。

“来此”即来到此教法中。“外道处之主”:众生在此处渡越、浮起、沉浮,故称为“渡处”,也就是六十二见。此渡处即一切执见者的所依处,因此称为“外道处”。或者,他们以此渡处为依,故为“外道者”;他们的所依处为“外道处”;其主人为“外道处之主”,即彼外道处的主人。在“彼之见”中,“见”是执取的同义词,所以说“彼所拥有的执取”。为何此执取被称为“忍”、“好”及“取”呢?因此现在加以解说。应当将此执取结合理解为:既被忍可,又被喜好,又被执取。“彼外道者”的“者”字是作者义中的属格。“彼之”即外道处之主的。“被说”即被宣说。“不欢喜”:此处为显示未被喜悦、心未被满足之义,故说“意愿未圆满者,心未振奋者”。“即此”可连接为“不悦意”或“悦意”,以此显示“此”字的不定性。“这些”即这些比丘,应连接为:凡是不悦意的。“彼之”则连接为唯独先前作为外道者所有的不悦意。“此”即二种悦意、二种不悦意,这四种法类。“应集合”即应当被集合,义为应作积聚。以“于不令喜悦者”等语,显示“不令喜悦者”一词的含义为:不以此业令人生喜悦,不以此业令心运转。此中即包含这四种。

为了在善分组中集合八支而作显示,故说“不太迟进村、不太早返回”等。在不善分组中,也应以同样的方法集合八支。“令满足者”用来显示“令喜悦者”一词的满足之义。然而,下文既说“成就者”,则应理解为显示成办之义。

“于受具足殿堂中”,即在受具足之处,那有单尖顶、多角装饰的特别厅堂。该厅堂建为单尖顶,以诸多角而庄严、美观,故称为“殿堂”。为以不相似的譬喻阐明“应别住四月”一语,故说“譬如”等。“确实”即真实。“若”指先前曾为外道者。应连接为:别住的先前外道者。“其间”即四个月之内。“坏灭性”即灭坏之性。“把握”即分别后加以把握。“确定名色”即确定“此是名,此是色”。“特征”即屈曲、变坏之特征,或无常等特征。依入流道断除见与疑,故说“已除去……乃至……箭”。“已拔出”即已被引出,义为向上引出。前缀“从”确有向上行去之义。“于彼日即”,即于获得入流道的那一日。这是处格含义而用作受格。“于彼日即”,即于成为入流者的那一日。

“彼之”指先前外道者。因律文中钵为未得,故说“钵亦如是”。义为:如同应依戒师而寻求衣,钵也是如此。“此”即衣与钵。“此人之”指先前外道者。“其他”指戒师以外之人。“他们亦”即其他人等。“相反”即违逆。“依赖”即依附。“依赖生活性”指先前外道者依戒师而生活的依存性。“彼之”指戒师。“语作者”即语之作者。由于“语”字在句中及复合词中期待“彼之”一词,故构成“语作者”复合词。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依戒师而依赖生活性”一语。“以彼”即以语作者为因。

“事火者”即火崇拜者。以此显示“事火者”一词的词义:他们事奉火,故名事火者。“苦行者”即持结发者。因为他们具有结发与苦行,故被称为“结发者”及“苦行者”。“这些”指结发者。为显示所说“不拒斥业”一语的含义,故说“有业,有业果报”。“唯此出家”,即唯此苦行者之出家方式。“这些”指结发者。“教法中”即佛陀的教法中。“他们之”指亲族之,此为关联。“他们”即亲族。“实”即真实,或因由。“亲族中最胜者之”:亲族即最胜,或于诸亲族中最胜者,指佛陀,此为关联。

26. 五障碍事缘释

88“于摩揭陀诸国”:此处以复数词表述,故是指国土之名,即“在名为摩揭陀的国土”。“与非人”:即人类之外的其他众生。“兴盛”与“繁荣”同为增长达到的同义词,故说“兴盛者,即增长达到”;又以“丰足达到”显示此义。“以他们”:即由麻风等五种病。

“于彼”:即于麻风等五种病中。“病”:能逼迫、令苦恼,故名为病。“麻风”:能切断肢体,故名为麻风。于“赤麻风或”等句之中,“或”字也摄取白麻风等种类。“虫癞、癣、疥等之别”:虫癞、癣与疥,合称为虫癞癣疥,这些是麻风病的起始,故说虫癞癣疥等;其差别即虫癞癣疥等的差别,此亦同。其中,“虫癞”应分解为“虫”与“癞”二词。“虫”即虫。以此取其巢穴为“虫”,如虫故名虫,是麻风的一种特殊类型。“癞”即象。以此取其斑点称为“癞”,如象故名癞,是麻风的另一种特殊类型。虫即癞,故为虫癞,即麻风病的一种特殊类别,世间即称此麻风病之特殊类型。“癣”:即疥癣。彼实啮咬身体、伤害身体,故称为癣。其中字母‘d’读作‘r’,亦有‘darru’的读法。世间所称的‘pve?’即此。“疥”:即搔痒。彼实啮咬身体、令苦恼、或伤害,故称为疥。世间即称为“疥”。亦有读作“疥癣”者,但那是非正确的读法,因“癣”字已含摄其义。“彼”:指麻风。“本性覆盖处”:即于本性覆盖之处,如衣服所覆之处。以此特为说明覆盖之义。“若住于不增长方”:此为连接释义。“本性色”

“脂肪瘤”:因内有脂肪,故为脂肪;肿块生起称为瘤;脂肪即瘤,故为脂肪瘤。世间称之为“脂肪瘤”。“枣核”:枣,称为枣果;其核即枣核。“住于不增长方时”:此为连接释义。“有皮”:即存在皮肤,或已生的皮肤。“螺瘤”:因其向上弯曲故为螺,此即瘤,故为螺瘤。世间称之为“螺瘤”。“于彼彼”:即于各个身体部位。“乳疱”:因内有乳液,故为乳;此即疱,故为乳疱。世间称之为“乳疱”。“于他们”:即于这些疱。“名为乳疱之瘤”:此为相关解说。“粗疱”:即粗性之疱。因其粗性,令他们有情受苦乃至死。世间称之为“粗疱”。“名为莲蕊之瘤”:此为相关解说。“如莲之蕊为莲蕊”。世间称之为“莲蕊”。“名为芥子种之瘤”:此为相关解说。“芥子之种子,为其量而为芥子种”。世间称之为“芥子种”。“彼一切”:即所有这些疱,或所有瘤的种类。“于他们”:即于这些疱,或于这些瘤的种类。

「莲与白莲叶色」者,莲名为红色,白莲名为白色,他们花叶之色如彼之色,故为莲白莲叶色,即贝壳麻风。世间所称「莲白莲叶色,贝壳麻风」者。「以何」者,以麻风。「如牛之身体斑点,如是人类之身体成斑点」者,此为连接(释义)。「于彼」者,于白斑。「消瘦病」者,痨病。彼实因使肉血等消瘦,故称为消瘦。世间所称「痨病」与「消瘦病」者。「于彼」者,于消瘦病。「癫痫」者,癫痫。彼实因离精髓故称为癫痫,将「s」音作「m」音。世间所称「癫痫」者与「arū?」者。「于彼」者,于二种癫狂。此为处格之地格。「难治」者,此为关联。

27. 王臣事缘释

90「增长」者,此处为显示「ci」词根之增长义,故说「增长」。「入流果德」者,因频婆娑罗王之入流果德。「杀」者,从生命夺取。「打」者,击打。「从彼」者,从依止师。「老师为最胜」者,此为关联。「从彼」者,从老师。「此」者,言词,「已来」者,此为关联。「世俗大臣以妄语」者,此为连接(释义)。「大臣」者,于一切王事中与王共在故为大臣。「共」字为共同义之不变词。从「共」不变词生起存在义之「大臣」后缀。「大臣」者,大之权力为彼之故为大臣。「权力」字此处为权势之语词。「侍者」者,侍奉王、亲近故为侍者。「食禄兵」者,为食禄之义之兵。「彼之」者,王兵之。「子侄兄弟等」者,以「等」字摄取外甥等。「然而何者」者,然而王兵。「被派遣」者,被遣送。「彼处」者,彼王兵处。「或由何」者,或由工作者。「何工作之因」者,何工作之因。「或何者」者,或王兵。「令出家」者,令出家。

28. 盗贼事缘释

91「先前见过者」:指央掘魔罗先前曾被见过。「此」:指盗贼。「彼」:指央掘魔罗。应连接为「从其他人处听闻言语」。「他们」:指人们。「身体惊恐」:以身惊恐。「心恐惧」:以心恐惧。央掘魔罗并非由比丘们令其出家,难道不是由世尊亲自令其出家吗?那么为何说「诸比丘,不得」呢?故说「世尊自身是法主」。「法主」:即法之自在者,或以法为天人之自在者,意为统治者。应连接为「为了令比丘们不作,故为诸比丘制立学处」。「于此」:即在「诸比丘,不得」等语句中。以「系旗」等语,显示词义:旗之系缚为系旗,如同系旗般为系旗行,作为系旗行而行故为系旗行者。「因此」:因为是系旗行者,故。「彼」:指盗贼。「或于道路行掠夺」:或在道路上掠夺。「且被认出」:此处「且」字为连接语句之义。非仅行走而已,而且被认出,此为其义。「此」:指盗贼之业。「王位」:指国王之身份。「彼」:指王子。「确实」:真实,或因由。「于彼」:于王子处。「先前」:在先前之时。「彼」:指盗贼。「如是」:以此方式,应连接为「知」。「不显现」:指自己不被认出。此是针对破门撬锁等盗贼而说,非针对偷芒果等盗贼。「之后亦」:作盗之后亦。「他们亦」:指盗贼亦。

92「因恐惧」:即出于恐惧。「然而他们」:指比丘们。「得无畏性」:由于从国王处获得无畏,这些比丘因此称为得无畏者,他们具有的状态即得无畏性,故如此说。「破狱者」:此处“狱”字可用于特定树种、敬礼、以及监禁处所,但此处指监禁处所,所以注释说“狱是指监禁处所”。因为建造监禁处所,是为了对关入其中的人施加伤害,故称为“狱”。在“破狱者”一词中,应连接“或为岛屿之系缚”。以此显示:不仅监禁处所称为狱,绳索系缚等也称为狱。“他”指盗贼。“于这些”指在系缚之中。“或解开”指或解开绳索系缚。以此显示:不仅破坏监禁处所者称为破狱者,以切断、解开、打开等方式也可称为破狱者。“另一岛屿”意为从系缚之岛转移到另一岛屿。破坏轮围山间的系缚而前往轮围山之间者,在注疏中未说明。“他”指非盗贼者。“村镇、市场等”:此处“市场”指船只停泊处与车辆停泊处。“税”指应缴纳给国王的收入。“它”指税。“埋藏物”指挖掘后埋藏的财物。“取来”指取来呈交国王等处。“他”指以农耕等谋生的人。“就在那里”指就在被系缚之处。

93「凡在」:指在任何地方。应连接为“任何逃走者”。“不”指任何人,应连接为“令书写”。“或于叶上”指在吉祥草上。“对彼”指对那个人。“罚”指财物的惩罚。“应书写者”:应被书写者即已书写,它本身就是应书写者。

94应连接为“然而凡被鞭打者”。以此显示词义:因被鞭打而称为被鞭打者。以“此即为汝之罚”显示词义:对此人所作罚业,即已作罚业者。“湿伤口”指湿润的伤口。“击打”意为打击、击打。“肿块肿块”指肿包。“坐于肿块上”指肿包与身体齐平而坐下。

95「已作罚业之状态,应先将前文所述方式了知;然则,如何了知被烙印之状态?」是故说「然而凡」等。此中,「以热」:以灼热。「烙印」:即记号。「彼」:指此人。「自由者」:意为有臂者,故称自由者。既非由他人养护、亦非由他人喂食,而是自己以自我保护与进食而具足——此即是所说义。「对彼」:对被烙印者。「伤口」:即创伤。因令肢体破碎,故称为伤口。「已愈合」:指新肉已长出。应连接为:具有三道圆圈、双圆环状等印记的被烙印者,应如此了知。

33. 负债者事缘释

96「债务人」一词:此中,「债」指借贷。因为此借贷会增长、增加,故称为债。取用或背负该债者,为债务人。「或人」:应连接为「或令人安置」。「令人安置」:意为为了差使而安置于债主之处。因为「令」字表示差使之义。「彼亦」:「亦」字关联前面之人。以「持有」显示「债务人」后缀,是表持有之义。「其他」:指父母以外的其他人。「确实」:表真实,或因为。「他们」:指其他亲属,因为他们无权令人安置,故非债务人,应如此连接。「其余」:非债务人的其他人。「对」:对于那人。「不」:不使那人。「于他们」:在亲属、血亲等当中。「如是之」:意为自己之亲属、血亲。为显示应告知的方式,故说「有因」等。此中,「有因」:有能力的。「彼」:侍者。「履行」:即偿还。「此」:净物。「不知」:不知债务人的状况。「见者」:见到债务人的人。以「不见者无罪」,显示见到却不施与者是有罪的。

“被问时亦”者,即使被问“你是债务人吗?”时。“彼”者,债务人。“于彼处”者,在其他地方。“彼”者,债主。“彼”者,债主。“此”者,债务人。“此”者,言说。“于彼处”者,在债务人的出家中。“适宜”者,如法性。

“不”者,不令债务人。“彼”者,债主。“彼的”者,长老的。“颈不存在”者,应连接。“令坐”者,令坐、令安坐之义。“彼”者,债务人。“如此”者,有因、具足行之义。“极令欢喜者”者,以行仪令长老极为满足者。

34. 奴隶事缘释

97“奴隶”即仆役。因为他们被主人投入痛苦或恶业之中,故称为奴隶。“于彼处”指在四种奴隶中。所谓“家奴女之子”,即是表示在家中由家奴女腹中所生,名为“内生”。为显示以财购得名为“财买”的语义,故说“名为财买”等。以财购得即是财买,此语义亦适当。“奴隶行仪”指随方域、时节所行的奴隶行仪。“于彼彼处”指在各个方域或时节。

“名为俘虏带来”中,“俘虏”即指俘虏。因为他会被敌人用手、以手段杀死,故称为“俘虏”。以俘虏身份被带来,称为“俘虏带来”。“从外国带来”应连接上下文。“或诱骗”即或受诱惑。“从彼”指从某个村落。“人类即人”,因为男女共通、普遍,故以中性词说。以“亦”字表示不仅带来财物,也带来了人类,如此总括。“于彼处”指在人类之中。“如此俘虏带来的奴隶不应出家”应连接上下文。“以一切共通的”指在解开束缚、清扫牢狱时,一切人共通而言。

“奴隶性”指奴隶的身份状态,亦即奴隶性。因此说为“奴隶状态”。“以‘自己’此句”表明“自己”一词是表示“自己”义的不变词。“王之侍女”即国王的侍女。“以装饰奴女”指用以庄严城市的女子。她们因具备庄严的奴女身份,故称为装饰奴女。“她们的”指侍女们的。“文书”指奴女的契约文书。“战士子群等”中的“等”字,包含力士子群等,以此显示多主人的奴隶。“以他们”指以战士子群等。“未给予不应出家”意为:在众多主人中,若有一人未给予许可,便不应出家。“他们亦”指园奴亦是如此。关于此园奴出家,注疏中说明,故说“大传统”等。“酪”一词在“倾注”句中作直接所受的对象。“于头”一词在“倾注”句中表示处所。有些地方依当地习俗,将酪倾注于头上,意在使奴隶成为侍者。“我们给予园奴”之类的言说,即奴隶侍者的言说,如此所说。“以任何言说”指用“我们给予园奴”“我们给予园奴奴隶”或“我们给予净人作者”等任何言辞。在两种注疏之说中,由于俱伦地指出后说,故应唯独以后说为准。“困苦人”指遭遇困苦的人。“此”指困苦人。“不应出家彼”指当父母处于奴隶状态时所生之

“从阿努拉德普拉”指从阿努拉德城出发,与下文相衔接。“彼”指儿子。“于此”指在罗哈那。“问母后”与“问过母亲之后”相衔接。“来到”指到来之后。“超越欲”意为越过此处而起欲愿,即此处无任何可施之物,愿越过此处住于他处,如此说。“他们”指家主们。与“以四资具照顾后令其安住”相衔接。

35. 铁匠徒工事等缘释

98“秤持者剃发者”即手持度量器具的剃发人。由此“铁匠剃发者”一词可知,此处“铁匠”为“秤持者”的同义词,“剃发者”为“剃发者”的同义词。秤持者因从事装饰与变形之工,且精通其业,故称为“铁匠”。剃发者因发被剃除,而被唤作“剃发者”,故称为“剃发者”。以“金匠之子”一词,显示其本来面目。“求听”中,“apa”前缀结合“loka”词根,有询问之义,故说为“询问”。用“为剃发作业”一语,显示此处的“为剃发作业”是表目的的第四格。“于彼”指在“应向僧团求听”等句中。“界所摄”指属于寺院界或附近界所摄。“于彼”指比丘们的集会处。“于此及”指在询问及……。“说为允许”指在五种语句中,说出任一语句皆为允许。通过“pi”词,也包含“我为此人询问剃发作业”这一语句。

“他们”,指二十位等比丘。“年少比丘或沙弥”,这是依身边近处而说。派遣在家人前去询问,也是允许的。为什么呢?因为文中说“除寻求出家者外”。

度人出家者实无犯,是善出家者,故说“度人出家者亦无犯”。

应联系“先已询问”来理解。“断界”,指在寺院界或近处界内部所立的断界。“然而彼”,指欲出家者。“或还俗者”,指新近还俗者。对于已出家者,头发留二指长是允许的,故说“或二指发”。“头发超过二指”即指此人头发超过二指,亦有“仅一髻者”,如此连接。

100“死病”者,即致死之病。彼因杀害众生之义,亦因燃烧种种苦之义,故称“死病”。“以此蛇风病”一句,此处显示:由似蛇毒之风所引发之病,称为“蛇风病”。为详解其义,故说“于彼处”等句。其中,“于彼处”指于彼家族中。彼病先取该族之二足者与四足者,后取家主——此义于《法句注》中如是说。“如是”者,意即如他人破壁或破屋顶而逃脱,或以越村等法而得脱,亦复如是。此处指族中父子由此得脱之义。

“驱鸦者”一词:此处,因“能驱逐鸦”而称“驱鸦者”,或“驱逐鸦而能食饭”故称“驱鸦者”。为显示其语义,故说“以左手”等句。此处,“驱逐”指令鸦飞往上空。“彼”指驱鸦者。

102“其余”一词,是表示少量之义,即未完成的名词基,故说“少量”。以“仅几日”这一词显示其义。

40. 解除依止缘释

103“以损减的众”一句中,前缀“o”表示低劣义,故说“以退失的众”。应在比自己更年长的比丘处受依止,故说“若此比丘年长”等。其中,“此”指那位缺乏经验的比丘。“受具后”意为令他受具足戒之后。“具寿的”即具寿,此处为作格用的属格;也可连接为“具寿的教诫”。“一切处”即于一切处。“在求听中”指在请求为离去等而听许时。“此处”即在此依止住处。“彼”指所闻的那些。“其”指所闻的。

41. 罗睺罗事缘释

105“迦毗罗卫”中,“迦毗罗”指称为黄褐色的仙人;“他住在此处”故称迦毗罗卫,即其精舍。正因在该处建造,此城也名为迦毗罗卫。“此”指接下来要宣说的话语。“净饭王”中,“净饭”是那位国王的名字。或解作“此人拥有纯净的米饭”,故为净饭;他即是大王,故称净饭王。文句可连接为“据说住”。“他”指净饭王。“王舍”即王舍城。“善哉”是表示请求的词,意为“我请求”。“我的”即我的,与“儿子”相连,或作轻蔑属格。“他”指大臣。“善哉”又是表示接受的词,意为“如是”。“然后”指在那坐下之时。“他的”指那位有千人随从的大臣的。“因此”指因请求之故。“他”指那位千人随从的大臣。“就在那里”即在王舍城。“他们也”指八位使者。“他们”指九位使者。

“然后”指在那之后。“一日所生”即某日发生的事。“他”指伍达夷大臣。“即使出家后”:以‘pi’字含摄了“即使未出家”之义。“同样地”意为如同九位使者连同随从证得阿拉汉那样,此处亦是如此。“他”指伍达夷。“在已聚集时”指已收集、已携带、已完成之时。“在已放下事务时”:那些已放下的事务,即于其时。“在已盛开时”指已生起美丽花朵之时。“适合行道”即为行道,处在适宜、合适的时节。连接为“赞叹了行程之美”。“约六十”指以六十为量。“此”是问“此赞叹的原因为何”。连接为“正是出发游行之时”。“那么”是表示催促的词。连接为“世尊出发了”。“围绕”连接为从周围被围绕、被包围、被覆盖。“不急速的游行”即不匆忙的游行。

「如是」是以此方式。连接为「当世尊出发后」。「从出发日」是指帕古纳月满月后的第一天。「以最上食物之味」是指用最上食物的味道。「应给」即应当给予。「因此」是仅因生起信心之故。「他」指伍达夷。连接:世尊予以安置。「此第一」是此为第一。「即此」指此人。「在此第一处」是居于这第一之位。

连接为「释迦人也派遣了」。「亲族中最胜」是指亲族中的最上者,或是亲族本身就是最胜的,连接为「世尊」。「尼拘律陀释迦的」是指名为尼拘律陀的释迦人。「在那里」是指在尼拘律陀释迦的园中。「迎接」是指起身前往迎面而去。「从那里」指从(那时)派遣,连接「其他」。连接为「派遣了王子们和王女们」。「他们的」指王子们和公主们的。「在那里」指在尼拘律陀园中。所谓「慢种姓者」是由于慢、种姓、自性是这些(特性),即以慢为性;或者所谓「慢傲者」是由于慢、傲慢是这些。「他们」指释迦族人,连接「说」。

「他们」是指释迦族人。「亲族」即亲属。「从……起」是从第四禅那出起。「他们」指亲属。「甘丹巴树根」是指一名叫甘丹的园丁所种庵巴树的近处。「王」是净饭大王。「你们」是“你们的”,连接“足”,即“向你们的足(礼敬)”。「此」是礼敬。「在阎浮树荫下」是指在阎浮树的树荫下。「如是说」是连接。

「达顶」意为达最上、达顶点。「从彼」指从坐处,「其他」指关系。「莲池雨」指如同降在莲池中的雨。「铜色」即红色。「彼」指世尊所说的不堕落之关联。

「第二日」指从到达迦毗罗卫之日起第二日。「因德柱」即城门柱。「如何」指以何种方式而行,表连接。「来何行」指以何方式而来、而行,表连接。「次第乞食」指不破坏家家次第的乞食行。「从彼」指从作意,「其他」指关系。「此即是族」:此即是过去诸佛的种姓。「此传承」是其同义语。「随学」指随顺相似的传承而学。「从已入住之家」指从为安住而进入的家中。「主」即主人、主宰之意。「悉达多王子」:一切世间之义成就于此、存在于此,故名悉达多;彼为王子,故称悉达多王子。「狮笼」指窗,因其形似狮笼而得名。「为见而忙」指正在看,或为了看而忙碌,这也是罗睺罗母妃告知的关系。「持钵手」指世尊手中持钵,故称持钵手,表关系。「于诸处离染而辉耀」指于一切处离染而辉耀,这是说辉耀的世尊之关系。

「头巾」指缠头之物。因它在头上洗后绑缚,或被洗后绑缚,故称头巾。「以名为人狮偈」指以人狮偈为名。因为人乃一切有情中的狮子、最胜,人中之狮、或在人中为狮、最胜,故称人狮;说明此义的偈颂便称人狮偈。「王」指岳父王,或舅父王。「心动」即心动摇。「使安立」指妥善地安立。「急急」指从急到急,极速之义。「何尊者」询问因何故,尊者。「汝等曾是」:昨日、今日、中间人称呼格,‘乌’音变为‘伍’,表‘你们曾有’这样想,表连接。「族行此」:此乞食行是源自种姓、源自传承之行。「于彼及」指于大三末多刹帝利族及。「此」指大三末多刹帝利族。「街道中」即街道之中。「立而说」表关系。

「站立」者,指为乞食而朝向一处,或起立后站于乞食之处。「法善行」者,指应善加修习的、即所谓比丘行的法。「行」者,应行。「行法者」者,指以修习所谓比丘行之法为习性的沙门。「安乐而卧」者,是就表征而说的;其余威仪路,因作用相同,亦应以征义之理来把握。此即今世与来世的连接。

「不行彼恶行」者,不应行于被称为妓女等行处的恶行——即不应行彼法。

于此,应知:在城内街道说完第一偈后,令国王安住于入流果;在父亲住处说完第二偈后,令摩诃波阇波提安住于入流果,令国王安住于一来果。「听闻法护本生」者,即于次日又听闻了《法护本生》。「临终时」者,指死亡之时,或临近死亡的时刻;此处位格表示临近之义。

“现证入流果后供养”是关联句。“一切内宫”指整个后宫,因其为“妇女之家”而得名“内宫”。依此词义,主要取“宫”的意思,而王妃们则是引申义,应知。“然彼”指罗睺罗之母。“以随从”指以眷属。“子”指贵公子。“王”一词在“令……取”中为使役宾语,“得”一词在此为动词宾语。“于王女”指对于善觉王的女儿。“彼”指这位王女。“于踝”指在脚踝处,应连接为“握持世尊”,或连接为“握持世尊之踝”。应知,这是表目的义的处格。

“王说”是关联句。“非奇”即非奇事,不值得惊叹之义。应连接为:王女守护自己,这并非奇事。

“即于彼日”指在第二天。“解发”指解开为王冠宝珠系缚而在童子时期所系、名为“辫发”的发髻,即解开之义。“系额带”指系在额上、表示“某人为王”的金制额带。“入宅吉祥”指进入新宅时的吉祥仪式。“婚礼吉祥”指婚礼时举行的吉祥。“伞盖吉祥”指举王伞盖时举行的吉祥。“说吉祥”指宣说与吉祥相应的法语。“国土美女”指在国土中具足美貌的女子。“速速”指极为迅速。“彼亦”指难陀王子也是如此。以上是结语。“第二日”指从到达迦毗罗卫城之日起的第二日。然而在《法句注》中则说“第三日令难陀出家”。

“第七日”:即从抵达迦毗罗卫城的那天算起的第七天。经文应连属为“见此沙门”。“梵色相”:其容貌宛如梵天的容貌,故称梵色相,即指那种容貌。“此”:指这位沙门。“汝之”:即你的。“他们”:指那些财宝。“沙门之”:即沙门的。“沙门”:指沙门。“乞求”:即你乞求吧,这是一个带双宾语的动词。“实”:意为真实,或表原因。因儿子是父亲财产的主人,所以经文应连属为“给我”。“相应之语”:指合适的言语。“随行世尊”:即紧随世尊身后而行。

“不能”:即不能够。经文应连属为:此童子希求父亲的财物,却不能获得。“随转”:指随轮回之苦而流转。“有恼害”:即伴随着五种怨敌的恼害。“童子之”:即童子的。“童子”:指童子。“此”:指这位童子。“继承物”:取父母财产作为继承者,称为继承人,即儿子;这属于他的继承物,也就是父母的财产。

“世尊,我如何让罗睺罗童子出家?”为何这样问?难道尊者舍利弗不知道在波罗奈以三皈依所允许的出家吗?故说“现在”等语。文句应连属为:那种出家及具足戒已被允许。“于彼”:指从出家与具足戒。连属为:排除了具足戒。“疑虑”:即种种欲望。“此义”:即这称为疑虑的涵义。连属为:法将所说。连属为:世尊的意趣。

「尔时……出家」:此处,童子剃发等一切事务是否都由具寿舍利弗亲自来做?因此说到「大目犍连长老」等。「教诫老师」:是指在着下衣、披衣等应学法与行仪中进行教诫的老师。那么为何又说「具寿舍利弗令罗睺罗童子出家」呢?由此说到「然而」等。「于彼」:指在那出家与受具足戒之中。「非老师」:既不是出家的师长,也不是教诫的老师,并非主导者。

「以生起悚惧之心」:此处,表示“处于如此状态”之义,用的是工具格。应理解为:心已生起悚惧。「一切」:即“一切”这个词。

「于彼」者,系念前文。「无差别」者,不作「财富」或「其他」或「有过」或「无过」之区别,以共通性而言。「诸佛亦非」,于此,以「亦」字显示不仅不适当,而且诸佛亦不惯行之义。「所」者,所愿。「如是难德」,于此,为显示「如是」字有表示所喻义之性质,故说「犹如据说」等。应连接为:犹如授记菩萨,据说亦如是授记难德、拉胡喇。然而在圣典中应连接为:尊者,如世尊出家时我有不少苦,如是难德出家时有不少苦,如是拉胡喇出家时有极大苦。「占相者」者,说吉凶之相,故为占相者。「子」者,长子悉达多童子。「因出家」者,以出家为因、以出家为缘由,或以出家为相。「从彼」者,从世尊出家。「彼亦」者,难德亦。「如是」者,如此。义为:如世尊出家时有大欲求挫败相似。「彼亦」者,拉胡喇亦。「以此」者,以此出家之因。「于王」者,应连接。「生起」者,应连接。「如是」者,从忧生起或从求愿。

“彼”指国王。“何处名为”即何名为。(应这样连接:)像我这样身为佛弟子、法弟子、僧弟子者,竟也不能。“他人”指除我之外的其他人。“苦”指亲属别离之苦。“出离之因”指从人们的呵责、讥嫌、辱骂中出离之因。

“于彼”指在“未允许”等语中。“生者”指生母,即母亲;“生者”指生父,即父亲。以此排除养育的父母。应连接为:或母已死。“或彼自身”指或子自身。说“我已允许”者,以真实或虚妄而说“我已被允许”。应连接为:或母自己已出家。“彼父”指彼之父。“于彼”指于子。“别住”指因某一因缘与母分离。

“小母等”:以“等”字包含大母等。“养育者”即令其增长者。“于他们”:即对于养育之母、父等。

「然而不允许儿子」者,此为关联。「为彼生命之故」者,意为:为了那个生命本身,或是为了令其出家为比丘,并非为了前往他处等目的。「他们」者,指父母。

「大旷野」者:何谓旷野?谓需借水方能渡越之处,即无水旷野,此为根本义。复依通俗而有五种旷野:野兽旷野、盗贼旷野、非人旷野、饥馑旷野、沙漠旷野。大旷野者,即广大之旷野。

「多少」者:此处「多少」一词表量,故说「于多少」。

四十二、学处及罚羯磨事论

106“灭摈事”,是指作为灭摈所依的缘由。“最后五种”,以此作连结。“罚羯磨事”,是指罚羯磨的缘由。

107“不恭敬”:在此是指对比丘的话语不恭敬地听受、不将比丘们置于上座之位,为了说明此义,才说“比丘们于上座之位”等语。“同活者”:以此说明“不同分活命”中,“同分”一词是“相同”的同义词,“活命”一词是“生计”的同义词。“于诸众中作”:在此因帝释天所说,凡于《词根表》中“帝释”一词有“行动”之义,故巴利文中加“帝释”词即是行动义,所以称为“作”。“云何”:即以何种方便。“辱骂并”:以种姓等而辱骂并……。“毁坏”:使其毁坏。“作障碍”:在此“障碍”一词即是“遮止”的同义词,故说“作遮止”。“于何处”:于哪个住处或卧坐之处。“依雨安居计”:以雨安居计算的方式。“口门”:应以名为口之门禁取。“即使说”:以此说明由语行所生的恶作罪,“即使放置”:以此说明由身行所生之罪。“无行仪者”:指在罚羯磨中不具行仪者。“是名罚羯磨”:便是所谓的包含取水、取薪等在内的罚羯磨。“此”:指粥、饭等。“汝当得”:你应当获得。为了说明“是名罚羯磨”此言的理由,才说“世尊”等语。“罚羯磨”:以此惩治、调伏者称为“罚”,此应被作,故为“羯磨”。

四十三、不告假与遮止事等论

108“未问依止师”:在此处是指未向依止师请假。为明了一切何事不应作,故说“汝等”等语。“彼有罚羯磨”:意即他有罚羯磨。“于彼”:指对该沙弥而言。“与依止师共住者”:是指共住弟子。“住于依止师等近处者”:是指近住弟子,唯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

“驱离”者:因诸词根释义中说“laḷa,为亲近”,于此当理解为“令其远离laḷa,即远离亲近”之义。而此处为显示内在意趣,故说“汝等”等语。“应驱离”者:应令其远离另一者之亲近。“于众会中之沙马内拉与比丘”为关联。所谓“过患”,即依止恶戒而住所带来的过失。“譬如为沐浴而来之汝反涂抹粪便,依止恶戒而住者即作恶戒”为关联。“恶戒”一词,于前后二义皆有关涉,故说处于二义之间。就前义而言,为已述之业;就后义而言,则为未述之业。“流”指沙马内拉与比丘。“或阿阇梨”者,与沙马内拉相关而说。“或依止”者,则与比丘相关而说。

“于三种灭摈”者:即名为共住灭摈、形相灭摈、处罚羯磨灭摈的三种灭摈。“彼”指沙马内拉。“种种罪”指波罗夷、偷兰遮、波逸提等罪。“实”者:此言真实,或表原因。“疥癣虫”者:于此,彼被食肉众生所噬咬,故称“疥”;或因其能持此地,故称“癣”。

“如虫即幼虫,幼虫为虫”,此处省略了m音。虫之词,实为幼虫之同义词。即“诸虫中之虫,或于诸虫中,幼虫即是虫”。“唯应灭摈之性质”者:以形相灭摈,即唯是应灭摈之状态。“即于其时”者:就在那杀害、破坏的刹那。“彼”指沙马内拉。“其住所取得即告平息”者:意指其安居因此而中断。“或具足形相灭摈之过失”者:或同时具足形相灭摈与处罚羯磨灭摈的过失,此为混杂之过犯。“违犯”即违背。“如已着衣披覆之沙马内拉”为关联。“以此”谓因皈依与具足戒甘马语之相似性。“如比丘所受持,此亦是所受持”为关联。“如是”者:于如是成就中,或于已受持中。“为坚固义”指为学处之坚固义。“为确立义”指为沙马内拉之确立义。“得”即将获得。“应由僧团授予”为关联。“求听”即请问僧团。以此说明中断安居者。

“于不与取,即使以草茎之量物,亦非沙门”——此为连接。“以违犯”:即以偏离而行。“所说”:于言说中。“知”:即了知。此处应引入“如是”一词,故说“非不知”。“诸五学处”为连接。“彼”:指沙弥。“为安立”:即为安立诸学处。“此”:指波罗夷。“差别”:即比丘波逸提之差别。

“以相反方式”:即以“非应供、非正自觉者”等,“恶说”等,“恶行”等相反的言辞呵责沙弥者,应加遮止——此为连接。“为刺灭摈”:指对名为“刺”的沙弥施行罚羯磨而驱摈。“得彼”:即获得诽谤之说与邪见。“罪”:即违犯,或过失。“应令忏悔”:应以“尊者,罪过于我”等语令其忏悔。“彼为适当”:指“应以衣相灭摈而灭摈”,如此言说乃是适当。“确实”:确实如此,或表原因。“此中”:即于此篇集中,或于“应灭摈沙弥”的言说之中。

“此即方法”:为阐明前文所述,故说“常见、断见等”等语。应连接为:“持某种见的沙弥”。“于此”:即在十种驱摈事中。以“欲”一词,是指斥其重复无益的过失而显示呵责。以“或”一词,则是通过舍离这些过失而显示可能性。应连接为:“非梵行的沙弥”。“适合授具足”:指适宜授予具足戒。应连接为:“染污比丘尼的沙弥”。“出家亦”:此处为显示“亦”字的呵责义,故说“何况具足”。“此义”:即上述之义。

47. 黄门事论

109“年幼”“年少”等词为同义词,故说“年幼……乃至……年少”。“摩离嘎喇”一词意指粗大身体,属未完成词根,因此说明“摩离嘎喇者,即粗大身体”。“象货”一词,此处依“以称为象的货物为它们所有”而称为象货,意在说明“象守护者”。然而,在《词汇灯》(《词汇灯》第三六七偈)中则读为“象牧”。

“黄门”:堕入变异状态者,故名黄门。为了详细显示前文简略所说的义理,故说“于彼”等。其中,“谁之”指黄门之。“以不净”指以精液。“应灌注者”指应被灌注的对象。由此显示字面意义:应以此不净灌注于口,故称“应灌注”。“此”指黄门。“邪行”指交媾之邪行。通过“由生起的嫉妒”一语显示词义:“嫉妒”即“嫉”。以“以努力”指以精勤。“种子”指睾丸。由此显示字面意义:以此努力从此处移除种子,故为“被努力移除者”。为了显示“于半月期间运作的黄门为半月黄门,于半月热恼止息的黄门亦为半月黄门”的意义,故说“然某者”等。其中,前一解释中的“半月”应视为黑半月之义;后一解释中的“半月”应视为白半月之义。“以不善果报之力”一句,应连接于“成为黄门”一语。“彼之”指黄门之。“无势黄门”:如男子般不能以强猛之力压制敌方,故为无势;既非男性,亦非女性,以此故为无势。如此解释之后,再依“非男非女”一词的词源学方法,说明无势者的造词。“无势者”即黄门,称为无势黄门。“于他们”指于五种黄门之中。“于他们亦”指于被努力移除者等三类之中亦。至于“于何半……

48. 盗住者事论

110「达衰败者之」者,衰败为衰败,主权财富等,彼之状态为衰败,主权财富等之灭尽,达彼者为达衰败者,彼之。亦有与「乌」音俱之「达衰败者之」读法。「尽族姓」者,于此,生于族中为族姓,「娘亚」后缀,「那」音之增加。显示语义:「彼之族姓已尽」为「尽族姓」而说「从母方父方」等。于彼,「从母方父方」者,母之方为母方,父之方为父方,母方与父方为母方父方。「令增长」者,于此「帕」界为增长义,故说「令增长」。以「被询问」此语,显示于「被追问」中,以「阿努」前缀,「瑜伽」词为询问义。

“贼住者”:盗即是贼,将“那”音转为“亚”音,即言“为贼而住者”,是为贼住者。在此,并非只有计算戒腊等才称为“住”,其实为盗而取形相,亦称为“住”。因此为了显示它的三种类别而说“三种”等。其中,“盗相”即偷盗形相,此为相盗者,这也同样适用于其余情况。为详细显示其含义而说“于彼”等。在那里,“谁”指贼住者;“仅相”一词,在此以“仅”字排除了住等义。

「他国」者,从自己之国分离之国。「韦」音于此为分离义之表述。或者「韦」为远之国。「韦」音于此为远义之表述。「虚妄」者,于非真实义之第二格终结词,非真实之言说为义。「阻止」者,阻止他人。「名为住盗者」者,于此,何为名为住,岂非单一羯磨等,故说「比丘瓦萨计算等」等。「比丘瓦萨计算等」者,以「等」字摄取:如长幼礼拜、接受、座位阻止、于布萨巴瓦喇那等中出现,这些。「以行为之差别」此语,显示以语义「一起住于此」为住,行为之差别名为住。「于此义中」者,于此事中,于此处为义。以此显示:然于巴拉基咖等处,单一羯磨等名为住。

“相与共住之”:以此显示“两者盗者”,此处是显示两者的形态。

「于此」者,于贼住者之处。「王……乃至……诸怖畏」者,于此「怖畏」之词应逐一连接。义为:因王怖畏、因饥馑怖畏、因旷野怖畏、因疾病怖畏、因怨敌怖畏。「为取衣之故」者,为持来衣之故,或此即为读法。「韦」音总合为因义或为与格义。此偈颂因格位颠倒,未脱离称为「破格」之修辞过失。「相」者,沙门相。「于此」者,于此教法中。

“不容受”:不接受。“乃至”:指多少时间。然而此处应如此连接:在此教法中,若有人因王……乃至……因怖畏,或为取衣而取沙门相,他怀清净心,只要尚未接纳共住,此人便不被称为“贼住者”。

“于彼”:于彼诸偈颂中。“于此”:于此教法中。“如是”:在取相之时。“于彼人”:于彼人。“不随行而”:即不进入(僧团)而。“除去相”:即灭除自己所取的沙门相。“出家者之住处”:指出家者的影像。“于前”:指前述的贼住者。

「一切外道食」:一切施与外道之食。

「运载有情」:即运载有情者。「应远离」:即怨敌,令其生起故,名为怨敌者。「应以身护持」:即身所应护持者。「汝」:即你。「还归下劣之状态」:即还归下劣在家之状态。

「还俗后」:作出家分离之后。「彼义」:即还俗之义。「彼」:即大沙弥。

「大或」:此处「或」字表呵责义,意为“更何况年幼”。承接「不善巧」而说。「彼」指沙弥。

「牛犊、牛、守护等」:此处「牛犊」指幼牛。因它住在母亲身边,故名“牛犊”;或因与母亲分离时啼泣,故称“牛犊”。以此通称,也涵盖了驯牛、老牛、病牛。「牛」指耕地。牛犊与牛合称“牛犊与牛”,对其守护即“牛犊与牛之守护”,以此为始的农耕等劳作,便是“牛犊、牛之守护等”。「具汤」是显示:若令在家者达上出家,则需具备汤药等资具。「未达上时」指沙弥时期。「律之决择」指律藏中所说关于盗住者的决择。盗住者,因其外在标相已被除去。

并非盗住者,因他住于具足标相的状态。此亦非盗住者,因他对袈裟怀有勤勉。若于袈裟舍弃重担,则是盗住者。

非贼住者,因安住于标相之故。也非贼住者,因于袈裟有所勤勉之故。“行淫等”者,以“等”字包含杀生等。是贼住者,因于袈裟舍弃责任之故。“内卷”者,即向下卷起而作。“守护暂时”者,即暂时守护,因以审察而穿着下衣之故。“标相”者,即沙门标相。是贼住者,因在家标相被认可之故。

审察、接受,或即是守护,因为白衣之内本具袈裟性。“对比丘尼亦同此法”者,为阐明所说之义,而说“彼亦”等。

“年长出家的沙弥”,这是关联。“在经文中”,即是在别处。犹如鹰攫取肉块飞去,他取了钵中饭团而去。他非贼住者,因不计算戒腊之故。

48. 投外道者论

110「离去」指已离去。以「已入」一词显示 kamu 词根「足迹散布」之义,转向欲求离去之义。「彼」指外道离去者。「于彼」即于外道离去者。「已达上的比丘前往」是连接语。「他们」指外道。「我将成为外道」因先前已执取邪见,故说「于取标志时」。「咖萨吉拉等」:此处 kusa 称为杖。吉拉即行列,意为串列。以绳索缠绕咖萨而作成的吉拉为咖萨吉拉,以此为首即咖萨吉拉等。以「阿迪」一词亦摄帕喇咖吉拉等。也有说以咖萨草作成的吉拉为咖萨吉拉。「裸形」指无衣者。「阿耆婆」是持无衣者之戒而活命者,故称阿耆婆。「他们」指阿耆婆。「被教诫后」为连接语。

「何」指何戒。「使拔除」指除去。「孔雀翎等」:此处 piñcha 称为翼。因彼以此翼于空中飞行,故称为 piñcha。「pichi 为行义」是词根表。孔雀之翼为孔雀翎,以此为首即孔雀翎等。以「阿迪」一词亦摄猫头鹰翎等。「乃至不接受」指乃至不接受邪见。「不」指正在审察的比丘。「邪见」指外道邪见。「守护」指守护免于外道离去。因邪见不存在,故不成为外道离去者,此是意趣。「无破衣」:此处 ākāra 为呵责义或半义,chidda 一词为损坏义。故应理解义为:以无呵责或以半,破指损坏,故为无破。也有读作「未破」。「彼有无破之衣」即无破衣者。「外道住处」指外道的居住处,意为外道精舍。

49. 畜生事

111虽彼龙享受如同天界成就般的自在成就,为何厌恶龙胎生?故说「虽然」等。

其中,“他受用”虽有关联,此处“虽”字表示可能性,“然”字则表示呵责义。“以善果报”者,即由无因善果报。“彼”指龙。“同类”指同一种类的龙女。“水行蛙食”应如此结合理解:出现了以青蛙为食、其性习于水中游行的食物。“彼”指龙。“厌恶”指不适而受逼迫。“羞耻”,此中的 hara 词根有羞耻义,故称“羞耻”。该以 ā 结尾的词根属于 bhū 等类(在《词根集》中为第十六个以 ra 结尾的词根)。“厌离”,在此为显示 gupa 词根的业用,故说“自身”。因“彼比丘”一词应与“离去时”结合,故于处格义上用作属格,即“于彼比丘离去时”。或者,“彼比丘”属格关系中的“离去时”,此处以状态义加 māna 后缀,故说“离去时”,以此表示“离去时”。这里并非 anta 后缀,而是将 māna 后缀取 anta 的形态而说。“放逸”指正念放逸。“于彼”指于该比丘。“如猴睡眠力”,即为恰如猴子的睡眠力,或应结合为:如同依赖猴子的睡眠力而睡眠者那样睡眠。“再卧”指再次躺卧。“发出声音”,此中的 vi 字头显示变化。

“作 a 字的省略”:在此于“你们确实是”句中,将其分解为“你们确实是”的词组后,显示 o 音之后 a 音的省略。亦有读作“a 字不省略”的版本。如是,则应理解为不作 a 音的省略。依此,将“你们确实是”作词分解,在 a 音之前将 o 音转为 v 音,从而显示“你们确实是”的读法。为何在此法与律中并无增长法?故说“禅那……乃至……无能力”。“是”这个词,此处的“是”显示 asa 词根为有情义,tha 为格。“同类”者,此处“同种类者”称为同类,即特指龙女,故说“唯龙女”。“人女等”,此中的“等”字包摄畜生趣女、饿鬼女、天女。“此二因缘,比丘们”这段教说属于有余教说,故显示为“在此且”。“于此”指于畜生趣事中。“频繁”意为时时、再三。

“畜生趣”者,在此指的是否为堕于恶趣、以恶趣无因为结生者呢?故有“或为龙……”等的说明。

50. 杀母者等事论

112“离去时”——此处因“此恶业”的属格连接,故在状态义中加ti后缀,故说“离去时”。“离去”指离开恶趣结生的运载而离去。“由彼”应连接为“由人身,由彼而断绝生命”。“成为人身者”即成为女人而生,或达到了女人的状态而生。以此遮止畜生趣的雌性等。以“生母”遮止养母等。“自己亦”——“亦”字显示不仅母亲,子亦如此。“有”指存在。应连接为“唯有人类所生,唯成为人类而断绝”。“于无间中结生果”为无间,即杀母业。由此显示:杀非生母的同种类者,以及杀生母的种类差别者,皆非无间业,其出家与受具足戒亦不被遮止,故说“然而由彼”等。于彼,“养育、增长”者是养育者,即养母。以“巴”音变为“瓦”音,以“亚”音变为“咖”音,养母即母,故称养母。“之”指子。此词前后相关。其中,前词为状态关系,后词为属格关系。一切处皆如此,故说“即使”等。“妓女”是以标示而说。因应取“由任何身份的女人所生之子亦”。“不知‘此是我父’”,依此为准。“以此”即依此子。以“唯成为杀父者而入数”,显示于杀

114为详细说明略说之义,故说“于人类生”等。“未出家”指在家者。“其出家与”——此处以“与”字显示具足戒亦被遮止。“之”指杀阿罗汉者。“其余”指阿罗汉之外的。“之”指杀圣者。应取义为“非无间业,然因属畜生趣故,其出家被遮止”。“于此”指于杀母等业中。“为杀”——为彼义之第四转声,故说“为杀义”。以“杀”显示“为杀义”中,“杀”字根为伤害义。以“被带去”显示“被带来”中,“来”前缀随顺字根义。“然而所说之语”应连接。彼语之义亦应连接。以“若与,此不变词被说”显示:因被恐怖逼迫,及于语源不善巧,盗贼以“达”音代“拉”音说出此不变词。以“若与,如是或为读法”显示:虽被他们如是说,然于结集时或书写时,因如实结集、如实书写,故有如实读法。“于彼”指于彼诸词中,在分别中为地格。“彼之”即“若今日我等”的读法。以“若今日我等”显示“埃”音脱落连音。依“若今日我等”,“阿”音脱落连音的读法亦存在。

115“本性者”——本性之戒即是所谓的我、自性,具此之故,称为“本性”,即指彼。因以身触比丘尼为波罗夷,故说“令戒毁坏”。应连接为“非自愿之比丘尼”。

“欲者”,即希望穿着白衣者。由于她已非比丘尼,故不成为污比丘尼者,应如此连结;应连结为“戒毁坏的比丘尼”。

“如提婆达多破僧团,破”者,应如此连结。“非法”,即背离法。“非律”,即背离律。“四羯磨”,即白羯磨等四羯磨。

“如提婆达多令出血,令出”者,应如此连结。“以恶心”:此处并非任何恶心都名为恶心,而是指杀害心,故说“以杀害心”。“身体”,指身体内部。因为如来具有不可破坏的身性,通过外力加害切破皮肤而令出血一事,实无可能。至于“如耆婆施行手术”者,应连结为“施手术”。“血”,指腐败的血。

54. 双性人事论

116一一六、『两性人』者,此处显示外在义之复合,故说『从女相生起之业,及……』等。其中『女……乃至……从业』者,以此显示两种形相。应连结余文为「从两种业而转起」。『相』者,标识。『者』,人之属格。『作或令作』者,此处显示作字根之纯粹业与使役业,故说『以男相』等。其中『以逾越』者,显示纯粹业;『以他人』者,显示使役业。『令行』者,令从事。显示其二种性,故说『二种』等。其中以女性为特征之两性人,为女两性人。此理于其余处亦同。

「其中」:指二种两性人之中。「女相」:即女性的阴部。于「男相」处,道理亦同。「显露、隐藏」:就自性而言,有显露与隐藏。「又,隐藏、显露」:以染欲之力,隐藏的成为显露。「令他人取」:义为令他人自己抓取。「此」:指原因。「他们」:二种两性人。然而,在《库伦地》中所说者,应连为「所说为何」。「其中」:指两性人当中。「审察次第」:审视的顺序。也有读本作「其中审察次第」。审察次第应从《法集论注》得知,但此处应了知什么?故说「此处应知此」。其中「此」指不得出家达上的原因,「此处」指在此律注中。

55. 无依止师等事论

117一一七、「尔时」:为显示「彼」字的不定指示特性,故说「于某时」。「学处未制」:指「诸比丘!不应令无依止师者达上」这一学处尚未制定。「无依止师」:以此显示「无依止师」中否定词含有缺乏之义。应连为「无依止师的求达上者」。以「如是」等显示过失。「未令取依止师」:未令取「尊者!请作我依止师」这样的依止师。应连为「对达上者、对作羯磨的僧团」。「然业」:然而此达上业。「此理同」:超越「达上者有罪,然而业不坏」之语。

56. 未得等事缘之论述

118“于手中所得之团食”应如此连结。“为彼”者,为彼团食。“譬如外道”者,此处“譬如”一词表譬喻,显示“外道”一词指名为阿耆婆的外道,故说“如同名为阿耆婆之外道”。因此,以称为阿耆婆的外道作譬喻而呵责,故说“以羹菜”等。“实”者,真实,或原因。“他们”者,阿耆婆。“然业不坏”者,意谓:即使衣钵不具,因于羯磨文中已宣说“具足衣钵”,故业不坏。

“以乞得”者,此处显示被乞求而取,名为乞得,故说“以乞求而取”。以“如是实”等显示过失。“故”者,因有罪故。“彼”者,求受具足戒者。应连结为“以无所求的阿阇梨、依止师等”。“舍弃”者,以梵施而舍弃。因未决意、未受用的衣钵为非衣钵,故说“决意、受用的衣钵”。“黄叶”者,指沙弥预备者的状态。彼依惯例被称为黄叶。或者,犹如黄叶既非青亦非干,如是彼求出家者既非在家人亦非沙弥,故求沙弥预备者的状态被称为“黄叶”。

“春季的黄叶”应如此连结。“不应触食”者,比丘不应触摸的食物。“与沙弥份相等”者,与沙弥所得份额相等的施设。“其”者,指黄叶。如同对沙弥可作一切服侍之事,对此黄叶者,亦可同样为之,此为连结。

57. 手断等事缘之论述

119一一九、在断手等事中,“断手者”是为了显示“其手被砍断”等语义,故说“其”等。“腕”指前臂末端。因为此处系结着称为宝珠的装饰品,所以叫作“腕”。“肘”指肘关节。因为用此处伤害他人的背部,所以称为“肘”。其手被砍断者,便得名为断手者,这是连接。其余各处同理。“一足或”,这是连接。下文“一手或二手或”之处亦同此理。“于四肢手足中二或”,即一手一足,故为二或。“耳”是声音的接受者。因为以此听闻,故称为“耳”。“耳缚”指耳孔闭塞。“以合拢”,即作合拢、作系缚之义。“羊蹄处”,指在羊蹄形状之处。“鼻”是嗅觉器官。因为以这些发出不清晰的声音,故称为“鼻”。“鼻孔”即鼻。“以安置”,指妥善安置,以本性安置之义。“指甲余”,指甲即所余,断指者即为指甲余,此即彼。“拇指”,于前端最先竖立。以“如前所说”这句话,指称“不示指甲余”之语。“大筋名”,即大脉之名。因其持住身体,故称为“大筋”,将“达”音转作“荼”音。“于其等”,即于大筋中,此处为处格,表分离义。

若手指如蝙蝠翼般相连,此人便称为蹼手者,这是连接。“此”指蹼手。六指等情况也应归入蹼手之列,故说“若有人有六指”等。若有人有六指,此人亦依假名而称为蹼手。

“驼背”:此处为了显示“身体驼背”即名为驼背的语义,故说“驼背身”。为何称为驼背?故说“或胸”等。然而,身体弯曲者,也名为驼背,这是连接。“弯曲”即弯屈。“实”者,真实,或因。“梵直身”者:直身为直身,如同梵天的直身一般,此大人具有直身,故为梵直身者,即大人。

为以广说阐明略说之义,故说「矮腿者实」等句。「其等」,指两种身体。「众生」,指非人、毕舍遮鬼、饿鬼。「有自体如」,此为连接语。「圆满」,指整体圆形的身体。

「喉瘤」者,此处为显示“其喉有瘤”故名为喉瘤的语义,而说「其」等。「此」,指「喉瘤」一词。「于彼」,指在喉瘤出家者之中。「或」,是语助词。

「西巴迪」者,其中「西提喇」为松弛,「巴达」为足,「伊玛萨」为此之,故说「西巴迪」时,应取「巴拉巴多」即重足之义,因此说「称为重足」。「巴拉」为重,「巴达」为足,「亚萨」为其之,故为重足。应知此二者用于粗足病者。「散泽德毕喇咖」,指已生疮疱。「伍波那哈」,指药物绷带。「伍达咖阿瓦德」,指充满水的坑。「伍达咖瓦离咖亚」,指以水浸润的沙。如何使筋脉显现,如是令其融合,此为连接语。「伊迪散」,指筋脉显现、小腿涂油、管状的性质。「德他」,指如出家时所为,如是作之,此为其义。

“恶病者”:此处为显示恶病之相,故说“痔疮”等。其中,“痔疮、瘘管、胆汁病、痰病、咳嗽、痨病”为并列复合词,以这些为首者,称为“痔疮……乃至……痨病为首”。以“等”字摄受前文所述疾病。其中,由“胆汁、痰”之词,应取由这些生起之疾。以“恒常患病者”一语,显示“恶病者”一词中,持业释意义的后缀“ī”具有恒常连结之义。

“众会污染者”:此处,“iti”之声为名称的同义词,即“名为众会污染者”。凡以自身丑陋而污染众会者,即名为众会污染者——这是连结。以六种身体缺陷为首,详说众会污染之性质,故说“过高者”等。“过高者”:此处并非仅指比他人高二指等量,而是指高出一倍等,故说“他人”等。“脐部”:自身的脐部。如同对于过高者,应借由他人之言来了知过高之相,对于过矮者等,也应同样了知过矮之相。“大腹者”:大腹。“壶头者”:如象头,或双头。此处,“壶”之声表“双”之义。“耳饰发者”:具有如耳饰般的头发。“以生来白发”:以此遮除被老风所击的白发。“本性赤发者”:此处,以“本性”之声遮除因任何因缘而成的赤发。“发旋头者”:反复旋转故为“发旋”,即发旋,彼在其头上故为发旋头。“以向上发端”:以向上之发端。“如以网所缚”:如以网所缚。

“连结眉者”:即眉毛互相连结者。“猴眉者”:眉如猴之眉者,故为猴眉。“以斧刃角”:以斧刃之角。“轮状额者”:此处,以轮之形状而行,或取轮之形状,故为轮额。“斜眼者”:即斜视者。因其作丑陋故,称为“斜眼者”。“如蟹”:如蟹。“鼠耳者”:鼠耳。“蝙蝠耳者”:蝙蝠耳。“无孔耳者”:无孔耳。“希”:真实,或因为。“索”:无孔耳者。“耳瘘管者”:耳有瘘管者,即耳瘘管人。“瘤耳者”:瘤在耳者,故为瘤耳。“以流脓”:以流出之脓。“穿孔耳者”:穿孔之耳为其所有,故为穿孔耳。“以牛食槽”:以为牛饮食所作之管。“极黄眼者”:如猫眼,极黄之眼为其所有,故为极黄眼。“蜜黄眼者”:如蜜色,黄之眼为其所有,故为蜜黄眼。“无睫毛眼者”:此处,“睫毛”指眼中所生之毛。因其生于眼之两侧,故称“睫毛”。眼中无睫毛为其所有,故为无睫毛眼。“泪流眼者”:泪从眼流出为其所有,故为泪流眼。“花眼者”:花已生于其眼,故为花眼。花眼为其所有,故为花眼者。“以眼熟烂”:以眼边周围的熟烂之病。

“塌鼻者”:指鼻梁扁平不高的人。“如犬嘴”:指与狗嘴相似。

“如蝗蛙”:像名为“蝗”的蛙的嘴形,即嘴的形态与之相似。“以如钵口缘”:与钵口边缘相似。“以如鼓皮”:与鼓面所蒙的皮相似。“羊口者”:他的嘴像羊一样常流涎水,故称羊口。“麻风口者”:他的嘴因麻风病而成,故称麻风口。“螺喙者”:嘴唇与螺的喙相似,故称螺喙者。

“以如八犁齿”:与名为“八犁”的犁的齿相似。应连接“以遮齿”。“齿间”:指齿缝中,或牙齿之间。“如松鼠齿”:如同黑齿兽的牙齿。

“大颚者”:其颚大,故称大颚者。“塌颚者”:颚不隆起者。“无须无髭者”:无须亦无髭,故称无须无髭者。“落肩峰者”:肩峰已落下,故称落肩峰者。“蜥蜴身者”:身如蜥蜴之身,故称蜥蜴身者。“此一切”:指这一切“疥身者”等语句。“于此”:即于这些语句中。应知此为抉择,如是连接。

“落臀者”:其臀落下,故称落臀者。于此应连接“以过度突出之臀肉”。“风囊者”:以风充满之阴囊,故称风囊者。“碰撞膝者”:因膝内弯而相互碰撞,故称碰撞膝者。“畸足”:即横行足。为说明半腿之义并作分别,故说“彼有二种”等。于此应连接:彼半腿者具有二种。或应连接:彼半腿者,或具有下方垂下之大腿腹,或具有上方隆起之大腿腹,故为二种。“背足者”:足生于背,故称背足者。“或瘤指”:指从瘤生起,故称瘤指者。“此一切”:即此一切人。“污染众”:即污染众。

“以前等”:以“等”字,应取其他能障碍眼净的诸所缘。应连接:以二眼,或以一眼。“二者皆”:两位注释师之语皆取。因圣典中未说“出家盲者”,而说“出家独眼者”,故说“以方便”。在大注疏中,“生盲者”一语,兼指双眼与独眼者而言。“拘尼”:“拘那”即收缩,此人有此收缩之状,故称拘尼。“跛者”:以行步残缺之状态而行,故为跛者。“拘陀足者”:于此,拘陀即跛者之名。跛者妨碍行走,故称拘陀。为何称为拘陀足者?为何以足背中央行走?答:“因足于中央收缩故。”以此显示拘陀足者及以足背中央行走之因。后续语句亦同此理。“此一切”:即此一切人。

“失翼者”:此处指一翼已坏、已失者,故为失翼者。为说明此义而说“或一手”等。“翼落”也有此读法,但实非正读。因为“翼”字是表部分、支分之词,并非手指的异名。“以座行者”:以座而行、依戒而行,故称以座行者。依“因衰老而虚弱”一语,表明衰老即是老,由此而虚弱即是老弱之义。“有力者”:因无客病故为有力者。依“语破不转起”一语,显示唯口能行能转起,而语破于此不生,故为哑者。语破不转起者即名为哑者,此为连接。“喃喃者”:即结巴之语。凡一个字母反复说四五次者,便是此义所指。

“聋者”:即丧失听觉者。所谓击破,是指对耳根清净的破坏、毁灭,此破坏运行而去,故称为聋者。完全不能听闻任何声音者,即名为聋者,这是连接。以此显示清净已失坏的状态。“以二过方式”:是从标示角度而说,因为在有关盲、哑、聋者出家的抉择中,也以三过方式作了说明。“他们”:指手断等三十二种人。有些人并未达到必被驱摈的程度,僧团仍将之驱摈,这是连接。“驱摈”:即令其入于僧团中。

58. 无惭依止事缘之论述

120“无惭者之教诫”:若配合余文句,依所有义的属格也可成立。未显示此理,故说为“依处格意义的属格”。“比丘同分”:以此显示词义——与比丘共通的戒等功德分属于此人,即是比丘同分,此状态便是比丘同分性。“惭愧状态”:以此显示表状态后缀的本身相貌。新住处:即前所未曾到达的住处。与已去的比丘:这是连接。

“长老”:是指授予依止的长老。“欲受者”:是指想要受取依止的人。“行仪”:是指已受持依止者的行仪。“当日”:即在他离去的那一天。由于已作意且不知黎明升起,故说“无犯”。即使不知黎明升起,但若未作意,则说“黎明升起时犯恶作”。“二三日”之语,依同理亦应包含四、五、六日,因为未依止而住的果报相同。因此说“将住七日”。“得除罪者”:即已得除罪,罪已除去,此人是为得除罪者。

59. 游行者等依止事缘之论述

121“应作依止”:此中,依止的受取即是依止,此处依止是省略了后面词语而成的;依止对此人应当作,故称“依止应作者”,这表明了形容词后置的语法结构。“未得依止者”:这里,什么是不得依止呢?于是说“自己……”等。“曾住者”:即曾居住过。“虽住一夜者”:其中的“虽”字,意在表达即使两夜等,又何须说。“为休息或寻找商队而有者”:这是上下文的连接。“乘船去者”:是指乘船行于旅途道路的人。

“被请求时”:此处因涉及多个行为者,故说“以那病人”。而“慢者”一词,则是为了遮止不能被请求等情形。

“安乐”者:此处若因住处等适宜而生起“安乐”的疑惑,故说“以止观之获得”。“是”即真实。“此免除”指此安乐住之免除。“于达到力量之观”为连接。“或止尚幼”为连接。“唯此”唯指此初学止观的比丘。“依止彼”者,此处依止彼教诫,此为连接;或属格作受格解,即依止受依止者之义。“凡有阿萨荼满月之时,即彼时”为连接。“阿萨荼满月”者,此处因副词“直至”,离格应作界限包含之义。“何处”即于何所。

122“以姓氏”句:此中以“pi”字显示,不仅以名,亦应以姓氏告知。因此,告知“具寿毕巴离萨”之名后,亦应随告知“具寿大迦叶”之姓氏。故有“大迦叶”等说。由此,在“汝亲教师名为何?尊者,我亲教师名具寿大迦叶”等处,姓氏亦被名所含摄,此得成立。

123“一告白”者:为遮止此词作为同格依主释复合词的性质,故说“一起告白”。其中“一起”即于一刹那,或以一次同时。因下文将说“于一刹那”及“唯以一次同时”。以此显示“这些一起告白”的“一告白”为非同格依主释复合词。“以一”指以一位告白老师。“对一”指对一位求达上者。“于一刹那”此语显示“一起”之义。“令达上”指令二位求达上者达上。

“以前述方式”是指如前所说的“以一人对一人,以另一人对另一人”等——仍依照先前讲过的方法。“一起作告白”是指三位老师在同一刹那为三位求受具足戒者作告白,即“以一人对第一人,以另一人对另一人,以余一对余一人”。“那个”一句,为显示此“作告白”一词所涵盖的意义范围,故说“告白的行为”。“二或三”中的“或”字表示不定的选择。若一位老师为两人告白,应说“此佛护与此法护”;若为三人告白,应说“此佛护与此法护与此僧护”。正如一位老师可同时为二人或三人作告白,也有说法称,二位或三位老师亦可为一人作告白。此处指以一位戒师为作者,或说由一位戒师来成就的意思。以“唯一次同时”这句话,显示“一起”一词的含义。“二或三甘马语”是指:以两位老师则有二甘马语,以三位老师则有三甘马语。为了说明——若由同一位戒师告白,则一位、二位或三位老师都适合;若由不同戒师告白,则只适合由不同的老师来进行——因此说“但若”等句。“帝萨长老”指担任甘马语老师的帝萨长老。“对苏玛那长老”指对着担任戒师的苏玛那长老。“此”是指以不同戒师、一位老师作告白的情况。“此为拒绝”是指“但非以不同戒师”所表示的拒绝之义。

63. 达上仪轨之论述

126“那亲教师”者,那位亲教师。“亲教师”与“亲教师”者,义上为一,唯文字不同,如“会堂、会堂”。此处“亲教师”词属王等类,“亲教师”词属男子等类。“会堂”词为阴性,“会堂”词为阳性或中性。“展开”一词为名词性动词根,故说“身体变得展开”。“展”词因为是物质所指故为名词,以变异而身体展开者为展,作“展”字之省略后,从彼生“展”后缀。“去”者,去那障碍类。“你的身体”者,在你的身上。以“生起”此语显示此处“生”字中生动词根之生起义,以“存在”此语显示生动词根之显现义。“存在”者,被发现。应说“如是”等,为连接。

64. 四依等之论

128「达上后紧接着」者,是达上之后紧接着,不是隔了时间,这是含义。「一人量」者,此处「人量」一词用于上方展开的臂量与人量。人之量为一人量,在量的含义上有「ṇapaccaya」后缀。「影」者,是阳光之无。「应量」者,应测量。「瓦萨」等至「应告知季节量度」,此处是显示告知的方式。为了遮止「季节之量度」的含义,而说「此处且」等。不乐反复去,故为季节;以此被测量、年被限定,故为量度。以多少日不圆满,是关联。「对那」者,对日分。那季节不圆满,对那季节,应连接剩余文句。为了显示「应告知季节量度、应告知日分」等句的另一义抉择,而说「或者」等。其中,「此名为季节」者,此季节名为瓦萨,或名为冬季,或名为夏季。「上午」者,日之前为上午。其中,后述方式更为殊胜。为何?前述方式中,季节圆满时没有告知日分,但后述方式中,应告知圆满或不圆满之季节量度。达上之日分本身应告知为「上午」或「下午」。「合诵」者,此处为了显示「合」即一起作后应唱诵、应说为合诵的语义,而说「将此一切一起作」等。其中,「何」者,何季节。「此名」者,此名为季节。「应说」者,为了令来者知晓长老新学等,应说。

129「第二」者,指同伴比丘、沙弥或男子。「不应作」者,即达上者不应作之事。「黄叶」者,此处「黄」指白黄混合之色,「叶」一词指叶子,而非指绿色,亦非指紫矿树,故说为「黄色之叶」。「黄叶」一词,或以复合、或以分析,皆可成立。若作复合,应解作「黄色为其所有为黄,彼即是叶,故为黄叶」。「系花果等」者,以「系」的语义而言,「系」一词为茎的同义词,故说「从茎」。「大石」者,此处「大」词为大的同义词,故说「大石」。

130「对那」者,指应受举罪甘马的比丘。「和合」者,即僧团和合。「以那」者,指由应受举罪甘马的比丘。「共享」者,指以资具及法为共享之因。此处同宿亦被摄入,因其有罪的性质。「无罪」者,因未被举罪故,无波逸提罪;因无无惭的特征故,应知无恶作罪。

如是《善见》律藏注释中

以七十二事百庄严之大篇集

义注之连结已完成。

2. 布萨犍度

六十八、允许集会等之论

132在布萨犍度中,“渡口”:能渡、能入于此,故为渡口;即水渡口;如同渡口,故称渡口。“得”:说为“渡口即是得”。得,因为是众多持见者的入处,故名为渡口。“其他”:指不同于自宗教法之得。“这些”:指那些游方者。“从此”:即从此自宗教法之得。“所去”:指所去的法类。“他们”:指外道游方者。“他们得”:此处“彼”字指人的范畴,故说“那些人”。“哑猪”:此处因身相粗陋的猪连声音也不发,故称哑猪,说为“粗身猪”。

135“有”:指比丘。“彼”:指故意妄语。“何”:指什么罪。“恶作”:若对“这是句之恶作业”有疑,故说“恶作罪”。然而此恶作罪并非以妄语的特相而成立,这是联结解释。那么以何而成立?答:“以世尊的言语而成立。”“以言语”:即依“故意妄语,得何罪?得恶作”这一言语。“无作生起”:因不作应作之事而犯的罪,故称无作生起。

「以人」者,以人。「以语」者,以语。「亚」字脱落。「声」者,音声。「他」者,其他人。「语生」者,从语生起。此处之结合如下:比丘不以任何近处站立之人以语交谈,对远处站立之人,意向彼而不说大声,如此亦犯语生罪。

「障碍」:此处以表行为者义的尼咖后缀,故说「作障碍者」。以「为何义」显示「为何」中第四格表目的,因义亦适用。「一切处」:于一切如「为证得第二禅那」等处。「如是」等为结语。「从略说」:从「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等为略说。「从广说」:从「巴帝摩卡者,此为初」等为广说。

136「日日」:此处尼咖后缀表分别义,故说「日日」。「于第三与第七半月」:即一季八半月中,于第三与第七半月。「从言」这一词,是「适合」一词的指示原因。「于如是因缘」:指在被称为疑惑行的因缘下。「应随行」:应行随许。「从言亦」:「亦」字将前之指示因合并。「此」:指「于任何第十四或第十五日诵说适合」这一语句。

七十一、允许界之论

138「应宣说相」:即应宣说诸相,因「ni」音转为「ā」而成此形。「作相」:意指「以此山为相」,如此连结构成句义。此法则也适用于其后。以「此法则」一语,显示了「于东方,何为相?尊者——岩石,此岩石即相」这一意义。此法则也同样适用于其余诸处。然而,在森林与水中应说「此森林,此水」;在河流应说「此河」。「在此」:指在此北方副方向。「实」:显示结论。「在彼处」:指在「应宣说相」这一句中。「界圆」:即界为圆形。「以连结」:指前相与后相连结。以此显示:不可有间隔等方式宣说相,因为相与相之间不应中断。据说:当前相与后相存在连结时,即使今日宣说一相,明日宣说另一相,如此在时间间隔中宣说相以结界,也是允许的。

“山”者:此处“pabba”意指岩层,彼处有此种岩层,故名为山。由于沙堆与纯沙山相似,因此说“沙堆不允许”。“其他”者:指沙堆以外的其余三种山。“象量”者:以七又半罗陀那之象量为准。“在四方”者:即寺院的四方。“以四或三”者:此处“或”字应取比那更多。“以一相”者:连接。“从此”者:从山相。“因此”者:因单一相故不允许。“彼”者:即山。“因此”者:因只宣说了一相。“有山,彼山”者:连接。“内”者:指山的内部。

“或三分之一”者:此处“或”字应取第一部分或一部分。“彼”者:即那样一个部分。为了显示从三分之一起,将余下的整座山作为内部而结界,故说“若……”等。

“于岩石相中应如是了知决断”者,此为连接文句。“岩石”者:以坚固性而束缚。铁球亦归入岩石类,因为与彼相似。“铁球”者:此处“pi”字亦包含铜、青铜、圆铁、金、银等。“任何”者:指石、珊瑚、宝珠等中任何一种。三十二钵罗球团之量,应从形状上取,不应以称量计数方式取。“较小的岩石”者:连接。“或卧岩石或立岩石”者:应作连接,因后句“ta”字为不定指示词,而“岩石类”处“eva”字则显示“非山类”之义。“大卧岩石”者:指长宽高皆大的卧岩石,如帝释天的般杜咖巴喇卧岩石。“彼”者:即卧岩石。“不允许”者:不允许宣说。“实”者:显示已得过失。“彼”者:卧岩石。“从界”者:从界。“寺院”者:不仅为相,寺院亦是。“卧岩石不应宣说”者:连接。“宣说”者:此处应连接“卧岩石”。

“于森林相中,应如是了知决断”,这是连结。凡为孔雀、杜鹃等众生所喜爱、所亲近者,名为森林;或者说,众生在此喜爱、亲近,所以叫做森林。“树皮即是心材”者,指树皮即心材之树,如棕榈、椰子等。以“等”字摄竹类等。“心材在内”者,指心材在内的树,如沙咖沙喇等。以“等”字摄卡迪喇等。“与内心材相杂”者,即与内心材的树木相杂而生的森林。所谓“树的森林”,此处应以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理解其连结。由此显示,在草森林与树森林之中,或说“草的森林”,或说“树的森林”,其义都是合理的。“四或五株树”者,即以四、五株树为量的森林,这在此中是标准。“从彼”者,是从那四、五株树量的森林。“一部分”者,指森林的一部分。“森林中央”者,即处于森林的正中央,处森林之上的含义。因为寺院确实建在树木之间。“一部分”者,森林的一部分。“在彼处”者,指在森林之中。至于“立森林”一词,在“宣说”一词中,它是未说之言;在“不应宣说”一词中,则是已说之业。

“于树相中,应如是了知决断”,这是连结。被希求果实等欲望的人所圈护、所守护者,名为树;或者说,在地上生长,所以叫做树。“存活的”者,依世间通称,指根、芽等绿色部分,即被称为存活的。“周围”者,是从宽广的体量而言。“与针杆等量”者,指如同用来书写针的杆状之竹的量度。那竹子应见为小指之量。“从彼”者,是从那树围达八指量、与针杆等量的树。“于竹、芦苇、瓶等中”者,竹与芦苇与瓶,合称竹芦苇瓶;它们是初者,如碗等,故说竹芦苇瓶等;在这些当中,即于这些之中。“从彼”者,是从竹等之中。“在那时刻”者,指在那相出现的时刻。“无有因”者,即无有量度。“此”者,指新根、新枝的生长。“允许说”者,允许以通名或别名来宣说。由此也显示,在山等之中,允许以“山”为通名,或以“弯山”、“韦布喇山”等别名来宣说。

“于道相中,应知如此决择”,这是连结。为行路者所行走,或被迷路者所寻索,故称为“道”。凡任何步行道或车道,能穿越二、三个村落之间而通达的,那样的步行道或车道便是合适的,这是连结。“出发”者,即离开。若步行道向下倾斜而低陷者,那是不合适的,这是连结。“不可用”者,即不可受用。“能生起行走”,故为“小腿”,指膝与踝之间的部分。“与财物、商品一同而行”,故为“商队”;以小腿游行前进的商队,是步行商队。“能荷担车乘”,即能负荷重担,故名为“车”;以车而行的商队,是车商队。步行商队与车商队,合称为步行车商队,这是依他们而说。“确实”者,即真实,或表原因。“此”者,指此相。

“角”即寺院之角。“然而道已去”则是句子的连结。“远分”指围绕寺院而行的四条道路的远侧。“于十名中”是指在《念处注疏》等中所说的“道、径、路、小径”等,以及在《阿毗达摩》等中所说的“道、径、路、途”等十种道名之中。“以任何名”以此显示:即使在群山之中,也有“山、岳、岩、峰、石、不动、石堆、山顶、地持”等众多名称,以任何一种名称来称呼都是合适的。

“于蚁塔相中,应知如此决择”是连结。“蚁塔”一词,因被白蚁所吐出,或因能吐出蛇、鼠、蝎等众生而得名。“当日所生”是指在那一相所称说的当日出生。“从彼”指从八指高、牛角大小的蚁塔。

“于河相中,应知如此决择”是连结。“河”者,因鸣响、流动而得名,或因鸣响而来、而行而得名。“其”指河,“流”则是连结。“半月”等,以此显示每半月降雨三次、每月降雨六次的情况。“当水退去时”是连结。“如是”即指称上述“半月”等义。“三轮”指下至膝轮、上至脐轮,故称三轮。“于任何处”指渡口或非渡口。“以水而湿润”是连结,意思是“被浸湿”。“此河不仅于相中存在,也于渡河等中存在”,故说“比丘尼”等,此句应与“于渡河等中亦”相连结。

“然而凡”指河,“已去”是关联词。“彼”指河。“说”指圣典。“树足”指树根。“覆盖水与遮蔽而流动”是关联句。“如”表示方式。“不流动”是连接。

“旱时”指如夏季般的干旱时节。以“以无水性”排除了“以遮蔽性”这种限定。“彼”指水渠。“成就而常流动”是关联句。“不适用作相”指因被人引出,且自身不来,故不适用。“然而凡”指水渠。“根”指最初时。“经时而成河”是关联句。“彼”指水渠。

“于水相中,应知如此决择”——这是连接。“流出、产生”故为水。“仅是地中之水”——这是连接。“彼及”指地中之水及。“池……乃至……海等中住的不流动水”——这是连接。“所掬取者”指掬取而持取。“彼”指语。“猪所掘之池”指被猪所掘的池。“即于彼刹那”指在宣说彼相的刹那。“池即以小木为小池”。“彼”指作相的标记。“自作及”指自己作。“令作及”指令他人作。为何于利得界不适用?因利得界对他人造成压迫。如是以理路显示此义,故说“共住界”等。“于此”指于共住界中。

当知‘依八方’是就八种相而言。‘彼’即界。‘或以一相’,这是关联。宣说三相时,应先认明诸相所在的方位,然后以‘于东方’等方式宣说;宣说百相时,应先认明此界之八方,即使于一方向,亦应宣说众多相。‘十字路形’者,即三道会合处的形相,其意趣名为三角。‘四方形’者,即正四方形。‘十字路形’者,即四道交会处的形相。然而‘半月形、鼓形等’,当知是随诸相所住之形而有。‘彼’即界。‘欲结者,应于无行时结’,这是关联。‘已结界之住处’者,即界已于这些之处结讫,故为已结界;这些即是住处,故为已结界住处。‘游行比丘’者,即游方于诸方的比丘。‘于彼处’者,即于彼一村田。‘应遣比丘’,这是关联。‘一处’者,即共集一处。‘余者亦’者,即结界村田以外的其余之处。‘然而玛哈巴杜玛长老说’,这是关联。‘由彼’者,即由他们、由不同的村田。‘应来’者,是依礼仪而见之说,故说‘来或不来,皆得适宜’。说‘由界内相中者应来’,是依一界性而言。

如此,当僧众如法聚集时,应结界,此为关联。‘作边际’者,即划定下边际。

‘出家、具足戒等’中,此处‘出家’之语,是就剃发与问难而说。‘断界’者,如住处边际被割截、被切断般而存在之界,称为断界。‘彼’指断界。‘应知仪轨’中,为广说仪轨,故说‘若’等。‘界’指断界。‘如’者,即以何种方式结界,此为关联。为显示其量,故说‘彼’等。‘彼’指断界。关于别住羯磨,连同受羯磨者共二十位比丘,而说‘二十一位比丘’。‘由彼’者,即由二十一位比丘。‘取,亦’者:此处‘亦’字,即显示可摄取千位以下,更何况超过;若取千位以上,于住处边际被割截时,但唯名断界。‘彼’指断界。

‘于此’者,是在断界和大界中,表处格。‘然后’者,即紧接着。‘如是’者,即以此不别住甘马语被认可时。‘则’者,表结果。‘界’者,指共住界。‘不能’者,即若不先废除不别住,便不能废除界。‘界间石’者,指安置在二界之间、中央的石块。‘四指量亦’者,其中的‘亦’字显示,即使是一指量亦可行。

‘周围’者,即断界的周围。‘依次环绕者’者,指比丘们依次环绕于断界的边际,此处应作此关联。‘由彼’者,即由那些界间石,先宣说了二界之相后,再显示在他们之中,无论欲结何界,皆应结之的性质,故说‘然而,若’等。虽可随意结,但为显示古来所行之法,故说‘如是,虽’等。‘二者亦’者,即住于二界的二者,其羯磨亦,此处应作此关联。‘则’者,表真实,或表原因。

‘且’字,表句子开始。‘此名为界’者,这是连接。‘于彼’者,即在背石等五处。‘标石不住于原处’者,这是就仅仅将标石放在背石之上的情况而说的。然而,若穿透背石,将标石埋入其中,使其不从原处移动,如此这般安立。当如是安立时,应视为‘住于原处’。‘非界’者,因为界是以地持水为边际而灭去的,所以界不会被破除。

“小屋房舍”一句中,“小屋”与“房舍”都是对房屋的称呼。因为房屋有遮断寒冷等苦的作用,以及容取各种材料的作用,故称为“小屋房舍”。小屋即是房舍,此处也同。“不标示墙壁”是就砖木所造的墙壁而说。如果是石造墙壁,可依标相,那么墙壁也应标示。“内部”是指小屋房舍墙壁之内的部分。“于门前”是指在走廊。“于无水落处”是指在流水落下之处。“如是认可之界”是相连贯的意思。

“不标示墙壁”者,此应依前说方式了知。“内部”者,即洞穴之内,或墙壁之内。“于空间”者,即于二十一位比丘的空间。“如是”者,即以此方式被认可时。“内部”者,即墙壁之内。

“下方不下降”是指由于下方是虚空表面,故不下降。若问:“难道不是可以顺着柱子下降吗?为何不下降?”应知:因为柱子之上没有二十一位比丘的空间。为显示下方下降的方式,故说“然而若……”等。“横梁”是指横跨架在柱子之上的特殊木材。“起立”是指从地面竖立。“以横梁木材”是说通过称为横梁的木材。“一连结”是显示不仅与横梁木材相连结,也与四方四壁相连结。“下方亦下降”是就墙壁上方有充足容纳二十一位比丘的空间而说。“若于柱顶……有”是表明在以多柱建造的楼阁中,若每一柱顶皆有容纳二十一位比丘的空间,则下方可下降。“于楔等”是指象牙钉等。以“等”字含摄墙楔等。“墙壁与”是指砖木所造的墙壁与;若为石造墙壁与柱,则应标示。“附于墙壁”是指附著在墙壁上,或于墙壁的附着处。“下方楼阁之”的“下方楼阁之柱”与“立于”一词相关联。或者说“下方楼阁之柱”是相连而下。为说明从下方所认可之界向上方上升的情况,故说“然而若……”等。“于无水落处”是指屋顶边缘。

“于彼”——指在那个地面。“如于背石结界”——应结合为:如同在背石上结界一般。“以彼同一限定”——即以同一地面的限定。“于棕榈根山”——这里所说的棕榈根,是指下方粗大、渐次变细的形状;以此类比的山,也称为棕榈根山。“伞盖形状”——即顶棚的形状。或如向四方伸出枝干的树形,或如矮树的形状。应结合理解为:有的山呈伞盖形,有的则呈鼓形或小鼓形。其中,鼓是中间粗、根与端细;小鼓则是中间细、根与顶粗。它们的形状即鼓形或小鼓形。“下方或”——指鼓形山的下方。“中间或”——指小鼓形的中间。“二峰”——即两座山顶。“峰间”——指山峰之间。“堆积或”——用砖石堆砌而成。“填满或”——用土沙填满而成。

“如蛇头”——与蛇头相似,意思是矮山。“虚空崖”——指没有墙壁围绕、名为虚空的崖壁。“界量”——连同内部的洞穴一起计为界的范围。“顶边”——即称为顶的边际。“然而若于山的下方有内洞穴”——这是要连接的文句。“上方之”——指立于内洞穴上方的部分。“外侧”——从外侧来说。“彼之”——应连接为:山的外侧。“内侧”——从内侧来说。“有洞穴”——也是连接文句。“多大为大”——是说“若超出界的限定而立,则为大”。“多大为小”——是说“若在一切最后的界范围内,则为小”。“彼”——指小洞穴。“极小”——因为缺乏一切最后界的范围,故称极小。“从彼”——从上方界来说。“外”——指界外。“若为界量,界即存在”——以此显示:如果不是界的范围,界就不成立。

“彼”——指断界。“填满已”——用砖、泥土等填满之后。“结阁楼”——即建造阁楼。“地下河”——此处 u 音与 o 音相互转换,因此应这样理解其含义:入于地下、潜入而行,故为“地下”之义。“地下”与“河”合称,即为地下河。“于彼”——指在地下河中。“立于下地面”——以神通力而站在界下方的地面。

「界场」:指断界内的场地。「榕树」:即尼拘律树。「从彼」:从榕树。「伸出之气根」:「气根」是指树增长后攀附而上的部分,因而得名,是一种特殊的根。伸出的气根即称为伸出气根。「清净大界已」:此处「清净」是指将进入大界的比丘带至手臂范围之内,或将比丘遣出界外。「于外」:在二界之外。也有「于外立」的读法,意为应立于界外而作。「不触」:不触碰大界的地面,也不触碰该处生长的树木等。「如是」:如同在断界中那样,即依彼义。故「界场」即断界中的场地。

「界场」:指二界的庭院。「界场之」:作为业处的界场。「立于虚空之枝」:在未作业的界场中,生起于虚空的枝条。「彼之」:与比丘的双足或下衣上衣相连接。「于前法中亦」:在前述「界场有榕树」等法句中也如此。「于彼」:指在前法中。「令举起而作不适当」:从二界生起的树枝,或从榕树伸出的气根,因触碰到二界的地面或该处生长的树木等而立,因此令其举起而成为不适当。「应引来」:此处由于使用带双宾语的词根 nī,其语法上的直接受词并非主要对象,故应将「比丘们」作为主要对象引入句中。「上升」:升至虚空、天空。「于彼」:指在山处。「为何应引来」:答言「正被结故」等。其中「正被结故」:正因为被甘马语所结。以此显示未结界时,区域是无量无边的。「任何」:任何山等。「于何处任何处」:在任何地方。「以一连结」:以已结界的一处相连结。「故」:因此应引来,连结成句。

140「三由旬」:即三由旬。「量」一词在此排除了 parama 所包含的「超过」或「最上」之义。「此之」:指此界。经文连接为「由正在结界的比丘」。「从角量为角」一句是连接词。「故」:意为确实,或因由。「与罪」:指恶作罪。

“渡”者,即覆盖。依《迦旃延文法精要》第45偈“性相、所表、阴性”之语,以所表之界为指归,故依阴性说为“渡”。“河之”者,是表示用途的属格,意即河。相连为“正覆盖河之界”。“于此”者,即于河渡界。“于何处有”者,显示词之分解为“于何处”与“有”,故说“于何处河”等;以“河”一词指示关系词yam的对象。“常船”者,此中“常”是恒常义,故说“常行船”。由此显示语义:以恒常、恒常运行之船为常船。“有”者,即存在,或应有。为显示船之量而说“何”等,其中“何”即指船。“以桨人”者,此中桨是一种令船行进的特殊工具,它推进,船藉此而行,故称为桨。将j音作c音,说为煮亦合理。义为与持桨者一同。相连为“彼船被引”。“向上或向下”者,即河的逆流或顺流。“或以盗贼”者,或遇盗贼。虽被劫夺,然在此情况下仍必定可得,是为常船,此为连结。“或以风”者,或为风,连结“断”。“以波浪”者,以波涛。波以种种形相积聚、增长,故称波浪。虽被卷入河中,然在此情况下仍必定应取回,是为常船,此为连结。“入已去”者,即进入后去。“举至陆”者,举起至陆上而牵引、运去,连结。

“于何处”者,即在河渡界进行结界之处。“树聚所成”者,用树木聚集而作。“板结”者,用木板结缚而成。“行适当”者,堪于通行。因律文中“有”处,注疏中解作“有”,故应知“有”字之义即是“有”。“于彼刹那”者,即于指出相状的那一个刹那。连结合为“断树而作”。“一足桥”者,以一足可通行为一足,彼即桥,故为一足桥。为显示不适当的桥而说“若然”等。“以彼”者,以桥。连结合为“不能行”。

“在那里”者,即在对岸界相进行结界之处。“在正对的渡头”者,即界相正对的渡头。为显示无论是固定船或固定桥,从正对渡头略向上登岸或向下下岸,都是允许的,故说“若”等。“稍微”者,即依一优沙巴、二优沙巴等的份量所计之少许。“向上或”者,从正对渡头向河流上方;“向下或”者,从彼处向河流下方。“一伽乌达之内”者,即在一伽乌达量的处所范围内。

为显示应随同标相解说而结界的方法,故说「此且」等。因无法站立于两岸,故说「站立于一岸」。「从那里」:即从标相。「自己」:指解说标相的持律者。「以围绕」:即以周遍的方式。「其」:指那样的界限。「正对处」:对于站立在下游河岸的标相正对面。「从那里」:即从标相。「其」:指那样的界限。应连接为「在正对的河岸有标相」。「应连结」:应连接。「然后」:在解说标相之后。「使站立在一切标相之内的比丘们处于手臂所及之处」,这一切是就遍及整座村田而结界的情形所说。若不遍及整座村田,而仅在一处结界,也应使站立在标相之外的比丘们处于手臂所及之处而结界。「羯磨」:指界相结界羯磨。为说明「除去河」一语的原因,故说「然而河不入于结界之数」。

「成为小岛」:这里的「岛」指中间岛。因为它在水中显现,又因为水在此处分为两流,故称为岛;由于ka音表示小义,故称为小岛。「其」:指那小岛。「自己」:指持律者。「此岸与彼岸」:对于站立在下游河岸的标相正对的此岸与彼岸。应连接为「在对岸解说标相后」。就「为何在正对处的标相」而言,故说「在河的此岸标相正对面」。「从那里」:即从标相。应连接为「在正对有标相」。「彼岸与此岸」:对于站立在对岸上游的标相正对的彼岸与此岸。「以最初解说的标相」:即以此岸上游最初解说的标相。「此为一界」:即同一界,也就是小岛。依「两岸」之语,应连接为「一界」。依文词,也有依惯常阴性读作「一界」的读法。

「向上或向下」:这里的「或」字表示不定选择。「然后」:应连接为「在那更多时」。「寺院界标相的正直」:若小岛向下更多,则是对此岸下游所立寺院界标相的正直。「尖端」:指角。由于它执取顶部,故称为尖端。「从那里」:即从小岛的彼岸标相。应连接为「解说对岸标相后」。这是小岛从寺院界界限向下更多时的判定。向上更多也应依此类推,故未显示。「山形状」:与山相同位置者,称为山形状。

「向上且向下」中的「且」字为总括义。「两个尖端」指向上的尖端与向下的尖端,即两个尖端。「木杵形」指根部与顶部细、中间粗的木杵之形状。

「以一切最初的方法」:即向上增法、向下增法、向上向下增法——以这一切阐释寺院界小岛的诸方法中的最初、相同之法。「鼓形」指根部与顶部粗、中间细的鼓的形状。

72. 布萨堂等之论述

141「逐住处」:此处,为显示「阿努」一词的‘各别’义,以及「巴利韦纳」一词的性转,故说「在彼彼住处」。「巴利韦纳」一词本是中性,但此处发生性转,用作阴性词。以「未作约定」一语,显示「未约定地」一词为动作的修饰语。以「甘马语」一语,显示「集合」一词为具格。

142“因为”:此处为显示“多”之助词用于因义的情形,故说“因为”。以“手臂范围内”一语,说明坐于手臂范围外者,其布萨未成。“彼”指比丘。“依处所”,即依事发因缘。“布萨主事者,在露地或殿堂等处”,此为连接。“有相者或无相者”,即下文八相中所说的有相者或无相者,或以山等为相,或所余应说者。

“若不先来,则恶作”:即布萨宣告进行时,若不先来,为恶作。“在住所中央”,此为连接。“此处”,指旧住处。“彼处”,也指旧住处。“不狭窄”,即足以容纳僧众就座。“彼处”,指后来所建的住所。

“为一切众而设座处”,此为连接。“彼处”,指长老的住所。“彼”,即长老的住所。“此处”,指你们的住所。“一切众皆无容身之处”,此为连接。“彼处”,指那座名为某甲的住处。“‘可’,应当说”,此为连接。“彼”,指长老的。

七十四、允许不离界之论

143“名为安达咖温德”是该村的名称。“彼”即安达咖温德村。“长老”指大迦叶长老。“从彼”即从安达咖温德,以此表明“从安达咖温德”一词中用的是离格。“布萨”在此意义中为与依格,意为“为了布萨”。为说明从安达咖温德前往王舍城的缘由,故说“王舍城实”等。其中“实”表原因。将安达咖温德的住处计算在内,故称“十八大住处”。“他们”指十八大住处的比丘们。“为僧团和合之施与”:此处,僧团和合之施与即已完成各自的布萨事,因此圣典中说“来布萨”。“名为西宾尼亚”一句,显示“渡河”中河的名称。“心增长”:此处“玛那”为不变词,表示少许义,故说“少许”。“少许”一词即表达“少许”之义。“增长性”一词,应知为无性助词,表达性之义。“猛烈”即粗暴。“彼处”指河中。“不作意”指未作“猛流”之注意。“然非增长”意为并非大增长。“为水所击”指被水击打。“彼”指长老的。“湿”指三衣。

144“前甘马语”指先前所说的“僧团以三衣认可彼界,不离衣”这一甘马语。“此即”:在插入了“除村及村郊”一句之后,并未另立新甘马语,此即为该甘马语。“此”指后甘马语。“实”:由于比丘尼僧团住在村内,因此前甘马语即可适用,这是衔接。“若如是”:如果比丘尼僧团以此后甘马语为适用,那么此时——这是衔接。“彼”指比丘尼僧团。“以此甘马语”即以后甘马语。“不得”:因住在村内,不得护持三衣。“为何不得?”故说“彼有守持”。“彼”指比丘尼僧团的。“二界”即共住界与不离衣界,这二种界。“彼处”指于比丘与比丘尼中。“彼”指比丘的界。“此即方法”:覆盖比丘尼的界,或含纳其中,而于比丘的界中认可,这就是方法。“这些”指比丘与比丘尼,因共性而以男性词表达。“此处及”于“除村及村郊”一句中。应知是含摄其中,何以故?因村落、镇邑、城邑具有同一相状故。

“围绕空间”指可围绕的适当空间。“于他们”指在村落及村落附近。“免除”指免除衣离宿之罪。“如是”等为结语。“于此”指在共住界与不离宿界中。“以自己之法性”即以自身之特性。“于何处”指在某个处所。“因”表示确然之理,或因由。“彼之”指不离宿界的。“各别”指与共住界各别。“于彼”指在这二种界中。“为不离宿”指为不离宿界。“彼”指村落;另一“彼”指不离宿界。“于认可之界”:当认可的离宿界存在时,如此衔接;或者,“从认可之后”作为衔接。“进入”指为居住而进入。“彼亦”即村落也是如此。“仅界之计算”即仅名为不离宿界。意思是:住于已确定之衣的比丘们获得免除。后来进入的村落仅计为界的划分,这是衔接。“我等将进入”指房屋已造好,期待“我等将进入”,亦即期望也存在,此为衔接。“期望亦”即期望也是如此。“未进入”指未进入房屋。“仅舍弃屋”指只舍弃房屋。以此显示:一旦舍弃房屋,一切便皆已舍弃。“或已进入或未到达之一家亦存在”为衔接。其中,“或一家已进入”是说……

“于此”:指在“应知规则”一句中所说的内容。“于不离宿界”:即指于大界。因为此界多用于不离宿甘马语,所以称为不离宿界。“于其他”:指于不离宿界。“于彼”:指于这两界。“立于无疑虑之处”:这是因为塔的庭院等处没有碎界的空间,所以这样说。认可碎界者,即舍弃塔院等处,于其他寂静处破坏寺院边界而认可。“为破坏”:即为破坏不离宿界。“将不能阻止”:因为不知碎界,只知不离宿本身,所以将不能阻止。“界之混合”:指碎界与不离宿界的混合。“或以教法之隐没”:即指大师教令的隐没。“然而善”:指没有疑惑。

76. 村界等之论述

147因为布萨羯磨是分别取得的,所以应依其余羯磨的方式来取共住性,或用牛栏结缚法,或用余留法。“彼”:指共住同一布萨的状态。“未划定”:以此显示“已设立”一词中,设立词根的意义。“或村或镇”:此处问:城以何所摄?答:“于此以村之取”等。其中,“于此”指在“或村或镇”一句中,以村来摄城,这是结说。或者,“于此”指村、镇、城中,城也被包含,这是结说。为了详细说明村等的划定,又说“于彼”等。“于彼于彼”:指村、镇、城。“村食者”:指以村为食者。“税”:即税。因为村食者依税而生活,所以称为税。即使划定一部分给予,也是如此。“村田”:因国王的命令投于此地,故为田;村本身是田,故为村田,于此处。“此部分亦”:指这一部分。“彼亦”:指部分。有各自村名,此为结说。“彼亦各别村为村界”:这是结说。各自划定而给予的村称为各别村。“因此”:因为有了各别村,所以这样说。“彼与”:指各别村界与。“其他”:指与各别村界不同的普通村、镇、城界,此为结说。

“如是”:指“诸比丘,于未认可……”等文句。“彼”:指界的划定。“未划定”:指未用绳划定。“于森林地区”:以此显示“此处无村,故为无村”这一语义的同义。“如荒野森林”:火之燃烧在此已离去,故为荒野;盗贼等在此压迫、逼迫人,故为森林。荒野与森林合称荒野森林,如此所说者为如荒野森林。此处,依前法,无论邻近村子与否,都应取未被他们划定的森林地区。依后法,应取远离人群、人迹罕至的森林地区,这是两者的差别。“有”:指比丘的。“周围”:指从周围。“此界”:指此七拃手内界。“于彼”:指在七拃手之内。站立于周围或坐于周围者,在内部、内角所生起的内部,为二十八拃手的量。

“任何河流本无界限”表示关联。“达到河流界限之相”即具备了河流界限的特征。以此显示:尚未达到界限特征的河流,在被结为界时,便成为界。以“依其自身之自性”这一限定,遮止了“由比丘们结定而成”的意义。“于此”指河流中。“于此”指自然湖泊、海洋中。“以任何”乃至以任何畜生道众生。“挖掘而未造、自然生起”是关联句。此为因由所包含的定语。因为是挖掘而未造,所以即是此义。“自然生起”即自己本身生起,应连接“即”字。因此说“以任何挖掘而未造”。所谓“Sobbho”,应作“saṃ ubho”的词析。其中,saṃ字表周围义,ubho字表充满义。因此,语义为“由周围之水充满,于此充满故为sobbho”。由此说“由周围之水充满而安住”。

“于彼”指河流、海洋、自然湖泊中,是处格。“何”字表示处所对象,故说“何处”。“中等之”即力量中等。后文将说“以力量中等者”。“从周围”:以此显示“周围”在此是从格。“以水之投掷”:以此显示“水投掷”在此是具格。水被投掷而落于此,故称水投掷。“已划定”:以此显示后续文字。“骰子赌徒”:其中,骰子即骰子。因其弯曲而行,故称骰子;赌徒,超越界限而沉溺于游戏等放逸,故名赌徒;骰子中的赌徒即骰子赌徒。“木球”即坚木所制的球。“或沙”:以此显示“水投掷”在此为表征。“于何处”指在哪个处所。“此”即处所。“彼之”即水投掷的。

“于此”指河流、海洋、自然湖泊。“口门”即海洋等之口,称为门。“一切处”指一切河流中。为显示长老之说,故说“然而”等。“一由旬……乃至……允许”:然而此语为大须摩长老所说,此为关联句。“于彼处亦”指在一由旬长的河流中也是如此。详细阐述所遮止的情形,故说“世尊确实”等。“河之量”指河的深度量,而非长度或宽度量,这是其含义。“非一由旬或半由旬”之语也应视为据此而说。虽然未提及长度宽度量,但从源头直至口门,依长度宽度足以进行羯磨的河流应当被采用。“何河”是关联句。“此经之”指此“三曼陀罗”等经。“从源头”即从发源之处。“于此”指在该河流中。“一切比丘应设立”是关联句。“从彼处”即从一水投掷之处。

“多大为圆满”者,故说“水满岸齐”。“与岸齐而充满”,即水满岸齐。“即使穿着水浴衣”中的“亦”字,意在显明“即使不穿着”。即使未着水浴衣,因不离衣故,应知是穿着其他衣服的意思。“站在船上作时,是否也允许在行进的船上作呢?”为此而说“然而在行进之”等句。以“为何”等开示理由。“确实”意为因为。“彼”指仅以水投掷。如是“乃至……成为随说”,因此在行进之船上不允许作,这是文脉的衔接。以“因此”等开示由此所得的功德。“非仅在船上”者,为显明此义,故说“于河中”等。

“树之”指生于河中的树。接着“枝或立足”是文句的连结。“或净化界”是说,对于处在寺院界或村界中的人,通过纳入一手石掷距离之内或排除于外的方式净化界。“所生树伸入的枝或气根”这也是文句的连结。“彼之”指生于外河岸的树。“于彼处”指在树桩处。

“彼之”指石岛的。“于前述方式”指先前在“河相”处,以“半月”等语所开示的方式。“彼”指石岛。“复次,彼”仍指那石岛本身。“确实”意为真实,或因为。

“障碍”一词,指圣典。“彼”,即障碍。以障碍或围栏作为因缘而被截断——这是文句的连接。某障碍之处被覆盖——这也是文句的连接。“于彼处”,即在障碍所在之处。“确实”,表示真实,或表原因。“下圣典已结”这句,是显示为了造池而毁坏河流的情形。“于此”,即于河,或于池。“所弃水”,是为了守护池而从某一水道所弃之水。“天不降雨”,指遭遇旱灾时,即使到了雨季,天也不降雨。“彼”,指从河流引出之水渠。“经时”,指在另一时节。“腾起后”,指在村镇上方腾涌而起。“流动”,即如前所述的方式,在雨季四个月中持续不断地流动。“寺院界”,即与寺院相关所结之界。

“在海中亦”的“亦”字,是关联江河而言。“在那里”,指在那个地方。“下降后”,即向下渡至对岸之后。“下沉后”是另一异读,意思相同。“停立”,指(船)与水齐平地停住。“彼”,即那个地方。“水边”,指水岸的边际。“在那里”,指在海中。“压迫”,即逼迫。“在他们中”,指在船筏中的人。“彼”,指礁石。“波浪”,即波涛。它们次第兴起之后,伤害有识与无识者;又因将(它们)投入其内,故称为波浪。“在那里”,即在礁石上。“确实”,是真实,或表原因。“仅以水覆盖礁石”,这是文句的连接。“彼”,指岛山。说了“远”之后,为了显示其距离的量度,而说“渔夫的不来道”。“渔夫”,即渔民。他们因为杀鱼,故称为渔夫。“捕鱼者”也是异读,应解释为“捕鱼”之义。“不来道”,指去了那里之后,当天不能返回、没有归途的地方。“此处无来道”,即不来道,指那样的地方。“在彼不来道”也是异读,但那并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此处所意趣的并非不来道,去了之后不再返回的道路才正是所意趣的。“他们”,指渔夫的。“行走边际的”,指行走所及之边界。“近处”,应连接为“立于近处的岛或山”。“在那里”,即在近处所立的岛山。“覆盖后”,指以……覆盖后。

“正在做者亦应做”,这是文句的连接。“于何处”,即在哪个湖。“此”,指这个湖,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湖。“此湖仅算作村田”,这是文句的连接。“在那里”,即在该湖中。“然而于何处”,即然而在哪个湖。“彼之”,即自然湖的。“在那里”,指在那个地方。“若有深水”,这是文句的连接。“在那里”,指在高台上。“在此处”,指在自然湖中;以及“在礁石、岛等站立之处”,这是文句的连接。“足够之自然湖”,指足以举行僧团羯磨的自然湖。说了“干涸”之后,为了证成其义,而说“无水”。“在那里”,指在自然湖中。如果仅仅以无水的程度就算作村田。那么何时算成呢?即说“然而若在此处”等。其中,“在此处”,指在自然湖中。“池等”之中,以“等”字含摄水渠等。“何时挖掘,那时”,应连接省略的文句。虽说“于彼处”,但不应只取其挖掘之处,因为是以“在此处”统括而说,所以应取其整个自然湖。不仅仅是尚未成为自然湖的那部分,而是成为村田,因此说“仅算作村界之数”。

「彼」指自然湖。「填满后」指用土等填满之后。「篱」指遮蔽物。「一切彼」即指整个自然湖。「盐池亦」中的「亦」字,显示不仅坑洼算作自然湖之数,盐池亦复如是。「在水之处所」指水所在的位置、所在之处。

148「以界破界」:此处,「以界界」等词期待相连,为显示其连接而说「自己与他人的」。「结界」一语显示,虽一般而说「界」,特别应取结界。更展开此义而说「若」等。「枝相接」指因互相接近而枝在它们中相接,故名枝相接。「枝相接」仅是标示,应知根亦相接。「在他们中」即指在两棵树中。「寺界与」指旧寺界与。「纳入内」即纳入界内。「然后」中,以「后」字显示「然」字之义。谁这样做了?答:「六群比丘这样做了」。「以彼」指以那个原因。

为显示覆盖的方式而说「他人的」等。「彼之」指结界的。「部分」指足够比丘们举行羯磨的一个区域,乃至足够一位比丘站立举行决意布萨的区域。将不够举行羯磨的区域纳入界内而结者,即名为以界破界。「界之近处」指后应结之界的近处。「增长者作界混乱」一语显示:若是不会增长的石头,也可作为两界的界标。

77. 布萨分别等之论述

149由于十五日的前行在圣典中已出现,为显示唯独十四日的前行,而说“今日布萨为十四日”。

“以非法别众”等用语中,应如此了知决断,这是连接之语。“以非法别众”:此处非法,是指在同一寺院中,四位比丘不举行诵戒布萨而举行清净布萨,以及三位比丘不举行清净布萨而举行诵戒布萨。别众则指所有比丘都不聚集,而取其中一人的欲与清净。欲与清净须向僧团提出,不可向大众或个人提出。“以非法和合”:非法如前所述;和合则指所有比丘聚集。“以法和合”:法,是指四人举行诵戒布萨,三人举行清净布萨;别众如前所述。

78. 巴帝摩卡诵出之论述

150“此缘起”,即巴帝摩卡的这份缘起。“已闻”一词,此处意为“已被听闻故为已闻”,或“应被听闻故为已闻”,指波罗夷诵等。“已闻与已闻与已闻”应视为同形复数。“其余”,即从缘起诵等开始的其余部分,指波罗夷诵等。“以已闻”,即以已闻之词。因为依据“当义不可能时,于词所说之规则即成立”这一通则,此处“以已闻”即取词语本身。“以彼方式”,即以彼缘起诵的方式。

「森林人怖畏」:即住在森林中的人所面临的怖畏,意思是林行者的怖畏。「王障碍」等词语中,也应了知有这种差别,这是上下文连接。「林火」:「烧林者称为林火」,其中长音变为短音,y变为v。「比丘」:连接为「或一比丘」。「或第一诵」:指缘起诵。「此中」:指在五诵之中。「由于」:指于诵中。「彼亦」:诵也是如此。「仅以已闻应告知」:仅以已经听到的词语告知僧团,而「仅」字显示「不是详细解说」。

「未请求」:此处依前缀,从表示欲求的「is」词根显示别的含义,故说「未被命令,或未被请」。其中「未被命令」是就长老未被命令的状态而言;「未被请」应知是就获得认可的新比丘未被请的状态而言。「此中」:指在「未请求而说法」这一句中。「法请求者」:为了说法而请求的人,即法请求者,对于他。「或问后」:连接为「或被那位僧团长老所请而」。「依次第」:按顺序。「给予」:此处iti-vā一词应与「说」及「讲」连接。连接为「应说『说』或『讲』或『给予』」。「以三种方式」:指以诵出、讲说、音诵这三种方式。其中,诵出是念诵经文,讲说是讲解义理,音诵是以音声诵持经及其义。「诵出」:念诵经文。「讲说」:讲解义理。「音诵」:以音声诵念经及其义。「比丘」:指亲教弟子。「决意诵习」:他决意「我将作诵习」。「此中」:指在请求的情境中。

「依止者」:指亲教弟子等。「彼」:指僧团长老,在「应说」一词中为业,在「说」等词中为作者。「已开始」:指由僧团开始。「除」:指除了听法之外。「诵出后」:首先诵出经文之后。「再讲说时」:之后讲解义理时。「或仅不停止后」:或指在经与义之间不停止而接着。「应讲说」:应当讲解义理类别。「讲说者……方式」:意为首先讲解义理之后,再以音声诵持经及其义,下次再来时也是如此方式。

“近坐交谈时亦”:指与近坐者谈话时亦然。“由彼”:指由僧团长老。“说为适当”:指特别说为适当。“由彼”:指由知事比丘。文句应合为“僧团长老或说或默然”。文句应合为“谓问”。“以随喜等”之“等”字含摄说法等。文句应合为“僧团长老允许”。“一切处”:指于一切住处、村间房舍。

“诵习”:指自己以自主的方式念诵,即未经他人请求,自己以自主的方式念诵。“长老”:指亲教长老。“我将休息”:指我将除却疲倦而行。“应问”:应对初长老及再来长老请问。关联句为“由一位僧团长老所允许”。“于另一”:关联句指“于异于允许长老的另一长老”。“彼”:指再来之长老。“应尊重自己”:此处为反身用法,故说“自己应被尊重”。被尊重者为何不观察大众而问?故说“然而问者”等。

153“我”:指我的。“如是”:从某人(而说)。“已生起”:此为关联。“我等之前”:将此词拆为“前”与“我等”,“前”字为第一义,故说“最初我等”。“先”:仅与“先”同义,以“最初即”显示其义。“已有”:指已存在,或如实。

82. 非法羯磨反对等之论述

154“非法羯磨”指不实的羯磨。“遮止”一词,此处取“遮”界的遣除义,故说为“阻止”。“见”指邪见。“他们”指四人或五人。“如”应连接下文,表示“以何种方式被宣说”。“不听”指其他比丘未听闻。“依长老”意为依止于长老,受其系缚。“系于长老”即受长老约束,属于长老所有。“此处”指在诵巴帝摩卡时。

八十三、巴帝摩卡诵出者邀请等之论

155“九种”,指依日有三种,依作者有三种,依应作的方式有三种,因此共为九部分,或称九种。“四种”指“以非法之众”等四种。“二种”指依比丘与比丘尼而分为两种。“九种”的另一说法,是在比丘巴帝摩卡中含有五种,在比丘尼巴帝摩卡中含有四种,故合为九种。“此处”指“于其处有比丘善巧、有能力”这一文句。“极明了”指极为善巧,或极为清净。“仅此许”中,“仅”字是表呵责,意在说明“对于更殊胜者,更不待言”。

“邻近住处”一词,在此处是从格用作对格的意义,故说为“邻近住处”。“能者”指在众多新学比丘中,能胜任的那一位。

84. 半月计算等之学习、开许之论述

156“咖提那衣满”者,即诸咖提那日之满。“何日”者,即多少日。“系于尊者”者,由诸尊者比丘所系属、所约束。“收回”者,即再收回筹。此文句在某些注释书版本中不存在。“有时”者,此处 vantu 后缀仅表“时”义,故说“仅是时”。然而“即”字从可能性而言是合理的。“先”者,即清晨。

158“傍晚亦”者,即在傍晚时也是如此。以“亦”字总括其他皈依之时节。

159“令行”者,此处为显示应令行之比丘、除去不应令行之比丘,故说“某种业”等。应连接为:常时作某种业者。“说法者等”中,以“等”字包括集诵者等。“轮流”者,即依次第。“扫帚”者,指杖扫帚或拳扫帚。以此善能扫除、令得清净,故名扫帚,上颚音为首字。“彼亦”者,即树枝折断者也是如此。

160“如前所说”,应如前文扫地之法所说。“应再搬来”,僧团住处的坐具应再搬来。竹席等亦应如此,即竹等所制之席亦然。

161所谓“小钵或”,即包含于钵中的灯钵等。所谓“油”,即灯油等。“应寻求”,应通过无过失的方式寻求。

86. 往他方等之事缘论述

163为显示“应摄受”等四个动词的差别,而说“应摄受”等。因“摄受”一词也用于简略、执取等义,为显示此处为“随摄受之义”,故经文中说“应随摄受”。由此而说“以如是作之方式”。“应令说”,僧团中多闻的比丘,应由比丘们前往令其说、令其谈。“应令住立”,僧团中多闻的比丘,应由比丘们以近事、以供养令其安住。说“一切恶作”后,为成立此义,故说“此中长老不免,少年亦不免”。“由彼”,由那位多闻比丘。“即使如此”,即使如此他仍不接受时。“晨暮”,暮与晨,即晨暮。“侍奉”,侍奉之处,或为侍奉事。“由彼”,由那位多闻比丘。“他们”,大长老们。“有”,有多闻比丘。“共住者”,与自己共住者,故名共住者。“或者”,即便。应连接为:一人具足行而说。“此我与”,我等。于名词汝、我二字,应作单数余时,应取前者。应连接为:“令住”,即说。

“应往彼住处”:此处为何而往?是否每日应往?故说“为作布萨,每半月应往”。“彼住处”即该住处。“唯非雨季”指唯冬、夏二季。为显示“唯非雨季应往”之义应当了知,故说“然而于雨季”等。“去”指业。“于彼”指于“住雨安居”等语境中。“彼”即诵巴帝摩卡的比丘。“从他”指从另一位诵巴帝摩卡者。“二月”指从室罗伐拏月满月日至阿湿缚庾阇月满月日,于此二月间应住。此是就前雨安居入、后雨安居出等而言。若就后雨安居入、随即出等而言,则应住三月。

87. 清净施与论述

164“以任何肢体支分令知”是指:无法发出言语者,以任何肢体或部分令僧众知晓。“二种”指以身、语两种方式令知。应理解为:以身、语令知。“一切”即所有病者。“僧团手边”即在僧团伸手可及之处。“若在远处”指若众多病者彼此相距遥远。“彼日”即僧众不足的那一日。

“从彼处出发”:此处为表从格而用 tha 接尾词,故说“从彼”,意即从传达清净之处。“去”一词显示 gam 词根的词义展开,“某处”则标出其动作对象。“沙弥承认”等处,为显示表示承认方式的 iti 词被省略,故说“沙弥说‘我是’而承认”等。“真实”指存在的。“一切处”指于一切“舍学处者承认”等情形中。

「一切」这一限定语与「四位比丘」相连接。「一切处」,是指在一切「得僧团者退失」等情形中。「此中」,指在携带清净这件事上。「众多亦」:此中以助词「亦」表示,由一人为一人所携带的清净、由多人为一人所携带的清净、由多人为多人所携带的清净,都计为已经携带。「彼」,指携带清净的那位比丘。「他们」,指那些比丘。「唯彼」,单指携带清净者。「然而其余」,则指其他人的清净。「猫锁链」:这里的「猫」是捕鼠者,因其能捕捉藏于洞穴中的老鼠,故称为猫。「锁链」是众生束缚器具的特称。猫的锁链,因与彼猫有关联、具此关联而得名。这只是个譬喻,因为任何锁链皆可取用。其意是:清净犹如猫锁链。此处譬喻的对应是:如同锁链的第一个环只能到达第二个环,不能到达第三个环,最初所给的清净也只能到达第二人,不能到达第三人。

「来到」,是指进入僧团伸手可及的范围。律藏中「经不告知」等语句,是表示原因的反身语,意思是因为经教而不加告知。「清净携带者无罪」:这是从反面显示「罪」的随顺义,所以说到「若……乃至……犯」。「彼」,指那位比丘。「二者」,即清净的给予者与携带清净者,这两者。

88. 给欲之论

165「在给欲时也应当知道抉择」是连结。「布萨已作」,是指清净的给予者与僧团皆已完成布萨。「其他」,指布萨羯磨以外的羯磨。「然而什么羯磨」是连结。「羯磨亦」,指布萨羯磨以外的羯磨。其中,在当天布萨时,若自己与僧团有布萨羯磨,就只应给清净;若有其他羯磨,就只应给欲;若同时有布萨羯磨和其他羯磨,就应给清净与给欲。据此而说「在当天布萨,给清净者也应当给欲」。「于界内或」,是指在结界内或。「坐」,指安坐,因为词根表中说「āsa为安坐」。「和合或」,指身和合或。

167“忆起布萨,亦不忆起”者:此处为显示 pi(“亦”)词的不定、选择之义,故说“一时忆起,一时不忆起”。“决定”一词则显示“亦不忆起”中 eva(“决定”)词的确定义。“不破坏羯磨”者:无论已得众许或未得众许,疯狂者皆不坏羯磨。

91. 僧布萨等之论

168“扫除后”者:此词关联于“彼处所”,故此处说“为受用义之反身语”。“此”者,即“彼处所应被扫除”等言。“因此”者,即以此理由。注疏诸师所说“扫帚……乃至……称为”,是为此处连结。

「扫除」者,扫除之作为也。「灯」者,点灯也。「水」者,置水也。「以座」者,以敷设座位也。「如是」者,应引接也。「布萨之」者,与九种布萨之前行相关联也。「这些」者,四种羯磨也。「被称为」者,被说也。此「这些」一词,因羯磨与「前行」之形态无别故,依近于形态,以单数而说也。「被宣说」者,此则依「这些四」而观羯磨,以复数而说,应如是见也。

“欲、清净与时节之宣说”,即宣说欲、宣说清净、宣说时节。“比丘计数”,即计数比丘而宣说。“教诫”,即宣说比丘尼所请的教诫。“这些”,即此五种。“前行之后”,即作了前行之后。于此,“应于前行之后作”,这只是应作时间的限定,并非意义的限定。其中差别在于:因于僧团集会的前分应作,故名为前行;因于布萨作为的前分应作,故名为前事。

“布萨”,即布萨日。“凡若干比丘”,即若干比丘。“羯磨所及”,指达到布萨羯磨、适合、相应。“若干比丘不离伸手所及范围而住于一界中”,应当这样连结。“同分之罪”,指事同分的诸罪。“应避”,指应当回避。“人”,指在家人等。“于彼”,即在那布萨界堂内。“这些四”,指文句的其余部分。

“由他们已来之诸比丘”,应如此连结。“十五亦”:pi(亦)一词显示,并非只能依律中所述的方式决意,也表明“今日我之布萨为十五”亦可。

92. 罪还净方法之论

169“由世尊……乃至……应作”:此应知,应作连接。以“若有罪”等语句与“等”字所含之三因,显示“有罪者不应作布萨”,虽经文中未作明确制立,但据义理仍成立。此三因应与“应知”一词连接。“于偷兰遮等”:“等”字含摄波逸提、应悔过、恶作、恶说诸罪。“我发露彼”:这是善说,应作连接。“彼”指罪。“于汝等之根本”:即于汝等面前。此为带有省略的文句,并非复合词。“汝”与“汝之”:仅表明对新长老等应说的方式,并非所表达的意义有缺失。“已说亦”:“亦”字表示不仅依圣典方式善说,依此方式亦善说。“汝见”:此亦应说,应作连接。应说的方式甚为易知。“是,我见”:此为善说,应作连接。“已说亦”:“亦”字含摄圣典方式。“未来应防护”:于此亦应说,应作连接。因对尊长应用复数,故说“汝等应防护”。“如是所说之发露罪者”:应作连接。

“于彼”:指“当无疑”这段文句。“日为云所覆时”:应作连接。“由彼比丘应说”:应作连接。“举说事已”:即举说了称为食事的事情。“他们”:指诸罪。

“同类罪”:于事同类与罪同类二者中,为显示此处唯指事同类,故说“两人所……”等。“罪”:应作连接。“有同等之分”:即同类。“应说”:即使罪同类而事不同类,亦应令其说罪。“善说已”:意指比丘已从罪中出离。“另一恶作”:应作连接。“然”字显示责难之义,因它以责难的方式指向善说已而生起。“虽然善说已,然而……”:应如此连接。“彼”:指恶作。“异事”:是就忏悔罪与接受忏悔而言,属于不同之事。

170应说与同分者,不应说与异分者。“因”者,谓真实,或因由。“彼”者,指异分者。“从此”者,指从僧众集会中。

九十五、无犯十五种等之论

172“由他们了知”者,此处为显示了知的方式,故说“已入界或正入界”等语。“已入或”者,即已进入。“他们”者,指四位或更多比丘。所谓“虽为别众而执和合想”,此处为何说是“别众”、为何又有“和合想”?为释此疑,故说“他们”等语。于此,“他们”指其他的比丘。“由已入界”者,因已进入界内,故“成为别众”——这是语句的衔接。“和合之想”者,即和合想;“他们有此想”者,指那些持有和合想的人。

175“为追悔所制”之句,为显示其与“为欲贪所制”之句的同类性,故说“如”等语。“前分”者,指布萨羯磨的前行阶段。“虽已作了决定”者,意为即便是已经作了决定,也仍是可行的。“被压伏”者,此词用以显示“制成”义中,前缀“巴”带有压伏、征服的含义。

176一七六、如後文於「別眾有別眾想」等十五處中所說為惡作,此處何以不那樣說而說為「偷蘭遮」?答曰:「因不善強而有力故。」

一百、入界省略文之论

177一七七、「由住者……來者中略……一切應知」者,是為連結。為顯示應知的方式連同譬喻,而說「如」等。「由來者……住者中略」者,則是「應引來」的連結。「前中略」者,即由住者……來者中略。「由來者……來者中略」者,則是「應連接」的連結。此處「中略」一詞,應作如是語義:相似方法的守護與了知之智,應飲,應飲,或為應飲,或因應飲而得,故稱中略。

178一七八、為何對住處比丘是十四日,而對客比丘是十五日?為此而說「對那些」等。其中,「對那些」指對客比丘。「從他國」指從住處比丘之國以外的另一國。「從他地方」指即使在同一國,也從另一地方。「作十四日」是由於想的差別而作十四日布薩。「應隨順」謂應給予同意。「不應反對」謂不應說「不是十四日」而阻止。「非不欲」,此處「欲」(kamu)字根為意欲之義,且在作具格時為離格之說,故說「不應以不欲而給與」。

101. 关于观察性别特征等的论述

179179. 「住处比丘之相」——以此显示「住处比丘相」一词为属格复合。「一切处」指于所有「住处比丘标志」等之中。「以何」指以善设的床座等,「取」是关联。「他们」指住处比丘。「行仪与住立」指行仪之住立。应如此连接:彼善设的床座等行仪,名为相。「令去」指令去善设的床座等,「使知」是关联。「于彼彼处」指于彼彼处所。应连接为:住处比丘隐藏。应连接为:彼善设的床座等行仪,名为标志。以「不现见」一语,显示「隐藏」一词之义。以「令知」一语,显示「使知」一词的使知义。「令去」指善设的床座等。「他们」指住处比丘。应连接为:彼善设的床座等行仪,名为征兆。「以何」指以善设的床座等。「他们」指住处比丘指示,应连接为:彼善设的床座等行仪,名为指示。以这些词句显示词义:以此显示、阐明,故为相;令隐藏者知、觉,故为标志;以此限定而知,故为征兆;以此指示、显示,故为指示。「一切此」指「住处比丘相」等这一切。「如应」指于圣典中如其相应。「于彼」指于客比丘相等中。「不应知为『我等之此』」者,即不知,彼。

180180. 为显示「同住见」一词的去iti复合,而说「同住者,此是其见」。「此」指住处比丘。以「执取」一语,显示「不问」一词的业。「别住性」指他们执取的别住性。以「压伏」一语,显示「不超越」此处abhi词之义。以「征服」一语,亦显示同义。压伏别住性,名为令舍弃执取,为此而说「不令舍彼见」。

103. 关于不应去与应去场合的论述

181181. 为显示「有比丘」一词的词义——「于此住处有比丘,故为有比丘」,而说「于何住处」等。「令去」指住处。「即当日」指即于当日布萨。以此显示:若能,即当日应去,彼应去。以「不作」一语,显示:但作后应去。「除」是不变词,为「离」不变词的同义语,为此说「离」。应连接为:以自第四或以自第五的僧团前往,是允许的。此中,「以自第四或」一语,是就布萨羯磨而说。「以自第五或」一语,是就自恣羯磨而说,应如是见。「住处」指以住处界、大界为义。此实是不分住处界而说。「界也」指部分界也。「不应去」指因僧团之重,不应去。「此处」指于部分界等中。「彼」指比丘的。「允许去」指从众布萨处允许去,但从僧布萨处实不允许,应如是见。应连接为:开许布萨的住处,亦允许去往他处。「即使阿兰若比丘」指即使在阿兰若独住者。「于彼」指于其他住处。「布萨」指僧布萨与众布萨。

182「令去」指住处。「于彼」指彼住处。应作如下连接:应知「我能去」。「于彼」意为在该住处。由此连接:「既未作」。应作如下连接:应知「既未作,将作」。

105. 显示应避离之人的论述

183「仅手臂范围内到达」是指仅到达布萨僧团等手臂所及的范围。应连接为:此名为「别住者清净施与」,是不被允许的。「彼」指别住者清净施与。「非布萨」——此处显示‘a’字的他义,故说「于他日」。其中,「于他」是指两个布萨日以外的其他日子。应连接为:僧团和合已被作成,乃如是。「憍赏弥比丘」指住在憍赏弥的比丘。应连接为:如同和合之和合。以「除」这一语词,显示「除外」这一不变词之义。「然而那些」——然而比丘和合,是连接。「即于布萨」是指就在布萨日。

如是,布萨犍度注释的解说到此完毕。

3. 入雨安居犍度

107. 关于准许入雨安居的论述

184184. 在《瓦萨入安居篇》中,「未被允许」者,以此显示『ñā』界根之允许义;「未被安排」者,以此显示『ñā』界根之安立义。「他们在此」者,他们在此也。『此』字依教法、世间、地方及填充句而转起,但在此处为显示填充句,故说「『此』字仅为不变词」。「聚集」者,集合也,破坏之义。以「破坏」一词显示此义。「萨昆德咖」一词为鸟之同义语,故说「鸟」。「鸟」者,飞禽也。他们能于空中行,故称为「萨昆」。「将聚集」者,于此处,因界根书中说「『saṃ kase』为覆盖义」,故『saṃ』为前缀,『kase』界根为覆盖义,故说「将住」。此为单音节界根。「固定住处」者,常住也。「名为瓦萨那」者,名为瓦萨那季节。因瓦萨那为四个月,故说「三个月」。「瓦萨入住」者,于此处『nī』界根为行义,故说「瓦萨入行」。「次日」者,满月之后的次日,『次日』为『次』与『日』之合成,于『日』上加『jju』后缀,义为巴帝巴达日。此『次日』字为主格语尾。「若」者,若于阿萨离满月。此为外义不同格限定复合词,应连接为「若已过去」。「于次日」者,于巴帝巴达日。「若」者,若于沙瓦纳月满月。「因此」者,因已至次日,且因已至月,故。以「于紧接的巴帝巴达日」一句,显示圣典中之义:于阿萨离满月之后紧接的巴帝巴达日应入前瓦萨。「于阿萨离」者,于阿萨离满月。于后法中亦应见此义:于月之阿萨离之后紧接的巴帝巴达日应入后瓦萨。「于阿萨离」者,因发生于阿萨离满月附近,故义为名为阿萨离之沙瓦纳满月。应连接为:正于巴帝巴达日应入瓦萨。「一次或」等中,『或』字为不定选择义。「排出」者,排出也,驱出之义。未触音节连结之后有时成为触音,如「出去」等。故将后面的『c』变为『ch』,说为「排出」。

108. 关于禁止雨安居期间行游等的论述

185185. 「应知有罪」者,应知:以不顾虑而行超越近处有罪,以顾虑而行于他处日出时有罪。「以寺院计数应知诸罪」者,于此处,于瓦萨入住日以不欲入瓦萨之心超越寺院,应知以寺院计数有诸罪。详细阐述同义,故说「若」等。「彼日」者,于彼瓦萨入住日。「百罪」者,于此处,因『百』为数词主要,故于声论中说为单数。「仅一罪」者,仅于超越自己寺院有一罪。应连接为:因某障碍而未入住。

「名为瓦萨者在此义中」者,为显示『瓦萨』之词义,故说「名为瓦萨」。以「第一月」显示另一词之同形。「第一月」者,于四个瓦萨月中之第一月。「欲提升」者,欲向上提升。义为:正是阿萨离月,非沙瓦纳月。「朱纳」字为与月光相应之月,故说「于月」。与月光相应之月,故说「于月」。与月光相应之月照耀、发光,故称为「朱纳」。故虽以「于月」一般性说,但应取与满月相应之月。「某种损减」者,戒等之某种减损。「于其他」者,于瓦萨入住之外的其他。「如法」者,与法相应。

109. 关于准许七日事的论述

187应如是连接:于七日事中,当知如此抉择。为显示「以七日事」一词的处格复合词及「anīya」字的业义,故说「于七日内应作之事」。其中,「于七日内」显示处格复合词,「应作」显示业义。又以「于七日内」表示七日之内,这是省略了后词。「派遣而去」一句,此处为显示「派遣」一词的作者与业,故说「比丘等为使者」。其中,「比丘等」显示作者,「使者」显示业。「七日」一句,此处为显示后词省略及表示地点的用法,故说「正于七日内」。「正于彼处」指正在被派遣的地方。以「不应起」显示「正于七日」中「eva」字的结果。

189「味在此义中」:当说「有味」时,应理解为食堂,因此说「称为食堂」。「食堂」即煮食之屋。「此经以前」:在此将「以前」与「此」分开后,「以前」一词为同义语,故说「乃至此经」。「不坏」:此处「luja」词根为破坏义,故说「不破坏」。「应被准备」:即应被准备。「于一切处」:在一切派遣中。「以此净语」:以此净语,即所谓三句之语。「他们」:指那三句。「以同义语」:以如「应祭祀祭祀、应学习学习、应见沙门」的方式。「七众」:即所谓近事男、近事女、比丘、比丘尼、在学尼、沙弥、沙弥尼这七众。

110. 关于五类人即使未被召请也准许的论述

193「更何况被派遣」一句,是显示「即使未被派遣也应前往」句中「pi」字所含的可能性。为了分别说明应前往五种如法者近处的理由,故说「比丘患病」等。「以十」:将「僧团欲作羯磨,或僧团已作羯磨」这一支计为一支,便成为十支。「以九」:除去应行别住者,成为九支。「以四」:指病、不乐、恶作、见这四种。据此,「以此六」是连接。「沙弥亦以六」:在此处为展开显示六种相状,故说「从最初」等。这很容易理解。「以五应前往沙弥尼近处」是连接。「从他」:从他人,或在他人处。「在安达咖注疏中所说」是关联句。「无论是亲戚或非亲戚,凡有者,对他们」是连接。「ta」是语助词。

112. 关于仅在被召请时才准许的论述

199“比丘为所依者”:比丘即是所依、依处,就此而说比丘为所依者,意指依止比丘之人,故说“与比丘共住之人”。“palujjati”:坏灭。“令截断物品”:此处“bhaṇḍa”一词唯指资具,并非指本金,故说“物料资具物品”。“chedāpita”:属于cur等第六类动词词根,变化为“chindāpita”,按rudh等第六类动词词根变格。“dajjāha”:“e”音脱落而成的连音,故说“dajje aha”。也有读作“dajjeha”的情形。若是如此,则为“a”音脱落的连音。“dajje”:我应施,或我施。“以僧团应作”:以僧团应作之事务。为显示此义,故说“凡任何”等。其中“凡任何应作”是连接语。“在塔伞、栏楯等”:在塔的伞与栏楯。以“等”字含摄涂白灰等事。“对其”:对僧团应作之事。“为完成应前往”是关联说明。

“在此”:指入安居揵度中。“animantitena”一词,在“gantu”一词中是动作的施事者。“gantu”:意为前往,或前往的行为,在“na vaṭṭati”一词中是主语。“最初即”:从闻法之初即应前往。“应集会,如是已作约定”是连接句。“bhaṇḍaka”:指衣等物品。“不应前往”:当知为自身不应前往之义。因此说“然而若”等。“在彼处”:指彼精舍。“vaṭṭati”:以此显示安居不破且无罪。“为了利益亦”:以“pi”字,期待“我将洗物品”的利益。“na”:弟子。“vaṭṭati”:依老师之命令,若七日未过则允许前往,安居不破且无罪;若七日已过,则唯安居破而无罪,此是意趣所在。

第一百一十三、关于有障碍时中断瓦萨而无罪的论述

201“不远”:邻近。“在彼处”:指在村中。“以七日一次”:在七日内一次。“应令升起明相”:应在精舍令明相升起。“在彼处即”:就在村中。“我等”:这是就比丘而言。“又我等”:这是就人们而言。“对他们即”:唯对破安居的比丘。“ta”:指筹食等。“以瓦萨计”:按戒腊计算。

“vassāvāsika”:指应施予雨安居者的衣服。“在那里”:在那座精舍中。“对他们已送达”:是关联句。“vihāre”:指在有村庄的精舍里。“所寄存的物品”:是关联句。“在此”:指比丘的住处。“凡有衣服等可分物品,彼”:是连接句,即任何衣服等可分配物。“在那里即”:就是在有村庄的那座精舍中。“从此”:指从田地等所得之物。“在净施人手中”:是关联句。“在那里生起的”:指在那精舍中,所施田地等的产出、因缘也是如此。为显示“前往彼处请求听取后应分配”这句话的理由,故说“因为是僧物”等。“或在精舍内”:或是在界内。“在两处”:指存于界内和界外两处的可分物品,此为关联。

第一百一十四、关于僧团破裂时中断瓦萨而无罪的论述

202“已破”:此处为显示“ta”词缀用在过去时不恰当,故说“僧团破时,便无应作之事”。“然而,那个”:即那个僧团。此词在“将破”句中为作者,在“被怀疑”句中为所作业。“将破”一词,以此显示此处“已破”中的“ta”词缀实际表达未来时的情形。“以比丘尼而僧团破”:为何在此要考虑以比丘尼导致僧团破?故说“不应视为以比丘尼而僧团破”。“此”:指不被比丘尼所破的状态。“然而,那些”:即那些比丘尼。“彼”:指僧团。“此”:指“以众多比丘尼而僧团破”这句话。

115. 关于在牛栏等处入雨安居的论述

203“牧牛者的住处”:以此显示,牧牛者如同牛一般住在牛栏里。

“近”一词是“邻近”的同义词,故说“邻近的”。“在那里”:指在小屋中。“在此”:指在这间小屋中。因为没有可居住性,所以用通称说“在此”。“三次”:这是按最高标准而说。因为下文说“一次、两次或三次”,故应知一次也可以。“那个也”:指以简略方式停放的车子。以“依止”一词显示不应说“我在此入雨安居”这样的言语。而“依止”,在教义上是指心对于“我将在此住雨安居”的执著。“商队正在路上”:是不尊重时的位格用法。“就在那里”:就在商队那里,与“商队越过”相连。“在那里”:在所期望的地方。“散去”:各自分散而去。如果在无村落处散去,应返回之前的村庄,不应去其他村庄。“从那里”:从村庄。

“应进入”:说“我在此入雨安居”三次后应当进入。“就在那里”:就在海上。“岸”:指岸边。因为它侵蚀、阻挡水,所以称为岸。“而这位”:指这位在船上入雨安居的比丘。“沿岸而行”:依次第,或依随顺而沿岸而行。“在其他地方”:在最初得到的村庄之外的其他地方。“就在那里”:就在最初得到的那个村庄。

“如是”等是结语。“而且得到自恣”:此处“且”字是连接句子的意思。“然而,在前面那些情况中”:此处“而”字是简别义,“然”字是显示特殊义。“是无犯”:仅仅是无犯而已。

116. 关于不应入雨安居处所的论述

204「就在树洞中」:就在树的孔穴之中。孔穴因可善好地进入,故称之为树洞。「木板覆盖」:以木板覆盖。「出入门」:指出入的门。「入」与「出」应取其一端而总称为「入」。「在木桩顶上」:在木桩的上面。「枝」:枝相互交织延伸,故名为枝;将「巴」音变为「巴」音,并加阴性语尾「伊」,故称为枝。「在那里」:在高台之上。「他的」:指比丘的,与「没有」相连。「五种覆盖物」:即草、叶、砖、石、灰泥这五种覆盖物。这是就多数而言,因为也包含了木板覆盖等。「门闩」:应以门闩来拴住之物。「尸体小屋」:在安置尸体的卧处、坟场中建造的小屋,称为尸体小屋。「凿制的床等」:以「等」字包含凿制的椅子。「在那里」:在尸体小屋中。「其他小屋」:除尸体小屋以外的其他小屋。「遮蔽物」:指墙壁。「门」:出入的门。「这称为伞小屋」:这是以伞作成的小屋。以大的头盖骨作成小屋,应如此连接。

第一百一十七、关于不如法约定的论述

205「其他也」:指除了「于雨安居期间不应令人出家」这一约定之外的其他约定。「有约定」应如此连接。「它的」:指不如法之约定。「已说」:在《第四波罗夷》的注释中已说。

第一百一十八、关于因承诺而犯恶作罪的论述

207「在承诺时有恶作罪」:此处为了显示并非只有在承诺雨安居时才有恶作罪,故说「不唯」等。「正是这个的」:即雨安居。「以如是等」:pi字应连接于「在承诺时」。其义为「在承诺时也」。「彼彼的」:指业的。「而那个」:那个恶作是因违诺而生起,应如此连接。「最初也」:pi字统摄「之后也」一词。最初是波逸提,之后也是恶作,这是其义。

于「他就在当天不应作」等句中,当知如此抉择,应作如此连接。「而前雨安居不显现」:此处,先前存在的称为「前」,那本身就是前雨安居,即入雨安居的日期。若有人于不同界、在两处住处入雨安居,在第二住处说「我将住」时,刚一走出第一住处的界区,因第一住处分配已失效,便说「前雨安居不显现」。「未让黎明升起」,是指在入雨安居的住处,尚未待至黎明升起。「就在当天」,意为于入雨安居之日,此语与「即使已离开者」相连。为显示pi字所含的呵责义,故说「何况」等词。「执著」,指内心的执取。「由于失念」,即因忘失正念。「不入雨安居」,是指作了「我于此住处入此三个月雨安居」的宣言后,却不如实入雨安居。

「七日」,是以七日为限,与「未来之」相连。「第九日」,指前迦提迦月白分第九日,或后迦提迦月白分第九日。「或不来,无罪」:由于已安住雨安居,纵使不来,亦无犯,此为其义。

如是,入雨安居犍度注释的释义至此圆满。

4. 自恣犍度

120. 不安适居住之论

209在《邀请犍度》中,“allāpo”(呼召)一词,在此为了显示前缀ā有“最初”之义,而词根lapa有“说”之义,故说为“最初的话语”。从最初、或在最初之处的言说,称为“呼召”,或凭借此言说而(称为)“呼召”,在复合结构中,前者音变为短音。再次的言说,或凭借此而说,则称为“sallāpo”(交谈)。“以手越过者”一句中,此处前缀vi与词根laghi有“举起”之义,故说为“以手举起者”。“畜生共住”一句中,此处“pasu”(畜生)指一切四足者。它们相互恼害,或被人类等所恼害,故称为“有情”(pasava)。如同畜生般共同居住,因如同畜生般共同居住而称为“畜生共住”,即那种畜生般的共住。为了详细说明其意,故说“畜生也”等。“如是”者,指若不如法而行,这就是其含义。“这些亦”者,指比丘等亦如此。“因此”者,指因为不如法而行,因此之故。“他们之”者,指比丘之。“一切处”者,指在一切山羊共住、绵羊共住等情形中。“哑者之戒”者,因如同哑者的戒禁,故称为哑者之戒,即空洞无益之戒,这就是它的含义。“外道之受持”者,指应为外道所受持者。“戒之受持”者,指应受持的戒律。“互相随顺性”者,此处为了显示tā字有“状态”之义,故说为“随顺的状态”。以此遮止将tā后缀理解为如“天人”等词中的“自性”义,以及如“众人”等词中的“集合”义。为了显示“互相说”的语义。

210210. 「一切摄」者,因「僧团应邀请」以总相说,故为一切三语等之摄取者。「白」者,以此语令知僧团,故为白。广说一切摄有,故说「如是说时」等。「三语」者,此有三语故为三语,或以三语应作故为三语。此即规则,于其余亦然。「同瓦萨」者,这些有同瓦萨故为同瓦萨者,以他们应作故为同瓦萨。「其余」者,二语、一语。

211“坐着”一语,在此为了显示词根 ās 有“就座”之义,故说为“即是坐着”。以“不起立”这句话,来显示坐着的结果。“于其之间”一语,此处本应说为“tadantarā(于其中间)”,因语词连贯顺畅之故而增添字母 m 而说,故注释为“tadantarā(于其中间)”。指的是,自己邀请事毕之后的那段期间。为了显示“直至邀请完成”这句话有界定界限之义,故说“在那段时间内”。因为“tāva”(直至)作为不变词的使用,在“于其之间”这个语境中,应知第五转(从格)包含了“包含此期间”及“直至”的涵义。

121. 邀请差别之论

212“于十四日”:指因被争论者扰乱而提前举行的前迦提迦月黑分十四日。“今日邀请,十五日”应作前行事,此为连接。

“于诸邀请羯磨中”:这是区分语,应连接到“以非法别众邀请羯磨”等处。“以非法别众”:此处非法,是指虽成僧团却不作僧团邀请而作众邀请,或虽成众却不作众邀请而作僧团邀请。别众,是指所有人虽住在同一界内,却不全体集合。

“以非法和合”:此处非法即如前所述。和合,是指所有人一同集合。

“以如法别众”者,此处所言“如法”,即:以僧团身份而行僧团邀请,或以众组身份而行众组邀请。“别众”如前述方式。“以如法和合”则极易了知。“如是”一词为总结之义。

213“如是所与”者,即依律文所述方式而给予。“应作邀请”者,指出雨安居后应行的邀请。“提萨”者,即名为提萨的比丘。若无“或以所见而说”等语,文句便衔接不畅。“彼”者,即名为提萨的比丘。“僧团出于悲悯而当说”者,应如此连接以释其义。“更上座”者,指供养邀请的施主所承事的该比丘更为上座。“呜呼”者,意为所得之功德。

“此处亦”者,指在此自恣犍度中也同样适用。“亦”字是承上布萨犍度而言。“为余羯磨而作”者,其关联意义为:为自恣羯磨之外的其余诸羯磨而作。当连接下文“在自恣被提出时”来理解。“彼之”者,指供养自恣的施主。“一切”者,指供养自恣的施主及僧团的所有成员。“然其余羯磨”者,即自恣羯磨之外的羯磨。“然由彼比丘”者,指由那位供养自恣的施主所应请的比丘。此处,若于当日自恣时,唯有自恣羯磨,则应唯施与自恣;若有其余羯磨,则应唯施与意欲;若同时有自恣羯磨及余羯磨,则应施与自恣及意欲。依此道理,而有“于当日自恣时,施与自恣者亦应施与意欲”之说(《大品》213)。“由彼”者,即以此布施的因缘。

218「今日我的自恣」:此处为显示不同于圣典方式的注释方式,故说「若」等。

219「如所说之方式」:即布萨犍度中所说之方式。

222「应再自恣」:此处为显示不仅自恣应重新举行,前行等亦应重作,故说「再前行」等。

228“这就是方式”者,意为“今日是自恣十五日”这句是预先的提醒。“有”者,指语词。“白”者,指“尊者们,请僧团听我:今日是自恣”这样的白。“由后来者”者,指进入后雨安居的比丘们。“在布萨堂”者,指举行布萨的场所、堂中。“二白”者,即是自恣白和布萨白,这两种白。“此亦”者,指接下来所要说的内容。“此中”者,在前安居者与后安居比丘会合之处。“由进入前者”者,为表示比较对象的从格离格,在表达较少关系时用,若与“相等”等连用,则表达相等关系。“相等”者,即由于相等,或以相等而更超胜,即超过相等的含义。意趣为没有任何减少或增加。“如是”者,指此相状。

“彼”者,指后面的比丘。“由另一者”者,指由后面的比丘。“他们”者,指前安居比丘们。“由一者”者,指由一位前安居比丘。“对一者”者,指对一位后安居比丘。“再由一者”者,指再由一位后安居比丘。应随读“对一者”,意为对前安居比丘。其关系是:由进入前雨安居的比丘人数较多。“较少者”者,句意连接:进入后雨安居的人数较少,与进入前雨安居者相对。

“迦提月”者,指后迦提月。“四月满的自恣”者,指满四个月时的自恣。“除自恣白外”者,即便前后安居者人数相等,但由于当日是自恣日,故除去自恣白。“他们”者,指后安居者们。“其余者”者,指前安居者们。“他们之”者,指后安居者们之。“或较少”者,或以一人等差別而较少。“他们之”者,指前安居者们之。“他们”者,指后安居者们。

233“僧团和合”:在此应知何种僧团和合?故说“应知如憍赏弥和合”。“于此”是指在和合自恣中。“微小”指因钵、衣等所起的微小争论。“于自恣时”即于自恣日。“和合自恣应于何日举行?”故说“和合自恣”等。“初次自恣”指前一次举行的月圆日自恣。“乃至迦提迦四月月圆日”:此界限称为不包含界限。为何?因为除迦提迦四月月圆日外,应当取在此期间内的日子。“此间”指应在这两个月圆日之间的二十八天的量中进行。“从彼”即从所说的这二十八天。

140. 二语等巴瓦喇那论

234“即使止白者亦”:“亦”字显示不仅自恣者应以二语自恣,即使止白者也应只作二语白。“于此亦”:于“同雨安居者应自恣”的读法中也如此。“同雨安居者”:以计算而言,同雨安居者为这些人,即那些同雨安居者;或者,于同雨安居受具足戒者即同雨安居者。“一时”:指一刹那,或一击。

141. 止巴瓦喇那论

236“摄一切”即摄一切。“人的施设”即个人的施设。“于彼”指在两种自恣施设中。“于摄一切施设中已被施设”是连接。“乃至有‘勒’字”是连接:直到出现‘勒’字。“已说”即已说,“已言”即已言,“未终了”即未终了。“此间”是指在‘苏’字与‘勒’字之间。“即使一词”中的“亦”字也含摄“即使只是一字”之义。“已被施设”指通过“尊者,请僧团听我言:某比丘有罪,我施设其自恣”这样的白来施设。“于‘亚亚’字”指在“应自恣”句中的‘亚亚’字。“从彼”指从‘亚亚’字。“然于个人施设中未被施设”是连接。“从‘桑’字”指在“尊者,僧团”处的‘桑’字。“一切最后”是连接:在三次中第三次“一切”字的末尾有‘提’字。“此间”指‘桑’字与‘提’字之间。“因此”指因为已经终了,故如此说。“此即方法”:为详细说明所说的话,因此有“于这些亦”等。其中,“于这些亦”指对于二语、一语、同雨安居者也适用。“亦”字也涉及三语。“施设处”即施设之处。“如是”表示结束。

237「被诘问」:此处「诘问」一词意为询问,故说「被询问」。「于他」:指于其他篇集之义。「够了,比丘!莫争论」等:其中以「等」字含摄「莫诤、莫论」等语,说了这些话语后加以压制,这是关联。「语压制」:即以言语压制。「实」:真实。「于此」:于此自恣施设之处。「承认被诽谤」:此处显示承认之相,故说「此被我以无根波罗夷诽谤」。「以相灭摈」:借此遮止杖羯磨灭摈、共住灭摈。

238「此」:即「某罪」之语。「争论之口」:指争论的途径。

143. 举出事由等之论

239「盗贼来了」——这是关联。「从池中取出」——这是关联。「他」指比丘,「如是说」——这是关联。「由住者」:由居住者;「由任何人所作」——这是关联。「那个人」:指被作为事件的那个人。「在此」:指在「除事件外,僧团应自恣」的经文中。「以此事件指出」——这是关联。「那人」:指那个人。「追究」:即追问、询问之义。

「一位比丘供养、饮用」:此表连接;「他的」:比丘的;「与之相应」:与那些供养、饮用相应;「他」:指举罪的比丘;「那气味」:指身体气味;「哪个人」:此表连接;「施设」:于自恣时施设;「这是他的」:这是那个人的过失。

「现在不」:此处「不」字应与「人」字连接;「那人」:即是义;「两者」:事件与人,即两者;「适合说」:适合说;「为何适合说」:此表连接;「自恣之前、之后」:此表连接;「因此适合说」:此表连接;「此即两者」:名为事件与人的这两者;「自恣之前」:此表连接;「动摇者」:扰动者。

144. 争论制造者事缘之论述

240「第四第五」:在六半月中,布咤婆楼月的白半月与黑半月称为第四第五。「第三」:萨瓦纳月的黑半月为第三。「第三第四第五或」:此处「第三」指萨瓦纳月的黑半月,「第四」指布咤婆楼月的白半月,「第五」指其黑半月。「第三……乃至……第五或」等字,应依次与「二或三或」等字连接。「于第四或作」:于第四半月或以十五日性而作。「二个十四日」:于第三半月与十四日一起,为二个十四日。「这些」:制造争论者。「他们」:制造争论者。

「未安排」者,此处为显示「阿」字的离义,故说「离安排」。其中,「离安排」者,即离安排守护。「为了知道来」者,为知制造争论者之来。「疲倦义」者,谓你们成为疲倦者。「作迷乱」者,以此显示「散乱」一词之义为作散乱。「若不得」者,此处为何不得?故说「去界外」。「制造争论者……乃至……成为」者,以此显示不得的原因。「去」者,来到白半月。「于古木迪迦度玛西尼」者,于最后迦提迦满月日。因为由莲花之存在而为古木迪,由四个雨季月的圆满而称为迦度玛西尼。因为那时莲花盛开,故莲花群或莲花本身为古木达,它们存在于此,故称古木迪,意谓有莲花。「必须自恣」者,决定应自恣。「因为」者,真实,或因由。「那」者,即古木迪迦度玛西尼。

145. 自恣摄集之论述

241「某安乐住者」:此处,什么是安乐住?故说「初阶止或初阶观」。以此显示:初阶止观即是安乐住,依此而安乐住,故名为安乐住。「将成为局外者」:此处,为何从此安乐住将成为局外者?故说「以无固定夜住处、昼住处等状态」等。其中,「以无固定夜住处、昼住处等状态」意为以无固定昼住处等状态为因,与「不能」相连。以「等」字包含无固定经行处等。「拒绝给与同意」:以此显示「一切应一起集合」此句排除了其他意义。「确实」:真实,或因由。在这三种情况下,给与同意不适用,因此拒绝,如此连接。「这名为自恣摄受不应给与」:如此连接。「得初阶止观者,或为一人」:如此连接。「即使只给一人也应给」:以此显示,此自恣摄受即使只给一人,也等于给与了一切人。「在给与自恣摄受时」:如此连接。「来客」:即使六十夏腊者也属来客。「他们的」:已得自恣摄受者的。「中间也」:在迦摩帝月的四斋日中间也。

如是,自恣犍度注释之连接已完毕。

5. 皮革犍度

147. 索那·拘离维萨事缘之论述

242242. 在皮革犍度中,「统治权与主权」:此处,统治者的性质为统治权,主宰者的性质为主权;统治权与主权二者,具足此二者即称为「具有统治权与主权」。为说明此义,故说「具足统治者的性质与主宰者的性质」。「王位」一词,即说明「王国」之义:王的状态即是王国。「王应作之事务」一词,则说明王的这些事务即是「王国」之义。「拘离维萨为姓氏」:这是依注释书之说而说,但在《譬喻》中,因其出生时父亲给予二俱胝财富,故说「名为拘帝维萨」。彼处确实说道:

「闻我子已生,父起如是愿:

我予王子二俱胝,无有短缺。」

依此圣典之理路,应说为“拘帝维萨”,如同“轮围”等词中,将 ṭ 音转为 ḷ 音,故说为“拘离维萨”,当如是理解。“眼药色”:若其色如眼药之色,即名“眼药色”。毛发已生起,此为连结。彼指索那。传说他确实安置了,此为连结。“以他们”:即以那八万人。“叶屋”:以树叶覆盖、围绕而成的屋舍。“羊毛披衣”:即羊毛所成之上衣。“足拭布”:以此拭足、清洁足之物,即是拭足布。“一切”:指索那与那八万人皆如此。“彼之”:即索那之。“先前之修习”:即先前所作的方便。

“八万村民”:此处指居于村中之人,这些之人有八万,故称八万村民。为明此义,故说“他们”等语。其中,“善男子”一词,显示了用于居住义的 ṇika 后缀之原形。“八万”一词,显示了与其他词复合时,八万数词所处的复合状态。“以某种”:此处若作“以某种如”的词分解,则 d 音仅为连音,而 iva 词表比喻,故说“如以某种应作之事”。或者,如“然非”等语已显示的 eva 义之果,作“以某种确实”的词分解,取 eva 义亦甚为恰当,当如是知见。“有”:指频婆娑罗王所有。“彼之”:指索那之事。除了见面,再无其它应作之事,此为连结。“王”:指频婆娑罗王,他召集了众人,此为连结。“现法利益”:此处,“现法”指此世之义,“ika”后缀用于利益之义,故说为“此世的利益”。以“我等之”一词,显示了“彼我等之世尊”中的 no 字,即是 amha 词的作用。我等之彼世尊,此为连结。“来世”:即他世的利益。

「我令知」:以此显示「我证知」中「证」字根具智义。「沉入半月石」:此处,「半月石」一词指半月形石块,故说「半月形石块」。因其达到半形,故称「半月石」。此「半月石」词亦用于特定铺设物。「对于彼」:显示「彼」字之所指,故说「为他们作利益之义」。以此显示此「彼」字不依「那」字。或者,「对于彼」:即「若对于彼」。若对于他们作利益之义有时,世尊知彼时,如是连结。「他们」:八万村民之。「在荫影中」:此处「在」字表示边际义,故说「在精舍边际之荫影中」。「令忆持」:显示「反复以意取来面前」之义,故说「反复作意」。以「以净信之力」,排除「以嗔之力」等。以「更殊胜」,显示「更多」一词之义为更大程度。

索那出家事之论述

243“涂抹”者:由此显示“触”即震动、扩散、遍满——当说“触”时,“震”词根的扩散之义,即名为涂抹。“于何处”者:即于某处。由此显示“牛被击”中,为“击牛”之义。“弦之音”者:即弦索之音。“善于演奏”者:于演奏善巧。“以粗涂抹”者:以粗法涂抹。“具音”者:以此显示“音属于此”故为“具音”,即指琵琶。于“适于业”中:从业字以堪忍之义加“ñña”字缘,故说“堪于业”。“缓慢涂抹”者:以缓慢法涂抹。于“在平等弦”中:此处“平等”名为中等,“弦”主要指琵琶之弦,次要指音,故说“在中等音”。“精进与止”中:为遮止“精进与止”之义,故说“与精进相应之止”。由此显示“与精进相应之止为精进止”。以“应以止结合精进”,亦应知为显示“应以精进结合止”之义。“诸根之平等”中:此处应取信等五根,而非其他,为显示此义,故说“信等诸根”。“平等性”者:以此显示“tā”字缘为性之义。“于彼”者:即于“诸根之平等”一句中,或于信等诸根中。“于彼取相”中:此处“取”字为有相之义,故说“在彼止中”。如于镜中,面影以作者为缘而应生起;于彼止中,以何相为……

244“应记说他”中:记说他者,即令他人知晓“我是阿拉汉”,故说“应令知‘我是阿拉汉’”。“六处”中:“处”字意为因,故说“六因”。以“证知”等语,显示“胜解”一词的意趣义。然就词义而言,应知是“胜解故为胜解”。与“阿拉汉性被说”相连。“即”者,即详细解说。于“不迷乱”中:表示形态义的“即”字,亦应连于前词,应理解为“出离即被称为”等。

“无证”者:由此显示“唯信而已”中“而已”一词应遮止之义。“以证慧”者:即以道慧。“不混杂”者:以此显示“唯”字为不混杂之义。于“积集”中:“积”字为不断之义,“集”字根为增长之义,故说“以反复造作而增长”,以此与由道证而离贪相连。“唯彼倾心”者:即唯独倾心于彼果等至而住。

“利养、恭敬、名声”:此处,获得为利养,善作为恭敬,称扬赞美的言说为名声;利养、恭敬与名声合称为“利养恭敬名声”。为说明此义,故说“四资具的利养”等。“他们之”:即指此四资具。“戒与禁”:以此显示“戒禁”一词是并列复合词。

遮止“极”字的迦陵伽义,而说“强力”。“漏尽者”:以此显示“彼之”中“彼”字所指。“取”:以此显示“被摄取”中,前缀pari-、ā-与词根dā具有取义。“即”表示真实,与“诸烦恼作”相连。“他们”即诸烦恼。“达不动”:动摇即震动,不动即非动,此即不动,达到此即是达不动。为显示此义,故说“达不动摇”。“灭与”:“与”字有未说之摄集义,故说“灭与生”。

“取灭者”:此处为显示“倾向于取灭”之义,故说“属格用于倾向义”。“生与灭”:以此显示“诸处之生”中,由“生”一词,因不相离故,灭亦应被摄取。“正”:是语助词,表示理由,故说“以因、以理”。“心寂静者”:此处“寂静”一词虽也用于疲倦等处,但此处取寂灭义,故说“心寂灭者”。“无随顺与违逆”:“随顺”指反复将心引向所缘,即是贪;“违逆”指对所缘被击退,即是嗔。随顺与违逆合为“随顺违逆”。应知此关系为:于可意境有随顺,于不可意境有违逆。

第一百四十八、关于禁止双层等鞋履之论述

245“记说其他”:“其他”一词于此有代名词与纯粹名词两种用法。此处取纯粹名词,可用于愚者、幼童,以及阿罗汉果。此处意在显示阿罗汉果,故说“记说阿罗汉果”。“以何”指以自性。“阿罗汉”,意为“被知为阿罗汉”,即“以自性而知”。“彼”指自性。“仅从经注”指从增支部注释。“未引近”指未引至近处。“某些愚人”中,“某些”为“其他”的同义词,“愚”为“空虚”的同义词,故称“其他空虚之人”。“如笑着”是为了显示:当说“认为是笑着”时,“认为”一词有“如”的意思。“非实有”指不存在。“一叶”的“叶”即叶片。“层”因形如叶片而得名,故说“一层”。“八十车载”中,“八十”一词与“车”相连,应理解为“以八十车所载”。“二车载为一载”,以此显示其总载量为四十车。“七象军”是为显示军队的形相,故说“六母象等”。七象的集合为“七象军”。因有七军,故共有四十九头象,其中七头为公象,四十二头为母象。“二倍”的“倍”有层义,故说“二层”。“倍倍鞋”中,因为二倍、三倍等各各别取,为显示其余层数的倍增性,故从四层开始说明

第一百四十九、关于禁止一切涂蓝等之论述

246“一切皆青色”,意为鞋全部是青色,且每一处都是青色,也可解释为“一切处皆青”。“于他们中”,指于这些青色等之中。“其色如乌玛拉花”,指具有乌玛拉花之色,是为“乌玛拉花色”。其余诸色亦复如是。“湿阿利德伽色”:“湿”指湿润;“阿利德伽”指泡沫树或乌鸦,因此“湿阿利德伽”即湿润的泡沫树或乌鸦,其色如同湿阿利德伽者,即为“湿阿利德伽色”。“于他们”,指于所有青色等之中。“拭去”指擦拭。“即使以少许”的“即使”,表示可能。意思是,如果所有青色等都已破损,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其带仅为青色”,以此显示“青色带者”是依主格外的复合词,意为“带为青色者”。“带”即鞋带。因它从鞋底延伸出来,故称“增长者”;或因它能绑住鞋底,故称为“绑带”。“于一切处”,指于所有黄色带等之中。“以此亦”,指以这些青色带等之鞋亦复如是。“底”指鞋底。“绑卡喇咖”,以此显示“应以卡喇咖绑”即为“卡喇咖绑”的语义。“亚瓦那伽鞋”,指亚瓦那伽族人所穿的鞋。“周围包裹”,指周遍缠绕。“上……乃至……小腿”,以此显示与袋状绑法的区别。“棉絮”,指以棉制成的絮。“如鹧鸪翅”,以此显示“如鹧鸪之翅”即为“鹧鸪翅”的语义。“鹧鸪”是一种鸟。“耳处”,指两条带子会合一处的地方。“羊……乃至……作”,以此显示“如羊角之带者”即为“羊角带”的语义。“如是”,意指如同在带子上做出羊、山羊角形状的连接一样。“蝎……乃至……作”,以此显示“如蝎刺之带者”即为“蝎刺带”的语义。“刺”一词在“刺伤”等语境中指拇指,但此处并非指拇指,故释为“尾状之物”。“于底”,指在鞋底上。“孔雀……乃至……缝”,以此显示“以孔雀羽毛周遍围绕而缝,或周遍缝合”即为“孔雀羽周缝”的语义。“杂色鞋”中,“杂”

247「脱下」:此处为显示「阿瓦」前缀之分离义,故说「穿戴后除去」。义为旧之倍倍鞋。

第一百五十一、关于在寺内禁止鞋履之论述

248「以何技艺」等:以此过度地生活,故为「谋生」(abhijīvanaṃ),那是什么?即显示「技艺」之义。「彼之」:即技艺之。「在此」:即在此教法中。因「yaṃ」一词为语序颠倒,故说「ye tumhe」(你们)。「hi」:真实。「yaṃ」为语助词:即「yaṃ」这一语助词,用于「yadi」一词之义,此为连接。「仅是老师」:以「eva」一词否定仅是老师之身份。「hi」:真实。「so」:指依止者。「taṃ」:指六年者。「依止而住」:因依止者于四年时,六年者已为十年者,故依止彼而住。为显示仅是依止师之量,故说「依止师之」等。「更大」:指比自己更年长。「依止师之量为他们之量」:即依止师之量。

249249. 「足疮病」:为显示词义,说「从足」等。「从足生出」,此为连接。从足生出如桩之肉而起的病,名为足疮病。

251「草鞋」等:为显示词义等,故说「以任何草」等。以草所制之鞋,名为草鞋,此义极易了知。又以「于地善安立」等,显示不应跨越之义,即不可跨越之义。

252「唯以男根」:即唯以自己之男根。「女根」者,母牛之女根也。「浸入」:此处前缀 o 有坚固之义,故说「坚固执持」。

153. 关于拒绝车乘等之论述

253「以雌轭」:此处依通俗用法,母牛亦名为雌,故说「以母牛轭」。「以男子间」:此处男子即是间者、他者,故称男子间之车。男子间者,就义而言即车夫,故说「以男子车夫」,与车相连结。「恒河嬉戏」:此处恒河与大地合称恒河大地,于其中嬉戏即为恒河大地嬉戏,为明此义,故说「恒河大地嬉戏」。于彼处,男女以车作水中嬉戏。「男子轭手转车」:此处为显示「我允许比丘们男子轭与手转车」之义,故说「于此」等。其中,「男子轭」者,应以男子轭拖之车称为男子轭车。「手转车」者,应以手推动之车称为手转车。「以车越」:以越过车而行。han 字根有行义,为明此义,故说「登车者」等。「以此为缘」:以此显示「以车越」此处是具因义之工具格。「椅舆」:与椅共作而成之舆。「布囊」:布所成之囊。

第一百五十四、关于禁止高床大床之论述

254254. 高广的床座称为高床座,高大的床座称为大床座。对于床椅等,应知有如此分别,此为衔接之语。“超量座”:指过长的座。依此而坐、坐于其上,又因其形长,或能很好地安置身体,故称“床”。“兽形”:指狮子、老虎等猛兽之形。于床足上刻画兽形作为标记、符号,故为“榻”。“果那咖”:因此处生有长毛,故称果那咖。“国泽瓦”:行于地上,故称国泽瓦。“其”:指果那咖。据说其毛长超过四指,此为衔接之语。“缝杂色羊毛敷具”:以缝线缝制而现出杂色,故为缝杂色;以羊毛制成,故为羊毛制;此即敷具,故为羊毛制敷具;结合缝杂色与羊毛制敷具,故称缝杂色羊毛敷具。“白敷具”:为白衣者所用,故为白;此即敷具,故为白敷具。由此义,达至纯白之性,故应作“白毯”。此白毯一词亦用于指半月石。“厚花”:此中花即坚厚,故为厚花。以此显示名为厚花的一层铺设于此,故为层毯。此为敷具。“庵马喇毯”:示现庵马喇花形相而作之毯。“棉被”:填充棉花而作成的棉被。“杂色毯”:以狮虎等形作成杂色状态,故为杂色毯。在《长部注疏》中说:“伍达罗米者,指两边有缘的羊毛敷具。诶咖德罗米者,指一边有缘的羊毛敷具。”然而于此处则说:“伍达罗米者,

“库德咖”:十六位舞女站立此处表演舞蹈,为说明此义,而说“十六位”等语。“以鹿皮”:以鹿兽之皮,“所作”为连接之词。“编织”:因以双层、三层等方式次第制作,故称为“编织”。鹿皮极为细腻,因此作成双层、三层等,以编织的方式制作。由此说“鹿皮编织”。“名为咖达离鹿皮的”:以此显示其皮应知是咖达离鹿,此为依后词省略或依譬喻之说。“巴瓦拉”一词有最上之义,故说“最上覆具”。“彼”:指咖达离鹿的最上覆具。“有上覆”:此处 sa 字具与词的作用,为显示此义,而说“与上覆”。“上”:此处为遮遣“上”字的最殊胜等含义。“共”:此处为遮遣“与”字的同等义。“白……乃至……不可”:以此显示,即使下方有符合法度的敷具,红色帐幔也不可用。原因何在?因为红色帐幔为不如法。“两边红枕”:此处为显示两边的形态,而说“头枕与足枕”。头靠近而卧于此,故为枕;或能极好地保持安乐,故为枕,即枕头。若符合尺寸,那样的枕头则可使用,此为衔接之语。

第一百五十五、关于禁止一切皮革等之论述

255255.“豹子”:如同豹的幼崽,故称幼豹为“豹子”。“墙杖等”:指与墙体相连的木杖等物。以“等”字包含墙柱等。

256“不能赤足入村的人,即名为病人。”这是将此句与文章前后衔接起来的连结说明。

第一百五十七、关于索那库提咖纳事之论述

257“以此”:根据“于鹫屋”的读法而言。“彼之”:指大迦旃延的。“名为悬崖”:由于此处有大崖,所以称为悬崖。“以此”:根据“于悬崖山”的读法而言。“彼之”:指大迦旃延的。为显示“耳戴极珍贵之饰物者为库提咖纳”的词义,故说“极珍贵之饰物”等。“饰物”:以此装饰,即庄严之物。“齿生”是第四音节。以“生喜悦者”一语显示“因生起喜悦故为可喜”的词义。“应喜悦”:应被喜悦,即应喜悦之义。“义语”:以此宣说义理,故称义语。今于圣典诸本中并无“应喜悦”的读法,在“可喜”一词之前,唯有“应见”的读法。“最上调伏与寂止”:这里为显示“调伏”一词有智与根律仪的涵义,“寂止”一词有定与心寂静的涵义,所以说“最上调伏与”等。以“与”字表示并列复合词。“离诸邪曲动摇”:远离邪曲的对治而生起,称为见心的种种动摇。以“精进根”一语显示“勤根”中的“勤”字是精进的同义语。“龙”:这里为显示“彼无有恶故为龙”的词义,所以说“离恶”。“从何日起”:为显示此义,故说“从我出家日起”。“黑土在上故为黑上”:为显示此义,故说“黑土上”。以“上”……

258以“彼索那之”一语,显示“愿汝得”中的“彼”字是属格用作对格。“彼”意为“你的”。“八品经”:以八为量,或以八为一聚而构成这些品的,故称为八品经,即《欲经》等十六部经。“凡”指人,与“具足”相连。“圣者亦”:此“亦”字不仅说明具足净者不乐于恶,圣者同样如此。从“愿汝得”的读法到“说为净”的读法,仅存于某些注疏书中。“此实为彼”:此处“彼”字是动词,故说“应为”。“指示”:限定五种殊胜而作指示。“我的老师所告知的话语,此时正是说此语的时候。”这是连结。

259“持律者第五”:此处为遮止将其理解为“以老师为第五”,故说“以诵导师为第五”。“鞋袋”指容纳鞋子的空间,即袋子。羊皮与山羊皮中,并无不许。而兽皮中,有些许可,有些不许可。为加以分别而作解说,故说“兽皮”等。“唯这些”指仅此六种,即鹿等。“然于其余”指除此六兽之外的其余兽类,“它们的皮不被许可”,这是文句的连结。

偈颂中的“猴、黑狮、八足鹿、芭蕉兽,以及某些猛兽,这些”是文句的连接。“这些”即指猴等。

「于彼」者,于偈颂中,或于猕猴等。以「狮虎熊豹」此语显示猛兽之形相。唯这些即为猛兽,故说「非仅」等。「这些之」者,即狮虎熊豹之。「非皮非适宜」为连结。「他们」者,六种鹿等。「彼」者,六种鹿等。「然」者,实则一切这些猛兽之皮皆不适宜,此为结合。「持来或未给」者,持来或置于手中或足下而未给。以「不入计数」此语显示「入于计数」即「可入计数者」之义。「所决意者」者,即所决意者。「何时」者,于何时。「彼」者,从时间而言。

如是,皮革犍度注释的配解已完成。

六、药篇

160. 五种药等事

260二六〇、在药篇中,为了显示“于秋季生起者为秋季病”的意义,故说“于秋季生起”等。用“胆汁病”这一词语显示该病的体相。详细说明胆汁病的原因,故说“于彼实”等。“以彼”者,即以此原因。“他们”者,指比丘们。“入腹内”者,指进入腹部的内部,意思是进入肠的内部。“食事”者,指食物的作用,或应以食物完成的作用。

261二六一、“不消化”者,指那些药和食物不被消化。为何?因为食物不消化。如此显示此义,故说“不消化”。由于不消化,便不能平息风病。在这里,以“不消化”这一词语显示不消化的原因;以“不能平息风……”这一词语显示其结果,应当如此理解。“油腻者”这一词语显示“使之油腻”,即“使之润泽”的意思。“以食覆盖者”:在此,食的覆盖是指食而无味,不产生食物的美味,因此说“以食无味者”。

262二六二、“过夜”等的判定,应知此乃句义之连接。圣典中,“受持、未煮、混合”等词作为动作的限定,为显示其应与“受用”一词关联,故有“于时受持等”之说。关于“以油涂用而受用”,此处,以油涂用而受用的时限为几何?故说“七日之内”。

161. 根药等事

263二六三、“根药等的判定亦”中的“亦”字,乃承上“过夜”等之判定而言。“于此”者,指药键度中所说。所言“何者”,即指判定。“磨石”:于上研磨故为“研磨”,彼即是石,故名“磨石”。以此显明“安固不动而坐”即是“座”之义。“磨杵”:以此研磨故为“研磨”,彼即是杵,故名“磨杵”,以此显明“座之杵”即“座杵”之义。“阿魏类”者,指阿魏的种类。

“海的”:此处为显明“住立于海中,故为海的”之语义,故说“于海岸”等。以“岸”之一词,显示此处“海”字为第七格,表近处之义。“自然盐”:即自性之盐,意指非与药物材料等同煮。“生于山”:以此显明“生于名为信度的山,故为信度的”之义。为显明“从地涌出、升起,故为涌出”之语义,故说“从地生出芽”。依本注疏之法,唇音第三音方为正确,然诸写本中唯见第四音。“涌出”亦有作读。“汁”:即部分。故为显明“与药物材料及汁同煮,故为汁的”之义,故说“与药物材料同煮”。然于《词汇论》中,有“汁盐”之读法。“彼”者,即指汁。

264“如马等的身臭,就像某人有身臭”,应这样连接。“彼亦”指比丘。用“亦”字,兼摄患疥癣病的比丘等。由于“六畜”一词也用于马等的粪,故说“牛粪”。“普通粉末亦”指并非除垢土的粉末。“此亦”指普通粉末。

“彼”指生肉,“不食”应如此连接。“彼”或指生血,“不饮”应如此连接。“非人”指似人的鬼。“彼”指生肉血。

265“眼药”一名是总称,故说“眼药者,此为总摄一切眼药之语”。“总摄语”即总括一切眼药之语。“此”指“眼药”一词。以此涂眼而涂抹,故名眼药;或以此涂眼而使眼明了,故名眼药,其第三字为腭音。“灯黑”指生于灯盏者:即把灯盏倒覆于灯焰上,在那里产生的煤烟称为“灯黑”。为显此义,故说“从灯焰取得之煤烟”。“眼药近研磨物”在此是表明“应与眼药一起近持而研磨,故名眼药近研磨物”的含义,因此说“与眼药一起研磨者”。用“一起”一词,唯显示“共”字之义。“者”字表真实。“任何眼药近研磨的粉末,无不许可”,应如此连接;或者“不许可不是,唯许可”,应如此连接。根据这一原则,“不许可”这一动词,由于期待其他作用,故为作者;在动词中亦有作者性与受者性。“檀香”等极易了知。

说到“骨制”时,为了排除该词含义过于宽泛的过失,便说“除人骨外”。关于“针筒”,为了表明其“针安放于此,故名针筒”的词义,故说“于何处”等。其中,“于何处”指在有孔的手杖等物之中。“针”指眼药针。“置入”即安放。“肩系”指以此系于肩,故称肩系。“双鼻管”指以此制成鼻管,故称鼻管,双支的鼻管即双鼻管。

267“这一切属于油煮”是语句的关联。对于“如极度投入的脂”这一句,是表明其词义:因为被极度地投入、扔进,所以称为“极度投入”,这些脂正是“极度投入的脂”。

“叶汗”指以叶发汗。“炭”指以炭。此处的“于彼”,是指在这些尘堆等之中。“除风之叶”指能去除风患的伍答喇等叶子。此处的“于彼”,是指在这些叶子之中。“杂叶破片熬煮”:杂叶本身因应被捣碎之义而称为杂叶破片,以此熬煮而成,即杂叶破片熬煮。“以温水”即用温水。此处的“于彼”,是指在水器之中。

“节节”指在各关节处。“以何”即以油膏。“应调制彼油膏”意为调和。以“足之适宜药”此语,显示油膏之义为足之利益。“以胡麻粉”:此处“粉”字意为粉末,故说“以面粉”。“以团投入”即团食。因炒粉团与饭团相似,故说炒粉团。“如钉”即如桩。“以碱”即以盐碱土所成之碱。“遮止开裂”即能遮止开裂之物,指遮止油之布。“伤之作业”即治伤,或用于伤处的作业。

268二六八、问:“在蛇咬之时,是否应自己取来而受用?”答:“并非仅仅如此”等。“此”指大不净,应与“应受用”关联。而“于其他情况”,即蛇咬以外的其他情况:若粪便已落于地,则应受取。

269二六九、“由媚药饮所生之病”:所谓“媚”,即容色状态,由此作媚,故称“媚作”,即药物;饮之,故为“饮”,即饮料;媚作之饮料,名“媚药饮”;由此所生之病,即“媚药饮所生之病”。由此,“家给病”一词,此处显示由主妇所给之媚药饮所生之病,即家给病之义。“应以冷搅拌”:冷搅拌即水。“冷”之一词,主要指所谓犁刃系列之犁刃次第,附带指粘附于犁刃次第犁刃之土。因此说“应以冷搅拌”。注疏中也说明此义,如说“以犁”等。

“熟取者”,即特别煮制而取用者。“尿诃梨勒”一词,此处虽通称“尿”,但为显示应取用牛尿,而说“以牛尿浸润的诃梨勒”,以此表明以尿浸润的诃梨勒即是“尿诃梨勒”之义。“米糠汁”,指洗米水所沉淀的糠渣,即洗净后之油腻物;此即绿豆煮汁,二者结合。以“以肉汁”一句,显示肉汁应覆于肉上,故称“应覆盖”。

163. 准许糖等事

272“嘿”,意为真实。“因已煮”,因为绿豆已煮熟。“彼”,指绿豆。

274274.“非储食净屋”者,非储食净屋之内也。“不许”者,与比丘不允许相连结。“彼亦”者,热粥亦然。以肉声显示煮食物也。“生米饭”者,与煮熟米分离,故为生米,“生”字实为表示分离义,未煮熟米之义也。以生米所成之饭,故为生米饭。于乳、酪等一度煮沸者,许加火,如是连结。于猫等众生之群,依通俗而称为乌咖宾达咖,故说“猫、鼠、蜥蜴、猫鼬”。因以非残食之性质而杀害之故,调伏身语,故调伏者即非残食,故说“非残食”。

276“从彼取出”者,此处为显示“彼”字所指的范围,故说“于何处”等。“于何处”即于何等处所。“取出”指取出后使之变绿。

278“林生、池生”者,住于林故称林生,住于池故称池生。为显示词义,而说“于林中”等。以“于莲池中”一语,显示“池”字即指莲花。其种子不发芽的果,名为无种,应如此连结。

禁止外科手术事

279“以苦而生长”者,为显示“duropayo”(难以生长)之义,故说“以苦而生长”。“刀作或管作”者,其中,以刀应作的业为刀作,应作管压的业为管作。为显示词义,而说“如于隐蔽处”等。以“或以针”等,显示此处“刀”字仅是标示。“或以刀”之语应与“或切或裂”之语连结。“或以针或以刺或以矛”之语应与“或刺”之语连结。“或以石片或以指甲”之语应与“或刮”之语连结。“此”指以刀切割等业。“此中”指于刀作、管作之中。“然于彼处”指在狭窄之处。“以彼”指以碱等。于大便道,以涂药的给药条作碱业,或以竹管注入油,该涂药之给药条或竹管皆被许可,应如此连结。

280「彼日」:即在那一天。「任何刀」:如此连接。「以此」:以苏毕亚,将有其他某种不应给予之物,如此连接。「于何处」:此处,tra-词缀表原因义,故说「因何」。以「审察者」显示“paṭivekkhī”(观察者),在此,paṭi-前缀加ikkha词根表示审察义。「某肉」:即某种肉,或某众生之肉。

169. 禁止象肉等事

281「名为野狗」者,为食兔、猫等众生而鸣叫、取食,故为狗,生于野者为野狗,「似村犬」者,与村犬相似。「他们」者,野狗之。「然何者」者,然犬,「生」者,相连结。「村犬」者,属格为相似义。「与狗」者,具格为共同等连结。他们语应与「以结合」之语连结。「彼」者,犬之。

「在此」:指在人肉等之中。「同类性」:因为同一类性的缘故。「无过患」:即无过患,与“被禁止”相连。「罪」:若为人肉,犯偷兰遮;若为其余,犯恶作罪。「然而特作」:即特地为比丘而作的肉。

170. 粥、蜜丸等之论

282‘独一’:在此,‘独一’取无伴侣之义,加ka-词缀,故说‘我无第二者’。‘彼’:指婆罗门。‘作费用’:即作交换,应理解为‘据说令备办’。‘随喜偈’:即显示随喜的偈颂。‘对愿求者、欲求者’:因这些词在表‘足够’义的用法中是与格,故说‘与“足以施与”相连’。‘应取其本身’:意为应取其读法本身,作为‘施与’义的作者性来理解。

283凡是引起受用的粥,即名为食粥,应如此连结。‘去’:指时间。‘以为首’:由此显示,在‘以何为最上’中,‘最上’一词为‘首先’义,此处作为描述动作特性的具格。‘生天界之福’:以此显示,此处‘天’是以果立名。‘彼’:指糖。

284二八四、‘以如是相’:即以此种自性。意即与糖相应的自性。

173. 巴吒厘村因缘之论

285如“一切皆铺设”,同样地,“一切铺设之铺设”应如此连结。

286“苏尼德与瓦萨咖拉”——此处以“ca”字显示并列复合词。“为断入口之义”即为了切断税口。“诸家宅地”:以此显示“地”一词,排除原因、物体等义,指土地的划分。应连结为“据说那些天人称为……”。“如相应”即与各自的财富能力相应。“世间”指有情世间。“声”即名声之音。“以彼故”即因为那声音生起之因。“名为集会处”显示“圣处”中,“处”一词为集会处。“凡买卖处名”应连接:“诸商人……买卖处名”,以此说明“商人来集于此”这一“商人集”词的含义。在“商人集”的说法中,可见“迦”字脱落。为使圣典中“他们”这一读法的其余部分引入,故说“他们圣处商人集”。此处的“他们”是属格义,或是分别格,或是离格。“此”指城。“破箱”:在此显示“于此破箱”一词之义,故说“破货物处”。“或字为集合义”,为详细阐释已说之语,故说“于彼处”等。“于彼处”指在巴嗒厘子,或指在火、水、交合三种破坏中。“互相破坏”显示“交合破坏”中,“交合”即互相的同义词。虽然“伍伦巴”和“古罗”二词意义相同,但为显示作用差别,故说“伍伦巴”。

“阿纳瓦”:此处,“阿纳瓦”这一名称是什么?是大海的名称吗?为此说“阿纳瓦”等。“阿纳瓦”这一名称,乃是水处之同义语,应如此连接。“阿纳”被称为水,它存在于此中,故称阿纳瓦。由于“萨拉”一词在以阿音开头及在品中转起,故说“萨拉”在此意指河流。“此处”即指此偈颂。“伊德”为如是之义类。

“耶”指圣者,“德”指圣者,应连接为“渡越”。“维萨迦巴喇拉尼”:此处“维萨迦”一词以“特瓦”后缀结尾,“巴喇拉”一词意为低洼处,故说“维萨迦……低洼处”。然而,此众人结筏,应如此连接。“已渡越的智者众”——如是所说,应如此连接。

287“阿努波达”:此处为原因义的离格表达,故说“以不觉悟故”(阿布迦念那)。“桑达维德”即“桑萨里德”:此处就“德”后缀的业之义,而说“我与你们”。以此显示,在作者义中为属格表达。或以“或者”等词,显示“德”后缀的状态义。“桑西德”:此处“萨拉”词根的“拉”音脱落,故说“桑萨里德”。“丹哈拉朱”:以此显示从有至有的引导,故以“巴瓦内提”之义,渴爱之绳名为“巴瓦内提”。

289衣色、衣物、庄严之具,通称为“青色”——故说“青色乃总摄一切之语”。“此处”,即在“青色”等原文之中。“他们”,指离车族人。应连接为“本色并非青色”。“此”,即“青色”等说法。“击打”——此处“击打”这一动词词根,或因前缀之故,或因义理超越之故,含有“打击”之义,故说“击打”。以“连同属地”一语,说明“运来”——此处“运来”一词,指属地之义。属地,即作为国都附属而应被携带之物;且国王的臣属从中征收税赋,故称为“运来”。应连接为“连同属地的毗舍离,应当献出”。“弹指”——此处“弹”这一动词词根含有“振动”之义,故说“摇动手指”。“女身”,女人本较男子低微,故说“女身”,以其身故。

178. 狮子将军因缘之论

290“达马萨咤阿努达马”:此处“达马”一词是原因义,故说“『咖拉纳萨阿努咖拉纳』”。“巴雷希”一词是“伍德”一词的作者。“伍德咖拉内那”一词是“萨咖拉诺”一词的工具。应连接为:任何些微的你们的论说。“维纽希”一词是“咖拉希德巴”一词的作者。“咖拉希德巴咖拉纳”一词是“那阿咖差提”一词的业。“阿纳巴卡塔伍咖玛”:此处“阿比”前缀是制伏义,“阿”前缀,“卡”词根是说示义,故说“『阿比巴维特瓦那阿吉基提伍咖玛』”。

293“阿努维咤咖拉”:此处“阿努维咤”一词是“维咤”词根以“特瓦”后缀结尾,故说“『阿努维吉特瓦』”。“金提特瓦”:以此显示“维咤”词根的智义。“咖德巴”:以此显示“咖德巴”即“咖拉”之语义。“巴德咖”者,旗帜幡。“阿欣迭尤”:以此显示“巴里亚耶尤”中“巴里”前缀、“阿”前缀、“亚”词根的行义。在圣典中也有“巴里哈雷尤”的读法。“阿欣迭尤”即“阿欣丹”。“穆达乔”是第三字母。“欧巴那布德”:此处如同“欧巴那”而成为“欧巴那布德”,显示义为说“『巴提亚德伍德巴诺维亚提德』”。“伍德巴诺”:以此显示“欧巴那”一词是水井义。因为水井,一切人下去而饮,在此处故被称为“欧巴那”。“伊美桑”者,尼干陀们的。“希”者,真实,或因为。对于已来到者,布施应当给予,因此莫断绝,应如是连接。“伍迪萨”者,以“特瓦”后缀结尾之词,与“咖德”后一词复合,故说“『伍迪西特瓦咖德』”。同样的方法也在“巴提咤咖马”中。

294“巴提咤羯磨”者,此名是相羯磨之同义语,如是应连结。“若”者,任何人。如屠夫有杀生业,对彼亦有,如是应连结。“不老”者,此处老界是行义,故说“不行”。

179. 允许净地之论

295“巴哈拉玛国塔咖”:此处近处义是地格,故说“巴哈拉玛国塔咖萨米贝,即园林围墙之外近处,此为义”。“阿差帝”者,住。“埃德”者,即“边地”此语。“杜瓦维哈罗比”者,精勤住处亦。“达塔 达塔”者,于彼彼处。“阿努巴给耶瓦”者,仅至早晨。“奥拉瓦萨达”者,名为发声之声。“咖毕喇经终”者,于经集中所摄之咖毕喇经之终。“五百渔夫”者,应连结。

“于伍萨瓦难帝咖等中,应如是了知决断”是连接。“正在建造的住处”是关联。“如同地的行境,这些的行境”是地行境。“应由众多令安立的比丘安立”是关联。“由令宣说的比丘们”是连接。“萨亚”指比丘。“德巴那”即“我决意僧团的适净小屋”这句话。“阿瓦德瓦比”中的“比”字,也把“即使说了也”这样的意思归纳进来。“阿塔咖他苏”指在大注疏等三部注疏中。“埃塔”指在伍萨瓦难帝咖小屋中。为了加强“同时是合适的”这句话,而说“萨切希”等。“瓦恰内”指在“我们作适净小屋”这句话中。“德萨米”指在柱子上。“德内瓦”指由于未作的状态。“希”是真实。“埃塔”指在众多中。

“亚德”指从砖、石、土块。“伍德纳亚内瓦”即依所说的方法:“众多比丘围绕而作适净小屋”。“伊塔咖达亚”指应决意的砖等,即“我们作适净小屋”。“于安德咖注疏中所说”是关联。“德塔”即如在安德咖注疏中所说那样。“举起柱等而安立,以及‘我们作适净小屋’的宣告,以及结束、完成,这即是伍萨瓦难帝咖”。

“达苏”指两种牛舍等。“亚塔”指小屋。“既非园林被围绕”一句为关联。又,“亚塔”指小屋。“阿亚”指小屋。“伍巴亚塔比”指园林、住处、牛舍等二者中。“更多被围绕者也仅名为被围绕者”一句为连接。“埃塔”指半围绕或更多围绕的园林中。“诸牛进入后随意而坐于此”即牛舍、牛棚。“如牛舍”即牛舍等小屋。

“诸人说”为关联。“埃萨”指小屋。“伍德比”中的“比”字,是期待“我们给适净小屋”这句话。“于安德咖注疏中所说”为关联。“因为允许,所以”为连接。“德萨”指其余共法天人。“德希”指由其余共法天人。“又说,说什么”之后说“比丘的……乃至……有”。“阿比”指于他们之外。“德”指话语。“希”是真实,或因。“僧团的所属物,或比丘的所属物”为连接。“伊帝德萨玛苏伍德”为关联。“嘎哈巴帝那桑德咖嘎哈巴帝咖提”指居士的所属物,即居士屋。“宣说甘马语”仅是标示,因为未宣说甘马语,由求听亦成为净故。“应以甘马语或以求听而认可”是认可屋。“伊帝”字是总结义。

凡是所说的资具,这一切都是关于资具的连结。在非适净地、可共宿的屋中所留存、放置的,为关联。然而凡是属于僧团或属于个人的,存在的,应如此连结。“他们之”即指比丘与比丘尼。凡放置一夜的,存在的,应如此连结。“彼”即僧团等。“于彼处”指在非适净地、可共宿的屋中。“此”即称为内留存、内投掷的,乃至夜分时限食。为了显示“不适宜”的遮止之随顺,而说“然而七日时限食”等。

“于彼处”是依据前文所说。“于彼处之语”,此为义。“沙弥给予”是关联。“凡任何米等资具”应如此连结。“名为口边近”者:口即罪之门、方便,近即是名,此即其义。“于彼处”指在大护中,或于口边近、内宿中。比丘煮后受用,是关联。“资具相杂”指与资具接触。

“舍弃地基者”指舍弃了地基,这些即名舍弃地基者。宣告界已成,是关联。“彼”即宣告界。“凡”指柱或墙脚。以砖等所作的宣告界,应如此连结。“堆之”即所依。然而以“砖等”之“等”字,含摄柱、石、土。“于他们之外”指在以他们所决意的砖等之外者中。

“围墙等围绕”指在以近行界所限定的园林,以围墙等作围绕时。“围墙等”以“等”字含摄篱笆。“得适净小屋为适当”的意思是:因无牛舍等,在其余三种适净小屋中,得任何适净小屋皆为适当。“于彼处彼处”即于一一处所。“然而其他”指除宣告界、牛舍等之外的其他。两种居士认可,唯就舍弃地基者而言,是关联。“翼系圆盘”:为使两翼不落而系缚者,名为翼系;圆盘即置于屋顶尖端护栏上方的特殊木材,翼系与圆盘合称翼系圆盘。

“于何处”意为所在之处。“给与未达上者后”意为以无期待之舍弃给与未达上者后。如同衣的净施,有期待之舍弃也同样适用,他们这样说。“于彼处”是承接前文之语。“彼”指咖拉维咖帝萨长老,见后便问,这是文脉的关联。“长老”指玛哈西瓦长老。“粗糙日”指未涂油之日。“从彼”的“彼”指玛哈西瓦长老。“前面”指内室的前面。“彼”指萨毗瓮。“外”指精舍之外。“彼”即玛哈西瓦长老。

180. 面达咖居士因缘之论

296“外门”一词,此处问的是谁的外门,故说“谷仓的外门”。“阿拉咖塔离”一词,其中煮阿拉咖米的锅称为阿拉咖塔离,用该锅煮的饭即阿拉咖塔离,为显明词义,故说“阿拉咖米煮锅”。“菜肴器具”即菜肴的用具、菜肴的附属,此是其义。由此显示在“汤菜肴”中,“汤”一词表示菜肴,“菜肴”一词与器具同义。“奴仆工人男子”一词,此处奴仆男子与工人男子合称为奴仆工人男子,这是相违持业复合词,且前词后音脱落,为显明此义,故说“奴仆男子与工人男子”。“男子”一词也与人同义,即“人就是男子”的意思。“以常食”中,“常”一词是恒常的同义词,故说“恒时”。应与挤出的乳相连接。“然而在绵羊事中”:从“然而在绵羊事中”一句起,直至“仅于挤时”之文,仅见于某些注疏本中。“此处”指在绵羊事中。“牛味”指在由牛所生的乳、酪、酪浆、生酥、熟酥等味中。“路粮”即路之利益,称为路粮。“知”即知道他想要求取路粮。“或以乞食行”即或者以乞食的方式,从非亲里、未受邀请之处获得。“或乞后”的“或”字,显示比乞食行更为优先。应与若干路粮相连接。

182. 吉尼亚结发外道因缘论

300“以担”者,为显示担的数目,故说“以五百担”。因一担可取出二库塔,故说“千库塔”。“汝等”即你们。“极净信”应与此相连接。

“于彼”者,即“八种饮”文句中,或于八种饮中。“由庵婆所作之饮”此语,显示省略中间词之复合词。“于彼”者,于生与熟之庵婆中。“作者应作”者,应连接。“以日晒”者,以日为因而煮熟。“唯午前许可”者,因比丘自作,故唯午前许可。由此故说“由未达上者”等。“所作之庵婆饮”者,应连接。“于一切饮中”者,于阎浮饮等一切饮中。

“于他们”者,于阎浮饮等七种饮中。“般”字表殊特义。“以阎浮果”者,以生或熟之阎浮果。“有核者”,谓有核,于此中有核,故为有核果。“以本有之味”者,以如其本有之味。以此显示不应以蜜、糖、樟脑等调和。“然彼”者,即蜜花饮。“穆帝咖”者,穆帝咖果。“沙鲁盖”者,块根也。“七种谷之果汁”者,洗米水也。以“煮蔬菜汁”此语,显示未煮蔬菜汁亦许可。“嘿”者,真实也,或详说也。“汁”者,煮汁也。应连接为:受取后放置之熟酥等,由煮熟尽形寿药之钵所得之汁。“煮熟尽形寿药钵汁”者,应连接。“亦时限药钵之”者,“亦”字显示何况尽形寿药钵。“何饮”者,何种蜜花花汁饮。“彼”者,蜜花花汁也。“以彼”者,以蜜花花也。应连接为:从何时起不造酒,于彼时。甘蔗汁、糖蜜,午后许可,因有七日限性故。“此四种汁”者,即果、叶、花、甘蔗汁。“火供为首”者,祭祀以火供为首,义为火供最胜。

183. 罗贾摩罗等因缘论

301“桑咖拉玛甘苏”者,此处桑咖拉一词本于战斗等义中转起,今为表“约定”义,故说“咖提咖玛甘苏”。“咖提咖”者,即称为约定之咖提咖。“殊胜哉”者,此处殊胜一词为最胜义。最胜者,即美好也,故说“美好哉,汝此”。“汝”者,汝之也。为显示“多作”一词之义为多作尊重,故说“以净信多尊重”。以“面粉所成嚼食”此语,显示于“面粉嚼食”中省略玛亚一词。

303「巴提帕内亚咖」:此处为显示从事于巧辩者称为巴提帕内亚咖,故说「具足巧辩」。「无过失之技艺」一语,意在阐明「清净技艺」之义:即技艺周遍清净者,故为清净技艺。技艺,为求技艺者所依止、所奉行,故称技艺;或为技艺者的利益而存在、运作,故称技艺,此是唇音之字。「以那离亚瓦巴盖那」一词,为显示并列复合,故说「以那离亚及以瓦巴咖」。以此表明「亚咖罗」仅为词之连结。「或以那离亚或以巴西巴盖那」也是读法之一,然非正读。何谓瓦巴咖?故说「瓦巴咖者,名为于何处」等。其中,「于何处」即于何容器中。以此显示该词义为:搬运来后,随所得而播撒、投入于此,故为瓦巴咖。于词根集中说:「瓦巴,种子投下」。然而此处应视为投入之义。由此故说「投入」。「唯为携带」:即唯为受取后携带。「工资」:薪俸。「彼」:指比丘。「或彼」:或所携带之剃刀用具。「或他」:或他人之所有物。

304「此」指十分之一的布施。「十份」即十分之一。

185. 四大处论

305「此不允许」等:即「此不允许」等语,此四项为大教法,应作如此连接。「阿巴德萨」:在此处作为依止而被说示,故为阿巴德萨,即处所;或者,依于这些而被说示,故为阿巴德萨,即原因。「大阿巴德萨」:伟大的阿巴德萨即大教法。「彼且」:即指那称为大教法的经,应连接为「取之」。「反复揉搓」:即再三揉搓,意为详细审察。「此」:指原因。「彼」:指九种大果不可食用。「他们」:指小果可以食用。「确实」:真实。

“他们”指六种衣。“于彼处”指在六种随顺衣中。“由有命者所生之布”:以此显示丝绸布的性质。“两种布”指中国布与索玛拉布。“杜古喇”应理解为麻布的随顺。

“即他们”指两种钵。“即他们”指三种葫芦。“即他们”指两种腰带。“白伞”指以白布制成的伞。“即他们”指三种伞。

“混合味”即混合之味。此处,“已破坏”一词:按词义,“破坏”词根本义为二分破坏;然而,加上会妨碍词根义的“共”前缀后,“破坏”词根的破坏义被遮蔽,转而表达混合义,应如是知。“皮”亦指皮。“仅以皮”即仅用皮。应连接为“与乳粥不混合的任何汤”。“他们”指达咖喇、嘉帝等果实。“于甘草等中亦”:于蜜杆等中亦复如是。或有写本作“喇提玛杜咖迪苏比”,此非正确读法。“任何凡”指事物。“如”即以何种方式,应连接为“被洗时、被切时”。

说“混合味”之后,为显明此义而说“混合”。“自性”:指在时限内如法的自性。“因此”:因能带来,故称“因此”。“以彼”:指以七日药。“当日受取”:即在当日受取。应连结为:“以两日受取的七日药”。

“于此”:指时限药相混合的情形。“应知诸罪”:应依次第了知诸罪。“于一切处”:于整部药犍度中。

如是药犍度注释之解竟。

7. 咖提那衣犍度

187. 听许羯耻那论

306306. 咖提那衣篇集中「巴韦亚咖」者,此处为显示「住于巴瓦拉国者为巴韦亚咖」之语义,故说「巴瓦拉国住者」。「于彼处」者,于名为巴瓦之国。「同一父亲」者,同一父亲。「他们即他们兄弟」者,同父兄弟,他们之。「此」者,此名为「巴韦亚咖」。「于他们」者,于巴韦亚咖等。为显示「以头陀支受持之方式」此限定词无排除性,故说「非仅以住阿兰若」。限定词有二种:排除与显明彼。「他们」者,巴韦亚咖等。「于行乞食等状态亦」者,此为关联。「亦」字期待阿兰若住者。「此」者,此「一切阿兰若住者」等语。「然而这些」者,然而巴韦亚咖等。「水聚集」者,此处为显示「应以水聚集」,故说「以水聚集」。以「于干地与低地」此语,显示「水聚集」一词之同义。「水泥」者,以水搅动之泥为水泥。「水满」者,此处「水」字为水之同义语,故说「水满」。水积聚、以结合状态流动,故称为「水」。「他们」者,巴韦亚咖等。「密」者,无间断。「于他们」者,于衣。「以彼」者,以衣之密性,及水之不滴落性。世尊问「汝等无诤,安乐度雨安居耶」时,那些比丘未如所问而答,为何除去「安乐」一词而说「我等无诤度雨安居」,故说「『我等无诤度雨安居』此处」等。「以焦躁性」者,此处「及」字亦应连接于「以安乐之无有」。以住处安乐之无有及以不得见世尊而焦躁性,此为义。「无始相应谈」者,相应部中无始相应经之谈论。「一切他们巴韦亚咖比丘」者,此为连接。「彼」者,无始相应谈。「于彼」者,从法谈,「后」者,关联。「世尊告」者,关联。「一衣」者,桑喀帝。「以内上衣」者,与内衣为内,内与彼上衣为内上衣,以彼。「有」者,应有。「我等应无有」者,此为义。第七格变位与过去完成格变位之同义性,于声论中已说。「及」字为举例义。「此名为咖提那衣利益」者,此为连接。「欲允许而」者,关联。

「水泥」:以水搅动之泥为水泥。「水满」者,此处「水」字为水之同义语,故说「水满」。水积聚、以结合状态流动,故称为「水」。「他们」者,巴韦亚咖等。「密」者,无间断。「于他们」者,于衣。「以彼」者,以衣之密性,及水之不滴落性。世尊问「汝等无诤,安乐度雨安居耶」时,那些比丘未如所问而答,为何除去「安乐」一词而说「我等无诤度雨安居」,故说「『我等无诤度雨安居』此处」等。「以焦躁性」者,此处「及」字亦应连接于「以安乐之无有」。以住处安乐之无有及以不得见世尊而焦躁性,此为义。「无始相应谈」者,相应部中无始相应经之谈论。「一切他们巴韦亚咖比丘」者,此为连接。「彼」者,无始相应谈。「于彼」者,从法谈,「后」者,关联。「世尊告」者,关联。「一衣」者,桑喀帝。「以内上衣」者,与内衣为内,内与彼上衣为内上衣,以彼。「有」者,应有。「我等应无有」者,此为义。第七格变位与过去完成格变位之同义性,于声论中已说。「及」字为举例义。「此名为咖提那衣利益」者,此为连接。「欲允许而」者,关联。

「于彼处」者,于「我允许诸比丘」等文句中。存在vo(特瓦)后缀仅为无实义词缀时,义将如何?故说「于有功德之咖提那者义」。与「有功德之咖提那者之诸比丘」为关属。为显示所得功德,故说「如是故」等。「hi」字显示所得功德。parato者,于param(彼)。不说「so tumhākaṃ(彼为汝等)」或「so vo(彼为汝等)」,而说「so nesaṃ bhavissati(彼为他们)」,故vo(特瓦)仅为无实义词缀,此为其意。以「vo即是主格义」此句,显示vo即tumhākaṃ(汝等)之义。如是时,于「parato so nesaṃ」此处,义将如何?故说「然于so nesaṃ(彼为他们)此处」等。汝等乃有功德之咖提那者,即他们之tumhākaṃ(汝等),此为句义结合。kathina(咖提那)字是坚实义之表达者,非未成就前分者。于不告白行等五利益中,能作内含之能力为坚实,此为其义。

“于彼处”,是指在“不告白行”等五种利益之中。“不告白行”:此处,“行”即行动,为了显示“未经告白而行动”就是“不告白行”,故表述为“不告白而行”。而用“不持而行”这一句,是为了说明在“不持行”一词中,省略了前分词的后缀,从而称为“不持行”,这是它的意思。“尽所需衣”:此处通过形态消失来进行连音,所以是“尽其所需之衣”。“尽所需衣”也是另一种读法,此时,“d”字仅为词间连音。这里的“尽”字是限定词,表“仅限于此”之义,而非“遍满”义。它通过“所需”一词构成复合词。“及彼处衣生起”:此处,为了显示“彼处”所指的范围,故说“在咖提那衣的舒展界内”。“以于彼处生起”:即于彼处、于咖提那衣舒展界内的生起或根源。“衣生起”这句话,是说明在此“衣生起”一词中,“衣”本身就是“生起”,即“衣的生起”,这显示了依主释的构词关系。

“何”,指多少。这是关联到“依众数”的语境而说的。或者,“何”,指怎么称呼的已过雨安居者。这是关联到“依已过雨安居者的情况”而说的。“即使百千人亦可获得”,这是连接。“亦”字表示,甚至可以获得比这更多的。“或断雨安居者”,指在前雨安居期入安居后,又中断了雨安居的人。“于其他住处”,指在咖提那衣所舒展的住处之外的其他住处。“所有在别处中断雨安居的比丘,若满足前来前雨安居处入安居的僧众所需”,这是连接。“仅余者”,指仅在前雨安居处入雨安居,并在第一次自恣时已行自恣者。“圆满雨安居”,指圆满二十个雨安居,或指不曾中断雨安居。“彼”,指沙马内拉。“如是于此处亦”,意为,同样在这三次之中也是如此。

问:“由谁施予的咖提那衣才算如法?”这是连接。答:“无论由谁施予的衣,都是如法的。”这是关联。“那”,指的是规定。“说‘不知’”,是因确实不知的缘故,因为“anta”这一后缀在此表原因。“彼的”,指咖提那衣施予者的。“如此”,是指将要以所述的方式。“某种足够量的布料”,这是关联。“彼的”,指咖提那衣的。“这么多针才合适”,这是关联。“应当如此告知”,这是连接。

“咖提那铺展者也应知相关规定”,这是关联句。其中的“pi”字指向咖提那施主。具体解释此规定时,说到“从织布家”等语。“以持来的经线”,指仅以所带来的经纱。“糠糊未捶布”,即未经捶打之布。由于此布是以糠(khalī)、酪浆(taka)、酸粥(kañjika)所涂抹,故称为“糠糊布”。“咖提那铺展布”,指为铺展咖提那而施的布料。“当日”,即施予当日。“从此布”,指从最初施予的咖提那铺展布。“及其他”,指咖提那布之外的其他物品。此处的“ca”字,显示不仅带来咖提那布,也带来其他物品。“有人”,指咖提那施主。“另一人”,指最初的咖提那施主。“如此这般劝说后”,即以“你的资具施与此人,对僧团有大利益,僧团的大利益亦应由你希求,如此希求者有大福报”等种种方法劝告后。

“由哪一位比丘”,此为关联。僧团将咖提那衣授予谁,便应由那位比丘铺展,这是句义的连接。“给哪一位比丘”,此为关联。谁的衣服破旧,便应施予谁,这是句义的连接。“徒众甚多的”长老,即拥有大众随者。为了显示“能干的较年轻者,便应施予他”这一说并非绝对,而说“然而”等语。“然而”,在此意为决断地。“为了他的利益”,指为了那位衣旧比丘的利益。“他的”,指那位比丘的。“薄”,指稀疏。“由他”,此处亦指由咖提那铺展者。“此”,指这一规定。“施衣甘马语”,指说明施予原因的甘马语。

如此施予后,当在咖提那时应完成诸事,这是句义的连接。“纵使一人”,以此“pi”字显示,何况多人,更应完成。“诸佛所赞”,即诸佛所赞叹。“在过去十万劫之巅”,这是句义的连接。“他的”,指莲华佛。“曾执持咖提那,确实如此”,这是句义的连接。“此”,指咖提那,这是导师所作,此是关联。

“已完成之咖提那衣,应做什么?”这是“已完成之”等语句的引出。“取咖提那衣后应敷展”为关联。“由那位敷展咖提那衣的比丘”一句,在“应说”处为单纯作者,在“应令随喜”处为使役作者。“应说什么?”答:“已敷展……乃至……请随喜。”“由那些随喜比丘”一句,在“应说”处为未说的作者,在“应令随喜”处为使役之业或未说之业。咖提那衣应作为根业或已说业而引入。“应说什么?”答:“已敷展……乃至……我们随喜。”“及其他”指与随喜者。“一切”指敷展者与随喜者。“确实”即真实。“此”指一切已敷展的状态,或指“二人……乃至……及随喜者”这段话语。

“如是,当咖提那衣已敷展时”是连接词。“由谁”指由比丘。“不审察”即不审察“我们布施给敷展咖提那衣者”或“我们布施给僧团”。“其余诸衣”指咖提那敷展衣以外的其余诸衣。“应由僧团给予”为关联。以“征求同意”显示无甘马语事务。“安居住”即于安居时期间的住所。“重物”指床、枕等重物。“一界”即一个近行界。

308此处“如”字是“以何”之义,意为“以何方式”。“大地”即大境域。因具足二十四行相,故说“大广大”。“从彼”指从无义的特相。“于《附随》中”的“亦”字,显示“不仅于此”。

此处的“于彼”,是指于二十四相中。“仅以划刻”的意义是:这里为了计取尺寸,以指甲等刻画称为“划刻”,仅以划刻作为尺寸便是“仅以划刻”。为显示此义,所以说“仅以取长宽之量”。为详细说明此义,而说“量度确实”等。应如此连接:“示现之后而划刻”。“五片”,是指五个量度,或说五聚之片。以“或”字,含摄其他十三等数量。“仅以缝虚线”,是指仅将虚线缝缀于衣上。“仅以长缝”,是指仅施以长缝。“仅以系印带”,是指仅系缚印带。“二缘边”,是指两道边缘。“第一缘边”,应连接为“除却迦提那缘边之外,会合自己本有的边缘而安立”。应将“彼第一缘边”的余下读文,与“作为迦提那衣之腹缘边”相连。“本来衣”,是指自己原有的衣。“本来带系衣”,是指以原有之带系缚的衣。“仅以缝背纵缝”,是指仅将纵长的接缝以长缝方式缝于衣上。此纵长接缝在披着时位于背部,故称“背纵缝”。“仅以缝腹纵缝”,是指仅将纵长的接缝以宽缝方式缝于衣上。此宽幅接缝在披着时位于腹部,故称“腹纵缝”。“仅以缝客带”,是指仅将客带缝缀于衣上。“或”字,是或者之意。

“相应”,是指符合沙门的身份。“以旁论”,即通过方便善巧而发起的言说。“极度过量者许可”,意为只有极度过量的情况才被允许。“犹如陷入之状”,应如此连接:迦提那衣如同浸染过的布料一般。此处的“于彼”,是就两种存放而言。“即于当日”,意思是就在布施的那一天。

“由夜而应舍”,指衣过一夜后,便成为应舍的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其余”,是指除三衣之外的其他衣物。“具大圆相”,是指制作时兼具大圆相与半圆相。

309如是显示了二十四行相的无义特相之后,现在显示十七行相的有义特相,因此说“未损”等。其中,“未损”:未以受用损之,未去受用;或者说,不应以受用损害、不应伤害,故为“未损”。为显示此义,说“未受用”。“如未损”:以此显示其中的“如”字是相似之义。“市场”:指此处展开的店铺,落在该处的为“市场物”,因此说“落于市场门”以示此义。“以边缘”:显示后缀“尼咖”的同形。“仅以所说之颠倒”:指仅以所说“作相”等的颠倒。“于彼”:指于围绕之中。“确实”:指真实,或表因为。“于此”:指于咖提那篇之中。连接则为:“以未说之彼语而失”。

310“于彼”:指“诸比丘,云何咖提那衣已出”等文之中。应连接为“生母”。“母”:因以此法尊敬儿子,故为“母”;或因儿子以此法尊敬她,故为“母”。如同她一般,故为“母句”。以此显示。“咖提那出”与“咖提那取”,意义相似。“这些”:指这些句类。“于他们”:指于八母句之中。“彼”:指咖提那衣出。

188. 持去七事论

311“不会再来”:此处为显示前缀pa的“再”义,以及词根i的“去”义,故说“不会再来”。如此离去时,咖提那衣的特权即告断失,此为关联。

「此与」者,指离去的近缘,以及咖提那衣的舍置。「我为他们」者,即「我为他们」之义。「他们」者,为「汝之」义。

「其他」者,指异于自己住处的其他住处。「如是生起」者,即此思虑生起。「彼」者,指住处障碍。「由日亲所说」乃连结之语。

「两种障碍同时断除」是关联之语。「非前非后」即在同一断除之中。对于此障碍的断除,为何未详细说?因此说「然而那个」等。「然而那个」即指障碍的断除。「未说」是关联之语。「此处」是指于此咖提那衣舍中。为何这个咖提那衣舍被称为「非灭摈近因」?因此说「因为」等。「他的」是指比丘的。

“期望断时即断”是关联。“然而这个”是指期望断的咖提那衣舍。“有多种分别”是关联。“他的”指比丘的。“已说”指这个期望断的咖提那衣舍已说,如此连接。“然而在此”即指在这个地方。“在那里”指在界外。

312-325“如是”等是结语。“七种”指在八种母句中,除期望断外,其余七种量,或七种聚。“唯这些”指唯在这七种中。“从此”指从衣。“种种”指咖提那衣舍。“其余”指除期望断外的其他。“哪些障碍已说”是关联。“住处以此而舍,故称为‘舍’”,为了显示词义,而说“以何心”等。“此”指心。“此即方法”:依此类推“住处以此而吐,故称为‘吐’。住处从此而解脱,故称为‘脱’”的词义。“一切处”指在一切咖提那衣犍度的结集中。

如是羯耻那犍度注释之解竟。

8. 衣犍度

202. 耆婆因缘论

326326. 在衣篇集中,驳斥「右绕」一词的左绕义,故说「巧于左」。「已前往」指此处「行」词根有「行与思」二义,为显示此处取行义,故说「已前往」。「已前往」指应面向前往。然而经文中说「需求者需求者人们的」,为何却说「由需求者由需求者由人们」呢?故说「然而在作具格义时」等。以此显示:从第六格的作用来说,与第三格的作用实为相同。说「住于村镇者为村民」时,故说「家主众」——村民名为家主众。

327327. 「住于城市者为城民」。「施与、令起」为连接。「园林、苑林、交通工具等」中,此处「等」字摄取其他受用与资具。「在妓女之处」指在妓女的地方。「妓女」指城市庄严者。因她应被需求的人众前往,故称「妓女」。「以百钱」中,此处「而」字为限定义。意为:唯以夜间前往的代表即百钱。「病」中,此处即使不用「有」后缀,亦应知有「有」义,故说「病状」。「应令知」以此显示「应告知」中「知」词根有智义。「破布」中,此处「破」字为老旧之同义语,故说「破布」。「布」指狗等住此,故为「布」;破旧的布为「破布」。

328328. “彼”指耆婆。据说其他王子如此说,此是连接。“此人无母”故为“无母者”。而于“如所遣送”等句中,“如同遣送那般”是其连接。此中“而”字为会合之义。其意思是:并不只是说说而已,而且确实无人遣送任何物品。“其他”是指耆婆以外的其余人。“他的”是指耆婆的。“如是”即这回事。“他”指耆婆。“彼一切”即指他们说“无母者、无父者”,以及不遣送礼物——这一切。

「若我」的意思是「善哉」。在句中应连接为:「我应当学习医术,善哉。」「他的」指耆婆的。「此生起」意指「此心生起」,即生起了这样的思虑。「与伤害他人相关」,是指前往他人处,或以猛烈的方式进行打击。「慈前分」指在技艺的初阶所生起的慈,所以称为「慈前分」。应连接为「如是生起」。为了显示从之前的不确定思虑转为确定,所以说「而且」等。「而且」表示确定。「此」指耆婆。「从此」是指从贤劫。「此」指近事男。「在四众中」是指在四众之中。「已展开的德」指已经开展的功德。「处所差别」指处所的差别。「我亦」的意思是:不仅这位近事男,我也是如此。「世尊」在此为呼格。「愿」指心中所愿之愿。「即使被劝请」意思是即使被催促。「亦」字不顾先前的思虑。「此」指这位耆婆。

329329. 对「诸方首」一词,为了显示「在诸方中为首者即为诸方首」的词义,故说「在一切方」等句。「而在那时」指的是在耆婆那样思虑的时候,与「来了」相连接。「他们」指商人们,与「问」相连接。「从何处」指从城市。「从塔迦斯喇」指从塔迦斯喇城。「在那里」指在塔迦斯喇。「是的」是表示同意的词,意为「是的,有」。「他们」指商人们。「如是」意为如同耆婆所说的那样做了。「他」指耆婆。「父亲」指无畏王子。「由他们」即由那些商人们。

「那」指耆婆,应这样连接。「他」是耆婆。「亲爱的,你为何来到这里?」是问句,应这样连接。「从那里」指从问者那里。「他」是耆婆。「我是来学习的」,应这样连接。在「学得多」等句中,因为他未做任何其他工作,唯独精勤于学习技艺,所以学得多,因此说「如」等。在那里,「如同她那样学习,他却不那样学习」,应这样连接。「然而他」指耆婆,他一边做、一边学,应这样连接。「一时」指某一个时候。既然如此,为何他又能学得多呢?因此说「虽如此」等。「因慧性」指因他具有迅速领受、善能持守的智慧,这与「多技艺」相连。耆婆所学的技艺不会忘失,应这样连接。

老师懂得多少技艺,这位耆婆便懂得多少——应如此理解其义。“那”指技艺。“这位”指耆婆,即“将成为”之意,应如此承接。“不”指对耆婆而言。“如”指以何种方式。“业果”指由业报所生的病。“不”字在“令学”一词中是使役动词的宾语,“药之施用”一词则是词根动词的宾语。“药之施用”指以药对治疾病。“然而他”指耆婆。“以此”指那未被耆婆学得的技艺,与“学得”相连。“以一门”指于四门中的一门。“游行”指行走。“少量资粮”中,“少量”一词因也有守护之义,为显示此处取其少义,故说“少许”。为何给了少许资粮?应如此连接。“他的”指地方导师的。“这位”指耆婆,即“将获得”之意,应如此承接。“从那里”指从获得之处。“资粮尽时”指当资粮耗尽之时,应如此连接。

203. 长者妻等因缘论

330“名为某某”指那位名为某某的女主人。“我何物”中,此为元音省略的连音,故说“我何物”。以此排除半元音替代的连音;“myāya”也是另一种读法,如此则是替代连音,而非省略连音。这位女主人是否会给我任何应施之物呢?应如此连接其义。“而他的”指一切的,“所作的”也是另一种读法。“而病之止息”指我的病之止息,以这些词句显示“自制”一词的含义。“利益”一词,以此显示“我了知”中“上”字之义。“意向”指女主人的心意。

331“这一切庄严具都归你所有”——这句话是国王自然流露而说,还是思量了什么事情之后而说?为明此义,故说“国王”等语。其中,“此”指庄严具。“与量相应”指与因由相称。“不”指对耆婆而言。“舞者等人”指五百舞者等人。“他亦”指耆婆亦如此。“他们的”指无畏王子那些舞者的。“我”指我的,不合适,应如此连接。“贵妇们”指母后们。“对我所作的恩惠”,应如此连接。以此显示恩惠与利益在义理上相似。国王欢喜而施与后说了此话,应如此连接。

205. 王舍城长者事缘的讲说

332“以威仪转换”是指再三地转换威仪。将此与“三七日不动而卧的这位长者的脑”连接起来理解。“或许会卧”也应当如此连接。“不”指长者。“以此”即以此因由。“覆头”:当说到“头皮”时,是指覆盖头部的皮,因此称为“头皮”。“他的”指长者的。在“以三七日”中,应以先前的词贯穿后面的词来取义,故说“以三边各一七日”。

333“令人出去”即令人离开。

207. 巴焦德王事缘的讲说

334“因蝎而生”指由于蝎的缘故而生,即缘蝎而生的意思。应当如此连接:一切药对蝎类都是不适的。在“五十由旬”中,为显示ṇika后缀有“能行”之义,故说“能行”。“这位王的”指名为月光王的这位王。“就是母象”指名为跋陀瓦提咖的母象。“百二十由旬”指一百由旬又二十由旬。

应如此连接:「一位坐下欲进食的善男子,其门口」。「他的」即指善男子,「告知」须如此连接。「他」就是那善男子,而「取来」是他的命令,应如此连接。「另一人」指那位男子。「那」指钵。「于任何处」即于任何生存之处。「于处处我当具足乘具」应如此连接。「他」即那位男子。「这位国王名为光明而生」应如此连接。

就「令饮一切药」而言,为显示这仅是举例,故说「令饮一切药」等。其含义为:令饮一切药,并告知侍从们关于饮食的规矩。「投入」:lupi词根有置入之义,故说「置入」。「令泻」即指令向上及向下泻出。

208. 尸毗布一双事缘的讲说

335「尸陀林」:豺狼为了啖食尸肉而来并停留之处,故称豺狼处,那即是尸陀林。以此说明,于尸陀林所生成的「尸陀衣」,是省略了 thika 音。「于彼处」:指北俱卢洲。「彼」:死者。「象鼻鸟」:即具有象形之鸟。因为它们有如同象鼻一般的鼻子,故为有象鼻者,又因它们是鸟,故称为象鼻鸟。「持来予王」:为王的利益而持来,或持至近处而呈上。「此」:指一双尸陀衣。又为显示「于尸国所织之尸陀衣」,故说「或者」等。「以彼」:以彼因缘。应如此连接:「古师说尸陀衣……等」。

209. 三十种泻药论

336“然而何”:此处 kiṃ 为不确定义,意思是“粗劣?还是非粗劣?”“然而饮油则滋润”应与“作”连接。“于一切处”:即于全身。“筋”:即腱。“此”:指耆婆。“为除粗大过失”:为去除粗大之过失。“于本性”:应连接为“于称为本性的自性存在时”。应连接:“世尊已食”。“从何处”:从谁之处。“是否适宜”:应连接“思惟‘是否适宜’”。“从彼”:从思惟。“索那”:拘利子索那,应连接“食”。“从彼”:从索那之处。“彼之”:索那之。“彼”:指索那。“长老之”:大目犍连长老之。此处的“钵”为属格,“与”为与格。应连接“其余之钵食”。

应连接:“王亦欲食”。善生所施与的,以及于般涅槃时纯陀铁匠子所施与的,唯于此二入钵之食中,诸天注入精素——应如此连接。“于其余”:即于此二食之外的其他。欲求:即喜好。“彼”:指频婆娑罗王。“唯汝之”:即唯属于你。“彼”:指世尊之语。应连接:“王作”。“他们”:即八万良家子。“唯为此义”:唯为令索那安立于阿拉汉,非为饶益王,此为意趣。

210. 请求赐愿事缘的讲说

337“已作食事者”:即已作食事之人,与“于彼存在时”应连接。“如前所说之方式”:即如罗睺罗事中所说的方式。“此衣”:此粪扫衣,与“生起”应连接。应补入“尔时”。“在此期间”:即此衣生起之时的期间。应连接“某比丘”。“由彼”:由粪扫衣者之故。“此”:指耆婆。“居士衣”:此处排除“居士之衣”之义,而说“居士所施之衣”。“与施衣之利益相应”:即与“施衣者得美貌”等所说的施衣利益相应。以分别方式说“以此或彼”,一切代词为不确定义,故说“以少价或大价,以任何一种”。“披覆”:即上衣。因其被用于披覆而被欲求,故称为披覆。“以棉等之区别”:以此显示其形相。“即本性之毯”:即本性上适合比丘的毯。“十六舞女因不适于舞蹈而有宽背者”:于宽背,即彼毯称为宽背毯。据说其毛长超过四指。

211. 允许毛毯等事缘的讲说

338“迦尸之”指迦尸国诸国土,或指居住于迦尸国中的人们。“波斯匿”意为迎击正面的敌军或敌对之军,将“迦”音转为“达”音而成。“此”即此迦尸王。以“千”显示“迦尸”一词的约定数目。“以彼为价”即以那件迦尸衣为价。为何说“半迦尸衣”?因此说“然此”等。“此”指毛毯。“然”表示理由。“因为”即此义。

339“应破”指混合亚麻等五种线后须经踩踏,由此显示“破坏”之义,故说“破坏名为”等。“即由树皮纤维所成”指由名为“破坏”的树皮纤维所制成者。

340“他们”指诸比丘,应连接“已观察”。“此之”是“句之”,应连接“义”。“未住”即未在,未住之义。“非不欲”:此处 kam 词根含欲求义,ya 音脱落,故说“非不欲”。“应施”指应施予份额。“附近”指在墓地近旁。为显示“不欲施份”一语并非绝对,故说“然若”等。“在此”指此墓地。应连接“到达者取”,即施予。“由彼”指由那位比丘。“平等地进入”:此处相似词为同义,故说“平等地进入”。“平等”为中性。或为显示“于同一方向”,故说“或于同一方向”。此处应见 ya 音脱落。“仅在外”指仅在墓地之外。“约定”指依所作而进行的约定。

213. 委任受衣者事缘的讲说

342于“凡不因欲而行”等语句中,应这样了知判定的方法,这是其句法连接。“亲族等之衣”为连接。“于某”指于人。vā字表示选择义——以此三种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行事,即名为因欲而行,这是它的意义。“已来者之衣”为连接,其中的pi字表责备义,更何况后来者,这是其义。“轻视”即被轻蔑。vo指汝等。无何,这是连接。“失念者”即失去正念者。“已来者之衣”为连接,pi字表可能义,何况最初来者,这是其义。此即名为衣受持处,这是连接。“有之有”指疲惫的疲惫。“此与此”指此衣与此衣。“因此”即因为行、因为知,因此。Yo即比丘。能,这是连接。那样的比丘应被认可,这是连接。

“以求听亦”指以“我向僧团求听,令某位比丘为衣受持者”这样的求听,亦与“应被认可”相连。“然于何处”则指于任何主事精舍。

“于取处”者,以此显示“就在那里”中“那”字所指的范围。“舍弃”者,以此显示“抛弃”中“抛”字根的弃舍义。对于“衣受持者”一词,为显示其语义为“受持衣者即衣受持者”,故说“凡”等语。其中,凡受持者即名为衣受持者,这是连接。“衣保管者”者,以此显示其意义为:从取处取出衣,放置于库房中,故称为衣保管者。于“凡不因欲而行”等中,从此处往后,皆为连接。

214. 指定库房等事缘的讲说

343凡有住处或是半屋,彼住处等应予以认可,此为连结。句中‘园民、沙弥等’一词是表分离义的从格,亦可用作具格。然而,边地坐卧处因有盗贼等危难,不应认可。‘住处中间’即指库房住处的中间。

‘其’指库房。此词在‘屋顶等’句中为属格,在‘无’句中为与格。‘然其’意为而对于该库房。‘于何处’意为在任何处所。‘由何’意为由堕落之因。‘啮食而食’即指鼠。以‘等’字包括壁虎、猫鼬等。‘白蚁’意为覆盖而积聚,或即积聚。‘彼’指漏雨等。‘因’指真实,或因由。‘如是’等是结语。

‘衣受持者等’:以‘等’字包括衣保管者、库房管理者。‘于彼’指于他们。连接句为:衣受持者不应取。‘先’意指对于衣保管者、库房管理者,或先由他们。‘凡何’指衣。‘如是’意为如其分别而取,亦应如是。‘衣保管者亦’:其中‘亦’字是总括,即不仅受持者,保管者也应如此。‘如是’意为如保管者所指示,亦如是而行。‘由彼’:由他们衣,此处为从格;或于他们衣中,作简别。‘彼即’指僧团所说之衣。

“如是”等为结语。其关联为:由世尊所开许。“库房”者,即贮藏物品的房舍。“库房管理者”者,即被委派管理库房之人。“因繁多性”者,指因资具繁多而被委派之义。既然如此,世尊为何目的而开许?故说“然而”等。其关联为:为作摄受而开许。“因”者,是详说之义。其关联为:不能了知。“二二或衣”者,为连接句。“作摄受”者,即僧团作摄受。

“不应取出”者,此处以开显义理的方式,指出其他不应取出者,故说“其他亦”等。“因”者,是详说之义。“于彼”者,即于四种人之中。其关联为:然而,僧团给予。及“因有益性”者,即因对僧团有利益。在此之中,于前三种人唯有一因,于最后一种则具二因,应作如是观。

“现前成就者”,即相互面面而对者,或集会一处而为现前,成为现前面已成就者,即现前成就。因与“成就”一词相连,故“阿”音变为“伊”音。僧团即安住于内区界内者。为阐明此义,故说“安住于内区界内者”。“喧哗”者,即众人聚集一处所发之嘈杂不清的音声。为显示其相状,故说“我等”等语。以“衣分配者”等语句显示不前往之相状,此极为了知。“如秤者”,即如秤一般成就,或达到如秤之状态。“中立者”,即安住于中道之自性为其自性,故为中立。

所谓“此”,指的是衣。“厚”,即无间隔。“薄”,即稀疏。这里,“择出”一句,是显示依衣的尺寸而择出;而“称量”一句,是显示依价值而称量。“作好与坏”,是指作出好的与坏的、小的尺寸与大的尺寸。意思是:有些衣价值少,有些衣价值多。“十十为价”,即以每十个迦哈巴纳为一组来计算价值。“将衣……绑缚”,是指将价值九与价值一的绑在一起,将价值八与价值二的绑在一起,如此类推。“置于等分之中”,是指置于尺寸相等的分配中,由此显示在“好坏”里,“好”一词指尺寸。“十十比丘”,这只是依标示而说,实际上也可以按其他方式计数。“包”,是指与衣包相关的包裹。“签”,是指签杖。

“自主者”,即自己对自己为主。这与“他人的行持实践”一句相连。“半分”,是指从比丘所得分中取一半。“然他们”,是指沙弥等。“同分”,即与比丘所得分相同的份额。“此与”,是指与“半分配”的说法相连,即如上所说。“正等同”,是指比丘与沙弥的份额完全相等。“于彼处生起之安居住者”,是指在那座寺院以“生起”为根本而生起的安居住者。“修补工作”,是指增长的工作,即“依律中所说的扫地、绑缚等手工,令寺院无所匮乏,而如此而行”的意思。“此”,是指作了修补工作之后的取得。“确实”,即真实。“于此”,即于彼处生起安居住者的取得之中。“一切”,即所有比丘与沙弥。“于储藏室衣中亦”,是指也包含置于储藏室的非时衣。通过“亦”字,关联彼处生起之安居住者。这与“沙弥作高声”相连。“未取去”,即远离了取去。“染色皮”,指染色之衣皮。“此”,是指从高声作同分施与这件事,也就是前面所说,与之相连。“与他们”,指与沙弥。“违时而作”,指应在适当时间做却未做,而在随意的时间去作。“他们”,指沙弥。“应给同等分配”,意思是,仅凭“我们将做”这样的承诺,就应该给予同等分配。

“给予自己的那一份”——这是所说的话,如此相连。为了说明这是根据什么而说,于是说“依于储藏室……乃至……而说”。“应击者”,意为应被击打,或应被激发。“因此”,即由这样的根据,因此。“未搬出者”,指从储藏室尚没有搬出来的物品。“此比丘”,是指那位想要超出份量的比丘。“以秤”,即用秤来称量。

「他们中」者,于衣中,一衣者,连接。与「一切已落者」相连。「以此量」者,以十二价值。「闻彼」者,闻比丘之彼言说。「一切处」者,于一切僧团群体所有物中。「以不给予而投掷、被投掷」,为显示随投,故说「随投名为」等。与「多少价值」相连。以如是价值为价值者,连接。「不足者」,不足之状态为不足,衣与人之不适合状态,即此为不足。「于彼」者,经文省略,于彼二不足中之义。「有」者,存在,此为不变词。与「切割者应给」相连。「应给」者,与应切割。『给』一词确实为切断之义。「给」者,切断。「如是」等,结论。「于此」者,于这些不足中。「彼」者,衣。「然后」者,满足之后。「于彼」者,于一比丘之份中。「沙门物」者,适合沙门者。「彼」者,比丘。「以彼」者,以资具。「此亦」者,置其他沙门物资具亦。以『亦』一词关联前衣切割。

「群」者,集合。八或九比丘者,连接。「他们」者,八或九之。「如是」等,结论。此不适合状态者,连接。再显示唯衣之不足状态,故说「或者」等。于此,前法中衣与人二者之不足,后者唯衣,此为他们之差别。

215. 染衣事缘的讲说

344「在家人用过的」者,在家人用过的衣,「有何果」,此为连结。

“冷水”者,即寒冷之水。此处为词性之转换。“北池”者,此处将uttara uḷumpanti作词分解后,将a音转为u音并省略,再延长前位元音,故称uttarāḷumpa。Uttarāḷū意为北方的水。因为uḷu一词是水之义,它保护即守护该水,故为uttarāḷumpa。为显示其体相,故说“圆筒水槽”。“染料”者,即染布之水。“hi”者,是阐明之义。“染料”者,即染色之水。“hi”者,是广说之义。“点滴”者,即染料之滴。“不流散”者,即不滴漏。“染料管”者,此处亦应依前述之理而了知词之成立。“染料竹管”者,为容受名为染料之水而作,故为染料竹管。为显示配有棍棒的钵,故说“配有棍棒的”。“染缸”者,即投入染料的大钵。“异处”者,即其他地方。Patthina一词为坚硬之义的同义语,故说“坚硬”。“牙色衣”者,于此处,从danta(牙)一词应取其色,他们有此色,故为dantāni(牙色的);牙色且是衣,故为dantakāsāvāni(牙色衣)。为显示此义,故说“牙色的”。结合为:穿着牙色之衣。

216. 允许割截衣之论

345“以长界限结”者,即以长界限所结。“四衢之状”者,即四条道路交汇之形状。“你能”者,于此处,前缀upu与词根saha为堪任、能之义,故说“你能”。而前缀pa在“压倒”等中,则为制伏、胜伏之义。“名为谁”者,即名为阿难者将了知,那阿难是智者,此为结合。“库西”者,此为名称之表诠,此为结合。“顺风等”者,以“等”字摄受围绕等。“半库西”者,此,此为结合。

「颈衣」者,于此处在颈部以线缝合为颈衣,为显示词义,故说「在颈缠绕处」等。以「来布」显示 eyyaka 后缀之体相。在「胫衣」处亦是此同样方法。「此名」者,即「颈衣、胫衣」此名。「如是」者,即如是。「此」者,即「随转」等此。「随转」者,此为名,此为结合。「中段的」者,即中间部分。「臂边」者,于此处置于臂上之边为臂边,为显示词义,故说「臂的」等。「他们的」者,即两边之端。「此」者,即「臂边」此。

217. 允许三衣之论

346「使成举起包裹状态」:以此显示「举包」的词义——举起的包裹称为举包,使其处于举包状态即谓举包,此为释义。‘那些举包的比丘们见’——这是词句的连接。‘以包裹投入’:即投入包裹,以置入为义,故说以包裹的方式。‘于彼处’:即于南山,那些比丘前往——这是连接。‘在八量中’:以此显示「在间八夜中」;ka后缀表量义,某些写本中不见量音,应视为脱落。‘在夜中’——这是连结。‘世尊’:此处虽为呼格,实表与格之义,故说‘世尊的’。‘冷性者’:此处以冷为自性;他们具有此自性,故称冷性者,他们即是冷性者。为显词义,故说‘冷为自性的’。诸善男子本性上即为寒冷所恼,故称冷性者——这是连接。‘某一’:此处‘某一’一词是‘一’的同义词,故说‘一布’。以此显示‘一’即‘某一’,作为表示自义的acca后缀。又以‘布’显示‘某一’与‘布’相连,表连接义的iya后缀同理。‘如是’:即如是,世尊允许——这是连接。‘其余’:指除僧伽梨之外其余的上衣、下衣。

218. 额外衣等之论

348「眼孔」:此处acchi(眼)指眼球;如同眼一般,故称为acchi(眼),chidda为孔,于其中应穿过、应引入,故称acchupeyya(针孔)。以「应缝上」显示其意趣。‘于此处’:指于粪扫衣。‘此一切’:即‘双层僧伽梨’等这一切语。‘除去’:即移除。‘缝合’:即互相连接而缝。

351「索瓦基咖」:此中,美妙的最上之色等在此,故为天界。前缀的u音脱落,u音余音变为va时,成为「苏瓦果」。以得生天界为因的,即索瓦基咖,指布施。为显示其义,说‘获得天界之因’。以「阿巴内提」显示nud词根的排除义。‘阿那玛亚’:此中,阿玛亚(āmaya)是疾病的同义词,故说‘无病’。于此无有阿玛亚,故为阿那玛亚。

353「禅那获得者」者:这是对获得禅那的凡夫而言,因其镇伏欲贪盖而说。

356「以结合的方式被显示」,故称 sandiṭṭho。「以结合的方式被分配」,故称 sambhatto。「面对面被言说」,故称 ālapito。「以此二者」者,即以此二者。

221. 最后可决衣等之论

359「咖德般苏库喇」者:已作之尘堆衣。以此显示「般苏库喇多」一词之作为修饰后分性。「阿嘎喇阿罗巴内那」者:以门闩之安置。「苏特内瓦」者:此中,以伊瓦一词排除布片。「安吉特瓦安吉特瓦」者:拉扯拉扯。阿比达图词根确有拉扯义。「桑喀帝果诺迪果」者:以此显示「维咖纳」一词中,不等之角为维咖纳,如是作已,显示咖纳一词之角义。「德多」者:因滴落。「卢基扬提」者:起皱褶。「阿他巴达咖」者:为显示「以八足缝制」之语义,说「以八足缝钵口」。其中,「以八足断缝钵口」者:以八足切割,于彼彼处显示内部,以缝钵口。「阿他巴达咖差内那」亦为读法,义为以八板形式。

360「阿干都咖巴德玛毗达图」者:以此显示「安瓦迪咖」一词之语义:随后以来客身份被给予,故为安瓦迪咖。「咖图他卡卡内那」亦为读法,应作:随后以来客身份被持、被置,故为安瓦迪咖。「伊当巴那」者:然而此安瓦迪咖。

361“其余亲族”者:即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族。“令其堕落”者:于坏灭之际,便使之堕落。

362「瓦西咖」者,被约定、被取,故为「瓦西咖桑盖帝」,如是说时,指四个月,故说「四个月」。「希」者,真实,或因为。与「阿兰若比丘」相连。「迭那」者,由阿兰若比丘。

222. 僧团衣生起事缘的讲说

363“于他处”者,指不在所指定之处。“纵使被夺之衣,亦仍归你所有”,如此连缀其义。“他们之衣”者,即指诸衣而言。“他人”者,指不同于共住一雨安居者的另一人。连接语义:至第五个月时,所有那些物品悉归该比丘所有。“若”者,指衣,连缀为“所有他们之衣”。“若复”者,亦是衣。“彼”者,指比丘,连接为“执取”。“为雨安居者”者,为雨安居比丘之利益故。“由增益而放置于库藏者”者,指由执事者增益后放入库藏之物。“从该处生起者”者,指从彼寺院、或从椰子园等处所生起之物。“今”者,指将要述说者。“此”者,即于“他们之衣归属其人,直至咖提那衣出离”此句之中。“若”者,指衣。“复”字表特别之义。“今”者,仅为庄严文句之用。“此处”者,即于此寺院中。亦有说为“现前得”者。“未出咖提那者”,“复”字表示更何况已行咖提那衣者。“第五个月”者,是贯通上下之说。“由此”者,指从第五个月起。连缀其义为:“已过之雨安居、已住雨安居之僧团,是给予此雨安居者衣呢?抑或是未来之雨安居?”“适时”者,从热季初日,直至阿沙荼月满月,此期间为适时。

“雨安居后”者,指雨安居月之后。“于此中”者,谓于这些衣中。连缀为“有某些比丘”。“彼事”者,指领取该僧团衣的因缘。“即于其处”者,谓就在所到之处。“此”者,指持僧团衣的比丘。“于彼处”者,指在寺院等处。“彼”者,那位持衣的比丘。

展开详述规则而开示,即说“是故”等语。连接语义为:应由此比丘进行分配。“即彼”者,指正在决意者本人。

所谓“一份一份”表示关联。“此处”,在此关联为“我就是”。“恶取”,意指“成为僧团所有”。若以“这些是我的衣”这般以主权者的方式执取,即是恶取。若以“这些应归属我”这般以非主权者的方式执取,即是善取。这是差别。

「巴帝迭古谢」者,此处显示「德」字缀的现在时性,说「埃咖国塔谢」等。「嘎希德玛瓦」者,意趣为「依一端落下的草杆,在一端知『此是此』,因一切皆知,故为已取」。

所谓“从此”,即从具备衣与食之处。“分别准备”,指对衣与食物各自分别进行准备。

既然前面两件事例中都用了‘已给与’,为何在此处不那样说,而说‘给与’呢?因此解释道:‘因为渐次渐次地在给与’。这是想表达:因为渐次渐次给与时,布施的行为未曾中断,所以用现在时态说为‘给与’。所谓‘布施中断’,是指布施的行为中断了的意思。此句应连接上下文:‘这事例已生起’。‘这些长老’,即指尼腊瓦西等那些持律第一的长老们。

223. 伍波难德释迦子事缘的讲说

364‘于此’,是指在伍波难德的事例中。‘彼’,是指伍波难德的。‘村落住者’,是指住在村落里的比丘们。‘此’,是指伍波难德。‘粗口’:因为此人口舌粗鲁,所以称为‘粗口’,此处的‘卡’音省略了;或者,因为此人具有(粗糙的)口,所以称为‘粗口’,这里的‘拉’词缀用在‘具有’的意义上,表示呵责的意思。‘轻罪’,是指恶作罪。‘彼之’,是指那个接受了(衣)的比丘的。应连接下文:‘于卸责之时’。

‘为一人之利益而意欲、希求,故为一意欲’,即指分配给一个人的份额,因此说道‘即一人之份额’。‘如何如何’:这是解释‘yathā yathā’一词,意思是以怎样的方式。‘彼’:指代的是‘yo’,即份额。这里应补上‘如是如是’。‘于彼’:是指‘然于此’等文句中所说的情形。‘于各各住处’:这是与下文的连接词。这里的‘vā’音,也包含了其他二、二等分法的次第。‘彼’,指的是份额。‘一人’,是指一位常住比丘。‘如是’,是指在给与一半份额等时候。‘或于何处’:为了在此处显示‘ya’音所指示的范围,所以说‘如是于前’。经文‘于前住处’,应与此处连接。‘彼’:为了在此处显示‘ta’音所指示的范围,所以说‘从较多住之故’。‘此及’,是指‘于彼处应给与一半衣份额’这句话以及。‘于一界住处’,是指建立在同一近行界内的住处。‘异界住处’,是指建立在不同近行界中的住处。‘房舍取得’,是指在先前的近行界中所取得的房舍。‘于彼’,是指在休息的住处。‘余’,是指从那件衣分完之后剩下的。‘一切处’,是指所有的住处。‘入界内者’,是指进入了近行界内、与那里的比丘们有关联的人。衣应归属于取得房舍的人,然而其余的一切利养、药物等,若从其他住处而来且进入界内者,便可以获得,这是它要表达的意趣。

224. 病人事缘之论

365“于床上倒下”:此处,“于床上倒下”即是在床上令其躺卧,故说“于床上令其躺卧”。“为尿粪所污”:即被尿粪污染。“彼”:指任何人。“我”:即我。为表明此义,而说“以教诫教导之作”。意思是:以对我的教诫与教导的履行。“于此”:指“诸比丘,凡看护我者……”等文句中。为显示经中应知之义与不应取之义,而说“世尊及……”等。“彼”:指病者。“戒师等”:此处“等”字摄戒师、老师、同住弟子、学生、同戒师、同老师这五类人。“或为独行者”:此为关联。“僧团长老亦”:以 pi 音表示何况其他人。

366“或增进者”:此处,“向前进”(abhikkamanta)意为面向前方而行,当其说为增进时,即是增长之义,故说“或增长者”。“不使病减退”:这是关联。以此显示 “antapaccaya” 的同义。“此名为食”:这是关联。“应准备”:此处,前缀 saṃ- 的 dhā 词根(saṃvidhā)具有 kar(做)词根的意义,而 kar 词根又涵盖一切词根的意义,故说“应配置药”。“彼”:指看护病人者。为遮止 “antara” 音之中间义等,而说“因被称为”。

225. 死者所有物之论

367“过世者”者,于此为显示“作”之作为,故说“时作”。“已求听”者,如是求听:“尊者,某名比丘过世,其三衣与钵,我向僧团求听施与看护病者。”

369“看护病者之得”,是指看护病者所应获得的物品。

“一切比丘”,这是关联词。“于彼”,指于那位过世者。说什么?他们说:“一切……乃至……主人”,如此连结。两种说法当中,注疏师认可后一种说法,他们说如此。“彼”,指那物品。为了阐明“凡属其所有,皆应施与”这一已说之义,而说“在其他……乃至……应施与”。“彼”,指资具。

“相等”,指其份额与此份额相等,故称相等。“仅准备之量”,仅指“做这个、做那个”这样吩咐的准备而已。“长者份”,指双倍的份额。

“然而谁”(yo pana):即“然而比丘”。 “于此”(ettha):指在众多比丘中。 “由谁”(yena):由任何人,已施与、已准备,这是连结。 “乃至一日”(ekadivasampi):pi音显示二日等。 “彼亦”(sopi):pi音显示不仅是多日看护者,而且彼亦如此。 “近处”(samīpa):病者身旁。 “来”(āgacchati):来到身旁。

“为期待”者,为期待份额。以“再来将看护”此语,显示“再来不看护”而去者,不应施与。“舍弃重担”者,舍弃看护之重担。

“女人亦可”:应连接。 “彼比丘之”:指已命终的那位比丘。 “即使价值千金,也应给予看护病者”:应如此连接。 “其他”:指衣钵之外的其他物品。 “他们”:指看护病者。 “剩余”:衣钵之外的剩余物。 “由此”:从众多贵重物中。 “三衣资具”:指三衣的附属品。 这一切,看护病者应得。

“已命终”是指命终者。“任何人”指在家者或出家者。“唯彼之”是指唯独给予那位受取者。“随意”即诸欲。“于彼彼唯僧团之”是指唯独属于住于各别寺院的僧团。这是就安置于寺院中的资具而言。若资具安置于村中或旷野,则整个僧团皆为其主。何以故?因为唯有僧团才拥有继承权。“众多”指从三人起的多数。依此说法,教法中虽见一、二、众多三种语词用于表达数量,但于声论中,双数与复数并无差别,故应知没有双数。“未给予”指因非自己所有,或因与他人共有,故为未给予。若所有亡者以同意而给予,则成为善与。“他们”指有主物。“于他们”即对这些拥有者的一切。

227. 拒绝吉祥草衣等之论

371“骰子骨制”是显示由骰子骨所成的“骰子骨制”一词的语源义。“麻制”中,以“麻”这一词遮止了“书本”一词的经卷等含义;以“制”字,依前述方式,显示由此材料所生的派生词。“其余”是指骰子骨与麻之外的其余物品,如吉祥草衣等。“于他们”是指对于这些吉祥草衣等。

372“或三重衣”是就处于二重衣中间阶段的布施而言。“他们”指所有蓝色等颜色的衣物。“紧身衣”即遮蔽之物。它因被系缚、被绑束于身,故称为“紧身衣”。“于缠绕物”亦同,即于头巾等。因为凡用以缠绕头部之物,故称“缠绕物”。“树皮制”一词中,以“树皮”一语显示 tirīṭa 一词的树皮义。树皮能遮蔽衣服所覆的肢体与部分,成就隐藏的状态,或说以此遮蔽树而行进,故称为 tirīṭa。然而词典中也有 tarīṭa 的读法,其中没有元音 i。“足拭布”指脚以此被拭净、被清洁的物品,所以称为“足拭布”,此词由舌根音所生。

374“有适当的受取者时”:此处“适当者”是指与离开的比丘亲见或相识之人。以此说明若无适当的受取者,未经付与而由僧团分配者,即是善分配。“七人”是指:离去者、疯狂者、心散乱者、受痛苦折磨者这四人,以及三位被举罪者,合为七人。

230. 僧团分裂时衣生起之论

376“僧团分裂”:此处所指的,唯是依分成二部分而分裂,并非其他,故说“二部分”。应联系“于一方施与衣”来理解。就此二部分而说“全僧团的”。“此”指衣。“唯彼之衣”是指唯属于那部分的衣。“何处”是指在什么地点。“南水为量”:以南方之水为量,而非所施物。因此,接受南水者即成为所施物的主人,这是其意趣所在。应从“由两方”加以连接。“对岸海”是指赡部洲。因其从狮子洲(斯里兰卡)延至海之彼岸,故称对岸海。“另一方”是指从获得南水与衣的一方,另一方尚未获得。

232. 八衣母论之论

379“今”是连接词。“以人为所依的方式”:因为“于界施与”这一表示作者行为的动词,是依施与者人这一作者为所依而说,故称为以人为所依的方式。“于此”是指在这八种根本句之中。应连接为“第八根本句”。“于彼”是指在八种根本句之中。“于一切处”是指在所有“依咖提咖施与”等情形中。

于“施与界……乃至……应分配”等母句说明中,当知应作如是抉择与连接。“施与界”者,连接为“此处应知有十五种界”。

“于彼”者,指十五种界中。当连接为“近行界为限定”。“如是之处”者,因未完整说明周围所应取之处,为明示完整的周围应取之处,故说“或者”等。当连接为“或从常集会处投出”。“于边际”一词,系于前后相关。是故,应连于三个从格词中。“然而彼”者,即近行界。念及“比丘增长时,住处亦增长”而说“比丘们增长时”。当连接为“一切比丘之”。“已说”者,指于界犍度中已说。

“或者”者,此处“或者”一词表示疑问之义,即“由谁设立”。当连接为“国王、王大臣设立”。“利得界”者,利得之界限。“去”者,指所去的利得。“于此中间”者,于此由旬等中间。“名为利得界”者,名为由利得所限定之界。“于彼”者,于众多国土中。“及中间诸岛”者,即除大岛之外的其他各岛,意指小岛。

「于此界」是说唯在断界。「他们的」是说唯属于断界中的比丘。为了显示这样的果,而说「其他」等。应当连接为:「或站在树上、或站在山上,或处于下方地下的比丘」。这是与「住于此近行界者」相关联。「共住界」是指大界。「于断界及界中间」是指在断界以及两界之间的区域。那里也包括两村之间。而于离衣界所指定的村处则不在此列,因为说到「除村及村近行」的缘故。

以阎浮树为标志的洲,称为阎浮洲。「铜色」即红色,「手」即手,这些人的手是铜色的,因此称为铜手者。胜利王子等七百人,他们的住处是铜掌,那个岛就是铜掌洲,即在那里。应作如此连接:「一切之分」。「就在那里」是指就在阎浮洲。「如是」等是结语。

应连接为「若有人说」。「从那里」即从所说之处,「其他」为连接。「难」是指大寺长老。「三由旬以下」中的「以下」一词,表示少于此也是可以的。「一切此」是指这一切利养受取等。应作如此连接:「如是,他们说」。

因为诸咖提那衣是随其所欲而作、随其转起,故有多种;为显示所希求的咖提那衣,便说“同等利养咖提那衣”。“于彼”指“于咖提那衣施与”这一读法中的情形。应连接为“应由集会的比丘们分配”。“彼之”指住处的。“佛所住”指佛陀以主宰力而住于此,故称佛所住。“以此量”即以此许可听闻的量。“坐者”就是坐着,或如同坐着。“于彼住处亦”指于彼旧住处等也如此。“如是”是指以“此旧住处与彼新住处一起作同等利养,僧团是否许可”等。“此处”指旧住处。“于彼”指新住处。“如是”指如同使一处与一处一起应作,这便是它的意思。

“于食物施设处”:为了显示“食物常被施设、以常住方式安立之处便是食物施设处”而说“于自己舍弃施设之处”。“彼之”是“于彼处为僧团作常住供养”这一读法中的词。“义应如是知”是连接词。“或于彼处”指或于某处。“由此”指由衣施者。应连接为“粥食等或被系属而作”。“然由何者”指由衣施者。“全部住处”指全部带有园林的住处。“于彼”指于衣施者。“这些”指饭食转起处等诸住处。“以常住而作”指那些常住的供养诸住处。“彼”指衣施者。“于彼处”指于某处。“一切处”指于一切众多的住处。

“由他们”指由大多数比丘。“于诸常住供养中”是处格,表示从中分别。“于一处”指于某一处常住供养。“若说‘按比丘人数取用’”,以此显示若不如是说,则按比丘人数分配而取是不适当的,而按住处数量而取才是适当的,这是论师的意趣。“如是”指如同说“按比丘人数取用”这样的意思。“此处”指于应分配的物品中。“彼”指床座,应当连接为“问后应施与”。“问后”指询问施主之后,“说”指施主所说。“亦为僧团”的“亦”字,显示非单为施主。

应当这样来理解:“应由住于近行界的僧团分与。”所谓“近行界住者”,即指住于近行界者。所谓“亦未到达者”,即指尚未到达分与处者。“懈怠种性”即懈怠一类。以相续而住名为“安住”,那本身即是安住。又或者,如注疏中所说“应从所住之处开始施与”,故“于此以相续方式住立者即是安住,那本身即是安住”,应取此义。“除安住者外”是指除了被称为二十岁的安住者之外。“他们的”是指诸长老的。

“已到达、已到达者”,是指已到达分衣之处者。应连接为:“或在自己住处的门口,或就在自己住处内部。”“界”是指近行界。应连接为:“当长老坐上座位时。”“以戒腊数”即依戒腊多少来计数。

“各别”即各个分别。应连接为:“一切衣。”为了显示恶说与恶受持者的含义,故说:“无论处在任何地方,都唯属于僧团。”“一”是指在十种布事中的那一种。

应连接为“布本身有花纹或皱褶”。“以彼”即以此花纹或皱褶。“一经”即一根线。“于彼”是指在他们的安立处与非安立处之中。由于并无安立,因此应由此二者执取。

应连接为“比丘将自己所有之衣”。对粪扫衣者也允许,因为并未说“我们施与僧团”或“我们施与你”,而是说“我们施与诸比丘,我们施与诸长老”,因此对粪扫衣者亦允许。名为比丘长老者,并非只有自己,还有其他众多比丘,所以允许。如果说了“僧团”,则完全只是僧团自身,因此即便说“僧团”也不允许,何况说“你”。

“从彼”指从众多布中。“不许取”指粪扫衣者不得取。

「彼」指布。「于彼」指在资具中。「线」指经线。

如此,在进入界内后,对于说「我们施与僧团」而布施的情况,显示了决断;接着,为显示在界外布施的情形,而说「然而若」等。「一处系缚」是指不超过十二手而系于一处。「然而那些」是指那些比丘。

关于「施予两部僧团」,在此,虽然依四种说法而说,但为了显示「施予两部僧团」即是其名称,故说「即使说『我施予两部僧团』」等。由于已被两部僧团所摄,故个人亦被两部僧团所摄。「此即方法」是指:作二十一份分配后,一份应施予塔,这就是方法。并不存在名为「所得份额」者,因为塔并未被两部僧团所摄。

“于彼”者,即于两僧团、于个人、于塔。其余则极易了知。

“先前”者,指佛陀世尊住世之时。“彼时”者,即佛陀世尊住世的那一时。“或像”者,指影像。此因与世尊相似而受尊敬,故称为像。“或塔”者,指塔庙。彼应为天人与世人忆念、供养,或以砖等堆砌而成,故称为塔。“于彼”者,即于应施之物中。“所”者,为动作的所缘。应理解为“凡所施者”。“于彼”者,即于彼布施之中。为显示表示不定的代词“凡”之义,故说“或出家者或在家者”。而“作衣后受用”者,因前时与后时动作不定,故说“受用后亦可作衣”。

“虽携至远处亦应供养”——以此显示不成为跑腿的差事。应如此连接:“携带的比丘”。“去”者,为不敬语中的主格。“彼”者,指僧团所持来的食物。

「雨安居已竟的僧团」:已住雨安居故,称为雨安居已竟者。此为不脱落的连词复合词,那僧团即是雨安居已竟的僧团,对其而言。「若干」一词,是「若干」的同义语,故说「若干」。「虽已往他方」:即使已去往他方,也应施予,应如此连接。「说」:指义注师以外的其余诸师这样说。「此」:指此语。

「已到达者」:指已到达所施之处者。「一切」:于任何处已住雨安居的一切比丘。「于彼」:于寺院中。「于彼」:即当有那种说法时,或于那些比丘之中。「住雨安居者」:指正在住雨安居者,对于他们。「衣月」:指以衣为标志的后迦提月。

「冬季的最后一日」:即称为颇勒窭那月满月日的冬季最后一日。「雨安居衣」:应施予住雨安居者之衣。为显示应呈献的方式,故说「已过雨安居之住者」等。其中,「已过雨安居之住者」:指已过去的雨安居,或于已过去的雨安居中住的僧团。「彼」:指衣。

「除」者,谓于寺院中放置后除外。「已到达者」者,谓到达此处之人。「从此」者,谓从施衣之时起。「他们」者,谓于安居期内所住之比丘。

为显示「应告知」一词具有后缀tvā之状态,故说「已告知」。应知此义,这是连接。「其中」者,指于「或以粥」等文句中。「或为今日之」者,指或为今日所生诸福德之故。「他们之」者,指邀请者及已进入之比丘,这是连接。「由他们被邀请者」者,指由被邀请的那些比丘。「或他们之钵」者,这是连接。「他们不得」者,一切皆不得,何故?因未被邀请故。不得,何故?因未进入被邀请之家故。「彼」者,指施主。

「以前亦」者,指从此以前。「彼之」者,指施主之。「令住」者,指使之安住。「彼」者,指施主。「彼」者,指比丘,住,这是连接。「他们」者,指诸药。「此」者,指衣。

“及弟子”一词,也应包含共住弟子,因为他们有以诵经等方式近处而住的习性。前来求取诵经者,以及得诵后离去者,这些人虽无近处而住的习性,但依通俗的用法也称为弟子。这是为了说明:前来求取依止者,以及已于长老处取得依止者,都称弟子。作了侍奉之后,为求取诵经、问答等而游行的所有诵经弟子,皆得包含,此为前后连接。由此,也应包含共住弟子、依止弟子、达上弟子与出家弟子,因为他们也有常行比丘的身份。“一切处”是指在所有衣篇集中。

如是,衣犍度注释之连结已完成。

九、瞻波犍度

234. 迦叶姓比丘事缘之论

380在《瞻波犍度》中,“嘎嘎拉池”一句——为显示“嘎嘎拉”一词是专名,所以说“名为嘎嘎拉的女子”。这是表明:“嘎嘎拉”一词是以发出‘嘎嘎拉’声为立名因由,而用来指称那女子的。“系于弦”是指系缚在弦上。又如“他也为粥而尽力”等处,应当如此抉择,此处为前后连接。“彼比丘”是指这位迦叶族姓的比丘。“就在那里”是指在瓦萨巴村。

382此处连接的是“以非法作别众羯磨”等之差别。

236. 关于白文缺失之羯磨等之论

385“除法以外”一句中,此处的“法”是用于受事义的离格,故说“除法以外”。“除”作为不变词使用时,可与第二、第三、第五格任一组合,因此也可作受事格。故说“或此读法”。以“以真实事”显示“法”字具有真实之义。“此即方法”仅就词性本身而指示,并非就义理。所以说“然而于此”等。“师教”指师长的命令。师长的命令即是白之完成与随宣之完成,故说“白之完成与随宣之完成”。以“应呵责且已作”显示“应呵责已作”一词为并列复合词。应呵责者是应被呵责,已作者是已作,这即是业。为显示同一义理,故说“在其他”等。其中,“彼”指业。

387“在圣典中”指在律藏的圣典中。“彼”指业;“不作”,这是连接。“于此”指在注疏中。“而彼”指而彼详说;“已来”,这是连接。为何仅仅依白二业与白四业的方式而来,难道不应也依单白业与求听业的方式而来吗?因此说“然而因为”等。在白二业与白四业中,有减损或异作,而在单白业中则无,这是连接。在单白业中,因白已确立,其他作用不可能,故无减损或异作,这是意趣所在。“他们”指单白业与求听业。“一切业”指一切四种业。“在后”指在后面的《附随》结尾处(附随注疏482)。

237. 关于四人僧团作羯磨等之论

388“即此是业”:这是连接语。“他们”指僧团。在“业所得”一词中,为排除“以业所得”或“业之所得”的含义,故说“得业”。依圣典的表述方式,“于一切业中得业”,即“于业中所得”之义亦是相合的。依世间的言说习惯,“以业所得”或“业之所得”之义,也确是相合的。

389“众”,指僧团之因。“于彼处”:在“诸比丘,若四人僧伽作”等文句中,或于二十四人中。“业别住”,指因举罪甘马而成为别住者。“见别住”,指随顺被举者。以“成为”一词,显示在“比丘尼为第四”等二十四种情形中,具有特定作用的差别性。比丘尼为第四者,即比丘尼第四,应解为“四人僧团”等词的含义。

393“别住等”:以“等”字含摄本日治、僧悦、出罪。“他们”,指别住等羯磨。“于他处”:指于他处之《小品》(《小品》注疏第75页等)。

394“被呵责后所作业”者,指被呵责之后所作之业。“本性者”者:此处,所谓本性戒的自体、自性即是此者,故称为本性者。为显示此义,故说“戒未坏者”。即使未犯桑喀地谢沙者,因其戒未坏故,亦说“未犯波罗夷者”。以此显示:犯桑喀地谢沙者亦属本性者。此处于彼亦名为戒未坏者;然于他处,因桑喀地谢沙具有坏戒的性质,故犯彼者亦名为戒已坏者。“无间隔者”者:此处,为显示“无间隔”一词的关联及“具”字后辍之义,故说“坐于自己无间隔处者”。其中,以“自己”一词显示“无间隔”一词的关联;以“坐者”一词显示“具”字后辍之义。

239. 关于二种驱出等之论

395“因事”者,即事由。“于彼处”者,指“诸比丘,此二者”等文句之中。“依此而说”一句,显示“未达”等经为不了义。“因为”者,即真实,或由于。“彼”者,指驱摈羯磨。“又彼”者,亦指驱摈羯磨。“此比丘未达”,此为连接。何以未达?故说“因为”等。“以特殊相”者,以不分离而转起之相。谓以自己不分离而转起、属自己所特有、别异之相。若未达,云何得名善驱摈?故说“然而彼”等。“彼”者,指比丘。“应作”,此为连接。若僧团以呵责羯磨等方式驱摈彼,则为善驱摈,此为连接。“彼”者,即比丘。因已开许,故为善驱摈,此是结合。依若干支分而开许耶?故说“依一支分”。

396“降下”者:此处,以“下”字前缀,“入”字根为进入之义,故说“进入”。“于彼处”者,指“降下”等文句之中。“令降下”者:此处,遮止以出罪等方式令其进入,故说“依达上羯磨方式”。“纵使千次”者,“纵使”一词为呵责义。若仅一次等,更复何言?以此显示。“有过失”者,即有罪过。“如是”者,谓如亲教师与依止师有过失一般,其余的羯磨师众亦有过失,此为连接。因说“然而手断者等三十二种人得善降下”,故应知:纵令他们盲者、哑者、聋者未得出家,然达上亦得成就。“他们”者,指手断者等三十二种人。

397“以非实事方式”:即依非真实事,或以不存在之事的方式。“于此”:即“然于此,诸比丘”等语中。“所弃”:此处为显“达”后缀转起于业格之义,故云“应弃”。

241. 关于优波离发问的论述

400“于此”:即于优波离所问之中。与惩彼过等合为一问,是联结。又遮止比丘,是连结。此“亦”字即显:“不仅应联结于优波离所问,亦应联结于遮止比丘之时。”

242. 关于呵责羯磨的论述

407“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为诤论制造者……”等语,是连结。“于此”:即“诸比丘,此处……”等语中。“无边际”:此中前缀“阿巴”有截断义,词根“达”亦然,故说“阿巴达那”即谓断截。应作如是语义:“无阿巴达那,即无断截,无罪之边际,故名无边际。”此经文已说,是连结。“于此”:即于彼经文中。应作如是连结:“凡义之决择,依经文而不可知、不可得。”

如是,《瞻波犍度注释》的释义已完毕。

十、憍赏弥犍度

271. 关于憍赏弥争论的论述

451四五一、在憍赏弥犍度中,此次第说应如是了知——此为衔接。‘持律者’,即于经句与义理上受持律藏者;同样,受持经藏者称为经师。‘他们’是指这二位比丘。经师比丘出去了,这是衔接。‘洗漱水残余’:用以洗漱、清洗的物品叫作洗漱;这水就是洗漱水;其残余称为洗漱水残余,意指‘残余的洗漱水’。‘彼比丘’指经师比丘。‘此中’指放置洗漱水残余之处。他以‘若有,我将说’这句话,表明自己容易受教且有心求学。‘汝’:与‘说’相连,表示‘由你而说’;或者与‘无’相连,表示‘你无(罪)’。因为在无意、失念的情况下造作,也有无罪的一方,故说‘无罪’。然而在此处确实有罪。‘彼’指经师。

‘持律者亦’:而持律者,与‘告知’相连。‘虽犯亦’的‘亦’字是责难义。‘他们’指持律者的依止弟子,与‘我等说’相连。‘彼’指经师(即告知经师)。‘他们’指经师的依止弟子,与‘告知’相连。‘彼’指经师。‘妄语者’:即从不实而说,或具有说不实语的习性。‘此’指持律者。‘他们’指经师的依止弟子,与‘我等说’相连。‘彼’指从诤论增长之因,持律者作了此事,这是衔接。

453四五三、“尚未破”一句,在此“破”处,显示“达”后缀于必然义中用作未来时。为显明此义并配合譬喻,故说“又”等。“彼”者,指谷物。“将破”一句,显示“将破”即是“破”的语义。“彼”者,指僧团。意谓因诤论而将破,此为连结。“以惊惧义之力”者,即依惊骇义之力而说。“散跋玛”字用于三义:尊重、恐怖、惊骇之中。然此处取惊骇义。其意趣为:比丘僧团破裂时,依惊骇义之力而说。于此,应配合下文所说“于怖畏、于忿怒、于赞叹”之偈颂,视为以“及”字所集合的散跋玛义而作开示。“此中”者,于“比丘僧团破、比丘僧团破”之文句中。“阿梅迪德”者,因反复逼恼令生怖畏等,故以“梅达”即狂乱而说此语,是为阿梅迪德。

454四五四、“嘿”者,意为详述。世尊应会宣说,此为连结。“举罪者”,即将其驱逐者,称为举罪者。“随从被举者”,即追随、附和被举者的人。“他们”,指那些随从被举者。“又他们”,指那些举罪者。“边”,意为友党。“彼经文本身”,即指经文本身,或指事务本身。

455四五五、“谁”者,指比丘。“令心生起”,此为连结。“汝等”者,针对持法者而说。“汝等说何”者,意为汝等说什么话。“如是问已”,此为连结。“他们及”者,即持法者等。“其余及”者,即持非法者等。“这些”者,指在自己一方的这些比丘。“他们”者,指持非法者。“破坏羯磨”者,依“诸比丘,若行别住第四羯磨,则为非羯磨、不应作”之语,故为破坏羯磨。“其余亦”者,指持法者亦然。坐于持法者一方而接受持非法者利养之人,也成持法者中的别住者,此中理趣已得成立,故此处不再赘述。“如是”等,为结论。“谁”者,指比丘。“入而取”,此为连结。“坐已”,此为结合。“这些”者,指在自己一方的这些比丘。“其余”者,指在对方一方的其余比丘。“他们”者,指持法者。“或于任何一方”者,即在持法者的某一方中。“这些持法者”者,即取其各各一方的比丘,如实或不如实地认为“这些是持法者”。

456以身所造之业为身业,以语所造之业为语业。其中,在示现身业时,比丘们以殴打的方式示现。在示现语业时,比丘们以说粗恶语的方式示现。因此说“以身殴打”等。“示现”意为令其发生。以“由嗔怒之力”一语,遮止了“由爱之力”的含义。“非法的”指应以非法而作的事。“诸事”一词显示此处有 iya 后缀的用法。“不和合者”:此处有 ya 音脱落,故称为“不和合者”。“以话语”:显示“令生不和合”,故为不和合;由此也显示 ṇika 后缀的形式。“舍近处”:所谓近处,即互相殴打者举手可及的范围,舍彼处之意。“座间者”:显示“以一座为间隔、被此坐法所隔”,故为座间,所以说“各各以一座为间隔”。“作”:以此显示动作的特别性质。

457-8“这是那位比丘的意图”——如此连接。“这些”指被嗔怒所制伏的比丘们。“然而世尊说”——如此关联。“无利益从此”:以此显示 anatthato 一词中 o 音脱落所构成的连音。在显示这些词的含义时,说“从此”等。“或者”等:显示本应说为 anatthado,却如同 sugato 等词的构成那样,将 da 音转变为 ta 音,说成了 anatthato。anatthado 意为给予无利益,即无利益之给予者。

464“普图声”:此处 puthu 声是“大”的同义词,故说“大”。“他的”指制造争论的那人。“同人”:此处 sama 声是“相似”的同义词,故说“同一相似”,此为同格限定复合词。“此人为制造争论者”——如此连接。“于彼处”:即在那些制造争论的众人之中。“另一亦是此因”——如此关联。“不思”:即任何一人都不思——如此连接。以此显示在 amaññaruṃ 中,词尾 ā 变为 ru 的替代。

“失念者”,是指那些念已忘失的人;为表明此义,故说“失念者”。在八音节偈中,依“第五处轻音于一切处”之说,第五个 ra 音变为短音,因此说“ra 音被改作短音”。“如何说者”即说话者。“伸展口”:此处 āyāma 一词为“广大”的同义词,广大即伸展,故说“伸展”。以表示与格意义的 tuṃ 后缀,表明在对格中使用了与格义。“被导至”:在显示 kta 分词的非主要业时,说“此是无惭的状态”。由于动词具有双业性,“自己”作为主要业也应被纳入。“彼”指争论。“知”一词,用于显示“知者”一词的语义与语句;应理解为“知者,因知而为知者”,这是它的意趣。“有过患”即与过患、过失俱行。“此”指争论。

“及他们怀恨者”:此处为显示 ta 声的所缘,故说“怨恨”。“他们”即人们。“怀恨”指怨恨、系缚。“久远的”:此处 sanantana 一词为“古旧”的同义词,故说“古旧的”。

“其他”:以此遮止 para 声的“后续部分”等含义。“我等在此”:为显示 eta 声的范围,故说“在僧团中”。yam 词根有接近之义,se 音仅是不变词,故说“我等接近”。以“我等恒常、持续地走向死亡之近处”,显示“不知”一词的形式。“于彼处”应连接为“在大众中,那些贤者”。“如是确实”即如是。应连接为“知此的贤者如是行道”。“诤”:即伤害者、行伤害而转起,故称为诤,也就是斗诤。有些人说从 medha 词根衍生出 ṇvu 后缀,依他们之见,应读作 medhakā。

“他们”指梵施王与长寿王子等人。“集会”意为会合。“vo”是“你们”。这句意思应这样连接起来:“你们这些人,既不曾令父母骨断,不曾杀害生命,也不曾夺走牛马财物,你们为何不能集会呢?”

“一切危难”:为了显示这里所说的“一切”以及性的颠倒,故说明包括了“显露的危难与隐蔽的危难”。以“征服”(abhibhavitvā)显示 abhibhuyya 一词带有 tvā 后缀的形式。“以彼”即指以那位贤明的伴侣。

「如王」者,于此作词析为「如王」,以「王」字之表征义显示大众王与降敌王,并以「如」字显示其譬喻义之表示,故说「犹如」等。「国」与「征服」二字互为同义。因修饰与被修饰可随宜理解,故说「被征服之国」。以「如林中之象」此句显示词析。为显示他们词之义,故说「象者,称为象」等。以「称为象」此句,显示「此有庞大之肢体、身体,故为象」,以此语义显示象名为象。「大」字转为「象」字。「龙」字用于五义:蛇、象、龙树、殊胜、名称施设。此处为殊胜义,为显示此,故说「龙者,此为大之增上语」。「如象王」者,显示「如」字之譬喻义表示后,为显示义之连结,故说「犹如」等。以「犹如巴利雷亚咖」此句,以表征显示象龙之相似。

275. 前往巴利雷亚咖之事

467“巴利叶亚咖”一词,指栖居于巴利叶林丛的象龙。因“象”与“龙”作为同义语使用,所以是为了强调增上义,故说“大象”。应当这样连结:由那些走在前面的象等所折断的树顶上。“折断折断”是为了显示“折断后向下落”,故说“折断折断而落下”。以“从高处”一句,依理显示前缀“下”的下义。“彼之”是指那象龙的。“他们”是指那些象等。“以他们”是指凭借那些象等。应连结为“以他们饮者”。“泥水”是指混有泥的水。

“辕牙者”意指牙如车辕,故说“车辕相似牙者”。以“车辕”一词遮止了犁辕之义。“唯一”是指一个。“何”字为因义,故说“因为”。“彼龙之”是指那头象龙的。“以龙”是指与佛陀之龙。

“随喜乐”此处问:“喜乐多长时间?”故说“三个月”。“如此”是指以此三月居住的量。应连接“已广布”。“一切处”是指于一切赡部洲地。

「憍赏弥住者」:以此说明词义——因住于憍赏弥,故称憍赏弥人。

276. 十八事之释

471「得受持」:以此说明词义——即被执取、执取。

475「即于彼日」:即在僧团和合的那一天。

476“非从根本至根本”者,谓从根本未能达至根本。“从义理离去”者,以此显示其语义:即从义理离去,是离义理者。“仅至文句”者,以此显示其语义:即仅及文句,是至文句者。

477“于诸义生起时”者,此处“生”一词是“已生起”的同义词,故说“于律义已生起时”。此句应通连至“于僧团事务”等一切句。“大义”者,为显示“此有大利益,此利益即名为义,故为大义”,故说“大利益”。

“以初无可呵责”者,此处“初”字表“暂时”义,故说“暂时”。“以戒”者,即以戒故。“被观察之行”者,谓从生起方面被观察之行。亦有作“被期待之行”的异读。“被审察之行”者,谓其行被审察,故为被审察之行。

所谓「胜」,此中「vi」前缀与「sah」词根有制伏之义,且带有「tvā」后缀,故说为「制伏后」。「未离去」指从原因上未离去。「说之比丘」是连接。为显示彼义而说「因为」等。「彼」指比丘,「不失去」是连接。「以嫉妒」,以此已包含嗔恚的趣行,故「以趣行」指以此所余之法,唯是所余之趣行。「彼」指比丘。「僵硬且」意为僵硬且使其僵硬,这是词义。「且颤抖」意为并且震动。「而彼」指然而比丘。「如是」并非因为嫉妒或趣行,而如此称为「说如是者」。

「何况」是不变词的组合,意为从已说之外,还有什么更应说的。「应知彼偈之义」是连接。「彼」指比丘。「确实」意为真实。「时至」,为了显示应取的时间与第七格依主复合词,故说「在适合说法的时机到来时」。「语」指语句,并非以言说本身为主,而是以具言说者为主,故称「说者」。

关于「在老师与自己」:其中「老师的」即与此老师相关,为学徒;「自己的」即与自己相关。为显示语义,故说「关于自己老师的教说」。由于是偈颂,「老师」一词应改用「学徒」的替代形式。「说」字,在此显示所用「ṇika」后缀的相同形式。「足以衡量」中,「alaṃ」是能力之义,「pama」是比较之义,故说「能够衡量」。「应说」中,「tave」字在别处多为状态表达,但此处是业表达,故说「在应说时」。「善于失败处」指在失败处也善巧。

“此偈已说”是连接。“彼”应当说。“此为此处之义”是连接:即此是此偈中的义。以“行”来显示“vajantī”中vaja词根的行走义。以“取自己的”来显示“取自己”这一句的义。因为老师之说由于应被执取、应被受持而称为“取”。“与彼相应”即与彼事相应。“正在解说的比丘”是连接。“以八使者支”即依“他是听者、令听者、学取者、持守者、了知者、令了知者、善巧于相应与不相应者,且非诤论制造者”如此所说的八种使者之支。“谁的使者业”故说“僧团的”。使者具有这些使者性,那些业即是使者业,行于其中。“此”是义生,“已说”是连接。或者“此”是此义,“已说”即已被说。后一种方式应知是词性的颠倒。“带来而供养”即供养者,故为施者,他们是所被带来者。“带来后应供养、应崇敬”为供养,即彼供养。“在僧团的事务中”是简别中的处格,故说“于彼彼事务”。“作语”此处应说“作语者”,因偈颂之故,以词序颠倒之力而说“作语”,故称为“作语”。“以作语”以此显示“不以彼而自高”中ta字的所缘。

“正在犯的比丘是罪”是连接。“而于彼”此中应将smā语词的替代作ssa。“如”即以何种方式,以律羯磨的方式,这是义。“在诸”即在若干事中。“此两种分别”是连接。“对”即对比丘。“罪出起之句”中pada字是因义,且于处格义中为属格语词,故说“于罪出起之因”。“善巧”以此显示:cheka是智者,知恶劣之恶、了知故,由词义而名为kovida。

“正在行的比丘行”是连接。以“事”来显示此处“线”的所缘。以“凡”来显示此处“此”一词的不限定指示性。“一切处”即于一切憍赏弥犍度中。

如是憍赏弥犍度注释之连接已完成。

如是,于《一切善见》律藏注释中

大品注释

释义已完成。

我以“迦提兰吉德”之名,为多人宣说;

大品犍度的连接法,已告圆满。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波逸提等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