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摄法论解释

85 段

一切合算方法之解说

873在《附随》中,有“处所施设品”等八品,又将他们结合“缘”字而说的“八缘品”;在两种〈分别〉中各别显示的十六附随,故称为“十六附随”。一切合算方法:因应总摄一切所说合算方法,即一切合算类别的方法。

875所谓“身业有六种”者:第一波罗夷罪,于建造小屋的方便中有恶作罪,于一团食未至时有偷兰遮罪,至则有桑喀地谢沙罪,非时食有波逸提罪,第一波罗提悔过罪,如是为六种。

同样,“语业有六种”者:第四波罗夷罪,于令造小屋时的前行,逐字教诫的波逸提罪,以戏笑心用下劣语毁辱,其恶说罪,如是有六种。

“覆藏有三种”者:比丘尼覆藏罪过,波罗夷;比丘覆藏桑喀地谢沙,波逸提;覆藏自身粗罪,恶作。如是三种。

“五触缘”者:由身触,于比丘尼得波罗夷,于比丘得桑喀地谢沙;以身触身着物,偷兰遮;以舍堕物触身着物,恶作;于指戳,波逸提。如是从身触缘有五种罪。

877于覆藏粗罪有二种:比丘尼覆藏罪过,波罗夷;比丘覆藏桑喀地谢沙,波逸提。如是覆藏粗罪中,有二种。

879“在村落之间有四”等,从反释中可以了知。

881『前行者』:正在行走者。

885若比丘尼于暗夜无灯时,在伸手可及之处与男子交谈,犯波逸提。若站在远处,离开伸手可及的范围而说话,则仅犯恶作。这是文句之间的连结之义。

886若比丘尼于白天,在有遮蔽的隐蔽处,与男子同处一臂之距内站立说话、交谈,犯波逸提。若离开一臂距离而说话,则唯犯恶作。此为连接之义。

891“伴随舍堕的波逸提”者,即与舍离调伏羯磨相伴的波逸提。

893“在此”者,谓于此教法中。

896“二者”,即两人。

898“同住地”者:指已恢复清净的比丘与同等行者处于同一界内的状态。“异足前”者,即异住地之义。被举罪者、异等行者、处于异界者,为异住地。此两种住地,正是大悲大仙所宣说,如此联结。

899“二者”,即别住者与行敬悦者二人。“已超越二边”者:超越名为欲乐耽著与自苦折磨之二边,安住于中道者;或谓超越常见与断见二边者。

900“应取最多二指节”以及“二指节或二指量”,这是指二指节有两种制立,应如此连结。

905“依教令杀人”与“依教令不与取”,亦应如是连结。

907“此三种明示”,即三种表明淫欲意图的方式。

908“桑喀地谢沙”者,即是桑喀地谢沙之性。

910“林主”者,指不开花而结果的树,诸如榕树、优昙婆罗、菩提树、毕喇叉、迦提罗等树种;然此处意指林中最尊、受守护保护的支提树,称为林主。“粗重”者,即偷兰遮。

912“放出”者,即放出、生起之界。“舍弃”者,即加行后弃舍。句读为:“于青草上弃舍大小便。”

913“这些的量度是多少”,即有多少。

915“比丘与比丘尼的信”:在此处,“比丘”一词根据主格的相关语境,是就自身而言,意为比丘;或是为了配合偈颂的格律而省略了音节。

918第二次时,在一臂之距内。

922“至第三次三罪”一句,其释义中有人诵作“破僧者的随从者应得偷兰遮”。然而,注疏中已说:“三位破僧随从者——如瞿伽离等——得桑喀地谢沙”,故此读法不应采纳。

923“至第三次”:第三次为三次的圆满,即是甘马语。于第三次甘马语结束时当犯之罪,名为“至第三次罪”。

926“未流出者……乃至……任何”,这是显示重罪的事例。“一切肉皆不可用”,这是显示偷兰遮与恶作的事例。

927“令告知……乃至……食物亦”,此是显示悔过之事。“蒜亦”,此是显示波逸提之事。“一起吞咽者”为词之分解。

930以染污心观看女人之密处者,得恶作。如是所说,此为连结。

931“正行”即是“正行者”。四十三种行法,已于八十二篇蕴行法的圆满处显示。

932有三种被举人:其中,因不见罪、不作对治而犯戒者有二种人;因不舍恶见而犯戒者有一种人。这些是三种被举人。

934“污染者”,即染污比丘尼者。“刺”,即刺沙弥。

937“应施与等”:指于白时,“僧团应施与”等种种白之施设,意为白的作用。“施与僧团”“作为”等:指于甘马语时,“僧团施与”或“作为”等种种表达,由于语业尚未完成,故可称为“未完成现在时”。

938「已施与」「已奉行」「已舍弃」等语——于羯磨说完成之时,「已由僧团施与」或「已由僧团奉行」等言说,可称为过去所作。

939「于僧」者,即于僧团之中。

若说:「僧团唯以此二因缘而破,非以其他。」为何这样说?难道不是有言:「优波离,僧团以五相而破。以何等五?以羯磨、以诵经、以宣说、以随诵、以取筹。」如《附随》所说,且于义注中亦有「以五种因」之说。那么,此处仅以此二因而说僧团破,岂非不合道理?答曰:并非不合道理,因为这是依前行作法而说的。因此,在义注中说——

“以羯磨”者,即于求听等四种羯磨中的任一羯磨。“以诵出”者,即于五种巴帝摩卡诵出中的任一诵出。“宣说”者,即说者,以种种理由阐明“非法为法”等十八种破僧事。“以随诵”者,即以如此随诵而破:“你们岂不知我出身高贵家族、且多闻法?像我这样的人,你们心中竟认为‘他会行非法非律、违背导师教诫’,这合适吗?对我而言,无间地狱犹如青莲花池般清凉,我岂会畏惧恶趣?”以如是等方式随诵。“以取筹”者,即在随诵之后,为使他们的心坚固不退,而以“取此筹”之语令取筹。

在此,羯磨或诵出本身是标准,而宣说、随诵、取筹则为前行部分。因为以阐明十八事的方式宣说时,为了令人生起欢喜而随诵,即便取了筹,僧团仍未破。然而,当如此四人或更多人取筹之后,别众而作羯磨或诵出时,那时僧团才名为已破。

因已如是说,取筹与羯磨二者是主要原因,故于此仅显示此二者。

难道取筹不也被说为破僧的前行吗?而诵出与羯磨才以主要性被说。既然如此,为何此处取筹具有主要原因性?回答是:诵出与羯磨也是在取筹成就时才必然发生,若无成就义用的方便,它们便不能成就。因此,取筹在此以主要性被安立;而诵出则因为是施设羯磨的前行,被羯磨所摄,故在此未单独说明。应作如是观。

941“相应不相应语”:为了令缘生起而说相应,而此语对释迦子性而言却是不相应、不相称的,故为“相应不相应”;此语本身即是“相应不相应语”,以彼语。

944凡比丘尼请求而后食用者,对她而言即犯悔过法。这是句子的连接。

945「无病」,即无疾病。

946在「十百」等偈颂中,「诸夜」一词,此处省略了「百」。在覆藏的行为里,由于紧密关联而使用受格。十百罪,覆藏百夜,如此连结。于此应作如下连结——

「十百夜百,覆藏诸罪已;

住满十夜后,别住者应得解脱。

这是《附随》偈颂的衡量标准。其含义为:若一日间犯下一百条桑喀地谢沙罪,并以覆藏十日的方式,于百日内覆藏了千条桑喀地谢沙罪。此处略义是:若有人于十日内犯下一百条桑喀地谢沙罪,并于十日内覆藏,此人便覆藏了百夜的千条罪过。关于“住十夜已”,是指“彼一切诸罪皆已覆藏十日”,乞求别住后,便已住满十夜,这是其含义。关于“别住者应解脱”,是指正在行别住的比丘,从自己应行的别住中解脱出来,成为已清净解脱者,这是其含义。

947“他胜处唯有八种”,这是以未包括在内的方式来说的。“二十三种粗重罪”是指:比丘不共、唯比丘尼所有的有十条;比丘尼不共、唯比丘所有的有六条;两者共有的有七条,如此总共有二十三条桑喀地谢沙罪。

948「已说诸」者,指如上所说的舍堕学处。「有四十二」者,比丘分别中的三十条,与比丘尼特有的最初十二条,合为四十二舍堕学处。一百八十八波逸提,已于前文显示。

949「善学」者,以世尊所善学的增上戒等三种学之故。

950「善慧」者,殊胜的十力、四无畏、六不共等慧为其所有者,为善慧者,以彼。「有名声」者,因具足八圣补特伽罗众所摄的眷属名声,及遍一切世间的功德声所摄的声誉名声,故为有名声者。「有三百五十」者,依所示计数方式,总合而言,有超过五十的三百,此为其义。连结为:由善慧、有名声的乔达摩所制定的一切学处,有三百五十。

951于诸学处中,应作解说的核心抉择,我已以略摄的方式,从一切方面、以一切行相悉皆宣说——这便是(文脉的)连结。

952此论名为《后分论》。

953“因此”:因为这是我审察之后才说的。“义”:即语义、事义等不同类别的义。“或于字句结合”:指在称为字的词句结合中。“或于安立之次第”:即依诵出方式而安立论典的次第。“不应生疑”:不应生起这样的疑惑、犹豫——“此是否能表达所意图的意义,抑或不能?”“此是相应,还是不相应?”“此是过多,还是不足?”“此是未合顺序,还是已合顺序?”“此是相违时宜,还是不相违?”“此是说得不好,还是说得好?”“此是有义,还是无义?”“尊重”:以“律为防护义”等所显的利益次第为根本原因,应生起大尊敬,此为其义。

954若比丘通达名为《律之决断》的论书——连同《无上篇》,即与《无上论书》相应者——从法、义、决断三方面完全了知,则此比丘因对应学之学处已全然了知,即使没有教授学处的老师,也能自行学习。“舍依止”者,即舍离对阿阇梨与亲教师的依止而安住。“随意所往”者,谓无论自己前往何处,皆应成为有资格前往彼处之人。

955欲授予依止者。“连同分别”者,即与分别俱。“连同摄颂”者,即与摄颂俱。应如此结合:将这部《律决断》论书连同《无上篇》,在文句方面作极熟练的口诵通达,并从义理、决断两方面正确了知之后,方可如是授予。

956-7若比丘以语诵读此《律决断》论书连同《无上篇》,以心思惟,听闻他人所说,询问义理,教他人诵,恒常审察义理,并以因、喻、现行等方式趣入如所询问之义理,从一切方面观察,以慧决定、确立,则对彼比丘而言,一切依律而立的义理——犯与不犯、净与不净等区别——皆如手中庵摩罗果、掌中无垢摩尼宝珠般显明现起。应如此结合。“此无垢”者,即无垢;无垢即“庵摩罗”,是说摩尼宝珠也。

958“无慧者”,即没有智慧者;这些无慧的众生,就是“无慧之人”。“无慧人之沉没处”:给予、执取、造作无慧人的核心、沉没与陷溺故,名为“无慧人之沉没处”——对于离慧者,它无底、深邃。他们未得立足的不死海,由于真义味甘露、涅槃味甘露的获得因缘故,如海一般。此名为《伍德拉论》的大海,即是最上、最胜而现前者。能成就、渡越、圆满“伍德拉”的比丘,实因已达律之彼岸、已至律藏边际而成为到彼岸者,他将前往流转之彼岸——那名为彼岸的涅槃——应当成就,应当作。应如此连结前后。

959“因此”:正是由彼因缘,那远离、退离、充满远离恶,因毫无疑惑而退返的畏恶之人,驱散了黑暗——由于畏恶,他以彼分断破除了那依心遍满的方式生起的愚痴暗。“施予一切垢业”:施予、带来对一切贪等垢染的业,即彼分断等断除,故得名“施予一切垢业”。乐之足处:世间与出世间乐的因缘;具足功德:与戒等实质的功德相应、相合而彰显功德;有益:犹如不死之药,因远离一切过失、一切疾病而带来不老、不死等功德,故为有益。这部名为《伍德拉》的论书,应当恭敬——成为尊重的对象;应当恒常、持续地学习——思惟“我将如是熏习”;它一向适宜成就如前所说的利益,故应以学习等方式确实学习,不应成为漠视者。应如此连结。

960“于能令明利者”中:即圆满巴帝摩卡律仪戒,以及降伏教敌之中。那些守护自身的惭愧者,能令自己明利、熟练而无畏,故为“能令明利者”。在由此最上、更殊胜的藏——律藏中,渴望明利、聪慧、智慧善巧的比丘,应以明利、精勤、清净的行持,以明利的方法、熟练的精要、规则,恒常无间地学习这部连同《伍德拉》的律决断论书——通过受持、忆持、请问、思惟等方式学习。应如此连结。

如是,于《伍德拉》中显示隐含义之释

一切计算方法之说明已竟。

结论之说明

961-3由希望大仙三种教法久住、希求其极长时间流传的具慧者,以殊胜智、以清净心,不期利养恭敬,以极清净的意乐,由名为佛授的最胜阿阇梨所造。

依于次第,从文句及义理而言,此最上上决择,无内在障碍,亦无外在障碍,而如其所达成就、臻于圆满;同样地,愿诸有情与法相应、与善连结的思惟与心愿,无障碍成就、无障碍成办。以此造作上决择所成的大福德,以四摄事令众人欢喜,故称为‘王’的大地守护者,以正理不违十王法而守护依止大地的人民;天神雨神于适时、于动植需用之时正确降雨,不令无雨与过雨,而正确降下。

964只要须弥山王安住、只要它存续于世间,只要月亮——一切国土眼目的依止——照耀、显示其自性,那么,名闻遐迩的乔达摩阿拉汉正自觉者的正法——教理、行道、通达三种正法——愿它安住,愿它流传。

965对于狮子等、火烧等诸外在与内在怖畏,能忍耐、堪忍,乃至克服而安住,是为忍。柔和:乐于美好,故名善乐者;善乐者的状态即是柔和。具足美好、具足不破等功德的戒,故名善戒者;善戒者的状态。

结论之说明已竟。

《后分别复注》已竟。

如是,名为《律义精要阐明》的《律抉择注》,

以及名为《隐义显明》的《后抉择注》。

圆满完成。

后来附置的诸偈颂

心志坚固的长老,为光显教法故

具足福德、智慧与戒行,是善友、性情温和者,的确如是。

在狮子洲各地,犹如月轮与日轮般;

西瓦利长老声名昭著,具大威德、大名闻。

由善慧者带来的狮子洲语,于此抵达;

此注疏以狮子洲文字善加书写。

由名为雷瓦达、心意坚固的长老。

于阿利马迪咖城,由守护者善加转译后。

为利益诸比丘,在阿利马迪咖城令书写;

此注疏善巧完成,已达究竟。

惟愿一切众生,于一切处悉皆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