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摄法论解释

85 段

一切合算方法的注释

873在《附随》里,有“口头施设分”等八分;把同样的这八分配上“缘”这个词来说,就是“八缘分”。在两种《分别》中各自分别显示的十六种附随,所以叫“十六附随”,也就是这个十六附随的。一切合算方法:因为要总摄所有说过的合算方法,所以是一切合算类别的方法。

875身体的(业)有六种:第一是巴拉基格罪;在叫人造小屋的过程中,有恶作罪;还有一块(泥)尚未送来时,有土喇咤亚罪;那块(泥)送来时,有桑喀地谢思罪;非时食,有巴吉帝亚罪;第一波罗提提舍尼罪。这样就是六种。

同样,语业也有六种:第四巴拉基格罪,造小屋时的前行,逐字教法的巴吉帝亚罪,以戏笑心用下劣语羞辱,他的恶说罪,这样共六种。

“覆藏有三种”:比丘尼覆藏罪过,犯巴拉基格;比丘覆藏桑喀地谢思,犯巴吉帝亚;覆藏自己的粗罪,犯恶作。这就是三种。

以身相触为条件,对比丘尼是巴拉基格,对比丘是桑喀地谢思;用身相触与身体相连的东西,是土喇咤亚;用尼萨耆亚物接触与身体相连的东西,是恶作;用手指戳,是巴吉帝亚。这样,以身相触为条件共有五种罪。

877比丘尼覆藏罪过,犯巴拉基格;比丘覆藏桑喀地谢思,犯巴吉帝亚。在覆藏粗罪这一类里,有两项。

879在村落之间四或,从反释也可以知道。

881瓦占提(比丘尼)说的就是:一边走一边……

885如果比丘尼在黑夜没有灯的时候,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和男子交谈,就犯巴吉帝亚。如果她站在远处,离开了伸手可及的范围才说话,那就只犯恶作。这是文句连接的意思。

886若比丘尼在白天,于有遮蔽的隐蔽处,与男子一起站在男子伸手可及的范围内,说话、交谈,她犯巴吉帝亚。如果离开伸手可及的范围而说话,那就只是恶作。这是文句的连接。

891尼萨耆亚和巴吉帝亚,这两者都是与舍离的调伏甘马相伴的。

893在这里,也就是在这个教法之中。

896“二者”,就是两个。

898同住地是指已恢复清净且持相同见解的比丘处在同一界内的状态。异足前者,意思是异住地。被举罪者、持不同见解者、处于不同界内者,就是异住地。这两种住地,正是大悲大仙所宣说的,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899“二者”,是指别住者与行敬悦者这两种人。“已超越二边”者,是超越了被称为欲乐耽著和自苦折磨这两种极端,而安住于中道的人;或者也可以说,是超越了常见与断见这两种极端的人。

900“最多二指节可以取用”,同样地,“二指节或二指量”,这是说二指节有两种规定,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905把“受教令杀人”和“受教令不与取”也这样连接起来理解。

907这三种是表明淫欲意图的方式。

908桑喀地谢思就是桑喀地谢思性。

910“林主”是指不开花就结果的树,比如榕树、优昙婆罗树、菩提树、毕喇叉树等树种。但在这里,意思是指林中最为尊贵、受到守护保护的支提树,也就是“林主”。“粗重”就是土喇咤亚(thullaccaya)。

912放出,就是放出、生起的界。舍弃,就是加行之后放开。句读为:在青草上舍弃大小便。

913这些的量度是多少?也就是有多少?

915“与比丘、比丘尼一起”在这里,“比丘”一词在属格用法中应作主格理解,意思是“比丘尼”;或者是为了配合偈颂的格律而省略了音节。

918第二次时,在一臂的距离内。

922在解释“至第三次,三种罪”这一句时,有人读作“破僧者的随从者应得土喇咤亚”。但注疏中说“三位随从破僧者,如果咖离咖等,得桑喀地谢思”,所以那种读法不应采纳。

923“至第三次”是指:第三次就是三者的完成,也就是甘马语。在第三次甘马语结束时应当犯的罪,就叫做“至第三次罪”。

926“无羞耻者……中略……任何”,这是用来显示重罪的事例。“一切肉都不可用”,这是用来显示土喇咤亚罪与恶作罪的事例。

927“请求之后……中略……连食物也是”,这是显示应悔过之事的实例。“连蒜也是”,这是显示巴吉帝亚之事的实例。“一起吞咽时”,这是词语的拆分。

930第930条:以贪染心盯着女人私处看,犯恶作。这是连接起来的说法。

931正行本身就是正行者。四十三种行法,已经在八十二犍度行法的圆满处说明了。

932因不见罪、不作对治而犯戒的人有两种;因不舍弃恶见而犯戒的人有一种。这些就是三种被举罪的人。

934污染者,就是玷污比丘尼的人。刺,就是刺沙弥。

937“应施与”等:在告白的时候,有“僧团应施与”等种种分别的告白施设,意思是告白的作用。“僧团施与”“作”等:在甘马语的时候,有“僧团施与”或“作”等种种分别,因为语业尚未完成,所以可以称为未完成现在时。

938已施、已作等说法,在甘马语完成时,“已由僧团施与”或“已由僧团所作”这类话,就叫作过去所作。

939Saṅgheti:在僧团中间。

不过,为什么说“僧团只以两种原因而分裂,不是以其他方式”呢?难道不是说过“优波离,僧团以五种行相而分裂。是哪五种?以甘马、以诵戒、以宣说、以随诵、以取筹”吗?既然《附随》这样说了,而且义注中也说“以五种原因”,那么这里只以这两种原因来说僧团分裂,岂不是不合适?回答:并非不合适,因为这是就前行作者而说的。正如义注中所说——

“以甘马”是指:在求听等四种甘马中,以其中任何一种甘马。“以诵出”是指:在五种巴帝摩卡诵出中,以其中任何一种诵出。“宣说”是指:正在说的时候,用各种理由阐明“非法是法”等十八种破僧事。“以随诵”是指:用这样的方式在耳边说给他听——“你们难道不知道我出身高贵家族、出家为僧,而且博学多闻吗?像我这样的人,你们心里竟然觉得‘他会做非法、非律、违背导师教诫的事’,这合适吗?难道无间地狱对我来说像青莲花池一样清凉吗?难道我会不怕恶趣吗?”用这类方式随诵。“以取筹”是指:这样随诵之后,使他们的心坚定不退,然后说“拿这支筹”,让他们取筹。

在这里,甘马或诵出本身才是判断标准,而宣布、随诵和取筹只是前面的步骤。因为当僧团以阐明十八种破僧事的方式来进行时,即使为了让人产生欢喜而先作了宣布,然后才取筹,僧团也还没有破。但是,当像这样由四人或更多人取了筹之后,另外单独举行甘马或诵出,那时僧团才叫做已破。

因为已经说过,取筹和甘马这两件事是主要原因,所以这里就只显示了这两者。

难道取筹不也是被说成破僧的前行吗?而诵出和甘马才是以主要的方式被说的。那么,为什么这里的取筹具有主要原因的地位呢?回答说:诵出和甘马也要在取筹完成时才必然发生,若没有达成目标的方便,它们便不能成立。所以取筹在这里被当作主要的;而诵出因为只是施设甘马的前行,已被甘马包含在内,所以在这里没有单独说明。应当这样理解。

941为了生起诸缘而说出的话,既与释迦子的身份不适宜、不相称,所以叫“说出而不适宜语”;这话本身就是“说出而不适宜语”,即通过这话。

944比丘尼如果先开口索要再吃,她就犯应应悔过。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

945无病,就是没有疾病。

946在“十百”等偈颂中,说到“诸夜”时,这里省略了“百”这个词。在覆藏的行为上,因为关系紧密,所以用了受格。也就是把十百条罪覆藏了百夜,这样连接起来理解。按照应当这样连接的方式来解——

“覆藏了十百个罪过和一百个夜晚之后,

住了十个夜晚之后,别住者就能解脱(出罪)。”

这是《附随》偈颂的篇幅标准。意思是:如果有人在一天里犯了一百条桑喀地谢思罪,然后用十天覆藏的方式,把一百条桑喀地谢思罪覆藏了十天,就相当于覆藏了一千条桑喀地谢思罪。这里的简要含义是:如果有人十天里犯了一百条桑喀地谢思罪,又在十天里覆藏,那么他就等于在一百个夜晚里覆藏了一千条罪。所谓“住十夜已”,意思是:他确认“这些罪全都被覆藏了十天”,于是请求别住,住满十夜。所谓“别住者应解脱”,意思是:正在行别住的比丘,应当从自己应行的别住中解脱出来,也就是成为已解脱的人。

947“他胜罪只有八条”,这是按未包含的方式说的。“二十三条重罪”是指:比丘不共、唯比丘尼有的十条,比丘尼不共、唯比丘有的六条,两者共有的七条,这样一共二十三条桑喀地谢思罪。

948“已说”是指前面已经讲过的那些尼萨耆亚。所谓“有四十二”,是指比丘分别中说的三十条,加上比丘尼特有的最初十二条,合起来就是四十二尼萨耆亚。一百八十八巴吉帝亚,前面已经显示过了。

949由善学三种学处的世尊所说。

950“善慧”是指:他拥有殊胜的十力、四无畏、六不共等慧,所以叫善慧,这是以这一点来说的。“有名声”是指:因为具足两种名声——一是由八圣补特伽罗众所组成的眷属所带来的名声,二是遍及全世界的功德之声所带来的声誉——所以叫有名声。所谓“有三百五十”,是按照上面所示的计算方式,总计起来有加上五十的三百,也就是三百五十,这就是它的意思。连起来说就是:由善慧、有名声的乔达摩所制定的一切学处,共有三百五十。

951对于这些学处中应当说明的核心抉择,我已经用简要的方式,从一切方面、以一切行相全部说完了——这就是文句的衔接。

952这部论名叫《优多罗》。

953“因此”这个词,是因为我经过审察之后才说的。“义”则指语义、事义等不同类别的义。“或于字句结合”,是指在被称为字的词句结合中。“或于安立之次第”,是指依诵出方式而安立论典的次第。“不应生疑”,就是不应生起这样的疑惑和犹豫:“这个是否能表达所意图的意义,还是不能表达?”
“这个是相应,还是不相应?”
“这个是过多,还是不足?”
“这个是未合顺序,还是已合顺序?”
“这个是相违时宜,还是不相违?”
“这个是说得不好,还是说得好?”
“这个是有义,还是无义?”无论以什么理由,都不应生起疑惑和犹豫。“尊重”,意思是:以“律为防护义”等所说明的利益次第为根本原因,应当生起极大的尊敬。

954如果有比丘,能了知名为《律抉择》的论书——它带有《优多罗篇》,与《优多罗论书》相关联——并且从法、义、抉择三个方面完全通达,那么这位比丘因为对应当修学的学处已经完全了解,即使没有教授学处的老师,也能够自己修学。“舍依止”,就是舍离对阿阇梨和亲教师的依止而住。“随意所往”,意思是无论自己想去哪里,都有资格前往那里。

955想要授予依止的人,应当先把这部《有上律抉择论》——连同《分别》而有分别、连同《论母》而有纲目——在文句上好好读诵、做到熟练,在义理与抉择上也正确了知,然后才这样授予。

956-7如果有比丘用言语读诵这部包含《优多罗篇》的《律抉择》论书,用内心思考,听别人讲说,询问其中的义理,教别人读诵,经常审查义理,按照所询问的义理,以原因、譬喻、发生方式等途径进入,从各方面观察,用智慧决定、确定,那么对这位比丘来说,一切依律而立的义理——犯与不犯、允许与不允许等种种区别——全都像手中的庵摩罗果、掌中的无垢摩尼宝珠一样,显现在他手中,变得清清楚楚。应当这样连接理解。“此无垢”就是无垢;无垢即是摩尼宝珠,这里以庵摩罗果作比喻。

958没有智慧,就是他们不存在智慧;这些没有智慧的人就是“无慧之人”。它给无慧之人带来沉没、陷溺、下沉,又执取、造作,所以叫“无慧之人的沉没处”——对缺乏智慧的人来说,它没有立足处,深不可测。他们没能得到立足的不死之海,因为它是获得真义甘露之味、或者涅槃甘露之味的因,所以像大海一样。这部被称为《优多罗论》的、最上、最胜、现前可见的大海,就是这样的“沉没处”。一个比丘能渡越、完成“优多罗”,是因为他已经到达律的彼岸,走到律藏的尽头,成为到彼岸者,正前往轮回的彼岸——也就是被称为彼岸的涅槃——他应当能够到达。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959“因此”: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那个人无所疑惑,远离诸恶、退离诸恶,回转而畏惧恶;他驱散了黑暗——因为畏惧恶,他以“彼分断”的方式,破除了那依心遍满而生起的愚痴黑暗。 “施予一切垢业”:它施予、带来对一切贪等垢染的业,也就是彼分断等断除,因此得名“施予一切垢业”。 “乐的足处”:它是世间乐与出世间乐的因缘。“具足功德”:它与戒等真实功德相应、相合,彰显功德。“有益”:就像不死之药,因为远离一切过失、一切疾病,能带来不老、不死等功德,所以有益。 这部名为《优多罗》的论书,应当恭敬,成为尊重的对象;应当恒常、持续地学习,心想“我要这样反复熏习”;它一向适合成就如前所说的利益,所以应当以学习等方式确实学习,不应漠然置之。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960能使人获得明利、熟练与无畏者,名为“能使人明利者”;这是指那些在圆满巴帝摩卡防护戒、以及降伏教敌这两方面,都能使自身获得明利、熟练与无畏的惭愧者。在这最上、更殊胜的藏,也就是律藏中,渴望明利、聪慧、智慧善巧的比丘,应当恒常不断地学习这部连同《优多罗》的律抉择论书——以明利、清净行持的沙门之姿,依明利的方法、熟练的精要与规则,通过受持、忆持、请问、思惟等方式来学习。应如此连结。

如是,于《后续隐义阐明》中

《一切合算方法之解说》的注释终

结语注释

961-3这部论是由名叫佛授的最胜阿阇梨所造。他是一位有智慧的人,希望大仙(佛陀)的三种教法能长久住世,期盼它们能流传极长的时间。他具备殊胜的智慧、清净的心,不贪图利养和恭敬,意乐极为清净。

从文句和义理两方面来看,这部最上上的抉择论典,没有内在障碍,也没有外在障碍,如其所能达到的成就、抵达的圆满那样,愿众生的与法相应、与善相连的意图和心愿都无障碍地成就、无障碍地实现。以这部上等抉择论典所产生的大福德,用四种摄受之法令众人欢喜,因此获得“王”这个称号的大地守护者,以正理不违背十种王法,守护依赖大地而生活的人民。愿天神雨云在适当的时候,在草木动物需要的时候,正确地降雨,不造成无雨或雨灾,而正确地降下雨水。

964只要须弥山王还矗立着,只要它还在世间延续,只要月亮——一切国土众生眼目的依靠——还在照耀、还在显现自己的本性,那么,就愿名声远扬的乔达摩、阿拉汉、正自觉者的正法——教理、行道、通达这三种正法——长久安住,长久流传。

965对狮子等,以及火烧等内外各种危险,能够忍耐、承受,并且克服它们而继续运作,这就是忍。柔和:乐于美善的事物,所以叫善乐者;善乐者的状态就是柔和。具备美好、不破损等功德的戒,所以叫善戒者;善戒者的状态。

《结语疏》的注释终

《上部抉择复注》终

这部《律抉择复注》名为《律义精要阐明》,就是这样。

以及名为《隐义阐明》的《上部抉择复注》。

终

后来放置的偈颂

那位长老心意坚定,为了光显佛陀的教法;

有福报、有智慧、持戒清净,也是好相处的善友,性情同样柔和。

在锡兰岛和阿利马迪地区,他就像月天子与太阳一样。

斯瓦离长老声名远扬,威德广大,名闻隆盛。

由那位智者从锡兰带来、已到达此地的这部注释,

是以锡兰文字精心写成的。

长老雷瓦达,其心坚不动;

护持阿利马迪伽,善巧转译成。

为了让比丘们得到利益,在阿利马迪咖城让人书写下来;

这部注释已经很好地完成,并达到了定论。

同样地,愿一切众生的一切利益都能圆满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