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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论解释

35 段

特相论的注释

837“从此”这个词,是在共通与不共通的说明之后。“一切”是指与一切学处共通。“我所说”就是我说的言语。“应谛听”就是仔细听,意思是:要一心专注,恭敬地听闻。

838-9“违犯、犯、不犯”是词的切分。“教令、支分”是词的切分。区分罪与业,就是区分罪的种类和业的种类。两种三法,就是善三法和受三法这两组三法。“一切处”,这是十七种一切共通的特征。一切处,就是在一切学处中。

840在这里,对于这十七种当中,凡是先前已按那种方式说过的相状,以及那些浅显易懂的,全部省略不谈,我将要做义理的解释、义理的开显——这就是(句义)连接的方式。

841841. 所谓“因缘”,是指作为制定学处之处的王舍城等七座城市。这些前面已经说过了。为了说明剩下的部分,所以说“人”等等。什么是“人”?凡是针对某位比丘尼和某位比丘而制定学处,这位比丘尼和这位比丘就叫做制定该学处的最初当事人。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

842“檀尼耶等”中的“等”字,涵盖了众多比丘、跋耆摩达河岸的比丘们、塞亚萨咖、伍达义、阿罗毗的比丘们、恰那、弥帝耶与布摩迦、提婆达多、阿萨吉与富那婆娑、六群比丘、释迦子伍巴南达、某位比丘、释迦子哈塔咖、阿那律、十七群比丘、秋喇潘塔咖、贝拉塔斯萨、具寿阿难、娑伽陀长老、阿利塔比丘、具寿阿难,一共这二十一位。

843“偷兰难陀等”中的“等”字,包含了孙陀利难陀、六群比丘尼、某位比丘尼、参达咖离、众多比丘尼、两位比丘尼,共这六类。“一切”指的是在比丘和比丘尼两部戒本中,最初造作这些事的所有人。

844所谓“事”,就是指:对苏丁那这类特定的人,以及邪淫等具体事情,以各种方式进行的违犯和逾越,这就叫做“事”。应当这样理解句子的连接。

845-6只有根本性的施设。随、未生起、一切处、部分,合起来就是“随未生起一切处部分”,这些本身就是“句”,即“随未生起一切处部分句”;这些句是那些施设的前行,所以那些施设就叫“以随未生起一切处部分句为前行者”。那个施设也是如此,应当这样连接理解。随施设、未生起施设、一切处施设、部分施设。从一边和从两边作为前行,那个施设应当这样连接理解。以“一边句”和“两边句”为前行,所以称为“一边两边前行者”,这就是说一边施设和两边施设。

847在这九种施设当中,什么是“施设”呢?对此回答说“若比丘行淫法”等。也就是说,“若比丘行淫法”、“若比丘不与取”等等这类表述,就是作为学处根本的施设——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848“如是等”这句话里,用“等”这个字涵盖了“不舍学处而未表明软弱”以及“或村或阿兰若”这类说法。

849在过失尚未生起时就已经制定好的规定,叫作“未生起的制定”,这就是未生起的制定。

850-1与多层底鞋学处一起的皮革敷具学处、常浴者的常浴学处,以及以五众受具足戒的学处——这四种制定,被称为“部分制定”,这是应当作的连接。只在中部地区才有:即只有在中部地区才有罪。不在别处:即不在边地诸国、异地、他处。

852“此”是指四种部分制定来说的。“在此”是指在制定分类的这个范围里。“共通等二对”是指:共通施设与不共通施设为一对,一边施设与两边施设为另一对,合起来就是两对。从含义上说其实是同一个,也就是从含义上彼此完全相同。违犯、犯、无犯的判定已经详细阐述过了,所以这里不再展示。不过在这里简单说一下:所谓违犯,就是戒违犯、行违犯、见违犯、活命违犯当中的任何一种。所谓犯,是按照前行等不同情况而分出的犯的类别。所谓无犯,是因为不知等情形而算作无犯。

853罪也有因命令而犯的,也有不因命令而犯的,应当这样连接文句。这里说“所谓命令,就是下达指令”,是用来说明“命令”这个词本身是共通通用的,所以在此处这样说。

854在一切学处当中,应当由具备分析智慧的人了知一切犯戒行为的所有支分差别——这是文句的衔接方式。

856“那是由不作而生的”——这是对词句的拆分。通过身体或言语,在十天之内,因为没有对多余的衣做决意,就犯尼萨耆亚;所以举了“像第一条咖提那那样”这个例子。

857由作与不作而有,就是由作而有,也由不作而有。这里举例子说,如受取衣时。从非亲里比丘尼手中受取衣物是作,不把交换物给她是不作,这样就是由作与不作两者而犯这条戒。

858有的罪,对正在做的人可能成立,对没有做的人也可能成立,这就是它有时从“做”生起,有时从“不做”生起。“有时”这个词在这里是“有时”的意思。这里举了个例子:“就像接受金钱的时候。”在接受金钱、教别人接受金钱时,有时是从“做”生起;在接受别人寄存的金钱时,因为没有去做本该由身体和语言去做的事,有时就从“不做”生起。

859859. 某一犯戒,对正在做的人、对没做的人,以及有时对正在做的人,都可能发生;所以这犯戒有时从“做与没做”共同生起,有时只从“做”生起——应当这样连接理解。这里应当说:“就像造小屋的犯戒一样。”因为:令人指示地点之后,若建造超出规定尺寸,这犯戒就从“做”生起;若没有令人指示地点而建造超出规定尺寸,或者建造符合规定尺寸,这犯戒就从“做与没做”共同生起。

861从哪一种犯戒中解脱出来?这就是犯戒。以想作为造作的条件,由此而解脱,所以叫“想解脱”。在这里,即使违越的想并不存在,但因为它最能成就从犯戒中解脱,所以还是被采用。就像因为没有下雨而发生的饥荒,却被称为“雨所作”,这里的道理也应当这样理解。这是有心犯戒。

862-4另外,那些是无心罪。因为不存在违犯想,所以没有由它而得的解脱,因此称为“非想解脱”。世尊以善心——即断除一切随眠烦恼、与一切世间和出世间善法相应、清净美好的心——所开示的一切罪,全都依心而分为两种,应当这样连接理解。然而,“依有心生起”就是指仅依有心而生起。为了排除有心与无心的混杂,这里说“然”字,是表示“仅、只”的意思。

由有心者生起,或者由无心混合的方式生起,这就是无心。

865“具善明”是指:因为具备光辉的三明或八明,所以称为具善明。“无过失”是指:因为远离了一切随眠烦恼的过失,所以世尊是无过失的。就世间过与施设过来说,依世间过与施设过的角度,一切罪按过失分为两种,已经说为两种,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866对于某个罪,在有心的那一分,心是不善的——意思是说:像饮酒这类由有心与无心共同生起的罪,在有心的那一分上,心就是不善的,这就叫作“世间过”。但是,对于像第一巴拉基格这类只由有心生起的罪,心就是不善的,那么对它来说,根本不必再谈什么世间过。或者说,无心的罪,在有心的那一分上,即使当时是善心,世间过尚且能够成立,那么在无心的一分上世间过也照样成立,更何况完全以不善心所犯的罪,当然更是世间过。所以它没有另外单独说明。

因为,若属于制限过与违越事缘(之心)这一类,它可以是善,也可以是无记;那么,就不能说:凡在有心这一类中,心一定是善的。所以他说“其余是制限过”。而依“制限过”这一特征来说,就了知事缘的心而言,在有心这一类中,心可以是善,可以是不善,也可以是无记;因此,也不能说:凡在有心这一类中,心一定是不善的。所以他这样说。

867867. 应当通过身门犯的,是身业。应当通过两者犯的,那两者就是身业和语业。在意门中,并没有所谓的“罪”,所以没有说意业。老师们这样说:“所谓‘在意门中并没有所谓的罪’,这是就大多数情况而说的,因为在把东西放好后心生享受等情况下,意门也有犯罪的可能。”

868-9“善等二组三法”是指善三法和受三法。正在犯戒的人,是以善心或不善心,或者以无记心而犯戒,这就是它们的关联方式。

与苦等相应的,通过“等”这个字,也把与舍受相应的包含进来了。即便如此,在一切学处中,按不善心来算是一心,按善和无记来算是二心,按全部来算是三心。按苦受来算是一受,按乐受和舍受来算是二受,按一切受来算是三受——只有这些差别可以成立,没有别的差别。

善三法即使被采用,也不是依一切心而能成立,而是只依三十二种能生起罪过的心才能成立。因为只有三十二种心能生起罪过:十二不善心、八欲界善心、十欲界唯作心,以及从善心和唯作心中各取一种神通心,共两种神通心。这样,由三十二种心生起的罪过,或者是不善,或者是无记,绝没有善的罪过。正如《灭诤篇》中所说:“罪诤可能是不善,可能是无记,没有善的罪诤。”不过,这句话只是针对违犯施设戒条的情况说的,不是针对世间性的违犯。因为在掘地、伤害草木之类违犯施设戒条的罪诤中,善心可以是其中的一个构成因素;既然善心存在,就不能说“没有善的罪诤”。所以,这句话不是针对足以构成犯行的善心说的。凡是世间性的违犯罪诤,那它完全是不善,其中没有“可能是不善”这种选择余地。而凡是违犯施设戒条的,因为只有在故意想“我要违犯这条戒”而违犯时,才是不善;如果不是故意,比如不知道的人因同宿等原因而犯,那就是无记。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依故意和非故意的区别,才有这种选择性的说法:“罪诤可能是不善,可能是无记,没有善的罪诤。”如果有人说“以善心所犯的,这就叫善的罪诤”,那么,对无心者如羊毛足拭等所生起的行为,善心也应该能犯;然而在那里,即使善心存在,也不是罪过的构成因素,真正作为构成因素的是以身表、语表方式活动的身业或语业中的某一种,而那种身语业属于色蕴,所以是无记。

870这个“特相”,指的是共通于因缘等项的抉择特相。

871“树”等偈颂的含义已如前说。不过这里有一处差别:那里说的是“二芽”,这里说的是“四顶”。那里“二芽”指世间罪与施设罪;这里“四顶”则指四种失坏。“四顶为芽”,是复合词的拆解方式。在那里,失坏含摄于“七果”之中;在这里,则于失坏之处取罪,而后说七果。

872“达到了无上”:因为在自己之上,再没有谁比得上,所以这部论书就叫《优多罗》。凡是长老、新学或中等比丘中的任何一位,学习这部名为《优多罗》的论书,也就是通过让读诵变得熟练、句句念得清楚来学习,并就义理和义理解释提问;听后就恭敬地学取,用心观察,以智慧善加通达,牢记不忘。这位比丘,由“及”这个字关联起来,同样也在律的抉择中具足。他在身语之律中也达到无上,即对身语违犯的调伏、防护、律、律藏,进入自己之上再无更高者的状态。这里说明其原因,说的是“由无上故”,意思是:以这部《优多罗》论书作为原因,它通过让读诵熟练、句句清楚而被学习,又在听了义理解释后牢牢记住、善加持守。

如是,于《后续隐义阐明》中

《特相论》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