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失坏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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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失坏论释

3014已显示诸业之失坏,其成就亦可通过反显而得了知,故为首先开示业之失坏,而说“由事”等语。其中,业所摄之果住于此,因其运作依彼而有,故名为事;事即业之主要因,故说“由事”。“由告白、由界”者,即由告白、由界而来。“唯五种”者,以“唯”字显示业之过失以此为限。

3015为依所安立业过失之母论次第,分别显示业之失坏,而说“现前”等语。所谓应现前作之业,即须导入四种现前调伏——僧团现前、法现前、律现前、人现前——而作之业。

其中,凡应参加羯磨的比丘皆已到场,应委托欲者的欲也已持来,在场者不表反对,这称为僧现前。僧团依何法、依何律、依何导师教而作此羯磨,这称为法现前、律现前。此中,法是指真实之事;律是指诘问与忆念;导师教名为白之成就与告白的成就。僧团为彼作羯磨,彼之现前称为人现前。如此以四种现前调伏,凡是僧团被认为“应作”的羯磨,若不在现前而作,即舍弃四种相中的任何一种而作,彼羯磨事便会失坏,因名为现前调伏的事而有欠缺,说为“非法羯磨”,此为连接。

3016-8三〇一六至一八、如此显示了应现前作的事之失坏后,为了分别说明不应现前作的情形,而说“非现前”等。

对提婆达多所作的公开羯磨。有学认可、疯狂认可,这是连接。不应礼敬羯磨,是就个人而言说为“不应礼敬”。因阿达迦尸妓女的许可,由使者达上的,称为使者达上。如是,除这八种羯磨之外,其余一切羯磨都是“应现前作”,这是善逝导师以善行等而说而教的,此为连接。

3019-20三〇一九至二〇、如是显示了于事由上的羯磨失坏之后,为说明于白中的失坏,而说“从白”等句。“失坏方式”即律中所说的失坏次第。“不触及事由”是指:为某人举行达上等羯磨时,不触及那事由,不称彼人之名。应当说:“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这位护法是具寿护佛的求达上者。”却说成:“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具寿护佛的求达上者。”如此便是不触及事由。

“不称及僧团”:不称及僧团之名,不取其名。当应说:“尊者僧团,请听我说,这位是法护。”却说成:“尊者,请听我说,这位是法护。”如此便是不称及僧团。

“不称及彼人”:对求受具足戒者的戒师,不称及他,不取其名。当应说:“尊者僧团,请听我说,这位法护是具寿佛护的求受具足戒者。”却说成:“尊者僧团,请听我说,这位法护是求受具足戒者。”如此便是不称及彼人。

“不触及白”:即完全不触及白。在白二甘马中,舍置白文,唯以甘马语作两次宣告;在白四甘马中,亦舍置白文,唯以甘马语作四次宣告。如此即是不触及白。

“或后置白”:先以甘马语作宣告羯磨后,说“这是白”,而后说“僧团认可此事,因此默然,我如是忆持。”如此即是后置白。“以五因”:即以此五种原因。

3021-23021-2. 如是,从白方面显示了业的失坏之后,现在为显示从宣告方面的失坏,而说“从宣告”等。应连结为:从宣告而来的业过失有五种已被阐明。“不触及事”等中,事等应依前已说的方法来理解。而对这些不触及是这样的:在应说“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时,于第一次宣告中;或在“我第二次也说此义……我第三次也说此义,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时,于第二、第三次宣告中;或在应说“这位法护是具寿佛护的求具足戒者”时,却说“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具寿佛护的……”——如此说者,名为不触及事。

应当说“尊者僧团,请听我说,这位是法护”时,却说“尊者,请听我说,这位是法护”,如此说者,名为不提及僧团。

应当说“尊者僧团,请听我说,此法护是具寿佛护的”时,却说“尊者僧团,请听我说,此法护是求受具足戒者”,如此说者,名为不提及人。

“减损宣说”者:即完全不宣说甘马语。于白二甘马中,仅将白重复两次;于白四甘马中,仅将白重复四次。如此即减损宣说。又,于白二甘马中,作一次白后,宣说一次甘马语时,若漏掉字母或说错词句,此亦名为减损宣说。而于白四甘马中,作一次白后,即使仅宣说一次或两次甘马语,或漏掉字母、词句,或说错,亦应知为减损宣说。

“说错”者,此处有如是判定(《普端严注疏》485)——若应说某字母而说为另一字母,此即名为说错。因此,诵甘马语的比丘,对于此……

“松音、紧音与长音、短音;

“重音、轻音与鼻音;

连结、确定、分离;

依文句智,有十种差别。(《普端严注疏》485)——

此已说,应当善加辨别。

此中,“松音”即五组中的第一、第三音。“紧音”即这些组中的第二、第四音。“长音”是以长时间发出的阿长音等。“短音”是以其一半时间发出的阿短音等。“重音”即长音本身,或如“具寿佛护长老的”“对谁不适合”这样,使其成为带复辅音而发出。“轻音”即短音本身,或如“具寿佛护长老的”“对谁不适合”这样,使其成为不带复辅音而发出。“鼻音”是闭合发音器官、不释放、以不开口作鼻音而应发出的音。“连结”是与后词相连而发音,如说“图尼阿萨”或“图尼伊萨”。“确定”是不与后词相连,截断而发音,如说“图尼 阿萨”或“图纳 阿萨”。“分离”是不闭合发音器官、释放、以开口不作鼻音而发出的音。

其中,当应说“苏那图 梅”时,将ta音发为tha音而说成“苏那图 梅”,这称为将松音作紧音;同样,当应说“巴德咖喇”“埃萨 尼亚提”时,却说成“巴塔咖喇”“埃萨 尼亚提”等语,也是如此。当应说“班帖 桑喀”时,将bha音、gha音发为ba音、ga音而说成“班帖 桑喀”,这称为将紧音作松音。然而,若应以开口说“苏那图 梅”时,却以不开口作鼻音说成“苏南图 梅”,或应说“埃萨 尼亚提”时却说成“埃桑 尼亚提”,这称为将分离音作鼻音语。若应以不开口作鼻音说“巴德咖喇”时,却以开口不作鼻音说成“巴德咖喇”,这称为将鼻音作分离音语。如是,应作松音时作了紧音,应作紧音时作了松音,应作分离音时作了鼻音,应作鼻音时作了分离音——这四种辅音在甘马语中即破坏羯磨。这样发音,即在该发某字母时发了另一字母,名为作恶说。

然而,对于其余长音、短音等六种辅音,在应发长音处即发长音,在应发短音处即发短音,如此在各自位置发出该音本身,不破坏相承的传承,而应作甘马语。但如果未如此而作,在应说长音时说成短音,或在应说短音时说成长音;同样,在应说重音时说成轻音,或在应说轻音时说成重音;或在应说连结时说成确定,或在应说确定时说成连结,即使这样说了,甘马语也不坏。这六种辅音不破坏羯磨。

然而,经师长老们说:“da音转为ta音,ta音转为da音,ca音转为ja音,ja音转为ca音,ya音转为ka音,ka音转为ya音,因此,在应该说da音等处说ta音等语,并无违碍。”但就甘马语而言,此说不适宜。因此,持律者不应将da音变作ta音,……也不应将ka音变作ya音。作甘马语时,应依巴利语校正其语源,避免十种辅音语源论中所说的过失。若非如此,即名为减损宣说。

“非时告知”者:在告知的非时、非适宜场合,未曾安立动议,便先行宣说羯磨,之后才安立动议。如是,以此五种方式,因宣说故,诸羯磨败坏。因此说:“羯磨如此而败坏,亦有因宣说而败坏者。”

3023如此,显示了由宣说所引生的羯磨败坏之后,进而指示由界所引生的羯磨败坏,其方式正如布萨犍度解说中所说,因此说:“以十一种……乃至……由我。”羯磨的过失,即是羯磨的过失性。此为第一类。

3024-7如此,通过界的方式指出并显示了业的败坏之后,现在为了以众的方式显示,而说“以四众”等。“业适格者”在此处,为“四位本性者”之略。如说:“在四众所作的业中,四位本性比丘是业适格者。”在此,所谓本性者,是指未被举罪、未被驱出、戒清净的四位比丘。业适格者,即堪任此业者、相应者、主人。若无他们,该业便不能完成,他们的意欲或清净亦不成就。“未到”者,指未达众中一臂范围之内。“意欲”在此处,是“应受意欲者”之略。如说:“其余的本性者是应受意欲者。”以此表明此义:“其余者,纵有千人之多,若为共住者,则皆为应受意欲者;给出意欲清净之后,无论来或不来,业皆成立。”“现前”者,即已成为现前者。

“三支”者,即具备业适格者之不来、不持意欲及反对这三支。过失,以业败坏为相。“由众而有”者,即依众而生。

“反对”者,即表示反对。在第二类四众业中,二支过失依众而生,如此连接。

在此,于第三处的四众僧团中,唯以“反对”为过失,而无其余众的过失;因此,这一种依于众的支分过失而存在,这是关联。由于第二处所开示的是具足二支的众过失,故称为“第二”。同样,由于于第三处所开示的,应当知道是具足一支的第三。为了将这一理趣同样地指示于五众等三种僧团,所以说“如是……乃至……于三种中亦”。以“等”字含摄十众、二十众的僧团。

30283028. 如此,为了显示在四种僧团中,依四种三法,由众所导致的羯磨败坏有十二种,而说“第四种”等。依随释而确立:“应有十、二”。此关联为:依众而有的第四种过失,应有十与二,即十二种。所谓“于此”,是指在这些由“由事”等所阐述的五种羯磨过失中,为处格表别。“依众”,则是所应别出者。“诸羯磨”,指求听等四种。在此,对于应以四众等进行的种种羯磨中,凡是以本性者宣说甘马语而完成的,才是由适合作羯磨之人所成的。除了本性者外,若以非本性者而仅宣说甘马语,由于缺乏非本性者与羯磨适格者的相状,且甘马语未被适格者宣说,应知其以“未宣说”的过失而成为败坏。正因如此,古代的持律长老们为了去除对羯磨败坏的疑虑,会由二人或三人一起宣说甘马语。这便是此处的要义,详说则须从《附随》末尾的圣典或注疏中撷取。

业败坏论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