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喀地谢沙篇

18 段

桑喀地谢萨篇

一、依灭诤者学处解释

为揭示比丘尼犯桑喀地谢沙后的出罪方法,先确定个别人:“此比丘尼……乃至……犯”,再从波罗夷开始,说明“应驱摈的桑喀地谢沙”,并列举罪名。“生起等与第一咖提那相似,但此唯是作业”,此为读法。

依灭诤者学处解释完毕。

二、令贼住者起学处解释

若未去他处,仅坐于原处作业者,由语与心;若已至界分等处者,由身、语、心。

令贼住者出罪学处解释完毕。

三、一村间行学处解释

由“无意图”之说,若有意图则无罪。然于此学处中,《善见》说越过近行时犯,此处则说进入时犯。两处所述,实为同一“村间行”桑喀地谢沙,因皆就近行而说。此与离群者相违。“在阿兰若”乃依义理而说,在村间亦确然有之。

依“学处为最胜佛陀所赞”之偈,注疏中亦说“河对岸摄属村间”。

一村间行学处解释完毕。

因遮覆之事而犯恶作,此——

犯重罪,为有余罪

“覆盖”,即因不恭敬而覆藏。

比丘尼不应违犯过失;

此问题乃由善巧者所考量。——

与此相违。因此,此处之义理,应视为如同由于疏忽而造成的笔误一般,须加以探究。在比丘的别住解说中说道:“有围墙的住处,从围墙算起;无围墙的住处,从适合作为围墙之处算起,超出两掷石的距离”。然而,此处则说:“从村落近处,以及从比丘们的住处近处,两掷石的距离”等。其中,比丘们若越过前述方式所界定之处,即使在村落中,也允许为其作彼羯磨;但比丘尼们则不允许在村落中进行。因此才有这样的说法——这是某些人的观点。然而,另一些人则说,比丘在村落中也是不被允许的。所谓比丘的住处,因其是先于村落近处而设立的,故名,因此它不位于村落之中,下文仅说住处近处。而比丘尼们的住处,在村落中即被允许,不在村落之外,故而此处一并显示了村落近处与住处近处。因此,就两者的义理而言,实际上并无差别——他们如此说道。应采纳其中相符之义。

桑喀地谢沙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