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离衣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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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离衣决断论

51如此显示了决意与分别的决断论之后,现在为显示关于与衣离宿的决断,而说“与衣离宿”等语。其中,cīyatīti(被覆护)故为cīvaraṃ(衣),意思是作覆护、积聚,是圣者的旗帜、殊胜之衣。但此处仅指通过三衣决意而受持的三衣。“vinā(离)”是表舍弃义的不变词。“vasanaṃ(住)”为宿,“vinā vāso(离宿)”即离衣而宿,“cīvarena vināvāso(与衣离宿)”就是与衣离宿。应当这样理解:在应说“衣离宿”之处,依说者意欲,或为补足偈颂语句,故用不省略的复合词而如此说。后文所述“以三衣决意……乃至……离宿”的意思是:以“我决意此僧伽梨,我决意此郁多罗僧,我决意此安陀会”这样通过名称决意的三衣,若与其中任何一件离宿,哪怕仅与一件衣离而住也是不允许的。与衣离宿的比丘,当黎明升起时,衣便成为尼萨耆亚,并犯巴吉帝亚,这是其关联。“应住”之住,此处的住行通于四威仪,因此不论贴身或不贴身,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站立者、行走者、坐者、卧者,都应保持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

如是显示了一般的不离宿特相之后,现在为了依村等十五种处所而特别显示,说「村」等。其中,村与住区是明显的。「伍多西德」名为车乘等物品的棚屋。「阿德」名为以砖块建造的厚壁、四五层楼的殊胜楼阁,为了抵御敌王等。「马喇」名为包含单一尖顶的四方楼阁。「巴萨德」名为长形楼阁。「汉米亚」名为平顶楼阁,所谓平顶楼阁,即附有月台庭院的楼阁。「萨托」名为步行商队或车队。「盖德」名为早稻晚稻的生长之处。「达娘咖拉纳」名为打谷场。「阿拉摩」名为花园或果园。寺院等是明显的。其中应知住区等是指在村外建立的才被摄取。因为在村内建立的,以村的摄取而被摄取,故仅是村的范围。以村的摄取,镇与城也被摄取了。

“或以壕沟围绕”——以此显示:即使四周被河、池塘等水所围绕,也同样是“被围绕”。“超过那个量”,即超过房屋上方空中两肘半的量。“或在集会堂应住”——以此显示:sabhā(集会堂)一词的同义词sabhāya是中性词。因为sabhā一词是阴性,而sabhāya一词是中性。“或在门口”,即在城的门口。“那些”,即集会堂与城门口的。那条街道,通过摄取集会堂与城门,那里所有的房屋也都被摄取了,且中间的街道同样被摄取。而且在这里,凡住在门、街道、房屋中的人,都必须避免入村、同宿等过失,必须具足善覆藏等功德。然而,如果集会堂是为一切人住宿而建造,如同客舍,则如同在中间寺院一样,允许随意住宿,应当了知。“拿来放在屋中”,即离开街道,放置于另一间屋内。因此说“街道的伸手所及范围不守护”。“前方或后方的伸手所及范围”,是就房屋的伸手所及范围而说的。

如此,在显示了依村而分的离宿与不离宿之后,现在为显示依住处而分,便说“如果是一户人家所有的住处”等。其中,所谓“内室”,他们说是指内室里面的另一间内室,或者这是内室的同义词。现在为显示依敞屋等而分,便说“敞屋”等。其中,其义如前所说,即以“一户人家所有的敞屋,被围绕”等,在说明住处时所用的方式。“如是”一词,是“殊义退转”之义。以此显示:并无特殊之处。

现在,为显示那些有差别之处,便说“如果是一户人家的船”等。其中,“遍取之后”,即穿透之后,或遍覆之后。以“由进入内部者”等语句,来阐明已述说的意义。其中,“由进入内部者”,是指进入村庄内部,或河流内部。“以商队”一词,是文句的省略。“得河之范围”——在此,三部《甘提帕达》中都如此说:“因为河的范围未被单独解说,如同在村庄等之外一样,唯有衣的伸手所及范围才是河的范围。”但其他人则说:“以此注疏之语,河之范围也单独成立,因此河的伸手所及范围不应被舍弃。”然而,正如在露地以七间隔而得到森林范围,同样在河中,以水的投掷而得河之范围,作此理解时,注疏中河的范围或许未被单独解说,因为七间隔与水投掷的界限,在森林与河中是以无结界而得到的。若如此,则在海洋、自然湖、池塘中,范围虽未被解说也得以成立,因为它们与河有相同的特征;但在“河的伸手所及范围不应被舍弃”的意义上,因为河极为广阔且为多人共用,将衣放置在河内而站在河的伸手所及范围,或许不能知晓衣的状态。这一道理在海洋、自然湖、池塘中也是一样。但是,站在水投掷范围的内部或其伸手所及范围,则是可能的。这是我们自己的见解,应审察之后而取用。“寺院界”,是关联不离衣界而说的。而且在此,即使寺院是多人共有……

因为律中说:“在多家共有的、有围墙的田地中,存放衣服后,应在田门口或其伸手可及处而住。”因此,在田门口以外的田地中居住者,也必须存放衣服后,将其置于伸手可及处而住。

他们解释说:“住所”指有围墙或无围墙的整个住处。但在“于某住所”这句中,仅指单间房屋。而《疑惑消除》中则说:“‘住所’是指近行界。‘于某住所’是就其内部的庭院等而说。”此处“属一家等所有”的限定,应依建造者来理解。

“正午时分四周阴影所及之处”:这是指当太阳在大道上笔直运行,抵达正午时分时,阴影所覆盖的那个区域,据此而说。而《疑惑消除》中则说:“‘阴影所触之处’是就直线而不偏斜地掷土块所能及的范围内而说。”“于不能往返的道路上”:指那些当日前往而无法返回的海中诸岛,如此联结。“从其余者”:指从东方来的衣。

52“入河”:指放开手所能触及的范围而进入水中。“不犯”:指不因受用而犯恶作。因此说“因为他”等。“因不应受用”:以此证明,未舍弃尼萨耆衣而受用者,所犯的恶作是无心的。“应着一件,将一件置于肩上而行”:这是说在众人往来之处,若不如此而行便不适当,并非因为这是犯戒的构成要件。由于在村外也应放置而不穿着,故说“应作律仪行事”。或者,如果在住所中不见同类比丘,应前往集会堂作律仪行事,如此衔接。“前往集会堂者应当以三衣中的哪件而行?”因此说“以下衣与上衣”,因为失衣者可穿着下衣与上衣。然而“僧伽梨应如何处理?”因此说“将僧伽梨置于村外”。对于上衣以及置于村外的僧伽梨,应先作律仪行事,然后穿着上衣,再于下衣上作行。于此应知,即使是置于村外者,由于律仪行事一语,即使背向而立,也可以舍弃,并且可以将已舍弃者给予。

由于年少者在行走时仍具热忱,故说“然而依止并不中断”。“片刻……中断”:这是就热忱行走的中断而言。然而,那些在黎明前起身、带着热忱而行的人,即使黎明在中途升起,依止也不中断,因为说到“乃至黎明才躺下者”。因此说“入村……不中断”。在“未取彼此之言”等情况下,因为具有热忱,在行走的那一刹那,并未说中断。“因母牛的怖畏”:是指带着牛犊的母牛冲撞过来用角攻击的怖畏。“依止中断”:在此,因母牛怖畏等而站立的人,由于必须站到怖畏止息,而且不能决定“我将在黎明前而行”,故说依止中断。然而,在能够这样决定的情况下,即使中途黎明升起,依止也不中断,如同为取药而入村的年少者。

“界内之村”者,是就于不离衣界羯磨之后所建立的村而言,因为除村与村近行之外而作羯磨故。“已入者”:由于是不离衣界,师与弟子各自分别前往时,诸衣既不成应舍,依止也不因有勤策而舍。“中途”:闻法而来者之中途。

如此,在作为《律摄》注释的《律庄严》中,

名为“离衣裁定论庄严”

第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