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品

62 段

五品

业品释

483483. 在《业品》中,针对已设立的布萨与自恣,若于迦提月达成和合,则除和合自恣之外,不得再行布萨,所以这么说:“除迦提月”。然而,若他们原先在不同界内,于大自恣日各自分别行了自恣,此后在迦提月期间达成和合,那么他们应当行和合布萨,而不应再行自恣。因为在一个戒期中已行过自恣者,便不再作自恣的规定。“和合日”是就非布萨日而达成和合说的。不过,如果僧团在十四日或十五日达成和合,那时便不是和合布萨日,而是十四日或十五日的布萨。后文所说的自恣,其道理亦同。

“被单提出来而设立的日子”,指的是为诤议肇事者所扰乱,或因某种应作之事而将自恣摄收,从而设立在黑分十四日的日子。“两个满月日”,是指前迦提满月与后迦提满月,这两个满月日。“如此四种”,是把这两个满月日,连同和合自恣与十四日自恣合在一起说的。这是依常规的行持来解说。然而,若有如是的因缘,那么两个满月日中的前两种(前迦提满月与后迦提满月),以及紧接黑分十四日之后的十五日,这三天也是自恣日。因此,除了这七种自恣日之外,不允许在其他日子行自恣。

484484. “作宣告羯磨”的意思是:先唱出一次宣告,紧接着在宣告之后,当即说出完整的动议,最后说“这是动议”。

485“Yvāyaṃ”者,意指文句的差别。在“十种文句智的差别”中,此处应连接为“以十种方式,而有文句的差别”。为何有此差别?故说“以文句智”。依所诠义之文句,那些称为文句的字母所生起之智,即是文句智;以彼文句智,即依生起字母之心而有差别之义。或者,就“以连声为后”而说,此亦是重,此是连接。

其中,在“具寿”等词中,那些无间断而带有 sa-kāra、ma-kāra 等字母者称为“连声”,此连声在 a-kāra 等之后者,即名为连声后。“短”者,指无 a-kāra 等字母的元音。“非连声后”者,是就“若不认可”等句中带有 ya-kāra、na-kāra 等字母的元音而说。若不将 ta-kāra 转变为 tha-kāra,而仅在音组内以松弛音说出“请听我”等,也会造成误说,除非有适当的替代。因为,在应说“以真实义第一义”时,即说“以真实义第一义”;在应说“义注”时,即说“义注”——如是在各处所应说者,依巴利与义注中所见的用法,以及与彼相应者,方允许说,此外则不允许。故说“不破坏传承而来的传统”等。

在应说长而说短等中,在应说“诸比丘”时说“比丘”,或在应说“诸多”时说“多”,或在应说“不认可”时说“不认可”,或在应说“求具足戒者”时说“求具足戒者”,如是仅在适当处,允许以长短等、短长等方式转换,但不允许在应说“龙”时说“山”,或在应说“僧团”时说“团”,或在应说“三”时说“三”,或在应说“乞求”时说“乞求”,如是在不适当处说。然而,应理解连接与确定在一切情况下皆允许。

486“‘其余界中亦然’,是说在极大等十种界中也是如此。

488“‘四人众作’,是指由四人众僧团所应作。‘未被驱摈者’,指未因布萨被停止等方式而遭驱摈,也未因执取异见而成为异住者──即未被排除在外者。因为注疏中说:‘“非完全清净者”,是指被举罪者,或其布萨与自恣被停止者。’因此,应知布萨与自恣被停止的比丘就是‘非完全清净者’。‘戒清净者’,意指未犯波罗夷者。然而,在别住等业中,即使犯了重罪,也应理解为‘非完全清净者’。‘其余……乃至……仅为应受欲者’,这是针对离僧团一手掌距离而立者而说。若未离僧团而站立,则不是应受欲者;这些人也须超过四人众界限,离开一手掌距离,才成为应受欲者。因此,离僧团一手掌距离而立者,方可给予欲或清净。

业品释已毕。

白二甘马论释

496“在‘现今即使沙弥’等句中,诽谤佛陀等,以及将不如法宣说为如法等,都归入见颠倒。因此,后文将说:‘应令其舍弃彼见。’对于比丘们,也是同样的道理。‘邪见者’,指颠倒理解佛语意趣的人,他也就是具足边执见者。然而,有些人说‘是具足常见或断见的一种见者’,这不合理,因为下文注疏中说,执持常见或断见的沙弥应灭摈其相;在这里,只应理解为:这是杖罚业所摄的灭摈。

“亦应给予彼”:依其现前的顽固等状态,即使未经询问、未得承认、未举其罪,对于已说出的罪过也不从轻蔑等中收摄者,仍应给予。然而,若他收摄并请求原谅,则不应给予。

“梵罚”:即给予严厉的惩罚、最高的惩罚。因为,在做了呵责等羯磨时,并无拒绝给予教诫和劝导。然而,在给予梵罚之后,即使与被做了呵责等羯磨者在一起,也不允许做那些被禁止的事,因为以“不应与之说话”等语,连交谈、对话等也被“不”字所禁止。见到他后,比丘们转过头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应如此回避,因为此罚正是为了折服他而被允许的。因此,长老阐那虽被做了举罪等羯磨而无所畏惧,但在给予梵罚后,心想“我被僧团完全回避了”,便昏厥倒地。然而,若有人明知而与被作梵罚者交往、不回避而共住,他只犯恶作,应如此理解,否则将令梵罚的规定成为无意义。“由彼”:即由被做梵罚者。如同被做呵责等羯磨者那样,他更应以正行取悦僧团。而这已以“柔和、谦逊行”等如实显示。故说“若他正行、请求原谅,应使梵罚止息”。

“世尊所许可的不礼敬羯磨”——这是关联。为显示“应对那位比丘作羯磨”这一总相许可的方式之后,再以别相显示许可的方式,应知由此引出了“那时”等经文。“这是求听羯磨的处所”:即这是总相求听羯磨的发生处。虽然以别相的差别而言并不存在,但为了显示它不在别处发生,便如同依止于别相那样来表述。“羯磨即是特相”:以此显示,除了以入众等方式所取的之外,其余一切皆以求听羯磨的总相特相而取,故羯磨即是其特相,这显示了“羯磨特相”的释义。而这应视为是所说其余羯磨的完成处,如同行蕴和法处是所说其余蕴和处那样。因此将说“然而,此处还有经文之外的羯磨特相抉择”等。如此处,应知在上文单白羯磨等中也说了羯磨特相。“其作”:即不礼敬羯磨的做法规定。

「不得礼拜」——应知,以此表明礼拜者即犯恶作。因为,明知僧团所制定的规约却蓄意践踏,以轻慢心违越僧团共许者,即构成罪过。

「此亦适用于比丘僧团」:由于仅以不礼敬羯磨作为标志而摄取,故比丘僧团的羯磨特征同样适用。

分发签筹之处,称为「签筹处」;分发粥、食之处,称为「粥处」与「食处」。在这些处所中,全体僧团如同布萨日般聚集,所行羯磨并非别众羯磨,事后也不会有人以「我们不知此事」而提出非议。然而,若在界内分区而作,则会产生非议。因为,若要为被夺衣者等施与僧团物资而征求许可,必须先征得近行界内全体同意方可进行。若有人从中作梗、阻碍如法的征求,则可设法将其带至近行界之外,或进入界内分区后再行办理。

为说明‘作求听羯磨’的通义,进而显示其具体形式,故说‘被夺衣者’等语。若须经求听方可布施衣服,那么少量物资的布施共许又当如何?于是说‘然而关于少量物资布施者’等语。‘一那利或半那利’:这是对每日须经求听方能布施之量的说明,以表明仅应求听足以维生的分量,不得超出。‘仅于一日’等语:这是对在十日、二十日中的某一日布施限量的说明,以表明不得作‘直至命终’或‘乃至病愈’这样的求听。‘债务的障碍’:其所关联的意义是,可以布施作为债务之物。并且,对于因债务受困、具惭耻、品行端正、有益于教法的借债者,应限定适量净物后,经求听方可布施,但不得布施一千或十万的大额债务。因为如此巨额的债务,应由所有比丘依循乞食行仪,为那位比丘寻求后而布施。

「存放之物」:指为照料塔庙而以增值方式运用、由净人存放的物品。「亦包括僧团之物」:意谓不仅是从该处产生的物品,也包括供养者为四资具而布施给僧团的物品。

「不得作僧团饭食」的意趣是:即便是施主所办的大布施饭食,也不得如同僧团饭食那样来操办。

“如意享用”指的是,由于已表明“我喜爱随心所欲地享用”,故可取用适合自己的受用量的少量或大量物品,但不得取用超过所需。“在布萨日”仅为举例,实际上在任何一天作此,也都善作。作此法者,应如此作约定:“在此寺院界内,属于僧团的……我喜爱随心所欲地享用。”若是对两位或三位比丘,则应说“诸位尊者喜欢吗”,唯此差别。“他们”指树木。“即是同一约定”意为不必另作单独的约定。

“他们”指那些树木。“僧团是所有者”是关联句。“在先前寺院”,指的是早先已为如意享用而作约定的寺院。“筑成院落而加以守护”——这是针对那些若不守护则花果树木会毁坏的地方而说,意思是在那样的地方,僧团的约定不适用。然而,对于从播种时起即加以照料培育的树木,应在给予十分之一的份额后,由种植者享用。“由他们”指由守护者。

“在那里”即在那座寺院中。“根本”指最初之时,也就是从前。“长约定”指无时间限制的、为如意享用而作的约定。“无懊悔”意为不因“这是未分配之物”而生懊悔。“仅是抱怨而已”,意思是:由于只取用了自己受用的分量,那些一味抱怨而大量食用的人并无过失;这里仅是会引发抱怨,但自己仍应取用适合受用分量的食物来享用。以上是简要之义。

不应说“你们取用吧”,因为若那样说,比丘们便会以为那是那位比丘所给予的,由此可能产生邪命。故说“应观察后”等语。“一半份额”,是指一位比丘所得份额的一半。给予时,应这样让自己脱开干系:“僧团允许给予这么多”,并应说令他们对僧团生起净信的话,然后才给予。

“以不期望回报的心”是指:即使是向病人、远行者、首领等已被许可的人,给予自己的物品时,也应以不期望回报的心给予;至于未被许可的人,即使不期望回报,也不可给予。属于僧团的物品,应按既定的方式令其给予。若自己的物品,施主等因信任而自行取用,不应遮止,应保持默然,视作已得许可。先前已说过,即“因为愤怒者甚至会砍树”等,默然的缘由先前已明。即使他们没有造成损害,出于悲悯也应默然,但不可说“你们取用吧”等语。

因为是重物……故不应给予:由于活树属于寺院场所的范围,而木材又不属于家居资具,因此说“这一切你都拿去吧”这样给予是不合适的。建起原本没有的住所,即建成先前不存在的住所后,在守护期间,当获得果报的时节到来之时。

白二甘马解说已毕。

义利品等解说

498对于被称作“异熟苦”的后世怨敌,此处,由于它们因杀生等怨敌而生起,且是招致怨敌之因,故说为“异熟苦受”。为了将即使离于杀生等五种怨敌的不善业也与怨敌一同归纳,于是又说“十不善业道的分类”。

499-500所谓“彼业”,即指呵责等羯磨。关联句为“众生、罪聚、施设称为名”。“在中间无任何人制定学处的期间”,是指在此劫之中,从初始直到我们世尊成正觉,这中间的时期,除了拘留孙佛等几位佛陀之外,没有任何人制定学处。“已判定的故事即是学处”,意指那些判定的案例本身便是学处。因为那些案例阐明了各学处的分类,故称为“学处”;又因为未曾另外制定犯与不犯,故称为“未制定”。

义利品等解说已毕。

摄品解说之方法已毕。

因此,应当了知,《附随》是由大品、制定品、摄品这三大品所庄严的。

如是,在《善见律》律藏注疏中,《除疑》

《附随》解说之方法已毕。

结语解说

结尾偈颂中说:律藏由两分别、犍度、附随所分别,因此有分门别类的教说,这便是“阿含”。此中“彼”字即指律藏。

“大师的大菩提”是指(菩提树的)南方分枝。在那称为精勤殿的院落中,以庄严的方式堆砌围绕而建造了那座宫殿;他住于彼大聚落主人的宫殿中——应如此关联理解。

以佛吉祥为所缘而依止,或亦因其劝请,这部律藏的注释——因具足圆满的决断而成就、圆满——得以开始。

“吉祥住处”者,指作为吉祥居住之处、名为吉祥护的国王。“胜利年”者,即与胜利相应之年。为明起始时间,又说“此于胜利年开始”。

“适时降雨”者,即于适当之时而有降雨之习性。“天”者,指云。

结语解说已毕。

结语

至此,律藏注疏之解说已开始。

其解说绝不冗长,决断圆满具足。

就篇幅而言,为五十诵分。

此《除疑》以究竟成就为最上。

无有障碍而作,此已达成就;

愿彼成就如是,一切有情皆得如愿。

由他们通达律者,行清净头陀行者;

不虚浮、不冗长,畏于纷繁的结缚,此乃所愿。

当我作此律之释义时,

愿以此所集之善,速证无上正觉。

阐明律的意义之后,以善巧方便显示其特相;

此善巧方便能施予断除疑惑的智慧之眼。

为舍离错失义理、颠倒、结缚与冗长等过失;

我当令众生从轮回之苦而得清净。

以世间财富与诸功德,令一切众生得满足;

愿他们皆具足一切善法,且欢喜于正自觉者之教。

《疑惑遣除复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