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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起纲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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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起首注释

257257. 在巴利圣典中,“涅槃以及概念”这一说法里:因为依着有为法而施设的、属于世俗谛的补特伽罗等概念,在胜义上根本不存在,所以不能说它具有与生灭相应、为有为法所决定的无常和苦这两个相。但是,由于它远离了以作者、受者等形式假想出来的实体自性,所以说它是“无我”则是恰当的。因此,这个概念也因为与无为性这一共同点,与作为其依据的涅槃一起,被说为“决定是无我”。因为即使是不存在的世俗概念,也不是由任何缘所造作的,所以就无为性来说,它确实就是无为的。

为了显示世尊具有像月亮一样清凉的悲心,以及像太阳一样照耀的智慧,所以说了“佛月、佛日”这两者。“由此而减损”就是减损,苦的减损就是苦的减损,意思是能去除一切苦的原因。所谓“在三藏中宣说三”,因为其他大雄、正自觉者也宣说正法,所以这里应理解为:鸯耆罗沙也宣说了三藏。“大功德”就是大利益。“正法如此延续”:如果律的教法没有缺失而住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修行与证悟的正法也会延续、运转,不会退失,这就是其含义。

律藏教法又是怎么保存下来的呢?所以他说“两者皆……”等等。应当理解为:与附随部分结合在一起而保存下来。“于其附随本身”就是在那个附随当中。“起源已被确定”是指某些学处由起源而定。在那个附随当中,某些学处有确定的起源,不与其他学处共通,这就是所要说明的意思。

“混杂”“因缘”和“其他”——“混杂”是指诸学处因为彼此的起源相互交织而混在一起;“因缘”是指制定戒律的场合;“其他”则是指补特伽罗等事由。“在经文中见于上方”——意思是无论前面已说的还是后面将要说的,都只出现在附随经中。正因为如此,应当学习附随,它是作为整个教法支柱的律得以安立的因;这里的关系应当这样理解。

“起源混合”是指与其他条文有共同的起源。首先,“依最初的方式”这句话,是针对一切制戒段落中最先出现的那种方式而说的;而在那个制戒段落里,“第一巴拉基格是在哪里制定的?是在毗舍离制定的”等等,因缘也确实可以看到。至于“从后面而来”,则是就它已经出现在后面的情况而说,应当知道这是指“见于后面出现的经中”。“它的”——就是指属于两部分析所摄的学处。

258“第一不定”是指:因为考虑到犯戒这件事,才说它是阴性词,意思是“第一不定学处”。在巴利经典中,“不随从”指的是不随从那位已让她受具足戒的依止师,这就是“不随从依止师学处”。

260在羊毛戒这条学处的因缘故事里,因为《巴帝摩卡》中提到“比丘尼们洗羊毛、染羊毛、梳理羊毛时,荒废了诵习和问答”,所以论师就抓住“荒废”这个词,用它来指认这条学处。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说:“在《分别》里提到的‘荒废诵习’,就是羊毛洗染这条学处。”

“雨季衣戒学处”指的是在非雨季时寻求雨季衣的学处。“宝物戒学处”指的是收存宝物或被认为是宝物的东西的学处。

265在巴利文中,“以佛智”是指以通达一切知的智慧。

267“如来不说法”这句话,是用来说明如来拒绝为持伞者说法。

269“未作”是指没有和其他东西混合在一起,意思是它由确定的条件产生。或者,“未作”是指过去没有出现过的,也就是全新的意思。

270在这里,“起源的纲要”是指:把起源相同的法在这里收拢、归纳起来,所以叫纲要,也就是以起源为纲。所谓“导”,是引导并调伏身语恶行,所以叫导,也就是律藏。律藏本身就是法,因此说“律藏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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