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坐卧处篇集解释

108 段

6. 坐卧处犍度

准许住处的讨论注释

295295. 在《卧坐处篇》中,“寒冷”指的是:在寒季,由于降霜以及七日连续大雨等降雨而生起的粗烈寒冷触感,这就是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说“触及寒冷”。“由此”这个词是表示工具的从格,意思是:通过那座精舍遮止了风热,所以说“由精舍遮止”。

296296.“拉绳孔”是指把手指或者绳子、锁链之类伸进去,拉动门扇、让门板碰到门框的那个孔,这就是它的名称。为了说明在受用坐卧处时并没有什么“不许可”的东西,所以说了“即使是用豹尾”等话。“像塔庙的栏楯一样”,是指装上窗木或者格网,在原本该用木料的地方,像塔庙栏楯的板条那样,用砖等向上、横向做出板条等形状,做成有四个孔格的样式。“柱式窗”,是指不横放木料,只用竖立的木料做成的窗。“绑上布片做的擦脚布”,是指按照窗户的大小,用布片等绑成类似擦脚布的东西,目的是防止蝙蝠等进入。这就是它的意思。“床架”,是指用木料、泥土等做成床榻形状的带栏结构。

297“四方凳”,就是正四方形的凳子。八指高的脚才合适,意思是只有八指高的脚才合适。超过这个尺寸也合适,这是针对正四方形说的。但长方形的凳子,即使脚高七指或五指,脚太高就不合适。仅用藤条编成四方形等样式的凳子,叫做“吉祥凳”,所以说“藤编的凳”。在木板条上面,是指在呈床架横木状排列的木板层下面,把凳脚朝上放置。说“上面”,是就放置的时候而言。又因为后两只脚像山羊后腿那样弯曲,所以叫“山羊脚凳”。滚落,是指连床一起翻滚。除了树木和藤蔓之外,剩下的灌木等全都属于草类,所以说“凡属草类”等等。

“垫上去”就是放上去。所谓“头量”,是说能够连同脖子一起把整个头放上去的地方,而它的宽度是一拳的量。为了说明这一点,就说“从宽度来说”等等。这也是在说明枕头两端应当放置的布片尺寸。依照这个标准,枕头的宽度就被确定下来:把它做成圆形或方形来缝,使从一角到另一角、从宽度上说最宽的地方是一拳的量,就应当这样缝。超过这个量就不合适。而放在两端的布片,把角对角对折成双层,就成了三角形。在这三个角中,两个角之间的距离是一拃四指,中间从角到角是一拳,这是它最大的尺寸。因此说“在三个角……”等等。

“毛毯……中略……归入毛制垫褥之列”,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说的,因此应当知道:把羊毛毯等不适宜的毛制敷毯放进垫褥里睡觉,也是可以的。

“马苏拉”是指皮革做的褥子。不过,皮革做的枕头,就算填满棉花也不可以用。律文里的“卧坐处资具布”,是指用来做卧坐处资具的布。“裹褥”是指把褥子放进褥套里再绑起来。“破损”是指褥子从床等地方被拖来拖去时,被坐在凳角等处的人摩擦而破损。“绑缚床”是指把褥子绑成一体后所绑的床。律文里的“剥皮带走”是指盗贼把褥子的外皮剥走。“作记号”是指事后在被盗走的东西上留下识别记号。“壁画”是指用各种颜色画上分隔线条作装饰。“手作”是指用手做的任何标记。

298律文里的“不落下”就是不黏着。“推开”就是摩擦。“不束缚”就是不可束缚,意思是不粘着。

299说“你做吧”这样的话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直接命令本身就已经被禁止了。所以,只能用“你为什么不做呢”这类委婉的方式对守门人说。“本生品”指的是与本生相关的任何男女等形象。由于说到“让别人来做”,所以即使是佛陀的形象,自己也不能做。在巴利文中,“五种板”指的是本色等五种颜色的光滑板。

300“靠近时没有空间”是指内室外面四周没有可以绕行的余地。“在树上穿孔”是指在削好的心材靠近顶端的地方打孔。“做好”是指弄出孔洞。就像已经加工好的木桩那样,把它敲进去,这样做成的,就叫作“可移动的墙脚”。“为了支撑而安立在地上”是指:在旧墙脚外侧,用桩头撑起同样大的重量,让桩根立在地里。“为了防护”是指为了保护涂泥小屋不漏雨。“席”是指用棕榈叶等做成的板片。“揉过的泥”是指为了堵住漏雨的孔洞而说的。

向两边伸出墙壁后做成的地方:就像外面站着的人不能直接看见里面坐着的人那样,把正对门口的墙壁和另一处的门连接起来,做成一个处所,说的就是这个。四周环绕的房屋:是指四周环绕、正面敞开的建筑。安放竹子后:是指在地上埋下与人等高的柱子,在那些柱子上面放一根像脊背一样的横竹,然后嵌进去。把一根木杆的一端抬得很高,放在精舍墙壁的角落,另一端低低地放在竹背上面,这样把木杆伸展开来。装有滑轮的帘子:是指像门扇那样,为了开合方便而装有滑轮和绳环的帘子。巴利文里说的“上翻帘”,是指在店铺等地方,不需要的时候把它掀起来绑在上面,需要的时候再放下来;或者用桩头或支撑物把它撑起来,之后再放下来的帘子。

301饮用水变热的意思是:放在饮水器里的饮用水,被阳光晒热了。

303三种围栏,就是三种栅栏。“竹围栏”统指一切木制栅栏,“刺围栏”统指一切枝条栅栏。

305光明消失了:依靠以佛陀为所缘的喜悦之力,曾生起一片巨大的光明,借着这片光明,他的道路就像点上了千盏灯一样,黑暗消散。可是当他走到城外那座尸骸遍地、臭气熏天、令人毛骨悚然的乱葬岗时,因为害怕,喜悦的势头减弱,光明就消失了。

“百象”这句偈颂里说的“象百千”,应当把“千”这个词分别配上每一头象等来理解它的意思。“一步的功德”是说,心里想着“我要礼敬佛陀”,为了三宝而迈出一步,由这一步所生的善业果报,就是这个意思。那一步功德的十六分之一叫作一“迦罗”,前面说的那些象等等,连这十六分之一迦罗都比不上、配不上,这里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实际上,连许多百千分之一也比不上。

黑暗消失了,意思是当强大的喜悦之光再次生起时,黑暗就消失了。执着,指的是渴爱。开销,指的是以布施物为根本的新建工程。

309“应施与”的意思是,应当把在精舍里主持新建工程的权力交出去。“已施与”的意思是,为了做新建工程而把精舍交出去了,或者是在精舍里把新建工程交出去了。

313-4集会堂是指集会的殿堂。处所是指居住的地方。为僧团而作是指专门为僧团而造的。居士所作是指由居士们建造、施设的,意思是属于居士所有的。

关于允许(比丘住)寺院的讨论注释终

关于取住处的注释

318“六月期满,六月期满”这句话,是重复两次,用来显示施与资具的时间界限,下面也是这样。对于“不应取彼”这句话,说明它的理由:“确实只依资具”等。意思是:只依靠资具住在那里,就会有服侍照料的事。

Ubbhaṇḍikā,是指将被举起的物品。Dīghasālā,是指经行堂。Maṇḍalamāḷa,是指侍奉堂。Anudahati,是指逼迫。“Adātuṃ na labbhati”这句话,是在说明:故意不给的人,在被阻挡时若强行进入,就犯恶作罪。

为了说明前面已经讲过的“不能打扰施食的村庄”这句话,又说了“不要在那里对人说话”等等。断除寻思,就是不要生起这样的念头:“看到有人这样出行,就拦住他,给他资具。”覆盖物品的布,就是盖东西的布,这里指的是遮盖身体的衣。“因为心纯净所以无过失”这句话,是针对被问到时说明理由这一点说的,并不是说心不清净的人回答所问也没有过失。应当这样理解:这句话是针对“如果我这样去,他们就会问我”这种想法而不去的情况说的。

应当照料,意思是应当通过修补破损、清扫等方式来照料。所谓瓮形台基,是指塔庙楼台的台基中,瓮形部分上方的四方形台基。为什么应当询问等等,是因为本来就能得到。彼处亦为显示询问原因而说。

退离,就是从住处离开。为了说明这个意思,所以说道“在一由旬或两由旬之间”。存放追加的钱款,就是把利息所得的迦哈巴纳等钱币存放起来,或者把田地等指定出来。这样,所谓“净信所施之物”,意思就是:按照下面所说的方式,以净信应当布施的、属于雨安居期间布施之物的范围。

所谓“物”,是指在彼生起时所生的金银钱财。由于它是从施主布施的田地等当中产生的——施主曾这样说:“你们从那里受用四种资具。”——所以在净人的手中,它就和施主布施的净物一样,因此说“在净人手中”等话。

“僧团的安适”是指对僧团有利益。“从个人的角度”是指以“比丘们因为衣服而劳累”这种方式,从个人着眼,而不是以“僧团劳累”这种方式,从僧团着眼。

“以净财物为由”这句话只是概括地说。为了把这个意思讲清楚,所以又说“正是就袈裟、米粮等来说”。这里“ca”这个字要理解为转折的意思,而不是并列连接的意思。为了说明以个人为由和以净财物为由这两种请求许可的方式,所以说了“然而这件事应当这样做”等等。

“观察袈裟之缘”是指:依照信众布施所生等情形,把在那个雨安居期间所能得到的、名为袈裟的资具,限定为“就这么多”。“关于住处”是指:关于分配住处的事。“新参者给年长者,年长者给新参者”——这句话是在说,分配住处时自己给自己拿是不合适的,意思是两人应互相为对方分配。推举八人或十六人都可以,也就是说,用一次甘马告白,把所有人一起推举也可以。因为僧团确实不会对僧团作下意甘马。因此,在《七百结集犍度》中说:“在推举断事甘马的认可中,八人也可一起推举。”

“座堂”就是供佛像的堂。“道路”指的是在近行界内、朝着村落方向的道路上建的那座集会所,这就叫“道路”。池塘、树根等处也是这样类推。

“他们获得”是说:住在那里面的比丘们获得。“解开之后”是说:按照每个人够用的分量分开。“放进各个住处”是说:用话传达——“把从这里得到的东西,送到住在某某住处、某某住处的人手里,让他们领取。”“应当进入”的意思是:如果得到的利养丰厚,比丘要住在那个精舍范围内才能领取利养。

这里“此亦”是指:那位粪扫衣者把资具让出去。正是因为他让出去了,所以这袈裟资具也(归他)成立。施主们把布放在脚前布施,是说施主们这样供养资具。以此说明:在家人放在脚前布施的东西,对粪扫衣者也是允许的。至于有人说“我们布施雨安居资具”,这里要补充理解为:对粪扫衣者则不允许。“已住过雨安居的比丘们”,是指粪扫衣者以外的其他比丘。

先设立约束条件后再让他取,意思是:让他住在树下等处之后,以“你拿袈裟吧”作为约束条件,然后才让他取。

“初日黎明”等语,是针对入雨安居那天说的。但如果是中途出离的情况,即使已经过了初日,也仍然可以受取。“除去固定职责”,是指在诵习、如理作意等需要不间断去做的事务上,先立好共住规约,把它排除在外。“以袈裟汁涂地”,是指用袈裟染料的汁液来涂抹地面。

三种,是指从教理、修行和通达这三个方面来说的三种。净化,是指在威仪行为等方面加以审查。独行职责,指的是修习业处。因为这件事必须舍弃群聚和喧闹,只以独行的方式来实行,所以才这样说。所谓十事论,就是少欲论、知足论、远离论、不交杂论、精进策励论、戒论、定论、慧论、解脱论、解脱知见论,一共这十种。

嚼齿木的职责:齿木放在齿木架上时,按照“每天只拿一根齿木”等规定来做,这是《巴拉基格注》第一品中讲不与取时,说到齿木那段话里所讲的职责。钵……中间省略……不应该谈论,这是为了守护钵而说的规定。非类之谈,就是畜生论。犍度职责,是指《犍度·职责篇》里讲到的职责,其中托钵乞食的职责因为已经单独列为“乞食行仪”,所以这里指的是剩下的其余职责。

现在要说明应怎样受持施主们布施给后入雨安居者的安居物,因此以“然而,在后入雨安居日”这句话开始解说。“若有客比丘”:是指在衣物已经被接受之后才来的客比丘。“应得之位”:是指按雨安居的次序所应得的位置。“先已入后雨安居者”:是指在客比丘到来之前,就已经在后入雨安居日进入雨安居的人。“所得所得”:是指从施主那里一次又一次陆续送来的布料。

“不是雨安居者的主人”这句话,是因为雨安居已经中断才说的。因为最初就已经立下约定,所以说“不能不给”;意思是,如果有人阻止布施,那就成了他脖子上的负担。“应当给他们”是指:在已经入雨安居的人当中,只有某些没有获得雨安居物的人,才应当给予。

“以服务所得”是指通过提供饮水、照料等劳务而得到的东西。“然而僧团所有”等语,是在展示某些人的主张。其中,“经求听甘马而受取”是说:以“愿把雨安居物施予雨安居已中断者以及现在新入雨安居者”这种方式,按照前面所说的做法作求听甘马后受取——因为是僧团所给,所以即使已经离开僧团的人也能得到,更何况雨安居已中断的人。然而,以资具名义受取的东西,必须住满三个月才能自己受取;又因为施主也已同意,所以有些老师说:即使是服务所得的东西,雨安居已中断者和已经离开僧团的人也不应得到。这种说法因为出现在后文,所以是准据。正因如此,对于在入雨安居日当天就受取了施主所给雨安居物的比丘,下文规定的是让他不中断雨安居而继续住下去,并不是指提供饮水、照料等劳务的义务。如果那东西确实是服务所得,那就应当规定必须履行服务职责。因此应当知道:依雨安居次第而受取的东西,雨安居已中断者等人得不到。

“属于僧团”这句话是在说明:即使已经完成雨安居,即使雨安居所得的份额还没有从僧团所有中释放出来,当他们离开时,这份份额就归僧团所有。“获得”是说,当施主被说服同意“把我应得的份额给这个人”时,这份份额就已经从僧团所有中分离出来了。

“上等的一份归沙弥”:因为他最初拿取,长老先前已经拿了第一份,而现在所拿的是第二份,所以这样说。

关于分配住处的注释终

伍巴南达事论注释

319在巴利圣典中,“两者皆外”这句话,是因为依次对两者都已解脱而说的,并不是说在一切方面都外于两者。因此说“最后者……住立”。

320能供三个人坐的:除了床和椅子之外,凡是能让三个人舒服地坐下的座位,就是这里说的最后那种长座。在这里,没有床和椅子的地方,即使不是同座的人,也可以三个人一起坐;但在床和椅子上,只能两个人坐。在不是长座的床和椅子上,只有同座的人才能两个人坐,因为只允许两人一组。

“象爪”:因为它的下方有像象爪的部分,所以叫象爪,也就是楼阁。楼阁的“爪”是指它下面那部分,因为形状像脚爪,而且这座楼阁四面都用许多象的形象装饰着矗立在那里。在它上面建起的楼阁,就像安立在象头上一样,所以说“立于象头”。“金银等种种”:这是针对僧团住处说的。但如果是比丘个人,连接受金银等种种都不可以,因为律中有“不得以任何方式受用金银”的说法。也正因为这样,这里注疏中并没有说“于僧团住处或个人住处”,而只是在长毛羊毛毯等不许可物品的范围内说,因为即使是一位比丘,取得那些也没有过失。“由在家人所铺陈的铺设”:由在家人所做的铺设,由在家人在铺好自己的所有物后布施的规式,这就是意思。“可得”:可以坐下。

《伍巴南达事论》的注释终

不可舍弃物事的讨论注释

321阿兰迦罗:指能装很多水的大瓮,是用来取水的,所以叫阿兰迦罗。

在“固定物”等五种分类里,前两种是固定物,后三种应当知道是重物。所谓“等量给予”,这里应当这样理解:即使给的是不足量,也可以取用寺院地界附近的东西,而把更远、难以守护的让出去,这是可以的。因为后面会说:“如果比丘们〔得到〕价值更高的……可以接受。”“告知”的意思是告知比丘僧团,也就是征得同意。“难道不该说‘你们的树更多’吗?”——这句话是说:物主不知道自己东西的价值而给出去时,如果接受的人知道那东西值钱,却以偷盗的心拿走,那就构成劫夺。

精舍可以和精舍互换:有地基的,比如建在别人土地上的楼阁等,可以和同是有地基的互换,或者用没有地基的换成有地基的。没有地基的,就只能和没有地基的互换。这仅仅是因为楼阁相对于地基来说并非固定不变。同样,对于固定物,也要先了解固定物的分类,然后才能互换。

“应接受合宜的床座”——这句话说明:即使对方说“这是属于僧团的”,用金银等装饰过的不合宜床座,也不可以接受。如果对方说“我们(把某物)布施给精舍”,则僧团可以接受,个人则不可以,就像田地等那样,应当这样理解。“在这些当中”指的是床座等物品当中。合宜与不合宜,就是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也就是在坐具、绵垫等的判定中所说的方式。不合宜的,比如坐具等,以及超过规定尺寸的枕头等。价值昂贵的合宜物,指的是用金银等装饰、以合宜的名义布施出去的物品。

有人说,因为经文里已经讲了“黑铁……中略……应当分配”,所以即使是黄铜、白铜做的器具,属于个人的也可以接受、可以保管,理由是:只有归个人保管的东西才需要分配。这种说法和后面《大筏疏》里的话相矛盾。《大筏疏》说:“铜铁、圆铁所做器具的制品,或以僧团共用方式,或在家人所造者,都可使用。”这段《大筏疏》的话,正是为了否定大注疏里“圆铁、铜铁做的任何脚踏器具都应分配”的说法,所以才在后面提出来。因此,凡是圆铁、铜铁做的脚踏器具之类,一概不得分配。即使是在家人布施的,个人也不得接受。所谓“不得保管使用”,是说不能像钵等资具那样自己收起来受用。如果是在家人所有的东西,由净人等人自己保管,需要时再拿来交还,那就可以受用。说“收好后,交给比丘们”,也可以。

他们说,“叶针”就是书写用的笔。通过“即使是自己得到的”等说法,说明接受时并没有过失,只有收存之后拿来使用,才会构成犯戒。这里是这样,上面关于“不得分配的斧头”等自己所有之物的情形,也是如此。

所谓“不可触”,是说即使全部是金等所造,触摸之后也还是可以受用。“作为资具”,就是作为辅助用具。“半臂之量”,就是半臂那么长;也有人说是“半寻之量”。“皮绳”,就是皮革做的绳子。

“八指长的针杆那么长”是指像箭杆之类的针形细杆那么长。“空白书册”是指没有写过的书册。这句话是就叶片这一话题而说的。

“磨擦板与磨擦槌”是指:把染好的袈裟卷在一根光滑的木槌上,放在一块光滑的木板上,再用另一块光滑的木板从上面盖住,一个人站到上面去踩。两个人抓住上面那块木板的两端,来回反复地拉推——说的就是这个情形。至于把袈裟放在手上用手拍打,那应该在染好的袈裟还湿的时候做。而用木板和木槌来磨擦,应当理解为是在干燥的时候做,目的是让僵硬的状态得以松解。“水槽”是用独木舟式的木板做成的,形状像莲花池;也有人叫它“饮水器”。“染色槽”是用一整块木头做成的染衣容器。“水桶”也是用一整块木头做成的盛水容器。

“可以用来铺在地上”,这句话是针对不合法的皮革说的。在这里,以铺地的方式躺卧也是允许的。用“属于个人铺垫之类”这句话,是在说明:应该铺在床榻等上面的那块大皮革,就叫作羊皮。

“伞柄叶片”是指棕榈叶。“钵形锅”是指用来煮钵的锅。

关于不可舍弃之物的讨论注释终

新业布施论注释

323在巴利原文中,“只是放置一团泥”等说法里,在破裂缺损之处放上泥团,就叫作“放置泥团”。“新作”即新作的许可。“门枢环”即门扇的固定装置。“覆盖”即用茅草等物盖住房舍。“绑缚”即用木棍、藤蔓等物把覆盖物绑住。“四肘宽的住所”是按宽度说的。至于高度,因有多层楼的缘故,用工匠肘来量也有二十肘,而且形状各异、多种多样。因此,对它所说的新作许可定为四年。其余各处也应这样理解。

在巴利原文中,“一切住所”是受格复数用作处格义。意思是:把所有住所的新作授予一人。所谓“于一切时阻拦”,是说负责新作的人自己占据上好卧处,对来到者不按长幼次序分配,即使到了适宜的季节也加以阻拦。

“如果那个住处破旧了”等等,这是对巴利原文之外的判定分析。给予床位,就是给予个人专属的床位。三分之一,就是第三份。这样的分配,也只有在以常住物置换常住物的情况下才适用,否则不行,因为那样一切坐卧具都会毁坏灭失。“如果想给同住弟子”:如果那个人不愿意把僧团存放物品的地方或其他比丘居住的地方给出去,只想给自己的同住弟子,对这样的人,你的意思是:“把它作为你个人的来照管”,也就是说,不应全部给他。接着,为了说明应当怎么做,说了“甘马”等。“如此”等句中,意思是:按照腊次相应,如果取了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就可以把那一份给出去。

“由那位”是指那两位比丘当中的那一位。“他即是主人”:在那块地上建造住所这件事,他本人就是主人;意思是,把他排除之后,不应由另一个人来做,因为他是最先占用的。“未曾做过的地方”:指从未做过砌石等事的地方。“砌石或前廊”:指依托僧团住处,在外侧砌起围墙,或者一处住所的前廊。“外墙”:指墙壁之外,也就是自己建造的地方。

新作事授予论注释终

关于禁止在其他地方受用等说法的注释

324为了以不减损其基价的方式所应作、所应制作的床、椅等物之目的。

轮垫:为了擦脚而做成轮子形状的东西。或者已涂饰的地面:指涂成黑色等、处理得光滑的地面。或者住所:指床、椅子等。

“同样地,也应当受用”这句话,是在说明:在受用之处,洗净者以洗净的脚等受用,如果有人故意用未洗净的脚等去受用,罪就是为这种人制定的。

“连门也算”等说法是笼统而说的,所以门、窗户等地方即使没有修整过,也不应该倚靠。就算是不知情而倚靠,在这里也按毛发数量来算犯戒。

关于禁止在其他地方受用等内容的注释终

关于允许僧团食等的注释

325“指定食、邀请”这个说法也包括在内。这里的“iti”是表示“等等”的意思,也就是指“指定食、邀请”这类说法都包含在内。“那也”则是指僧团食也包括在内。

关于僧团饭食等开许的讨论注释终

指定食事论的注释

食堂,是指分配食物的地方。单门出入,就是只能从一个门口进出。各别住所,是指不同家族、不同人家的住处。

对于坐着的人、甚至对于打瞌睡的人,这是表示轻慢的属格用法;意思是:当年长者在打瞌睡时,新学比丘所取的仍然是善取。

“随意说话的使者”是指可以随自己心意说话的毫无顾虑的使者。“以提问的方式”是指与提问的话语相对应的方式。为了说明前面所说的“有一位名叫单顶立者”这个意思,所以说了“或者如王的……”等话。

“一切归钵主所有”这句话,是说连衣钵等一切也都归钵主所有。我说的是只就食物而言,并不是就衣钵等而说。如果以此为理由去拿,那是不允许的。

名为“未分份”的,就是来客的那一份,意思是先前从未分给过的份额。

没有问“你拿的是什么”,就是没有问施主“你拿的是哪种饭”。依常例而住,是指依指定饭的常例而住。

指定食论的注释终

邀请食的注释

“截断”是指没有说出“请取食物”这句话。因此说“未说食物者”。

按一口一口来计量,也就是按每一团食物的量来算。这样一来,在指定食中就不适合用分配来分。因为在指定食里,必须按够一个人吃的分量来分配。

已经登入名册的人,应当与“从僧团得八位比丘”这句话连起来理解:这里凡是已经登入名册的,就是那“八位比丘”。在指定食、邀请食等僧团食的名册中,按照邀请食名册的安立方式已经登入的人,必须由分食人或者自己向僧团申报后领取再前往,不能凭自己的喜好拿,这就是这里的意趣。所谓“登入名册”,就是向施主说明所登名册的类别,比如说“我从僧团领取”等等。

从被系属的时间开始,也就是从固定在那里居住的时间开始。

《邀请食论》的注释终

筹食论注释

“系属”就是写下来。“依村落而言”,就是大体上按所得利养相当的村落来说。“许多筹食”,就是三十份或四十份食物。应当补上“如果有”这句话,再连接起来理解。

“观察之后”,就是按分量观察那些食物。“以压制而给予”,是对不想走远路的人,用强制的方式让他接受后再给。“再回到精舍”,这里的意思是:即使没有回到精舍,先拿了食物,之后在精舍里自己拿到再吃,也是可以的。

“按一家一家来”是指即使在路上,也按一侧房屋排列的方式来说。“即使已经指定之后”是说:先告诉对方“在某户人家,施食已经轮到你头上了”。

“轮次村”是指因为路太远,必须按轮次轮流去的村子。“六十或五十”这句话,是就罚役挑水用的水罐来说的。“寺院轮次”是指所有比丘都出去乞食时,轮流守护寺院的值班安排。

“他们的”是指寺院轮值的人。“仅足够之作务”意思是,仅仅提供足以完成守护寺院这件事的物资。“仅轮到一人”意思是,每天只让一个人得到。

甘蔗汁筹,就是甘蔗汁做的筹。所谓“因为是通过筹而取得的,所以不应该尝味”,这是就它不合适当作食物的情况说的,并不是从破头陀支的角度说的。因为《清净论》里说:“从僧团得到的无施主供养的筹……是允许的。”“仅一勺食的量”,是指仅一木勺的食量。“得到了也好,没得到也好,明天也应该拿”,这是说即使已经得到了,也因为量太少,所以才这么说。因此才说:“得到足够的量……如果没得到,就应该告诉他‘明天该去拿’。”

其中,“那里”是指那个方向的地方。“拿了那个之后”是指在那个轮值村里自己拿了筹之后。“由那个人”是指除了前往那个方向的人之外,另一个人对那位前往那个方向的人。“应当每天送到”是指对站在近行界内的任何人,都应当按戒腊送到。这样,当他们没有去的时候,附近寺院的比丘们吃是允许的;否则,就属于僧团所有。

“我们的托钵村”:这是指那些施予筹食的村庄。“在精舍中长老的所得筹食”:意思是,在精舍里,对每一位被留下的长老,按他自己去领取的方式,从所有筹份中得到属于他的那份所得筹食。

关于筹食的注释终

半月食等论的注释

“明天是半月斋日”,意思是今天不该领取半月食——也就是第八日要吃的东西,不该在第七日就为了吃而领取,只有到了施主规定的日子才能领,这是这句话的意思。所以接着说了“如果……”等等。“明天粗劣”,是说今天因为办婚礼等庆典,准备了特别精美的饮食,明天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想今天就供养比丘——这就是他的用意。

为了说明半月食和伍波萨他食之间的区别,注释者说了“受持伍波萨他支”等话。所谓“已令规定”,是指已经定下规矩:“到某寺来的客僧应当在这里受食。”

“行脚者也可以得到来客食”这句话,是针对从别的村子来到这里、以尚未平息的行脚之心住下、随后又要前往其他地方的人说的。而如果是本寺的住众想要出门,那就只能得到行脚食。由于有“设下借口”这种说法,应当知道:在没有借口的情况下,只要出行的障碍还没有消失,就可以一直吃。

他们送米等东西……中略……是合宜的,因为是送来的食物,所以合宜。同样地,因为已经以食物的名义接受了,所以是已受取的。

有人说“这是未分配的僧团物品”,这是在说明产生疑虑的情形。这样起了疑虑之后,就没有必要再去问;意思是:不用问就可以给。

关于半月食等内容的注释终

《住所犍度》注释的阐释方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