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小事篇集解释

48 段

小事犍度

小事篇章的注释

243243. 在《小事犍度》中,“以八格形式”是指在骰子板上刻出八条格线的样式。“以痰盂底部的形状”是指像痰盂底部那样的形状。这里说的是圆形底座,也是指把刺竖起来后做成的圆形钵的别名。

244不握拳,而是用张开的手掌来做背部按摩,这叫作“展掌”。就是针对这一点,才说“手部按摩”。

245“珍珠垂饰等”里的“等”字,把耳环之类也包括进来了。“垂线”是指婆罗门祭祀时所用线绳那一类样式。“环”是指手镯和脚镯。

246“两指”是受格复数,意思是:不可以超过两指的量。而在这里,他们说:即使不知道已经超过了两个月或两指,在数算头发和胡须时,也会犯下非心所起的罪。

用香茅草等绑扎起来、整齐切平后做成的刷子,就叫“以刷子”。含有树脂的油,就叫“以油膏”。为热所逼、头上沾满尘垢,就是指那些被热逼得难受、头发上布满灰尘的人。“以湿手”就是用湿润的手。

248-9“善歌”是指与无常等相应的歌咏。“以圆满的音调”是指以完整无缺的发音方式。为了说明波浪调等一切(音调)的共同特征,所以说了“一切……特征”。意思是:以若干摩多使音节完整,如果超出这个数量来说,就叫作变说之说;如果不这样做而说,那就只是(它的)特征。“外毛”是中性名词的说明,意思是:像外在的毛那样显现,而如此蓄留的人犯恶作。

250在巴利圣典中,“嫩芒果”就是指还没长籽的嫩芒果。“令其落下”就是让人把它砍下来。“只是被描述”这句话,是为了教法的利益而说的,说的是“其他人批评他们”。他们没有学习。

251“四种蛇王族”是就一切蛇类都归摄在这四种里而说的。“作自护”是指为自己做保护。

“愿我与广目族等众龙为友”,意思是:愿我和广目族之类的龙族之间有友谊,愿有慈心。心里的意愿是:愿他们快乐、没有痛苦、没有怨恨。这样就是慈心遍满。其余几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无足者等”,是显示对蛇族等一切众生按类别作慈心遍满。“愿无足者不要伤害我”,是显示用那份慈心来保护自己的方法。

“一切众生”等句,是以自己作对比,显示对一切众生无分别地遍满慈心。其中,“愿任何恶事都不要降临”的意思是:愿任何低劣的苦因和苦,都不要降临于任何众生。

这样用慈心说明了自我保护之后,现在为了说明以随念三宝来保护自己,而说了“无量”等话。其中,能造成有限量的法是不善法,它们的果报也是有限量的;与这些相对立的戒等德行,以及它们所感的世间和出世间果报,则是无量的。这些功德他具有,所以称他为无量;或者因为他的功德不可测量,所以也称无量。有量者,是指与前面所说的造成有限量的法相应。蛇蝎,是专门举出爬行类中的不同种类。蜘蛛,是指身上长毛的蜘蛛。壁虎,是指屋里的蜥蜴。

“愿他们退去”意思是愿他们离开,不要伤害我。“我如此礼敬”这里,省略了“我作”这个词。连接关系是这样的:因为我用慈心等为你们和我自己做了守护,又因为我如此礼敬世尊,也礼敬维巴斯等七位,所以愿诸鬼神退去。

“在其他处”的意思是:要以不净作意等方法断除欲贪。“生殖器”指没有种子的男性特征。据说,种子一旦被截断,就成为因手术造成的般哒咖,也就是不堪能者。不过另有一些人说:“即使在截断种子的当下只犯恶作罪,但等到男根等逐渐消失时,才名为般哒咖,也就是不堪能者,那时应以灭除形相的罪名将其灭摈。” “或令这样的人生起痛苦”,是指用拳打等方式让自己生起痛苦的人。

252在巴利原典中,“这是你的钵”这句话,是针对长者所说的“凡是阿拉汉且具神通者,布施给他的东西就归他所有”而说的。所谓“取钵后绕王舍城三圈”,这里说的“取钵”,是指钵被竹竿一根接一根传递到上方虚空中、绕城三圈后停住的情形,并不是长老亲手拿钵。不过有些人说:“以神通力让那只钵从竹竿传递处脱开,跟随长老而行,长老就好像用手拿了一样。”正是针对这样停住的状态,才说“从跋拉瓦迦手中取钵”。那些人也……跟随——那些起初没有看见第一个神变的人,心想“希望长老也向我们示现神变”,就跟随长老。长老于是示现变化神通,现出狮子、老虎等形相,那些人感到惊奇稀有,发出高声大叫。因此世尊说:“阿难,那高声大叫究竟是什么缘故?”关于“不应示现神通神变”,这里指的是:依据“舍弃本来形貌,示现童子形、龙形……乃至示现种种军阵”(《无碍解道》3.13)这样的说法,以令自身身体发生变异为运作方式的变化神通,就是这里所说的。所以注疏说:“然而,决意神通并未被禁止。”本来是一个人,作意为多,或者作意百、千、百千,然后以智决意“让我成为多数”(《无碍解道》3.10),这样所示的、依决意之力成就的,就叫决意神通。“俗家所办物”,就是属于俗家的东西。

253在巴利原典中,“未被触及”的意思就是没有被碰触到。“充满色相之物”,指的是充满女人形像等事物。

254“地托架”,是指用象牙等做成的环形托架。因为这个环形托架不高,放在上面的钵不会滚落,所以说“可以安放三只钵”。这里正是就它不高这一点,才说它是“地托架”。“木托架与杆托架”,是指用一整块木头做成的托架,以及用许多根杆条做成的托架。这两种托架比较高,钵放在上面就会倒,因此说“要妥善安置”。“像旋转锥的尖端一样”,是指刻写时把研磨工具等插进去的那个地方,就像旋转锥的尖端一样。这种木托架太窄,钵即使放上去也会倒,所以说“没有空间”。

“门廊、窗台等处”,是指门廊、窗台等较高的基座。所谓“外侧”,是指楼阁等建筑的外墙。“薄窗格”,是指栏杆。不过,无论在哪里,钵都应该放在手能够到的范围之内。但在托架上,即使放在手能够到的范围之外也可以。

在律文中,“唇”是指钵口的边缘。“钵台”是指为了不让蚂蚁爬上来,而做得比地面更高、像栏杆一样的台子。“形如大口盆”是指形状像大口陶盆。“挂着的犯恶作”——他们说,这只是指单单把钵挂起来的情况,不是指把钵放进钵袋后再挂的情况。这一点还需要审察。“用别的捆扎物”是指用别的用来捆东西的物件。因为律里说“绑好后悬挂”,所以挂钵袋时,应当把它绑牢,使它不会从悬挂的地方滑落,要这样从各方面都绑好再放置。即使绑好了,也不能放在头顶上方;坐在上方的人会把它压坏——律中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可以放在那里”,是因为那里没有人坐,所以开许。“或者绑好后”,是指绑好后放在撑开的伞上。“任何”,不论钵里装满食物还是空钵,都一样。

255“保存”是指为了每天出去托钵而把钵放好留着。如果得不到钵,那么出去托钵一天,吃完之后把它扔掉也可以。所以经文说“暂时受用是可以的”。对于叶包等物,也是同样的道理。“我失去了”就是“我失去了”,意思是“我毁灭了”。巴利文中“魔鬼说”就是“魔鬼这样说”,或者这也是一种读法。“小魔鬼们”就是魔鬼的孩子们。“尸首之钵”就是变成尸首的钵。这是表示本性变化关系的属格用法。

吐掉就是吐口水。因为前面已经说了“接过来之后”,所以用沾着剩饭的手取水,把钵冲一冲,再连洗带擦地洗手,这样是可以的;但仅仅这样做,还不算“接过钵之后洗了手”。所谓“取一口水”,就是不碰钵,只用沾着剩饭的手从里面舀起水来,含成一口;或者用左手把钵端起来,用嘴含一口水,也可以。所谓“用外面的水洗过”,就是在两根手指上把一点食物残渣洗掉,然后拿到外面去,也可以。所谓“想吃回去”,这里不仅自己想吃可以,也可以把适合别人吃的部分留下来。就地就是放在钵里,不从原来放的地方拿出来。撕下来就是把那里的肉全部扯下来,一点都不剩。

256酒粉是指酒粉。磨针是指磨针。缝衣架是指用四根杆子按照衣服的尺寸做成一个长方形,再绑上布网。在这里,把衣角均匀地绑好,就可以随意缝衣了。应当铺在上面是指为了撑住衣服,应当铺在那个缝衣架上面。名为咖提那的缝衣架,绑衣服的绳子就是咖提那绳,这是中间词省略的复合词,所以说以其等。其中,因为两层布如果有一处过厚就会起皱,所以双层衣的两层布也要铺得均匀,它的绑缚绳应当知道就是咖提那绳。

在经文里说“咖提那内部会坏掉”,意思是绑在咖提那上的衣的边缘会坏掉。因为依靠咖提那而存在的衣,在这里用“所依”的说法就叫作“咖提那”,就像“床在响”这类说法一样。“顺风、围边”是说:为了防止绑在咖提那上的衣四周边缘坏掉,用随便什么布片,纵向顺着风的方向、横向围着边缘缝好,把绳子穿进去,再缠到杆子上,能够拉得和衣一样平,这样的东西就是这里的意思。不过也有人说:“只有在叫作咖提那的架子等东西上,才允许为了防坏而做顺风、围边。”“它的中间”,就是旧咖提那的内部。“按比丘的尺寸”,就是按照比丘之衣的尺寸。“另一个缝衣架”,是说另外从纵向和横向安好杆子再绑起来。

比达拉卡(折叠)是对“对折”这一特定动作的称呼。因此说“对折”。穿入棒,是指为了不使经纱滑落而穿入的竹棒等。经文中的“手套”,是指指套。

257“巴帝”是一种用来放东西的特殊容器。经文里说的“覆盖巴帝等器皿的布”,就是指盖在巴帝这类容器上的布。“砌筑”,是为了让高处的边缘不塌下来,用砖等东西砌起来。“支撑臂”,是指支撑用的绳子、杆子等。“破裂”,是指藤条之类的硬物在咖提那中间断开了。“竖起后”,这是针对杆状的咖提那说的。

258-9有生命的水不可用,即是有虫的水。优难陀结下了怨仇。应当走长途之路,此处半由旬名为长途之路。想要走这条路的人,若故意越过寺院的范围,即犯戒。若不是故意走的,在哪里想起来,便停在那里,若未对桑喀帝衣角等作决意就继续前行,则每走一步都犯戒,应当知道。不成立,即是做不到。

260身体有湿气,是指痰等病素积聚的身体。其中央,是指门闩柱的中间。其上,是指门闩柱的上方。置水处,是指为了放水而专门划定做成的地方。

261261. 经文里的“井”,就是水井。“低地”是指井四周的岸边,意思是说那里和地面齐平。“被水淹没”的意思是,雨水从四面八方流过来,落进井里。

262“汲水”就是舀上来。所谓“辘轳取水器”,是一种轮子形状的东西,有很多根辐条,在每根辐条上绑上小罐,由一个人或两个人转动来取水。

263263.“穿入侧翼柱”是指围绕轴毂环四周安置的侧翼柱。“环”是指轴毂环。“置于侧翼柱上”是指以四方形的方式安放木板等。

264关于“名布”这个东西,有人说它像敷具。另一些人则说是“树皮做的”。“避开皮片”的意思是没有正式指定,只是按坐卧具的规矩来用。“箱”是指做成八角、十六角等形状的容器式箱子。在里面放热粥等食物,上面再放食钵,为的是让食物保持温热。这就是那种容器式托座的名称。所以经里说“粥托”,意思就是盛放粥等的托座。这种粥托,边地的人不会做,只有中印度才做。有些论师说:“在家众用的一切铁制等托座,都符合粥托的定义。”另一些论师则说:“允许使用的金属托座,只符合摩罗利迦。”这要审察之后再决定。之前是为保护钵而开许托座,现在则是为进食而开许摩罗利迦。“有孔”是指有孔洞。“穿孔”是指内部穿通了孔。“遍穿孔”是指四周都有孔。

265这里说的“覆钵”,并不是把钵倒扣过来放,而是通过甘马语的方式,使僧团与他断绝共住关系。所以说“僧团与他断绝共住”等等,意思是:僧团通过甘马语,使瓦达与僧团断绝共住关系。

“应翻覆钵”的意思是:要对瓦达施行翻钵的惩罚甘马。“令僧团与之不共住”的意思是:僧团让瓦达处于不共住的状态。也就是说,要使它成为不共住,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已翻覆……中略……与僧团不共住”这里应当理解为:与僧团成为不共住。这样一来,因为世尊已经命令作成不共住,又已经用甘马语宣告,而且注疏中也说“任何供养之物都不得受取”,所以应当知道:钵被翻覆之后,如果有人知道那是他的东西还去取用,就犯恶作。

“过失”是指越过了正确的修行方式而发生的状况,意思就是罪过。“已冒犯到我”是指其行为越过了我。“我们接受你那个”是指我们宽恕你那个过失。在“为了比丘们得不到利养而奔走”等语句中,应当这样理解其含义:这是说远离为了令比丘们得不到利养而奔走等行为。在“与比丘僧团不共住”这句里,此处省略了“已作”一词。

268“直到最后一级台阶的尸骸”这句话,是针对第一级台阶的踏板说的。因为那踏板后来被布覆盖了,所以才这样说。“如来悲悯后世之人”这句话,是长老考虑到未来比丘们可能因为踩到布垫而招来讥嫌,而世尊制定学处加以防护,正是出于对世尊悲悯之心的体念,才这样说的。“已离胎者”,指已经生下孩子的妇女。因此说“为了吉祥”。

269-270“扇子”是指四方形的扇子。“单叶伞”是指用棕榈叶等单独一片叶子做成的伞。

274-5“为了守护”是指接收过来后加以保护。“让它留长”是指连同头发一起剪断后,让他们保留下来。“四角”是指上方额角两边各一个、下方下颌两侧各一个,这样显出四个角,做成四方形后再剃。“律文中说让他们留下犬齿处的胡须”,是指剪掉上唇的胡须后,让他们保留下来。“伤口”是指小伤口。

277在巴利圣典中,“金属器与青铜器的积聚”是指金属器的积聚和青铜器的积聚,这就是它的意思。“仅仅系缚”是指为了防止斧柄等物的端头脱落,用金属来绑缚。“经线”是指为了编织āyoga,按照那种形状拉展开来的线。

278“在哪里记得,就在那里系上”,这句话是为了说明:并非故意不系腰带而进入的人,不犯戒。有人说,所谓“卷成鼓带形状而作”,就是把许多绳子合在一起,再用各种颜色的线做成。即使只用一种颜色的线,只要做出环、壶等变形再卷起来,也还是鼓带。不过,如果不做出变形,只是弄平整后连续卷起来,那是可以的。所以,在第二巴拉基格的注释中才说:“把许多绳子合在一起,用一根线连续卷起来做成的,不应称为‘多绳’,这是允许的。”所谓“印章腰带”,是指不做成四方形就系上的。所谓“巴芒嘎边缘”,是四方形。“以穆丁嘎形状”,是指以瓦勒咖头的形状。“边缘”,是指边缘的末端。

279在圣典原文中,“结扣板、环扣板”是指:在木板、象牙板等材料做成的板上装上结扣或环扣,用来把袈裟固定住,这是被允许的。“边沿裂开”,意思是缝边裂开。

280-1“排班者”是指按长幼顺序将比丘们安置于行列中的人。他也不可以那样披衣。巴利圣典里的“剃发圆”是指摔跤手等人。

282“以量指”是指用木匠的手指。不过有些人说是“用自然的手指”,这跟后面“四指”的说法对不上。因为用自然手指量出来的四指长的齿木,不可能在嚼的时候不碰到喉咙。

285285. 在巴利圣典中,“以自己语言毁坏佛语”的意思是:因为摩揭陀语对所有人来说都容易说,所以连出身低贱的人也能学会,因此就造成了毁坏。这就是它的含义。

289不要让比丘们受到伤害,意思是:不要用蒜的气味去熏扰比丘们。

291刮舌板座,是指放刮舌木的那种容器的特别样式。盖,是指盖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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