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自恣篇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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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恣犍度

不安乐住的讨论等注释

209209. 在《自恣犍度》的巴利原文中,“应当托钵返回”意思是:托钵乞食之后再回来。“弃食钵”是指另外放多余乞食的一个容器。“举不动”是指没办法举起来。“跨越”就是举起,那跨越的动作本身就是“跨越举”;用手做跨越举,就是“以手跨越举”,所以说“以手抛举”。另一种解释是:以跨越举、即举起的手,也就是两手互相交扣在一起,这样说就是这个意思。

213如果那位布施自恣的比丘比较年长,也就是说,给予自恣的比丘比较年长。因此,即使没有专门为他作自恣,只要他到场加入僧团,僧团的自恣甘马就已经算是和合甘马,应当这样理解。而“那位比丘”,指的就是布施自恣的那位比丘。

234即使很多同戒腊的人,也可以一起自恣。意思是:所有在同一年里受具足戒、因而成为同戒腊的人,都可以一起自恣。

237237. 巴利原文里的“邪见”,是指依“无有布施”等说法(《长部》1.171;《中部》1.445;2.94、95、225;3.91、116、136;《相应部》3.210;《法集论》1221)展开的那套理路。“执取极端”是指执取被称为常见和断见的极端。“凡你……”等句中,你设置了哪个邀请,就是以所见设置了那个邀请;要把“那个”这个词补进去来理解句子的连接。

239“显示事由”这句话,是只针对能让人对某个人生起怀疑的那个事由本身而说的。至于说“人清楚,事由不清楚”时所指的事由,并不是指这个。如果在那个比丘住的地方,看到有从池塘里抓鱼之类的事情,那时才应该说“事由和人两者都清楚”。所以才说“像前面所说的方式,盗贼等”。应该知道,是在看见比丘身上有花鬘香和阿梨勒香之后,才说“事由和人两者都清楚”的。

关于不安乐住等事的注释终

争论制造者事缘的注释

240240.“有两个十四日”:在第三个半月里,连同十四日一起,就有两个十四日。通过“争论制造者们将在十三日或十四日举行这十五日的自恣”这句话,说明比丘们是从各自举行伍波萨他的那一天开始,才有十四日、十五日的说法,而不是按照月亮运行所定的历日来算。虽然如此,由于有“诸比丘,我允许随顺国王们”这句话,在这里即使随顺世俗的历日,也应当随顺自己伍波萨他的次第,把十四日当作十五日、或把十五日当作十四日来举行,而不应该把第十六日或第十三日当作伍波萨他日来举行。正因为这样,巴利原文中也说“举行两三次十四日的伍波萨他”。否则,就该说在十二日或十三日举行伍波萨他了。“每半月一次,在十四日或十五日”等说法,也应当理解为是依照所行持的次第而说的,而不是依照历日的次第。

关于制造争吵者事例的注释终

自恣摄事的注释

241“自恣之后,他们也可以中途出发去游方。”通过这句话,说明在自恣甘马完成的情况下,那些想中途出发的人,可以集合僧团,然后再行自恣。

《自恣摄事》的注释终

《自恣犍度》注释方法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