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疑复注·毗兰若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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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兰若篇的解释

“Seyyathidaṃ”的意思是:那是什么,或者那是怎样的。“非限定指示语”是指不先限定自身含义再作指示;限定指示才是先限定自身含义再作指示,非限定指示就是不是限定指示。通过这个词所说的,就叫做“语词”,所以叫“非限定指示语”。“它的”就是指“因此”这个词。“思虑”是指“哪些佛陀、世尊的梵行未能久住呢?”等等(《波罗夷》18)中生起的想法。“在前或在后”的意思是:在“因此”这个词之前已说的文句中,或在之后将要说的文句中。“以义理成就”是指依其能力而成就。这里只是展示一个入门示例:为了阐明前面所说的理趣,这不过是方法上的举例说明。因为“面”“门”“方便”,在意义上其实是同一个。

“samaya”这个词出现,就是关联。它的意思是:samaya 这个词有“会合”的意思,这就是关联。缘于时间和时机:这里,时间是指适合前往的适当时候,时机是指身体体力等诸因缘的和合,缘于、依于这些,就是这个意思。刹那是指机会。因为佛出世等,正是道与梵行的机会。那本身就是时机。因此才说“唯一”。大集会就是大聚集。在林中就是在树林里。跋陀利,那时机也确实……:这里,时机是指违犯学处的因由。那是什么?是自己邪行而被世尊知道,那被称为时机的因由,是他所未通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世尊等语,是显示他通达的方式。受持者,是因为能够受持某些东西而受持,这是须摩那游方者的名字。在此宣说时机、见解之处:“宣说时机者”,是末利迦园。那本身因为被名为帝利迦衣的林列所围绕,所以称为“帝利迦衣”,又因为那里只有一座住所堂,所以称为“一讲堂”。义通达,是因为获得如上所说的现世与来世的利益、饶益。慢通达,是因为断慢。逼恼义,就是逼恼,即对具有那者加以伤害,使之不能伸展,逼恼本身就是义,就是逼恼义。热恼,是以苦苦性等方式的热恼。变异,是以老与死两种方式的可变异,应被通达、应被证悟,这就是通达,那本身就是通达义,即逼恼等。

在这里,由于前缀只是起到标明的作用,所以在解释 samaya 这个词的含义时,也把带有前缀的 abhisamaya 这个词收了进来。其中: 以“会合”的意思来说,诸缘共同产生果、一起运作,这就是 paṭi ayanaṃ ekato pavatti,因此叫 samaya,也就是“会合”。 当作为还灭的亲依止的会合存在时,众生在这里前往、运作,所以叫 samaya,也就是“刹那”。 有为法在这里会合,或者它自己前来又离去,所以叫 samaya,也就是“时间”。 各部分在这里和合,或者它自己与它们和合,所以叫 samaya,也就是“聚集”。 当有其他缘的会合时,果从那里产生,所以叫 samaya,也就是“因”。 由于想颠倒,心对诸法执取、固着,所以叫 samaya,也就是“邪见”。 接近而前往、靠近,叫 samaya,也就是“获得”。 正确和合之语的离去,叫 samaya,也就是“断除”。 正确和合之真理的行与了知,叫 samaya,也就是“通达”。 应当这样了知 samaya 一词在各种含义中的用法。

在这里,samaya 这个词按通义来说有多种含义。因为一个词在某个特定含义上使用时,并不会同时用在其他含义上。所以,就像各种含义本身不同一样,表达那些含义的 samaya 一词也各不相同,应当这样理解。在一切处提取含义时,都应如此。

在这里,“如此”是用依格和业格的表达方式,指那些经藏与阿毗达摩中的内容。“在此”是指在律藏中,“否则”是用作格来说的。“绝对地”就是无有间断。所谓“性”,就是作用;用作用来表征另一种作用,就是“以性表征性”,比如月亮升起时,说“王子出生了”。关于“因为所依……”等:在阿毗达摩中,samaya 这个词适用于五种意义——时间、聚集、刹那、会合、因,不像在律藏中只用于时间。其中,时间和聚集这两种意义,适合以所依的方式来说明那里所说的触等诸法。而刹那、会合、因这三种意义,则适合以它们自身作为性来表征触等诸法之性的方式来说明。这是通过阐明的方式,来论证前面所说的含义。其中,在某个时间,或某个法聚作为所依时,善生起;就在那同一时间,或同一法聚中,触等存在。这是按“所依”义的解释。而在某个刹那,或会合,或因作为性而存在时,善生起;就在那同一刹那等作为性而存在时,触等存在。这是按“以性表征性”义的解释。应当这样理解。

在这里,“有”是指一首摄颂,它涵盖了前面所说的意义范围。“除了”是指在经藏和阿毗达摩中。“仅是言说上的差别”是指:只是根据说法方式的差异而有言辞上的不同,并不是意义上的差别。

“无差别”是指共通性而言。在“威仪路”等说法里,“路”是指通过一切根门而活动的运作处;由于没有脱离这个活动而另外存在的业,所以站立等就是威仪路,也就是住处。成为梵天者、成为最胜者,因为是以利他之心等而运作,所以慈等称为梵住。而其余那些广大的住法,由于以去除一切盖障等所成就的光明等意义,称为天住。因为慈等已经单独被归入梵住,所以这里没有把它们包括进来。只有圣者的住处,也就是果等至,称为圣住。

为了说明“根”这个词在“树下”等语中就是惯用义,又用另一个“根”字来限定,所以说“根根”,就像说“苦苦”一样(参见《分别论注》190)。因为贪等法与嗔根等心不共通,所以说“在不共因中”。

这里,“可能有”的意思是:在“韦朗加人”等段落里,也许会有某个人提出责难。“他的”则是指世尊的。那么,用两种方式叙述因缘,到底有什么作用呢?回答说:是为了显示行境的村落等。

疲劳就是疲倦;对自己身体的疲倦,是自我疲倦;对它一再地投入、反复地转起,就是自我疲倦的投入。由于与所依的欲乐对象之乐相结合而沉溺、投入,这是欲爱;它伴随着那些欲乐,或者沉溺于作为对象的乐而转起,所以称为沉溺欲乐之爱;对它一再地投入,就是沉溺欲乐的投入——在世间随物欲增长的状态。当它生起时,确实只是为了利益大众等目的而生起,这就是其中的连结。

为了说明“以见和戒的共同性而和合,所以叫僧团”这个意思,论师说了“见”等话。这里说的“见”,就是经里讲的:“这种见是圣的、能引导人出离的,能让实践它的人正确地灭尽苦,安住在这样一类见的共同性中。”这里说的“戒”,就是经里讲的:“那些戒没有破损……乃至……能导向定,安住在这样一类戒的共同性中。”由这种叫做共同性的和合、聚集,成为沙门团体,就是这个意思。或者,这里应该读作“以见戒共同性的聚集、和合”,意思是:由见和戒的共同性所形成的和合而聚集起来的沙门团体。因为这样读的话,从字面上讲更合理。“他的”,指的是大比丘僧团的。

“梵行”这个词里,“梵”指的是吠陀。吠陀按密咒梵行和仪轨梵行等分为三种。其中,梨俱吠陀等三部吠陀是密咒,是根本;其余那些则是附属的。所以这里只取根本的来说。“诵习咒语”,意思就是诵习梨俱吠陀等密咒典籍。梨俱吠陀等之所以被称为“咒语”,是因为它们应当秘密诵持。为了用两个例子说明前面所说的两层含义——“已除诸恶故为婆罗门”“已息诸恶故为沙门”——才说了“因为……”等话。也就是说,取了“因为已息诸恶,所以称为沙门”这句话,而说“以已息诸恶故,称为沙门”;至于“已除诸恶”,那是另一首偈颂里说的。“如实通达功德”,指如实通达的功德;“有所执著”,指有过失。

“以族姓故”这句话里,“守护者”就叫族姓;而这里的“牛”这个字,也表示名称和智慧。“以某种衰损”是指因为亲族衰损等某种衰损,意思是衰退。“从彼以后”就是“韦朗加人”等说法。“于如是情状陈述之义中用业格”是说:成为这样、这种样子,就叫“如是情状”;对它的陈述,就叫“如是情状之陈述”,这个意思就是“如是情状陈述义”。或者,“已成为、已生为如此这般的状态”这种说法的意思,就是“如是情状陈述义”,在这个意思上用业格,这就是它的含义。这里“高起”中的“abhi”这个词,因为显示“凌越而上起”的样子,所以是表明“如是情状陈述义”的词。由于和它相连,所以“彼尊乔达摩”这个业格语,虽然本身是属格的意思,但为了表明“如是情状陈述”,就说“于如是情状陈述义中”;正因如此,才说“意思是彼尊乔达摩”。

这里说的是:就像“善哉,提婆达多对母亲(行善)”这句话,因为和前缀 abhi 连用,在表达“如此状态”时用了业格;同样,这里“那位乔达摩尊者,有这样美好的称誉声传扬开来”,也是因为和前缀 abhi 连用,在表达“如此状态”时用了业格。因为在“善哉,提婆达多对母亲(行善)”这句话里,本来可以是“提婆达多在母亲这件事上,或者与母亲有关,是好的”,也就是说,本该用处格或属格;但因为和表示“如此状态”的 abhi 连用,就改成了业格。正如在这句话里,可以理解成“提婆达多在母亲这件事上、与母亲有关,达到了所说的那种状态”;同样,这里也可以理解成“与乔达摩尊者有关的称誉声,压过一切而传扬开来,达到了上升的状态”。其中,那边拿“提婆达多”来说,就像这里拿“称誉声”来说;那边说的“母亲”,就像这里说的“那位乔达摩尊者”;那边拿“善哉”来说,就像这里拿“传扬开来”来说,应当这样理解。“称誉声”就是“成为称誉的声音”;为了说明不只是这样,所以特别限定说“只是称誉”。由此,称誉就是赞叹;把宣扬它的声音叫作“称誉声”,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或者说是赞叹之声”。

这里说“那位世尊”时,“那位”是指大家都熟知的那个人:他圆满了三十种波罗蜜,摧毁了一切烦恼,震动了一万世界,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在世间极其出名,所以就说“那位世尊”。而“世尊”这个词,在这里是在称呼导师的名号,不是在称颂他的功德。但在后面其他地方,“世尊”就是用来称颂功德的。“由于这些和这些”——这句话是在说明,阿拉汉等每一个词,都是依据各自不同的众多功德聚集而使用的。

“极远又极远”:用两个词来表示极其遥远,因为极远本身就是远。“连同习气一起摧灭了诸烦恼”:这句话说明世尊的阿拉汉果与独觉佛等是不共的,因为他们没有断除习气。所谓习气,就是即使已经没有烦恼,却因为未能通达一切所知境等原因,导致身口意三门的运作有所欠缺的那种状态——就像长久戴着脚镣的人,即使脚镣已经解开,走路时仍会因为习惯性的蜷缩而受到障碍,这就是被脚镣所留下的状态。毕陵伽婆蹉等人有“贱民”之类的称呼,这应当被理解为习气。在此“ārakā”一词中,考虑到“ākāra”的短音以及“ka”音变为“ha”音,依照词源学的方式,应当理解“arahaṃ”一词的成立。同样,在下文中也应当依照适当的方式以词源学理解词的成立。“这轮回之轮”:这是连接。“福等”:以“等”字摄非福行与不动行。诸漏因为是无明等的因,所以是集,因此说“以漏集所成”。“漏集故无明集”这是所说的。异熟、所作、色法的分别,三有本身就是车,在那三有之车上。“轮回之轮”:如上所说的烦恼、业、异熟的集起。

诸蕴的次第,以及界与处;

持续不断流转的,就叫做“轮回”。

像这样说的时候,“轮回”之所以叫“轮”,是因为它像车轮一样不停地旋转;这个轮子的所有辐条都已被斩断——这就是句与句之间的关联。“由彼”指的是由世尊。“觉”就是智,这个智在这里成为清净明净的核心,所以叫“觉坛”。“尽业之智锋”说的是阿拉汉道智,为了表明它能斩断应当被斩断的、名为“行”的业,所以要知道这是用“尽业”这个特征来修饰它而说的。

像这样,先用几个支分说明了轮回之轮,再用其余支分——也就是作为果报的名色法——说明了三有之车,并说明了在这辆车上,轮回之轮的辐条是怎样被斩断的。现在,为了说明仅仅由全部十二缘起支构成、完全不带车喻的纯粹轮回之轮,以及斩断其辐条的种种不同方式,所以说了“或”等话。其中,“无始”就是随顺无始,意思是:无论怎样一路追溯,都找不到可知的起点。说“以无明为根本、以老死为终点”,这是把行等十支按辐条的意义合并成一个整体来说的。因为在缘起经文里,并没有说它们各各都以无明为根本、以老死为终点。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它们各各按各自的意义来说,也有以无明为根本,并以各自那种作为自相的刹那老死为终点。这样,它们各各作为辐条也就成立了。

这样,先用一切方式显示了轮回之轮本身,现在为了说明世尊是靠哪种智慧才得以斩断这轮回之轮的辐条,由于论母中说过“在把握缘的时候,慧就是法住智”,所以先以把握的方式,显示了在有的轮的各支分——无明等当中,缘以及缘所生法的运作方式。接着,又以归纳其含义的方式,依据《无碍解道》中“像这样,这个无明是因”等经文,如实显示了法住智本身;并且显示了这种智在无明等当中,按四种略说等方式展开的分别。此后,又用“像这样,世尊……”等经文,显示世尊以这种法住智,从一切方面通达了缘起;然后,为了用“又以这种法住智……”等经文显示世尊以这种智摧毁了轮回之轮的辐条,就在那里说了“在苦等当中无知,就是无明”等。其中,“三处”是指眼、耳、意三处。在“三触”等当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应当知道,由色爱等而分为六种爱身。

“天界成就”是指欲界善趣中的成就。“就在那里”是指正是以欲取为缘。“梵界成就”是指色界梵天的成就。因为三地诸法所缘的一切贪都属于烦恼欲,所以有爱也就是欲取,因此说“正是以欲取为缘而修习慈心”。在其余以取为根本的解说中,也就是以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为根本的解说中。这里解说的方式是这样的:在此,有人执取“没有他世,自我断灭”的见解,他以见取为缘,以身行恶行等;另一个人执取“在某个存在中自我断灭”的见解,为了投生到欲有、色有、无色有而造作种种善法等,这就是以见取为根本的解说;依照同样的方式,应当知道以我语取为根本的解说。又有人把“依戒清净、依仪轨清净”这种不清净的道执取为“清净道”,以戒禁取为缘,以身行恶行等,在一切存在中,应当知道这就是以戒禁取为根本的解说。

现在,为了说明能摧毁轮回之轮的法住智是如何把握无明等缘的,通过“在欲有中,无明是欲有中诸行的缘”等说法,已经显示了无明等的缘的状态和缘所生法的状态。为了以归结的方式显示这个智在无明等中的运作方式,就引用《无碍解道》的经文,以归结的方式显示,而说了“如是此”等话。不过在《清净道论注》中说:“现在,那位展示轮回之轮的人,通过‘在欲有中,无明是欲有中诸行的缘’等说法,显示了无明等的缘的状态和诸行等的缘所生状态;为了以归结的方式显示这个,引用了《无碍解道》的经文,以归结的方式显示而说‘如是此’等。”《萨罗他迪波尼》律藏复注中也写了同样的文句。但在这里,通过“在欲有中,无明”等说法,展示轮回之轮的人所说的无明等的缘与缘所生状态,并不是那样,因为无明作为轮毂、作为根本等已经在前面显示过了,而且后面也没有以轮相的作用来做归结。又说“而且,为了以归结的方式显示那缘与缘所生状态”,但在这里,并不是把缘与缘所生状态作为重点以归结的方式来显示,而是把依缘把握方式而起的法住智本身,以归结的方式显示了如前所说的缘把握的方式。正如这样说:“如是,此无明是因,诸行是因所生,这两者都是因所生——在缘的把握中的慧就是法住智。过去时也是如此。未来时也是如此:无明是因……法住智。”这里是以法住智本身作为重点来显示的。而“无明是因,诸行是因所生”等话,因为被称为“在缘的把握中的慧就是法住智”,所以是为了说明那个缘把握的方式而作为对象来说的,不是作为重点来说的。

这里的意思是:“如是”——按照刚才所说的方式,这无明是诸行的因,诸行则是由这个因而生起的。“此二者”——因为无明并不像外道所设想的神我、自在天等那样是无因的、恒常的、不变的,而是依据“由漏集起故无明集起”这一说法,它本身就是有因的、有为的、无常的,所以无明和诸行这两者都是因所生起的。“如是”——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在把握诸缘时生起的那种慧,因为它如实运行于诸法的安住,也就是因之中,所以称为法住智。

在这里,确实只是从阐明智的所缘这一角度,才说无明等是缘等状态,并不是把它们当作重点来说;这里真正作为重点来说的,就是智本身。因此,正是为了显示这个智把握缘的方式,前面才通过“在欲有中,无明……”等说法,讲述了无明等的缘等状态;在这里,也是以总结的方式把它收摄起来,并不是为了显示有轮。这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

在这里,如果还没有见到缘所生的诸法,就不可能见到诸因作为缘的状态。所以在《无碍解道》解说“缘把握智”时,说到“诸行是因所生的”,应当知道这也是在摄取缘所生的诸法。依照这个道理,也就是按照讲无明时所说的方式,应当以“诸行是因,识是因所生”等说法,把一直到生为止的所有句节都详细展开。

像这样,在《无碍解道》的巴利文中,先说明了法住智在无明等(缘起支)上生起的行相,现在为了说明这个智在那些缘上也能以其他行相生起,所以说了“在那里”等话。其中,“在那里”就是指在那些缘起支当中。“略说”在这里是指:无明等按因的共性或果的共性来归纳,就是略说、统摄、分类、集合的意思。这种略说从种类上分有两种,再按时间差别分成四种。“现在世”这个说法是顺着接下去的。爱、取、有被收进来,是因为它们和烦恼、业的共性,以及它们与烦恼、业不可分离。又因为无明等烦恼轮和果报法的法性相似,所以这里只说是业轮,因此说了“这五法”等话。在“果报法”等当中,虽然只有业所生的非色蕴才可以称为果报,但在名色等地方,因为无色法占主导、数量也多的缘故,连带有色的五果法也被说为“果报轮”。意思是:以果报为主的轮,或者果报多的轮。或者,这里应该把“果报”这个词看作“业所生”的同义词。以生、老死为名目来说,意思是:离开胜义法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生、老死,所以用它们作名目,也就是通过它们、以它们为门来说。“行相”的意思是被呈现、被显示,也就是无明等的自性,从这些缘的行相来说就是这个意思。应当看到:第一种是不断生起的因果连接,第二种是果因连接,第三种是因(再)生果的连接。

已经用种种方式说明了法住智在无明等法上生起的情形,现在,为了依照《无碍解道》的体系,说明世尊以这些方式以及一切未说到的方式通达了缘起,并且说明那个智就是“法住智”这个说法生起的根据,所以以总结的方式说了“iti bhagavā”等话。其中,“iti”是指向前面所说的那种情形,因此说了“四种略说”等。“以一切方式”是说:在这里,以“欲有中的无明是欲有中诸行的缘”等说法,通过这里已说的和未说的,以及《缘起分别》等(Vibh. 225 等)中出现的所有方式而通达。“taṃ”是指:世尊以那个智如此了知,那个智就是“taṃ”。“以已知之义”就是“以了知之义”。“以遍知之义”就是“以通达之义”。

现在,这个法住智已经连同把握缘的行相差别被详细开示出来了。为了说明它在杀敌(断除烦恼)上的作用,所以说了“以此法住智”等话。其中,“以法住智杀敌”是前后关联。怎么杀呢?说了“那些法”等。意思是:用那个法住智如实了知无明等那些法,把它当作大金刚智的武器;然后以那强力观智为武器而生起厌离,再以圣道为武器离染、解脱,从而杀敌。因为圣道智从作用上说,从通达集谛等来说,也被称为“法住智”。

“我以每一个住处,逐一供养每一个法蕴。”这种供养虽然是依着法蕴而进行的,但因为它是出于对世尊的敬爱而生起,又因为世尊以舍利塔等纪念物为庄严,所以它本身就是对世尊的供养。因此经文说“以世尊为对象”等等。“那位牟尼是烦恼的敌人”这一句里,有随韵音省略的现象,意思是:因为已经断除了烦恼之敌。“是缘等的应供者”这一句里,也应当看到有随韵音省略的现象。

“正自觉者”这个词里,“saṃ”这个音有“自己”的意思,所以经文说“亲自”,意思是没有人能引导他。“一切法”这个词,因为并没有限定在某个特定范围内,所以能够成立。如果没有限定范围,那么所认知的对象就被理解为没有范围限制,就像“受戒者不布施”这个例子一样。这样一来,因为不依赖特殊含义,就应该知道“佛陀”这个词本身只成立在作者自己身上,不需要用动作语来表达。在这里,从字面上只能得到“因为正确、亲自觉悟,所以是正自觉者”这一点;而“一切法”则是按意义所能得到的来理解,因为觉悟的作用不能没有对象。“应证知”是指应当以无常等特相、用世间和出世间的殊胜智慧去了知的四谛法。“应遍知”是指以无常等去限定、了知的苦圣谛。“应断”是指集谛。“应作证”是指灭谛。这里用复数来说,是考虑到“有余依”等依同义词所安立的不同类别。

在“应证知”这句偈颂里,只要把应断的集谛和应修的道谛这些因法包含进来,它们果上的苦谛和灭谛也就随之成立了。所以应当知道,“应遍知”和“已遍知”、“应作证”和“已作证”在这里也都被含摄在内。因此说“所以我是觉者”。意思是:因为四谛都已为我所觉悟,所以一切应知之法我都已觉知、都已证知。

渴爱以种种不同的对象和种种追求的方式生起,所以它是苦之所以千差万别的根本原因,因此说“以根本因的方式”。两者,是指眼和眼的集起。“不转起”是指不转起的因相,并不是仅仅什么都不存在的虚无状态。由于它本身包含状态、有缘等种种差别,所以一切都已总摄在内。“了知灭”是指通过亲证现观而通达灭。逐句择取,就是依照“眼、眼的集起”等一项一项分别择取,并不只是从苦谛等共相来说,这是这里的意旨。为了显示渴爱也因摄在行苦之中而应当被遍知,所以说了“六渴爱身”,以表明它属于苦谛。然而,在某个生命体当中生起、能令该生命体生起的前世所成的渴爱,作为它的根本因,应当执取为集谛。遍处,是指以遍为所缘的禅那。三十二行相,是指头发等以及以它们为所缘的禅那。九有,就是欲有等三种、有想有等三种、一蕴有等三种,合起来共九有。四禅,是指不分别所缘的差异、仅从一般意义上说的四禅。异熟和唯作也应当随各处情况适宜地视为已总摄在内。在这里应当知道,善法是以渴爱为亲依止而令其生起的;而唯作法,则是以渴爱作为该生命体的因。顺应的,这里无明是苦谛,令它生起的前世渴爱与诸漏是集谛,应当这样配合理解。而在行等当中,则只应以无明等作为集谛来配合。因此。

“明”是指让自己的领域被清楚知道,所以叫明。“具足故”是指具备、拥有,或者圆满的意思。“此处”是指在《庵婆咤经》里。“意所成神通”在这里,因为经中说“比丘从这个身体变化出另一个身体”,所以是依身内禅那之意,让另一个身体生起的方式而运作的,这叫作意所成神通;从实质上说,它就是与禅那相应的慧。“七正法”是指信、惭、愧、多闻、精进、念、慧。“走向不死之方”是指想要超越苦的人应当见到它,所以走向不死,也就是走向涅槃这个方向;这里也显示出,诸行因为具备三学所摄的圣道性,所以是求解脱涅槃的人必定希求的。现在为了显示他的明行具足是声闻等所不共的,所以说“其中,明具足”等等。其中,依漏尽明而成就一切知性,依包含在作为行法的诸禅中的大悲定而成就大悲性,所以说“明……大悲性”。“如同彼”这里的“如”只是虚词,意思是:就像其他明行具足的佛陀也这样教导,这位也是如此。因此,就是以此远离恶、导向善。“自苦等”中的“等”字,包含了苦他、苦自他两者。“不染着于诸有、不再来”是指:因为已断除的不会再产生,所以不再回来。

这里说的“其中”,是指在与应成就的适当言语说示相关的语境中,这是一个依处格用法。“非实”,就是非真实之事。“不真”,是它的另一种说法。“伴随不利”,就是带有离间等过失。“善说故”,是因为言辞美妙;“说”就是言说,也就是讲话,这是它的意思。有美妙言辞之语,本来应该说成“善说”,但按照语法规则,把 da 变成 ta,所以说成“善逝”。

“自性”是指苦的自性。“世间”是指蕴等世间。为了说明前面所说的义理,世尊依经说“其中”等语。这里的“其中”,是指在被称为世间边的涅槃之中。“彼”就是世间的尽头——我不是说,可以靠身体在器世间行走而了知、而证得,应当这样理解上下文。这段话也是因为罗希陀天子问的是:能否靠身体行走而到达世间边,所以才这样说。所谓“没有到达世间边”,是就蕴等世间而说的。

难道我要用脚步走遍整个空间世界来给你看吗?我是说,对于那些以智慧前往有限之处的人,我才能指示。为了说明这一点,世尊说了“复次”等话。其中,“在仅一寻的躯体中”指的是身体,以此显示色蕴。“有想”是以想为代表,指受、想、行这三蕴。“有识”指识蕴。“世间”指蕴等世间,意思是苦。“世间灭”指通过涅槃使世间灭尽,或者就是指涅槃本身。涅槃虽然对某些人来说并非他们的境界,但因为是灭尽的原因,从近似的角度说,似乎依赖于他们而存在,所以说“在仅一寻的躯体中,我也施设世间灭”,就像“眼在世间是可爱、可意之色,那里这渴爱若灭则灭”等经文中那样。“何时”指某个时候。“未达”指未以最上道证得。因此,因为以行走无法到达它,所以。“确实”只是语气词,或者表示决定之义。“世间解”指从自性等方面了知蕴等。“四谛法”因现观故为“已证”,或者意思是“已灭尽烦恼”。“不希望”指不希求,因为不再受生的缘故。

像这样从简略的角度显示了世间之后,现在为了从详细的角度显示它,又说了“还有,三种世间”等话。其中,有情世间就是与根相连的诸蕴的聚集和相续。它因为对色等事物执著为有情,所以叫“有情”;又因为业、烦恼以及它们的果报在这里面,所以叫“世间”。器世间就是与根不相连的时节所生色的聚集和相续。它因为是有情诸行的依托处,所以叫“处所”;又因为它的依托处和所依托的东西在这里面,所以叫“世间”。而与根相连和与根不相连的一切取蕴,因为依缘而造作、因为会坏灭,所以叫“行世间”。能带来自己的果,所以叫食,也就是缘。依它而住立是它的本性,生起之后直到坏灭都在运转是它的本性,所以叫食住立者,也就是一切有为法。说到“一切有情”,也是因为随顺所化众生的根机、以人为施设的立足点来教导,所以实际上取的是诸行。

日月运行到哪里,就表示日月转动、运行在多大的范围内。照耀,是指它们照耀的原因、发光的原因,这里用的是表示原因的从格。照亮诸方,是说黑暗消失后,一切方向都显现出来。或者,诸方是受格复数。因此,意思是:正在照耀的日月,照亮多少方向。千重世界,就是以那么大的范围,有千种形态的器世间,意思是千个轮围世界。此处,就是在千个轮围世界中。自在,是说被称为神通的自在力在运作。

“那也是”,指的是三种世间。“对此”,是说世尊以这种方式完全了知了行世间,这样连接起来。“一种世间”: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依缘而起、随缘而转,以这个共同性来说,行世间就是一种、一类;其余几种也照这样类推。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只有世间法才被称为世间,因为出世间法并不是应当被遍知的。作为执取对象的诸蕴,就是取蕴。“七识住”,指的是以各种方式生起的众生类:身异想异、身异想一、身一想异、身一想一,再加上下面的三种无色处。这七类众生,识就安住在这里,所以叫识住。其中,身体各不相同的,叫身异;想各不相同的,叫想异。这里是以想为代表,实际指的是结生识,其余几种也照这样理解。

在这里,所有人类和六欲界天人都叫“身异想异”。因为他们的身体彼此不同,所以叫“身异”;结生识的想有九种不同,所以叫“想异”。初禅三地里的梵众天等梵类诸天,以及四恶趣里的众生,叫“身异想一”。其中,梵众天等三者的身体彼此不同,但结生识的想因为初禅果报的缘故,是同一个;恶趣众生也是这样,不过他们所有人的结生识的想都是不善果报的无因想。第二禅地的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叫“身一想异”。因为他们所有人的身体都是同一个量度,但结生识的想因为第二禅和第三禅果报的缘故而有不同。第三禅地里的少净天等三天,第四禅地里除去无想有情之外的广果天,以及五净居天,这九地里的众生,叫“身一想一”。不过,不能因为光明的差异就认为身体有差异,只有因为形态的差异才认为身体有差异。无想有情因为没有识,所以不算在识住之数里。非想非非想处则因为想极其微细,识也极其微细,既不能说有识也不能说无识,所以不算在具有明显识作用的识住里。因此,只取了其余的空无边处等三个无色界。应当知道,加上这三个,就构成了这七识住。

八种世间法,就是得、失、誉、毁、讥、称、乐、苦。这八种因为是世间的本性,所以叫世间法。不过这里应当知道,由得、失等条件所生起的贪著和抗拒,也用“得”等词来表达。九有情居,就是前面说的七识住,再加上无想有情和第四无色界,合起来叫“九有情居”。有情居住在那里,所以叫有情居,也就是有情类;从义理上说,应当知道这里是以行于世间的方式,来统摄这样转起的众生类。十处,就是除去法处和意处的十处。

在这里,对于三有,是依观察其中的滋味,而只以“世间”这个说法来讲三种受;同样地,依观察缘,而只讲四种食;依观察执取我的相,而只讲六内处;依观察粗想的有,而只讲七识住;依观察随喜与违逆,或者说八世间法;依观察粗显的处,而只讲十处为世间。只要含摄了这些,那么,在义理上,依止于它们、与它们相系属、以它们为所缘的一切三界名色法,就已经被含摄了。而其余那些从“一种”等分类来说的,则应知道,是依它们各自的自性而被含摄的。

在“他了知心性向”等语句中,心一再地靠向并停留在那里,这就是心性向。即使心在其他所缘上生起活动,它也会以自身的本性进入并停留在那个地方,这就是心性向。它有两种:轮转的心性向和还灭的心性向。其中,轮转的心性向又因为常见和断见而分为两种。还灭的心性向则因为被称为观智的随顺忍,以及被称为道智的如实智,而分为两种。正如所说的:

常见与断见,以及随顺忍;

如实了知的那个智,这就叫做意乐。

世尊对众生这两种意乐,在他们还没有生起的那个刹那就已经全部了知。随眠,就是欲贪随眠等七种随眠。行,在释义里说的是“善行、恶行”。或者也可以说,行就是行为,指贪等六种根本行为,由于交往和聚集而变成许多种。志趣,就是心的倾向,是心在各种地方随喜好而倾向,它有两种:低劣的志趣和殊胜的志趣。靠它去亲近破戒等低劣志趣的人,就是低劣的志趣;靠它去亲近殊胜志趣的人,就是殊胜的志趣。世尊对这两种志趣都以一切方式了知。贪等尘垢少,就是少尘垢者,他们没有随眠的贪等过失;贪等过失增盛,就是多尘垢者。具备作为亲依止的锐利信等根,或具备迟钝的信等根,就是利根和钝根。应当知道,具备前面所说的意乐等善或不善,就是善行相和恶行相。容易让人进入正性决定,就是容易教化的;与此相反,就是难以教化的。具备证悟道果的亲依止,就是堪能者;与此相反,就是不堪能者。应当知道,像这样通过了知众生相续中的种种法,也就了知了众生世间,因为离开法并没有独立的众生。

一个轮围……中间省略……以及五十由旬,这里“有”是剩下的部分。就周长来说,所说的量度是剩下的部分。轮围的整个圆周是三十六万……中间省略……还有一百,应当这样连接起来。其中:在轮围里,有二十万又四那由他由旬,也就是所谓“这大地”有这么厚、这么大的量,应当这样连接。其中,“这么大”应当看作是对动作的修饰。承载的水以这么大、这么大的量而安住,应当这样连接。在这里:就是在轮围里。沉入和高出,就是既沉入又高出。大,就是巨大。由旬的百是高,雪山是五,也就是高五百由旬,这是它的高度。树干周围三乘五由旬,就是十五由旬大小的干围。名为树者:就是名为树的阎浮树,应当这样连接。从一切方面,就是从一切部分,长和宽各一百由旬,这是它的宽度,这就是意思。以它的威力:就是以它巨大、劫住等等这样的力量。围绕那一切,世界界安立:就是围绕前面所说的一切,轮围石环安立,这叫作一个世界界,这是意思,说ma音是为了连声。或者这样连接:围绕那一切世界界,这个轮围石环安立,应当这样理解。

其中,即在那世界界中。三十三天宫,就是三十三天城。阿修罗宫,就是阿修罗城。阿鼻大地狱同样是一万由旬,不过它位于四道铁壁之间,长宽各一百由旬,四周连同十六个近边地狱合起来,说为一万由旬,应当这样理解。在其间,即那些轮围之间。因为存在于诸世界、诸轮围之间的空隙中,所以叫世界中间。就像三辆车的车轮或三片叶子靠近摆放时,中间出现的空隙那样,在每三个轮围之间,各有一个世界中间地狱,量八千由旬,是寒地狱,由众生的不善异熟所生。无边,即横向在八个方向上,轮围如同虚空一样无边无际。但上方和下方则是有边的。以无边的佛智,这里应当知道:因为具有通达无量所知的能力,所以智称为“无边”。

“自己”这个词,是属格用来表达主格的含义,意思就是“从自己”。整句的关联是“以功德比自己更殊胜”,这里用“更”字,是为了解释“无上”这个词的含义,并不是真的存在某个更殊胜的人。因为在这个连同天界在内的世间里,连跟如来相似的人都找不到,何况是跟他相等的人?所以经文说“以戒德等也无人能及”等等。其中,跟无与伦比的正自觉者相等,就叫“无等等”;没有任何人能跟他相比,就叫“无譬”。其余几个词也是同样的道理。这里“譬”只是比喻的意思,“似譬”就是相像、对应。应当理解为:以对立面而安立的“比拟之人”。“自己”,就是从自己来说。“人应调”等词中,应当被调伏的人就是“应调”,本来应该说“应调人”,但把修饰语放在后面,所以说成“人应调”。这里说“人”,是以最殊胜的情况来说的,因为女人也是应当被调伏的。通过去除嗔恚之毒,使他们成为无害的人。“义句”,就是能显示意义的句子,意思是语句。以一句话就显示出导师作为调御丈夫的功德不共于他人,所以说“世尊”等等。“八方”,指八种等至。“无著”,就是因为达到了自在,所以能无碍而行。

“现法”是指眼前可见的自身存在,致力于此的,就叫“现法者”,意思是此世的利益。因为业和烦恼而应当前往、应当去到的地方,就是“来世”,也就是他世;致力于那里的,就叫“来世者”,意思是他世的利益。最上、最殊胜的利益,就是“第一义”,也就是涅槃。与利益一起行进的,叫“商队”,就是带着货物本钱、为了经商而前往他国的一群人。拥有这个商队的,就是“商主”,也就是商队的首领。这是依照词源规则作出的解释。世尊就像(商主一样),所以说“商主,世尊是商队首领”。现在为了依照尼提沙经典的次第来说明这个义理,所以说“如商队首领”等。其中,“于商队”指在商队众人之中。他们在这里让人渡过什么水,因此叫“荒野”,即没有水的林野地方。被盗贼等占据的林野地方,也因难以行走之义,由于与那相似,而通称为“荒野”。所以通泛地说“让人渡过荒野”之后,为了详细解释它,就说“盗贼荒野”等。

“世尊”一词,是从世尊那里(而来)的属格用法,意思是“从世尊那里听闻佛法”。就像“从和尚学习”这种说法一样,也可以理解为“在世尊近旁”。所谓“在声音中取了相”,意思是:由于过去诸佛出世时听闻正法所养成的串习,他在声音中把握到了这样的特征——“这就是法”。正是靠着过去的串习,像这类畜生——比如蝙蝠等——才会对闻法等生起净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切畜生也都应该能同样生起净信了。假如真能生起,那么当世尊在无边的轮围世界中,能够在同一刹那以神通变化让一切众生都听闻佛法时,一切众生早就应该获得解脱了。然而,只有那些天人、人类、龙、金翅鸟等,本性就具备“业自作智”等素质的有情,即使先前没有近依止,也能通过听闻世尊的正法等,首先生起成为离转依止的净信;其他的则不能。应当这样理解。关于“哎呀,我也名叫……”,应当知道:只要观察“我从哪里生到这里”,从而知道自己是蛙身——仅仅“哎呀,我也名叫……”这一声惊叹本身就已经成立了,所以没有另外说出来。所谓“燃烧”,就是猛烈燃烧、闪闪发光。在“我是蛙”这首偈颂中,“在水中”是表明它出生的地方,这样就排除了它是旱地之蛙的可能。对于那些虽然生在水中、却像龟等一样也有陆地活动范围的,为了排除这种情况,所以说了“水行境”,意思是在水中游走。

依解脱边际智来说:这里,能从一切烦恼中彻底解脱,所以叫解脱,也就是最高的道;那个道的终点,就是最高的果;安住在那里,就是解脱边际,它和一切知智一起,也就是全部的佛智。现在,为了说明正等觉这个词和佛陀这个词的差别,所以说了“或者因为……”等话。因为用正等觉这个词,说的是导师在证悟智慧方面的力量;而用佛陀这个词,则也说了他在教说智慧方面的力量,所以说“也令其他众生觉悟”等话。

“功德殊胜、众生中最上、应受尊重之词”说的是:对那位具足戒等一切功德、因此成为一切众生中最上者、最值得尊重的尊者,出于尊重而说的这个词,就是“世尊”。“最胜”是指表达最胜的词,因为它与最胜的功德相伴。或者,“被说”就是词,也就是义,其义为“最胜”。“最上”在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具足尊重”中,尊重的状态就是尊重,或者因为具足尊重的功德而作的尊重就是尊重;由于具有与声闻等不共的、重大的尊重,所以是“具足尊重”。或者也可以这样搭配:因为他是世间一切众生的导师,所以是“尊”,并且因此具足尊重。

依状态而被了知,就是“依状态者”。同样,依特征而被了知,就是“依特征者”。从相状而来的,就是“从相状者”。不管什么相状,仅凭言说方式、不加考虑而说出的,就是“无因缘而生”,因此说“不考虑词义”。随自己的意愿而说出的,就是“随意者”。在这里,外在的棍杖等是特征,内在的三明等是相状。或者,多数人所见、容易看到的是特征,与此相反的则是相状,应当这样理解。所谓“亲证施设”,就是以亲证一切法为因的施设。或者,“亲证施设”就是依现量而成立的施设。因为这种施设是以那些功德为因的,而那些功德是导师现量亲证的,所以就像那些功德一样,这种施设也被称为“亲证”的,并不是对他人而言,只是随顺世俗言说而已,这是它的意趣。所谓“以功德为因的相状名称”,是指以那些作为因相的功德,这个名称就成了相状性的。说“他们说”,是因为法将(舍利弗)地位尊贵,所以用复数来说;或者是就结集者所作的传述而说。

拥有自在等种种“bhaga”(福分)的人,就是“bhagī”。他以戒行亲近、奉侍道果等圣者功德,以及林野等远离之处,所以叫“bhajī”。他是衣钵等资具之利、以及戒等功德的分享者和继承者,这就是这个词的意思。他用分别说、详说等方式把法宝分别开示出来,所以叫“vibhattavā”(分别说者)。他把贪等恶法破坏掉了,所以称为“bhagavā”(世尊)——这个道理在各处都是这样联系起来的。因为他在世间被尊为“bhagavā”,所以经文说“garū”(尊贵者);因为他尊贵,所以也就是“bhagavā”,这是意思所在。拥有那些被称为波罗蜜的“bhagya”(福德)的人,就是“bhagyavā”。以多种方式——也就是通过身修习等种种修习次第——他善加修习,所以叫“subhāvitattano”(善修习自性者);这里的“attano”是反身代词,意思是他的本性已善加修习。他已经到达诸有的尽头——涅槃,所以叫“bhavantago”(到有尽头者)。各处“bhagavā”这个词的构词成立,应当只按词源学的方法来理解。

现在,为了把“bhagī bhajī”这句释义偈颂里用九个词说明的意思,和“bhagyavā”这句偈颂里用六个词概括的意思,连同词的形成、释义搭配方式的种种差别一起展示出来,所以说了“然而这是另一种方法”等话。其中,在“音变”(vaṇṇavipariyaya)这个词里,“iti”这个字表示“等等”的意思,因此它涵盖了三种情况:音变、音删、以及与词根义相结合。所谓“依音韵方法”,就是依音韵规则来说。因为“pisodara”等词属于不规则类,所以说了“取pisodara等插入规则”。插入本身就是一种规则,因为被归入那一类就是插入。“bhagya”的意思是善巧。

贪等四种,是单独算的;无惭等,则是成对算的。像“他骂过我”这类念头反复生起,使心被愤怒蒙蔽,这就是愤恨。抹掉别人先前对自己做过的好事,这种心态叫覆。跟多闻的人等硬要争个高下,把自己摆到跟对方一样的位置,这叫攀比。掩盖自己确实存在的过失,这叫谄。宣扬自己根本没有的优点,这叫诳。对应该尊敬的人还顽固不化、不肯低头,这叫骄。以压过别人为特征,这叫狂。靠出身等抬高自己,这是慢。极度抬高自己,这是过慢。靠出身等而陶醉,那种状态就是慢,也叫沉醉。这有二十七种。在种种欲乐上放任自心,这叫放逸。身恶行等,是三种恶行。依渴爱和邪见而起的恶行,是三种杂染。贪、嗔、痴就是垢。它们以及身恶行等,是三种违逆。欲想、害想、嗔想,叫三种想。它们也就是寻。渴爱、邪见、慢,是戏论。把不净执为净、把苦执为乐、把无常执为常、把无我执为我,这四种颠倒。欲等是邪行。对衣等资具生贪,是四种渴爱之取。对佛、法、僧、学处有疑惑,对同梵行者有愤怒,是五种心秽。在欲、身、色上还没有离贪,吃饱了就耽著睡眠等快乐,以及为了投生到某个天界而修梵行,这是五种心缚。对色的欢喜等,是五种欢喜。嗔、覆、嫉、诳、恶欲、邪欲、见取,是六种诤根。色渴爱等,是六种渴爱身。邪见等,是八道支的反面,即种种邪性。缘于渴爱而有追求,缘于追求而有获得,缘于获得而有决断,缘于决断而有欲贪,缘于欲贪而有执著,缘于执著而有占有,缘于占有而有悭吝,缘于悭吝而有守护,由于守护而拿起刀杖等,生起种种不善聚——这就是九种以渴爱为根本的法。杀生等,是十种不善业道。四种常见、同样四种部分常见、无边论、诡辩、两种无因论、十六种有想论、八种无想论、八种非想非非想论、七种断灭论、五种现法涅槃论——这些是六十二种邪见。色渴爱等六种渴爱,每一种又分为欲渴爱、有渴爱、无有渴爱,就成了十八种;再按在内在和外在的色等上生起,就成了三十六种;再按过去、未来、现在三时来分,就成了八种一百零八种渴爱行。把“差别”这个词分别搭配上去,用“贪的差别”等来组合。所谓“一切热恼的十万烦恼”,是指一切众生中名为热恼、能令热恼的烦恼,数量众多,有十万之多;按所缘等和生起方式等来分,应当知道它们有这样的差别。关联起来就是:他摧毁了五种魔。所谓“诸危险”,就是种种灾祸。

像这样,把“bhagyavā”和“bhaggavā”这两个词的含义分别解释之后,现在为了显示这两个词所包含的意义,所以说了“以具有bhagyavantā故”等话。其中,“具足百福相之特征者”,就是指具足由无数百种福所生的大士相——也就是世尊。所谓“于自心自在”,就是指对于不净等所缘,生起“非不净想”等,以及通过心定,使自己的心达到自主状态。在“小、轻”等中,用“等”这个字,把大、到达、极至、威势、如意、至终这六个也一并包括了。其中,使身体变得微小,是小;因为能以脚行走于虚空等,具备这种能力而轻快,是轻;使身体变得巨大,是大;到达所喜欢的地方,是到达;通过决意等使所愿成就,是极至;自己能够自主,是威势;在神变方面能够自主,是如意;无论是行走于虚空,还是做其他什么事,在任何地方都能达到究竟,是至终——也有人说这是“如见童子形等”。“一切肢分的光辉”,就是一切肢分的庄严。“成就”一词随顺而说。容易成办的是当时所愿,难成办的是经过长时间才能实现的菩提等。因为具有“bhaga”,所以是bhagavā——这是依照文法论的方式成立的。其余一切,也应当知道是依照文法论的方式成立的。

在“压迫之义、有为之义、烧恼之义、变坏之义”等当中,应当把“义”这个词分别与每一项搭配,说成“压迫之义”“有为之义”等等。其中,以自身的本性来说,以压迫为特征的,就是苦。它的那个“义”本身就是压迫,所以叫做“压迫之义”,这就是它的自性。又因为它是被它的集所造作的,所以通过见集,就显出“有为之义”。又因为道能断除烦恼的烧恼,所以极为清凉,因此通过见道,依它与烧恼相对立,就显出“烧恼之义”。而通过见不变坏的灭,就显出“变坏之义”。对于同一个自性法,由于从它自身的自性来说,以及从它排除其余三谛来说,可以这样分别安立,所以说有四种义。至于集,由于是堆积而成,所以它的自性就是“积集之义”;通过见苦,就显出“因缘之义”。通过见离系的灭,就显出“系缚之义”。通过见作为出离的道,就显出“障碍之义”。

灭的自性就是“出离义”,通过观见集,就显出“远离义”。通过观见有为的道,就显出“无为义”;或者通过观见属于所缘境的、会死的苦,就显出“不死义”。道的自性就是“出离义”,通过观见集,就显出“这正是苦的因”这个“因义”——为了达到涅槃,这正是因,所以叫“因义”;通过观见极微细的灭,就显出“就在这里观见”的“见义”;通过观见更殊胜的苦,就显出“增上义”。这些就被称为压迫等十六种行相。

远离诸欲,就是身体远离。远离诸盖等而证得的八种等至,就是心远离。所谓“执取”,是指众生在此执取各自果报的所依,也就是五欲功德所摄的欲蕴、烦恼和行作。远离这四种执取的涅槃,就叫作执取远离。

通过无我随观所获得的圣道,以及通过苦随观和无常随观所获得的圣道,按照它们生起的顺序,依次获得空解脱、无愿解脱、无相解脱这三种名称。因为这种解脱确实是从烦恼中脱离出来的,所以就叫作“解脱”。

就像在世间,人们从每个词里各取一个音节,拼成“mekhalā”(腰带)这个说法一样,这里也是如此,这就是它的意思。“Mehanassa”指的是隐秘部位。“Khassa”指的是空间。

在“与诸天一起”等说法中,“与诸天一起存在”就是“有诸天的世间”。应当这样理解它与“那个有诸天的……”等语句的连接。“以有诸天这个词”是指:以作为“有诸天”一词的修饰成分而存在的“诸天”一词。因为“诸天”也包含在“有诸天”这个词里面,所以这是用部分来代替整体的借代说法。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会取“诸天所殊胜的世间”,五欲界天就不会被包含进来,上面也是如此。以“有魔”这个词,通过“魔”这个音,也包含了与魔共处的所有他化自在天,所以说“包含第六欲界天”。“梵类诸天”是指初禅地的天众。以他们为首,直到无色界为止的诸梵天,对这些梵天的包含,就是包含梵类诸天等梵天。因为“世间”一词也通用于器世间等,所以这里只取有情世间所特有的“生类”来包含,因此说“以生类一词包含有情世间”。以“有诸天”等词包含了化生天,以“有沙门”一词包含了清净殊胜天,所以说“以有诸天有人一词,包含假名天和其余的人”。其中,假名天就是国王,其余的人就是假名天、沙门、婆罗门以外的人。因为有情世间所特有的“生类”一词已被单独取出,所以“有诸天的世间”这里的“世间”一词只限定为器世间,因此说“以三个词指器世间”。这也是根据“有诸天”等三个词所表达的主要含义来说的。但这里应当知道,作为器世间的修饰语,也包含了诸天、魔等有情世间,因为从能力上可以推知,就像“带着儿子一起来”等说法中,儿子等也被包含在内一样。在这个解释方式中,应当把“有诸天、有魔、有梵、器世间、有沙门婆罗门、有诸天有人、生类”这些词用“以及”连接起来理解。而且在这里,通过取器世间和有情世间,以这两者为施设基础的行世间,也因不离这两者而被取到了,应当这样理解。不过另有一些人说:“以‘有诸天’等五个词,只是把有情世间用它自身所含的诸天等修饰成分加以限定后取出来;取了它,也就取到了它所依住的器世间,以及以这两者为施设对象的行世间。”他们认为,“生类”这个词应当作为“世间”一词的修饰语,然后连接为“有诸天的生类世间……有诸天有人的生类世间”。

无色界世间已经被包含在内,因为剩下的部分由其他词句涵盖。通过“魔”的包含,那些以魔为首的众生以及与之相似的化生天众也被纳入,所以说“六欲界天世间”。在刹帝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沙门众、四大王天众、三十三天众、魔众、梵天众这八众当中,四大王天众等四众已经被“有天”等词句所涵盖,因此这里用“有沙门、婆罗门”来指沙门众和婆罗门众,用“有天、有人”来指刹帝利众和居士众,所以说“依四众而说”。与此相关联的是“人世间已被包含”。其中,“人世间”指人群,因此说“或者其余一切有情世间”。

为了说明另一种解释方式,他说:“或者与假名天一起的人世间。”用“天”这个词包含了假名天,用“沙门、婆罗门、人”这些词包含了其余的人。这样一来,在两种解释方式中,都是用“人”这个词来限定“生类”这个词,构成“人这类众生”“人类众生”,然后它又与天一起存在,所以叫“有天”,即“生类”。它既“有天”又是“人”,所以叫“有天有人”,也就是那个“有天有人的生类”。再者,为了让它成为“有沙门、婆罗门”的,应当这样分析词义:要让“生类”这个词只指人,否则单指人就无法成立,因为一切人都已经被作为限定成分涵盖进去了,不存在任何作为其他词义的人。现在,为了表明用“生类”这个词也能把其余的龙等有情包含进来,他说:“或者其余一切有情世间。”在这里也应当这样连接理解:依四众来说的其余一切有情世间,或者与假名天和人一起的其余一切有情世间。

到这一步,已经按部分把握了世间、说明了由旬,现在要用每一个词、无遗漏地把握一切世间,从这个角度说明每一个限定语各自都能产生效果,所以说“而且在这里”等话。“以最上为量”:名声这个词,通过作为它自身一部分的“有天”这个词,让听到的人自己知道,它属于最上的、归入天趣的、有限定的、可认知的范围,这样它就传扬开来,应当这样连接理解。“随顺次第”是指义和词的随顺次第,也就是认知的次第,这是它的含义。

“Abhiññā”这个词,因为删去了ya字母,所以称作“abhiññāyā”。所谓“普贤性”,就是一切部分都善美。“教法”是指能开示行道与证道之教的教理法。由于佛陀的善觉性,这三句是就法的因、自性、果来说的;同样,“依怙所生”等三句也是这样。中间两组三句应当知道是只就果来说的。“事净”是指听闻法之后依照所闻而修行的人们,他们以善行道为本质的事净。

现在,世尊在宣说初善等行相的法时,为听众开示了教梵行和道梵行。为了表明“梵行”这个词是带着“有义”等词作为修饰语来说的,而不是修饰“法”这个词,并且想通过这个角度从多方面阐明它的含义,所以说了“有义、有文”等开头的话。其中,三学和全部经教法称为教梵行。因为世尊说法时,就像开示戒等一样,也开示能说明它们的经教法,这是因为教理法具备声义总聚的缘故。“随宜”就是如其所应。含摄三学的教梵行和道梵行,因为具足义利而成为义成就,又因为具足应当次第证得的殊胜义利,所以与义、与目的相应而行,因此只是“有义”,而不是“有文”。而称为经教法的教梵行,则依前面所说的义而“有义”且“有文”。即使吉罗多等蛮族语言也有义有文,但为了简别殊胜的义与文的结合,就像说“有手、提婆达多、有耳”那样,所以说“有义、有文”,并解释道:“由义成就而为有义,由文成就而为有文”。其中,听闻某个义之后如理而行能到达一切苦的灭尽,这样的成就名为义成就,就是义具足的意思。文成就,就是具备松音、紧音等文句圆满的摩揭陀自性语,能将甚深义显了示出的能力,就是文句具足的意思。

现在,为了也按照《指导论》的方法(《指导论》第4品第12句)来显示义理,所以说了“略示”等话。其中,从简略的角度说,令知、令显现,就是“略示”,这个意思应当从业成就的角度来看待,其余几个词也是这样。第一,“说”就是“开示”。这两者都是被称为总说义语的广说之词。已经说过一次又再说,就是“开显”和“分别”。这两者都是详说义语。对已开显的作更广的说明,对已分别的以各种方式令知,就是“显了”和“施设”。这两者都是被称为复详说义语的广说之词。由于与义句相应,就是说前面所说的六个词,因为教理中分析义理的缘故而成为义句,由于与它们共俱、与义藏相应的缘故,这就是意思。在未完结的词中,处于开头或中间的音,就是字母,单一字母或词也是字母。带语尾的词是句。能显了句所诠之义的就是文,即语句。对已说之义以多种方式作分别,名为行相。对行相所诠者作词源解释,就是词解。词解之义的广说,就是详释。或者,依照“以字母略示,以句开示,以文开显,以行相分别,以词解显了,以详释施设”这一说法,称为略示、开示的总说义能诠之语,名为字母与句;称为开显、分别的详说义能诠之语,名为文与行相;称为显了、施设的复详说义能诠之语,名为词解与详释。由于这些的成就,所以是“有文”的意思。

在“义甚深”等说法里,“义”指的是经教里的义理,或者指因和果。“法”指的是经教,或者指因。“开示”指的是按照法来说法。“通达”指的是对前面说的义等能够没有颠倒地理解。不过这些义等,就像大海对兔子之类一样,对智慧迟钝的人来说很难深入、也难以立足,所以说是甚深。其中,通达也是依靠义、和义同类的,所以说“由义甚深和通达甚深而是有义的”。法和开示虽然也依靠义,但它们本身就是文句的形态,所以说“由法甚深和开示甚深而是有文的”。在前面说的义等当中,各种分别的智慧就是义无碍解等。其中,“词解”就是择取经教的词句而说,意思是词源解释。在三种无碍解当中,那种智慧就是辩无碍解。世间人只是通过可信之言这个途径对义生起信心,而不是通过义本身的途径,所以说“由可信”等。“唯”这个词是“全体”的同义词,所以说“以全体圆满的状态”。这里的“梵行”一词,表示含摄三种学处的全部教法,所以说“由摄持三种学处”等。

为了用另一种方式说明前面已经讲过的内容,所以又说“再者”等等。其中,“有因缘的”是指带有说明说法地点、时间等的因缘话语。“有事由的”是指具备事由等理由。这里经文的连接顺序是这样的:他听说“毗兰若婆罗门听说:‘沙门……住’”,又听说“那位乔达摩尊者的好名声这样传开:‘他就是……宣说’”,又听说“他开示法……开头善、中间善、结尾善,开示时阐明具备义理、文句等功德的梵行”,又听说“见到那样的阿拉汉确实是好的”;听了之后,毗兰若婆罗门就前往世尊那里。

不过在注释书里,虽然“仅仅见到也是好的”这样表述,是就婆罗门内心思惟的方式而说的,因此“他阐明梵行”这一句之后,似乎应当紧接着连接“他听说”这个词;但是,因为“见到那样的人确实是好的”这句话是由“iti”一词限定、以显示前面所说的例证之义而说的,而且在别处看不到这个“iti”词,又因为“那时毗兰若……”等语是以显示应做之事的方式,让经文转入另一种表述,所以还是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把“他听说”这个词移到“见到那样的阿拉汉确实是好的”之后来连接,才是妥当的。应当这样理解:注释书作者为了显示婆罗门是根据自己听闻而生起意欲,通过说明他前往的动机,才说了“心想‘仅仅见到也是好的’而生起意欲”等话。

2“如冷水与热水”这个说法,是顺着惯用顺序来讲的。应当这样理解:因为婆罗门本性尚未寂静,所以他就像热水,而世尊就像冷水;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世尊具足智慧之火,所以用热水来比喻,而缺乏这种智慧的婆罗门就像冷水,因此才那样说。“成为一体”是指通过问候的行为而达成一致。“以何种……”等句中,是以什么话向婆罗门问候,那就是可问候的话,应当这样连接。其中,“堪忍吗”是说这个身体多苦,是否还能忍受得了。“能维持吗”是说能否维持那种称为长久持续的活命。因为没有病,所以少疾;因为没有痛苦的生命状态,所以少恙。为了能轻松无难地起身去做各种该做的事,所以叫“轻快起身”。“体力”是问身体是否有能胜任一切事务的体力。“安稳住”就是安乐住。把“应忆念的”这个词拉长,说成“sāraṇīya”,所以说“因为可以忆念,所以是sāraṇīya”。“以诸理由”就是以诸原因。

“有”是指行为。用在这一点上的中性词,就叫作“有中性词指示”,意思是行为的修饰词。“在一端”的意思是在一边、在合适的地方。“齿落等状态”是指牙齿断落、头发花白等状态。“王统”是指诸王的更替,也就是依次相续。因为出身于久远的高贵家族而称为老,并不是因为年纪大,所以说“在长久延续的家族传承中”。因为拥有广大的财富而称为“mahallaka”,所以说“具足广大财富者”。在“阐明本性”这个意义中,是指在称为阐明本性的意义里。“或不礼敬”是指不认为应当礼敬,这样就说明是不认知的本性。“色是常或无常”这里,也是指以色为常的本性或以色为无常的本性。“或无常”中的“或”字表示决定的意思。

“刚出生”是指出生片刻之间,也就是刚出生后立即的意思。“以七步行走后……观看”这里,应当理解为:就像“关门后出去”这类说法一样,观看虽然是在行走之前做的,却被说成是在行走之后做的。“观看”是指当世界开显的神变发生时,用肉眼去看。“最胜”就是更为殊胜。“尊敬”就是供养。“无畏的”就是最上的。

3“我不对那婆罗门说……”等这些话,就是“那话”。“以证知而确立”是指在阿罗汉果上站稳。“以出生”是指以刹帝利等种姓来说。“以往生”是指往生到诸天之中。“牵引”就是拉拽。婆罗门以为世尊缺少了被称为行礼等行为的和蔼可亲,所以说“无味”;世尊为了显示,正是缺少与之相反的色贪等和蔼可亲,才是“无味”,于是在说明“和蔼”一词在色味等上的用法时,说了“所缘……”等话。

“如多罗树桩一样被处理”:就像被断根的多罗树,其树桩对它们来说,成了色、味等所依的心相续被如此处理——在这个意思上,省略中间词并拉长音,然后加以说明,所以说“如多罗树桩”等。应当理解为修饰语后置:那些已被做成像多罗树桩一样的所依者,就叫“如多罗树桩一样被处理”,意思是“已被做成多罗树桩那样”。只有被截去顶端的多罗树,因为不能再长叶、结果等,所以不成其为所依,这就是“多罗树桩”;像那样,那些色、味等已被做成所依者,就是“如多罗树桩一样被处理”。这是按别词之义来把握含义,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就容易理解。为了显示其特殊含义,所以说“像被截去顶端的多罗树一样已被做成”。这样一来,即使像顶端一样的色、味等贪爱已被断除,作为其基础、类似多罗树桩的心相续,直到般涅槃之处,仍然会生起。然而,如果按字面、以修饰语复合词的方式取义,就会产生色、味等与多罗树桩相似的过失。在《萨罗他迪波尼》中,为了避开这个过失,说色、味等有善、不善性,但这与“那些已被如来断除”等经文,以及与“称为欲乐味著的色、味等”等注释并不相符;因为即使漏尽者,直到般涅槃,善、不善的果报仍会生起,所以说他们与“被截去顶端的多罗树”相似也不合理,应当这样理解。或者,不考虑被截去顶端的多罗树是否还站立着,只以“不再生起之法性”的相似来作比喻,那么即使以修饰语复合词的方式取义为“如多罗树桩一样已被做成”,也没有任何过失。“随”字用在“之后”的意思上,所以说“没有后有”等。“随无而去”是指随顺不再生起之法性而趣向于无。“层层递进地令人惊奇”的意思是接连不断地、一层又一层地令人惊奇。“而你所说的”是指:你所说的以礼拜等和合味之不存在为理由,那个理由其实并不存在,这就是其含义。

4“依所指而说之义”:婆罗门说“无受用者乔达摩尊”等话,是依着什么意义而说的;世尊在自己身上认可“无受用性”等,又是依着什么意义而认可的——这两者所依的意义,就是“依所指而说之义”。

5家族惯行所作,就是家族传统所作。从身体、从身门产生的恶行,就是身恶行。种种,就是多种类别。

6“五欲分贪”是指:在色等五种欲的范畴中,因极度执著而被系缚的欲贪。借此说明:阿那含对物品、装饰等由于结伴贪恋而生起的欲贪,其欲贪性已不存在,因为这类贪已被归入色贪等之中。“其余者”在这里是说:有身见和疑由第一道断除,其余的则由四道全部断除,所以说“随宜”。

7他厌恶、他思量:就像在厌恶,或者我识别为“他厌恶”。以不善巧所生之义:就是以无明所生之义。

8-10其中,是指在前面所说的两种义解之中。结生在这里也是胎的异名,所以说为了获得天界的结生。不再有之有,是指诸法在每一刹那中生起的再生。

11法界:指一切知智。因为它如实持受、了别诸法,所以称为法界。达到说法妙好:指能随自己的喜好而转动、善于说法的能力,达到了这一点。悲心遍满:指以大悲遍满一切众生。为了用譬喻说明这种功德的相状,所以说如地平等心。正因为如此,由于无瞋的本性,所以是不动法性。随生:指随着生而被系缚。随老所驱:指被老所缠缚。成为轮回的桩子:因为无法从轮回中拔出,以不动的状态立在轮回中,就像桩子一样。对于已生的有情,因为恒常面临死亡而有怖畏,所以说今日死等。无与伦比的先已生状态:指无与伦比的、在圣洁的生中最初已生的状态,意思是在一切中最为殊胜。

不说“阿毗”而说“毗”,这就表明“毗”这个词是一个独立的不变词。所谓“正确地躺卧”,是指不用脚等部位造成伤害,而是好好地躺在上面;虽然“躺卧”这个动词词根本来是不及物的,但因为前面加了“adhi”这个前缀,就应该把它看作及物动词。“指甲尖”就是指甲的顶端。鸟的翅膀相当于手和脚的位置,所以说“手脚蜷缩”。“在这里”指在有光亮的地方。“正在出来的”,意思是在正在出来的那些当中,这是表示从多数中选取的属。“卵壳”就是卵的壳。

世间就是众生的住处。世尊在这里觉悟了,所以那棵树就叫菩提树;他自己觉悟,或者人们依靠它而觉悟,因此道和一切知智也叫菩提。被称为“被觉悟”的,就是涅槃,所以涅槃也叫菩提。“以及中间菩提”是第二个例子,即使没有出现“树”这个词,也是为了说明“菩提”这个词可以用来指树。“胜广慧”的意思是,智慧像大地一样广阔。“三明”指的是:在阿罗汉道中与自身同时生起的、称为正见的漏尽智,以及另外两种广大的明,因为它们能破除与之相随的烦恼,所以称为“三明”。“六通”在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声闻波罗蜜智”是指上首声闻弟子应当获得的一切世间与出世间智。“辟支菩提智”在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

用譬喻来对应说明,就是让譬喻的意义和所比喻的事物相一致地说明。以义,就是以所比喻之义。锐利、迅疾、清净、勇健的状态,是用这一点来表示观智已经达到行舍智。转变之时,是用这一点来表示已经到达出起趣向。那时,它就像怀持着道智的胎儿一样,所以说入胎之时。次第证得,是指依初道等次第而证得。具足四支,就是像所说的即使只剩下皮肤、筋、骨,身体的血肉干枯,如此具足四支的精进。

在“欲贪”等说法里,以渴望的方式生起、力量微弱的贪,因为带有想要的意思,就叫“欲”。比它更强的,因为带有染著的意思,就叫“贪”。比那还更强的,就叫“欲贪”。以取相、随相和思惟的方式生起的,叫“思惟”。比那更强、纯粹以强思惟的方式生起的贪,就叫“思惟贪”。比那还更强的,就叫“思惟欲贪”。这种分类,是就同一个贪在生起方式和阶段上的差别来说的。

初禅论的解释

“如彼”的意思是“那是什么”。“此”只是在前面的词里起限定作用,或者指“此所生之义”。“彼之出离”是指从那些欲中出离。“此”是强调词。“欲界”名为欲有,“出离”指初禅。“此”表决定。以彼分断、镇伏断、正断、安息断而出离的远离,称为彼分远离等。身远离、心远离、依远离为身远离等,在此禅论中唯有这三种,因为正断远离等不可能存在。“在解说中”指在大解说中。“就在那里”指在大解说中。“在分别中”指在禅分别中。“因为如此摄集时”指当两种欲都被摄集时。

“以先前的”是指身远离。“在这里”是指在身远离和心远离这两者之中。“以第二个”是指心远离。“这些”是指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作为所缘欲和烦恼欲这两种远离的表达者,也就是“已离诸欲,已离不善法”这些词;这里是属格,表示简别。“愚痴状态的因之遍断”是承接而来的。因为不善法确实是愚痴状态的因。“温床的净化与培育”是指温床的净化和增长。“在分别中只说了诸盖”是连接。在那里说明了原因:“因为上面显示了禅支的对立与敌对状态”。在那里,上面以“有寻”等所说的禅支,显示了它们各自对立面的敌对状态,这就是它的意思。也有读作“因为上面显示了禅支的对立与敌对状态”。在那里,他们说“因为上面以直接对立的方式显示了所说禅支的敌对状态,所以在分别中只说了那些诸盖”这样的意思。“在Peṭaka中”是指大迦旃延长老所作的随顺导论论法之作,而它因为是诸藏的注释,所以称为“Peṭaka”,意思是在那里面。

所谓“寻”,就是对所缘的思量,所以说为“思量”。对于以“色是色”等方式冲击境的人,应当理解:境生起时的冲击是向上的冲击。“把心引向所缘”,就是让心面向所缘。“随转”,就是来回游转,而那也只是以那种方式生起下一个刹那,因为在胜义上并没有一个东西在移动,其他地方类似的情况也是这样。“随触”,就是遍触。“在那里”,就是在所缘上。以让俱生法随顺各自作用的方式使它们随顺。“在有些地方”,就是在没有第二禅的有伺心中,一切地方都是如此。即使寻与伺一同生起,寻也是以在所缘上安立的方式活动,因此说它是“最初的安立”。“有震荡的”,是因为其本性未寂静而有冲力,所以它正是在第二禅中被断除的支分。“在初禅和第二禅中”,是就五法禅而言的。为了说明不存在脱离禅支的禅那,说了“如树”等话。

“远离”这个词,如果按“具有远离”这一含义来解释,就说成“因此远离”;如果按另一种含义来解释,就说成“在那远离中”。“令喜悦”就是令满足,或者令增长。“遍满味”是指以殊胜的色身遍满全身的作用。“乐相”就是可爱的自性,意思是甘美。对相应的诸法不加逼迫、也不漠视,而是随顺地一一执取,或者作饶益,这就是“随护”。“林”就是林本身,“水”就是水本身。在种种时候成为明显——通过这句话说明:即使在获得可爱所缘等的时候,乐虽然存在却不明显,只有喜在当时明显;而在领受已得之味的时候,喜虽然存在,乐却更加明显。在这里应当知道,领受已得之味是就心乐而言,不是就身乐而言,因为身乐不与喜相应,所以在这里不是所指的意思。而“此喜”等语,是显示异词同义复合词,或者是从“有”的方面显示后缀派生词。按第二种解释,就是随顺异词同义复合词,把“远离生喜乐”看作一个词,并显示格位词尾没有消失。

“计数次第”是就说法的顺序而说的。“首先入定”是就初学者而说的,但对于已熟练自在的瑜伽行者来说,即使不按顺序,禅那也照样能生起。“烧”就是燃烧。以无常等相为所缘的观,怎么能审察以涅槃为所缘的道呢?因此说了“观”等那段话。其中,“由道成就”是指通过断除常等颠倒的道,与道一起,对那种相的审察从无痴的角度自行成就。或者,“由道”是指由道的作用,也就是断除颠倒的意思。

“其他”指的是有情。“因为没说到”,是因为在禅那的巴利圣典(《分别论》508等)里没有说到“自心一境性”。“因为说到了”,是因为在那部禅那巴利圣典的《分别》里已经说到了。

第二禅的解说

关于“内在”这一说法,是因为它是禅那的限定语,所以说“这里指的是自身内在”。因为禅那并不是以六根为内在,只有六根才具有那种内在性。小波浪就是涟漪,大波浪就是巨浪。“寂静、平息”等等是彼此同义的表达,意思是依靠禅那的力量而超越。“被导入”就是被带去、被引向毁灭。“异门”是指在禅那的辅助因素上假立禅那的名称,因此不是从究竟意义来说的。

第三禅的解说

为了证得那个,就是为了证得第三道。“从生起而观察”,是指以与慧同行的熟练程度,按照它平等承载的方式,如理地观察。“广大”,是指达到了广大的状态。“有力”,是指因为寻、伺、喜的消失而达到了稳固的状态,所以下文才说“因为不被寻、伺、喜所压倒”等等。说明了舍的种类之后,为了阐明这里所说的舍,才说了“然而,舍”等话。其中,漏尽者在可爱、不可爱的六种所缘出现在面前时,以不放弃清净本性的方式保持中立,所以叫“六支舍”;因为对众生生起中性的行相,所以叫“梵住舍”;作为与心俱生的诸法的中性行相,所以叫“觉支舍”;它本身就是“于各处保持中性的舍”;与第三禅那同时生起时,即使对最上的乐也不偏袒,所以叫“禅那舍”;与第四禅那同时生起时,因为一切敌对法都清净了,所以叫“清净舍”。这样,按照各自状态的差别,说为六种。

不过,对于与精进同时生起、既不太过精勤也不太松懈的诸行,以旁观中立的行相运作,这就叫“精进舍”。在证得八种色界和无色界禅那之前的前行阶段,就已经朝向断除盖障、寻、伺等;在断除它们时,以不费力、进入中立的行相运作——依定而生起的八种慧,以及在作为取蕴的诸行上以旁观中立的行相运作、依观而生起的四种慧,还有在四道之前、为证得各自的道而运作的四种慧,以及在四种果定之前、为证得各自的果而依无愿解脱运作的四种慧,加上依空解脱和无相解脱运作的两种慧,这十种慧就叫作“行舍”。像上面所说的观慧,在观察诸相时也处于中立,就叫作“观舍”。不苦不乐受就叫作“受舍”。为了说明“这十种舍,按照各处所提到的理路来区分,应当依照《法集论注》所说的方法来理解”,所以说“如是,此十种”等。“按照各处所提到的理路”:这就像地、人等词是显示其区分的基础一样,是依独立的论母词而说的,并不是依地、人等来显示区分,因为其出处已在《殊胜义注》等中说明。因此,《萨罗他迪波尼》中说“为了显示这十种舍依地、人等来区分,应当依照各处所说的理路来理解,所以说‘如是,此十种’等”,不应执取这种说法,应当知道那是未加注意而说的。“按照各处所提到的理路”:比如“在这里,漏尽比丘以眼见色后,既不欢喜也不忧愁,以舍而住,具念正知”等,这是六支舍的出处;“以舍俱行之心遍满一方而住”等,这是梵住舍的出处。通过这种方式,显示这十种舍在各自所说的地方的出处理路,因此这十种舍也应当依照《法集论注》所说的方法来理解,这就是关联。

关于“地”等,则六支舍属于欲界,梵住舍属于色界等等,这是按地来区分;六支舍只属于无学圣者,梵住舍属于凡夫等三类人等等,这是按人来区分;六支舍与悦俱、舍俱的心相应等等,这是按心来区分;六支舍以六种所缘为对象等等,这是按所缘来区分;受舍被受蕴所摄,其余九种舍被行蕴所摄,这是按蕴摄来区分;六支舍、梵住舍、觉支舍、禅舍、遍净舍、中舍在意义上是一回事,所以在同一刹那中,如果有其中一种,其余的就不会生起,行舍和观舍也应当这样理解;受舍和精进舍则可能在同一刹那中生起,这是按同一刹那来区分;六支舍是无记的,梵住舍是善和无记的,其余的也是这样,而受舍也可能是不善的,这是按善、不善、无记三性来区分;简略地说,有四种法,即按精进、受、中舍与智来分,这是按简略摄来区分——这十种舍,也应当依照《法集论注》所说的方法来理解,这就是本段的释义。

在这里,虽然《清净道论》里没有按地、人等的类别把它们的自相单独提出来说,但按照那里所说的方式,把地、人等的区分以理则的方式提取出来,还是可以了解的。所以,把那里从自相角度已说和未说的内容合在一起,用“各处所来的理则”等九种方式作了引申说明。因此不说“依《法集论注》所说的方式”,而说“依所说的理则”。就像这样,当说到“漏尽的比丘以眼见色”等时,六支舍因为以色等为所缘,所以从地来说属于欲界,从人来说只属于无学之人,从心来说与悦俱心和舍俱心相应,从所缘来说有六种所缘,从三性来说是无记,智者可以了解。同样,当说到“六支舍、梵住舍、中舍、禅舍、清净舍,从义理上是一”等时,由于它包含在行蕴中,所以可以了解它与梵住舍等在同一刹那不能生起等。如同六支舍一样,其余的也应按照适当的方式,依《清净道论》所说的理则来了知地等区分的提取理则。所谓“无功用为味”,意思是在殊胜的乐中,它有不倾向、反对的作用。

“以人”是指以人为立足点。对与烦恼相应的人加以守护。“度脱”是指完成审查这件事而到达彼岸。“考察”就是审察、简择。“此”指的是念与正知。因为“与那由名身所相应的乐”,所以有“此义”等说法,这是连接关系。“那”指具备禅那的人。“由那所生起”是指:对于某种色法来说,前面所说的、与名身相应的乐是其生起的因,也就是由那所生起的色法。“此”指修行者。“于”指色身。“被触”指被极其殊胜的色法所触。“达乐之极至”是指达到乐的顶点极限。为了显示这个义理而说“以身体感受乐”等,意思是:正在感受作为身体乐之因的、能生起色法的名身之乐时,由于在成就具备禅那之事上依作用而说,所以说“以身体感受乐”。这是为了显示这个义理。说“yaṃ”是表示因的虚词,因此说“以那禅那为因”。对于“已得乐之极至”是指已达到乐的殊胜边际。应当如此了知这些的舍断,这是连接关系。那么,为什么只说在诸禅那中有灭尽呢?这是连接关系。

第四禅那论的解释

“Kattha cuppannaṃ”这里,“kattha”是表示原因的处格,意思是“当什么原因存在时”。“Nānāvajjane”是指:这种近行定的转向,不同于安止速行中的转向,也不同于之前诸速行中的转向,所以叫“转向有异”。因不舒适的坐姿而生起的疲劳,就是“不舒适坐姿的恼害”。“Upacāre vā”等语是显示另一种观点,意思是“即使在转向同一的近行定中”。“Pītipharaṇena”这句话表明,即使在单一速行中,也不像安止速行那样有遍满欲界喜的情形。应当这样联系理解:忧根可能生起。“Etaṃ”应当联系理解为:忧根生起。“Vitakkavicārappaccayepi”中的“pi”字用得不合位置,应当把它接到前面所说的“pahīnassa”之后,也就是“已断除的忧根也可能生起”。在“Vitakkavicārabhāve”这里,应当把“忧根生起”引进来连接,意思是:这里的处格表示原因,即寻与伺存在的缘故。“Vitakkavicārā”这里的“iti”一词,应当理解为“tasmā”的意思,也就是:因为这种忧根在寻与伺为缘的情况下……乃至不生起;而它生起的地方,只是在寻与伺存在时才会生起。又因为未被断除的寻与伺存在于第二禅的近行定中,所以它在那里可能生起。应当这样理解这里的文句连接。

这里“tattha”指的是第二禅的近行定。“assā”指的是忧根。“可能生起”这句话,只是通过显示条件来表明一种可能性而已。因为忧根生起的可能性,只有在近行定那个刹那来假设才合理;而在没有寻和伺的第二禅安止刹那,连这种生起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假设。否则,在善心刹那不可能生起不善的忧,就不该说“它在那里可能生起”。或者,这里的处格是“在附近”的意思,指在近行定禅那之后的速行中。“在第二禅中”这里也是指,在无间速行中也不生起,如此乃至在上面的乐根中也是如此。与喜根的生起相关联。“已断”之说,是因为已说“五下分结的遍尽”而说的。以无苦故,即以无苦性故。如此“以无乐故”在这里也是如此。以此,即以遮破苦乐之语。以可意不可意的颠倒感受为特相,即以极可意、极不可意的颠倒之中舍所缘的感受为特相;因为中舍所缘也包含在可意不可意之中,不离彼而存在。

《禅那四法论》的注释方法讲解到此结束。

关于宿住随念的解说

12无色界禅那也因为支的等同性而被归入第四禅,所以论中说“某些是神通的基础”等等。正因如此,下文才说“成就八等至”等等。在这些禅那当中,只有第四禅是神通的基础和灭尽定的基础,其他禅那则不是。不过,这是就远因来说的,因此把它们一起称为“四禅”,应当这样理解。“心一境性之处”这句话是就现法乐住而说的,所以说“漏尽者”等等。“成就一切事业”是指成就天住等一切佛陀的事业。“给予一切世间出世间功德”这句话总括了前面所说的作为观的基础等一切内容。应当知道,此禅那因为是能给予一切佛功德的道智的所依之处,所以才这样说。“Yathayidaṃ”就是“如同这个”。“Abhinīhārakkhamaṃ”是指能够朝向并导向神变等目的的,也就是适合引生神变等。

对于“以证得禅那为缘”这一说法,指的是以证得禅那为因、依靠证得禅那而生起的那些法。所谓“恶的”,就是低劣的意思。所谓“欲行境”,是指被欲求所支配、沉溺于欲求之中,还没有达到盖的状态、也没有与盖同俱,以赞叹自己等方式生起的心念,比如“啊,真希望导师只问我一个人,然后才为比丘们开示这样的法”这类方式所生起的慢等烦恼。不过,有些传本里写作“证得禅那的敌对者”,这个读法应当被认为是抄写上的疏忽,因为前面在解释“清净”一词时已经说过:“由于证得禅那的敌对者——诸盖不存在,所以以远离盖而清净。”而《萨罗他迪波尼》中说:“所谓‘欲行境’,是指被欲求所支配、沉溺于欲求所生的种种忿怒与不悦,这个读法也是不恰当的,应当这样理解。正因如此,《清净道论》里完全没有显示这个读法。”在这里应当知道,因为这种读法把“种种忿怒与不悦”执取为已经达到盖的状态的过失,所以它被否定了。

在“贪欲等”这一表述里,“贪欲”这个词不仅指本性上不属于盖的贪,也涵盖了慢等烦恼,因为“得禅那的缘”这个说法是一直贯穿下来的。至于“两者”这个词,指的是无秽和离随烦恼这两者,应当依次依照《无秽经》和《事经》的教导来理解。在这两部经里,虽然也提到了达到盖那种程度的粗重过失,但由于是依已证得第四禅的人来说的,所以这里取的只是微细的烦恼。这里只是依据秽和随烦恼的共同特征来引用这些经。正因如此,才说“依照经的教导”,而不是“依经本身”。

为了说明“宿住随念智”这个词的构词含义,也就是“宿住随念智”,而说了“在宿住随念中”等话。现在,为了从分类上说明宿住、宿住随念以及其中的智,而说了“其中”等话。“宿”这个词指的是过去生,“住”这个词是业作格,所以说“在过去诸生中曾住过的诸蕴”。这里所说的“曾住性”,是指在自相续中曾经生起,因此说了“曾领受的”等话。现在,为了说明“住”这个词依自他相续而成立的含义,说了“曾住的诸法或曾住者”之后,为了展开解释,又说了“以所行境为住”等话。因为即使是作为所行境的诸法,也因智而被称为“曾住者”,而为了说明它们依自他识的所行境而有两种,所以说了“自己的”等话。或者,“被他人识所了知的”也是“曾住者”,这是句子的连接。这里也应引入“被限定的”一词来连接。因为在无始的轮回中,那些自己从未了知过的有情的诸蕴,只是被某些他人所了知,所以被称为“被他人识所了知的”;对它们的随念比前者更难,因为那些被他人了知而成为“被他人识所了知”者,是依那些他人的现在相续之流而可了知的。而且,那些“被他人识所了知者”有两种:已般涅槃的和未般涅槃的。其中,对已般涅槃者的随念极难,因为其相续已完全断尽。为了显示那种达到顶峰的、被他人所了知的宿住,而说了“在对已断轮辐者等的随念中”。其中,“已断轮辐者”是指过去已般涅槃的漏尽者,因为他们已断除了轮回之道。以“等”字,也包含了依狮子跃入的方式对未般涅槃的、被他人识所了知者的随念。应以“以那种念而随念宿住,那念就是宿住随念”来连接。

“vihita”这个词是“vidha”的同义词,所以注释者说“anekavidha”(种种)。意思是:按生、趣、胎等方式来说,有多种多样。 或者,把“vihita”理解为“被运用、被称说”的意思,本来应该说“以多种方式被运用”,但中间省略了词,就直接表述为“以多种……被称说”。这里的“方式”,是指名、姓等类别。“被称说”是指佛陀等人所说的。 “anu”这个词表示“无间”的意思,所以注释者说“就在刚转向时”。由此也说明遍作已经开始。 “因为已圆满波罗蜜者”等语句,则说明即使没有遍作也能成就。

“为了显示已开始的方式”,意思是显示那些已开始随念的、过去曾住过的诸蕴。“生起”就是“生”,也就是“有”。那以单一业为根本、以执取和舍弃为界限的蕴相续,在这里被理解为“生”,所以说“一个”等。“劫”指不可数劫,而从意义上说,它是依那样转起的法而施设的时间,依这些法便可知道它的减损和增长。“坏”有坏灭、毁灭的意思,所以叫“坏劫”,即不可数劫。与坏灭的毁灭共存,以之为性,所以叫“坏住劫”。“成”等也是如此。其中,“成”是成立、生起或增长。以火而毁灭,叫“火坏”。不过,从广度上说,坏的界限并没有差别,所以说“总是”。为了说明就像一座城市那样,在生起的刹那因有变异而被称为“生处”,所以说“在结生等时震动”。意思是,其威神力转起时,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有情的疾病等灾祸都会止息。或者说,“无论他期望多远”,这是指世尊在宣称能于一刹那中以声音令一切处了知、并显示自己的色身时,针对所缘境域而说的“无论他期望多远”。

“在这些当中”是依格,表示简别。“食自然掉落之果者”,是指吃自己掉下来的果子,这是就苦行时期说的。“在此处的投生”,是指在最后一生中的投生。“同一族姓”,是指与兜率天的族姓相同。“其他”,是指容貌等。“外道”,是指主张业果的人。“发愿”,是指以发愿为标志、积累福德与智慧的时期。“依死亡与结生”,是指看见自己或他人于各种生命形态中的死亡之后,中间不触及任何东西,只以把握结生的方式来了知,因此说“因为他们”等。“以两种方式”,是指依蕴的次第,也依死亡与结生的方式。“以狮子跃入的方式”,也是指以狮子扑击的方式。烦恼因被烧灼、折磨,所以精进称为“热勤”,因此说“以精进热勤”。

天眼智论的注释

1313. 因为住在天界,所以叫“天”;诸天的净信之眼叫作“天眼”,因此说“像天界一样”。“远”字加上“也”这个词,表示连微细的所缘也能取到。由于依靠精进的发动而成就,所以一切修习,或者说具备勤勇行的神足修习,特别从神足修习的角度说就是精进修习;因此说“由精进修习之力所生”。依天住来说,就是依遍等至的四禅。用这一点说明它天性的远因。依止天住,用这一点说明近因——从作为近因的基础禅那生起。另一种意思是:依止天住,就是依止作为依止缘的、属于天住的、与自己相应的色界第四禅,天眼智因此得以生起。针对光耀之界与光明相结合,所以说了“以光明摄持”等话。其中,“以光明摄持”就是依遍光明来摄持。“以见之义”就是以见色的体性,由此显示“眼能见色、令色明了”的词源,说明这就是眼。“以执行眼的作用”这是比喻:像眼一样所以叫眼,显示其相似之相;意思是它执行了见清净与不清净等称为眼的作用。

“如所说”是指出《小污垢经》中的一段经文(《中部》3.242)。其中,在“疑”等项里:世尊在菩提树下还没有完全觉悟时,用天眼看见种种色,生起了“这到底是什么?这到底是什么?”的疑。然后,为了消除这个疑,他不再作意那些色;在不再作意时,生起了惛沉睡眠。为了消除它,他又重新作意一切色;那时对罗刹等生起了惊悚。为了排除惊悚,他作意“这里有什么好怕的?”;由于他作意的善巧,生起了称为“踊跃”的、会破坏三摩地的世俗喜。为了遮止它,他让作意时的精进力松弛下来,于是生起了称为“身懈怠”的粗恶。为了遮止它,他又提起精进,结果成了过度勤精进。为了遮止它,他又让精进松弛,结果成了过度懈怠。遮止这些之后,他看见天界的色,生起了称为“希求”的渴爱。为了遮止它,他作意低劣等各种色,生起了称为“种种所缘散乱”的种种想。之后,他舍弃这些,只作意一个境,于是对色生起了过度思察,也就是过度思惟。“光明”,指由遍作所生起的光明。“而且我看不见色”,应当理解为:“因为耽著于遍作光明和作意,所以用天眼看不见色。”要这样结合生起的次第来理解其含义。“人之此”,指属于人的、人的眼所能看到的粗色。因为它接近人的可见范围,所以称为“人近行处”,因此说“超越人近行处”。“以色之见”,是指以见远、微细等色的见。

天眼智并不是没有转向和准备工作就能生起的,它必定以先前已经生起、并且已经住立的色为所缘;而且当它生起时,由于力量微弱,正在坏灭的色不能成为它的所缘;死亡心正好在业生色坏灭的那个刹那生起,结生心则在投生那个刹那生起,所以说“死时刹那”等。这里说的“见色”其实就是“见有情”,因此用“正在死亡者”等说法,是依着补特伽罗来安立的。“美、丑”这一说法,是就“色”这个词也有表示形状的意思而说的,就像在“化作大如象王之形色”等处那样。“已至善趣者”就是善逝,所以说“于善趣道”。“以此句”指的是“随业而往”这一句。

看见地狱众生被火网、刀剑打击等弄得身体和形色破碎之后,依靠紧接着生起的欲界速行心而了知他们感受痛苦,这也是天眼所见的结果,所以说“这只是天眼的作用”。所谓“如此作意”,是说为了要知道他们的业,先进入作为基础的禅那,出定之后,以遍作的方式作意:“这是什么业呢?”等等。然后,以那业为所缘,在转向、遍作等之后生起的、与色界第四禅相应的智生起,这叫做“随业趣向智”,应当这样连接理解。看天众时也是同样的道理。“单独的遍作”是指:像宿住智等那样,除了天眼智的遍作之外,并没有另外单独的遍作。不过,这里有些人说:“不需要以基础禅那的入定等作为遍作,仅仅在‘这是什么业呢?’等作意之后,以业为主,取与业相应的法为所缘,安止路心就生起了。未来分智也是这样,所以说没有单独的遍作……乃至……与天眼一起成就。”这种说法不能接受,因为即使是已得自在的神通,如果没有基础禅那等遍作,也不会生起。而且,仅仅以基础禅那等,并不算作单独的遍作,所以应当接受:这些智是仅靠天眼而成就的。未来分智也是这样:为了要知道以天眼所见众生在未来的情况,在基础禅那等之后,依照智的力量,在未来许多劫中可能生起的、属于过去自身所摄的五蕴、与彼相关联的法以及以彼为所缘的一切世间和出世间法及假名,在一刹那间取为所缘而生起的、与第四禅相应的智,也没有所谓的单独遍作。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有些论师在这里说:“在宿住随念中,对名字、姓氏等的把握也确实存在,但它不是在神通智那一刹那发生的,而是在紧接着其后的欲界速行刹那中才发生,因为构想名字的时候不可能同时有其他构想,而且业和转生是没有限量的。可是,当所有遍作相的法与义在同一刹那被神通智看见之后,随后就按照自己的喜好,以欲界心产生‘他叫这个名字’之类的构想,就像用眼睛看见许多色法之后,产生‘柱子、瓶子’之类的构想一样。即使在某些地方没有加以构想,那也是可以被构想的,所以一切名字、姓氏等实际上都是被构想出来的。就像在这里一样,在宿住随念中也是如此,针对可以被构想的部分,经典中以‘他叫这个名字’等附带说明的方式宣说。”另一些论师则说:“名字、姓氏等一切都在同一刹那被了知,只是按照自己的喜好用言语表达出来。”这些论师在意义上和前面那些人相同,因为过去已见过的东西,在再次言说的时候也是可以被构想的,所以他们实际上也归结为:所见的是可被构想的法。还有一些论师说:“从‘他从那里死后,在某处投生’等语句来看,由于依次了知过去和未来的法,连同名字、姓氏等一起把握是容易的。”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那会导致连诸佛也不能了知一切,从而否定一切知智。经典中“这些人确实如此”等语,是显示随业趣向智生起的方式。这里,身、语等是指身表与语表。

“沉重”这个词,是因为它和无间业相似才这么说。因为如果没有请求原谅,那就正是无间业了。“他的”指的是那种具有沉重性质的诽谤。“年长者”只是说年龄大,不是说智慧大。应当知道,这是带着轻蔑的意思说的:“这个人连一点世间常识都不懂,只是让我们丢脸,就是个败坏僧团的人。”所以这是通过毁损功德来诽谤。“贤友”等话,是长老希望他能证得上位的道果,出于悲悯而表明自己的身份。“恢复如常”的意思是,道的障碍不再存在了。“比自己年长”是说他自己也是年长者。这里“蹲坐着”的说法,在《清净道论》里也有提到。不来者和应供者为了将来防护自己,不会宽恕;其余的人则因嗔恚也不宽恕,所以说“如果他不原谅”。

那些……劝导的人,他们也应被归入受持邪见业的人。在“具戒者”等说法中,从严格意义上说,指的是已安住于最高道果的人,因为只有他必定能证得胜智;或者,其他最后一生的人安住于戒等,他们也必定能生起胜智。“胜智”指阿拉汉果。“如此具足”指如此产生的。就像那无失误而产生的一样,此也如此产生于地狱中,这就是意思。为了说明被称为“如此具足”的,所以说了“那言语”等。“那言语”指诽谤圣者的言语。“心”指诽谤圣者的心。“见”指在诽谤圣者时不见其过失的邪见。若以“我将舍弃这一切”的心态忏悔过失后,没有以请求原谅的方式舍弃、没有放弃,那么就像被地狱狱卒带来安置在地狱中一样,就这样被安置在地狱中;仅仅因为诽谤圣者,他必定如此生于地狱,就像以道证果一样,是必然产生的——这是此处的意旨。

邪见是一切恶行的根本,所以是最严重的。那些过失以邪见为最严重,因此称为“以邪见为最严重的过失”,意思就是在一切过失当中,邪见是最严重的过失。对还没有离贪的人来说,死后就是投生到另一个存在,所以注释里说“死后,就是指紧接着生起的诸蕴的执取”。“身坏”是指命根断绝,因为身体正是随着维持它的命根断绝而瓦解,所以说“身坏,就是命根断绝”。“从这而来是乐”,这里的“ayo”就是福。“来处”是指到来的原因,或因悦意所缘等而转起故为味著,即味著。似阿修罗,即似饿鬼阿修罗。

漏尽智论释

14以通达自性相,是指以不迷惑的方式通达被称为自性的相。产生,是指令生起。到达彼处,是指依止涅槃——它作为道之所缘缘而成为处所、成为因。不转起,是指不转起之因。依烦恼,是指依那些漏——由于断除这些漏,此智成为漏尽智;也就是依那些烦恼、依那些漏,因为统摄了一切烦恼,所以这是从异门、从另一种方式来说的。经典中虽然依过去时说“了知”,但依现观时每一种了知的现在性,而以现在时说“如是知、如是见”来说明。因为从欲漏等解脱时,见漏也必然随之解脱,所以应知见漏的解脱也是如此。

“生已尽”这个了知,是依烦恼灭尽的省察而有的;“梵行已立”等了知,则是依道、果、涅槃的省察而有的。因此说“以生已尽等语,是彼之范围”。这里“范围”指所缘境。为了说明:即使在三时中,对于生的灭尽,直接的加行虽然不可能现起,但为此而作加行仍有意义,而且它的果就是未来诸蕴不再生起,所以说“然而,由于道未修习……”等语。因为以“由于道未修习”等语说明:如果未以道断除烦恼,未来诸蕴的生起就会存在;如果以道灭尽那些烦恼,诸蕴就不会生起。又,烦恼具有三时性,如于“生”中所说的方法,即使以某种缘可能灭除,但在心相续中生起与烦恼相违的圣道刹那,才是它的灭尽;如同将火把置于种子的相续中,令未来的种子不再生起一般,由于与烦恼相违的缘现前,未来便不再生起。因此,以道刹那的生起所成的烦恼灭尽,令作为烦恼之果的诸蕴在未来不再生起,这就是“生已尽”——此义得以阐明。由此说:“由于道已修习,以证得不生起法性而说‘已尽’。”这里的意思是:名为“烦恼灭尽”的道已修习、已生起,以缘的灭尽故不再生起的诸蕴之生,以其未来不再生起所成立的“不生起法性”而说“已尽”。因为有为法不可能以别的缘而灭尽,若可能,就会有以别的缘等而灭尽的过失。与它相违的刹那生起,才是它的灭尽得以产生。这是“了知生已尽”的关联。“为此状态”指这些种类如此,那种状态就是“此状态”,为了那个目的。“显示”指以总结的方式显示。

三明论的注释方式讲完了。

优婆塞身份的说明注释

15“无明”一词因为和“dhi”这个音结合,所以是表示所属关系时用的宾格。“诸足”就是双脚。“以名声”指以随从眷属。“在热闹节庆中”指在热闹和节庆之中。“此”是“超越”这个词。为了说明这不是因为重复诵念才说了两次,而是依据两种含义,所以说了“或者”等话。以不加区分、以含义的共同性而完成的“殊妙”,是中性抽象名词的表达方式;即使就说法清净等差别来看,也仍然如此成立,因为先前已经完成,所以说“殊妙……清净”。“面朝下放置”指被某人面朝下放。“自己面朝下”指自己变成面朝下。“以各种方式”指以种种形式,或者指以说明无味性等的原因。

由于“去”这一词根没有双宾语用法,“我皈依乔达摩”这两个词也不是对格。不过,为了说明前一个词是对格,后一个词是主格,所以才说“我皈依乔达摩”。这也表明“iti”这个词是省略标记。“从苦”就是从苦、从恶。因为“诸贤”这个词要求从格,所以只有从格才合适。“已证道、已现证灭”这两个词也只是显示已住于果位的人,而不是住于道位的人;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对于依照教导修行的人”。“广说”这个词涵盖了“诸比丘,一切有为法或无为法中,离染被称为它们中最上的”这句话。“不动”指没有渴爱。“无违逆”因为显示无违逆之义,所以是无违逆、清净或殊妙。“熟练”因为应当使言语熟练,或者因为具备殊胜的声义功德而结合。“和合”指结合、会合。“于彼处”指在那些双人之中——这是关联。“八人见法者”指这八个人因为已经见到圣法,所以是“见法者”。

在“皈依”等说法里,简要的意思是:以令人怖畏、摧破等含义,三宝称为“皈依”;正是这三宝是我的庇护、是我的藏身之处、是我的最终归宿——依佛陀的善觉性等功德,生起以三宝为归宿的心,这种心的生起就叫作“皈依”。具备上面所说的这种心,就称为“皈依”。这皈依分为世间和出世间两种。其中,出世间的皈依只在道的刹那生起,靠断除皈依的随烦恼而成就。世间的皈依有四种生起方式:以“我把自己奉献给佛陀”等说法作自我奉献;以上面说的以三宝为归宿;以弟子身份归投;以及以礼拜。应当知道,在所有这些情况里,皈依都只是因为三宝是最殊胜的应受供养者才成立,不是因为亲属关系、怖畏、师长等原因。因此,如果因为亲属关系等理由去礼拜外道,皈依不破;如果以应受供养者的身份去礼拜别的对象,皈依就破了。世间皈依有决定趣向涅槃的同类果,因为皈依者在未来必定证得涅槃。而获得一切世间成就、超越恶趣苦等,则是它带来的利益果。对三宝的疑惑、邪智等,是它的杂染。它的破坏也有两种:有过失的和没有过失的。其中,第一种是由邪见在先、礼拜外道等行为造成的,因为会带来不可爱的果报,所以是有过失的。没有过失的破坏,则是因死亡而发生。出世间的皈依则完全不存在杂染或破坏,应当这样理解。

“谁是近事男”等,是在问近事男身份的本质、成因等问题。其中,凡是在家人,不管是人还是非人,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皈依了三宝,这个人就是近事男。又因为通过皈依等行为亲近、侍奉三宝,所以称为“近事男”。不杀生等五条戒是他的戒。舍弃五种邪贩卖等邪命,以如法、公平的方式维持生活,是他的正命。没有信心、破戒等是近事男身份的失败,这些的消除则是圆满,应当这样理解。

“以住处”是指寝室等居住场所的那一部分。“今日的状态”是指在今天生起的净信等。以身为表的原因而有的身体部分,就是身肢。以语为表的原因而有的嘴唇、舌头等,就是语肢。“不移动”就是不让它动摇。由此说明:在语言发生之前,作为站立、动作等动摇之因的风界变化形态,并不是单独的身表,因为那时还没有需要单独表达的特殊意图,而且它有助于语表,所以只归入语表本身。就像用身体抓痒等时,作为产生声音之因的地界形态变化,因为不表达特殊意图,所以不是语表;这里也是如此。因为能表达意图,这些才被称为“表”,并不只是因为风界、地界的动摇或产生声音之因的变化形态而已。这样也应知道:外界树木等的动摇、产生声音之因的上述变化形态,并不是表,这个道理已经成立。有些人把“语肢”解释为“好吧,可以”这类语言的组成部分等,这与“不移动”的说法不符。“令同意后”是指令其生起许可。也有“持同意”的读法,意思是以不外出的方式把握。“面朝向”是指面向世尊,因此说“不离开”。

16因为“乞求”这个词根可以带两个宾语,所以说“世尊被请求接受雨安居的住处”。为了把“即使在庄稼丰收的时节”这个意思讲清楚,又说了“即使在谷价极贱的时候”。意思是说,即使在谷价极贱的时候,只要给一点点东西,就能换来大量的早稻和晚稻,就是在这样的时节。“乞求者”就是请求的人。“已播种的庄稼”指已经播种的庄稼。“在那里”指在毗兰若,这里用“只长成穗子,所以这里叫‘穗播’”来解释那个限定复合词,是把限定成分后置的构词说明。或者也可以这样解释:“一切庄稼在这里都只长成穗子、生长、成熟,所以叫‘穗播’”,因此说“只长成穗子”。为了说明“靠穗子维持生计,所以叫‘穗播’”这一构词解释,又说了“以穗子”等话。“在打谷场”指在称量谷物的场所。“验色者”指检验金币的人。

在“以捡拾、以钵”这句话里,“以钵”指的是用钵,意思是拿着钵。因为钵是用来乞食的器具,所以叫“拾取器”,也就是钵。因此说“以捡拾、以钵”等等。另一种说法是,“以钵”就是“以拿取”,意思是:为了捡拾而应当拿的钵,这个意思成立,所以说“拿着钵”。

恒河以北的地区叫北道,那里是他们的住处,或者是从那里来的人,就叫北道人,所以经文说“北道居民”等等。也有写成“北道者”的版本,按词源规则解释,意思是一样的。“殿”是指马厩。也有人写成“曼陀罗”,这样写不好。那马厩因为是圆形的,而且做成了多种样式,所以经文里说“马圈”。

恒河以南的地方叫南道,出生在那里的人就叫南道人。所谓“以佛为我的”,是说他们习惯性地把佛执取为“我的”,也就是把佛当作自己人、归属于自己的那种心态,对其他几句也应这样理解。“如是”是指按照后面所说的方式去理解含义的时候。“份”就是份额。“与那相配的”是指与那相应、够得上那的。“得到”和“没有”连在一起,意思是得到之后却保不住。也有一种写法是“得到”,意思是根本得不到当侍者的机会。“亲戚”加上因为具足最胜功德而成为“最胜”,合起来就是“亲戚中最胜者”。这段话的意思是:在食物难得的时候,不做讲说开示之类的事,而是安住在极严格的少欲知足之行、保持活命清净,以符合世尊心意的方式去寻求食物,这才真是具足亲族之情与敬爱之心的圣弟子所应当做的。

“魔的旋转”是指被魔搅动的心念转变,也就是内心被迷惑的意思。“那也能”是说,它也能把北俱卢洲或三十三天城旋转过来。

我在弗沙佛的教法里,辱骂过他的弟子们。

你们吃大麦吧,也享用吧,但不要吃稻米。

《譬喻》里所说的不善,是因为那时它得到了机会。所谓“固定施”,就是用“我要布施”这句话把布施确定下来。所谓“付诸行动”,就是即使只是用身体把要布施的东西拿过去送人,也算。“堪忍”就是能够。“简言之”就是概要地说。所谓“一寻光”,是指在四周、下方和上方各约八十手长的范围内,那已经凝聚成整体的六色光明,从那里六色光芒像水渠从水池中流出一样,向十个方向奔散;因为这光明看起来大约只有一寻,所以称为“一寻光”。又因为这些随好各自在世尊身上与光明的成就相结合,在虚空中像日月等一样清晰照耀,所以说它们和一寻光一起,是任何别的光明都胜不过的。

“无义关联”这里说的是希望对方受害,“关联”用的是位格,但表达的是属格的意思,所以注释里说“对那样的话的伤害”。在这里,因为说法的原因而产生了义理;或者通过它,从说法等产生义理,所以叫“义处”——也就是当下发生的事由。

取其一,是指从说法和制戒这两件事里,取说法的那个因缘。或夜分,是就七日应作事前往、在外等到日出而言,不是就雨安居分而言,因为雨安居分另有别说。由此也应知道:在雨安居分的因缘下,也允许为了七日应作事而前往。不于任何,是指不因对任何功德有所期待而轻视。随后我们将受持戒,是就为了活命而显示寂静功德、活命失败而说的。将轻视,就是将会鄙视。

17“具寿”是亲爱语。先按高族和低族的通用说法讲了之后,又专门就高族来显示,所以说“重敬与顺从之语”。其中,具有顺从和依止,就是具顺从、具依止,意思是对具足重德者的敬语。这里“语”本身就是“名称”。“地味”是劫初时在水面上最先以地界生起的、像新鲜酥团一样、能在水中上浮而不沉没、极其柔软甘甜、厚达数万由旬的、称为味所欲的地汁。劫初之人因贪爱味道而取来吃,由于他们的业力,上方部分变得粗硬,下方则保持原来的样子;依靠它的力量,这大地连同山、海、林而位于下方水中,不沉没、不散坏,如浮在水面一样安稳而住,这就是地味,意思是“地精”。因此说“地味”等。具足是指具有甘甜之味,所以说“美味”。具足果实是指多果。“无蝇”说了之后,又说“无蝇团”,是显示连蝇团也没有。凡是依止大地的众生,我将把他们移到这里来——这里,人与非人、畜生、女人等,以手移动,为什么没有触犯不得触摸的过失呢?没有过失,为什么?因为“诸比丘,于神变境界,具神变者无犯”之语,所以世尊也没有显示不得触摸的过失,而说“众生甚至可能获得颠倒”,小村。大村是商镇。以步为单位是指以脚放置。

律制立请求之论的解说

18“从律制的最初制定开始”这句话,是针对波罗夷等重罪学处以及其他学处,按照巴帝摩卡诵戒的次序,大多数都还没有制定这一点来说的,并不是说一切都完全没有制定。正因如此,长老才向世尊请求:“愿世尊为声闻弟子制定学处,诵巴帝摩卡”,他是连同诵巴帝摩卡一起请求制定学处的。因为在犍度中,早在阿难长老等人出家之前、罗睺罗贤者出家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看到制定好的学处:“诸比丘,没有得到父母允许的儿子,不应让他出家,如果让他出家,犯恶作罪。”就在这部注释书里,也因为提到了“自己煮饭……不合适”以及“没有造成夜分或雨安居的中断”,可以知道在此之前就已经有禁止自己煮饭等规定。这样一来,虽然已经有少数几条学处被制定,但那句话是针对尚未制定的波罗夷等而说的:“舍利弗,到现在为止,老师还没有为声闻弟子制定学处”,应当这样理解。从种种所缘退回来之后,心完全沉入、安住于单一所缘,这就叫“达到独一状态”,意思是达到了心的远离。“许久”是在表达究竟结合时的用法。

所谓“十六种慧”,是指中部《随观经》的教说里提到的:“比丘们,舍利弗有大慧、广慧、悦慧、速慧、利慧、决断慧”,这六种慧,加上九次第定的慧和阿拉汉道的慧,这样一共十六种慧。那些声闻能在净居天出现的诸佛,只有他们才在世间广为人知,所以这里只举出毗婆尸等佛,不包括其他过去诸佛。因此在《阿吒那胝经》中,诸天也只取自己所知道的那几位佛,不取其他佛,应当这样理解。

19他们不操心,是因为没有事情可做,所以提不起劲,并不是因为懒惰,因此说“不是懒惰、不是不操心”等等。所谓“没有过失”,是指没有由身、语违犯所生起的过失。因为存在“不杀生、不取未给与之物”等(《经集》402)教诫学处,所以说“以七聚罪”等等。因为考虑到每六年的最后一天,所以说“一次一次”,这里依据这一点而用了属格。整个赡部洲的所有比丘僧团都举行了布萨,这是上下文之间的关联。

在“忍耐是最高的苦行”等语句中,被称为堪忍的忍耐,由于能烧尽由众生诸行所生起的不堪忍受的烦恼,所以名为最高的苦行。因为已从被称为“林”的渴爱中出离,涅槃是一切法中最殊胜、最上等的——诸佛这样说。由于没有前面所说的忍耐,杀生或砍打等,就是伤害他人;通过偷盗、邪淫等,以及妄语、两舌、粗恶语等来恼害他人,由于没有去除恶法,就不是出家人;由于没有止息恶法,就不是沙门——这是这段话的意思。以戒律仪防止一切恶法生起,以世间定和观修习善法、使之成就,以一切道与果清净自己的心、使心变得光明清净,这就是诸佛的教诫。不诽谤,就是不用言语诽谤任何人。不伤害,就是不用身体伤害任何人,并且在其余所说的波罗提木叉戒中防护自己。在饮食上知量,就是与活命清净、依止资具的戒相结合;以此为入手处,守护根门;以此为入手处,安住在称为边地坐卧处的阿兰若住处;以此为入手处,立足于称为四资具知足、乐于修习的大圣种;对于称为增上心的世间与出世间定,以令其生起的方式精进、专修,这就是诸佛的教诫。这是句义的连接。

“直到教法终尽”这句话,是因为教令巴帝摩卡已经不存在才说的。而般涅槃之后,连教诫巴帝摩卡的诵出也不存在了,因为只有佛陀才会诵出它,声闻弟子不会诵出。“初成正觉时”是指从成道算起的二十年间;不过阿阇梨法护长老说:“在四十五年中的最初十五年,属于初成正觉时。”但从制定学处开始,就只诵出教令巴帝摩卡,这是就巴帝摩卡诵出次第已经圆满来说的,指的是制定学处的时期。“无因无缘”是依次从遮止因和缘的角度来遮止原因。“以此因”就是以此原因。“于不清净的众中”是指因为混有无惭无愧之人而不清净的众中,不只是佛陀在不清净的众中诵出巴帝摩卡不合适,声闻弟子也一样。不过,通过举罪、忆念等方式净化之后再令共住,这是声闻弟子的责任;佛陀则制定学处、教导布萨等仪轨之后就放下,不做举罪、忆念等事。正因如此,世尊在不清净的众中没有诵巴帝摩卡,整夜默然安坐。比丘们知道世尊的心意后,把不清净的人逐了出去。因此应当知道,声闻弟子如果明知众不清净还举行布萨等僧羯磨,除非是为了排除梵行的障碍,否则也是不合适的。

“亲对声闻”是指诸佛在世时、于佛面前出家的那些最后声闻弟子。为了说明殊胜与超越之义,又再次取用“殊胜”一词,说:“或者按殊胜、极殊胜的财富家族等来说。”应当知道,“等”字包含了殊胜、中等、不殊胜等。那些末代声闻弟子使其隐没,这就是它们的关联。

即使学处还没有制定,如果声闻弟子是同一种姓等,他们就不会像毁坏自己家族世代相传的经典那样毁坏世尊的教法。然而,因为学处没有制定,而这些比丘又不是同一种姓等,所以他们就使教法毁灭。为了说明这个意思,才说了“由于同名……因此互相恼害”等话。但在“久住品”中应当知道,即使声闻弟子有不同种姓等差别,由于学处制定的圆满,教法仍然能长久流传。如果这样,为什么一切佛陀不都制定学处呢?因为教法长久流传并不只是以制定学处为唯一原因,还要有未来受持法与律、能为声闻弟子所调伏的众生出现。所以,当这类众生出现时,诸佛就制定学处;没有出现时,就不制定。因此应当知道,圆满的制定本身就暗示了有应受调伏的众生出现,所以它被说为教法长久流传的原因。巴利文中有“千比丘僧……教诫”这一句,这里的“千”是限定数目的千数僧团,就像“千世界”等用法一样。应理解为“那千比丘僧”。因为“千”这个词是单数,所以说了“千比丘的”,而根据支分关系,又以复数说明“被教诫的”,应当这样理解。

“诸心不执取而解脱诸漏”这句话里,“诸漏”是表示行为主体的具格;“诸心”是复数主格;“解脱”是以行为对象为核心的词。所以,应当这样理解这里的含义:以作为行为主体的诸漏,不执取所缘,而使诸心得到解脱。因此说“他们之心”等。“由哪些漏”这里,“诸漏”同样是表示行为主体的具格;“解脱”是以行为对象为核心的词。“他们”指诸漏;“它们”指诸心,这是受事复数。“解脱”是以行为主体为核心的词,意思是“令解脱”。“不执取而解脱”的意思是:不以所缘执取那些心,诸漏就从那些心中成为已解脱的。或者,“诸漏”是表示分离的从格,“解脱”是以行为主体为核心的词。因此应当这样理解:不依渴爱等执取任何有为法,诸心便成为已解脱的。“依前文”是指顾念前面已说的“在某处可怖丛林”那段话,也就是“于彼前文”如此顾念,所以说“已说”等。“怖畏所作”是指由怖畏而作的造作、行为,即怖畏所作;为了说明“于彼怖畏所作中”的意思,所以说“于怖畏行为中”。“令怖畏者”就是令人怖畏者,也就是可怖者;它的状态本应说成“可怖性”,这里省略了“性”字,用另一种方式说明其义,所以说“或者”等。“多数众生”是在说明“大多数”这个词的含义。由此也说明:“任何”这个词,也应按遍指的方式理解为“凡有进入者”的逐一之义;因为在凡进入者之中,多数者之义才得以成立。

“结语”是指在已经说明的义理中,对前面所说义理的归纳总结。这里结语的次第是这样的:舍利弗,对于毗婆尸等三位佛陀来说,由于他们自己般涅槃之后,已经没有需要依教法调伏的众生,所以他们为众生详细制定学处时感到疲倦、想少做事;但对于那些具足亲依止缘、应当被调伏的人,他们以心观心之后,甚至走到令人恐惧的密林中去教导,为了让他们生起道与果而说法时,却毫不疲倦、精勤努力,而不是详细地说法与制戒。这里“依人双”是指人之双的运行时间,依其力,即依人之力;“最后一切”是指在般涅槃日出家者,如须跋陀罗之类。舍利弗,这就是原

20-1“不能”是指达不到。“有什么关联”是指:这和前面说的话有什么联系?“已说”是指已经请求的意思。“在他们当中”是指在违犯的法里面。“他们”是指现世等诸漏。“他们”是指违犯的法。“亲族圈”是因为祖父、父亲、儿子等一代代轮转,所以叫亲族圈。“属于世间利养”是指属于世间,因为被烦恼所接触,所以叫属于世间利养。“仅以出家略说”是指通过授予十学处等出家入门。“此”是指不做淫行等。“力”是指在制定学处上的能力。“自肤”是指自己原本清净的肤色、本色,或者美好的肤色。“其余”是指显示其余词句的连接方式。现在为了显示意义上的连接,而说“此即此处”等。其中,“或”字表示确定;“实”字表示众所周知,意思是“此即是此处”。接着显示“时师”这个词的含义,说“那时导师”。“令生长”是指在破裂的地方,让凹陷的肉平整地长起来。“于自己的师位”是指在自己作为老师的地位上,或者指在老师的事业上。

“广大”是指数量众多。“不如理地浮出”是指以不正当的方法执取,也就是颠倒地认知。“以味混味”是指把没有过失的本性和有过失的本性混在一起。“非法非律”是指令法高涨、令律高涨,也就是使法与律走向毁灭。“于此义”是指在这件僧团事务上。“光耀”是指有照耀的本性。“如是名如是姓”是指这位尊者具备入流者的名与姓,接着就是通常所说的“这称为入流者”。“不堕处法”中,“法”这个词表示自性,它的意思就是能使人堕入恶趣的邪见等不善法,因此说“诸法”等。现在为了仅以自性方式显示其义,说了“或堕处”等。“决定者”是指于七有之内决定般涅槃者。其因由,说“以正觉为彼岸”。

22随法性,是指随顺出世间法的自性。给予自恣的许可,是指以“我们在来月的满月日举行自恣”这种方式给予同意,意思就是把自恣推迟;由此说明,以某种因缘推迟自恣是可以的。在末伽始罗月第一天,这是按太阴月来说的,意思是在后迦提月满月的第二天,也就是月出那天。在颇沙月第一天,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这只是一个示例,因为所化众生还未成熟,所以在颇沙月之后,也可以在那里住上一、二、三乃至四个月,再用剩下的月份完成游化。在一万世界,这是就天众和梵天众而说的。而人类只有在这个世界才能获得觉悟。在其他世界,为了让那里的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投生产生向往,诸佛也会观察无量世界,然后作出与那情况相应的教诫神通。

这里“来”这个字,和“他来了”里的“来”意思相同,所以说“来吧,我们走”,也就是“来,我们去吧”。所谓“如金液所染”,意思是像熔化的金水那样呈现金色,也就是金色的意思。在巴利圣典中,“我们被邀请”等句里,应这样连接理解:“我们被邀请,已住雨安居”,以及“我们被邀请,已住雨安居”这一状态。

“他们将施与的物类”,意思是“无论什么”。“我们没有”,是说我们确实没有;或者,这是对“没有”这个词的解释,即不存在。“在这里”,指在居家生活中。“那”,指那个原因,或者应做的事。“从何”,指从哪个原因。“以何”,指以那个原因,或以那件事。在第二种义解中,“在这里”是对“在这个”的解释,即在这三个月期间内。“那”,指那份应施之物。

其中“于善”是指善法。通过使其达到锐利、明净的状态来激励之后。使降下:是指让未来能成为习气分法的法宝之雨降下之后。某一天:是指在某一天。

23“Pattuṇṇapattapaṭe cā”说的是绢布和中国布。“Tumbāni”指的是皮制的油容器。“Anubandhitvā”意思是做了跟随。“Abhiranta”这个词在这里是“喜好”的同义词,所以注释说“随其所欲”等等。“Soreyya”等,是指作为大游行路线的Soreyya城等地。“Payāgapatiṭṭhāna”既是恒河某一处特定渡口的名字,也是那附近村庄的名字。“Samantapāsādikāya”意思是:从四面八方、以一切方式让人生起净信,所以叫“Samantapāsādikā”,指的就是它。

不过,为了详细说明“从各方面”指的是哪些方式,才说了“此中”等话。其中,先前所说的《一切善见》注释,就在那《一切善见》里,针对它“普皆善净”的性质,接下来要说的这首偈颂就是用来连接说明的。应当知道,这是按外因缘、内因缘、学处因缘来显示因缘的分类。也有人称之为“显示上座部主张、显示事由分类”,也可以说成“显示学处当前事由的分类”。而所谓“学处因缘”,应当理解为毗舍离等地,也就是制定学处的原因所在的具体地点。“此处”指的就是在《一切善见》中。“Sampassataṃ viññūnaṃ”是关联语,因此应当连接为:这部《一切善见》正是在有智慧的人共同所见之中如此流传的。

如是,《普端严》之《除疑复注》中,

《维兰贾篇》的注释方式已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