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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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的注释

十六大品的注释

制定品的注释

1-2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合起来称为法蕴之体,这就是教法的意思。“附随”是指被纳入结集的那部《附随》;属于律的制定,就叫律的制定。先按二法门的方式说了“了知制定之时”,接着又按经法门的方式来说,所以说了“又以宿住等”。其中,所谓“见”,因为具有见的性质,所以与天眼相应的证悟智见联系在一起;“以教说的智慧来看”,是指看意乐、随眠等。“于问中”是处格;“又在此处”是指在问答当中。邪见,是指无有见和边执见。由于“为活命之因而制定”这一说法,应当知道除了这六条学处之外,其余名为行违犯。然而“以身而犯”在这里是说:先前以受用之心为支,生起身门所表之表,如此生起的诸心之生起名为犯。表虽然由心生起,但因为是借由表来成办心所意乐之义,所以说“由身门而犯”——这是就此而言,不是为了止息诤论等三种。“乃至命终”是指以生命为限。“由古昔大长老们”是指在锡兰岛大长老们将经典书写成册时所安立的意思。“如同第四次结集一样的书写成册结集出现了”这是所说的。

《大分别》中“施设品”的注释终

已作犯戒品等的注释

166166. 在犯戒品中,“僧团的床或……”等语,因为是在露天处所,即使在精舍内部也会犯戒,所以依“超过一掷石的距离”来说。第二,“铺设卧具而……”,因为是在内部铺设,即使走出精舍外,若当天不回来,也会犯戒,所以说“若越过界围”。

171171. 故意夺取有情生命的人犯四种罪——在这里,虽然那条学处主要指的是畜生道的有情,但依据“有情”这个通称,从义理归纳的角度说成“四种”。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他类似的地方。

173173. 在非时进入村庄这件事上,因为已经说过“第一只脚越过界围,就犯恶作罪”,所以在近行处不犯,只有越过界围之后才犯——这个道理已经成立了。他们这样说。

193193. 在缘的部分,和前一部分相比确实有差别。当问到“行淫法的人犯多少种罪”时,还没有机会涉及涂蜡的事;但这里说“以行淫法为缘”时,因为没有逐一指出具体的人,涂蜡的事也被包含进来了,差别就在这里。在类似的地方也是这样。

《大分别》和《比丘尼分别》中的十六大段的注释终